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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 《绿发》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

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创者绞尽脑汁、荜路褴楼、艰苦经营,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创天地,但在为人注意之前,别人却老实不客气,占为己用,抄袭剽窃,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现,对“师承”却嗤之以鼻,谢都不谢,提亦不提,还惟恐未及时将之杀以灭口,毁尸灭迹。世上有的是这种人,这样子的事。创作界远比商界更多老千。
1、杀时间
对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枪,但哈森这才知道,自己的枪膛里居然是没有子弹的。
子弹给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弹的居然是“自己人”:
骆铃!
“你为什么要害我!?”
挺着枪的哈森愤怒极了。
“我没有害你,”骆铃不忘分辩,“我只是取走你枪膛里的子弹。”
“你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子弹!?”
哈森简直是恐惧了。
”我以为你是奸的。”!骆铃是有一点歉意——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点,她已即时反诘:
“——谁叫你的长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气得直顿着脚。
但不能发作。他们的对话压低语音(当然没因而也压低火气):
“你们在干什么!?”他不发作三美可发作了。
骆铃和哈森喁喁细语但夸张的表情,令他觉得无可忍受;他们之间耳语愈密,三美越觉自己落于下风,甚至是正给出卖。
“你们再说我听不懂或听不见的活。”三美双手持枪。两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枪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关节和肌肉都在抖哆着,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觉得出来,但他生怕他的对手也感觉到这一点,所以他愈发大声(就像要以吆喝来震醒自己的心和胆一样)
的叱道:“我就开枪了!”
“只有你会开枪?”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会开枪!?我就没有枪!?”
谁知骆铃居然细声的在他耳边说:“你不是不会开枪,只是不能开枪;你不是没有枪,而是没有子弹。”
哈森怕给三美听到这些话,吓得脸都黄了,瞪了骆铃一眼,狠狠地.只在心里叫苦:这回却是遇上了个疯癫女子!
三美倒是一时给哈森的虎吼吓住了,哈森决意乘胜追击:
“三美,你在警署里不是做的好好吗?干什么要做这种事?”
“你快放下枪,我前事不究,这件事上头方面我担待了。你再执迷不悟,可要后悔莫及了!”
“别说我不警告你:警方这次决心要把毛氏企业的犯罪集团一网打尽,绳之于法,你在这时候做这种事,我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枪吗!”
“闭你的嘴!”对他上司哈森的劝告,三美反应十分强硬,“我在警署里领多少钱一个月,能让我养妻活儿?我不贪污。就一定是先给内部的人处理掉的牺牲品!告诉你,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雇佣的,他是直接指挥我的人呢!我看,戴洪华和那姓陈的,这时候早已死肠穿肚烂了!”
哈森听了,额角渗出杆来,向骆铃瞟了一眼,眼色里满怀担忧。
骆铃只眨了眨眼睛,略显丰润的秀额稍扬了扬,就抿着唇肯定的说:
“不,不会的.大肥鸭早有防备,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还满怀信心,而且,对她自己和陈剑谁都一样“看好。”
此时此境,哈森真感动得快要哭出来了,也急得快要喊出声来了。
“放下枪吧,”这回到三美的劝道:“我会替你求情,请拿督毛和丹斯里张放你一条生路,你只要也像我这样,为他们服务,穿金戴银买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话!”哈森知道这时候只有死撑一途,“放下枪!”
“你放下枪!”
“放下枪的是你!”
“你不放枪,我就开枪了!”
“放屁!你开枪我不会开枪!?”
“你……”三美始终不敢开枪,也不敢放下手枪,“你们这样下去,谁也永不了谁,对谁都不好——尤其是你们,长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谁也杀不了谁!”
哈森当然知道这点。
但他没有办法。
因为他的枪里没有子弹。
——若有子弹,还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个下台阶进行谈判。
现在,他手中不只是没有了“皇牌”,根本连牌也没有了,除了要胁对方先放下枪这外,他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住性命的办法。
岂料,骆铃听了,倒搭了腔:
“你说错了。”
“错了”,三美也很似乎很有兴趣要知道:“我错在哪里?”
“你们两位这样对峙下去,”骆铃饶有兴味的说,“还是可以杀死一样东西的。”
“什么东西?”
三美忍不住问。
哈森也想听听这疯女子指的是什么。
“时间。”
骆铃看来心情怪好的、银铃般笑也起来:“你们在杀死的是时间!”
三美、哈森,两人都为之气结。他们都忍不住瞥向这个刚把话说完的女子,好像她那张美脸忽然变成了一张地图!
骆铃无疑大小姐成了习惯,她无疑很有点天真,但决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但傻乎乎绝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还是难免有些儿笨,有点儿傻的感觉。
就是因为这点“错觉”,使这种让人以为是笨头笨脑的人。反而容易有机可已大可扮猪吃老虎,甚至给吃得连骨头都不必吐。
骆铃说那些话,就是要让三美不放地人眼里——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够了。
三美这一眼看去。便没望向哈森。
她决定要在这时候出手,出手对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当,就一定可以解决掉三美;要是解决不了,至少也可以解决掉他手上的枪。
可是她忘了一点:
哈森不是陈剑谁。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党”:牛丽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没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说是“押解”她来这里:他们是今天才相识的。
哈森虽然当了警官,但养尊处优惯了,他指挥人的机会多,很少有这种“直接搏杀”的行动;他有妻有儿,早已多享乐少运动,也就是说,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骆铃的行动!
