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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花豹在暗处窥伺着他,吓得他拔腿就跑,这一跑,最后不知道怎么地就失足掉进了无人悬崖。

带的食物和水吃完了,摄影设备也不知道掉在了哪儿……

整整六个月,他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碰到过!

他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猜测,但打死他也想不到,居然会是穿越这样的原因!

而且,如果在看到花豹时,他跑的方向是相反的话,他就会看到一个村庄,而且起初村民们并不会怀疑和敌视他,还会把他当成是国外来的游客一样友善对待,以他的身份,在日后还有可能凭借在村庄的一番作为,变成他祖国的英雄人物……

可以说,一念之差,导致了他落得这步田地。

要是他知道这些,肯定得气得吐血。

但现在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运气差,可还不算太差。

当然了,柯大卫的运气差,正好是朝圩村的运气佳。

所以说,这世上,不但有国运,也有村运这回事的!

柯大卫现在坐在大石头上,啃着拉嗓子的粗粮饼子,就着冷水……不但没有嫌弃,还觉出了几分香甜。

他身上披着的破破烂烂的袍子,是从赵海龙身上扒下来的。

不过袍子下还是他自己的冲锋衣和速干裤。

他来的时候是暖春,速干裤和抓绒内衬就足够了。

可这会儿是深秋,即使外头套着赵海龙的破衣裳还是冷。

更何况,那两个采药人,狡猾得很,就丢下绳索让他自己攀宽,根本没在上头出半分力气……可不就耗光了他肌肉里的每一丝能量!

该死的采药人!

不然按着他巅峰时的体力,徒手干掉他们轻而易举!

他不知道的是,那两个被他诅咒的采药人,也正在离他很远的某处小径上说起他。

“爹,这个叫啥金表,上头的小针还会走动的,肯定很值钱!”

“嗯,咱回去带上你娘,一起去应祥县走几天亲戚,让你娘住亲戚家几天,咱再叫上你两个表哥,一起上省城,把这个什么金表给当了!”

“啊?”

“啊什么!这东西好看又不当饭吃,必是那些贵人才喜欢的,咱留着也没用,不用换成银子,给你娘买些补品补补,再给你娶房媳妇。我看你二表妹就不错!”

“嗯……那也行吧。”

“要是得的钱多,咱就置上几十亩地,再也不干这卖命的营生了,踏实地种地刨食!”

“爹你说的是……不过,爹,那人既然有这样的好东西,一定是个富家老爷吧?个头还那么高!肯定从前过得是享福日子,咱为啥不多帮帮他呢?就像那戏文里头的唱的那样,万一富家老爷知恩图报,咱不就有好日子过了么?”

“嘿嘿,傻小子!戏文里为啥要唱这些故事?就是因为少见才编成了戏文,要真是个个知恩图报,大家都觉得天天见,还用得着当故事听?咱们山前那几个村,收留了临河县的灾民结果被灭了全村的事儿,你都忘了?”

“尤其是这些富家老爷,有难时一张脸,富贵时又一张脸……别说等他知恩图报了,你就看他说金表那个表情,像是看得起咱父子的样儿吗?”

其实在中年采药人心里,还存着一丝怀疑。

那人是瘦得脱了相,才像得番邦人,还是本来就像番邦人……还真不好说。

不过他肯定会把这事都烂在肚子里。

如今他们回了家,接上媳妇,连夜就去了外县。

不管这人是鬼是神,反正是寻不着他们父子了!

第103章 下了大牢

“X国间谍?”

王大军拿着那幅画像,听着司娓娓把事情说了一遍,从临河县间谍案到特工柯大卫的,当真是环环相扣,复杂得很。

他张大了嘴,有瞬间的呆愣。

他是真没想到啊,他都退伍多少年了,居然还能接触到这些!

当年,他还是热血小青年的时候,可是没少做过美梦的:意外发现敌国破坏分子,机智勇敢地同敌人搏斗,最后终于擒拿敌人,荣立军功,从大头兵一路高升……

没想到结婚当爹了,都穿越到古代了,还能给他碰上亲手抓间谍的好机会。

“哼,不就是个X国特工!要是让咱碰上,照样说打就打!就是可惜了,现在这个地方,抓住了敌特分子没法上交国家啊!”

王大军嘴上说的大话,不把对方当回事似的,心里却在想,这以后的格斗训练啥的可得再抓点紧了。尤其现在到了农闲,小伙们没事干,那就狠狠的操练呗!

