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那四人托池仁的福,纷纷补了眠。策划小姐一睁眼,发现空调不但温度宜人,连风向也无可挑剔,而那一定是池仁的杰作。制片主任一睁眼,发现自己三天没洗的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都快搭在池仁的肩膀上了,而池仁满不在乎。

于是,眼下,那四人干劲十足,五座帐篷拔地而起。而池仁坐在一张折叠椅上,手里捧着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做了甩手掌柜。对池仁而言,收买人心从来不算难事。

凌晨三点,人为的歘的一声,和大自然的小夜曲格格不入。那是池仁褪下睡袋,拉开了帐篷的拉链。用来储存食物的铁柜子旁,一抹黑暗转瞬隐没。那是来偷吃食物的熊,也不知道是胆小如鼠,还是慈悲为怀,总之,并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类。

睡不着。

池仁面如死灰,坐着将双腿伸出帐篷,双手抱头,十指插入了蓬乱的发丝。他千方百计地从西雅图来到了雷尼尔山,或者,他可以追溯到从中国漂洋过海地来到了美利坚,甚至,他还灌下了一杯有助于睡眠的牛奶,以策万全。

可还是睡不着。

明明没在困扰着什么,也没在惦念着谁,明明不冷不热,呼吸着天地精华,连枕头都高级得可怕,可还是睡不着。

当绿的树,白的雪,争奇斗艳的花逃出黑夜的魔爪,被朝阳镀上金边,当池仁不去和任何一个人四目相对,以免暴露自己的奄奄一息,那策划小姐却说:“头儿,红光满面啊。”

制片主任也来掺上一脚:“发蜡借哥儿们用用。”

池仁指了指密林深处的小溪,他不过就是那儿洗了把脸,就手将头发如常向后拢去。

接连七天,满眼都是生机盎然的道格拉斯冷杉,远处的白雪皑皑令人心驰神往,脚下的野花像艺术家打翻的颜料盘,但这却对拍摄毫无帮助。巧夺天工的脚本和背包客自由自在的心灵水火不容,他以一敌五,却并不势单力薄,毕竟,他一撂挑子,这game也就over了。

池仁对上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几次三番以信号不好为由,对吴煜闪烁其词。但对下,他大发雷霆,人工物料乃至发行都面面俱到又有什么用?却忘了以人为本的本到底是何人。

而池仁并非欺下怕上。

相反,他假如能让船到桥头自然直,也就代那四人免去了节外生枝,假如不能,这欺瞒不报的罪名,他也就妥妥地一个人担了。

七天,池仁渐渐对失眠习以为常。黑夜不再磨人,他学会了服从,接受,顺其自然。可七天,他也并非不眠不休。有时候,他一个人站在山间,坐在溪边,倒在雪原,一眨眼,再睁开,总有物是人非的震撼。

就那么睡着了吗?

上一秒还在不畏艰难,一眨眼,就睡着了吗?那弥足珍贵的睡眠,似乎是他无法追逐的,仅在偶然间对他垂怜。

这一夜,也并无例外。

当晚餐bbq的香气再无迹可寻,当整个宿营地都酣然入梦,池仁在帐篷中仰面朝天。他不再为难自己,大有睁着双眼等待黎明的勇气。更何况,今夜他彻夜不眠,还情有可原。

几小时前,池仁接到赵大允的电话。赵大允给了他百分之百准确的回报,先前得到的那个人查出患有食道癌的消息,是假的。

果然,是假的。

换言之,以那个人的惜命,或许真能做到祸害活千年。

另外,在电话里,赵大允仍皇上不急太监急,追问池仁到底还要不要对吴煜下手了。要,这是池仁唯一的答案。但这个手要怎么下,他仍没有答案。或许是吴煜当真清清白白,又或许是他每况愈下,总之,他彻查了他平板电脑中那个叫做“吴煜”的文件夹,却一无所获。

