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忍不住笑了:“你这个臭女人,我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的让我亲,让我‘爱’,到时候给不给还得看本大爷的心情!”她像狐狸一样狡猾,像猫一样机灵,又像鱼一样难以把握。

“我是任志远的!”她并没有看着他,把手圈在嘴边大声地朝潺潺的夜空喊:“我只属于任志远!”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猛烈地一抽。

林薇安轻手蹑脚打开房门时,房间里是黑黢黢的。

她随便跟柳霄胡诌了个地址,在他离开后,又打了另一辆出租车赶回来。

刚松一口气,灯光唰一下就亮了,她被吓了一跳。任志远穿着白色T恤,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水杯,冷冷地望着她。

“我在工作。”她有些心虚地说。

他并不看她,拿着水杯径直走向厨房,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明显地闻到了酒精的气息,心里怒气陡然一升。她不是说做好菜等他回来的吗?结果到现在才回来,已经是凌晨三点了,他以为她被打劫了,以为她还不会认路迷路了,又担心她是不是钱包掉了,被人骗了。

晚上的宴会他有些心不在焉,匆匆告辞提前回来,但房间里竟然没有人。

他第一反应是去了书房,看到她的行李都还在这才松下一口气来。他不禁嘲笑自己,不是讨厌她缠上他吗?怎么又生怕她会突然间消失?他对她还有余情?不是,只是责任!只是道义!

但她迟迟未归,他连口水也没有喝,坐在沙发上心神不宁,脑海中有无数不好的念头,站在窗口不断地望着楼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烦躁得几乎要抓狂——她就像个妖精,钻进他的心里,缠着他,折磨着他。

他从来没有想过在高中谈恋爱,何况还是高三,但因为她,他破了自己的决心。

高三的学习那么紧,他却抽着时间陪着她。去看电影、去书店、去喝奶茶、去逛小吃街…她的手总是毫无顾忌地握着他。

说起来,他们之间的每一次都是她在主动,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甚至是第一次做爱。

他总觉得她太小,想把她当个瓷娃娃地呵护着,告诉自己,等她再大一些,再长大一些,但她却不愿意等自己长大了,她那么轻易地就诱惑了她,她的唇是甜的,她的身体是绵软的,她就像一束光,他一走近,就像走进阳光里。是真正的快乐!年轻,蓬勃,朝气十足。

他们度过很多欢喜沉醉的时刻,即便是争吵也伴随着甜蜜。

她说要去看电影,他说今天不行,他要温习功课。她就恼了,转身就走。其实电影票他早买好了,那是她心心念念的吴彦祖的新片,说好首映就去。她以为他忘记,也不等他把票拿出来就冲走了。

她就是这样的坏脾气,什么事都要立刻答应。

任志远,送我回家。她要求。

他故意逗她,你自己回吧,我还有功课要做。

送不送?她叉着腰一脸威胁地看着他。

不送。心里补充了另外半句:是肯定不行的。她立刻被得罪,撅起嘴,一言不发甩开他的手转身就走。

但,只要他在身后喊一声:林薇安,给我站住!

她就会停了下来。

这就像一句咒语:给我站住。

于是,她就停下来,即使满脸的不高兴,嘴巴翘得老高,眼睛斜睨地看向一边。

走吧,看电影去。

走吧,送你回家。

“以后不要太晚了。”他头也不回地说。

“洒了。”她走过来,把水壶从他手里拿开来,拿过餐桌上的纸巾一点一点地揩着他的手,埋着头的侧影,睫毛抖动。她的脸有着微醺的迷离感,灯光下连细细的绒毛都看得清楚。

“是不是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她挑逗地问。

他没有回答。而她大着胆子扬起面孔,他们四目相对,鼻息暧昧地纠缠,她的唇微微开启娇艳欲滴如花蕊,她握着他的手,踮起脚来,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在几乎要碰到的时候她突然转向,在他耳边微菀地说:“住到你的家里很容易,但我要住到你的心里!”