至于说这幅特工的画像要不要送去给郑将军看,司娓娓和王大军两个人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等等再说。

那个特工究竟是死是活还不知道,万一早就暴尸荒野,而他们卫星村的人这么郑重其事的拿着画像过去,未免有些惹人怀疑。

不过可以让王大军注意打听着县城里的风吹草动,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这幅画像先在卫星村内部都传阅了一遍。

高老头和贺氏他们这些古代本地人倒是没起什么疑心。

毕竟这年头,干过坏事,手上沾过人命的匪徒多如牛毛。

就算是三皇子殿下雷霆手段杀过一大批,也总是会有漏网之鱼吧。

只希望这人可别往卫星村来就好。

司娓娓则把孩子们都召集起来。

几个月过去,原先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的孩子们都变得水灵灵的,小脸上都长了肉,眼睛里有了神采。身上穿的衣服虽然都不算太新,但都是齐整干净,舒服保暖的。

最早的时候,她曾经给封大牛,二牛,许小山许小云他们上过课。

普通农家孩子,都是疯长野玩,爹娘不会想着让娃娃上学,除了没那个意识之外,主要也是负担不起。

启蒙是最难的,最开始司娓娓教他们写字的时候,封二牛总是写了后头就忘了前头。

许小山好不容易学会了数十个手指头,可一问1 2等于几就抓了瞎。

不过即使这样也没有放弃孩子们的文化课。

她把村民捐助的识字卡片找出来,给大一点的孩子带上,让他们在自己学习的同时,也见缝插针地教下弟弟妹妹。

不得不说,孩子们虽然起步晚了,看着天资也不如朝圩村的孩子,但认真努力的程度却是朝圩村的娃比不上的。

像十四岁少年封大牛,每天干着农活,也已经学会了一百多个字了。

就是年纪最小的喜鹊,也学会认二十多个常用字,还能从一数到十。

司娓娓这次过来,又给他们带了一些简单的教材。

根据每个人的学习进度,安排了一些作业和学习任务。

同样是大的带小的,聪明的带糊涂的,有不懂的就去问村长王大军,或者随便哪个小伙儿都行。

并且再三叮嘱了几个小的娃娃,让他们不要走出村子乱跑,如果在村子里看到陌生人就赶紧去找大人。

司娓娓没让年纪小的孩子看柯大卫的画像,就挨着个考核了番,每人给了颗糖奖励就让他们出去玩了。

留下的都是年纪比较大点的孩子。

司娓娓拿出画像让他们都记好了脸,给普及了番安全知识。

教他们万一碰见了画像上的坏人,一定要先保全自己,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司娓娓这次来,是临时情况。

通知完了柯大卫的事儿,就跟着王大军在村子周边巡查一番,查缺补漏,确保没有安全死角,就准备带着四个小伙儿回朝圩村了。

她回村之前,卫星村还举办了一场婚礼。

谁的婚事呢?

可不正是赵妈赵爸两个人使劲都没成功的高彩霞么?

赵小二一心搞事业,土豆就是他的爱恋,对于娶媳妇不感兴趣,赵妈赵爹眼见无望,干脆回朝圩村猫冬去了。

高彩霞就被别一个小伙给追上了。

不管是高彩霞,还是小伙,年纪都不小了,所以就不用像孔来富和田草儿那样要等一两年,这不,两下一合就要办喜事了。

司娓娓跟高彩霞私下里一番谈话,确认了她俩是自愿结婚的,就和王大军一起,给他们当了证婚人。按着当初孔金顺的例子,从村里的经费里拿出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给高老汉。

高老汉是再也没想到,他这又把二婚的闺女嫁出去一回,居然还能收到聘礼。

于是乐呵呵地,一分银子没要,全当成嫁妆给闺女带去了。

除了这个,他这些天靠着织羊毛衫不是也挣了一两银子么,就都拿出来买了布料棉花,央贺氏帮忙,做了些被子铺盖,给闺女当陪嫁衣被。

高彩霞的情况跟周小兰不一样,周小兰是一个人嫁过来,而且几年内都不会出朝圩村,所以让她进村就不用多考虑。

但高彩霞有孩子,有老爹,她要是进了朝圩村不出来,肯定不现实。

所以就只能是朝圩村的小伙子跟她暂时定居在卫星村了。

说起来,司娓娓还是挺佩服村里这小伙的,为了娶媳妇,原本村里的优越条件说放弃就放弃。

如果换成是司娓娓,她肯定舍不得手机,舍不得村网,还有便携的水电……就算老公帅如吴彦祖也不行啊!

卫星村人不多,但这场婚礼还是办得热热闹闹的。

厨房里做了香喷喷的大锅菜,男人们难得地拿出珍藏的酒来喝,小孩子都吃的肚子滚圆,捡了不少的喜果喜糖,攒着都够吃到过年了!

