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者》番外2 作者:白饭如霜

『莲蓬鬼话』 [故事]猎物者之番外(完了,又完了)

 

  为什么说“又”,是因为“猎物者”已经完了啊,这部是番外,所以叫做“又完了”。

  每天早上,我要送我的祖宗去上学。什么,你说我打错了字,再说我就要打错你了。做人要厚道嘛,不要揭人家伤疤!!每天早上,我都要送小破―――破魂的新生代达旦大人,不过现在是个小屁孩―――去墨尔本一家私立贵族幼儿园。我也和江左说过让辟尘在家带带他就算了,空气也好点。他说不行,你们的德行,去种萝卜都会种出土豆来,得让他去接受一下其他教育~~~。

那家幼儿园门口每天早上开世界名车展览会,免票入场,还可以现场观摩各家司机制服特色。可怜我哪里买的起宾利或者奔驰啊,只好骑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掣,时速达到两百公里,交通警从来都来不及看见我经过。本来我也很擅长骑马的,不过第一在大城市养马比买奔驰还贵,第二马比我还不懂交通规则,经常在街上表演生死时速奔腾时代版。说到这里你就明白,我不是没有试过对现实进行改造的。不过小破对此就深具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他说:“宾利?宾利是什么东西,改天我找条翼龙飞过去。”听完以后我过去就给辟尘一掌,要他以后别跟小破一起重温世界经典名片了,看了侏罗纪公园骑骑翼龙都还罢了,最多要光行回两百万年前去牵一只来。看了惊情四百年勾搭吸血鬼我反对意见也不大,万一他最爱的电影是所多玛一百二十天或者大逃杀,这个世界会有什么下场,我就很难打包票了。
小破现在三岁,过去三年中,他表现得非常之乖,当然这跟我和辟尘对乖下的定义有关。比如说,在我们家,不许把所有家具浮到两米以上,免得找东西要用轻功或者搬梯子。不许把买回来吃的鸡鸭鱼肉全部搞活,跟在一条内脏全清,已经上架蒸了两个小时的鱼后面到处跑,还要听它唱:“MY HEART WILL GO ON”.不是什么轻松活。不许在上街的时候把看到的钞票全部变成白纸,哪怕我们手里的钱不够给他买奥特曼机器人也不行。上回搞了一次,墨尔本市长差点自杀,还是我把他从上吊绳上解下来的。
至于其他的事情,就马马虎虎啦。说起来他还比一般孩子好带,因为不怕电着磕碰着误吃东西咽着开水烫着。上次去墨尔本一家酒店顶楼天台吹风,他爬上护栏睡觉不小心一头载下八十七楼,轰隆一声掉在一辆大巴士上。穿车而过砸出个大洞,幸好没砸到人。司机乘客都吓得鬼叫鬼叫的,方向盘一扭,搞出了一场严重的交通堵塞事件。警察赶来的时候,他刚好睡醒,爬起来钻出车底,拍拍屁股走了。走了两步发现自己不认路,哇哇大哭叫辟尘。在场所有人都去打自己耳光看是不是在做梦。劈劈啪啪的,热闹得很。
小破生得很流行。这么说是有道理的。他是小婴儿的时候活脱脱是江左的缩微版,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开始变得象猪哥的缩微版了。果然模仿天赋一流。再过一段时间,我常常出门去,回来一看,天哪,辟尘,你什么时候生了儿子,也不吱一声。天长日久,他就在我和辟尘之间当墙头草,脸孔模样换来换去,最近好像倒定型了,眼睛象辟尘,嘴巴和脸象我。我于是感叹说,辟尘你要是只母犀牛啊,我一世名节就毁了。但是有一点我们一定要注意,就是不要随便请客人来家里,有一次光行来住了两天,搞得我们一找小破就要拿桶颜料,见到有影子状的东西闪过就淋,辟尘一天洗地板十五次,不知多浪费水。

傍晚时分,我经常带他去公寓转角那间小便利店买冰激凌,他最爱吃香草味,还是很传统的。婴儿时期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本能,见到人就主动过去吧唧吧唧,哪怕他长得象辟尘吧,人家也很少拒绝小孩子的亲吻的,但是亲吻完毕,就大件事了,受吻者回家一头栽倒,总要休息个三五十天才能缓过劲来。破魂对能量的提取手段,真是先进到惊天地而泣鬼神。不过慢慢他吃习惯了辟尘拿手的红烧猪手之类食物,吧唧现象明显减少,而且还爱上吃零食,据老师说经常和其他幼儿园小朋友一起哭着闹着要第二颗糖。我常常纳闷,将来江左来接他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验货不过关,要我补他一个正宗的啊。
今天便利店的香草冰激凌卖完了,我只好对小破做思想工作,举出孟母三迁的例子说,从前有个小孩不听话,他妈妈就不停的搬家, 搬家呀搬家。结果搬到一个没有冰激凌吃的地方去了,你说惨不惨。小破穿一双辟尘的无趾凉鞋,大得离谱,站在冰柜前仔细权衡了一下利弊,毅然决定吃吃草莓算了。
今天便利店的顾客不多,不过有个中年男人是必然出现的。店员说这个人每天晚饭时分就一定推门而入,买一个大三明治,一杯牛奶,靠在柜台边狼吞虎咽。吃完后拔脚走人。我也见过很多次了。他长得平常,一掉进街上人群里拿雷达都不见得能找到。但身上穿的西装却是真正登喜路的定制品。用料考究,式样趋时。能每天换一套登喜路,却跑到便利店来吃晚饭,这可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照旧靠在冰柜附近吃三明治,面无表情,小破则径直过去拿甜品,且一边唱着幼儿园教的弱智儿歌“一二三四五六七,爸爸教我开飞机,七六五四三二一,妈妈背我下楼梯”。(英文版本欠奉,但真的是一首英语儿歌,我翻译来的)听得我手痒无比,想去给他们老师迎面一拳打得基因突变,变聪明点儿。不过登喜路男人就觉得很好笑,问我说:“你儿子几岁,真是可爱。”
虽然说在下只是一个保姆,而是还是人家霸王硬上弓招来的保姆,不过太过健忘,目前已经把这吗事忘得差不多了。听到人家赞美小破,当场就来劲,兴高采烈的点头:“是吗,是吗,人家都这样说的,呵呵呵呵。”小破舔着甜甜的冰激凌过来,举给我看:“阿姨给我舀多了一球哦,说我是乖宝宝。”我眼睛都笑迷了,蹲下来抱他,看上去真是羡煞人的父子乐,天晓得这小家伙刚刚在家里饿了发脾气,把我拿来练力量的一千公斤哑铃丢到了隔壁布郎太太的花园里,砸出一个大洞,砸坏好多玫瑰丛,而且我还听到邻居们大呼小叫说下陨铁啦,大家小心点啊~~。
登喜路男人相当配合我的自我陶醉,也跟着点头微笑,并且礼数周到的趋前张开手臂表示亲热:“来,叔叔抱一下。”
他把小破抱起来的瞬间,我突然看到小破眼睛里微微的蓝色闪过,心里一紧,立刻出手去接过他来。就在将接未接的那个时候,他身子一扭,没有抓冰激凌的那只小手往登喜路男人脖子后面做了一个虚抓的手势,而后若无其事的转回到我怀里。
我们一起出了便利店的门,小破做的那个姿势让我相当担心,不由自主的跟着他往一个方向走。他并不在意,走出一百米,就从街边的停车区驶出一部白色绿底的林宝坚尼,绝尘而去。
我问小破:“你刚刚干什么了。”
他开开心心举起了零食:“吃冰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