他得回去。

郑鸿钧和师友一一告别。

为他惋惜的有,感到不舍的有,可惜人生总免不了要分别。

在往返于家乡与省城之间处理丧事时,郑鸿钧想,也许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对错,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他也许会活得好一点。

人一旦曾经脱出过樊笼,便不会愿意再回到笼中生活。

回到笼中的每一天都是折磨。

可是他不可能抽身。

郑鸿钧倚在火车座椅上闭目养神,恍恍惚惚间有了点睡意。他半梦半醒之间听到一阵清脆的铃铛声,接着有把清脆又稚嫩的嗓音在叫卖。

郑鸿钧睁开眼,看见一个纤细矮小的身影在过道上穿行。

他一顿,定定地看着那个身影。

很快地,女孩朝他所在的方向走来,脸庞也变得清晰起来。

她也有着长长的睫毛。

轻轻闪啊闪。

像蝴蝶的翅膀。

郑鸿钧莫名地想着,又闭上眼睛,听着女孩熟练地兜售着带上车的货物。不知过了多久,郑鸿钧感觉身边有人落座,小小的,暖暖的,温温热热的气息像是能经冬的坚冰融化。

郑鸿钧睁眼看向身侧。

他撞上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那蝴蝶翅膀似的眼睫颤了一下。

小女孩怯生生地说:“您好。”

“你好。”他听到自己这样回答。许是太久没和人说话,他的嗓音沙哑又沉黯,像是被钝器凿坏了似的,难听极了。

小女孩话不多,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

后来又碰上几次,小女孩才渐渐活跃起来,努力地和他搭话。她说,她叫方晨雨,清晨的晨,春雨的雨,据说她出生那天是春天的早上,雨刚听,窗外的枝叶上还带着未干的水珠,她妈妈就给她起名叫晨雨。早上朝阳初升,充满生机,春雨润物无声,滋养着天地万物,是很好很好的名字。

“妈妈她肯定很喜欢我。”小女孩眼睛亮亮的,和他说起了她的妈妈,“我每年都会和外公去看妈妈,妈妈可漂亮了,镇上所有人提起她都是夸的!”

明明她也失去了她的母亲,明明她只能和她外公相依为命,她的世界却温暖又明亮。即使悲伤是存在的,也不会停留太久。

她是自由的蝴蝶。

郑鸿钧感觉心里某些空缺被填满了。不管怎么样,活着总是好的。他还活着,还能看到蝴蝶在空中自由地飞舞,比什么都幸运。那些罪恶的、恶毒的人,总有一天会得到报应。他所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活着,活到看见他们遭报应的那天——如果老天没给他们报应,那么他会代替老天把报应送到他们身上。

郑鸿钧接掌了郑家。

偶尔他也会想起闯入他生命里的那只小蝴蝶。

他并不特意去打听她的消息,不过不经意间也会听说一些关于她的事。

比如她考试考得很好,比如她又拿了奖,比如她回到父亲身边,比如她搬到了省城。

他没想到她会离他那么近,近到让他忍不住想要靠近。

为什么他不能靠近她呢?

他已经拥有自由,他已经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哪怕还有父母的仇没报、还有仇人躲在暗处,他为什么不能接近她呢?

他想接近她。

郑鸿钧顺从自己的心意,开始与她见面,他接触她想做的生意、引导她走向某个方向,想方设法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他想,他们已经很靠近了,他甚至可以假装是她的长辈,摸摸她的头,给她一些关于人生、关于未来的建议。哪怕心中有再汹涌的冲动,他也克制地保持着最适宜的距离,不让自己破坏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近。

她才十几岁。

他已经步入中年。

她的世界纯粹干净。

他的世界沾染了无数血腥和罪恶。

最重要的是,他是她的“郑叔叔”。

他在她的心里,是一位很好的长辈。

哪怕知道他的背景,哪怕知道郑家曾经不干净,她也依然能认认真真地告诉他:“我相信你,你是好人。”

连他都不敢相信自己是个好人。

他身上流淌着的是郑家的血液,和金昆何其相似。

比如某次察觉她的一个同龄同学针对她时,他对那个少女使用了暴力威胁。他在设计一场走私案时顺便把那个少女的父亲扯了进去,让那个恶毒的少女再无翻身之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心狠手辣,从不留情。

他是一个好人吗?