换言之,当那个人祸害活千年,他却止步不前了。

人为的晃动的光亮,和安逸的月光格格不入,池仁偏过头,无聊地盯紧了那光亮。那是有人提着手电筒在走动,步伐小心翼翼,草甸几乎吞噬了其全部的重力。那光亮由远至近,池仁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像是幼儿园里午睡的孩子,像是睡不着是滔天大罪,直到那光亮又由近至远。

是迷路了的糊涂虫吧,找不到了自己的帐篷。

池仁轻笑,不知不觉地阖上了双眼。直到,那光亮又折了回来,隔着一层帐篷和一层眼皮,再度惊动了他。

(这一加更,明天的更新恐怕要推迟到晚上了。)

第74章,我的影子VS你的帐篷

第074章,我的影子vs你的帐篷

池仁坐直身,和那光亮针锋相对。是巡逻的警察吗?还是来者不善?总不能是外星人,整副长相就是那一抹闪耀?直到对方降低了手电筒,黑影浮出水面。是个人,这总是可以确定的了。

随着光线的摇摆,那黑影变幻莫测,像威武雄壮,又像是假象。

池仁按兵不动。

终于,那光亮又一晃,对方像是要无功而退。

“江百果?”池仁脱口而出,被哽在喉头的音量,再被遮风挡雨的帐篷一过滤,小得可怜。

但那光亮猛地一顿。对方立定了脚步,举着手电筒的手如释重负地垂了下去,还随着惯性摆了摆,致使灯柱荡漾。“真有我的。”她悄声地自吹自擂。

池仁知道他不是在做梦,睡都睡不着,又做什么梦。所以,尽管江百果置身在这华盛顿州的圣地的概率是微乎其微,在这荒郊野外找到他的概率更是约等于零,他也知道,这是真的。

风餐露宿了七天的池仁算不上神清气爽,身上这件灰色t恤连续穿了两天两夜,汗味是跑不了的。由于进进出出,帐篷里又不乏草屑和泥土,角落里堆放的日常用品也日益杂乱无章。池仁手忙脚乱地好一通整理,却也不大收效,头昏脑涨地摸了摸下巴,该死,胡子也两天没刮了。

怕打扰到左邻右舍,江百果始终窃窃地:“你快别忙了,我又不进去。”

一开始,她当他是衣衫不整,自然给他时间,可慢慢地,帐篷中那悉悉率率的动静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是在大扫除。江百果不免有些哭笑不得。

又过了好一会儿,池仁才姗姗拉下了帐篷的拉链。他大概会对他这个出场记恨一辈子,像破壳而出似的,既不高大伟岸,也不惊险刺激,而偏偏他又别无他法,无法横空出世。

更甚的是,一时间,他还找不到了他的一只鞋子。

想必是先前被什么人不小心踢到了一旁,这会儿,被江百果抢先了一步找到。她走过去,弯下腰,亲手拎上了它。

江百果把那一只鞋子端端正正地摆在了池仁的脚边。她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他的脚,他穿着黑色袜子,没什么与众不同,但看得出,他的确在闪躲她的目光。

池仁终于顶天立地地站直了身,双手插进裤兜,有那么一瞬间,两眼一抹黑。

说来,他长时间的连轴转,诸如头晕目眩的恶果早就该纷至沓来了,却始终没有。即便有一次,他追着那背包客上蹿下跳,却连对方的虚晃一招都不在话下。但这会儿,他眼前的黑团由小至大,将江百果挡了个无影无踪,再由大至小,重新放了江百果一条生路。

趁池仁两眼一抹黑的工夫,江百果又抢先一步:“夜里凉。”她用下巴指了指池仁帐篷里扔着的外套,让他穿上。

池仁内心斗争了一番,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打肿脸充胖子,到底,还是识时务地穿上了。

