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嫁厨子》
作者: 公子葭
简介:
在末世熬了七八年,忍饥挨饿的王樱穿越到了六零年代。
隔房的堂姐发了烧,醒来就死活闹着要跟本来订过亲的未婚夫退婚。哭哭啼啼的大伯母就来找王樱,让王樱去嫁。
王樱听说对方是个厨子,当即乐了,厨子好啊。
没听说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吗?
经历过末世,王樱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饱。
堂姐费心巴力拿了王樱的婚事,坐等过几年当上首富夫人。
结果,
堂姐在讨好继子继女的时候,王樱在吃烧鸡块。
堂姐在周旋于婆媳妯娌间的时候,王樱在吃酸菜鱼。
堂姐在忙着做家务围着锅台转的时候,王樱在吃猪肉白菜炖粉条。
……
堂姐掰着指头算时间,怎么还没当上首富夫人呢?
另一边,王樱的厨子老公拿了奖项,做了国宴,开起了连锁酒店。
冷面厨子徐霜一边给王樱洗脚,一边宠溺问她:“宵夜吃玫瑰元宵好不好?”
【高亮】
1.女主炸厨房选手,全文只有男主下厨。
2.女主有金手指。
3.冷面厨子VS吃货小医生
4.日常文,细水长流,群像
内容标签: 美食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在年代文里吃吃吃
立意:弘扬美食文化
vip强推:
从末世穿越而来的王樱,遇上了重生而来的堂姐王玲玲。王玲玲为了过上好日子,蓄意和王樱交换了婚事,最终王玲玲在柴米油盐之间消磨了重来一次的宝贵时间,而王樱则是在美食之间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
本文故事情节丰富,文笔流畅,角色鲜明有趣,展现了特殊时代一步一个脚印的美好日常生活。


第1章
“我真想掰开你的脑门看看,徐霜那么好一小伙,你为啥不嫁?”
“人家可是正经在镇上的国营饭店当厨子的!要不是你娘我眼疾手快,这好亲事早叫人抢破头了!”
“玲玲啊,你可不能犯傻,女人这一辈子,就得是找个能顶门立户的。徐霜有工资,有手艺,上头还只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兄弟,这好姻缘你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听到隔壁又开始这样的絮絮叨叨,王樱把布单子往头上一蒙,就接着往下睡。
这八卦么,听一次两次还算新鲜,听多了就不新鲜了,还只觉得她们吵闹。
王樱捂着头睡得正香,门却被敲响了,跟刚才苦口婆心的腔调不一样,大伯母李春娟“啪啪啪”的拍着门,嘴里喊着王樱的名字。
“三丫!三丫!都几点了,还不赶紧起床。”
王樱不搭理她,穿来两天了,她也摸准了这位大伯母的脾气。
瞅见软柿子,就想上去捏一捏。
等到外头终于没有了扰人清梦的声音,王樱睡了个爽。然后才起床从识海里掬一捧灵泉水洗漱,然后在厨房的角落里摸出一枚鸡蛋,混着灵泉水给自己冲了碗鸡蛋汤。
一口气灌下,王樱尤显不足,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自己还能再来两碗鸡蛋汤。
舔了舔嘴唇,可惜了,没有那么多的鸡蛋。
这年头的鸡蛋可金贵了,乡下人除了种地没个进项,全靠鸡蛋换点钱,都把鸡蛋当成硬通货使。
天气冷了,鸡下蛋不勤快,再加上这几天大伯母一心系在自己闺女身上,所以王樱才能偷着藏下这几个鸡蛋。
王樱看着眼前这个农家小院,一共四间正屋,大伯父大伯母一间,两个堂姐一间,堂弟一间,剩下就是自己住的这一间。
王樱撇了撇嘴,原主留下的记忆还算完整。
就是因为完整,才分外气人。
王家两房兄弟,因为父母都没了,所以早早就是分过家的。四间房,一家两间,大伯占了东边两间,自家占了西边两间。
分家之后就在中间加了院墙,各自垒了灶房茅厕。
大房王永顺一家是两女一儿,大女儿王萍萍去年就已经嫁到了镇上,二女儿就是王玲玲,比王樱也就大了一岁,今年十九。小儿子王耀宗现下在镇上读高二,半个月回来一趟。
王樱家这边就更简单了,只有王樱一个闺女。当年王樱的亲爸王永福去当兵,也不知道当的什么兵,当到最后竟然杳无音讯了。王樱的亲妈就一个人拉扯着王樱长大,因为她会点医术,就荣升了十里八乡的赤脚大夫,养着王樱一个女孩也不吃力。
谁料前些年气候不大好,王樱的妈帮着公社往城里送粮的路上遇到了暴雨泥石流,一下子人就没了。
这说起来也是为了公家没的,又是留下了这么一个孤女。公社就给认了个烈士,也给王樱发了个烈士子女证。
凭着这个证,王樱每年能白得两百个工分和二十块钱,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大队上也得了公社的交代,对王樱这个烈士子女照顾的很。