他并不是一个好人。

他甚至曾经怀着龌龊的想法,想方设法想要进入她的世界。

直至金昆把她掳走。

在她失踪的几个夜晚里,他没有一秒钟合过眼。

他太清楚金昆是什么样的人,也太清楚金昆会对无辜的少女用上什么手段。

是他害了她。

郑鸿钧想。

他不应该靠近她。

她被救出来的那天,天气很好。他一直远远地看着,看着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看着她与那个少年相见,看着他们相拥在一起,亲密无间。

这是最好的结局了。

郑鸿钧攥着手里的手杖。

这样最好。

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她应该与相爱的人相知相许相守,一辈子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她不需要走任何艰难曲折的路。

他远远地站在远处,没有走近,没有让她知道他来过。

她是自由的蝴蝶,从他的世界飞过,自由地来,也自由地去。

也许在遥远的未来,他会给那个守在她身边的少年添点堵,让那个少年摆出严阵以待的姿势捍卫他们的感情。

不过那只会是善意的小考验而已。

未来啊。

郑鸿钧走到窗边,看着远处红通通的晚霞。他拨了个电话,吩咐电话另一边的人说:“好玉料都给我留着。”

“这么多玉料你吃得下?”那边的人好奇地问,“你用来做什么?”

“用来送人。”郑鸿钧笑道。

活着总是好的,他想为她清除前行路上的障碍,他想看看最后她到底能飞到多高。

第一百零九章 番外:防范未然

“哥哥。”三岁的小女孩,说话奶声奶气,“你在做什么?”

“我在种树。”六岁的小男孩,长得像爸爸,小脸板着,瞧着是个小正经。他拿着铲子,一铲一铲地铲土,首都大大的四合院里有足够大的院子,可以供小男孩搞东搞西。大夏天的,学校放假,他不用上学,就做起学校安排的《我的小树》研究。小男孩说,“既然叫我的小树,当然得是我自己种的。”

“嗯嗯。”小女孩蹲在一边认真地点头,目光跟着铲子转来转去。过了一会儿,她跑去隔壁找到自家小伙伴,借了个铲子,蹬蹬蹬跑回来,乐滋滋地说,“哥哥,我也种!现在种,直接写!”

小男孩点头。小孩子说话,总含含糊糊的,熟悉之后才能听懂。他妹妹的意思是,以后他上小学也得写《我的小树》,现在种了以后就能直接写了!

小男孩煞有介事地指导妹妹该怎么挖才省力,两个人都是小胳膊小腿的,只挖了个小坑就累得满头大汗。小女孩嘟囔:“种树,真辛苦!”

“嗯。”小男孩赞同。他又补充了一句,“砍树很快,种一百年的树,一天可以砍光。”因为妈妈一直在做环保方面的工作,所以小男孩比一般同龄人了解得多。

小女孩懵懵懂懂。

“回来喝点绿豆汤吧。”方立平从厨房门口走出来。他已经五十来岁,两鬓生了白发。最后一次参加专项研究时他身体出了问题,差点没能撑过去,后来捡回一条命,却也调离了一线岗位。这几年他直接退了下来,在高校里当个普通教授,平时翻译翻译各国新出的研究文献,也算是坚守在自己选择的领域里。

闲暇时间多了,方立平便学了些小孩爱吃的菜,平时亲自给方晨雨两个孩子做做饭。他很遗憾错过了方晨雨姐妹俩的成长,如今空闲了自然想补偿她们。不过方彤彤受方晨雨影响走了设计方向,现在是蜚声国际的设计师,平时各个国家飞来飞去。

方晨雨的一些作品其实比方彤彤的更出名,不过比起经营设计师名头,方晨雨更偏向于和关峻一起辗转各地,一点一点改变自己看到的应该改变的东西。

也许越难得到的东西,群众就越喜欢,这么多年来方晨雨已经从神秘的“白天鹅”变成许多人心中神秘的“东方女神”,只要方彤彤打造的品牌一挂出方晨雨的设计作品,必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抢订一空,许多人连花钱的机会都找不到!

