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爱神/荆棘花未眠 作者:司溟

晋江鬼才写手司溟最具争议的作品,深度剖析第三类青春,看最尖锐的荆棘丛林如何开出最深情的花朵。

当她的童年支离破碎,他如天神意外降临,约法三章的生活,温暖与暧昧交织,却酿成了最致命的蛊惑,他们的爱情,即使隔着世俗的偏见,也要逆行而上,晋江鬼才写手司溟最具争议的作品,深度剖析第三类青春,这是黑色的诅咒,更是无法触碰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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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这个题材?

我很清楚这类题材的敏感与不讨好。甚至会引来不少正人君子之流的口诛笔伐。

男女之事正如李零在《花间一壶酒》里所说的那样,“男女关系是哲学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并不年轻”…是的,爱情和死亡一直都是文学艺术里亘古存在的两大母题。

什么是爱情?即便陷入爱情的人们也不知道如何界定它。似乎一定要给爱情下一个定义是愚蠢的行为。我们只是每每在亲吻、爱抚、温存时迷蒙地想,“这大概就是爱了吧?”

小说创作讲究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人物。而我只是试图将男女主人公放到一个爱的极端体验里去。要知道,只要相爱,什么父母阻挠、门户之见、身体残缺、才貌差异甚至同性之爱从来都不是问题。可是如果是血亲关系呢?这个注定被诅咒的血缘羁绊将会摧毁你所有的个人认知与自我存在。

当你知道爱上这个人,你就站到了全世界的对立面,在与全世界所有的道德,所有的伦理,所有的正义为敌,你会继续爱吗?

你应该不会。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可是爱就是这般神奇。它无声息地来临,带给你的却是闪电一般的豁亮,让你看见自己的怯懦与沉湎。你的后天教化,你的道德感,你的常识都在阻拦你扑进爱的怀抱。

你的脚步迟缓、游移、畏缩,你裹足不前甚至后退三步。

可是爱仍然存在。你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着欲望。

如果爱能收放自如,那便不是爱了。

正如杜拉斯说过的那样,“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你只能打破然后重建。

一个系统的存在,相容性是必须的,一个系统中的子系之间如果没有相容性作粘结剂,而都是绝对的相互排斥,这样的系统是绝对无法长久维持的。而道德原则在人的智慧所支配的人类行为之中起着令系统中的子系间体现着一种相容性的作用。藉此,系统才得以久长久维持。

同理,一个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伦理来维持它的良性运转。故而人类社会以各种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来强化这种“乱伦禁忌”。

乱伦一向被视为是一种性变态,最少,是一种严重的性偏差行为。从生物学上来说,生殖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行为,而血亲乱伦生下的后代在遗传上常有严重的缺陷,而较高等的动物也都有回避乱伦的生活形态。因此,不少人认为“乱伦禁忌”可能是自然的意旨。

康德曾对种由智慧所指导的行为所表达的相容性进行了原则说明:“(实践理性批判)准确地说,道德不是那种使我们过得幸福的原理,而是使我们无愧于幸福的规范。”

道德不能让陷入爱河的人们感觉幸福。

爱情却可以。

浮生本来多聚散

我的童年终止于十二岁生日那天。

父亲开车带我去餐厅吃饭,母亲已经在那里订了位子等我们。途中一辆悍马与父亲的奔驰相撞,父亲的车失控地冲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上,巨大的冲击力要了他的命。而我因为被他死死护在怀里只是轻微骨折以及一些皮外伤。

从那以后我再不穿一切红色的衣服,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从父亲颅腔里迸溅出来的鲜血,那种恐怖的猩红色,粘稠的铁腥味,成了我永生的梦魇。

