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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声音很小,因为有外人在场,全程没抬脑袋,一双莹白的小手攥紧裙边:“我问过大夫,救人性命一片足矣。这个还给你。”

停顿片刻,忽然抬起小鹿般黑黝黝的双眼,转而又很快垂下:“谢谢你……对不起,我来得不是时候。”

不成想宁宁轻声笑笑:“不,你来得正是时候。”

那一夜,注定被裴寂和容辞牢牢记在心上。

宁宁不知道拿了什么剧本,反正不是爱来爱去争风吃醋修罗场的女主角。还没等他俩互相呛完,就提出要教给大家一种新型娱乐方式。

叫打麻将。

后来才明白,这哪里是打麻将,分明是痛殴他们的钱包。

两个原本针锋相对的男人被宁宁打得落花流水,在半夜时分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患难之中见真情,没福同享,有难共当。

可怜他们俩之前还为她争吵一番,如今却眼睁睁看着那厮坐在他们身边,拿着他们的钱去逗另一个女孩开心,哦,还挪用了他们的台词。

云端月:“不用了,我还有积蓄。宁宁姑娘没必要将这么多灵石赠予我这旁人。”

宁宁笑道:“你哪里算是旁人呢?”

这是人干的事吗?啊?是吗?

于是在后半夜里,裴寂容辞不但冰释前嫌,还成为了并肩作战的战友。

万万没想到,本来打算对宁宁群起而攻之,结果却成了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一个送。

两人被杀得落花流水,在磨难与屈辱之中形成了抗战统一战线,一夜之后顺利成为牌友,约定下次见面时继续决战到天亮。

第22章

“将天心草置于此炉中,待我炼制七日, 便可成丹。”

天羡子看着从炉子里冒出来的徐徐白烟, 不禁由衷感叹:“不愧是圣阶灵植,连炼丹时冒出来的气都灵气四溢。要是服下丹药, 你的修为必定大增。”

天心草对提升修为大有裨益,从流明山归来后, 天羡子便主动提出要帮宁宁炼丹。用他的原话来讲,是“拈春堂那群书呆子也就图一乐, 真要炼丹, 还得看你师尊我”。

“不是我吹啊,我年轻那会儿为了赚钱买剑谱,拼了命地钻研炼丹,连高阶丹师都夸我悟性高,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天羡子一说起往日辉煌就停不下来,咧着嘴尾巴快要翘上天,哪里有半点为人师表的模样:“拈春堂堂主还特意问过我, 有没有兴趣跟着他学一学制药, 被我毫不犹豫一口回绝了。”

宁宁吸一口周围满溢的清香,闻见沁人心脾的花木与雨水味道。体内的灵气如同受了滋养, 平和悠然地聚拢来。

她有些好奇:“师尊, 那你现在为什么不继续炼丹赚钱?”

眉目清隽的青年挑了挑眉,眼底是难以掩盖的桀骜:“炼丹赚钱,就代表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不得不被拱手让人——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他说着伸出手去,百无聊赖地触碰了一丝白烟, 白皙指尖很快被烫出微微粉色:“谁都别想使唤我,与其听那些人罗里吧嗦地讲要求,不如拔剑大战一场来得痛快。”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不愧是五湖四海人尽皆知的剑道大能,就算穷成了瓜皮,也绝对不做乙方。

宁宁只得又点了点头,天羡子见她若有所思,好奇问道:“在想什么?”

“我觉得,”她乖乖应声,视线没从白烟里挪开,“修道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其实是不大公平的。普通人没有出类拔萃的根骨,也得不到机会去寻求机缘,像这种天材地宝,恐怕一辈子也见不着——终其一生,都逃不开庸碌无为、平平无奇八个大字。”

以前宁宁还觉得,修仙和曾经世界里的高考没什么两样,同样是一步步往上爬,依靠日积月累不断变强。

可如今想来,修仙界要比高考残酷许多。

从天赋看,数十年的苦练可能比不上诞生以来的剑骨天成;

从家世看,大户人家与宗门中的小孩从出生起就被灵药供着,修为想不突飞猛涨都难。像她在秘境中得了天心草,实力毫不费力便能一日千里,可寻常百姓一没钱财二没机缘,一辈子都见不到多少灵丹妙药。

世家大族垄断资源,小百姓们求路无门,好的更好,差的愈发被甩在身后,简直恶性循环。

“宁宁怎么开始思考起这种问题?”