缓过这口气来,池仁一把抢过江百果的手电筒,照向了她。

这不是他的梦,但她是人是鬼,有待商榷。

她穿着灰头土脸的白色球鞋,和褪了色的黑色牛仔裤,上身的橙色滑雪服是从游客中心租赁来的,想必是最小号,可套在她的身板上仍大材小用。她身后背着个几乎比她头还要高的背包,地图揣在滑雪服的口袋里,露出一角,也不知道她这算是有备而来,还是拿天灾人祸当儿戏。

他有多久没见她了?八天,还是十天?他没细数,但几天不见,她似乎胖了一些。

看来,是心宽体胖。

江百果除了回避手电筒的光线,便大大方方地让池仁打量,并为他答疑解惑:“我不会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我是来找你的。是吴煜告诉我你在雷尼尔山,但这还是不亚于大海捞针。我把你当通缉犯一样,就差拿着你的画像一路找上来,除了要谢谢为我指引方向的国际友人们,我对我自己真佩服得五体投地。”

末了,江百果喜形于色地自言自语:“老天,还真让我找到了。”

“好像是我先认出的你。”此言一出,池仁的头昏昏沉沉的。他关掉了手电筒,藏进了黑暗。

江百果不以为然:“你认我的影子,和我认你的帐篷,这难度系数有可比性吗?”

池仁默不作声,他不会说她的影子虎背熊腰,但他就是认出了她。

“你来找我…有事?”黑暗帮池仁找回了理智。这里不是沈龙传媒,不是北京的大街小巷,甚至不是中国的地大物博,这里是美国的华盛顿州,而他们此时此刻站在一座被冰雪覆盖的休眠火山上。

江百果微微低下头,再抬高后,变了张脸。她郑重其辞:“你要扳倒吴煜吗?你垂涎沈龙传媒?这其中有我能帮上忙的地方,是不是?”

池仁浑身一僵。

江百果所言并非句句命中靶心,但池仁终归不能全盘否认。她知道了。也对,她说是吴煜告诉她他在这里,那么,无论她和吴煜是在大街上撞了个满怀,又碰巧提到了他,还是他们共度了美好时光,总之,他们在他鞭长莫及后,有了私相授受。

而吴煜又怎么会知道这些?更甚的是,又怎么会让她知道这些?池仁不寒而栗。

无疑,江百果的从天而降令整件事天翻地覆。本来,他才是唯一的幕后操纵者,整件事是有始有终,还是半途而废,全凭他一句话。本来,他悬崖勒马了…

但如今,像是人人都有了发言权,而他反倒退居了二线。

池仁不由分说卸下江百果身后的背包,扔进帐篷里。

“跟我来。”接着,他死死抓住她的手腕,拔腿就走。左邻右舍是沈龙传媒的金牌班底,无论如何,他不能在敌人的包围圈里畅所欲言,更何况,江百果是敌是友,也有待商榷。

做了几天的夜行性动物,池仁连手电筒都不用,在密林中如履平地。“小心树根。”他提醒江百果。

但还是迟了一步,江百果脚下一绊。

池仁手中一空,仅握住了江百果滑雪服的袖管。江百果的手腕金蝉脱壳,整个人扑倒在地,惊动了周围猖獗的鼠类,四下逃窜。

第75章,噩梦VS推陈出新

第075章,噩梦vs推陈出新

“你赶着投胎吗?”江百果一边爬起身,一边低低地抱怨着。

池仁无所适从,直到江百果蠕动着,要穿回她的滑雪服,他仍封锁着她的袖口。“放手。”江百果悄声说道。池仁这才松开了江百果的袖管,让她将在夜色中青白得咄咄逼人的爪子伸了出来。

“手电筒。”池仁说。

江百果这才像被恩准了似的打开了手电筒。令人毫无防备的光亮又惊动了那些无处不在的鼠类,从灌丛中的一个洞穴,多此一举地逃窜到另一个洞穴。

“这么多老鼠。”江百果大开眼界。

“是高山花栗鼠。”池仁说道。说来,动植物学也并非他的专长,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的,但终于有个大显身手的机会,他又舍不得失之交臂。

