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看见了一队他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驼商。

  无数匹骆驼,无数件货物,无数人,他第一个看见的是个驼子,跛足、断指、秃顶、瞎了一只眼的驼子,看来却仍然比大多数人高大凶悍。

  对这种人说话是用不着兜圈子的。

  “我姓方。”他直截了当的说:“我没有水,没有食粮,没有银钱,我已经迷了路,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收容我,把我带出沙漠去。”

  驼子用一只闪亮着光的独眼盯着他。冷冷的问:“既然你什么都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收容你?”

  “因为我是个人,你们也是人。”

  就因为这句话,所以他们收容了他。

  驼队中的商旅来自各方,有装束奇异而华丽的藏人,有雄壮坚韧的蒙人,有喜穿紫衫的不丹人,也有满面风尘、远离故乡的汉人。

  他们贩卖的货物是羊毛、皮革、硼砂、砖茶、池盐、药材、和麝香。

  他们的目的地是唐时的吐蕃国,都暹娑城,也就是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

  他们组成的分子虽然复杂,却都是属于同一商家的,所以大家分工合作,相处极融洽,有的人照料驼马,有的人料理饮食,有的人医治病患,还有一组最强壮剽悍的人,负责防卫嘹望,对抗盗匪。

  收容小方的驼子,就是这组人中之一。

  小方已听说他们的首领,是个绰号叫“班察巴那”的藏人,却没有见过他,因为他通常都在四方游弋。

  他不在的时候,这一组人就由那驼子和一个叫唐麟的蜀人负责管辖。

  要管辖这批人并不容易。

  那驼子虽然是个残废,但是行动轻捷矫健,而且神力惊人,数百斤重的货物包裹,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提起。

  小方已看出他无疑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唐麟深沉稳重,手指长而有力,很可能就是以毒药暗器威震天下的蜀中唐门子弟。

  可是他们提起“班察巴那”时,态度都十分尊敬。

  小方虽然还没有见到过这个人,却已能想像到他绝不是容易对付的。

  队伍行走得并不快,骆驼本来就不善奔跑,人也没有要急着赶路。

  太阳一落山,他们就将骆驼围成一圈,在圈子的空地上搭起轻便的帐篷,小方和波娃也分配到一个。

  第一天晚上小方睡得很熟。

  在这么样一个组织守护都非常严密的队伍里,他已经可以安心熟睡。

  他希望波娃也能好好的睡一觉,可是直到他第二天醒来时,她还是痴痴的坐在那里,眼中已无泪,却有了表情。

  她眼中的表情令人心碎。

  虽然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悔恨自疚的话,可是她的眼色已比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都多。

  小方虽然已原谅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

  他只希望时间能使她心里的创痕平复。

  他醒来时天还没有完全亮,驼队却已准备开始行动。

  他走出帐篷时,驼子已经在等着他。

  “昨天我已将这里的情况告诉过你,你已经应该明白,这里每个人都要做事的。”

  “我明白。”

  “你能做什么?”

  “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驼子冷冷的看着他,独眼中精光闪动,忽然闪电般出手。

  他的手已经只剩下两根手指,他出手时,这两根手指好像忽然变成了一把剑,一根锥子,一条毒蛇,一下子就想咬住小方的咽喉。

  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直到这两根手指距离他咽喉已不及五寸时,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忽然就已到了驼子的左侧。

  这时驼子的右拳已击出,这一拳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挥拳时带起的风声,已将帐篷震动。

  可惜他攻击的目标已经不在他计算中的方位了。

  小方已看出他的指剑是虚招,小方动得虽然慢,却极快,小方移动的方向,正是他这一拳威力难及的地方。也正是他防守最空虚之处。只要一出手,就可能将他击倒。

  小方没有出手。

  他已经让对方知道他是不容轻侮的,他已经将“以静制动,以慢打快,后发先至,后发制人”这十六个字的精义表现出来。

  驼子也不再出手。

  两个人面对面的站着,互相凝视了很久,驼子才慢慢的说:“现在我已经知道你能做什么了。”他转过身:“你跟我来。”

  现在小方当然也已知道驼子要他做的是什么。

  为了生存,为了要活着走出这片沙漠,他只有去做。

  他一定要尽力为自己和波娃争取到生存的权利,不能不死的时候,他一定会全心全意的去求死,能够活下去时,他也一定会全心全意的去争取。

  第十一回 暴死

  唐麟身高不及五尺,体重只有五十一斤,可是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可怕的力量,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骼,每一根神经,都随时保持着最健全的状况,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

  他属下的人虽然都比他高很多,可是站在他面前时,绝不敢对他有一点轻视。

  他们这一组的人,其中不但有来自关内的武林豪杰,也有关外的力士,异族的健儿。

  现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同伴。

  “他姓方。”驼子将小方带到他们每日凌晨的聚会地:“我想用他。”

  “他有用?”唐麟问,只问了这一句。

  “有!”

  唐麟不再开口,他信任这个驼子。

  他一向不多话。

  可惜别人并不是这样子的。

  这一组的人飞扬跋扈,野性未驯,谁也没有把别人看在眼里。

  几个人交换了个眼色,第一个出头的是马沙。

  马沙高大粗壮,一身蛮力,是蒙藏一带出名的勇士,也是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要找别人的麻烦,第一个出头的总是他。

  “我来试试他有多大本事。”

  喝声出口,他一双连蛮牛都能摔倒的大手,已搭上小方的肩。

  小方的人立刻被他摔得飞了出去。

  马沙大笑,刚刚笑出来,忽然就笑不出了,刚刚明明已经被他摔出去的人,忽然间又已回到他面前,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原来的样子,好像根本没动过。

  “好小子,果然有两手。”

  马沙大吼,使出了摔跤中最厉害的一招,据说他曾经用这一招摔死过一头熊。

  可是这次小方连动都没有动,两条腿就好像在地上生了根。

  马沙吐气开声,野兽般嘶吼,将全身气力都使出。

  这次小方动了。

  他的肩轻轻一卸,他的手轻轻一带,马沙蛮牛般的身子忽然凌空翻了个筋斗,仰天跌倒,几乎把沙地砸出一个坑来。

  就在这时,一把寒光闪闪的解腕尖刀已出鞘,一刀刺向小方的腰。

  “你再试试这一刀。”

  这人先出手,再出声,果尔洛族的战士要杀人时都是这样子的,“加答”就是他们之中最凶悍的战士之一。

  对他们来说,杀人就是杀人,只要能杀得死人,不管用什么法子都同样光荣。

  喝声出口,他的刀锋几乎已刺入了小方的腰,可惜他的手腕也已被小方扣住,然后他的刀就到了小方另一只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