眼瞅着王樱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不下地都能白得工分粮食,隔房的大伯母动了心思。先是三五不时就来看望王樱,陪她说话,然后就是为难的说自家现在住不开,问能不能叫两个堂姐过来占一间房住。
再到去年春上,干脆就把中间的院墙扒了,两家又合成了一家。
王樱冷笑一声,这大伯母做的好算盘。打量着等原主嫁出去了,就能把这两间房算回自己家呢。
光是这样也就罢了,这两年来,李春娟对原主的态度是越来越差。
指使着原主洗衣服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去年还把发原主的烈士子女证给拿走了,自然那钱和粮食也没了影子。李春娟还给原主说是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大队上不再给她发钱和粮食了,她现在都是靠着大伯家养。
就连两个堂姐,也从刚开始搬过来的小心谨慎,变得颐指气使。大队上给原主发的搪瓷缸还有搪瓷脸盆,都被两个堂姐给拿去放在自己屋里。
王樱有点无奈,原主这个脾气啊,真是太软了。
你就是不干,这些人又能拿你怎么办呢?
住着你的房子,花着你的钱,吃着你的工分换来的粮食,还叫你给他们当佣人。
这种日子,怪不得原主会一个想不开就病没了。
这一病,就换了王樱这个冒牌货来。
但不管怎样,王樱都觉得值。
毕竟她原来待的地方太残酷了。
人类的科技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先一步到来的竟是末日天灾。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日光缩短,黑夜延长……
一系列的天灾,把人类驱赶到了一个名为“末世”的世界。
不得不说,人类随着环境改变的速度也很快。
末世到来的第三年,就有人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有的人变得力大无穷,有的人可以看到十里外的景象,有的人能够听清周围百里的声音……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王樱在某天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汪灵泉。
她小心翼翼藏好了自己的秘密,经过漫长的观察期,她发现这个灵泉甚是鸡肋。
不管饱,不能延年益寿,不能促进觉醒异能。喝了之后只会越来越白,越来越美,五感更加敏锐,体质增强,可以达到末世之前的中上水平。但末世中,身体进化方向的异能者多了去了,别人的异能都格外突出,什么千米之外看到一只蚊子,一拳干碎一棵十米高的大树……王樱的那点增强跟人一比,着实是有点鸡肋了。
没奈何,王樱把灵泉藏好,认命当自己的医生,末世虽然有异能者,但跟庞大数量的普通人相比,到底还是少数。这些普通人抱成团,修了基地,生活虽然恶劣也算平稳。
慢慢的,随着异能者们崛起,丧尸也在某次黑雨中出现,生存环境就变得一言难尽了。
食物成了最珍贵的资源,绿色在全世界都成了稀奇的景观,人类在异能者和丧尸的夹缝里艰难生存。
就这样熬了几年,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
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在末世这几年,真是太难了。
末世到来之前,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没有家累的她,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但天生一条好舌头,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
末世到来之后,她吃的都是什么?营养素,小药丸,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
要不是有口气吊着,她早就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看到明亮的阳光,绿色的树木,还有院子里的鸡鸭,她几乎是要哭出来。
妈妈,我来到了天堂。
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她也觉得这是天堂。
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也让她着迷。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
迟来的早饭下肚,王樱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这么好的阳光,末世可见不到,不晒晒暖都觉得心里下不去。
旁边屋子的门“吱呀”一声,里面“病着”的大堂姐王玲玲出门了。
“三丫,我昨天的衣服你给我洗了之后放哪儿了?”
