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

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阴符经•纵横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焚。六国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间,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钦佩的是那些事先预见到危机的人。很多人聪明一世,临死却糊涂,或者不知死,没有看到树大招风。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种不过是个才子。商鞅、吴起者,理国治军或者有一套,却不知道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无路。

不过比起商鞅,吴起跟我一样,在死前的刹那想到了复仇的妙计。被吴起治楚时整治的贵戚们,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联手追杀吴起。吴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尸首旁,任凭贵戚们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样插满利箭的还有楚悼王可怜的尸首,继任的肃王于是为吴起报了仇,把动乱的贵戚全部灭了九族。

我的智谋则深窥人性的弱点。那个娶了无盐女、任用了孙膑的齐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板。他为我追捕刺客,却追查不到,临死时我便这样告诉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说我苏秦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结果,前来领赏的刺客被齐宣王砍了脑袋。

讽刺的事情是,我的确算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后来齐国慢慢知道了真相,对燕国忌恨不已,可惜他们已为我报了仇。借刀杀人,历史上厉害的人物都会这一招,不费一己之力,就可谋胜千里之外。

战国被封为武安君的除了苏秦、白起,还有后来的赵牧。名将多不得善终。赵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国的王翦在前线相持时,郭开向赵幽缪王诬告他谋反。谋反,这是历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个词,远胜于与敌国的战争。居然有人敢对我不忠!仗也别打了,换人!再大的功劳,杀掉了事。

很干脆。

于是,在李牧死后仅三个月,赵国也很干脆地被秦国灭掉。有如此荒谬昏聩的君主,秦的统一实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后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对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赵归来,因病歇息的时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郸。失利。秦王等白起病愈,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势,不肯答应。请范雎敦促,更加没有戏唱,被他推说旧病复发。于是,改派王龁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时种下。

而这同时,赵国与魏国出现了几个照亮历史的人物,他们的光芒,丝毫不减地穿越两千多年的光阴,为我们所牢记。

一个是毛遂,在平原君食客中看似庸碌无为的一位。现今我们知道毛遂自荐的故事,知道脱颖而出的成语。朱亥与侯赢。信陵君窃符救赵。他们都是一时豪杰。

而他们的出现,全因了那一场长平。

“Happynation,livinginahappynation

Wherethepeopleunderstandanddreamoftheperfectman

Asituationleadingtosweetsalvation

Forthepeopleforthegoodformankindbrotherhood.“

——[瑞典]AceofBase《HappyNation》

乱世出英雄。

人们崇拜英雄,却不期待乱世。古今中外,人们都曾幻想有美好国度,是谓桃花源、乌托邦。我一直把人类社会看成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看似纷繁热闹花团锦簇,却根本不懂得生命本该如何,我行我素,直到弄得遍体鳞伤。

在华夏的土地上,战火连天的岁月成了一种记忆。打开电视,看疆土以外血肉横飞的战场,总觉得遥远。遥远到我们失去了对战争的痛恨与畏惧。不关我事。只是政治。时事考试。生孩子是人最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即使是这种剧痛,也会轻易遗忘。那么我们,用什么去拒绝战争?

在写完这两人的故事后,我怀疑是不是只作了古文翻译,用白话说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是否该编造一些奇闻逸事,或者传奇花絮,多些宫廷阴谋,儿女情长?人们厌恶雷同,可偏偏习惯仿制。如果没有爱情、缺少女色,故事很难让人津津乐道。

我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从我在的二十三楼看下去,整个人民广场一览无余。今天云层堆积,下层是乌云,上层则被阳光照耀,显出明亮鲜艳的白色。我时常为云所迷惑。这是我最爱看的自然,从没有一天相同。

太阳下,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每一天,又是同样的。你,我,他,将成为历史。

然后,幕落。

情深不渝 情深不渝

1.

云英出身一个富庶之家,自小便有些出奇处,抓周时寻常女儿家的胭脂水粉皆不入眼,一味拿了男儿的宝剑玩耍。待长大了,琴棋书画外又习了一身武艺,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她是女儿身,虽逢乱世亦不能驰骋沙场。家中爹娘只想求个好人家把女儿嫁出去,却知那些庸碌男儿断不能中她的意,这样拖了几年,眼看她年届双十,不由愁白了父母头发。

这一年战祸频起,北方流离失所者数以万计,好在云英家住江南,依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云英几回想携了行李偷跑出去,无奈爹娘早有防备,声泪俱下,苦口婆心劝她留住。看见两老双鬓的白发,云英只能应了。

见她心不在闺阁,爹娘越发留意周遭,要为她寻个好归宿。

2.

某一日,城里来了一个伟岸少年,带了十几个家乡兄弟,要募集人马组建义军到北方守卫疆土。

那少年名叫展烈,面如冠玉,英伟倜傥,一支破敌枪使得出神入化,二十余人亦近不了身。单看他在马上的飒飒英姿,便打动城中各家儿郎,一心要学得这般俏模样。

一时间,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在展烈振臂一呼下,三天便募集到一万两银子,更有七百人报名入伍。

云英佯作不知有这场热闹,暗自动了念头。半夜,待人声初歇,背了宝剑跃出门去。

威武客栈人头攒动,展烈与一班兄弟意气风发,为次日的远行高歌畅饮。云英到时,见七、八个人围了展烈喝酒,眉头轻蹙,扣了两颗石子从暗处朝他打去。

“噗”、“噗”,一颗击中酒杯,一颗击中持杯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