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会儿工夫,仆妇便用托盘端了一小碗元宵过来,里面只有四个圆子,庖厨往汤里放了一点桂花蜜,闻起来就香甜。

太夫人拿勺舀出一个,轻轻地吹一吹,咬破,里面流出浓黑的馅儿。

慢慢吃完,江太夫人点头,“又甜又糯又香,也只有沈小娘子那样心灵手巧的美人儿才能做出来。”

美人儿……林晏轻咳一下,微笑点头:“是。”

“不知道你以后娶的新妇于这鼎鼐调和之道通不通,若能有这沈小娘子五成的手艺,你就有福了。”

林晏微笑一下,垂下眼。

江太夫人想了想却又道,“不过你没长一条灵舌头,日常吃什么都差不多的样子。若娶个擅割烹之道的新妇,人家端上一碗精心烹制的鱼翅羹,你却如吃粉丝子似的吃了,问你味道,你只道一个‘好’字……未免太过委屈人家。”

林晏抬眼,对上祖母有些嫌弃又有些为难的目光,不由得抿起嘴,却又无奈地笑了。

江太夫人也笑起来,伺候的仆妇们也笑。

仆妇阿素跟了江太夫人多年,在主人面前很有脸面,当下笑道:“太夫人怎能这样打趣郎君?郎君只是不似有的小儿郎那般油嘴滑舌罢了。”

江太夫人笑着点头:“他便是这点儿吃亏,闷葫芦似的。好在有张好面皮,能凭这个骗个小娘子回来。”

仆妇们又笑着劝太夫人。

外面传来更鼓声,林晏站起身,“时候不早了,阿婆早些歇着吧。”

江太夫人点头,“你也早点睡。”

林晏再行礼,退出去。

身后隐隐的说话声:“太夫人就是担心太多,我们郎君一时俊彦,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很不必愁娶新妇的事。”

“……若能娶个性子活泼些的,两人性子互补圆缺倒也好……”

性子活泼……林晏脚下一顿。

“阿郎慢走。”廊下守夜的仆妇行礼。

林晏点头,顺着廊子,走出祖母的院子。

来到书房,林晏坐在书案前,随手拿起箱子里一本游记,翻看了两页,又放回去,抽出再几本下面的字纸册子来。

童稚的小楷写的是《诗经》:“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其中“衣”“袍”“姝”等几个字写得好,被圈了圈。

再看一眼后面笔体不一的批语:“阿荠之字,如躺如坐”“如躺如坐,率直通脱”…… 林晏翘起嘴角,把字纸册子放回箱子,想了想,把册子又重新塞回中间,扬声叫外面的侍从,“明日把这个书箱子给沈记的小娘子送过去。”

侍从答应着。

吃过早饭不久,沈韶光就收到了这些书册。

刘常行礼道:“这是阿郎让某给小娘子送来了。”

沈韶光笑着道谢。

刘常再叉手,退出去。

于三从厨房走出来,看一眼书箱子,如今的小郎君们给小娘子送东西都这般光明正大吗?不过——于三打量那普普通通的木箱,这也太不讲究了吧?

沈韶光掀开盖子,拿出最上面一本书翻。

竟然是旧书?于三了然,肯定是些孤本书册,又存心拿这样朴素的木箱来装,显得与那些奢华浮夸的不一样,这林少尹……好心机!

看沈韶光神情专注,于三撇撇嘴,小娘子们啊,呵……径直走去了后院。

这是一本六朝诗赋的集子,多是些山水小品,旁批的字有点眼熟,更多却是陌生,“半百即挂冠,驾车归泉林”,沈韶光感慨地叹一口气,他终究没能实现五十岁时就辞官归隐的愿望,人生多么地无常。

沈韶光搬起书箱子,阿圆要帮她,沈韶光摇头:“你忙你的。”

于三拿着一块腊肉进来,闻言撇撇嘴,小娘子们一旦动情,就这般矫情起来……

沈韶光回到后宅,慢慢翻看箱子里的书,书册中的“父亲”渐渐与记忆里的重合,温和幽默的丈夫和阿耶,爱山泉园林的文人,典雅雍容的世家子弟,对科举制度多有建议的礼部侍郎,还有——李相公话里那个丹陛前泣血陈情的人。

沈韶光也翻到了“自己”的字纸册子。

其实自己还是继承了原身的书画技能的,但后来练得越多,原身的影子就越淡,如今对比着看,几乎像是两个人写的。

沈韶光也看到了册子里的批语,特别是“如躺如坐”两句,不由得莞尔。

如果不是出了事,有这样的父亲母亲,还有记忆中可爱的哥哥, “沈韶光”该是怎么样地活着?