趁着这个喜气,司娓娓就提前把压岁红包都给小孩子们发了。

大概是因为司娓娓是最早带着孩子们在荒野里过活的,孩子们虽然都很听王大军的话,但跟司娓娓却最为亲近。

每次司娓娓来,他们激动得走哪跟哪儿,司娓娓一要走,孩子们都会依依不舍地送到河边的码头,年纪小的小豆丁们,还眼泪汪汪的。

站在船头上,司娓娓冲着小豆丁们摆手,让他们赶紧回村子里去……看到这些可爱的孩子,她觉得,明年开了春,她一定要两边并重,让王大军也能多些时间回村里去陪老婆和儿子。

司娓娓前脚才走,后脚王大军就听说,县里出了一件大事。

原来是玄天岭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子,早先闹灾的时候,村子里的人都出去逃荒。

听说开阳县已经安宁了,村里的人家又才慢慢回来。

虽说只有七八户,二三十号人口吧,得了官府的救济,也慢慢地缓了口气。

这其中一家的少年,上附近的后山去摘采山货,就遇到一个高个子的怪人,那人手上脸上都是血呼拉碴的,口音略有点怪……管少年要吃的。

少年多精明啊,一家子十几口里就剩下他们四五口了,能活下来的能是憨子吗?

就傻头傻脑地把自己带的干粮给了那人一半,装做若无其事的模样,采了些山货,跑跑跳跳地回家了。

他一回家就把这事告诉他爹。

他爹又赶紧去报告了村长。

村长立马派人跑去县城里报信。

结果当天快天黑的时候,那人不知道怎么地就摸进村子来了。

他一进村,就被村里的几条狗给发现了。

如今村民们都有救济粮,养狗不必喂,长大了就能自己上山撵兔子,因此几乎家家有狗,狗子们的动静又引来了村民,村民这些就早有准备着呢,举着农具就把那人围起来,喝问那人的来历。

那人也十分好笑,就算是流民贼寇呢,好歹随口编上一个,说不定只要不进村,村民们就把他给放了。他却说了一些神神叨叨让人好不恼火的话!

什么他是神的使者,来布道传教,拯救他们这些生活在愚昧和苦难中的羔羊的……

村民们就问了,“那你说你是啥神,你给变点银子和粮食出来呗?”

那人当然变不出来了,这不,一来二去,就说得恼了,两方动起手来。

谁知道那人虽然只有单帮一个,可凶悍得很,不但夺去了一个村民的锄头,还打伤了两个村民……要不是官兵及时赶来,村民们只怕伤亡惨重。

也是官兵有弓有马,一队就是二十几个人呢,这才费了番劲儿,把那人给逮住了,押回了县衙……听说县衙几番审讯,那人却总是胡言乱语,荒诞古怪,惹得三殿下大怒,差点要直接把他当成贼寇给斩首示众呢。

王大军一听,就知道这就是那个柯大卫了。

于是赶紧骑着马去求见郑将军。

“番国海盗?”

郑将军是头一次见这种仿若真人的画像,而他也的确因为好奇,去牢里瞧见过那怪人。

除了那人奇瘦,这画像的脸胖了点之外,还当真是一模一样。

“正是,小人随着主家在海上行船,就得了这么一张画像,说这人横行海上,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本来只是觉得这画稀奇就留下了,没想到咱们县里居然就出了这么一个人,听着形容似乎跟这人的传说对得上,小人就赶紧来了。”

第104章 快乐源泉

王大军跟着郑将军进县衙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有些不安的。

他倒不是怕见到那个外国特工。

毕竟,那人跟他互相没打过照面,但他见过那人的照片,那人可不知道他。

那人似乎并不知道朝圩村整体穿越的事情。

这个事,对于朝圩村可是存亡攸关的大事,绝不能让任何一个外人知道!

王大军就怕啊,万一这人就像听说的故事里那样,犯起了二百五,把他自己穿越的事呢透露给了三皇子,那对于朝圩村来说,也挺棘手的。

郑将军带着王大军进大牢里看了眼那个古怪匪人。

郑将军之前并没细细琢磨这人的长相,就是瞧个稀罕而已。

但先看了他的画像,再看这人,那就怎么都有股子番邦味了。

牢里昏暗,走廊里点着的两盏油灯,还是狱卒为了讨好郑将军点起来的。

王大军一眼瞅见那人,直觉上就认准了。

这个就是柯大卫。

那个长手长脚,靠墙坐着的架势,不知怎么地就跟本地人十分不同。

柯大卫听见动静,就看到两个穿着体面的人正走下台阶,他立马爬起来,两手抓住了栏杆。

“快放我出去!我是X国人,我要见我们国家的大使!你们竟然给我这样不人道的待遇!你们要承担很严重的后果!”