不等他回答,她已经敏捷地从他身边跳开,留给他一个婀娜空茫的背影。

这一句不像是表白,更像是一种挑战。

那么,她还爱着他吗?他在心里问自己。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烦恼呢?他好不容易避开她,好不容易绕开她,他选择出国,选择去条件艰苦的非洲任职,他甚至不和从前的同学有任何的联系。

五年过去了,五年里,她每个晚上都出现在他的眼前,闪着明亮的大眼睛,与他说话;撅着嘴,与他赌气;摇晃着他的手臂,与他撒娇…那么鲜活,那么生动,那么活泼,又那么天真。她在他眼里像个公主,又像个野丫头,她操纵着他的心,让他由着她的情绪阴晴不定。

他还记得在马里工作的时候,感染上了疟疾,身上盖了六条毯子仍然瑟瑟发抖,那个时候他觉得坚持不下去了,他就要永远地留在非洲了。但在最迷糊的时候,他始终都听到林薇安的声音,青葱年纪的林薇安,不断地喊着:任志远,任志远,任志远…

她的声音那么吵那么闹,他的心都要碎了。

也许一句“我跟她已经完全没有关系”是他撒下的弥天大谎,他跟她的关系,是纠葛不清,牵扯不断的。即使五年来,他们从未联系。

他轻轻地推开书房的门,躺在地板上的她已经睡着了,大约是在做着噩梦,眉头蹙起来有些挣扎,睫毛微颤,手臂搭在被沿外面,白皙如藕的手腕上,有着几个烫伤的疤痕,那么触目惊心地刺疼了他的眼。这五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他替她捻了捻被角,抬手想要抚摸她的脸时,又缓缓地垂下去。他长久地注视着这张他朝思暮想又竭力撇清的脸,心情复杂。

如墨汁样黑的天,就像一个巨大的森林,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未知的秘密…也许永远不去开启这些,对她才是最好的。

那些日子,他们和平共处着。他每天从使馆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饭菜,就好像把他回家的时间掐算好了,他开门,就会听到她的声音从厨房里飘过来:“洗了手,来摆碗。”

令人惊奇的是她做得一手好菜,不仅是中餐,还有西餐。

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碎花的小桌布,中间置着银箔的烛台,室内带着祥和的气氛。

餐盘和刀叉放在洁白的餐巾上,椭圆形盘子里盛着诱人的酒焖子鸡、碎花牛肉、秋海棠花,或者煎小牛T骨、鲑鱼…每天的菜式都不一样,有时是中餐,有时是西餐,他怀疑她什么时候变成了田螺姑娘。

在正餐后,还会有烘焙好的小甜品,然后是一杯咖啡。

他望着她的时候,她的脸上就是一派灿烂的笑容,但那笑容让他觉得没有多少真实,以前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也会笑,但现在她的眼里,好像有着一座冰山,透彻的寒。

那种故意隐忍和讨好让他心里有说不出的烦躁。

在他说过一次让她少抽烟后,她就再也不当着他的面抽烟。有时候他从房间里出来,会看到她在阳台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烟藏起来。她的烟瘾真够大的,几乎是一天一包的量,他在想她的肺怎么会受得了?她又是什么开始这样拼命地抽烟?是因为他吗?

他把他的信用卡放在茶几上,每天买菜应该会用掉不少钱,但她没有拿。他又把现金放到她的钱包里,但她又把钱拿出来放到他的抽屉里。他不知道用怎样的方式给她钱,她的自尊心很强,又特别倔强,她不要就是不要,毫无道理可言。

“买菜花不了多少钱。”她终于在餐桌上提到这个问题。

他闷声地说:“当付给你做饭的工资。”

“我去中国城买的菜,超市里芥蓝7欧元一斤,中国城才4.5欧元。蒜薹超市里10欧元一斤,中国城只要7欧元零九毛。”她一边夹着菜,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羊肉真贵,16欧元一斤,就连六必居的芝麻酱,那种300克一瓶装的,5.8欧元,比超市便宜1.2欧元…”

他随口地说:“中国城离这里可隔了两个区。”

“地铁半个小时就到。”她继续说:“买的是月票,单张就要1.4欧元,10张是10.7欧元,一个月就58欧元。这样我去学校、去餐厅、去买菜,只坐地铁就很划算了。”

“以后不要跑那么远买菜。”他心里隐约的有些烦躁,他不喜欢她这样为生活奔忙,不喜欢她为了节省菜钱跑很远的路,他可以给她钱花,但她怎么能这么倔强的不明白他的好意呢?