不少迈入中年的“白天鹅”粉丝们还对新入坑的儿女说:“当年啊,她还那么小,和蒂娜公主她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毫不逊色了…”

两个女儿都事业有成,方立平心中骄傲之余又有些遗憾,对方晨雨的两个孩子便极尽宠爱。好在两个小孩继承了父母的聪慧,从小就很懂事,要不然说不定会被方立平给惯坏!

听到方立平的话,两个小孩搁下小铲子,蹬蹬蹬地跑到水龙头边上仔仔细细把沾了泥的小手洗白白,进屋,拉开椅子坐好,开开心心地喝绿豆汤。大夏天的,太阳猛得很,绿豆汤清热解暑,喝着很舒服。小男孩嘬着嘴喝了几口,乖乖说:“谢谢外公。”

小女孩也有样学样:“谢谢外公。”

方立平搓了搓碎花围裙的边缘,眼眶莫名有些湿润。他想,他的女儿小时候一定也是这样用乌溜溜的眼睛朝杨铁头笑。人活在世上,有得就有失。他选择了自己的研究,错过了女儿的成长,这是没法改变的。幸运的是,他现在还有机会陪一陪女儿和孙辈。

正想着,门从外面被人打开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从外面走进来。不等女子开口,小女孩已经搁下碗,蹬蹬蹬跑向女子,一把抱住她修长漂亮的长腿,奶声奶气地喊:“妈妈!”

方晨雨弯身把小女孩抱了起来,吧唧一下,往她脸颊亲了一口:“妈妈想死我们小贝了!”她长发过肩,简单地扎在后面,露出秀美的脖颈和姣好的容颜,哪怕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她看起来依然美丽无比,只比少女时期多了几分女人独有的温柔与妩媚。

小女孩依恋地往方晨雨怀里蹭:“小贝也想妈妈。”小贝是小女孩的小名,哥哥的小名则是小宝。

方晨雨和小贝腻歪完,一视同仁地给小宝同样黏腻的亲亲抱抱,亲得小宝老成的小脸都红了,才问:“小宝有没有想妈妈?”

小宝绷着脸说:“才三天。”方晨雨要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飞去国外三天,他记着呢。一天没多,一天没少,都知道方晨雨会准时回来了,有什么好想的?

方晨雨被小宝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她没见过小时候的关峻,但她觉得小时候的关峻一定也像小宝这么可爱。方晨雨吧唧吧唧地亲了小宝好几口,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往外扔:“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这都隔了九个年头了!”

方立平在一边含笑看着。

关峻进门时听到的就是方晨雨这句话,他瞥了眼耳根发红的儿子,横看竖看都觉得不顺眼。自从儿子出生之后,他的待遇直线下降,等女儿出生,他基本可以不存在了。女儿还好,和他挺亲,这儿子他…聪明倒聪明,也挺懂事,知道带着妹妹玩,就是方晨雨老爱对他说各种本应属于他的甜言蜜语,有时候他看着手痒。

方晨雨一放开儿子,关峻就板着脸坐下,一言不合直接考校他功课。小宝正襟危坐,认认真真回答关峻的问题。

方晨雨暗暗掐了关峻一把。

关峻面不改色。

看看!这就是糟糠之夫的待遇。关峻把让副手选购的一垒书摆出来,对儿子说:“假期也不能松懈,多看点书。”

小宝老实点头:“好。”

方晨雨:“…”

没见过这么虐待儿子的!

“爸爸。”小贝蹬蹬蹬跑到关峻脚边,抱着关峻的腿撒娇,“我也要看书,我和哥哥一起看。”

关峻把给小贝准备的故事书拿出来。

小贝开心地抱在怀里,拉着小宝的手说:“哥哥你看书要叫上我哦!”

小宝郑重答应。

午饭后,得知小宝小贝要种树,方晨雨表示要帮忙。种树她是行家,这些年跟着关峻到处跑,防治她都研究,尤其是去大西北那段时间,她天天泡在沙漠边缘研究新树种,亲手种下的树都数不清了。下午太阳太烈,方晨雨建议傍晚再把树苗栽下去。

傍晚,方晨雨正拿着小铲子在小贝指挥下帮忙往坑里填土,门忽然被敲响了。小贝软乎乎地应门:“没锁,可以进!”

