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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皇甫成很帅气,公司里从老阿姨到小姑娘都爱找他说话。老总因此叫他平时检点,注意影响。好姑娘由他挑,虽然他学历不高工资平平,但人老实,笑得阳光,简直是不好多得的好丈夫。那时的人比如今实在。亚亚在他家逛了一圈,看他把房间收拾得比宾馆还干净,就死心塌地跟了他。

亚亚什么都好,就是小气。她把钱都掰两半,一半花一半藏。她从小就梦想有个有钱的白马王子令她下半辈子衣食无忧,这样就用不着每天听着闹铃赶上班。她喜欢在打折时买二线的名牌化妆品,喜滋滋展现在小姐妹面前。她的虚荣心在皇甫成做男朋友后越发膨胀,因为姐妹们似乎都被他迷得七晕八素。

他知道当时亚亚还是很犹豫,毕竟他没法赚大钱,不能把她当公主伺候。但他能烧一手好菜,又会里里外外收拾房子,虽然这和大男人的形象有点不符,却是爱享受的亚亚最终抉择他的重要得分点。

“唉,嫁人就是要嫁个对自己好的男人。”亚亚无限幸福地对姐妹们说,心里却为脖子上的金项链不能更粗些重些而叹气。

亚亚娇小可人,他们俩走出去就是金童玉女,羡煞旁人。可惜那时的广告业不发达,最青春貌美的时候错过了做模特拍广告的机会。等到后来满街的二流美女拿了香水说,某某牌子就是好,亚亚已经只能指望孩子辈了。

说到孩子,又是他们的心头之痛。年轻的时候亚亚不想生,怕痛,为了保持好身材和享受人生,她说不要孩子。皇甫成苦口婆心劝回前来游说的父母,信誓旦旦地说想过二人世界。可过了一定年龄,姐妹们都大谈奶粉经上学经了,亚亚又忽然后悔。皇甫成说,大龄产妇很危险,而亚亚凶神恶煞地责怪,都是他当年图一时痛快,现在害得她无子送终。笑话,离送终还早得很,可是他现在黯然地觉得,无子送终多好,走得干净不留牵挂。

说起来,他的工作也不太如意。传言公司正在拟定的内退名额里有他一个。他本来是早班,可半年前就被打发到了夜班。他忽然厌厌地想,和老婆的作息颠倒,是两人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这使他诅咒他的工作,但诅咒归诅咒,平庸的日子一天天顺了惯性过下去。日历翻得很快,一年复一年,环境没有改变,人却在相互折磨中衰老。

他唯一舍不得的是那辆车。他的车子已经很破,跟了他有七年多,直到速度越来越慢,模样越来越破旧,声响越来越大。但他不觉得它丑,它比老婆懂得体贴他的心意。开着车,他在城市里慢慢地晃,那时他心境平和,有目标、有规则、有动力。车窗外划过城市的剪影,时尚魅惑,让他有一点偷取他人快乐的意外之喜。然而那种快乐一闪而过,犹如浮萍,轻飘飘没有根,那是需要金钱堆砌的花团锦簇,只能远观。

皇甫成把自己锁进房间里,忍受亚亚继续在外的疲劳嘶叫。快了,快了,就要解脱,哦,亚亚,你会为我哭的,即使你在外面有了别人,你还是会为我流一滴眼泪。

亚亚的情夫到底是谁,他不确定。换个不死心不甘心的人,就算不同归于尽,也要揪出这个人再死,所谓死得瞑目。皇甫成放弃了。除了整死自己外,他不想折腾出太多的事,那个隐秘的情人就当是留给亚亚的礼物。在他死后,她会觉得其实他比那个不肯露面的情夫强得多。

对了遗书。他写了个煽情的版本,最终撕烂了纸,让那一句“祝你幸福”见鬼去。他知道亚亚此后必将在思念中度日,知道她一定不会真正幸福。因为她的幸福已经过完了,正如他的。他没有再写一个字。取出结婚证抚摸的时候,亚亚一个人在客厅傻呵呵地笑,电视片永远比他吸引。皇甫成和杨亚亚,他轻轻地撕那一纸婚书。