“没事。”她笑:“反正也没地方可去。”最近柳霄也没有怎么打扰她,偶尔只是打个电话过来问她有没有专心上课。她已经拿到柳霄想要的电话号码,那是个韩国女孩,名为Lucy。但对于她的这些资料,他却好像并不急于知道。

“要到巴黎的冬天了。”他停顿一下说:“去给自己买几件衣服。”他不想每天都看她穿着单薄的那几件,有时候因为冷,她直接找了他的外套罩着就出门,那宽松的衣服把她显成了一个灯笼的模样,但却是个非常可爱的灯笼——她总是这样“不拘一格”。

“我不想用你的钱。”她直接地回答。

他怒气渐生地望着她:“如果真要撇得这么干净,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我在等。”她放下碗,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等什么?”

“等你重新爱上我。”散淡的表情,却是决然的语气。这句话从她心里走出来的时候,她感觉到心脏像被剥开的橘子,四分五裂。

“然后呢?”他颤声地问。

“然后我会甩掉你,头也不回地离开你!”

空气骤然变冷,窗外云朵不断汹涌,料峭而苍白的天,抖抖索索。

他的身体猛然一颤,原来是这样。原来这就是目的,这就是她说要让他住进心里的原由。不是因为她还爱着他,是因为她还恨着他。这才是她的个性,要强、不服输、任性而且如牛一样固执。

他起身,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尖锐的响声。

“敢不敢跟我赌!”她在身后静静地说:“敢不敢跟我赌!是怕输吧!你已经输掉一次了!在我面前你永远都是输家,你赢不了我!”但她怎么会狠得过他?连分手的原因都没有就分手了!

他的背影有些恍惚,嘴角浮出自嘲的笑容。

在篮球场第一次见她时,他就输掉了。他做了她的男友,让她做了自己的女友。他赢不了她,不是因为他怕自己再一次爱上她,而是因为这爱,从未失去过。

“我赌。”他没有转身地说。既然她觉得他甩了她一次,她也要甩他一次,才叫公平,那么他愿意让她赢。

他觉得疲惫不堪,觉得心烦意乱。

这五年来他一直把她藏在心底,偷偷地念想,他以为他可以做得很好,但现在她又出现。

她不知道,在大使馆第一次见她时,他的心里有怎样的欢喜,又怎样的矛盾,两种情绪在他身体里拉扯,不管朝哪一个方向都是疼。

第四章 爱的最后,你还是你,我却不是那个自己

两个充满了爱情的灵魂,正如两朵满载着霹雷的乌云,只待眼睛一望,或电光一闪,便将对面迎上去,进行一场混战。——雨果

林薇安和Lucy做了同桌,她从首尔过来,来巴黎三个月。她是为了要考索邦大学,在她眼里,法语是最浪漫的语言,她喜欢这个国家,喜欢这个城市。从她身上的服饰和良好的气质看,她的家境不错。

有一次课间,她们在院里喝着咖啡时,Lucy幽幽地说:“其实我来这里,是为了忘记我的前男友。他跟我分手,我很痛苦,就想要走得越远越好。”

林薇安缄默了一会儿。在感情里受伤的人,治愈的方式却如此不同,有的人只想离得越远,有的人却想要坚持地看到最后的结局,是同归于尽,还是相忘于江湖?

“Lin,你为什么来巴黎。”

“也是因为前男友。”她仰起头微笑地看天:“但Lucy,你要记得我们不能被打败,就算我们不够强大,我们也要觉得自己强大!”