小贝好奇地抬头看去,两眼倏地一亮,冲上去喊:“舅舅,舅妈,大表哥!”

来的正是沈绍元。

沈绍元身边跟着的,是身着修身衣裙、气质出众的裴文静。两个人因为方晨雨的关系往来多了,又差不多同时到了婚嫁年龄,索性凑做一对。裴文静一看到方晨雨,立刻把沈绍元扔在一边,上前问方晨雨在做什么。

“《我的小树》,”小宝一板一眼地回答,“我的寒假作业。”

裴文静微微一笑,伸手摸摸小宝的脑袋,又张手抱了抱方晨雨:“我们挺久没一起睡了,今晚我们一起说说话吧!”

方晨雨当然没问题,她们从初中起关系就好得很,现在裴文静又和沈绍元成了一对,两个人关系更加亲近了。关峻出来时正好听到裴文静的话,脸色臭臭的,好在他一向没什么表情,别人根本看不出来。

沈绍元依然笑得温和,一边是恩爱的老婆,一边是疼爱的妹妹,他谁的醋都不会吃,不像关峻,连自己儿子都折腾。

明天是杨铁头的忌日,吃过晚饭后方彤彤也回来了,一家人齐齐整整,准备明天去给杨铁头扫个墓。

小贝出生后半年,杨铁头就去了。

早些年方晨雨和关峻下基层,结婚后没急着要孩子,小宝比结婚晚点的沈绍元、裴文静的儿子还要小一岁,后来意外怀上了小宝,方晨雨才慢慢把重心转移回首都。

杨铁头很盼着外孙出生,每天都乐呵呵的,只是因为十几年前大病过一场,身体还是每况愈下。后来看到小贝出生,约莫是觉得方晨雨儿女双全了,杨铁头再没半点遗憾,某天毫无征兆地在睡梦中去了,一点罪都没遭。

方晨雨哭着为杨铁头下葬。这两年来每到这几天,一家人都会回来一趟,一起去拜祭杨铁头。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出发去墓园。拜祭过后又一起吃了午饭,聊聊天、说说话,团聚的欢喜冲淡了生离死别的伤怀,方晨雨虽然还是遗憾外公不在,但还是觉得生活已经很美满,至少外公等到了外孙和外孙女的出生。

沈绍元一家最近不忙,小住了几天才离开,于是裴文静带着小贝霸占了方晨雨好几个晚上。方晨雨挺开心,关峻不开心了,恨不得摆黑脸给裴文静看,他就知道这家伙嫁给沈绍元动机不纯,明显是想继续抢方晨雨!

等沈绍元一家人终于走了,关峻板着脸教育小宝和小贝,小孩子要独立,晚上不能黏着大人,得学着自己睡。教育完,他毫不犹豫地把两小孩拎到另外两个房间,不让他们和裴文静一样养成霸占方晨雨枕边位置的坏习惯。

方晨雨扑到关峻身上,捏他紧绷着的脸。

“师兄~”她软软地喊。

听到这久违的称呼,关峻脸色缓和下来,几天来的憋闷消散无踪。不过他还是咬牙切齿:“信不信以后她来了我直接把她关门外!”当初他就感觉出来了,裴文静就是存心和他抢方晨雨,每次把方晨雨约走都一脸得意。

自从结婚之后,关峻的醋坛子属性暴露无遗,以前的风度与成熟没了踪影。方晨雨一开始还觉得震惊,后来却越看越觉得可爱,尤其是看到明明醋得要死还要维持表面上的平静,简直让方晨雨想亲一口。方晨雨一脸促狭:“小宝你也要扔出门吗?”

关峻环住方晨雨的腰亲了上去。

两个人两天没亲近,一亲就打不住了,直接亲到了床上。眼看马上要上本垒,关峻停了下来,伸手拉开一旁的抽屉,取出一个安全套。

方晨雨亲亲他的下巴,直乐。

关峻一脸认真:“防范未然。”

已经生出来的只能认了,没生出来的一定要挡在门外。

绝对连门都不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