冬赏雪、春赏花,习字作画,宴饮游戏,绮罗丛里娇养长大,然后经父兄筛选,自己也在屏风后看过,嫁给一个门第根基、个人能力都很过关,长相可能也很不错的“才貌仙郎”……

沈韶光都有点心疼“自己”了,这样的命运戛然而止在十岁那年的冬夜。

这些书册子,沈韶光翻了好几日才翻完,因为太影响情绪,晾晒之后,便重新打包封存了起来,然后接着经营现在“沈韶光”的生活。

一进二月,天气便眼看眼地和暖起来。曲江上化了冻,水波一道一道的,闷了一冬的鱼都出来冒气,两岸的柳树冒了嫩芽,风也柔和起来,有点吹面不寒的意思了。

恰恰巧,又下了一场春雨,不几日,曲江边、乐游原、城外任意的山坡子树林子,乃至城里的花园子、荒宅院里,便有了点点新绿,野草还没返青,野菜先出来凑趣了。

年轻的郎君、爱俏的小娘子们都急急地换上了春衫,去野外游春踏青。又有不少妇孺拎着小竹篮子去野外“挑野菜”,或自家吃,或拿到城里卖,贴补家用。

沈韶光便有幸买了不少这样的野菜。

沈韶光上辈子不认得几样儿野菜,这辈子照样不认得,还是阿圆教她,这是绿蕨,这是青青菜,那个是青牛菜……最大的一堆儿沈韶光认得,荠菜。

“这些都怎么吃啊?”沈韶光向阿圆请教。

“原先徐家的娘子都是在开水里焯一焯,加点盐拌着吃。”

沈韶光:“……”

问于三,他也只料理过其中一两种而已,沈韶光只好自己慢慢摸索。

开水焯过,加了碎芝麻、蒜泥、醋拌着吃;加米粉面粉蒸熟,蘸海鲜酱、姜汁、麻油三合汁吃;榨了汁子做糯米青团;剁碎做鸡茸野菜羹;取嫩芽炒蛋,或用五花肉丝、豆腐丝、粉丝炒合菜,夹在春饼中……

果然就如沈韶光原先畅想的,有了野菜的掺和,春盘才成了真正的春盘,也果然如她畅想的,这真正的春盘很受欢迎。有不少大宅门订了,让送去其家,比如那位李相公,隔阵子李家奴仆便要来订一份。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了诗,什么“白玉盘上青丝嫩,翡翠釜中脔肉香”,白玉盘是没有的,翡翠釜也是没有的,但菜嫩而肉香,却是真的。

沈韶光把自家店外那面墙物尽其用,备了笔墨,请这写诗的士子把诗题在壁上。这时候题诗于壁是件风雅又经常的事,那喝得微醺的士子欣然同意,挥毫泼墨,顷刻便成,竟然是一手极其流利洒脱的行草。

沈韶光拍掌,大加赞赏,决定今天要给这位广告创意总监免单。

得漂亮小娘子的赞,士子得意一笑,很想再接着做个百八十首诗出来。

除了这些吃法,野菜哪怕到了后代,最经典的还是做馅儿。沈记的玉尖面便多了好几种野菜馅儿的,又有极好的薄皮大馅野菜馄饨。

沈韶光最喜欢的是荠菜馅儿,其次是青牛菜的。荠菜的味道口感不偏不怪不柴,又带着一股鲜味儿,配着五花肉包饺子馄饨最好,待煮熟了,蘸着点了香油的香醋蒜泥,一个人就能吃大半盘子。

青牛菜带点辛辣味儿,掺在羊肉中做菜少肉多的肉丸饺,也鲜香得很。

林晏来时,点过小菜,沈韶光便把自认为最好吃的这两样应季主食推荐给他,“这荠菜的有股子春天的鲜灵味儿,青牛菜能激发羊肉本身的香,都很好。”

对上沈韶光似也满含灿烂春光的眸子,林晏别开眼:“便是前者吧。”

沈韶光笑道:“好,郎君稍候。”正转身,突然又停住,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晏,“前者……”这有些不好意思的神态,还有刻意避讳“荠”的说法,“林郎君该不会看了儿的字纸册子吧?”

