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话对周存道不起作用:“任天把你交给我,自然不会让你死,不过你确定自己会死?把你送回去还来得及。”

舒兰望天,心说我不是会死,是会疯。

“拖拖拉拉,耽误行程,只会给自己找麻烦。”周存道拿出干粮,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馒头扔给他。舒兰猝不及防,伸手去接,可惜没有经验,准头差了点,眼看着雪白的馒头掉进稀泥里,习惯性地撅嘴:“你不会过来给我呀?”

周存道真是懒得说,那你不会过来?凭啥什么事都是别人服务你?你以为鄙人是任天呐?他有被你折磨的义务,鄙人可没有。看她一眼,意思是要吃自己拿,饭来张口的好事想都不要想。

“不吃了!”舒兰恶声恶气:“饿死算了。”

“那就走吧。”周存道起身,全方位的漠然。

不是谁都对你有责任,更别说义务,不是谁都对你好,费劲心思揣摩你的用意,也不是谁都对你的种种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就珍惜吧,相信世上绝无仅有,别人统统比不上。珍惜是相互的,虽然付出与收获有时不成正比,但是付出才有回报,是定律。

舒兰踏着泥,忍着饥,走在要命的山路上,一脚深一脚浅,随时提防摔个大跟头。到处是烂草和枯叶,有些地方,还残留薄薄的雪。鞋已半湿,脚面上凉凉的,别提多难受。这破山,连个马也不能骑,放眼望去全是树木和大石。回个家怎么这么难呢?舒兰体会着崩溃的感觉,郑重地决定,等回去了一定要对任天好,安心地对他好,再也不挪地方。

下山,上了大路,人烟稀少,早过了赶集的时候。夕阳展现美丽身姿,天边残阳如血,残忍而美丽。舒兰的小脸被映得通红,见了这片晚霞,一时忘了一路的艰辛,犹自惊叹不已:“蓝色,红色,金黄,紫色。”指着天幕,唇边荡漾的笑容堪比这些美丽的颜色:“真美,你看,真美啊。”

周存道淡淡地看了一眼,毫无悬念地道:“赶路吧。”

这个人除了赶路就不会干点别的?舒兰简直厌恶他。谁喜欢赶路?他真是喜欢赶路吗?还不是想尽快结束苦役,早早地回到黑龙山。他讨厌她,从来都讨厌,这一次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地护送她,对她的厌恶又加深一层,才会对她这么过分。哼!人和人就是没法比,此人酷爱一本正经,却半点也比不上任天,还好意思摆架子?

月儿弯弯,不一会儿就升上夜空,残阳的美丽被徐徐的晚风吹走了。舒兰还没在夜里赶过路呢,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沾着寒气的空气钻进鼻子,有股冰雪的味道,不免心生恐惧:“不会有狼吧?”

“不经常有。”周存道不敢像白天那样一人当先,晚上终究不是安全的时段,与她并肩而行。

舒兰花容失色:“那就是有咯?”

“那又怎样。”

“会吃人啊…”舒兰睁大眼睛,眸子在夜色下依然发亮。

周存道不得不承认她有时还是挺可爱的,且不矫揉不做作,是真的白痴。难怪任天喜欢他,他根本就是个孩子。孩子,怎么会喜欢别人比自己强?故而金妍全无机会。男人不讨厌能力超群的女人,却只喜欢不如自己的女人。周存道笑了,突然觉得男人很幼稚,然后自己也幼稚了一下:“狼吃人,我吃狼。”

舒兰四处望望,明显不信:“你…你也会武功?”

“比任天厉害。”周存道面色平静,眼中却闪着戏谑。

舒兰看着他,一个百个不信。他多瘦啊,又白又瘦,面条也似,虽然说长身玉立挺美观,可绝不会和厉害挂上钩吧。任天的肌肉多紧实?敲上去还有声儿呢,人又高,皮子又黑,又有力气…一想起他,如此寒冷的夜晚,身上却滚过阵阵暖意。她才不在乎任天厉不厉害,只要他永远属于自己,自己永远属于他:“你们比试过吗?”

“他腿上有道疤。”

“老长的一道。”舒兰记得她问过,他说狗咬的:“怎么啦?”