循着水声,池仁带江百果来到了一挂瀑布旁。虽是瀑布,但自山顶优胜劣汰,最后淌下来的也不过就窄窄的一条,比花洒汹涌不了多少。江百果犯了职业病:“这倒是个洗头的好地方。”

池仁熟门熟路地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哪天来的?”池仁最钟情于这里的水声,有一种温柔的嘈杂,跳跃的规律,一个人来不会百无聊赖,两个人来也不怕隔墙有耳。

“昨天。”江百果借助手电筒勘察着陡峭的地形。以池仁一贯的作风,他对她毫无君子风度可言,假如能在他旁边找到巴掌大的地方下脚,她就阿弥陀佛了。但这一次,她却在他三步之遥的旁边找到了另一块岩石,而且,假如他抢占的一块算是二等座的话,留给她的一块,大概算是头等舱了。

江百果并不多言,坐了下来,这才知道经受了长途跋涉的洗礼,她整个人都要散架了。

“住在哪?”池仁垂着手,不自知地拔了根草,在指间捻来捻去。

“昨天住在一间民宿里,主人一家热情大方,除了十岁的女儿都比我长得高大,还童言无忌地问我是不是吃不饱饭的难民。”江百果脱了鞋袜,将双脚伸向了瀑布下的溪流,“不过今天,还不知道。”

却怎么够,都够不到。

她低低的咕哝了一句:“不会吧。”

“找不到我怎么办?”池仁站直身,“你坐这边来。”

江百果和池仁交换了岩石,终于把麻木的双脚浸入了溪流,水凌冽却不刺骨,令人为之一振。江百果言之凿凿:“怎么会找不到?你们排场不小,我听说发电车引发了一次小型火灾,还听说负责人是个火爆脾气,把手底下的大老爷们儿都给训了个梨花带雨。”

“我不是负责人。”池仁睁眼说瞎话,还面不改色。

江百果倒也不拆穿他:“很不顺利吗?”

“小意思。”池仁并非逞英雄,而是真不把这回事当回事。

江百果点点头,心中有数:“和吴煜相比,其它的不顺利,都是小意思吗?”

鉴于地势,池仁居高临下,他话说得进退有余:“也可以这么说。谁让…吴总和其他无名小卒相比,不是等闲之辈。”

和池仁的模棱两可相反,江百果肆无忌惮:“池仁,我一直知道你有你明确的目标,不像我,一直在跑,却不知道终点在哪里。我来找你,是来找你要一个答案,你的目标是吴煜,还是沈龙传媒?”

匪夷所思的是,就在江百果这三言两语间,池仁就打了个盹儿。而他们明明不是在闲话家常,那话里话外,明明遍布了决定胜败的岔路口。

江百果等不到池仁的回话,一扭脸,看池仁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她心里咯噔一下,赤着脚两步跨过去。池仁被惊醒了,但表面上叫人看不出端倪。他睁开眼睛,连话都接得天衣无缝:“江百果,你都知道些什么?”

江百果立定脚步,十趾蜷缩着,扒住奇形怪状的碎石。

她都知道些什么?大概,和全盘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但她却知道了池仁身处此地,是拜她所赐。

她却知道了她非但没能助他一臂之力,还令他自食其果。

而她知道的这些,便足够令她也身处此地了。

“秘密基地”一别,不同于池仁的转辗反侧,江百果回了家,反倒倒头就睡了。那时,距天亮大概也就一个钟头了,但噩梦还是没有放过她。

一个衣着光鲜的女人脸朝下趴在地上,头颅从三分之一处,竖向裂开一条缝,鲜血汩汩而出。

江百果平静地睁开眼睛,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都怪池仁,问她知不知道人从八楼跳下去,头着地是什么样子。这下好了,她的噩梦又推陈出新了,今天是裂开一条缝,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连头皮都剥落下来。江百果抱住头,有那么一瞬间,再也不想见到池仁。