林晏只觉得脸有点热,这种事岂是能当面聊的?看一眼沈小娘子混不吝的笑,林晏抿抿嘴,“小娘子幼时的字秀雅,如今的字瘦劲,只是莫要太过不羁了就好。”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①,这短短几十年,羁不羁的,有什么要紧?”沈韶光转眸一笑,玉色粲然。

林晏一口气憋住,看她得意的样子,到底弯起嘴角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①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

第49章 细雨剪春韭

天气越发和暖了,连沈韶光这怕冷的都脱了冬装,穿上了薄夹衫子,非常应季的碧色,配白裙子,像脆嫩嫩的羊角葱。羊角葱……蘸点面酱夹卷饼,或者洗净切碎炒鸡蛋,都是极好的,沈韶光一边照镜子,一边琢磨。

来到屋檐下,伸手试一试,蒙蒙的细雨最小号的绣花针似的,沈韶光便把伞又挂回墙角,就这么款步走去前面的店铺。

朝食于三做的是葱油饼、菠菜汤,配着几样小咸菜和咸鸭蛋。

咬一口外焦里嫩油滋滋的葱油饼,看看里面的葱花,沈韶光觉得于三公主对羊角葱的这个处理方式也很不错。

于三公主饼烙得很好,不似沈韶光前世的妈。老太太顶粗枝大叶,烙的饼上下两层皮儿,中间一层瓤,被沈韶光的爹笑话,叫做“一层瓤子饼”。

但沈韶光的姥姥却能做出抖一抖七八层细瓤的烙饼来,那样表皮没油,里面没葱的饼最适合抹酱卷鸡蛋吃了——此即北方所谓的大饼卷鸡蛋。

自从有一回沈妈把汆牛肉丸子做成了一锅肉汤,沈韶光就篡夺了家里的掌勺大权,只要她在家,沈妈就不用进厨房了,那时候沈韶光十六岁,也或者十七岁。

沈韶光觉得自己这厨艺,大概是隔代遗传,当然,也可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么多年让如此厨艺的妈喂着,竟然也活蹦乱跳地长大了,真好养活!

其实沈妈也不是没有擅长的,比如家常红烧鱼,比如有点文艺范儿的艾窝窝。但那在一片黑暗暗的料理中,只能算萤火一点点。

心里埋汰着亲妈,沈韶光脸上露出笑来。

于三瞥她一眼,吃个葱花饼,喝个菠菜汤至于这么高兴?莫不是那林少尹又送了什么东西来了?

于三的目光在沈韶光脸上转了一圈,自从开了春与这林少尹越发亲近之后,小娘子就跟让春雨浇了的菘菜似的,鲜嫩嫩水灵灵,而想到隔壁要拱自家小菘菜的猪,于三一脸糟心,“吃个饭,有什么好乐呵的?”

沈韶光抬眼,都这会儿了还有起床气?公主难道让鹅绒垫子下面的豌豆硌得没睡好觉?没睡好觉的人不能惹,沈韶光赔笑道:“今天的饼好,汤也好,吃得很顺口儿,自然高兴。”

阿圆似为佐证沈韶光的话似的,又拿汤勺盛了一碗菠菜汤。

其实这汤真没什么特别的,要说为什么好喝,就两个字——菜嫩。最新鲜的嫩菠菜,炝锅煸炒,放水,水开了勾薄芡,然后把搅碎的鸡蛋液淋进去,放盐,点香油,出锅。就是这么简单的做法,就好喝得很。

于三伸手不打笑脸人,又瞥沈韶光一眼,低头喝自己的汤。

沈韶光一笑,公主殿下这脾气啊,真是一个月三十天的生理期。

吃过了于三公主操心、其余三人欢畅的朝食,小酒肆就进入了日常工作时间。阿昌打扫,阿圆择菜,于三把食材做预处理,沈韶光算一算昨天的营业额,收菜贩、肉贩送来的菜蔬和肉。