说着就到处找,院子里拉出来的绳子上没半件衣服,王玲玲找了一圈,才在门口边上的篓子里找见自己昨天换下的衣服。
还是脏的。
王玲玲本来就躺出一肚子的气,这会儿更气了。
“三丫!你脸上长的两个窟窿是摆设吗?衣服丢在这里你看不见?”
王樱懒洋洋伸了个懒腰:“谁的衣服谁洗。”
王玲玲不可置信的听着这话,这是谁?这是三丫?
三丫不是只会唯唯诺诺埋着头屋里屋外忙活吗?她怎么敢跟自己顶嘴?
“三丫!!”
王樱掏掏耳朵:“听见了,不用那么大声。”
王玲玲气得胸脯起伏不定,重生回来好几天了,她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
上辈子她听爹妈的话嫁了徐霜,整个大队都说她嫁的好,男人是吃公家饭的不说,还有手艺。
刚开始王玲玲也觉得不错,后来却不觉得了。
她让徐霜拿后厨的东西回家,毕竟材料放多放少也就是厨子一抖手的事,省下点东西拿回家根本没人知道。
徐霜不干。任凭她怎么哭闹,对方就是一脸冷漠。
徐霜不愿意,王玲玲就自己来。她每到下班时候就去找徐霜,趁徐霜不注意偷摸往兜里拿点粉条木耳这样的干货。谁知道被徐霜的同事发现了,对方直接告了上去。
徐霜也丢了活,回了大队。
回到大队的徐霜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时常帮着东家西家做做菜,虽说不是正经聘请的厨师,但乡下总少不了红白喜事。
每次给人家烧了一大桌子菜,对方总要偷摸给徐霜塞个几块钱或者给一篮子鸡蛋当谢礼。
按理说,王玲玲的生活质量并没有下降。她跟着徐霜打打下手,还能混到席上吃一顿。
在大家都没什么油水的年代,王玲玲过的是神仙日子。
但是王玲玲就是不满足,她嫁的是工人徐霜,不是这个混在村宴上的徐霜。
王玲玲又闹,想让徐霜接着去考工人。
徐霜倒是想,但偷拿后厨的材料对厨子来说不是好名声。哪怕不少这样干的,但闹出来就是不行。
徐霜消磨了好几年,王玲玲也跟他赌着气,夫妻俩人同一屋檐下反而过得像一对陌生人。
等到改革开放了,王玲玲就马不停蹄催促徐霜开了间店。就算她再觉得徐霜窝囊,也知道徐霜的手艺是不错的。光是当一个村宴厨师,也有不少人大老远跑来请他。
开店之后,王玲玲预想中的生活并没有到来。
辛苦的岁月过去没多久,人们的餐桌还都不丰富。徐霜的手艺好,卖个差不多的价,薄利多销也算是门源远流长的生意。
但王玲玲觉得不行,她把价格定得奇高。第一批人还没富起来呢,来吃的人也就那些个干部家庭。流水又能有多少?
