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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还用腰刀在木栅之上敲了敲。

泪红雨道:“不安份,又待怎样?”

那衙役的确是一个新来之人,挠了挠头,想了一想,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不安份,就没有饭吃…”

看来,没饭吃,是他想到的最惨的惩罚方法。

泪红雨问道:“是不是像你媳妇不给你饭吃一样?”

那衙役呆了半晌,大怒,道:“怎么那么多话,再多讲,我就对你不客气的…”

泪红雨道:“怎么个不客气法?是不是像你媳妇罚你在外面跪着一般?”

那衙役忽然间一笑,黑黝黝的脸笑出几分腼腆,道:“小雨,你认出我来了?”

泪红雨其实早已认出了他,他是她那个小村庄的邻居,名玉七,他的媳妇凌花,也就是与某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的那位,一个平日里窝窝囊囊的丈夫,初看到他时,泪红雨不敢相任,他剃了那一脸的胡子,想不到还挺英俊的,如果不是那闪躲的目光还是那么鬼祟,时常盯着的,是人家的腰间的钱包,泪红雨倒真不敢认他了。

泪红雨见到了他,终于有点相信,自己那个小村庄的确有点儿不同,这西宁王密不透风的牢狱,一名农夫都可以混得进来,还给配上了衙刀,而这位农夫,还是一位连老婆都管不住的农夫,就真有点儿奇怪了。

她不由得抱一万分之一的想法,难道,他来到这里,是想救自己出去?他又有什么能力救自己出去?就凭他时常在他媳妇面前前跪后跪的模样?在泪红雨的眼里,这位玉七可是一位平凡之极的人,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还时常偷鸡摸狗,而他的老婆,则与他不同,偷的是人,总之,一家都是偷儿。她不敢肯定他的到来与自己的被困牢狱与什么关系,自己与他,也不过为邻居而已,有人说过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没有人说,为邻居两肋插刀的。

她道:“玉七哥,你也吃上了衙门内的饭?”

玉七挠了挠头,点了点头,道:“媳妇让我捐了一个衙役来做,倒也自在。”

泪红雨是不太相信的,心里也有一点失望,原因原来如此简单,不由得颇为羞愧初一看到玉七之时,居然会冒出自己那个小山村与众不同的想法,又想,他那媳妇会如此大发善心?莫非为了把他调开方便偷人?不由得更加对玉七充满了同情,她也疑惑,怎么这么巧,就来到了她这间牢房?

正文 第十三章 邻居

那玉七保持了他鬼祟的本色,东张西望一番,道:“小雨,夫子叫我来照顾你的…”

泪红雨道:“原来,夫子还是记得我的…”她想起那个一天之中有大半时间都在冥思苦想实则在似睡非睡中的夫子,很难想像他的脑袋中居然有一块地方有自己的影子存在。

她不由得稍微有些不信,问道:“真是夫子叫你来的?”

玉七道:“那捐衙役的钱,还是夫子出的呢!”

泪红雨这才明白,为何玉七的媳妇会让他来做衙役,原来这钱是人家出的,泪红雨逾加的失望,从西宁王的试探中,她原来抱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自己生活的小山村有那么一点儿与众不同,却原来,它还是没有什么与众不同,只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山村而已。

看着玉七那憨厚老实的模样,她不由得心想,夫子花钱请这么个人来照顾自己,有啥用?莫非是想他在牢房之中为自己做几餐好吃的,然后送自己上路?夫子啊夫子,你的心肠可真好…

正在这时,那玉七递给她一张纸条,左右看了看,却没有出声,又走到画眉的面前耀武扬威,可能怕他偷看这边的动静:“喂,老实点,别在我面前装狠,整死多少只蟑螂都没用,老子不怕…”

泪红雨心想,你不怕,那是因为只看到了画眉杀虫,没看到他杀人。

画眉的脾气却很好,恩恩连声,当真不拿蟑螂来玩儿了。

泪红雨打开那纸条,以为会看到什么特别的消息,上面却写着:“今天午饭为红烧猪蹄。”

泪红雨苦笑连连,原来夫子真是拿钱请人为自己准备几餐好吃的…这位玉七虽然惧内窝囊,却烧得一手好菜,在山村的时候,泪红雨就是他家桌上常客,当然,得忍受住他家娘子的冷嘲热讽,但是,泪红雨一向是一位一心一意的人,即说,说饭的时候,就是吃饭,别的什么东西都不会听在耳内,放在心上的,所以,他家娘子的冷嘲热讽就如同画眉谈论墙上刑具时,她正在思考其它的问题时一样,对她产生不了任何的影响,不管她话中含有多少的刀锋,只要隔壁有吃的,泪红雨的身影总是会出现在玉七的家里头…