“不想跟他比试,非要;让着他,发火;只有跟他一较高低,然后他就那样啦。”周存道抱着胳膊,笑嘻嘻地。

舒兰头一次看见周存道这副样子,与平日大相径庭,这样的笑容与人情味,倒减去她不少厌恶感,又想起任天曾经和官兵对抗,随便一挥刀就是一条人命,难道周存道比他还厉害?或许两个都在吹牛:“他说是狗咬的,哈哈,你们俩到底谁说谎?”

“他真这么说?!”周存道又发现了同类的一个缺点,就是在异性面前,永远充好汉:“回去找他当面对质,居然损人利己?太不像话了。”

舒兰经过严密观察,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得出结论,摇头叹曰:“男人的话都不能信。”

第 19 章

去舒兰家,步行还要一天时间,天亮了骑马,要半天,最近的是渡过一条河,拢共只要一个时辰。因为下山太耽搁,只能捱过这黑夜,停停走走,东发隐隐发白时,眼便出现了这条河。舒兰家,只有她最了解,周存道于是征求她的意见。

舒兰没渡过这河,出嫁之前,她连门都没怎么出过呢,望着远处泛着银光的河水,犯了难:“这倒是近,可天还黑着,哪有船呢?即使有船,我…我也不敢坐呀。”

被凌厉的北风吹得麻木的周存道讶然:“你以前没坐过船?”

舒兰摇头:“听说过。”

周存道告诉自己,不能晕,他还得圆满完成任务呢,一言不发,示意她跟上。

船家的一叶扁舟停泊在河岸,天际刚有一丝鱼肚白,河水滔滔,船身被单调地拍打着,依然隐没在黎明的黑暗中。周存道跳上了船,叫了声船家,许久,里头出来一个干瘦老头,揉着眼睛,嘴里只管说:“太早了,不渡,不渡…”眼前突然出现个银块子,定睛一看,原来是元宝,于是不渡改成了:“官人请站稳,小姐这边坐。”

有钱能使鬼推磨,舒兰自从被任天收作压寨夫人,见识了不少从前见所未见的东西,上了船,小心翼翼地坐下,感受着船身的摇晃,又算见识了一样:“它晃得也太厉害啦。”

“别站起来。”周存道立于船头,寒风吹着他的头发,卷起他的衣襟,猎猎作响。

舒兰看看自己,畏缩地蹲着,再看看人家,潇洒地站着,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啊,档次不是一般的高低之分啊。好像船也不是晃得太厉害,爱美是不分场合的,舒兰鼓起勇气,他行,我也行!

“再过几天,河水就要结冰了。”周存道自言自语。

“啊啊啊——”舒兰的腿刚伸直,船身一个摇晃,十分悲哀地没有经受住考验。不知道河水凉不凉?似乎还有一样东西叫游泳?全身倾斜的舒兰看见波纹荡荡的水面的一瞬间,心头滚过无数疑问。

“蹲好。”没有河水,只有周存道,这家伙抓着她的腕子,转过头,淡淡地吩咐。

舒兰还留有一丝魂魄,用来执行命令,两脚发软地蹲下,脸上发烧。虽然丢脸已成习惯,其本身仍然不是好事嘛。抬眼看周存道,始终稳稳当当负手而立,像与船长在一起,又像水面上的飞鸟,贴着水纹而过,依然滴水不沾。这家伙也许真是个高手?

万籁俱静,橹声、水声、风声,单调而和谐地响着——天际已经透出一抹红晕。

“就是那座!”靠岸,下船,舒兰一眼就认出远处的府邸,像久已迷路的孩子,对熟悉的事物雀跃不已。

周存道看了看那座不失富丽的房子,几进几出的大宅院,门上悬着红灯笼,清冷的早晨,让人一看就心声暖意,这应该是个热火朝天发展壮大的家庭。与比肩而行时,忍不住问道:“你父母对你好吗?”

“自己亲生的孩子,怎会不好。”舒兰轻叹,良久道:“可也不算太好,你明白吗?”