天羡子展眉一笑:“常言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修道除了有天资与出身的门槛,其实还讲究一个‘命’字。”

身旁的小姑娘露出有些困惑的神色,他停顿片刻,耐心解释:“不少人相信命数天成。纵使是平平无奇的小人物,一旦时来运转、触发机缘,便可在逆境中触底反弹,一路扶摇直上。”

命数天成。

宁宁想,她曾经看过的那本小说,应该就是裴寂既定的命运吧。

可是——

“师尊。”

鬼使神差地,她下意识出言发问:“时来运转的固然是有,但如果命里注定有番劫数呢?难道也要顺应天命,无能为力地等死么?”

天羡子“唔”了一声。

继而眉眼轻勾,笑着垂头看她:“把你师尊的名号念一遍。”

宁宁愣了愣,依言出声:“天羡子。”

“天羡天羡,我当年挑中这两个字,就是图一个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让那老天也奈何不了。”

他的眉宇在轻烟中渐趋模糊,唯有一双晶亮澄澈的双瞳格外引人注目。像是夜里愁云密布,忽有两颗星点划破黑暗,引出璨然的光辉来。

“说什么天命不可违,知天命、尽人事,尽是废话。若是天道不公不顺——”

天羡子点点她额头,挑眉道:“那便破了天道。剑修嘛,唯我,唯剑,不由天。”

与天羡子道了别,算算时间,恰好是原著里郑薇绮出场的时候。

宁宁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来到山门前,抬眼便见到了立在地摊前卖货的大师姐。

郑薇绮的名字听起来雅致温婉,实则本人是与之完全相反的性格,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就是当之无愧的祖安文曲星,性格一点就爆。听说她下山归来后学了满嘴不堪入耳的粗话,一张小嘴老是叭叭叭,还没凑成一本文笔优美感人泪下的《火葬场上分指南》,就被师尊天羡子下了禁言咒——

只要一讲粗话,就会失去理智做出各种丢人的丑事,比孙悟空的紧箍咒更恐怖,完完全全属于心理上的折磨,真是非常符合天羡子恶趣味的行事风格。

此时她斜倚在山门门口,双手环抱在胸前,斜眼睨着地摊前挑选货物的两个女弟子。

青丝被高高束起,一袭男衫玉树临风,被风微微拂过时,勾勒出修长悠然的体态。

乍一看去,倒真有几分像是个潇洒不羁的翩翩少年郎,眼尾狭长、似笑非笑,惹得那两个女弟子悄悄侧目,不时发出轻笑。

“看上这个了?”

眼见其中一个小姑娘拿起一本书细细端详,郑薇绮打了个哈欠,往前站了一些:“师妹,我看你骨骼惊奇,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这本《流光剑法:从入门到入土》是我亲手所绘,配上你,绝对物超所值。”

她的声音倒是十足清雅,带了点漫不经心的冷意,很好听。

那女弟子闻言大惊:“这是本剑法?对不住对不住,我还以为是本小人书,讲蜈蚣精历险。”

“蜈蚣精?!我丢——掉所有不高兴,和你这个绝世美少女静下心来慢慢讲道理。”

郑薇绮眼看要发作,大概是想到天羡子在身上强加的咒令,不得不眼角一抽,强行把即将扭曲的表情组合归位,扯出个像是刚吃完人肉叉烧包一样的微笑:“师妹,我画的人哪里像是蜈蚣精?”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怯怯伸出手,指了指第一页足足有12块腹肌的异形生物,每块腹肌都圆圆鼓鼓,比头还大。

这玩意别说蜈蚣精,就算声称是人形雷锋塔都有人信,沿着它往上走,说不定能直接爬上天空与太阳肩并肩。

“这叫腹肌,腹肌懂吗?”