又或者,她本来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无关她想或不想,全凭他要或不要。

天亮后,江百果接到了吴煜的电话。说来,自沈龙传媒的舞会后,吴煜又找她碰过几次钉子,也就渐渐偃旗息鼓了,这又周而复始,江百果倒是无所谓的,怎么说,一句“我没空”也能以不变应万变。但这一次,当吴煜小心翼翼的邀请掩不住小人得志的骨子,江百果茅塞顿开。

在她、吴煜,和池仁之间,一定不是一物降一物那么表面。

她早该有所觉悟,早在池仁送她那一束桔梗花时,她就该有所觉悟。

就这样,江百果在晚七点准时奔赴吴煜的邀请。

上流社会的地盘,侍应生将穿着牛仔裤的江百果拦下,说非正装严禁入内。不等江百果自食其力,吴煜从里面迎了出来,一身蓝色条纹的西装,倒也从容不迫。侍应生毕恭毕敬:“吴先生。”

吴煜三言两语,侍应生对江百果鞠了九十度角的躬,不要说非正装了,恐怕衣衫褴褛也无关紧要。

但江百果却看了看隔壁精品时装店的橱窗,交代吴煜:“你等我一下。”

吴煜了然于心,包容地:“不用这么麻烦。”

“这也是对她们的尊重。”江百果指的是餐厅中的衣香鬓影。

吴煜不胜感激:“那就麻烦你了,又一次。”他指的是在沈龙传媒的舞会上,江百果就曾为他改头换面,她那一袭纯白色蕾丝的鱼尾礼服,令他永生难忘。

“客气。”江百果点到为止。

至少,她没有必要告诉他,她在沈龙传媒舞会上的盛装,不是为了他,今天,更不是。

第76章,黑血肠VS车轮饼

第076章,黑血肠vs车轮饼

江百果按照橱窗里的模特,从头到脚复制了一套。米色乔其纱的连衣裙,无袖,却宽肩,束腰,盖住半截大腿,配上铜色细链子的高跟鞋和橘色亮皮手包,她连镜子都没照上一照,将换下的衣物一股脑塞进购物袋,就要结账。

如此搭配是巴黎还是米兰时装周的风潮,穿在她身上又会不会变了味,甚至一剪子剪下的标签有没有漏网之鱼,诸如此类对江百果而言,并不重要。

但吴煜掏出了钱包,这她就不能坐视不管了。她立场坚定:“没准儿将来有一天,你哭天抢地都拦不住我刷爆你的卡,但今天不行,今天还不是时候。”

江百果的摇身一变,和高深莫测的话里有话,令吴煜应接不暇。

趁机,江百果自己结了账。

法国菜。

江百果翻着菜单估算了一下价格,这一顿下来,要是换作麻辣烫或是烧烤摊,大概能叫人吃到永世不得超生了。既然打定了要和吴煜aa制,再加上身上这身行头,如此大手笔,江百果不是不吝惜的。但说来也是她庸人自扰,吴煜上赶着给她花钱,她自命清高,却曾屡屡觊觎池仁的钱包。

最初,麻辣烫是她花的钱,鉴于池仁没怎么动筷子,她也就认了。

后来,那肉酱意大利面她分毫未动,让池仁买单,池仁却还呛了她一句。

再后来,那秘制三明治和烧烤摊虽也都是池仁买的单,但江百果总觉得,那百八十块的物美价廉,用不了多久就会随风消散。她总觉得,远远不够。

她总企图和他留住些什么,哪怕是花些他的钱也好。

吴煜从菜单上偷窥江百果。

这女人素面朝天,仍浓墨重彩,在这个人人都把底线拿去喂了狗的年代,她的自律却仍是一道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和天险。他是真的对她着了迷,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就是想拥她入怀,想亲吻她乌黑的眉毛,想和她出双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