Lucy崇拜地看着她:“好棒,Lin。”

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并不是她有多坚强,是因为她已经没有办法脆弱,曾经的她脆弱过,在任志远离开的那些日子里,像只被困在玻璃框里的苍蝇似的四处碰壁,撞得自己伤痕累累,后来终于明白过来,她这样痛苦的时候指不定任志远有多快乐呢,她不会这样善罢甘休,不能就这样算了,她一定要让他尝到被抛弃的痛苦——不想被伤害,只有自己比对方更狠!不想被拒绝,就要先拒绝对方!这是感情里的生存法则!

跟Lucy渐渐熟起来,两个人也相约一起逛街,两个漂亮的亚洲女孩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也像是一道风景线,总是惹得有人上来邀请她们喝一杯,或者借着问路的理由搭讪——竟然有人向两个外国女孩问路,这是最蹩脚的搭讪方法了。

Lucy还带她去了赫赫有名的莎士比亚书店。

林薇安是从海明威《流动的圣洁》中知道这家书店的,海明威提到一排排顶到天花板的书架和满架子的书,还提到乔伊斯经常在傍晚时分的时候去。

书店比想象中小,很不起眼的木块上刻着莎士比亚的头像,写着莎士比亚书店几个字。

店内四壁全是书架,中央一圈柜台,店员坐在里面收款,并在顾客买的书上盖上书店带有莎士比亚头像的印章。

因为那天在书店里呆得晚了,林薇安回去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

急匆匆赶到家的时候,任志远却不在,不仅那天不在家,一连三天都没有在家。

她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有些蔫蔫的。一个人吃了晚饭就躺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电视,调来调去也不知道哪个台能看得懂,现在还是学法语的初级阶段,令人最头疼的是动词变位,这简直比英语难上N倍。

巴黎的雨依然没完没了,有时候你进地铁还是阳光明媚,出来就已经淅淅沥沥了。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欧洲人那么喜欢晒太阳了,满大街咖啡屋前都是椅子,三五成群地挤在一起喝咖啡、喝酒,聊天。

说“挤”是真的很挤,那些桌椅密密地挨着,一桌与一桌之间讲话完全是自觉的轻声,若是换在国内,那肯定一个“吵”字了得。

她心情很烦躁,大约是生理周期前。

任志远没有电话打来,她也不愿意打到大使馆去问,她在消耗着自己的耐心,直到第四天回到家看到任志远换的皮鞋时,情绪终于发作。

“水费单在哪里?我在这里白住,就替你交交杂费!”她冷冷地说。

他坐在餐桌边,喝着咖啡,头也没抬地说:“我自己会处理。”

“书房的暖气坏掉了,你是不是故意地,这么冷的天!”她继续找茬。

“我刚才已经打开了,没坏。”他淡然地说,就是不理她话里的怒气冲天。

她把一兜蔬菜“啪”一声扔到地上:“天天做,天天倒,都别吃了!”

他终于抬起头,看到她撒泼耍赖的样子,心里一暖。他有多久没有看到她这样横的样子了,竟然是如此地感慨。

“我去比利时出差了。”他柔声地解释:“下次我会提前告诉你。”

她不依不饶,咬牙切齿地骂:“哼!谁稀罕!”转身就冲进房间,“咚”一声合上门。

在察觉脸上带着笑意的时候,她抬手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她差点糊涂了!她不能被他偶尔的温柔迷惑,不能被眼前一团和气的假象蒙蔽!她忘记他是怎样决绝地离开她?忘记在这五年间她有多恨吗?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要一报还一报,如果她不能还回来,她就是死也不会甘心!

她的心凛冽起来,重新换上坚不可摧的微笑,打开房门走出去。

他已经把她扔到地上的菜都拾起来了,正在厨房里打理着。他的背影如此熟悉,挺拔修长。白衬衣被卷到肘部,水流的哗哗声如最现世安好的景,她依在门边,出神地看着他。

如果他们没有分离,现在的他们已经结婚了,就像这样,琐碎而平淡地享受着生活。她从未想过和他分手,她那么自信地相信着他们的感情,那么执着坚持地信任着他。她每天都傻乐着,每天都憧憬着,每天都开开心心…但她突然从云端跌了下来,她让自己摔了多大一个跟头!正因为曾有过的美好,才不愿意相信他的残忍!