郑薇绮恨铁不成钢,心知剑谱卖不出去,愤愤然抬头,正好撞上宁宁的眼睛。

同为天羡子门下的弟子,她与原主虽然不熟,但总会是有些眼熟。于是当即舒展了眉宇,缓声道:“小师妹。”

“师姐。”

宁宁心头一动,低低应声。

在原著里,原主尤其讨厌这个行事离经叛道的大师姐,总觉得辱没了师门门风。

加之郑薇绮聪明得过分,在剑法一事上颇有天赋,便更加生出了妒忌与嫌恶之情,只要一见面,就必须阴阳怪气地怼人。

如今郑薇绮从山下回来,带了许多新奇的小物件摆摊卖钱。宁宁此番前来,正是为了将这批货物好好嘲讽几句,并放言绝不会买这种下三滥的东西。

打嘴炮谁不会啊。

她顿了顿,很快继续说道:“师姐这回下山,可真是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郑薇绮呆呆盯着她:“哈?你说什么?”

差点忘了,这位师姐不怎么识字,听到拗口的句子总会直接跳过。

宁宁笑笑:“我在说,师姐下山回来后还真看不出来是个女郎。这一马平川,实在无边壮阔。”

郑薇绮顺着她的目光往下看,视线落在自己平坦的前胸上。

没想到几秒钟后哈哈大笑,似是受了天大的夸奖:“师妹眼光真好!我的裹胸布乃是天蚕蚕丝所造,冰莹柔软、弹性极佳,小师妹如果喜欢,我就送你几条——还有这套男装,混杂了鲛纱与碧蚕丝,在夏天穿上,身体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清凉舒适,不知师妹有没有兴趣?”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无边壮阔”是个褒义词啊!用褒义词说出来的话,能是膈应人的吗?

宁宁:……

你真听不出来这是句讽刺吗师姐!求求你快清醒一点,不要被骂了还这么高兴,更不要用一副“不愧是你,好眼光”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啦!

宁宁揉了揉眉心,决定放弃阴阳怪气,直接从她的地摊本身入手。

郑薇绮是个有钱的剑修,把地摊经济小买卖经营得轻车熟路,堪称凌虚峰乡村爱情版本的低配带货女王。

见宁宁有些犹豫,悄悄从书堆里拿出一本递给她:“师妹对这个感兴趣么?”

宁宁低头一看,好家伙,赫然一行大字:《我与真霄剑尊的三百六十五天》。

下面还有串密密麻麻的简介:整个玄虚剑派都知道,真霄剑尊清冷矜贵。直到某天,一名小弟子无意间看见他把新收的亲传弟子按在墙角亲,男人双眼猩红:“怕我,嗯?叫一声师尊,命都给你。”

郑薇绮道:“这是最近超级热门的话本,讲述了冷心冷面俏师尊与古灵精怪又爱闯祸的女弟子之间的爱恨纠葛,绝对值得一看。”

这简介那味儿太浓,宁宁看得差点犯尴尬癌,勉强应了声:“……不用了。”

想了会儿,又轻声说:“冷心师尊和爱闯祸小徒弟的设定我之前看过了,主人公叫唐三藏和孙悟空,不知师姐可曾有过耳闻?”

郑薇绮自然摇头:“我并没怎么读过话本,你说的这个,从未听说过。”

先前徘徊在地摊前的两名女弟子已然没了踪影,宁宁把视线粗略地越过杂书和话本,停留在角落里的胭脂水粉上。

在既定剧情里,原主就是大肆抨击这些化妆品质量低劣、上不得台面,当场和郑薇绮撕破了脸皮,从此结下梁子。

她本应该也那样做的。

可是原文里[宁宁拿起一盒胭脂,冷冷笑道:“这胭脂是石灰粉做的吧?涂了跟要去冥婚似的。”],这样的剧情——

面前这么多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她哪知道什么是胭脂,哪一份又是口脂啊?!

宁宁又又又一次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原主从小被娇养长大,吃喝玩乐样样不落,对于女子们最常用的胭脂水粉,毫无疑问如数家珍。

可她这个冒牌货不同。

她能准确无误地分辨出迪奥阿玛尼杨树林,但谁能告诉她,这些造型诡异、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的瓶瓶罐罐都是用来做什么的?