泪红雨暂时放下了对玉七来的目地的怀疑,她的心中现在全装了红烧蹄子,油光发亮,颜色暗红,一咬一大口油。

中午,红烧蹄子终于送了上来,可送这牢饭的人,还真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她怎么也想不到,会是她,玉七的媳妇,原来的那聋哑老人没来了,倒来了她,这玉七的媳妇原长得美艳妖娆之极,如今却身着一身老不横秋的衣服,掩盖了她身上所有的曲线,浑身上下暗沉沉的,脸上也暗沉沉的,容貌倒没怎么变,只不过脸上不知涂了什么,原来红是红,白是白的肤色,现如今只有一种颜色,就是菜色,不但菜色,而且带有一种黄黄的屎色,让人见了,望她第一眼,就不想望她第二眼,她看来颇不耐烦,仿佛被人要胁了来送餐,阴沉沉的道:“吃,怎么不吃死你…”

其语气之尖酸刻薄之极,终于让她相信,这人,的确是玉七的媳妇,那位在无数骂街生涯中身经了百战的乡里媳妇。

泪红雨不由得猜想,这左邻右舍的,还有多少人混入了西宁王的牢狱之中?难道这西宁王的听雨轩,竟变成了街市上的菜市场,可以让任何农人随便的出入?

泪红雨还是认为自己的左邻右舍就是一群农民,而且是俗不可耐的那种。

还好,除了看到他们两人之外,泪红雨没有再发现其它的邻居们了。

她心里不由得暗想,莫非,这玉七真是来为自己送上几餐牢饭的?其它,从她十岁开始,她就只知道自己与夫子相依为命,住在那个小村子里,十岁以前的事,她已经全不记得,就仿佛她一出生,就已经十岁了,可脑海中却时常冒出一些颇为稀奇古怪的想法,仿佛任何的问题,只要她想,就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种让人看来颇不正常的人,她却认为极为正常,也认为她的周围,都是像她这样的人…当然,这是她十二岁之前的想法,十二岁以后,她就知道,原来世上的人比自己愚蠢的,是那么多。

当然,自被掠入西宁王府之后,她的观念又转变了,却原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还是很多的,冷酷而聪明的,也多。

就像西宁王,她虽然是与世隔绝了那么多年,可也别当她是傻子一名,西宁王掠持她时,他眼中的情欲,她可看得一清二楚,马上制定了解决的方法,满意的看到西宁王眼中的欲火消退得一干二净,有时候她都不明白,自己脑中的这些想法,是从何而来。

她同样不明白,为何这委缩的玉七,剃掉了胡子换上了衙衣之后,还颇有几分气势,可这玉七的媳妇,为何就这么的不满于他呢?对她自己的丈夫还是那么不屑一顾呢?当然,她也不满意自己,当然,泪红雨是看不见她眼中的不满的,泪红雨的心思,现在全放在了红烧猪蹄上,她左手操起红烧猪蹄,极为爽快豪气的一张嘴,咬了一口下去,感觉那红烧猪蹄在自己的嘴里边慢慢的融化,滋味从猪蹄的表层浸透到自己的嘴腔之中,她微眯着眼,仔细回味猪蹄的滋味,如果有人看了,必会以为她正在品尝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她这种陶醉的表情的确吸引了另外一个人…

画眉闻见这令人垂羡的香气,看到她脸上的陶醉,终于忍之不住,叫道:“泪姑娘,给我也来点儿?”

泪红雨本待不理这位让人害怕的杀手,却想着以后只怕还要与他在这牢狱之中呆不少时间,此时得罪了他,只怕不好,他虽失去了武功,可以是一名杀手,听夫子的教导,杀手杀人可不是只凭武功的,只好心不旦情不愿的示意玉七的老婆给他也送上一份。

这玉七的老婆更加的不耐烦,将饭菜送了过去,咣的一声丢在地下,大声道:“没见你们坐牢坐得如此舒服的,吃吧,吃吧,吃了早点投胎…”

她这话,让人听了,真有点儿最后的晚餐的感觉…

正文 第十四章 猪蹄值千金

画眉却不以为意,也不避讳,拿起泪红雨啃过的那半边猪蹄,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泪红雨心想,他也不嫌脏…,本来她心中打算,这人干净整洁,既使在狱中,伤一好,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就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都一丝不乱,这样的人,大半不喜欢人家口里头咬过的东西,正准备他一不吃,就让玉七的媳妇重拿了过来呢,岂不是既做了人情,猪蹄又重归自己的腹中,却想不到如意算盘还是没有打成,他连她啃过的地方都舔了又舔的。

泪红雨不由得一阵后悔,早知他这么毫不顾忌,就怎么也拖点时间多咬几口…,她望着画眉吃得油光发亮的双唇,直咽了几下口水,向玉七媳妇提议,道:“下次多送点儿过来…”

玉七媳妇一怔,脸色阴沉,道:“你以为这是你家,想要就要?这可是牢房,你想多要,可以,拿银子来…”

泪红雨知道她说话刻薄,从小听到大的,也不以为意,具旁人讲,自己的口刻薄起来,可厉害过她千百倍的,只不过自己不常刻薄而已。

可那画眉不知怎么的,却听到了,接过话头,道:“没问题,只要我出去了,你要多少都行…”

口气还挺大的,玉七媳妇道:“那么,一千金一只,行不?”