猪肉为主,羊肉也要一点,小母鸡、鸽子也要有,各种青菜都要留一些,最近青菜用量比较大。裘家豆腐坊又送了豆腐来,又有油坊送了麻油来……似没干什么活,也忙忙碌碌一早晨。

让沈韶光欣喜的是,之前打鱼的大叔又开始送鱼来了,大大小小的鲤鱼、鲫鱼、草鱼都有,沈记的鱼菜菜牌便又挂了出来。今天送来的两位鲤鱼尾巴发红,一尺多长,做醋鱼正好。话说朝廷为了避讳,不让食鲤鱼,但这岂是能禁得住的?官绅士庶该吃还是吃。

今天菜贩送了很鲜嫩的韭黄来,沈韶光嘱咐于三给自己留一捆儿,中午给大家做韭黄猪肉合子吃。

韭黄虽算来跟韭菜是一种东西,但更鲜嫩,味道也没韭菜那么冲。把韭黄切碎配着五花肉做馅儿,面和得软软的,揪中等剂子擀薄饼,摊多多的馅子在上面,然后再盖上一层饼皮,把边儿压实,用大号盘子滚着把多余的边儿切下来。饼铛子上刷油,馅饼放上,小火烙熟。

这样的五花肉韭黄合子,焦黄的皮儿,鲜香的馅儿,一咬流油……啧!啧!

阿圆让沈韶光说得满嘴哈喇子:“小娘子,就只你站在酒肆外说这菜是怎么做的,什么味儿的,也能让不少客人进来。”

“……”阿圆这小动物似的敏锐感觉啊,你怎么知道我前世就是做这工作的?

哪个美食周刊不是带着大量广告?单靠订阅卖杂志的钱,早就饿死了。写美食软文是沈韶光当家的本事。

记得曾经有个酒店新上了一种提子鱼,不香,不浓,不鲜,不烂,有点像不甜的橡皮糖,关键是相当贵,沈韶光夸无可夸,便称赞这种鱼的口感很“俏皮”。后来读者反馈,“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夸‘俏皮’了,关键,我还挑不出错儿来,你们这帮无良文人啊……”

沈韶光觉得,或许就是前世这种虚头巴脑的假话说多了,老天爷看不下去,才让自己穿越当厨子的。报应,都是报应啊。

正感慨世事无常天道轮回的沈韶光抬眼,细雨中走过来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是柳丰,其余几个看着也眼熟,似是与那桓七郎相熟的,但这里面并没有桓七,也不见被自己怼过的那姓陆的。

沈韶光走出柜台,笑着打招呼:“几位郎君好。”又专门问候柳丰,“柳郎君,今日休沐?”

几个士子都对沈韶光点头还礼,柳丰笑着称呼:“沈小娘子。”

好些日子没见这位柳郎君,似是瘦了一些,当然,也可能是脱了冬衣的缘故。

沈韶光让阿圆端上些清茶,亲自跟他们介绍本店春季主打菜品——火锅子虽好,但已经过季了。沈韶光就像渣男们一样,现在早把旧爱扔到了脑袋后面,满心满眼的都是脆嫩嫩的新欢。

想到渣男,沈韶光便多嘴问一句,“怎么今日没见桓郎君?”半点没有阴过人之后怕见面的心虚。

柳丰告诉她:“桓七郎去山南西道游历了。”

沈韶光点点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人出门游历也是长学问。”

这个时候礼部试才出榜就出门游历,一定是这科又榜上无名了。若是那德行好的,沈韶光总要叹一句“怀才不遇”,毕竟进士确实难考,谁还没个考试运欠佳的时候?但这位……大概跟自己一样,也算天道好轮回?

