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太没礼貌了吧?跟谁欠他们一样,王思敏拧眉:“几位,这里是我们老板办公的地方,客人不能上来,你们若是来玩的,就请从那边楼梯下去,如果是来找事的,我们也不怕。”眼看两个黑衣人过来推搡,王思敏的微笑就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老板,办公室在这里,不过…”某保镖欲言又止。

江昊宇上前在屋子里扫视了一圈,俊脸上的厌恶更深,果断的带着一群人直奔另一条路,找到包间便直接走入:“让你们老板来见我!”

要赶人的王思敏见一捆粉红大钞递来,立马笑着接纳:“好的,你们先坐,我这就去找老板!”后快步向服务生:“都是大款,赶紧进去招待,统统免费!”出手真大方,难怪一看就是大人物,不过谁来玩乐还穿这么正式?

骚包!

眼见庄浅和杨硕等人搬着一箱箱红玫瑰上来,立马笑呵呵的过去摇摇钞票:“二零八来了一群土豪,出手就是一万块,庄姐,人家点名要见您,快去吧。”

“哦?这么狠?那行,你们快把这些花搬办公室去,明日修改个出题宣传,就叫玫瑰之夜,消费者人人免费送,你们自己看着安排吧,我去去就来。”将钱丢给杨硕后,整理整理造型,挤出一个最有亲和力的微笑,走向包厢。

奇怪,怎么感觉自己像坐台小姐?她可是老板,不过人家的确见的就是老板,莫不是哪里招待不周了?还是得赔笑脸,不过刚打开门就后悔了,这黑面煞神怎么也在?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笑道:“你们好,我这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这是我的名片。”

冷清月淡漠的接过,轻轻点头,表示回礼了。

真是有什么老板就有什么员工,鼻孔一个个跟高射炮一样,这个女人有些眼熟,貌似记得在庄家门口见过,对方似乎没有要递名片的意思,秉着顾客是上帝的宗旨,笑着招呼:“你好,我记得你,灭绝小姐!”

杨硕当时是这么叫的吧?还是真是人如其名,噗,这名字可真逗。

灭绝?屋中八个保镖同时看向庄浅,见对方不似开玩笑,莫非队长改名字了?

连坐在沙发上的江昊宇都不由玩味的看向手下,眸光透着疑惑。

冷清月眼角抽了抽,冲庄浅伸手:“你好,冷清月!”

这下轮到庄浅下不来台了,该死的杨硕,没事给人乱起什么绰号?害她丢人现眼,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没家教呢,赶忙抬手握住:“不好意思,我还以为…”

“没关系!”不等庄浅说完,冷清月就摇头打断,抽回手看向江昊宇:“老板,我们先出去了。”

男人接过酒保递来的威士忌点头。

正要出去的冷清月忽地转身,冲三名酒保道:“不好意思,我们老板有私事要处理,麻烦你们先出去一下。”

酒保们面面相觑,后瞅向酒吧的主宰者,显然老板娘不发话,是绝不可能走开的。

庄浅也万没想到需要和黑面煞神独处,更猜不透对方的来意,但绝不会有好事,从小江昊宇就看她不顺眼,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这家伙早手起刀落了,因此有些警惕,但不叫他们出去的话,不是代表她怕了他吗?

怕谁也不能怕了江昊宇吧?如此一想,无所谓的挥手:“都先下去吧。”

等人都离去了某女才敛去假笑,偌大空间只有她和此生最不想见到的人,不得不去面对:“说吧,什么事,可别说是来找乐子的,咱这庙小,容不下江大老板这尊大佛。”末了没好气的坐到单人沙发内。

既然是老相识,也就不必装模作样,习惯性翘起二郎腿,一副谈判架势。

女人始终没看来一眼,江昊宇也不恼,似乎对于这种相处方式早习以为常,若庄浅对他和颜悦色才叫奇怪,坐姿依然优雅,散发的气息也依然尊贵,边摇晃杯中佳酿边仰头冲液晶屏幕嗤笑道:“果真是祸害遗千年。”

‘砰!’

庄浅一脚踹向前方的玻璃桌,起身冷冽的瞪视着男人怒喝:“江昊宇,别以为我那天不揍你是怕了你,如果你想打架,老娘随时奉陪。”妈的,好端端带一群人来得瑟就算了,竟还骂她是祸害,不是找抽是什么?