周存道点头:“水还没泼出去,就已经认为不是自己的了,感情上总是不一样。”

“有时候真羡慕大哥和小弟。”舒兰微微苦笑:“他们不撒娇,不任性,依然把爹娘心中的位置全占满了,我,再怎么折腾,他们再怎么娇惯,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浮萍,那是浮萍。”

周存道沉默一会儿,道出心中疑惑:“那也不能把你随随便便给了吴德,他是什么货色?连你一根小手指头都配不上。”

“谢谢。”舒兰还是第一次被他赞扬,干笑几声:“我倒没发现自己如此贵重。”

“你有你的好处,别妄自菲薄。”周存道看她一眼:“那天,即使任天不掳你上山,我也会,可一想,始终都是要把你送回去的,再次落入吴德之手,到时你的日子,一定不比当时好过,所以也没管。没想到任天比我想得开,直接把你变成任夫人,委实免去了不少麻烦。”

舒兰哭笑不得:“他敢想敢做得过头啦。”

“没什么不好,我一直希望我也能,可是做不到,有时一个‘做不到’,误了多少事,甚至一生。”周存道凝视温暖的朝阳,缓缓道。

舒兰脱口而出:“你是想起你的心上人?”

“思念是最没用的东西。”周存道一点也不奇怪她怎么知道。怎么知道?当然是任天告诉她的:“快到了,待会,你希望我陪你进去,还是你一个人?”

何必多出一事,本就是极不光彩的人,哪还能再多出一个绯闻对象,舒兰第一次想到独立:“还是我一个人吧,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有事喊我。”周存道见离舒府还有几丈远,已在寻觅小憩之处。

“怎么喊?你又不同我进去。”

“用嗓子。”周存道像在说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问题:“你喊,我就到。”

一眨眼工夫,他就走远了,舒兰着急,冲着他的背影嚷道:“喂喂,我叫你也听不到啊,喂喂!”存道君不理,径自消失在清晨的薄雾中。

朱红的大门前,有人在扫地,有人钩下大红灯笼,吹灭里头的蜡烛,有人纯粹是睡醒了,出来打打呵欠,呼吸新鲜空气。这就是家,离家一年多,连下人的习惯都没变。舒兰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缓缓上前,轻声:“招财。”打哈欠的人四处望了望,只见不远处有个女人,披着一件脏兮兮的狐裘,头发完全披散下来,提着个和衣服一样脏兮兮的包袱。招财一愣,心说都大白天怎么还有鬼啊:“你…你认识我?”舒兰眼泪迸溅:“我是舒兰啊,我回来了啊!”

干活的人全愣住,被施了定魂术般,直勾勾地瞧着这个自称小姐的女人,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终于,有人发出一声暴响:“妈呀,小姐还魂啦!老爷夫人快来看呀!!!”

一阵大乱,扫帚簸箕丢在原地,滴溜溜打转。

“兰兰,兰兰——”不一会儿,舒夫人颤巍巍出来,跨门槛时,险些栽个大跟头,四处搜寻一下,只见一个乞丐一样的女人站在那里,哪有她的宝贝女儿?

舒兰一看母亲,泪腺就崩溃了,扑了上去:“母亲!”

是女儿的声音,难道这就是女儿?舒夫人再不能接受,现实依旧是现实,只得仔细端详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儿啊,你还活着?这一年来,我们到处找你也找不到,都以为你不在人世了啊!”

舒家大小姐被掳去黑龙山,街头卖烧饼的都知道,舒兰心头一酸,真想问母亲为何不说:我们不敢上黑龙山找你,都以为你早就死了啊!可是家人终究是家人,她来,也不是为了质问:“你们都好吗?”

“你爹病了一场,还不都是被流言蜚语给气的!”舒夫人提醒了自己,忙道:“进去说,进去说,别在外边,人家看着。”

舒兰跨进了久违的家门,眼睛不够用,她需要把一切印在脑海中,以供今后回忆:“大哥好吗,小弟好吗?”

“你大哥这作死的,为了外边的野女人,把你嫂子休了,两口子现在闹的不可开交,我着条老命迟早被他们吵死。小弟还是不爱读书,成天淘气。”到了房里,舒夫人顾不得旁的,迅速吩咐准备吃食澡水房间,顺便警告下人不许把小姐回来的消息走漏出去,终于左右无人,在女儿身边坐下,先抱头痛哭了一场,最后压低了声儿问:“你是不是跟了那匪首?”