王玲玲恨,恨徐霜为什么是个百无一用的厨子。
都说书生百无一用,说的都是屁话!人家上了大学的,出来就是干部。真正百无一用的是徐霜。
不上进,不钻营,不知道给自己捞好处。
在一次争吵中,王玲玲拿板凳砸断了徐霜的一只手。
这下子,餐馆也开不下去了。徐霜收拾了东西回乡下去种地。
王玲玲则是干脆的跟徐霜离了婚,南下去找发财的门路了。
刚开放那几年,南下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户籍制度都不完整,路上劫道的也不少,还有人贩子和骗子。
王玲玲被骗了几回,生活越来越不如意,只好回家。
回家之后她才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
隔房的三丫王樱,爹妈那时候想要二叔家的房子,就把王樱说给了一个当兵的二婚头。
王樱在乡下熬了几年,把继子继女养的出色无比,也俘获了男人的心。
王玲玲如丧家之犬一般回乡的时候,王樱那个退伍的丈夫已经当上了县城的首富,带着老婆孩子去了省城,奔向更广阔的的未来。
就连徐霜,也被省城里一家酒店挖去当什么“行政主厨”。
王玲玲不知道行政主厨是什么,但总归就是个给别人打工的打工仔。
她心里烧着的火是为了王樱的丈夫。
凭什么,凭什么王樱就顺风顺水,她随便一嫁就嫁了个首富?
而自己钻营半生,就什么都没得到?
王玲玲硬生生把自己气死了。
再睁眼,王玲玲就发现自己活回了十八岁。
王玲玲欣喜若狂,这辈子,她要先把首富给抢了。
还不等她说要嫁二婚头,在跟徐霜退婚这件事上就已经困难重重,她妈死活不同意她跟徐霜退婚。
王玲玲烦躁的不行,总不能告诉她妈,徐霜就是个废物,往后也就是个给人打工的命吧?
再加上本来老实的王樱,今天一反常态的气人。
王玲玲脑子里充斥着愤怒,愤怒着愤怒着,灵光一闪。
上辈子王樱抢了首富,自己嫁了徐霜。这辈子既然自己要嫁首富,那为什么王樱就不能嫁给徐霜呢?


第2章
王玲玲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徐霜就是个窝囊废,王樱也是个窝囊废。俩人凑一窝正好。
王樱她一个没爹没妈的,凭什么嫁给赵军做首富夫人?就该让她嫁给徐霜这个窝囊废,两个人一块穷死在乡下。
王玲玲高兴的不可自已,仿佛觉得光明的未来就在眼前。
王樱窝在椅子里,像只小猫一样懒洋洋的,眼角余光盯着王玲玲看。
只见她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定,是跟年纪毫不相干的阴狠和嫉妒。
王樱也有点纳闷,不过就是不给她洗衣服,至于这么恨?
王玲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怎么才能叫王樱嫁给徐霜呢?只怕自己娘不会同意,毕竟现在徐霜还是个在镇子上有工作的人,可以算得上是大队里的好条件,他有个大哥还在省城上大学呢,赵婆子命好,两个儿子都有出息。要不是当年自己娘跟徐霜的老娘有点香火情,这亲事还落不到自己头上。
这要是换了王樱,只怕不管是自己家还是徐霜家,都没那么容易过关。
王樱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王玲玲变脸,慢慢打起了哈欠。这太阳晒得太暖和了,叫她没心情再去管这些杂七杂八的,只想睡觉。
王玲玲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想出来一个不算主意的主意。
既然两边都不好说,那自己就叫王樱跟徐霜自由恋爱!只要挑个时间,叫人看见他俩一起,那不就成了?
王樱是个没爹娘的,她要是败了名声,除了嫁给徐霜她还能怎么办?
徐霜就更不用提了,他可是还在国营饭店有工作的,要是作风有问题,那是肯定要丢工作。
而且这么一来,王樱跟徐霜都没脸。王樱是不怀好意抢姐夫的贱人,徐霜是见异思迁的陈世美。说不准自己还能捏着这个把柄叫他俩人给自己点好处呢!