女人剑拔弩张,男人却悠然自得,更不疾不徐从胸前口袋抽出金笔和一张纸,边扔到桌上边挑眉:“把那晚的经过写下来。”

都进入战斗状态的庄浅缓缓松开拳头,颇为不解的瞅着纸笔:“写什么?”不是来打架的?那他找她干嘛?从小到大,江昊宇主动约她都是干架,突然变花样,真有些招架不住,当然,不打是最好,她如今没能力和他斗。

且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最起码她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只会靠拳头解决问题的无知少女。

江昊宇优雅从容的命令:“那晚咱们是如何翻云覆雨,你是如何引起我的兴趣,又是怎样的*,一切细节都得原原本本的写出来,若敢偷工减料,那么你这酒吧恐怕是开不下去了。”

庄浅张口结舌,那晚…要她写?且看他也没要动手的意思,比起以前,态度真是好得没话说,想到什么,立马敛去戾气,笑道:“江老板是觉得我有当作家的天赋吗?其实有的时候我也这么觉得,别看我没读到大学,但我还是有些内涵的。”

仇人归仇人,但正是因为不对盘,敌人居然这么高捧她,还是国耀的老总,能没成就感么?江昊宇说她能当作家,那她就一定能,这家伙轻易不会高捧她的,乖乖,她怎么没发现自己这么有挖掘潜力?

好吧,看在他这么识货的份上,仇恨值给他降低万分之一。

女人一会自惭形秽,一会又沾沾自喜,这令男人眉头越皱越深,放下杯子刚要起身时…

‘你只有找庄浅这一条路,否则这辈子就准备好做和尚吧。’

第二十一章 写好了

忆起佘玄赢的忠告,又不得不重新坐好,烦不可耐地伸长手腕,冲手表道:“我的时间不多。”

嘿,这王八蛋真不是开玩笑?某女越想越得意,他指定是需要一个人给他写自传亦或者其他,那么多真作家不找,偏偏来找她,说明在他眼里已经没人能超越她了,当然,她会好好表现,不过绝不接受他的聘请,气死他丫的。

“虽然江老板对我的智慧感兴趣,但咱也不能写这个吧?太变态了。”她庄浅可是良好市民,做正当生意,拒绝黄赌毒:“要不我给你写写我是如何一步一步成为…”

“给你两个小时,就在这里写,若写不出来嘛…”说完便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黑色手枪把玩,凝视着女人的眸子透着威胁:“后果自负!”

就这不可一世的傲慢态度,庄浅若再觉得他是欣赏她的才华,那她就是猪,分明就是故意来戏弄她的,偏开头回绝:“不是告诉过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好似早有准备,江昊宇靠进沙发对着枪口冷笑:“什么都不记得,唯独我上了你五次?”

这个男人真是…这么色情的话他是用什么心态说得这么云淡风轻的?鄙夷的指指自己脑门,倾身道:“来来来,有本事就朝这儿打,怎么?不敢啊?你也知道这是公众场合?怕身败名裂?你以为有枪老娘就怕了你?笑话我庄浅什么时候都不敢和江大哥您对着干是不是?那太自不量力了,呵呵,江大哥,几年不见,您又变帅了。”

江昊宇将对准女人膝盖的黑色武器转向桌上,面无表情的重复:“两个小时。”

“好嘞,江大哥,您先喝酒,我一定不令您失望。”说完便殷勤的为对方的酒杯斟满,后才拿过折叠纸张咬牙切齿的打开,杀她的确不可能,但要她下辈子在轮椅上度过却轻而易举,以他的地位,只要不杀人放火,基本与坐牢无缘。

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写几个字吗?以前的庄浅或许会跟他硬碰硬,损失一双腿,可现在她长大了,知道怎么保护自己,更懂得能屈能伸才是真好汉。

江昊宇或许从没见过庄浅如此低声下气过,觉得新鲜,因此大老爷一样享受着小丫鬟的服侍:“几年不见,变聪明了嘛!”

这不废话吗?以前你也没现在有权有势吧?用车来形容他们如今的地位,江昊宇是劳斯莱斯,而她庄浅,顶多就是辆破旧自行车,撞他一个车灯,她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点头哈腰道:“谢江大哥夸奖,那我去写了?”

“去吧!”不怒自威的某人继续轻抿杯中物,环视了一圈又道:“混得不错嘛,还以为像你这种一无是处的人离开家会饿死街头呢。”

庄浅捏着金笔的手紧了又紧,面上笑容不减:“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会一无是处,主要看你对生活抱着什么态度,当没了活着的念头,再多才能也不想去施展,坐吃等死就可!”