“不跟,还有其他路可走么。”舒兰的眼泡红了又肿,肿了又红,泪水消耗量是平时的几倍,轻叹:“谁让我运气不好,嫁了吴德,偏偏又遇上任天…都是注定的。”

“…他对你好吗?”舒夫人虽然为此丢了一生中最大的脸,到底是关心女儿的幸福。

房里有火盆,舒兰身上暖了,便脱下狐裘,露出内里穿戴。不用细看,就知道不比家中时差,接过母亲拧来的热手巾,擦去脸上灰土,白皙的肌肤与从前并无二致,小脸反倒圆了些,身子也比从前丰满。看她神色,疲惫中透着淡淡的喜悦,并不像活不下去的残花败柳,果然舒兰说:“他对我很好,我决定跟他了。”

“吴家怎么办?你还是他们家过门的媳妇啊!”舒夫人估摸着女儿早就是姓任的了,可也没想到她那么干脆。

“别提他们!”舒兰恨得都不想去恨了:“吴家要是还打听我的下落,就说我死了!”

舒夫人抹眼泪,她又何尝没有风闻接亲那天的前因后果:“女儿,是爹娘对不起你啊…”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舒兰发现和任天混久了,自己也沾上了他的火暴脾气,啰嗦两句就烦了:“爹什么时候回来?”

“你爹去太州了,怎么着也得一年。”舒夫人抽噎着道:“忘了跟你说,你爹升了正四品,上个月就去太州赴任了。”

舒兰咬唇,半晌,哑着嗓子:“吴德给的?”

“他…他来过,说对不起咱们家,对不起你…”舒夫人沉默一会:“他说他在庙里给你立了长生牌,每月都去拜祭。我看他确实真心诚意,家里的底子又硬,斗也是斗不过的,还能说什么?就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也憾不动人家分毫啊。”

“我还没死,立什么牌位!”舒兰的头“嗡”地一声,一股怒火窜进脑髓,咬牙切齿:“无耻不能到这个地步!他,他还有脸说对不起我?那次任天送我下山看病,他——”说这些,又比母亲的那些废话有用到哪去?舒兰的心境突然豁然开朗。我气个什么?为这样的人?老娘有丈夫有孩子,活得好好的,别提多滋润,我恨他?闲得慌啊?有这时间不如和老公调调情呢。

舒夫人见他出神,以为她受了委屈,要不怎么不顾人言可畏地跑回来:“这次回来,打算住多久?”

“几天吧。”舒兰犹豫了一下,本想隐瞒,想了想,还是克服了报喜不报忧的本能。原先怕他们担心,不过现在看来,他们坚强着呢:“我有孩子了,是个小子。”

舒夫人看着她,眼中有一种东西叫绝望。良久,方听她开口:“孩子…好么?”

“长得好极了,虎头虎脑的,像我当家的。”也不知怎的,舒兰有意刺激母亲:“您有外孙了呢。”

舒夫人扶着头,“哎呦”了几声,状似头痛病又犯了,舒兰叹了口气,知道她在想什么,起身:“不想通知大哥小弟就算了,免得越多人知道,越丢人。我回来,本就是看看你们好不好,你们无恙,我也就能安心地和我男人过日子了。”

舒夫人闻言,头更痛了。这回女儿真是成了别人家的人啦,辛辛苦苦养大,又有什么用?果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对她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个大便宜还不是让男人占了,不管他是姓吴,还是姓任。

第 20 章

又哭着说了会儿话,母亲走了,舒兰简单吃了点东西,洗了个澡,回到从前的闺房去补眠。一夜没睡了呢,原以为倒床就能睡熟,没想到睁着眼睛就是闭不上,来来去去地就是任天和宝宝的画面。任天好吗,宝宝乖吗,他们有没有想她?才一天而已,为何像分别了一辈子?