尤其是徐霜,怎么说他当了这几年的厨子,手里肯定有钱。光是为着他先取消婚事,他就得给自己乖乖的送钱来。自己捏着钱嫁去赵家,还能好好拉拢拉拢赵军那两个孩子。
那俩孩子以后可出息着呢!一个继承家业,一个当上了大明星。
自己只要笼住俩孩子的心,不愁往后没好日子过。
王玲玲越想越觉得心潮澎湃,这时候满心的都是怎么去把王樱跟徐霜凑堆,未来她成了首富夫人要怎么花钱。
等到王樱睡够了一场小觉,王玲玲也醒过神来。
阳光底下,王樱的皮肤虽然蜡黄,但衬着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依旧叫人嫉妒的不行。
王玲玲想到上辈子她从南方回来,风尘仆仆站在村口,看着赵军开着小汽车,臂弯里的王樱虽然上了年纪但依旧浑然跟自己已经不是一辈人的感觉,心里更是发恨。
但现在她不能恨,最起码要先笼络住王樱,叫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勾住徐霜。
王玲玲认真打量起了王樱,平心而论,王樱长的十分出色,这种出色平日里最叫她嫉妒,现在却让王玲玲庆幸。
王樱人如其名,长的就是巴掌大的小脸,眼睛大嘴巴小,再加上她平日历柔柔弱弱的样子,看上去就惹人怜爱。
“三丫,明天你有时间吗?”
王樱想了想,她现在能怎么没时间?穿来这几天,王玲玲因为一直在生病,李春娟也整日里都在顾着王玲玲,其他时间还要上工。纵然知道王樱这几天有点不服管,但还是顾不上来找她的事。
她今年也十八了,高中也毕了业,本来成绩不错,应该是去考大学的。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可想而知大学是上不了了。王樱对于上大学没有多少执念,毕竟今年是1969年,大学里是个什么情况也可想而知,还不如直接拿着高中毕业证回乡找个出路。
“有啊。”
她倒是想看看这个堂姐要干什么。
“那你明天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镇上转转?我请你吃国营饭店的肉包子。”
王樱盯着王玲玲,把王玲玲看得颇有些不自在。
可以确定这位堂姐心里没憋什么好屁,但是……
国营饭店的肉包子啊……
白生生的面皮,里面包裹着肉汁浓郁的馅料,那种面粉主食跟肉糜混合起来的独特香味……
她真的好久好久没见过肉味了,末世之后植物还能在大棚里培育培育,但肉是没有那个条件的。基地住的密集,真是养了鸡鸭猪之类的活畜,首先那些在末世变异过的病菌就没办法防治。
“好!”
管她什么阴谋诡计的,先把肉包子放嘴里。
王玲玲几乎要雀跃的跳起来:“那就说定了!明天咱们上镇上去。”
看王玲玲要转身走了,王樱叫住她。
“二姐,你明天带多少钱去啊?”
王玲玲心里冷哼一声,当谁跟她一样是个没爹妈的丧门星呢,她可不是王樱这样一穷二白的。
“你放心,我肯定带够钱。”
一个包子一毛钱,她带上一块钱,总够她吃的吧?
王樱放心了:“好,那我就等着明天二姐你带我吃肉包子了。”
原主家那摊子烂账肯定是要算的,但是能有肉包子吃,她就往后推一推。
等到晚上,李春娟回家的时候,看到女儿已经起了床,也跟着高兴。
“想通了吧?娘能害你吗?徐霜多好的条件呢,你要是想通了就老老实实在家别乱跑,过一个月徐霜家就来走礼了。”
两家是早在口头上约定过,说的比较早,村里人也都知道。
再加上徐霜比王玲玲大两岁,玲玲眼看着十八了,也是时候嫁过去了。
王玲玲不耐烦的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别说了。”
李春娟笑着答应:“好好好,到底是要嫁出去了,这还知道害羞了呢。”
王玲玲:……
看到女儿不再跟自己犟,李春娟也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桌子上空荡荡的,这会儿她才恍惚想起来。好像这两天,她这几天忙着照顾生病的王玲玲,饭都是她自己顺手做了的。王樱都没有给家里做饭?衣服好像也没有洗,猪食也没见她喂?
想起那只任务猪,李春娟这才慌了起来。着急忙慌跑到猪圈里去看。
不一会儿,外头就传来她号丧一般的声音。
“天杀的呀!这猪都饿成啥样了!”
“三丫!三丫!你个死妮子给我滚出来!这几天你咋喂的猪!”