而母亲莫名其妙地不见了。留给我一座空房子,还有不少钱。幸好方婶还在。我还有从小照顾我的方婶。

仿佛是拔节生长的翠竹突然被硬生生地折断了茎叶,即使侥幸逃过一死,却也只能在已然残破的躯体上旁逸斜出几支新叶,再也无法自在招摇在雨露阳光里。

原本以为已经被神抛弃的我忽然觉得上天还是垂怜我的,他把庄子蔚送到了我身边。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有些燥热的下午,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他是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男人,有着深邃的面庞轮廓,希腊式的高鼻子,薄唇如刀。不同于父亲深褐色的眸子,他的眼眸是那种纯粹的墨色,非常黑,如同一个漩涡流转的黑洞,吸住了我的视线。

我曾见过他,在父亲的相册里。他叫庄子蔚,是我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小叔叔。

他决定领养我。于是我草草收拾了一下行李。跟着他离开了这个A市,来到了S市。

刚进他住的房子时我吓了一跳。房子很大,极简主义的装饰,灰色的金属家具泛着生硬的冷光,犹如一座森然的墓茔。

庄子蔚将我的行李随手放在地上,交叠着一双长腿,坐在沙发上。窗外地阳光斜斜地打在他的侧脸上,半明半暗。我不安地站在他面前,双手背在身后,不安地绞着衣服。他的眼神太过锋利,让人心惊。被他打量时总教人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你很怕我?”

“没有”。我抬起头,努力看着他的眼睛,但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一声嗤笑。“庄慕澜,这个名字我不喜欢。改了罢,就叫庄陌吧,陌生人的陌。”

我的父亲叫庄子蕂,母亲姓秦,但明一个澜字,所以我名字的寓意显而易见。

“为什么一定要改名,那是爸爸起的…”我的声音低了下去。

“慕澜?”他怪声怪气地念了一遍,“你倒是告诉我你的好妈妈现在人在哪儿?嗯?人在哪儿?”

爸爸死了,妈妈不见了,我模模糊糊听方婶说她跟别人跑了。

我无言以对,又低下了头。庄陌,庄陌,从此以后我就是庄陌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庄慕澜已经死了。

“好。”我轻轻应了一声。

庄子蔚似乎有些惊诧地看了我一眼。“你接受能力倒是挺强。心里不委屈?”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我想起了临行前,方婶含了一眶的眼泪,千叮咛万嘱咐我凡事一定要忍耐,叔叔家不比自己家的情景。

听到我这话,他竟“啪啪”鼓起掌来,“很好。你很识时务。从今往后你就和我一起生活了。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我今天提前告诉你,一,我楼上的实验室你不可以进去。二,无论做什么尽量保持安静,我讨厌噪音。三,要听话。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叔叔。”我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庄子蔚很快通过关系将我□了市一中初一的实验班。

可能因为落下的课程比较多,我的成绩掉得厉害,处于班上的下游。又因为我是插班生,班里早就形成了各色小圈子,很难融合进去。无形之间,我被置于了班集体的边缘。

这些我都没有和他说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并不喜欢我,甚至可能有些讨厌我。

所以我尽可能不去麻烦他。他在著名的H大里做副教授,教什么生物工程。当然这些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并不知道对于一所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里,二十六岁的年纪做到副教授意味着什么。

我很用功,因为不需要和同学交际什么的也给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我的成绩上升地很快。各科老师也渐渐开始关注起我来。同学也开始和我亲近起来。

我想这些应该要谢谢庄子蔚。我记得那次他在我68分数学试卷上签字的时候,只淡淡说了一句“无论在哪里,要想立足,都必须要靠实力说话。”

庄子蔚是一个话很少的人。在家的大部分时间他不是在书房就是在楼上的实验室。

尽管他明令禁止我去他的实验室。但是那扇雕花的胡桃木门里面的世界始终诱惑着我。平日里那扇门永远都是锁着的。我一直没有机会接近。

终于,天赐良机。今天晚上庄子蔚要参加一个饭局。刘嫂给我做过晚饭后就回去了。

我钻进他的书房,从他抽屉里拿出那把亮晶晶的钥匙,兴冲冲地上楼开了门。

随着钥匙在孔洞里的一转,啪嗒一下,门开了。

我紧紧攥着钥匙,手心里全是汗,有些迟疑的,不敢跨进门去,最后还是拗不过好奇心,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实验台上放满了各种瓶瓶罐罐还有试管酒精灯什么的,除了那些小学自然课上见过的,其他的仪器全都长地怪模怪样的。我这个摸摸,那个看看,玩得不亦乐乎。