平静地度过一周。他反复路过决定了的事发地点,犹如邂逅初恋,心怦然而动。终于,在周五的深夜,他做好准备。

好友周详帮他给车加满了油。“明天有空喝一杯!”周详这样说。

皇甫成愉快地答应,事后,别人会说他看上去没有一丝要死的迹象。这样多好,无畏地赴死,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他开了车欣然上路,耳边难得的寂静无声,像亚亚睡着时少有的安宁。他把车驶上快车道,往城外开去,深夜的路况叫人安心,沿路车辆越来越少,灯光越来越暗。城市的外围是荒芜的,鲜人问津,但这并不妨碍建一座高桥,横跨一道长河。

皇甫成遥遥看见桥时就开始加速,这时隐约觉得,一路行来甚至都没想过要刹车。在这黄泉路上,刹车似乎成了多余。

飞速上桥,陡坡的阻隔在急速中已然消失。月光洒在桥上,一眼望去,前方没有半个人影车影,辽阔得冷漠。皇甫成压上那条雪白的路,听到车轮滚过的声音,听到发动机轰鸣的声音。河水缓缓地流,依稀有水声在响,迎了月光绽露白亮亮的身躯。打一个弯,河水又黯淡下来,潜流进河堤树丛的阴影中。

他有把握的。虽然速度可能不够快,桥也不够高,但天够冷,地够荒。没有人能及时来救人。

换档,加速,再加速。速度中有激越的豪情和快感,再卑微的人也会有快乐的一瞬。然后,皇甫成发现那处他认定的地点,开足马力冲过去。那是一个酒后驾车者曾经的失事地点,充满了血腥和孤独死亡的气息。这种气息诱惑着他,直直地朝大桥的护栏撞去——

突然,在无数的尖叫声中他听见了一记婴儿的啼哭。

他开的这辆深宵车上,有十三名乘客。几时有人抱小孩上来,他没留意。他要的是真正血淋淋的死亡,有这些俗人陪葬,自杀变得乐趣盎然。

他知道绝对会令世人刻骨铭心,哪怕是恨,也不能让人忘记他来过一回。

可是他不想杀刚初生的婴儿,这曾是他梦想得到的东西。在极短的瞬间,他下意识去踩刹车。

脚下轻轻的,刹车是坏的。

在车子脱离大桥的刹那,皇甫成知道,他终于还是死于一场谋杀……

王子与公主 1

王子,当然应该娶一位公主。

于是我,多伦国的储君,踏上了求婚的漫漫征程。漫漫?是的,在过上“从此幸福”的生活前,总要经过一番磨难的,为的是显出手中美好的珍贵。

邻国萨利的公主爱蜜丽,据说十分美丽,公主都该美丽。她的双眼明亮如晨星,可以唤醒贪睡的露珠;她的双唇鲜红如宝石,可以灼伤偷窥者的眼睛;至于她柔软的长发,金黄卷曲翻起一层层波浪,可以收藏所有爱恋的目光……啊,我并没有见过她,不过童话里的公主都是这个模样的,不是吗?

带着满脑子一厢情愿的想象,我只身一人骑马来到萨利国的城门前,在那里遇到邻国的两位王子。一位叫凯特拉,他长得真英俊,我差点以为是尊供人瞻仰的蜡像;另一位是班吉,大概三十多岁吧,身材高大健壮,前额虽然有点秃,不过不碍事,这让他看来有勇有谋。

你也是来向公主求婚的吗?凯特拉问我,白蜡般的脸微微有些红晕印上去。

是啊,苍鹰的归宿总在天空。我随口答了一句,让他们觉得莫测高深,然后施了一礼,驾马进了城门。这两个对手都不错,身后浩浩荡荡的车队,显出两国富有殷实。希望公主能爱上他们中的一个。

而我,找个灰姑娘就可以了,我要找个让我心动的灰姑娘。萨利是个国泰民安的富饶之地,放眼看去,街上的老百姓步履矫健,目光清亮,找个健康活泼热爱生活的平民女子,应该不是难事。