女人,有了丈夫孩子,心思真是再没放到自己身上,尽数奉献给他们了。舒兰不记得她有多久没吟诗写字,弹琴下棋。初去黑龙山,她也借景抒情,吟过几首哀诗,写过几篇小词,记得有一次小莫下山采买,任天还问她要不要古琴。他总是声称自己最喜欢风雅的玩意儿,虽然不知道她写的什么东东,弹的什么调调。那时舒兰已经怀孕,心情正焦虑,没心情摆弄这些东西,也就没买,任天于是夸奖她节俭——他要是想让你高兴,总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真有些不习惯啊,身边空荡荡,没有那个呼噜制造者,也没了动物气味的来源。他的体味类似野兽,又那么大个儿,所以她叫他“大宠物”。对了,现在他们有了小宠物,想到这儿舒兰笑了,小宠物啊,快快长大,像爸爸那样强壮,像妈妈那样聪明。文武双全,前途无量。

想着想着睡意渐渐袭来,眼皮发重,不由自主地合上了。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出嫁的那天,什么都是大红的,鞭炮声总是不歇,鼓乐总是俗气地响着,吴德坐在大黑马上,胸前那朵大红花是那么恶心!舒兰大叫,停下,停下,把那个斯文败类揪下来!无人响应,他们都不听她说话,兀自往吴家走。任天啊,任天你什么时候出现?舒兰下意识地期盼着,眼看到了黑龙山,杂乱的马蹄声,卷起的尘沙,四处响起的呼哨,是他们,是任天,任天来救我了!舒兰心满意足地迎接任天的到来…咦,怎么都是女人的话说声?

舒兰醒了,被外边的动静吵醒,坐起来:“谁在外边,吵死了,不知道我在睡觉?”

“小姐,是二姑奶奶,四姑奶奶,舅爷舅奶奶…他们都要进来看望你。”小丫头挣扎进来,脸都挤得变形。

舒兰张大嘴,无法闭上。天哪,他们都是怎么知道的?知道了还能这么快赶来,真是神速啊,几十里路呢!我军若是有这等冲劲,早就打败匈奴了吧?他们…他们以为看大熊猫啊?我是大熊猫啊?

“我娘怎么不拦着!”

“拦不住啊,人一拨一拨地来。”小丫头带着哭腔,显然很无力。

舒兰由哭笑不得变成怒不可遏:“我没什么好看的,没缺胳膊没少腿,也没多长出一条腿!叫他们滚!我失踪他们也没像这样找过我,我回来倒是争先恐后看热闹,滚,都给老娘滚!”

小丫头被这等声势吓得一哆嗦,跑了。

太过分了,这些人,这世界,这一切的一切。回个娘家也搞成这样,重温亲情,亲情就给我这样的回复?!母亲的懦弱自私,亲戚的争相看热闹,大哥头痛自己的家事,自顾不暇,小弟屁事不懂,情感淡漠…爹连面都没见着。好了,该结束了,探亲表演宣告落幕,从今以后,再不会做这等傻事。

只是人对亲情的渴望,永远和爱情等同的吧?

“周存道!!”舒兰扯开嗓子,叫了几声。

不是说一叫就到?怎么没反应?舒兰撅嘴,骗人,都是骗人的,除了任天,其他人都骗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努力:“周存道…周存道!”连喊四声。

“我知道你的嗓门大。”墙角一个不冷不热的声音:“可也不用这么叫吧,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很难听。”

舒兰回头,差点没吓个大跟头:“哇,你什么时候来的?你,你怎么不吱声!”

“吱了,被你埋没了啊。”周存道掏耳朵:“任夫人,有何指示?”

“我要回家…”舒兰的声音温柔下来。

“这不已经在家?”

舒兰看着他,老大,说你笨平时比谁都精,说你聪明又笨得让人想踹一脚:“回我老公的家!”

“你不是要叙旧?一天就够了?考虑清楚,这种机会不容易有,这一回去,有可能几年都来不了一次。”周存道深刻理解女人想一出是一出的独特思维。

舒兰揪着头发,低下头:“待够了,这鬼地方,我可不想成为稀罕物儿,成天被人参观。”

“那些人,何必理会。”周存道淡淡地:“一个人应付那么多人,不嫌累得慌?放出一句:本人依然完整,多谢关心。保管拨人一个个臊得跑回去。”

舒兰强笑,心情到底是被弄得坏透了:“总是要走的,他们很好,我很放心,几年不回来也没什么问题。走吧,人需要不时告别过去,总是沉浸在回忆里算怎么回事呢?”