忽然,我听见从角落里传来一阵吱吱的叫声,我四下一看,发现门后面的墙壁上嵌着一个巨大的柜子,里面一层一格都是笼子,装着小白鼠和兔子。我兴趣盎然地把手从缝隙里伸进去摸摸它们柔软的皮毛。不料它们却害怕似地四下乱挤。

“咚”,二楼的挂钟敲响了。九点了。我连忙走实验室出来,锁上门。又将钥匙放回了原处。然后回了自己的卧室。

快十点的时候,他回来了。我竖起耳朵听着他的动静。

“庄陌,你给我出来。”他的声音阴沉沉的。

我心中忐忑,祈求老天不要教他发现我进实验室的事。刚在他面前站定,却见他伸手将钥匙递给我,原先亮晶晶的钥匙上竟然诡异地染上了一层蓝色。我大骇,连忙坦白,“叔叔,对不起。我进了你的实验室。对不起。”

“我跟你说过什么,你没有长耳朵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保证以后再不会不听你的话了。”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垂着脑袋不停地道歉。

时间在我们的对峙中也凝滞了似的,走得分外慢。我感觉到他身上似乎一有股寒气一直隐隐渗出,低冷低压成一片薄片锋刀逼近。我感到非常地憋闷,仿佛被无形的手扼住了脖子。

他终于松口,“念在你今天初犯,就饶了你这回。你最好不要再有下次。现在回你的房间去好好反省。”

我感激地看着他,“叔叔,绝对不会有下次了。以后就是门开着我也不会走进去的。”

他挥挥手示意我回房。

“那个,那个钥匙为什么会变成蓝色。”走了两步,我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他。

“上面我涂了变色硅胶干燥剂,你手上的汗水被它吸收了就会显色。你小心一点,我实验室里随便一点化学试剂都可能送掉你半条小命”。

从这以后,我愈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希望能扭转上次他对我不好的印象。然而我很挫败地发现,他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

比如说,只要他刚进家门,我就会在玄关那里替他拿好拖鞋。他却会突然要我去拿另外一双。等我拿过来,他却已经穿上了原先的一双。分明是耍我,但是没办法,谁让我要仰仗他的鼻息过日子呢?

由于刘嫂只负责给我们烧午饭和晚饭,所以早餐我们两个人都是各自随便对付。

我缠着刘婶教会我煮粥煎鸡蛋这些最粗浅的厨艺,又偷偷背着他经过无数次失败的演练,终于能弄得像样子后,我开始正式上岗。我提前起床半小时烧早饭,很简单的煎鸡蛋和白粥。我上学比他上班早,所以我吃完自己的一份,留了一张字条给他,告诉他他的一份放在微波炉里面,他起床后只要热一下就能吃。结果中午放学回来时,我无比郁闷地发现他只动了一点,字条上他添了一行字。“煎蛋不够嫩,粥煮稠了。”无奈之下我只得继续向刘嫂讨教,大约一个多星期后,我烧的早饭终于及格了,没有剩下。

不料某日吃午饭的时候,从来恪守“食不言”的他居然开口了,“明早吃什么/”

我被他吓着了,一口饭呛在喉咙里,差点没噎死。好容易顺了气,我吃惊地瞪着他,“叔叔,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明天早上吃什么?”他的声音已有点不耐。

“粥和煎蛋”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庄陌,难道你一连几天吃相同的东西不会厌吗?”

“可是我只会做那个啊”我有些为难。心中却在腹诽,以前每天吃面包也没见你厌嘛!