泪红雨认为她是在开玩笑,可她脸上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而这位画眉也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道:“行,就一千金。”

泪红雨心想,一千金?他虽为杀手,如果杀普通一点的人的话,起码要杀十个以上,一只猪蹄一千金,不是他有毛病,就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不由得又后悔起来,早知这样,就把自己这啃剩下的猪蹄向他要五百金,不对,六百金,还有自己的口水费没向他收呢…

她看着丢在地上的猪骨头,仿佛看到六百金见财化水,心痛不已。

果然,以后连续几天,画眉那边的猪蹄比自己这边的还要厚重油腻,自己这里的猪蹄是瘦小的前腿,他那里的,就是粗大的后腿,很显然,这玉七与玉七的媳妇转移了巴结的对像…

她愤愤不平的想着,果然,小农就是小农,见利忘义,难道自己不是他们的邻居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几百金,他们就把自己丢在脑后了?

泪红雨很怀疑,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具玉七讲,他是夫子请来照顾自己的,可如今她却认为,这玉七是来贩卖这红烧猪蹄赚钱的,顺便的,才是来照顾一下自己的,不由得心痛了一下夫子所花的银两,感觉颇不值得。

每天被玉七的好菜好饭养着,泪红雨感觉自己的身形体形渐渐的有些向横向发展起来,不免有些思念与西宁王斗智斗勇的日子,每斗一回,她就感觉热血沸腾,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自然而然不会心宽体胖,可惜,自从上次西宁王拿骷髅头来以后,已经好多天不见他的踪影了。

泪红雨没等来西宁王,倒等来了另外一人…

一大早,泪红雨与画眉枯对而坐,泪红雨不敢去撩拨画眉,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拿出昨天藏下的半根鸡腿,正想要给自己来份早餐,就听到外面牢门声响,有人正走了进来,忙把那鸡腿收好。

才收好,牢门外走进一人,身高体瘦,泪红雨可以想象他脸上的神色,必是骄横睥睨的,泪红雨忙正规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一幅不受外界打扰的模样。

可是,事与愿违,来人嘿嘿连笑,依旧漫不经心的走了进来,泪红雨知道,与西宁王这位成年人倒有几分道理可讲,但与他,这位西宁世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

来的人,就是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世子齐临渊,由于西宁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因此,未免骄惯了一点,他在西宁郡大街上走路,基本上是横着来的,继承了他老子的性格,抢男霸女,无恶不作,可是,在泪红雨的手里很吃了几回瘪,因此,两人可算得上是王府之中的死对头。

泪红雨还在想,以他的性格,在秦妃的事件上,被泪红雨躲过,而且反咬一口,如今泪红雨下了大狱,他不来趁机落井下石,倒颇让泪红雨挂念的。

正在此时,泪红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心中不由得一沉…

原来,小世子齐临渊不但恶名远扬,而且有一样东西,也随之远扬,即恶犬之名,他养了四只恶犬,皆是西域名犬,毛有四色,黄,白,黑,金,皆以将军命名,名曰,黄袍将军,白袍将军,黑袍将军,金袍将军,四只恶犬颈中皆有一圈黄金制就的金铃,金光闪闪,以彰显他富贵无比的身份,他自己则名为大将军,平日里出去,四大恶犬相陪,犬中金铃叮吵做响,路人远远听见,奔走躲避,避走不及,咬了白咬,死了白死,狗身上的金铃铛若碰了下来,你还要赔偿一番…

泪红雨早就听说了这小世子恶犬的恶名,却想不到,会在牢狱之中听到这金铃的声音,她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看见满身披满金毛的恶犬呜呜的低声而叫,它的眼睛呈金黄之色,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小世子齐临渊站在铁栅外,俊美的脸上既得意又残忍,看见泪红雨脸露慌色,口中唿哨一声,那只金袍将军腾飞起来,撞向铁栅,把铁栅撞得直摇晃,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急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金袍将军还不死心,又跳将起来,后腿直立,前退趴在铁栅之上,口中咆哮,如林中猛狮,呜呜直叫,泪红雨看它冲不破铁栅,心中稍定,望着它的血盆大口,又未免心跳得极快,心想,这小世子齐临渊莫非今日想把自己当成狗腹之餐给处理了?

正文 第十五章 恶犬与恶主

小世子齐临渊见泪红雨吓得躲在了墙角,却意犹未尽,指使下人,道:“给我打开牢门…”

只听一人劝道:“小世子,使不得,王爷可说要留着她的性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