而且骆铃也忘了另一个要害:
三美虽正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刹间,视线是没向着哈森,但他的枪口仍向着哈森。
在这种情形下,一见异动——任何异动,过度紧张的持枪人通常都可能作出两种反应:
开枪,射向原来的方向(哈森)。一调正枪口,开枪,射向敌人发出异动的方向(骆铃)。
不管是从哪个方向,三美的反应难免都是:
开枪。
——一旦开枪,非死即伤。
骆铃可担待得起!?
2、开窗才开枪
骆铃正待出手,但是,一个变故骤然而来,完全打翻了她原来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对付三美,但有人却抢先对付了她!
她的喉咙忽然被人手臂箍实,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贴捺在她的她的颏颊上。
她正要把后面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阵刺疼,只听后面的人沉声喝:
“别动!”
然后是一声尖呼。
张小愁的骇然尖叫。
从后面遽然箍住骆铃的是张诞。
他乍见骆铃和哈森窜进来、冒了出来,也为之震住,连嘴巴也张开合不拢,活像即里吞了一粒连壳的茶叶蛋。
然后他又看见三美溜了进来,并与哈森拔枪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复了镇定。
他旁观者清,很快便看得出来:
骆铃正准备袭击三美。
他决不能让这女子得逞;
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绝不能让这秘密泄露出去!
所以他要制止骆铃!
于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骆铃,一手箍着了她,另一只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骆铃的颏额,叫了一声:“别动”,然后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样的一句:
“放下枪!”
可是,这一来,局势却更形紧张。加上张小愁见其兄抓住了骆铃的一声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时更加失魂落魄,举止失措。商人都双手十指紧紧抓住枪扎着马对准对方,颤声哆唇的威吓:
“别别别开枪……”
“你开开开枪我我也也开开枪……”
“你你你小心心点别乱说开枪……”
“你先放下你作的枪我才放枪……”
两人都不肯先放下枪。
这一闹,两人越发神经紧张。
谁也不敢放弃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弃枪,何况他已占了上风,而且人多势众。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枪。他已身陷重围。枪是他身处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情形下,双方很容易便会“走火”:
不,只有一方。
——因为哈森只有枪,没有子弹。
空枪又怎会走火?
这种情势,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个知道这种苦况的,当然是骆铃,也许她还可以想点什么办法,但而今亦给人胁持的。
哈森这越发坚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么“六人帮”、“四人帮”甚至是“一人帮”,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几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来不只是“几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这是,“砰”的一声,门又给憧了开来,四五名大汉,簇拥着一个人(即是前有人为他撞门、后有人替他关门的)走了进来。
这些人一出现,哈森就绝望了。
他完全感到彻底的断绝希望了。
因为进来的那个前呼后拥的中心人物,就是头发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当地宽领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裤头内的“部长装”大老板。
张福顺。
他也来了!
而且是率众而来。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两名彪形大汉,一直掩护在张福顺身前,就算哈森枪里有子弹,而他又意图向张福顺开枪,那一定不可能一枪命中。
只要一枪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团为张福顺身边的保镖,至少有两人是手上有枪的。其中一名状若日本扫财猫(以大黑天菩萨招手姿势)大汉,一进来,枪已指着哈森的额。
何况三美的枪口,正对着哈森。
更何况哈森手上的枪,根本没有子弹。
“你身为警务人员,私闯民宅,我杀了你也不必偿命!”张福顺大刺刺的说,“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这间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还敢顽抗!?真笨得可怜。”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断:“这么笨的人,早就该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头皮恐吓了回去,“警署里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来这里,你敢杀我?你洗净屁股坐一辈子的牢吧!”
“你大我?”
张福顺剔起一条眉毛,左边那只。那道眉弯弯如月,又像黑镰刀。挑得很高。却很稀薄,像偷工减料的“的确凉”。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抚平他那油腻腻的中间分界头发;他的发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种不必搽蜡油也像楷了蜡油一般油亮的发质,亮得反映了养尊处优的富贵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样,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给激怒,声音更加稀薄尖锐难听,“你以为大我我就不敢杀你?
你忘了三美是‘头家’的‘针’。只要他回去打份报告:说是这位略小姐畏罪潜逃你要逮住她。却死在她枪下,你说这件事谁会追究到我头上来?嗯?何况,那来的七十人?这秘密行动,连你和三美,不出七个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们已背了黑锅,不给上头革职也算还得了神——毛头家只要在上面施一点压,我看你们那几个吃饱了,撑着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么?还来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异想天开!我开枪就像开窗,怕也没怕过,你少忧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杀了你明儿还保准能到议会开会!”张福顺说着说着,脸上青筋毕现,眼看他就要枪杀他了。
张福顺身边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脸奸狡的说:“老板,杀人的事,还是私下进行的好。
人多,今日不说话,他日万一有个什么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只手都够不上了。”
张福顺点了点头。他知道这句话是对的。何况这“鱼生”是“头家”派来的。他的“劝告”自己最好还是能听就听,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还不打紧,万一天大的祸子自己罩不住,还是得要毛锋出头出面出手的。
何况,他本来就是得听命于毛锋。
更何况,这件本来就是毛锋的事,他犯不着一意狐行,全揽上身。
况且,他也无意要杀警。——现在看来非“灭口”不可,但这种事最好还是交给别人做。
更且,他无意要杀人。他较有兴趣的是活着的骆铃。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张福顺很喜欢用”虎”来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为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具声势、更有“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