“呵!”江昊宇鄙夷的哧哼,出声挖苦:“知道什么叫身在福中不知福吗?庄浅,落得被赶出家门,你怪不得任何人,是你自己一手造成,你说你咋就不懂感恩呢?庄家对你不好吗?虽不是伯母亲生,可她将你视如己出,从没亏待过你吧?”

“的确!”比起那些虐待孩子的后妈,庄夫人的确算不错的后母了。

“明知道伯父常年忙得抽不开身,你却逼得他时常往学校跑,堂堂一个董事长竟被老师隔三差五训斥,看看你姐姐,伯父每次去学校都是被夸赞,同样的血脉,你怎么就如此顽劣?云儿对你比对她自己还要好,你不领情就算了,还仗着她的疼爱一再欺辱,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恶劣的人。”

说到这事,江昊宇就万分厌恶,六年了,还以为她有所长进,没想到还是本性难移,好在云儿有他,否则不知道会被这女人整成什么样,一想到庄浅将庄云推下楼梯就心有余悸。

庄浅极力克制着满腔怒火,碍于对方有枪,我忍。

“也难怪你这么冷血,基因遗传嘛,你妈名知道伯父有家室,还硬要生下你,本想着为伯父生个儿子就能取代伯母,结果没想到生了个多余的,更不可思议的是知道得不到一丝好处竟去自杀,也不想想你这刚刚断奶的可怜虫…”

“江大哥!”好似再也听不下去了,某女从纸张中抬头,瞬也不瞬的望着男人:“死者已矣,你又何必去挖苦她呢?这些都是庄夫人告诉你的吧?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见都没见过我妈一面?有没有告诉你我妈一直不知道我爸有家室?”

“你的意思大伙还错怪她了?”

“我妈虽然是个陪酒女,但她从不乱搞男女关系,她很爱我爸,知道他骗了她,依旧还是把他们的孩子生下来了,可她不想我从小给人骂,因此才把我放到了庄家,江大哥,信不信随便你,但我希望以后你不要再去议论她,可以吗?”

看似是祈求,但江昊宇知道,这已经触及到了对方的底线,毕竟相识了那么多年,这点了解还是有的,当初把他推下二楼这女人就已经抱着同归于尽的心,若再说下去,恐怕往事会重演:“真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顾名思义,庄家对她这么好,她为什么不懂珍惜。

某女转转手中笔勾唇回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相反,你不是我,又怎知我的想法?好了,拿去吧,以后如果没事…尽量不要有事,希望不要再见,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的云儿我也不会去接触,慢走不送。”

再待下去,她恐怕真要暴走了,几番想抄起身边的烟灰缸砸过去,都按捺住了,杀了江昊宇她也活不成,何必为了他丢了性命?现在有一帮朋友关心着她,说好一起将酒吧做好,一起努力共创辉煌,她还有许多梦想没完成,不能再像以前那么冲动了。

第二十二章 拿去欣赏吧

六年前从医院醒来那一刻就发过誓,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就要活出个人样来,不让任何人瞧不起,特别是庄家和江昊宇这些人。

这混蛋刚不还说么?没想到像她这样的人居然能混这么好,这感觉真爽,她还得告诉他,没有庄家,她会活得更好,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将来还得找个好男人,一起组建家庭,那个家,绝对比庄家温暖千万倍。

世界上多的是人关爱她,多的是人把她当宝贝。

“我没你想的那么清闲。”江昊宇接过纸张一看,顿时青了脸,‘我们都喝了很多酒,你摁着我,我推不开,阴差阳错我们的衣服就不见了,然后你爽我爽大家爽!’,眯眼道:“我是让你原原本本详详细细的写,而不是敷衍,莫非你真想试试坐轮椅的滋味?”

“喂,你不要得寸进尺,我写的都是事实,再说了,我又不是搞写作的,鬼知道怎么写?”真是要疯了,这还不够仔细吗?OKOK,她没当作家的天赋行了吧?

某男扶额,将纸推了回去:“两千字,没有两千字,不但腿保不住,你这双手恐怕也要不得了。”

啊?就这些她都绞尽了脑汁,两千字不是要她的命吗?不知道她没好好读过书?不知道她作文从来不及格?刚要拍拍屁股走人,对方又开始摩擦枪支了,烦闷的拿过纸继续思考,这可要她怎么办?