于是离开,离开这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去将要生活二十年甚至更久的黑龙山。

“从来没觉得这山这么可爱。”傍晚十分,舒兰又站在了山脚下,呼吸着只属于黑龙山的空气,空前充实。周存道建议:“山下过一夜吧,晚上可能有雨。”舒兰归家心切:“淋点儿雨没什么。”周存道坚守答应过任天好好照顾她的承诺:“山路滑。”舒兰坚持:“我不怕!”周存道苦笑:“我怕。”舒兰郁闷了:“你不是功夫很好,怎么还怕滑?”周存道彻底拜服:“我是怕您出什么闪失,任夫人!”

真讨厌,总是被人瞧不起,也怪自己,平日太无用,只知道指望别人。舒兰倔强心起,下定决心,小拳头紧握:“放心吧,我不会再一无是处啦!”

周存道哭笑不得,痛苦不已,被抽了气的皮球般,瘪下身子,弱弱地道:“我宁愿您一无是处。”

讨论的结果显而易见,雨夜上山。周存道最近在舒兰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就在刚才,又增加了一项,还热乎着呢:男人与女人讨论,结果永远属于女人。

夜色浓重,山雨欲来,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味,提醒人们这是场倾盆大雨。任天抱着小天走出气闷的屋子,站在泛着诡异红光的天幕下,喃喃自语:“要下雨了啊,娃儿,这可是你出生以后看见的第一场大雨哩。”小天在父亲温暖而坚实的怀中早已睡熟,显见是没心情和父亲一同体会冬雨的严酷。任天凝视无忧无虑的孩子,叹了口气:“我怎么倒比你还想你妈妈呢?”

自从舒兰走后,任天对空出的床产生了极不适应的反应,昨晚竟失眠。反正睡下了也是辗转反则的事儿,导致今晚也拖拖拉拉,捱啊捱,子时才做睡前运动,到屋外瞭望一番,以问小天为掩饰,其实是自问自答:“你妈妈什么时候回来?”答曰:“总要十天半月吧?日子咋过得这么慢呢?”问过,想过,煎熬过,然后被自己折腾出的疲惫中睡熟,混过一天。

雨点落下,豆大的一颗,然后是两颗三颗…任天站在屋檐下,待雨下得大了,才转身进屋,刚带上门,突然觉得心里忽悠一下,打秋千也似,心说莫不是舒兰回来了?欲转首,可一想,怎么可能,她能这么早回来,老子天天给她打洗脚水——这样的顶级老婆,岂不天天伺候也不厌倦?

“天哥…夫君…”

靠,都产生来自心灵的呼唤了?任天纳闷,幻听?老子没那么没出息吧?天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万劫不复?

“夫君,我回来啦,夫君…”舒兰的声音由飘忽转为清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连人都出现在模糊的雨幕中,浑身湿透,像只落水狗,正冲着发愣的任天挥手呢。

“老子一定想她想出病了…”任天迅速把小天放回屋里,又跑出来,擦了擦眼睛,确定真实性。经过测试,远处有一身影酷似舒兰,自己果然病入膏肓。病就病吧,任天毫不犹豫向雨中奔去,把“幻影”拖到屋檐下,仔细端详,不顾身上的雨水,也不顾自己在发抖,喃喃自语:“手感还真不错啊。”

“天哥,我提前回来啦。”舒兰眨着眼睛,被雨淋湿的睫毛小刷子一样扑闪着,不住打冷战:“天哥,我冷…”

“你是真的?”任天怔怔地问。

舒兰汗颜,想象中的激情重逢不是这样的啊,就这样被这不解风情的家伙搞砸了?冻都冻死了,哪还回答这白痴问题。耐心尽失,温柔尽丧,一把将他推开,进屋脱下湿的外衣,蹬掉湿鞋,换上任天的大棉鞋,先抱起小天,笑道:“重多了。”见任天进来,吩咐:“愣着干嘛,烧热水啊!”任天答应了又出来,给老婆大人准备热水去,途中遇到周存道,这家伙正苦着脸回去呢,看见任天,话也不说,招了招手,不知道在哭还是在笑,又像在幸灾乐祸。