有一天她听到电影里的一句,女主角说,真爱过的人很难再恋爱。

她在那句台词里嚎啕大哭!

任志远,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任志远转过身的时候,正看到依着门沉思的林薇安,她的脸色苍白,瞳仁深处,有黑漆漆、冷冷的戾气。房间里很沉默,这种沉默很硬,也很脆,被洗过的芥蓝身上有水珠一滴一滴划过,就像不断涌出的眼泪。

他莫名地抬手擦了擦芥蓝。她常常做芥蓝,因为她还记得他喜欢吃,那时候她就说了,以后会常做给他。

现在,她把她的承诺兑现了。

他问过她,厨艺是怎么学来的。她眨着眼睛问他真的很好吃吗?他肯定地点头,她才信了。她说她还以为只是Philippe要求很低,才会觉得她做的菜好。其实她一直都很聪明,只要她想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好,比如英语,比如考大学。

虽然在高三的时候谈了恋爱,但并没有影响他的成绩,反而想着以后要变成更优秀更好更值得她喜欢的人才更用心地学习。

以全市理科第三名的成绩考到清华大学,林薇安真是乐坏了,抱着他怎么也不肯撒手,半娇嗔半耍赖地说,男朋友这么出众,人家好有压力!

他捏捏她的鼻子,再出众,也是你的。

她开心地笑,捧起他的脸吧嗒吧嗒地亲。亲了他的脸,亲他的脖子,痒痒地,就像一只毛毛虫,他想要推开她,但她缠得更紧了,小小的胸脯贴着他,让他的身体像着火了一样。

“任志远,我要真正地把你变成我的人!”她烟雨迷离地说。

他内心挣扎。她还小,他不能。但又在心里说,反正早晚都会发生的,他又一定会对她负责。就那样,他几乎是“半推半就”地由了她。

但他到底还是失了自己的承诺。

后来,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这件事。如果知道他们会分手,他一定不会这样做,一定会让她把自己交给更值得的人。

那时候她总是担心自己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她偏科,英语不好。她不无担心地说,要是她在别的城市,那不是不能每天都见到他了,不是要在周末的时候坐着火车赶来赶去,不是要为电信做贡献。自言自语一番后,下了决心一定要go、go、go,去北京!

他们分开了两年,一有时间他就从北京回成都看她,为了节约时间,他总是坐飞机。

为了赚机票钱,他找了份译文的兼职,熬得通宵达旦。每次在机场见到她伸长脖子,焦灼等待时,他都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心爱的女孩,可以让他扑心扑命地付出。

她在见到他的瞬间,面孔立刻放出光来,她三步两步地冲上来,跳到他的怀里,而他会稳稳地接住她。他们在机场的人来人往里长久地拥抱。她的胆子不是一般地大,明明是高中生的模样引得众人侧目,他都会羞涩起来,而她却不肯撒手。

他暖暖地望着她:“真是被你带坏了!”

她张狂地笑:“爱情可不就是为了让人堕落!”

每次她都会把英语试卷拿出来给他看,考好了,她就讨要表扬,考砸了,她就需要鼓励。

他知道她学得很辛苦,黑眼圈都有了,这让他心疼不已,懊恼地说:“还不如读四川大学,这样也就不分开了。”

她拍拍他的肩膀,豪言壮语地像打不死的小强:“姐屹立于世界之巅,姐一定会考到北京,姐一定会拿下英语!”她真的做到了,她考到北京邮电学校,以她当时的成绩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他们终于会师北京!他比自己考上清华还开心!

夜里的时候,听到屋外有响动。任志远从卧室里走出来,打开灯的时候,看到穿着宽大T恤的林薇安坐在餐桌旁边,一手压着肚子,歉疚地说:“我只是想烧一些热水。”

他注意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上前几步:“生理期?”

她抬起手捋了捋黏黏贴在鬓角的头发,笑笑:“你睡吧,我没事,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站在原地停顿了一下,以前她就是手割破一道小口也会举到他的面前,撒着娇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