早知道就多看些黄色小说了,不会可以照抄,可悲的是她从没看过那玩意儿,怎么办怎么办?谁来帮她把这混蛋踢走?

“快写!”男人不耐烦的催促。

“你变态啊?逼人写这种东西,你要喜欢看黄色小说不就好了?还是说你就喜欢欣赏自己的下流事迹?”她就纳闷了,竟会有人有这种怪癖,越来越后悔那天跟沈辰旭去参加什么晚宴了,赔了身子不说,还要被逼着写不入流的东西。

江昊宇拧眉不语,静静等候。

庄浅知道没得商量,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写,半个小时候才呼出口气:“大功告成,给你,刚好两千字。”这个世界终于美好了,以后谁再让她写东西,她就跟谁拼命,真不是人干的活。

瞅着通篇的嗯嗯啊啊,男人额头青筋近乎爆裂,不怒反笑:“既然你这么喜欢做废人,行,成全你。”说着就残忍的将枪口对准其膝盖,正要扣下扳机时…

“我再想想,再想想。”某女识趣的将纸张反过来继续战斗,哎,万物相生相克,这江昊宇就是生来克她的,惹不起只能认怂,没金钟罩铁布衫,哪敢和枪子对冲?还好读完了高中,否则今天非给他逼死不可。

努力回想了一下,摸到了头绪一样,开始认认真真的描述。

江昊宇不监督也不打搅,自行倒满一杯威士忌,后靠着沙发饮用,见女人额上汗如雨下,那模样,跟逼好汉上梁山似地,没来由的翘了下唇角:“平时不用功,临时抱佛脚,现在知道不好好读书的苦处了吧?”

“用功?你家老师尽教你怎么形容上床吗?该死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没好气的擦了一把汗水,还不如来找她干架呢,被打成猪头也好过在这里费脑筋。

似乎觉得对方说的也有理,江昊宇的英眉挑了一下,干脆用枪口戳戳女人的侧脑:“好好写,若再试图蒙混过关,今天就让你这酒吧从此消声觅迹。”

这人真不是一般的惹人厌,庄浅做了个深呼吸,忍住了抬手打开的冲动,写着写着,秀眉便开始并拢,不一会,脸颊开始泛红,一世英名啊,居然毁在了这里,避免江昊宇拿出去宣扬,于是乎不敢写自己的名字,却把江昊宇三个字反复的运用。

越写越顺手,到最后几乎都忘却了那枪口一直没离开过自己的脑袋。

的确,男人并没靠后过,就那么倾身用枪口戳弄着女人的头颅,戳戳耳朵,戳戳眉骨,最后滑向了对方的脸颊,庄浅的皮肤很白,脸红时煞是明显,就像自我羞耻到了极致,汗水还在不住的流淌,甚至比方才更多了。

不知是不是想看看女人的整体表情,枪口忽然硬生生将那张小脸抬起。

本来就在写限制级东西,不宜面对别人,被迫也觉颇为尴尬,故作不满:“干什么?”别以为有枪就可以任意羞辱她,逼急了就和他同归于尽。

江昊宇没说话,只是平淡的凝视着下方的脸孔,本洁白无瑕的脸蛋此刻却像清蒸海蟹,犹如病入膏肓,着实影响美观,但不知为何,男人就是看得入神,好似觉得这样更赏心悦目一样,最终视线定格在了那张红艳艳的小嘴上。

性感喉结大力滑动,向来形同死水的瞳孔中有了一簇火苗,血液也开始沸腾,回过神后才道:“你还有二十分钟。”后嫌弃的将枪抽回,端过一旁的酒杯仰头将大杯威士忌几口灌入。

神经病,庄浅白了一眼便再次与文字奋斗,既然知道,干嘛还来打搅她?奇怪,太奇怪了,如果真是想整的她话,如他所说,他忙得很,没闲工夫来消遣她,那干嘛花几个小时特意跑来消耗?

可惜即便从小打到大,她依旧猜不透这混蛋都在想什么,都说只有敌人才最了解你,可他们是不合格的敌人,谁也不了解谁。

“庄姐在干什么?江昊宇不会在欺负她吧?”杨硕边穿上制服边问不敢靠近的一群兄弟姐妹们。

夜飞霜制住要硬闯的二愣子:“好像只是在写东西,庄姐说过不许打搅。”

“写东西?”杨硕惊呼:“什么东西写这么久?而且什么东西需要庄姐的狗爬字?”这真是稀罕,江昊宇突然带一帮子保镖来玩就算了,还让庄姐写文章?

