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点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做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紧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做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她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到达公司门口时,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整齐排列在精致的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哦。”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第十章 暗自较劲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大到星球之间,小到原子核与电子,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没有再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他甚至肯陪她去肯德基,只不过拒绝去排队买餐而已,连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批评她热爱垃圾食品的低级趣味,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只为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哎,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至于他的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的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只是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落在耳畔,有时落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都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时时有保安室小妹捧着鲜花与礼物上楼,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只好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只通知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那些女性礼物,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无法想象。有时候她会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觉得穿泳装很尴尬,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词,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吃顿饭便散场,除此之外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难道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幅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兑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吗?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你这么寡情……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幅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 程少臣打着哈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哈欠,“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屋里开的空调,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怎么可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又说那样的话题,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的面条便离开。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大概因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候,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清炒蔬菜与米饭稀粥就够了。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挤车的人多,程少臣就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

他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又经常挖苦她:“你怎么越绣越少啦,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装模作样,假装贤良淑德。这样浪费大好的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用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沈安若一度迷恋水晶,找到在手工艺市场摆摊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颗珠子都是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其实也没有特别贵,但那是大学时代的产物,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钱,所以她一直觉得那东西非常烧包。

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东西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了车直接回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