没办法,虽然出身王室,我对王宫里的女人却都厌烦透了。我的继母娜莎莉最爱说话,她叽叽喳喳飞溅吐沫星子的时候,你简直无法把她和王后联系起来——但你又不能不听她说,不能表现出一丝厌烦,因为她的权力至高无上。首席女官克莱尔实际上是我的姨妈,她有一对尖利的眼,只要一盯你看,你顿时觉得自己是个贼。阿格尼斯、贝茜和范妮是叔叔们的女儿,我幼时的玩伴,可她们除了议论自己的新裙子是否漂亮,就只对那些使她们越来越胖的美味食物感兴趣。甚至连宫中最得宠的公主狗维维安,也是母的,整天在宫里追逐衣冠挺拔的侍卫们,对我却凶极了,只会狂吠。

所以在这样一堆女人群中,我变得从小就不爱说话。是的,我也不受女人们欢迎。我长得不帅,有几颗雀斑,喜欢发呆。本来从不惹事生非是个优点,但过分安静使大家都当我是怪物。这孩子太不像一国之君了,娜莎莉总是忧郁地叹息,然后哄着她刚满三岁的女儿。

我可爱的小妹妹有两颗钻石般的眼睛,当它们骨碌骨碌转的时候,我的心情愉快极了。不过她才三岁,你没法指望这一个可人儿就改变我对王族女人的看法。我也曾经见过几个来访的公主,她们优雅,她们迷人,她们让你怦然心动。可一旦你要是在后花园不小心撞到她们窃窃私语,会发现她们把你说成最不堪的乞丐。

于是我彻底失望。公主们不会爱上像我这样的王子,而我对她们装腔做势的高贵也没有丝毫感觉。但有什么办法呢?生来是王子的命,就必须娶位公主!这是我来到萨利的原因。看到有另外两位杰出的求婚者,我简直喜出望外,他们为我的落选给出了再明白不过的解释。

掩饰住喜悦的心情,我们牵着马在广场上觐见国王塔诺。国王一点不老,王冠下的脸活像充满自信的猎手,须发张扬,显出勇者的力量。我和凯特拉、班吉一字排开,接受他的审视。

你是多伦国的……塔诺先问我。

亚历山大。我回答,感觉有点紧张。我的爱马山姆用前蹄不停地蹭着地面的尘土,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很好。塔诺把视线移到了另外两人身上。他一定发觉他们比我更出色。

我满怀信心地吸了口气。满怀被淘汰的信心,紧张就渐渐离我远去,我开始打量这广场的建筑。喷水池清凉的水珠溅到了我的脸上,围观的百姓中有蒙纱的妙龄少女,引人遐想。我真想去那边洗个脸,偷看她一眼,听她的笑声悠悠地穿过繁忙的人群。

突然,我注意到国王身后的侍卫群里,有个出挑的人影,那样与众不同。那人的眼神格外锐利,像一颗颗钉子,把我们揿在高高的城墙上。

——是公主?躲在那里挑选她未来的佳婿?有这可能。温柔的公主虽然一切都愿听从父王的安排,但正值青春年华的她同样拥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想知道谁是真正的白马王子,她想在爱情来临时睁大眼看仔细,这无可厚非。

我左看右看,凯特拉和班吉都骑了匹白马。非常理想,它们是没有一丝杂毛的纯种贵族马,高昂着头颅,对周遭一切非常不屑,符合主人的身份。而我忠心的山姆是匹老黑马,它就快退休了,这一路上腿也不大利索,有点一瘸一拐的。什么人配什么马,我庆幸这次旅行挑选了马厩中岁数最大的山姆。

那个侍卫灵活的双眼在我们的马上溜来溜去。是的,这一定是公主乔装改扮的。如果她就是爱蜜丽的话,我承认她的男装扮相英气逼人,甚至赛过凯特拉。

她是个美人啊。

我小小地动摇了一下,然后又坚持不做盲目爱情的牺牲者。为了第一眼的好感而毁掉一生幸福的事,在我身边不胜枚举。我记得母亲死后,始终沉浸在悲伤中的父王,就是在看到娜莎莉的第一眼后,决定娶她为妻,以塞住大臣们不断唠叨的众口。他一个人独身熬了十年,仅仅因为娜莎莉笑起来有点像我母亲,就从此断送了清净的生活。不,我可不能学他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