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这头骡子就是刚才自己从外面跑进来的?”

伙计笑道:“我虽分不出骡子是丑是俊?但一头骡子是好是坏,我总能看得出来的,像这个骡子,我在半里地外都能认得出来。”

楚留香道:“这头骡子很不错?”

伙计道:“非常不错,一千头骡子里,也未必能找得出一头这么好的骡子来,所以……”

“所以”下面忽然没有了,眼睛却在看着楚留香的手。

楚留香的手一向很少令人失望的。

所以这伙计才又接着说了下去,赔笑道:“像这么好的牲口,我们通常只卖给老主顾。”

楚留香的眼睛亮了,立刻问道:“你们这里的老主顾多不多?”

伙计笑道:“这么大的字号,若没有十来个老主顾,怎么撑得住?”

他接着又道:“像万盛、飞龙、镇远这几家大镖局就都是我们的老主顾了,但最大的主顾还得算是‘万福万寿园’金家。”

楚留香道:“金家的牲口也是从这里买的?”

伙计道:“每年我们从关外进牲口来,总是让金家的少爷小姐们来先挑好的……”

楚留香动容道:“这头骡子是不是金家买去的?你能不能确定?”

伙计点点头,道:“别家的牲口上一定都烙着标记,为的是怕牲口走失,但金家财雄势大,莫说根本没有人敢动他们的一草一木,就算真的丢了几头牲口,他们也根本不在乎。”

楚留香道:“所以只有他们家的牲口身上没有烙标记,是不是?”

伙计道:“所以我看这头骡子,八成是他们家丢的了。”

楚留香怔住了。

有些事本是他做梦都不会去想的,但现在却已想到了。

他这次到这边来,岂非只有金家的人才知道他的行动?

这件事一开始岂非就是在金家发生的?

何况除了金家外,附近根本就没有别的人能动用这么大的力量,指挥这么多高手,布下这么多圈套。

至少楚留香还没有听说附近有力量这么大的人物。

但金家为什么要杀楚留香呢?

楚留香非但是金灵芝的朋友,而且还帮过她的忙,救过她的命。

只不过金家的人口实在太多,分子难免复杂,其中也说不定会有楚留香昔日的冤家对头,连金灵芝都不知道。

可是据金灵芝说,她只将楚留香的行踪告诉了金老太太一个人,就连她那些兄弟叔伯们,都不知道楚留香这次来拜寿的事。

难道金灵芝在说谎?

难道这件事的主谋会是金太夫人?

楚留香的心乱极了,越想越乱,过了很久都不能冷静下来。

若是被敌人暗算,他永远都最能保持冷静。

但被朋友暗算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伙计忽然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想不到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做出这种无法无天的事。”

他像是在自己感慨,又像是说给楚留香听的。

这里根本没有别的人,楚留香不得不问一句:“什么事?”

伙计道:“绑架。”

楚留香紧皱眉头道:“绑架?什么人绑架?绑谁的架?”

伙计叹道:“几条彪形大汉绑一个小姑娘的架,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就把人家从对面那酒楼里绑出来,架上了马车,街上这么多人,竟连一个敢伸手管闲事的都没有。”

楚留香动容道:“是个什么样的小姑娘?”

伙计道:“一个很标致的小姑娘,穿的好像是一身红衣裳……”

他还想往下再说,只可惜说话的对象又忽然不见了。

楚留香已冲了过去。

他行动虽快,却还是慢了一步,既没有看见那些彪形大汉,也没有看见那辆马车,只看见一个卖水果的小贩在满地捡枇杷,嘴里骂不绝口,还有个小孩望着地上被打碎的油瓶和鸡蛋嚎啕大哭。

远处尘头扬起,隐隐还可以听到车辆马嘶声。

枇杷和鸡蛋想必都是被那辆马车撞翻的。

对面有个人,正牵着匹马往骡马号里走过来,楚留香顺手摸出锭金子,冲过去塞在这人手里,人已跳上了马背。

这人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楚留香已打马绝尘而去。

他做事一向最讲究效率,从不说废话,从不做拖泥带水的事。

所以他若真的想要一样东西,你除了给他之外,简直没别的法子。

江湖中人大都懂得如何去选择马,因为大家都知道一匹好马不但平时能做你很好的伴侣,而且往往能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你的命。