“你不会学吗?”

难得他发话,我只得认命地跟在刘嫂后面学着烧更多各式各样的早饭,如此一来,一向不管闲事的刘嫂也忍不住主动提出,要帮我们烧早饭。他却断然拒绝。

自作孽,不可活。我的煮饭生涯何时才到个头啊!我正在哀怨中,却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凉飕飕的声音,“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路,你就是跪着也要给我把这段路爬完!”

不过,这一切我发现还是值得的,起码他看我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了,开始有了一丝暖意。

吾家有女初长成

庄陌和庄子蔚在一起已经生活了有两年。

较之十二岁时候的她,庄陌已经长开了些,脸颊上的婴儿肥也早已经消退,美人胚子也约摸能看得出来。许是由于经历的缘故,较之普通青春期少女的,她少了几分娇憨,却多了几许沉静和幽娴。

庄子蔚其实待她不薄,尤其是物质上。她从不开口问他要零花钱,一方面她不是欲望强盛的女孩子,另一方面是不需要,庄子蔚给了她一张银行卡,密码是她的生日,里面的钱大概够她零用到高中毕业。

她也曾疑惑过,当大学老师当真这么赚钱?她家过去也算是中产阶级,可是如今跟着这个叔叔生活,发现他的吃穿用度无不讲究得可以。她曾经在他卧室看见一件尚未剪标的 Davide Cenci衬衣,铭牌上清楚地标着325美元的价格。让她乍舌不已。

晚上,庄子蔚正坐在床上,膝盖上摊着笔记本处理实验数据。却听见迟疑的敲门声。

“叔叔,叔叔”。庄陌的声音,但是明显带了哭腔。

庄陌素来乖觉,骨子里面却倔强,很有主见,不会放纵自己的情绪。相处这么些时候从未哭闹过。他对此很满意。今夜实在反常。

庄子蔚起来给她开了门。门口的小人一脸惨白,眼泪横流,哆嗦着嘴唇,只是一个劲地喊“叔叔,叔叔。”

庄子蔚不觉地放柔了声音,“怎么了?”

“我是不是要死了,像爸爸一样。我流了好多血,好多好多,床单都红了…”

庄子蔚长到这么大,从来没像今天这般尴尬过。庄陌玉藕似的小腿上是鲜艳的血渍,显然是顺着大腿根部流下来的。他知道庄陌自从她父亲去世就有晕血的毛病,这回大概吓坏了,连鞋都没穿,就赤脚跑过来了。

怎么解释?说女性达到青春期后,在下丘脑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的控制下,垂体前叶分泌刺激素(FSH)和少量黄体生成素(LH)促使卵巢内卵泡发育成熟,并开始分泌雌激素。在雌激素的作用下,子宫骨膜发生增生性变化;卵泡渐趋成熟,雌激素的分泌也逐渐增加,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又通过对下丘脑垂体的正反馈作用,促进垂体前叶增加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且以增加LH分泌更为明显,形成黄体生成素释放高峰,它引起成熟的卵泡排卵;在黄体生成素的作用下,排卵后的卵泡形成黄体,并分泌雌激素和孕激素。此期子宫内膜,主要在孕激素的作用下,加速生长且机能分化,转变为分泌期内膜;由于黄体分泌大量雌激素和孕激素,血中这两种激素浓度增加,通过负反馈作用抑制下丘脑和垂体,使垂体分泌的卵泡刺激和黄体生成素减少,黄体随之萎缩因而孕激素和雌激素也迅速减少,子宫内膜骤然失去这两种性激素的支持,便崩溃出血,内膜脱落而月经初潮?显然不行。

真是为难他这个麻省理工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的博士生了。庄陌已经吓得快晕过去了,死死抱着他,他下意识地抚着她的背,很白痴地安慰她,“不要怕,这个叫月经。女孩子到了一定年纪都会有,它是女孩子长大的标志。”

“长大为什么会流血?”