“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李春娟怒气冲冲地抽了拌猪食的棍子进门来,直冲着王樱的屋子去。
王樱在屋里偷摸又喝了一碗鸡蛋汤,这会儿正睡着。
原身这破身子,一看就是营养不良,手脚胳膊腿都细成小麻杆了。想要补回来,那就是得好吃好睡,再加上自己的灵泉水,一个月才能差不多调养回来。
李春娟拿着猪食棍哐哐哐的砸门,王樱好梦被扰,正准备发挥一下起床气。只听见外头王玲玲的声音响起来。
“娘,你别在那儿敲了。这两天我不是病着吗?三丫忙着照顾我,门都没出去,怎么去打猪草拌猪食。”
女儿主动揽事,李春娟还是抓着强辩。
“给你做个饭算啥累的?我看就是这小蹄子心大了,犯懒筋呢!玲儿,你别管。看我不敲死这个丧门星,连猪都能忘了喂,她咋不忘了吃饭呢!”
“哎呦呦,没天理了。这丧门星克死了爹娘,要不是我跟你爹心好收留她,她早就不知道死在哪儿了。地她也不下地,白着个脸在家里吃干饭,还能忘了喂猪,老天怎么不降个雷下来劈死她啊!”
“三丫!我知道你在屋子里,你别给我躲,赶紧给我滚出来!”
王樱嘴角含着冷笑,这李春娟也是个不要脸的。拿了原主的钱和粮食,还好意思在这儿说她白吃干饭。原主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补助能拿到什么时候的,但是王樱一接收对方的记忆就知道有问题。再结合去年李春娟诳走了原主的烈士子女证,她现在百分之一百笃定原主的钱粮都被大伯一家私吞了。
烈士子女的照顾政策,一般都是给照顾到十八岁,怎么可能是按原主上不上学来算呢?
本来自己还想着等明天吃完了肉包子再收拾他们,多少看在他们这几年庇护过原主的份上给他们留点脸,但眼瞅着这家子时打定主意不要脸了。
外头李春娟还在咒骂,王玲玲已经烦了。
她娘能不能看看时候,明天她还指望着给王樱和徐霜牵线呢。这时候把王樱骂一顿,万一她明天不跟自己一块去了怎么办?
“娘!你能不能别在这儿闹了!那猪你要再不喂,一会儿就真饿死了!”
李春娟被女儿这一棍子给敲醒了,也顾不上再去骂王樱。
家里的猪可不光是自己的,那是大队上发下来的,冲的还是王樱烈士子女的名头。小猪仔不好养,这要是现在养死了,大队上肯定是要找麻烦,下一年说不好就不让他们家养了。
李春娟忙不迭的去拌猪食了,走之前还恶狠狠的冲着王樱的屋子吐了一口。
“呸!小蹄子,你今晚不准吃饭!看我不好好饿饿你。”
王樱翻了个身,心里念着肉包子。啥吃不吃的,本来这家人就没给她什么能吃的。昨晚上那顿饭,这一家子三口人吃的都是棒子面粥,就自己是一个高粱面馒头。
她手里还有俩鸡蛋呢,一会儿接着去冲鸡蛋汤喝。
反正她一个炸厨房选手,唯一能做的就是鸡蛋汤。攒着点劲,明天去吃肉包子!
李春娟似乎是打定主意要好好饿一饿王樱,晚上真的没来叫她吃饭。
王樱听着外头大伯的声音,似乎还问了一句她怎么没出来吃饭,当然也是没有了后文。
王樱心里了然,这一家子里说起来,最苛刻原主的是李春娟。大伯王永顺倒是个憨厚的人,大队上也有个好名声。
原主在记忆里也是这样显示的,每次李春娟骂原主,不叫原主吃饭的时候,都是王永顺出来打圆场。偶尔还会悄悄给她送一两个高粱馒头。
但王樱不这样觉得,真要是把原主当亲人,能管不住李春娟?就算李春娟不打骂原主,那在一张桌子上吃两样饭,这“憨厚老实”的大伯就没觉得有问题?
王樱在黑暗中眯起了眼睛,收拾李春娟并不是个麻烦事。怎么说她也占着理,但有时候这世道就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