沈韶光自谓不是好人,却被几个士子发了好人卡。因为这几位这一科也折戟沉沙,只能明年再战,或者也要出门“游历”一番,去各个地方碰碰运气,做几年幕僚,回来再考,机会就更大些。今日这宴便是践行宴。

这几位听了这沈记小娘子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以及“读书人出门游历也是长学问”,正是点中心事,又全了面子,当下纷纷笑道:“小娘子好见识。”

送完顺嘴的人情,记下点的菜,沈韶光便回后厨去。

其中一个士子低声笑道:“如今终于知道柳三郎当日为何求聘了,这小娘子到底出身洛下沈氏,确实蕙心兰质,迥异时下一般的女郎。”

柳丰赶忙制止,“快莫要说这些。”

另一个士子道:“你不知道,前几日三郎与京兆赵录事的女弟定亲了。”

之前的士子连忙赔礼:“是某唐突了,并不知道这回事。”

柳丰连忙摆手。

士子们又笑问正式成亲的日子,得知定在今年秋天,几人都遗憾地摇头,恐怕没法喝柳三郎的喜酒了。

酒菜陆陆续续上来,便有士子端起酒,提前贺柳丰新婚之喜。

端着醋鱼出来的沈韶光听见了,有些惊讶,也连忙笑着道喜。

柳丰站起来叉手称谢,许是喝了酒,脸有些微微的红。

沈韶光外面一派端庄,心里却在打趣,你结婚,谢我什么?谢我不嫁之恩?这就……有点扎心了。

沈韶光走回厨房,让于三给加了两样菜,“富贵吉祥”“百年好合”,作为酒肆的赠品,贺喜柳丰婚事。

见两人彬彬有礼,宛若君子国人,特别是这沈小娘子落落大方、一派光风霁月,几个士子倒没了打趣看戏的心,又再次感慨这沈小娘子不愧是名门之后。

酒肆里人渐渐多起来,恰恰客流最高峰的时候,庞二娘带着婢子走了进来。

沈韶光一怔,连忙迎过来,“二娘来庵堂礼佛来了?”

庞二娘笑着点头,又皱着眉看坐得满满当当的大堂,“还只当你这里能静静地坐下说会话,吃个饭呢。”

沈韶光微笑,这个何不食肉糜的姑娘啊,我这要跟你说的似的,正午时分还静悄悄,就合该吃烟喝风了。

“那算了,我改日再来看你,反正且要在庵里住一阵子呢。”庞二娘受不了店里的喧闹,转身离开。

沈韶光站在门口细雨里送她。

“有个事情问你,”庞二娘看看左右,轻声道,“林少尹可曾来你这酒肆吃过饭?”

这是要来“巧遇”?真是个有想法又有行动力的小娘子。

“来过。”沈韶光点头。

庞二娘大喜,眉宇间的花钿似都更鲜艳了,想了想,问沈韶光,“他经常来吗?他爱吃什么?”

林少尹爱吃什么……沈韶光有点为难了,这位好像对某道菜没有执念,总起来说口味比较清淡。

庞二娘不等沈韶光说什么,已经做了决定,“圆觉师太常说小娘子的厨艺好,我从明日,不,今晚开始,便来尝尝贵店的好菜品果蔬。”

想起阿圆让自己站在酒肆门口介绍菜品做法口味以拉客的说法,沈韶光无辜一笑,这个食客真不是我拉进来的。

但,来都来了,一定要留住,沈韶光笑道,“小娘子早些来,我给小娘子留最边上清幽的位子。”

“好,沈小娘子,晚间见。”

沈韶光笑眯眯地目送她带着婢子们离开。伞下,一身淡粉衣裙的庞二娘,像一支粉薄红轻的初绽杏花。

那位林少尹也就是长得好些罢了,美色误人啊……沈韶光摇摇头,走回屋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林少尹轻笑:“我就只长得好?那你爱我什么?”

沈韶光理直气壮:“我也是颜狗,怎么了?”

第50章 明涌与暗流

晚间,庞二娘果真如约而至,沈韶光也果真将她带到角落里一处清幽的位子上。桌案上面的墙壁搁板上摆着白瓷盆儿养的蒜苗,因沈韶光一个不留神儿,没在最嫩的时候吃掉,几天工夫就老了,没办法,只好当水仙养着,等它寿终正寝。虽不能吃,看着郁郁葱葱的,也挺好看。

蒜苗旁边还有从西市淘来的牛皮娃娃,用朱砂点了嘴唇和两团胭脂,有股子傻乎乎的喜庆。

庞二娘便在这蒜苗子和傻娃娃下的位子坐下来,沈韶光问她要吃什么,庞二娘其实并不真指望从沈韶光的小酒肆吃到什么珍馐美味,市井小店,再好能好得过国公府庖厨?