他头更大了,想吼她,看她这副可怜相,没忍心。

“新陈代谢你知道吧?把旧的血液排出体外才会产生新的血液。这个,它会流好几天,而且以后每个月都会在差不多的时候来一回。”

“流好几天,血不会流尽了吗?”

天哪,谁来救救他。她怎么会有这么多问题!

“不会的。虽然流好几天,但是每天只会流一点。”

她似乎还想问,庄子蔚连忙说,“你先去浴室冲个澡,把身上洗干净。我去便利店给你买点东西。”

“哦”终于庄陌揉着眼睛进了浴室。

庄子蔚在便利店货架上那五颜六色的卫生巾面前脸色铁青。想他庄副教授居然沦落到要替个毛丫头买女性用品,真是忍无可忍。他也不高兴细看,挨个拿了一包,居然装满了推车。结帐的女士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盯着他看,仿佛他是个什么怪物似的。

他丢下大钞,连零钱都没要。逃也似地离开了这个让他极度不爽的地方。

回到家,庄陌还在冲澡。他隔着磨砂拉门的缝隙把一包夜用护翼卫生巾递进去,这才感觉松了口气。

Shit!简直活见鬼,这些本来都是做母亲应该承担的责任,现在居然落在他一个当叔叔的头上!他对秦澜的恨意又重了几分的同时,对庄陌也不犹生出几分怜惜之意。

庄陌终于磨磨蹭蹭地从浴室里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纯白的桑蚕丝睡裙,上面有银色的暗纹,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还湿润润地氤氲着水气。她不敢看庄子蔚。

庄子蔚心中暗笑,这会倒害起臊来,刚才哭得跟什么似的。他清清嗓子,“床单我已经替你换好了,早点休息吧!”

庄陌用她那水汪汪的眼睛感激地看他一眼,“嗯”了一声,耷拉着脑袋,向卧室走去。

第二天清晨,庄陌刚把早饭煮好,就见庄子蔚一面扣着衬衣扣子一面向盥洗间走。

她不知怎的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耳朵一阵发烧,正扭捏着,却听见庄子蔚说,“你快点吃,吃完今天我送你去学校。”

庄陌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平时她都是一个人搭公交去学校的。除了开学那次,庄子蔚从未接送过她上学。“那叔叔你的早饭…”尽管心中雀跃,她还是迟疑了一下。

“我今天上午没课,回来再说,你快点,别磨蹭了。”

庄子蔚的坐驾是一部玛莎拉蒂总裁行政版,黑色。即使在繁荣发达的S市,也是相当拉风的。

所以在校门口,庄陌下车时,便被经常在学校附近转悠敲低年级学生竹杠的几个混混盯上了。

早上第四节食体育课,结束地早,她去储藏室换了衣服,准备向往常一样坐车回家。学校门口有一条小路可以抄近路到站台,她背着书包走了没几步,就感觉有人跟着她,她回头一望,两个染着黄头发的痞痞的约摸十六七岁男生已经一左一右把她夹在中间了。她皱皱眉毛,“找我有事吗?”

两个人显然没料到她是这种反应,愣了一下,她却整理一下裙摆,“没事我就走了。”抬腿就准备离开。

其中一个反应快的上前拦住了她,“这小姑娘还真有意思,哥哥找你当然有事啦。”

“我没有哥哥”庄陌一本正经地纠正他。

另外一个似乎不耐烦起来,故意粗声粗气地说道,“今天早上送你的是你家里人吧,开那么好的车,你家里肯定很有钱,也借点给我们花花。”

“那我借给你们,什么时候还给我?”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这小姑娘长着一副聪明像,怎么跟傻子似的。还钱,亏她想得出来!

“这丫头在装傻!”两个人对视一眼,开始去扯她的书包。

“你们两个给我住手!”一个清朗的男声。

“靠,谁啊,胆子上生毛了,敢叫老子住手!”刚一回头,却像戳了气的皮球,声音都变了,“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