马若也能选择骑马的人,一定就会选楚留香。

楚留香的骑术并不能算是最高的,他骑马的时候并不多。

但是他的身子很轻,轻得几乎可以让马感觉不出背上骑着人。

而且他很少用鞭子。

无论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他都不愿用暴力。

没有人比他更痛恨暴力。

所以这虽然并不是匹很好的马,但现在还是跑得很快。

楚留香轻飘飘的贴在马背上,本身似已成为这匹马的一部分。

是以这匹马奔跑的时候,简直就跟没有骑它的时候速度一样。

按理说,以这种速度应当很快就能追上前面的马车了。

一匹马拉着辆车子,车上还有好几个人,无论多快的马,速度都会比平时慢很多的。

只可惜世上有很多事都不太讲理。

楚留香追了半天,非但没有追上那辆马车,连马车扬起的尘土都看不见了。

日色偏西。

大路在这里分开,前面的路一条向左,一条向右。

楚留香在三岔路口停下。

路旁有树,最大的一棵树下,有个卖酒的小摊子。

卖酒的人比买酒的还多。

因为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歇脚喝酒,卖酒的却是夫妻两个人,老板手里牵着孩子,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

丈夫已有四十五岁,太太年纪却还很年轻。

所以丈夫有点怕太太。

所以丈夫在抱孩子,太太却只是在一旁坐着。

楚留香一下了马,老板娘就站了起来,带着笑道:“客官可是要喝碗酒,上好的竹叶青。”

她笑得仿佛很甜,长得仿佛还不难看——也许这就是丈夫怕她的最大原因。

楚留香却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敢。

第一,他从没有看别人太太的习惯。

第二,交了两天桃花运,他已几乎送了命,现在只要是女人,他就看着有点害怕。

他故意去看那老板,道:“好,有酒就来一碗。”

老板娘道:“切点卤菜怎么样?牛肉还是早上才卤的。”

楚留香道:“好,就是牛肉。”

老板娘道:“半斤?还是一斤?”

楚留香道:“随便。”

他有很好的习惯——他从不跟任何女人计较争辩,于是老板娘笑得更甜,忙着切肉倒酒。

的确是竹叶青,但看来却像是黄泥巴。

肉最少已卤了三天。

楚留香还是不计较,更不争辩。

他本不是来喝酒的。

他还是看看那老板;道:“刚才有辆马车走过,你们看见了吗?”

老板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他老婆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又年轻、又阔气的客人说话。

他也知道说话的越多,小账越多。

老板娘道:“这里每天都有很多辆马车经过,却不知客官要找的那辆马车是什么样子?”

这下子倒把楚留香问住了,他根本连那辆车的影子都没看见。

老板娘眨眨眼,又道:“刚才倒是有辆马车奔丧似的赶了过去,就好像家里刚死了人,赶回去收尸似的,连酒都没有停下来喝一杯。”

楚留香眼睛亮了,道:“对,就是那辆,却不知往哪条路上去了?”

老板娘沉吟着,道:“那好像是辆两匹马拉的黑漆马车,好像是往左边去了……”

她咧嘴一笑,又道:“客官为什么不先坐下来喝酒,等我再好好的想想。”

看来这老板娘拉生意的法子并不是酒和牛肉,而是她的笑。

她这法子一向很不错。

只可惜这次却不太灵了,她笑得最甜的时候,楚留香连人带马都已到了两三丈开外,只留了一小块银子下来。

他已不想叫任何女人对他的印象太好。

老板娘咬着嘴唇,恨恨道:“原来又是个奔丧的,赶着去送死么?”

黄昏,黄昏后。道路越来越崎岖,越来越难走,仿佛又进入山区。

天色忽然暗了下来。

林木渐渐茂密,连星光月色都看不见。

楚留香忽然发现自己迷了路,既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到哪里去的。

更糟的是,上午吃的那点东西早已消化得干干净净,现在他的肚子空得简直就像是胡铁花的口袋。

他并不是挨不得饿,就算两三天不吃东西,也绝不会倒下去。

他只不过很不喜欢挨饿,他总觉得世上最可怕的两件事,就是饥饿和寂寞。

现在就算原路退回也来不及了,这条路上惟一有东西的地方,就是三岔路口上那小酒摊子。

从这里走回去至少也要一个半时辰。

楚留香叹了口气,已开始对那比石头还硬的卤牛肉怀念起来。

看看四面黑黝黝的树影,阴森森的山石,听着远处凉飕飕的风声,冷清清的流水声……

他觉得自己实在倒霉透顶。

但最倒霉的人当然还不是他,艾虹就比他还要倒霉得多。

她已少了一只手,又被人绑架,也不知是谁绑走了她,更不知被绑到什么地方去了。

还有艾青。

艾青的遭遇也许更悲惨。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自己苦笑。

他忽然发现自己也是个“祸水”,对他好的女孩子很少有不倒霉的。

流水声在风中听来,就好像是那些女孩子们的哀泣声。

楚留香轻抚着马鬃,喃喃道:“看样子你也累了,不如先去喝口水吧。”