白玉洪耸肩:“这就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语毕,看看时间,向一楼走去。

不是大伙看不起庄浅,而是庄姐的字一般人真看不懂,大伙还不能说,反正基本也都不会让她接触到笔,否则就抱本子研究去吧。

这厢,又过了半个小时后,庄浅才如释负重:“那个…拿去好好欣赏吧,绝对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您老要再不满意,我也不是好欺负的。”这一点她相信他明白。

同归于尽的事又不是没干过,但这小子命硬,流那么多血居然还跟没事人一样,这才叫祸害遗千年吧?

第二十三章 枪是我的

江昊宇狐疑的捻起纸张,洋洋洒洒一大篇,这次倒是没有再敷衍了事,于是慵懒的靠后,单手抵着侧脑开始认真阅览。

‘六年,没想到我还会再次见到江昊宇这王八蛋,虽然他已站到了非我能招惹的位置,可看着他在盛大的宴会上左右逢源、红光满面就悲愤交加,凭什么上天会如此不公?若不是他,我能落得如斯地步吗?’

看到这里,男人非但没因被唾骂而恼怒,反而挑眉玩味的看向庄浅,本想再挖苦一番,不过看她并没幸灾乐祸,兴许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是想知道那夜的详情,没想到连起因都能摸清。

“看什么看?你不是要我原原本本写出来吗?”某女边灌了一杯清水边瞪眼,她可真没心思借助笔墨来攻击他,那可全是肺腑之言。

江昊宇轻哼一声,深邃狭长的眸子继续对上密密麻麻的文字。

男人的神情煞是认真,这让庄浅很是不解,身边兄弟都看不懂她的字体,这混蛋竟然读得顺?还记得以前老师对她的作业都颇为头疼,还是说江昊宇比她的老师还厉害?

‘不知是不是酒喝得上头的缘故,看着那混蛋离开人群,我想也不想就抄起一瓶酒跟了过去,六年前没能给弄死,今天就继续替天行道。’

“你这算是蓄意谋杀吗?”某男铁青着脸质问。

庄浅立刻指着男人辩驳:“你少给我来这一套,是你自己要我写的,再说了,你不还活得好好的吗?”妈的,鬼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可怕的念头?不过能借助这事警告他也不错,虽然她惹不起他,可只要惹毛了,豁出命也不是不可。

更要告诉他,以后少来招惹,他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人保护,这不就落单了么?

“是啊,还活着。”江昊宇皮笑肉不笑的抖抖纸张,他倒要看看为什么自己还活着。

‘一路跟到了客房部,真乃天助我也,江昊宇似乎也喝了不少,居然没主意到我跟了进去,推开门的瞬间,心中血液都开始沸腾了,杀了他,杀了他一切就都结束了,看着像死鱼一样平躺在床上的仇人,那任人宰割的模样,叫人亢奋不已,我从没这么激动过,可是当我举起酒瓶准备砸下去时…。’

“点点点是什么意思?”似乎不太满意中途被打断,江昊宇出声质问。

“我怎么知道?你有完没完,都说当时喝了很多酒,忘了一些也情有可原吧?”庄浅气不打一处来的踹桌子,烦死了,能写成这样已经是她的极限,要再不满意,那就杀了她算了。

男人见其情绪高涨,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沉着脸继续往下看,很快又得意的扬唇。

‘万没想到江昊宇醉成烂泥了还有自我防范意识,竟反手捏住了我的手腕,心下一惊,深知情况对自己不利,不可恋战,必须速战速决,干脆爬上床骑在他身上挥拳,可下一秒他就把我压在了身下,大手也掐住了我的颈子。

在我闭目等待死亡来临时,他却并没下一步的动作,好奇的睁开眼,放大的脸近在咫尺,甚至都能闻到他喷出的灼热气息,昏暗的灯光让我看到他的眼里并无杀气,这种距离,这种奇怪的姿势,且还无昔日的阴狠,这是从没有过的相处方式。’

“你确定你要杀我,我还手下留情?”江昊宇满面怀疑的瞅过去。

庄浅耸肩:“我要不信,我也没办法,有本事自己回想去。”说起这事,她至今还一肚子不解呢,当时他就是一脸无可奈何的讥笑,好像有费尽心机想让她变好,结果她却依旧朽木不可雕也一样。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本想离开,但整个人都被他压制着,无法动弹,只好大眼瞪小眼,不知是近乎六月的天儿,还是他的体温过高,渐渐的,吸进肺里的空气都变的异常灼热起来,当发现姿势太过暧昧时,不得不继续挣扎,直到那王八蛋突然猛烈的吻住我时,才跟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该死的,你这都什么东西,我怎么可能…?”