但既说是来吃饭的,自然要正正经经应付过去,庞二娘便让她捡着可口的尽管上来。

端的是财大气粗!沈韶光便把松鼠鱼等贵价菜上了五六样儿,又上了汤、主食和点心,满满当当的一食案。

看见瓷盘中鲜艳的松鼠鱼,红腴的玛瑙肉,碧绿的翡翠圆子,白嫩嫩的猴脑豆腐,庞二娘竟然不自觉地口舌生津,单这卖相……在市井中也算难得了,难怪中午时那么许多人捧场,也难怪圆觉师太喜欢。

庞二娘先夹一筷子松鼠鱼,嗯,酸甜,鲜香,还真是好吃!

庞二娘不由得又多夹了两筷子。

旁边伺候的婢子有些惊讶,二娘饮食一向挑剔,几时这样回筷子过?

再然后庞二娘便又吃了一块玛瑙肉,四五个小翡翠圆子;那猴脑豆腐不知道怎么做的,又鲜又嫩,没有半点豆腥子气,庞二娘也吃了小半碗;这玉尖面竟然有些宫里御宴的品格,玲玲珑珑的,样子漂亮,馅儿也香,不自觉便吃了三个;另一个盘子里的青团子,外面一层是绿的,里面是红色的豆馅儿,并不很甜,但软糯糯的,春天吃着倒也应景儿,庞二娘便又夹了一个……

在婢子们惊讶甚至有些担心的目光中,庞二娘不负众望地——吃撑了。

沈韶光忙了一会儿过来招呼她,看看桌子上的残羹剩炙和吃饱饭有些慵懒但神情和悦的庞二娘,哎呦,战斗力不错嘛,先前看她那样子,还只当是个吃烟喝风的呢。

自己店里的菜品受欢迎,沈韶光也高兴,亲自去泡了一碗山楂甘草饮子端来给她,助助消化,免得大晚上的吃这么多积了食。

天气不好,晚间的雨稍微大了一点,店里客人并不很多,尤其过了正点之后,渐渐便只剩了庞二娘这一桌了。

沈韶光终于也可以松快松快,端了一杯桂花蜜水过来,陪庞二娘坐着。

雨打在桃花油窗纸上,沙沙作响。灯烛微有些摇动,隔着桌案,沈韶光与庞二娘顺着嘴闲聊。

能聊什么?不过聊些京里的流行风尚,什么牡丹花髻还是略歪一点好看,什么春夏再贴金箔花钿未免俗气,还是贴翠羽的好,什么最近又流行回来了远山眉……

“你看我的眉毛,”庞二娘往前凑一凑,“已经改了。”

沈韶光深深地点头,“确实比原先的连娟眉好看太多。那连娟眉怕是专门为干将莫邪的儿子预备的,我们常人画不来。”

庞二娘并不知道“眉间尺”的典故,但也觉得连娟眉并不好看,但奈何宫里流行啊,时世妆,时世妆,不画起来,不显得老土了?

沈韶光觉得这个孩子是中了时尚的毒,时尚跟美,完全是两种东西!为了拯救庞二娘的妆容打扮,沈韶光便把千年以后加布里埃·可可·香奈儿的名言贩卖给她,“有位姓香的夫人曾经说,‘潮流易逝,风格永存’,你咂摸咂摸,是不是这个道理。”

名言的魅力就在于可以跨越时空,不管什么时代,都可以震人一跟头。庞二娘皱着眉,越咂摸越觉得这话有道理,又琢磨说这话的人,并不知道本朝哪个世家大族是姓香的,但因为自家只是新贵,于谱学庞二娘也没认真学过,便不敢问,只怕在沈韶光面前露了怯。

庞二娘又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沈小娘子竟然于京中风尚所知颇多,她于这市井之中每日柴米油盐的,是如何知道的?