他走到泉水旁,就看到小桥旁那小小人家。

小桥,流水,人家。

这本是幅很美,很有诗意的图画。

只可惜楚留香现在连一点诗意都没有,此刻在他眼中看来,世上最美丽的图画也比不上一碗红烧肉那么动人。

低低的竹篱上爬着一架紫藤花,昏黄的窗纸里还有灯光透出来。

屋顶上炊烟婀娜,风中除了花的香气外,好像还有葱花炒鸡蛋的香气,除了流水声外,又多了一种声音。

楚留香肚子叫的声音。

他下了马,硬着头皮去敲门。

应门的是个又瘦又矮的小老头子,先不开门,只是躲在门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楚留香,那眼色就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兔子。

楚留香唱了个肥诺,赔笑道:“在下错过宿头,不知是否能在老丈处借宿一宵,明晨一早上路,自当重重酬报。”

这句话,好像是他小时在一个说书先生嘴里听到的,此刻居然说得很流利,而且看来仿佛很有效。

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实在不错。

这句话果然有效,因为门已开了。

这小老头其实并不老,只有四十多岁,头发都没有了。

他叫卜担夫,是个砍柴的樵夫,有时也打几只野鸡兔子换酒喝。

今天他刚巧打了几只兔子,所以晚上在喝酒,他酒喝得慢,菜却吃得快,所以又叫他的女儿炒蛋加莱。

他笑着道:“也许就因为喝了酒,所以才有胆子去开门,否则三更半夜的,我怎么肯随便就把陌生人放进来?”

楚留香只有听着,只有点头。

卜担夫又笑道:“我这里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怕被人抢,却有个漂亮女儿。”

楚留香开始有点笑不出了。

现在他什么都不怕,就只怕漂亮的女人。

有了人陪酒,就喝得快了些。

酒一喝多,豪气就来了。

卜担夫脸已发白,大声道:“鹃儿,快去把那半只兔子也拿来下酒。”

里面的屋子里就传来带着三分埋怨,七分抗议的声音,道:“那半只兔子你老人家不是要等到明天晚饭吃的么?”

卜担夫笑骂道:“小气鬼,也不怕客人听了笑话,快端出来,也不必切了,我们就撕着吃。”

他又摇头笑道:“我这女儿叫阿鹃,什么都好,就是没见过世面,我真担心她将来嫁不出。”

楚留香连头都不敢点了,一听到小姑娘要嫁人的事,他哪里还敢答腔?

一个布衣粗裙,不着脂粉的少女,已端了个菜碗走出来,低着头,撅着嘴,重重的把碗往桌上一搁,扭头就走。

楚留香虽然不敢多看,还是忍不住瞄了一眼。

卜担夫并没有吹牛,他的女儿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只不过脸色好像特别苍白。

害羞的女孩子大多是这样子的。

她既不敢见人,当然也就见不到阳光。

楚留香转过头,才发现卜担夫也正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眼睛里仿佛带着种不怀好意的微笑,笑问道:“你看我这女儿怎么样?”

人家既已问了出来,你想不回答也不行。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笑道:“老丈只管放心,令爱一定能嫁得出去。”

卜担夫道:“若嫁不出去呢?你娶她?”

楚留香又不敢答腔了,只恨自己为什么要多话。

卜担夫大笑,道:“看来你倒是老实人,不像别的小伙子那么油嘴滑舌,来,我敬你一杯,这年头像你这么老实的小伙子已不多了。”

卜担夫醉了。

一个人若敢跟楚留香拼酒,想不醉也不行。

“看来你倒是个老实人……这年头像你这么老实的小伙子已不多。”

楚留香几乎忍不住要笑了出来。

他有时被人称作大侠,有时被人看作强盗,有时被人看作君子,有时被人看作流氓……但被人看作个“老实人”,这倒还是平生第一次。

“他若知道我究竟有多‘老实’,一定会吓得跳起来三丈高。”

楚留香微笑着,躺了下去。

躺在稻草上。

这种人家当然不会有客房,所以他也只好在堆柴的地方将就一夜。无论如何,这地方总有个屋顶,总比睡在露天里好。

他若知道在这里会遇到什么事,宁可睡在阴沟也不愿睡在这里了。

夜已深,四下静得很。

深山里那种总带着几分凄凉的静寂,绝不是红尘中人能想得到的。

虽然有风在吹,吹得树叶嗖嗖的响,但也只不过使得这寂静更平添几分萧索之意。

白天经过了那么多事,在这么一个又凄凉,又萧索的晚上,躺在一家陌生人柴房里的草堆上面。

你叫楚留香怎么睡得着?