宁宁佯装镇定地吸了口气。

地摊上摆放的物件,以红白两色为主。白的应该类似于粉底,红的则是口红腮红。

她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确认了其中某一件圆盒里东西的用处——

红而不艷,不似口脂或口红纸般单薄,应该正是腮红。

原主就是拿它首先开的刀。

宁宁很乖地跟着剧情走,将腮红往手上沾了一点,轻轻涂在右侧脸颊。

这物件其实质量不错,刚一触碰皮肤就轻轻晕开,染出一片浅淡薄红,她刚要开口挑刺,就听见身旁的郑薇绮猛地吸了口气:“小师妹,你在做什么?”

此话一出,宁宁的心就凉了半截。

然后听她无比惊诧地说完下一句:“为何将涂指甲的色料擦在脸上?!”

宁宁:……

她就说这腮红怎么这么润,原来压根就是指甲油。

宁宁勉强扯出一个僵硬的笑。

郑薇绮满脸震惊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这世上怎会有连脂粉和色料都分不清的女孩子?明明哪怕是最为平凡的家庭,都会为家里的小女儿准备些胭脂水粉啊!

难道——

“小师妹。”

郑薇绮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山下,对师弟师妹的信息一概不知。此时尽量压低声音、放柔语气:“你未入玄虚派时,可曾学过妆容?”

宁宁闹了笑话,要是再死鸭子嘴硬地声称自己精通此道,恐怕只会惹出更多幺蛾子。

于是她实话实说:“家里人说我年纪小,不适合学这个。”

郑薇绮心头大骇,沉沉叹了口气。

可怜啊,当今女子们自幼便研习妆容,哪会有什么“年纪小不适合”的说法?恐怕小师妹还不会知道,爹娘之所以那样告诉她……

只是因为家里实在没有闲钱再去购置。

这是一对贫穷的父母,为了守护小女儿脆弱的自尊心,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是是是,年纪小,的确不应该学。”

郑薇绮被小小地感动了一下,不好意思揭穿这个善良的谎言,低声喟叹道:“可你如今已是大姑娘了,娘亲就未曾教授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么?”

“我——”

宁宁没有原主的记忆,只得硬着头皮答:“教是教过的,但器具不是这种。”

她试着回想,努力描述:“口脂是一根长长的管,可以直接涂在嘴上;脂粉和皮肤的颜色很接近,擦上去不会白得过于明显;还有涂在眼睛上的眼影,五颜六色的,什么花样都有。”

一番描述下来,郑薇绮听得目瞪口呆。

小师妹家……居然还是自制胭脂粉黛的。

能被轻而易举装进管道的,一定是液体。为什么要将口脂变成液态?只可能是因为,家里只能找到很少很少的一点口脂,为了让小女儿多用上些时日,便掺了水融合搅拌,显得多一些。

脂粉的颜色又怎会与皮肤相似?明明无论是铅粉还是珍珠粉,涂抹之后都会和白面疙瘩没什么两样。要想让它与肤色一致,只能加入另外的东西。白色和浅浅褐色的粉末,难道是……

土加石灰?!

郑薇绮惊了。

她岌岌可危的脑容量,已经经不起那所谓“眼影”的折腾。

五颜六色什么花样都有,寻常人家哪里能弄来那么多色料?无非是把花挤出汁水,涂抹在眼睛上。

苍天。

小师妹之前过的,究竟是怎样的日子。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努力挤出最后一点小管管里淌出的液体,涂抹在苍白嘴唇上。

她的脸上满是泥土与石灰的痕迹,眼睛则残留着花花绿绿的花瓣颜色,笑得那么满足,那么幸福。

在她身后,则是一对同样微笑着的中年男女,沧桑脸颊上尽是时间留下的痕迹,朴实无华。

郑薇绮一时语塞,半晌喃喃道:“你真是有一对好父母。”

小师妹眉头皱了皱,露出些许困惑的神色。她知道对方不会明白自己这样说话的用意,停顿一会儿后试探性问道:“令尊和令堂,如今还过得顺心吗?”

宁宁的眼底终于出现了一丝怅然:“我不知道……他们都在另一个世界。”

郑薇绮:!!!

郑薇绮是彻底不敢再问了。

现如今,连最疼爱她的爹娘也先一步去了。

再也不会有人用泥土混着石灰,强颜欢笑逗她开心了。

她有过耳闻,说这姑娘在玄虚派吃了上顿没下顿,童年已经那么苦,怎么能让小师妹入了门派,还是孤苦无依可怜兮兮?