沈韶光淡淡一笑,“潮流虽然易逝,但美是永恒的。”

沈韶光蘸着酒水在桌案上画了一张人脸,跟庞二娘解释何谓三庭五眼,“一般来说,越接近这个标准的,越好看。我们化妆,也是为了描补不足,让五官更接近这个标准。”

庞二娘简直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惊讶地微张嘴巴看看沈韶光,又看看桌案上的酒水画儿,想了想,猛点头。

沈韶光看她孺子可教,便说得越发多了,“前两年流行的红豆朱唇,就那么一点点,放在银盆大脸上,真的美吗?还有开额,”说起这个流行风尚,沈韶光就想吐槽,“把前额头发剃了,弄得额头有朱雀大街那么宽,干吗?想走马车?还是这脸上又是面靥又是花钿的,嫌场地不够,操练不开,要再开拓一块?”

庞二娘“噗嗤”一声笑了,这么多风尚中,她唯一没跟风的就是这“开额”了。确实不好看,但也确实流行,且比各种眉毛形状流行的时候更长。

两人聊着,快起更了,庞二娘才走。临走庞二娘才想起来,今日没等到林少尹,说得高兴,竟然把这个茬儿忘了……

沈韶光笑着招呼:“二娘明日再见。”

回去把庞二娘婢子留在柜上的银子扔进小钱篓子,沈韶光眯起笑眼,这里面一定有一两银子的讲课费,知识就是财富啊……

庞二娘日日来与沈韶光胡混,混了七八日,小脸都越发圆了,才等来林少尹。

林晏又是加班晚了,犯夜禁回来,看见沈记的灯光,便下了车,让侍从们先回去,自己缓步走进来。

一进门便听到沈小娘子的笑语声,“这妆容也似做文章,需有详略轻重。脸上若眉眼长得好,便突出眉眼,若嘴巴长得俏,便着重点画朱唇,若满脸的浓墨重彩,哪里都想突出,便成了画画儿的调色盘子了……”

文章之道,详略轻重……林晏转过小屏风,便看见角落中的沈小娘子和庞二娘。

对上庞二娘突然亮起来的眼睛,林晏垂下眼,对她微微颔首,朝对角儿的位子走去。

沈韶光扭头,二娘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有二十几两银子,总算等来了这位。

庞二娘轻轻碰一下鬓角的桃花钗,抻一抻衣襟,挑眉看沈韶光,用目光问她衣饰妆面是不是妥当?

沈韶光肯定地点点头,今天的庞二娘确实很漂亮,俏丽的桃花妆,撒花衫子,带着股子少女的娇憨,比去年头一次见时那金碧辉煌的样子,好看太多。二娘于化妆打扮上,还是很有灵气的。

“林郎——”庞二娘走上前去一福。

沈韶光避去厨房,又拉住要端茶饮出去的阿圆,以免尴尬。

“林郎这么晚来吃饭,衙门间的事果真繁忙。”含笑的少女音。

“在其位谋其政而已。”淡淡的男声。

“林郎是在忙后日上巳节的事吗?那林郎去不去曲江?听闻今年上巳节新科进士要曲江探花,果真吗?”

“是。”却不知道这个“是”是回答三连问里的哪一个。

“听说,当年林郎也是探花郎,是真的吗?”声音中的希冀、娇怯让沈韶光听了都心里一动,少女心事总是诗啊……

不过,如此严肃的林少尹居然还有这样风流的经历?但转念一想,也是,以这位的相貌风姿,被挑为探花郎,也不奇怪。这个时候的探花郎还不是进士第三名的专称,而是捡着新科进士里最年少俊美的那个担任的一个临时风雅职务,专司探访名园,采摘鲜花。

“夜深了,女郎尽早回去吧。”越发冷淡的声音。

“儿,儿是想问问——”

“女郎回去吧。”庞二娘后面的话被严肃地截住了。

庞二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大眼睛泛起雾气来,咬咬唇,跺脚转身走了。

听了门响,沈韶光才让阿圆把茶饮端出去。

庞二娘刚说话时,于三便觉得这林少尹不地道,沾花惹草的,后来听他一口回绝,又觉得他铁石心肠,不知道怜香惜玉。于三皱眉瞥沈韶光一眼,你这是什么眼光?光知道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