他忽然想起了小时候听那说书先生说起的故事:“一个年轻的举人上京赶考,路上错过宿头,投宿到深山里一处人家,年迈的主人慈祥而好客,还有个美丽的女儿。”

“主人看这少年学子年轻有为,就要将女儿嫁给他。他也半推半就,所以当夜就成了亲。”

“第二天早上他才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坟堆里,身旁的新娘子已变成一堆枯骨,却仍将他送的聘礼的玉镯戴在腕上。”

楚留香一直觉得这故事很有趣,现在忽然觉得不太有趣了。

风还在吹,树叶还在嗖嗖的响。

如此深山,怎么会有这么样一户人家?

“明天早上,我醒来时,会不会也是躺在一片坟堆里?”

当然不会,那只不过是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楚留香又笑了,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背脊上还觉得有点凉嗖嗖的。

幸好卜担夫没有勉强要将女儿嫁给他,否则他此刻只怕已要落荒而逃了。

风更大,吹得门“吱吱”发响。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苍白得就像是那位阿鹃姑娘的脸。

楚留香悄悄站起来,悄悄推开门,想到院子里去透透气。

他一推开门,就看到了这一生永远也无法忘怀的事。他只希望自己永远没有推开过这扇门。

星光朦胧,月色苍白。

那位阿鹃姑娘正坐在月光下静静的梳着头。

少女们谁不爱美,就算在半夜里爬起来梳头,也不能算是件很稀奇的事,更不能算可怕。

但这阿鹃姑娘梳头的法子却很特别。

她将自己的头拿了下来,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一下一下的梳着。

月光照着她苍白的脸,苍白的手。头在桌上。人没有头。

楚留香全身冰冷,从手指冷到脚趾。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遇见到如此诡秘,如此可怕的事。

这种事本来只有在最荒诞的故事才会发生的。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亲眼看到。

阿鹃姑娘的头突然转了过来——用她的手将她的头转了面对着楚留香,冷冰冰的看着楚留香。

“你敢偷看?”

四下没有别人,这声音的确是从桌上的人头嘴里说出来的。

楚留香胆子一向很大,一向不信邪,无论遇着多可怕的事,他的腿都不会发软。

但现在他的腿已有点发软了。他想往后退,刚退了一步,黑暗中突然有条黑影窜了出来。

一条黑狗。这条狗竟窜到桌子上,竟一口咬住了桌上的人头。

人头竟已被狗衔走。还在呼叫:“救救我……救救我……”

卜阿鹃已没有头。没有头的人居然也在哀呼:“还我的头来……还我的头!”

 

第四回好梦难成

日光朦胧,月色苍白。

狗已窜入黑暗中,人头犹在哀呼:“救救我……救救我……”

没有头的人也还在哀呼:“还我的头来,还我的头……”

凄厉的呼声此起彼落。

风在呼号,伴着鬼哭。

无论谁看到这景象,听到这声音,纵然不吓死,也得送掉半条命。

楚留香没有。

他的人突然箭一般窜了出去,去追那条狗。

“无论你是人是狗,只要在我饥饿时给了我吃的,在我疲倦时给我地方睡觉,我就不能看着你的头被狗衔走。”

这就是楚留香的原则。

他一向是个坚持自己原则的人。

狗跑得很快,一眨眼就又没入黑暗中。

“但无论你是人是狗,楚留香若要追你,你就休想跑得了。”

有些人甚至认为楚香帅的轻功,本就是从地狱中学来的。

掠过竹篱时,他顺手抽出了一根竹子。

三五个起落后,那条衔着人头的狗距离他已不及两丈。

他手中短竹已飞出,箭—般射在狗身上。

黑狗惨嚎一声,嘴里的人头就掉了下来。

楚留香已掠过去拾起了人头。

冰冷的人头,又冷又湿,仿佛在流着冷汗。

楚留香忽然觉得不对了。

“波”的一声人头突然被震碎,一股暗赤色浓腥烟从人头里射了出来,带着种无法形容的臭。

楚留香倒下。

无论谁嗅到这股恶臭,都一定会立刻倒下。

夜露很重,大地冰冷而潮湿。

楚留香倒在地上。

远处隐隐有凄厉的呼声随风传来,也不知是犬吠?还是鬼哭?

突然间,一条人影自黑暗中飘飘荡荡的走了过来。

一条没有人头的人影。

没有头的人居然也会笑,站在楚留香面前“格格”的笑。

突然间,已被迷倒的楚留香竟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这“无头人”的衣襟。

“嘶”的,衣襟被扯开,露出一个人的头来。

卜担夫!

原来他有头,只不过藏在衣服里,衣服是用架子架起,若非他的人又瘦又矮,看来当然就不会如此逼真。

那颗被狗衔去的头呢?

头是蜡做的,里面藏着些火药和引线,引线已燃着,只要能算准时间,就能算准引线的长短。

他时间算得很准。

所以人头恰巧在楚留香手里炸开,将迷药炸得四射飞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