正义感十足的郑薇绮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她愿意为小师妹重建一个温暖的家。

“小师妹。”

她满目涩然,好不容易铁公鸡拔了回毛,无比怜爱地看着宁宁:“今日师姐与你有缘相遇,摊子上的东西不要嫌弃,随便拿吧。”

宁宁赶忙摇头:“我不要。”

傻孩子,这又是何苦呢。

郑薇绮心底微微一颤,自家小师妹虽然土,可她土得倔强,土得朴实,土得百折不挠。

这种土,宛如从贫瘠土壤里生出的小白花,乍一看去不起眼,只有深入接触,才会明白它成长中的倔强与心酸。

相信她远在天边的爹娘,也在默默为女儿感到骄傲吧。

郑薇绮思绪万千,身边的宁宁看她一个人又哭又笑,颇为不正常,便不动声色往另一边挪了挪。

没想到立刻就听见郑薇绮软得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那边是我从外地带回来的小食,你可以随便尝——你面前的是牛乳膏,小勺都在旁边白色的锦囊里。”

这要是宁宁本人,一定会不好意思地道谢后拒绝,但恶毒女配的剧本大大咧咧晃悠在脑海,让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拿起其中一盒,打开后用勺子挖了一块。

味道怪得惊天地泣鬼神,让她真情实感地皱起了脸:“你这牛乳膏——”

没想到郑薇绮倒吸一口冷气,眼睛瞪得像铜铃:“我这牛乳膏!”

宁宁:?

你怎么抢我台词?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郑薇绮继续道:“这不是牛乳膏啊!哪个小兔崽子没长眼睛,把面脂放这儿了?!”

面。脂。

难怪小东西长得这么别致。

呵呵。

宁宁的一颗心脏随着这两个字直接上路,然而俗话说得好,人生就是不断的起起落落落落落落,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铁定会连带着锁上另一扇窗。

恍惚间,她听见那道声音犹然回旋于耳畔:“这里面可是有砒霜啊!虽然量不致死……快快快,我带你去拈春堂!”

砒。霜。

宁宁面无表情地低头,看向手里莹白色的凝脂状固体。

小妖精。

是谁,送你来到她身边?

贺知洲被天羡子罚练了一天一夜的剑,结束后立马冲进拈春堂里躺尸。不知睡了多久,被一道火急火燎的女声陡然惊醒。

那女人他认识,天羡子门下的郑薇绮,常年不着家,似乎也是宁宁的攻略对象之一。

至于被她扛在肩上送进来的人——

贺知洲瞳孔地震。

只见宁宁神情恍惚,脸上晕开一大团狰狞的红,像是被谁狠狠打了一拳。

饶是拈春堂的医修也下意识惊呼道:“宁宁师妹被谁揍成这副模样?”

郑薇绮低声对他说了什么,贺知洲一个字也没听见。他唯一知道的,是医修听罢后露出了更加匪夷所思的神色:“你说她自己吃了砒霜?”

郑薇绮双手捂面,终于不再把声音压低:“都是我不好,都怪我。”

然后是宁宁低低的呢喃,每个字里都溢满心酸,让他莫名其妙想起诈尸后的湘西陈年老干尸:“师姐,我不要你的货,真的不要了……师姐,我是不是好土?”

他什么都明白了。

宁宁,你真傻,真的。

早就知道你是个面子薄的小姑娘,抢人家东西被狠狠揍一顿,心里一定很是过意不去。

——可你也犯不着吞下砒霜,这么不留情面地杀了自己啊!

贺知洲如置冰窖,只觉得未来一片迷茫,心痛不已。

别人家的反派吃香喝辣样样精通,偶尔邪魅狂狷一把,还能引得读者们阵阵尖叫。

可他和宁宁呢。

一个像被玩坏的破布娃娃躺在病床上,另一个直接心态崩崩,我杀我自己。

他想哭,也想妈妈。

他们这群反派,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第23章

“天心草炼的丹, 吃起来是个什么味道?”

贺知洲满眼好奇地斜倚在门板上, 看宁宁把一颗圆滚滚的东西吞吃入腹。

她吃得一点儿仪式感都没有,好像手里拿的不是什么圣阶灵植, 而是再普通不过的糖。

“薄荷糖。”

宁宁三个字刚说完就变了脸色, 苦着脸补充道:“……还有点芥末味儿。”

“然后呢?”