“老婆,热水来啦!”片刻,任天去了又回,身不由主地端着她的洗脚水,满脸笑意:“请老婆享用。”

舒兰放下儿子:“天哥,你今天神色不对呀。”

“这不你回来,我高兴的么。”任天傻乎乎的,全无以往蛮横。她回来,提前回来,出去一天就回来,分离一天就回来,冒雨回来…

舒兰摸他额头。

“还管我?快泡脚,小心寒气入体。”任天催促。

舒兰见他身上湿透了,显然是刚才淋的,心疼起来,弯腰替他脱鞋,先将他的大脚放进冒着热气的水里,再把自己的小脚放在他的两边,嫣然一笑:“这不就行了?”

第 21 章

“你不是一直嫌弃我脚臭?”任天早就晕了,开心得眩晕,提出这个问题不过是垂死挣扎。

舒兰抿嘴而笑,小脚轻轻去踩大脚,嫩滑的脚底触着他的脚背,自己的脚背弓起,月牙儿一样皎洁的弧度,水光透亮,为她的脚镀上一层水晶一样的莹光。只听水声,和嘻嘻的笑声:“你不是一直自诩臭男人?臭男人的女人,自然是臭女人啦。”

任天伸手,大手摸着她的小脸,没几下就摸了个遍,嗓子里像梗了个核,心里像灌满了热水,导致良久才能发声:“好,好女人。”

“天哥…”舒兰身子一软,倒在他胸前,任天一把将她揽住,只听她道:“我性子不好,总爱发脾气,任性起来谁也不顾,又什么都不会做,只知道用现成的,我不贤惠,也不勤俭,这我都知道…我如今是跟了你,又有了小天,试想,你若不喜欢我,也不会同我有孩子了,是不是?”

任天微笑,这娘们又要唱戏了,姑且让她唱,老子也听个热闹:“是啊。”

“都说男人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女人永远不嫌多,可同你相处这一路下来,发现你并不是这样的人,就连和弟兄们胡吹,也没听你提过半句,这一点,着实令我欢喜。”

“过奖。”

“你同那些男人不一样。”舒兰看着他,眼波盈盈:“我是多么希望你永远这样,不要变心啊…可世上这么多女人,这么多变数,也许突然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那么好了,或者简直不知道当初怎么会喜欢我,会不会把我踢得远远的,从此不再看一眼?”

任天微微拧眉,沉吟了一会,笑了,把她软软的身子竖直,与她对视:“你觉得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可我与众不同,比他们好多了,对吗?”

“嗯。”舒兰点一下头。

“老婆,谢谢你爱我,只有完全迷失在爱情中的男女,才会觉得对方和所有都不一样。”任天缓缓道:“我要告诉你,我和他们一样,和那些无耻的男人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记住,男人,都一样。”

舒兰愣了,他在说什么?有人宁愿不要赞扬,却自己贬低自己?

“你不在的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周围很静,一点人声也没有。我开始想,首先是想你,自从你生孩子,我还没和你好好亲热过呢,这个瘾总是没机会过。然后我就想到女人,是你,也不是你,就只是女人。”任天拍了拍舒兰错愕的脸蛋:“一个男人,独自一人,妻子不在身边,想的永远不止是妻子。这样想的男人其实很正常,不这样想的那叫不正常,可以断定他很不正常。想和做,又是两码事,‘想’的人并没有错,人终究是人,不是神仙,付诸行动,才叫无耻。记下,永远别认为自己的男人和别人不一样,也永远别说永不变心的傻话,如果一个男人这样向你保证,什么都别做,快快远离,这个男人对你,绝不是真心。”

舒兰呆若木鸡,只管看着他,眼也忘了眨。

“我希望我不会变心,真诚希望。”任天摊手:“能做的,只有这些。”

“可我对你是真的啊…我永远不会变心。”舒兰鼻头一酸,泪水涟涟,无助地注视他。

“傻孩子。”任天抱着她,哄儿子一样晃动着身体,拍她的后背:“说这些,就是怕你太傻,将来总要吃亏,哪怕吃我的亏…好了好了,是我的错,应该骗骗你的,怎么就实话实说了呢?”

“不许骗我!”舒兰捶他的大腿。

任天苦笑:“好,都听老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