“你真是搞笑,要不这样,接下来的事怎么可能发生?”

江昊宇揉揉眉心,似乎觉得对方说的也有理,没再反驳。

‘虽然与想象中的法式热吻大相径庭,但从没和男人亲密接触过的我依旧很紧张,脑袋因酒精也晕晕乎乎的,当江昊宇的舌尖闯进嘴里时,才知道平时出口成脏的人嘴里味道这般引人入胜,淡淡的酒香沁人心脾,不知不觉就忘记了他是何人,双手自然而然就攀附了上去…’

对于被说成出口成脏,江昊宇也没过多表情,根据生硬的描述几乎能幻想出那个疯狂的画面,越看拿着纸张的手收得越紧,喉结再次不自主的滚动,只看到双方将衣物褪去时便立马将纸张叠起,轻蔑的嗤笑:“就这火星字还想当作家,如此没自知之明,恐怕世上也就庄浅你一人了。”

该死的,就说吧,就是千方百计来嘲讽她的,无所谓,写字本来就不好看,没什么好生气的:“江大哥,您可还满意了?”满意了就赶紧滚蛋,最好永远都别再出现。

男人从容不迫的起身,刚向门口走了几步又抬起黑色武器看看,唇角立马勾勒出一抹玩味。

‘啪!’的一声,手枪落在了玻璃桌上,这才拉开门,双手插兜潇洒离去。

“江大哥慢走!”

那把庄浅吓得被迫言听计从的热武器如今正被主人像垃圾一样遗弃在桌上,好似瞬间失去了利用价值的破铜烂铁。

某女见瘟神总算被送走,拍拍胸口顺气,差点就和轮椅结缘了,从不觉得江昊宇会对她手下留情,这是用十多年养成的认知,想想曾经,每次都被那混蛋打进医院,如果当时他手里有枪,她早去阎王殿报道了。

撇向桌上的枪支,奇怪,他什么意思?先用这东西威胁她,最后又给扔了,难不成他想送给她?问题是这玩意儿她也不敢要吧?都说是良民了。

可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东西,好奇的拿过来翻看,奇怪,不是说手枪都是钢铁做的么?怎么这么轻?抓抓后脑,闭眼对着角落狠狠扣下扳机。

‘吱!’

同时,夜飞霜等人也如鱼贯入,当看到一道水线从枪口喷出时,大伙若还迷茫的话,那庄浅恼羞成怒的表情则说明了一切,大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识趣的逃出,表示什么都没看到。

噗哈哈哈庄姐该不会被江昊宇用这水枪威胁了这么久吧?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一定是的。

“那个…是我的,叔叔说他放在这里了。”小男孩站在门口指指女人手里的玩具,怎么奶奶的老板看起来也好凶的样子?

第二十四章 庄云的秘密

这不是清洁阿姨的小孙子吗?夜飞霜惊呼:“小弟弟,这枪是你的?怎么会到那个叔叔手里?”

庄浅捏着玩具的手已然开始颤抖,也看向了那倒霉蛋,好啊,吃里爬外,居然合伙外面的人来捉弄她。

“叔叔给了我一百块钱,说借用一会就还我,他说放在这里了,阿姨,还给我好吗?这是我奶奶买的。”小男孩不敢靠近,怯生生的伸手讨要。

“噢!”庄浅扬手狠狠拍向脑门,看看手里的塑料枪,刚要一把砸碎时,却被夜飞霜抢先夺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不得不冲小男孩笑道:“还给你,玩去吧。”该死的江昊宇,你给老娘等着,总有一天会将你挫骨扬灰分马分尸的。

活了二十五年,就没这么丢人过,只要跟江昊宇沾边的事,准没好!

这厢,江昊宇已经坐在后座扬尘而去,唇角时不时忍俊不禁的上扬,心情似乎不错。

冷清月看看后视镜,不会吧?老板是在偷笑吗?而且还是那种小人得志的笑,啧啧啧,这么诡异的表情她还是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不过听佘玄赢说,江昊宇从小和庄家二女就不对盘,见面不是打就是唇枪舌战,这么一想,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