贺知洲挠头:“难道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比如小宇宙爆发、斗气化马, 恨不得立马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 从今往后不想继续做人了?”

这都哪跟哪啊。

丹药入腹后, 虽然让整个人都为之神清气爽, 但似乎并没有多么特别的功效。

她体内的灵气有如一池清泉,这粒丹药下去,纵然激起了淡淡涟漪,却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波动,涟漪轻轻荡开又无声褪去,从此以后便没了下文。

“可能要一点反应时间。”

宁宁低头看一看自己的手心, 没察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她本想继续说话,不成想却听见一阵突兀的女声:“宁宁,在吗——!”

宁宁脸色一变。

自从大师兄告诉了郑薇绮她苦练金蛇剑法的事情, 导致后者也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家师妹是个同样不折不扣的剑痴。

大师姐身为亲传里最富有的人,得到了钱, 却失去了烦恼, 从而明白人活着一定有得有失。

在将这句震撼全家的话传达给宁宁之后,郑薇绮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她肩膀:“同样地,要想让剑术精进, 必须牺牲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跟我继续练。”

——没错。师兄师姐不知是商量好了还是怎么,居然变着花样地轮流来给她上课。

可怜宁宁年纪轻轻,就不得不亲身经历不间断的男女混合双打,现如今累如老狗,实在经不起接着折腾。

“就说我出去了!再见再见!”

宁宁说完就跑,完全不留给贺知洲反应的时间。她之所以这么火急火燎,除了要避免再度沦为人间挥剑机器,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

系统发布了新的任务,让她去清虚谷找一找温鹤眠。

在原文里,裴寂占尽了小重山秘境的风头,原主得知后愤懑不已、妒恨难当,可偏生就天赋来看,又远远比不上他,左思右想之下,决定去清虚谷与温鹤眠见上一面。

——毕竟以先来后到的说法来看,若非生了场那么大的变故,多年前便在山下与她相遇的将星长老,其实才是宁宁真正的师尊。

原主企图利用这一点,假惺惺地接近讨好他,从而榨取后者身上仅存的剩余价值。没想到在相处过程中的鄙夷之情自然流露,纵使极力隐藏,也还是被温鹤眠察觉大半。

原著里是这样描写的。

[宁宁笑得温和,眼底却闪过一丝冷淡至极的厌恶之色,浑然不知被温鹤眠尽数看在眼中。

她讨好道:“宁宁一直没忘记,您才是第一个赏识我的人。不知还有没有那份福气,能唤您声师尊。”]

聊了没两句就原形毕露:

[宁宁毫不掩饰来意:“听闻将星长老剑术妙绝,若是能得到提点一二,我将不胜荣幸。”]

所以温鹤眠理所当然地更加讨厌她。

俗话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样想想,原主的形象实在有些过于凄惨。

背井离乡求学在外,结果落得个师兄鄙视、师姐厌恶、师弟只当她是个透明人的下场,尽心尽力在作死作妖,却没有一次成功过。

失败率之高,简直能够直接接任灰太狼,去青青草原里捉小羊,必备台词只有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

清虚谷和上次来时没太大变化,树影交映、花香叠翠,宁宁行至半途,就听见了熟悉的琴音。

虽然仍有郁结,比起上回毫无希望可言的绝望,却还是无形之中多出几分期盼的意味。

如同阳光坠入迷雾阵阵的丛林里,清浅的淡淡光线在雾气间弥漫滋生,染出片片亮莹莹的色泽,把空寂幽然的氛围陡然破开。

忽然琴声骤然停下。

温鹤眠看见了她。

昔日叱咤风云的将星长老如今成了病秧子,安静坐在树下时,苍白面庞被阳光照射得近乎透明。

他身着一件绣了雪白云纹的淡蓝长袍,长发不扎不束,如同上好的锦缎。鬓若刀裁,如墨眉眼冷冷清清,在与她四目相对的刹那,露出些许讶然的神色。

宁宁这回是为了特意求人家而来,自然不可能做出颐指气使的模样,因此礼貌性笑了笑:“将星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