这个人比爬上悬崖时还要狼狈。

一只胳膊吊了起来,一条腿还不正常地曲着,险然在被捕的过程中,战况相当激烈了。

王大军看着这人的凄惨模样,心里还挺愉快的。

要不是不能拍视频,他肯定得拍下来发在村官网上,让老少爷们都来欣赏一下这死特务的熊样!

然而还没等王大军欣赏够这人的落马英姿,这人就爆出了这么一大段名人名言。

让郑良愕然,让王大军喷饭。

从前都觉得吧,特务啊特工啊啥的,武力值高就不说了,肯定精得像条活鱼。

这人居然就自爆国籍,是不是傻啊?

郑良就觉得今天带着王大军过来,实在是明智之举。

要知道先前三殿下都亲自来瞧过这个穷凶极恶的高个怪匪,那会儿他可是怎么拷问都不说实话来着。

这冒出的一段虽然莫名其妙吧,但也爆出了这人是番国人的真实身份啊!

“你是番邦人?哪国的?”

郑良挑眉问道。

他虽然一把年纪了,而且南征北战,去过不少地方,可对于番邦的知识却贫乏得很。

他印象里就东海南海那边有几个番国,北边西边有几个小番国,似乎皇爷登基大典的时候,来过,还送了点没啥用的礼?

不是,那边的使臣来的时候,不是都称臣吗?

也就北边那个狄国,敢大着胆子自贴金称一声兄弟之国,怎么这个高个匪人,只不过是个番国人,又不是番国国王,居然有这么大的口气?

“我是X国人!”

柯大卫说着就提高了嗓门,极其倨傲的挺了挺胸膛。

郑良就纳闷了。

X国人,恕他孤陋寡闻,还真没听过。

旁边的王大军差点就要笑出声来。

虽然他历史学得不咋地吧,但也知道在古代的华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全球的超级大国,就是近代落后了,但也是在科技军事上落后,经济上并没有啊……这才挨打受欺压被割肉放血的。

这个柯大卫是不是以为他穿越到了近代了?

或者柯大卫压根不了解古代华国的历史?

还别说,真叫王大军给猜着了。

柯大卫在国内受的基础教育,肯定是普通平民教育……但凡是个X国精英中产家庭,谁特么干特工啊?

他是个四国混血,移民二代,这不是特别想寻求认同感么,干脆就参了军,然后,因为各项表现不错,这才能进了陆军学院的。

他是杂七杂八的各门专业有用的都学了些,任务需要,华国的国情什么的也学了不少。

可古代华国?

任务用不着的,他肯定不用学,仅有的那点记忆就来自基础教育了。

基础教育里,传教士去了华国,那老百姓就像是被点化了一样,立马奉若神明,毕恭毕敬,甚至还能形成自己的势力,又有热心乡绅积极捐款捐物,支持X国人的事业。

一般的地方官员,对于他们X国人,虽不至于捧着敬着吧,但也是能不得罪就不得罪,X国人那就是一等公民啊!

错误的认知,让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满口胡言乱语,不知所云!”

郑良再一想,这个X国可能是海外一个不知名小岛之类的国家,果然是井底之蛙不知所谓!

郑良没了耐心,冷哼一声,就看向王大军,“咱走吧!正巧岑先生那里新得了两坛子好酒,咱们找他去!”

一通男人们间的喝酒聊天过后,王大军喝得有点高了,却还是放心不下卫星村,坚持要回,郑良便派了两个亲卫护送一程。

郑良返回花厅,就见原先的杯盘狼藉已经收拾清爽,换成了清茶一盏,素果两盘。

岑先生稳稳地坐在一张玫瑰椅上,喝着茶水,哪里还有半分醉意?

“人送走了?”

“岑先生觉得王兄弟说的可信吗?”

他之所以会这么重视这件事,亲自陪着王大军来大牢里看过那人。

是因为那人被抓住的时候,从身上搜出了几样东西。

一样东西,是两个连在一起的筒,两头都有水晶片,从里向外看,居然能得清极远处的物事!

还有一样,是个巴掌大的小刀,可这小刀上还连着许多奇怪的小物,有些能认得,比如说那个小剪刀,还有夹子,一看就明白用处,但还有几样,就不太懂了。

但这两样东西,在最喜行军打仗的三殿下眼里看来,实在是两件好宝贝!

那个能看明白极远处物事的水晶筒,三殿下给起了个名,叫千里镜!

那个几种东西组合在一起的小刀,看上头的磨损,已经用了好久了,却是半点锈迹都无,而且三殿下迷上了琢磨那几样的用途,每天乐此不疲。

能造出这样东西的地方,可想而知,必然比大泰朝还要富裕强盛。

但那个怪人,满嘴胡言乱语,怎么看怎么不像。

再有王大郎拿着画像亲自找来,说明了那人的身份,原来是在海上劫掠为生的海寇!

那从哪里抢来了这两件宝物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