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天,她将有二十五天的时间和令正在一起,只是他们两个,没有人打扰。只有二十五天,或者更短。

她仰头喝干了那杯咖啡,笑容清晰起来,说:“令正,我有一个请求,你能答应我吗?”

“当然。”令正不假思索地回答,不管无颜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会说好的,他决定以后只对无颜说“好”,决不让她再伤心失望。接着,他才想起来问,“什么事?”

“我这次回来,只是暂时,很快还要离开。”无颜低声叹息,这一次,她说的是真话,“在这几天里,你能多陪陪我吗?”

“你还要离开?”令正大惊,“你要去哪儿?”

“过几天再告诉你好吗?在这几天里,我希望你能多一点儿时间陪我,我不会麻烦你太久的,也许,只有一星期。”

她的时间,将以每天等于一年的时间向回追溯,她的样子,将一天比一天年轻,开始或许还不觉得,但是一星期后,她会回到十八岁。到那时,谎言一定瞒不住,而如果令正知道了她是一只鬼,还会愿意和她在一起吗?

无颜凄然欲泣,这场以灵魂为押金的豪赌,使不喝孟婆汤换来的重逢蒙上了浓郁的阴影。此刻越快乐,分手就越伤心,那是一场已经注定了结局的悲剧,然而大幕一旦拉开,就只得演下去,她竟然不能要求退场。

“令正,你会多一点儿时间陪我吗?”

“当然。我工作后从没休过假,这次可以向公司拿个大假,你要我陪多长时间我就陪多长时间。”

其实令正心里更想说的话是:我愿意陪你一生一世,永不分开。可是这样赤裸裸的表白,在初见面时总有些说不出口。而无颜的话又是什么意思呢?这预言仿佛兜头一盆冷水,令他有些茫然失措。刚才,他已经对她说过了“无颜,再也不要离开我!”而她没有回答,却只是要求“多一点儿时间陪我”,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难道,她已经不再爱他了?或者,不像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他了吗?

令正的心里有一点儿郁闷,却不好再问下去,只是无声地喝掉杯中渐冷的咖啡,好苦。

无颜终于走进了钟家花园。

是陈嫂开的门。她虽然不认识无颜,可是看过她的照片,听过她的大名,也知道她的身份,却偏偏不知道她车祸死去的事实。老主人出国,偌大的钟家花园只剩下她一个人照料,虽然轻闲,却很不是滋味,看到小主人回来,而且是这样年轻漂亮又随和的一位小姐,打心眼儿里高兴,那殷勤劲儿倒不全是装出来的。

“怎么来之前也不先打个电话?也好让我多做作些准备,好歹给小姐接个风,现在这样子,可真是叫小姐笑话了。”她一叠声地招呼着,又要忙着欢迎小姐,又要忙着自责自艾,又要忙着招呼客人——令正送无颜回来,并且被盛情邀请留宿——自然是住在客房——也就是瑞秋以前的房间,是否有些讽刺的意味呢?

“这位是裴先生,我的同学。”无颜介绍着,接过茶来一气喝干,只这一会儿功夫,她好像又变得很渴。然而便是这样,也还没忘了叮嘱陈嫂,“如果外公来电话,先别告诉他我回来了,免得他惦记我,急着回来,难得出去一次,让外公好好在瑞士多玩些日子吧。”

“小姐真是孝顺呀。”陈嫂乐颠颠地应道。沏了茶又去弄点心,不知道该怎样巴结才好。老主人已经风烛残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位小主人才是正牌主子——自己真正的衣食所归。如果她对自己的表现满意,说不定这钟家就是自己安身立命之处了,不见那位前任吴奶奶的风光退休吗?钟家对下人分明是很宽宏大方的,离了这里,到哪儿再去找这么好的东家?

然而无颜并不习惯别人过分热情的服侍,吴奶奶打小儿就把她看成自家人,对她说话并不客气,三分像对小姐,七分倒像是对孙女儿。尤其现在,令正就站在旁边,这就更让她觉得窘,好像自己在摆排场耍威风似的。她只有比陈嫂更加客气地笑着,打发她:“陈嫂,把茶水放在这里就好了,您先回去歇着吧。要您帮忙的时候,我自会去麻烦您的。”一口一个“您”,又是“帮忙”又是“麻烦”,几乎没把主仆身份颠倒来做。

令正暗自好笑,只袖着手背过身去看四壁的挂轴。都是些古代的珍品,他虽不很懂,也知道每一幅都价值不菲。然而他最关注的,还是客厅正壁上的一张结婚照——男人穿礼服,女人披婚纱,两人手上的钻戒很大很醒目。那照片如果上了色,也就和今天的婚纱照差不多,可在那时却是身份的象征——寻常人家没什么机会拥有的。

自己和瑞秋也是早早就照过婚纱照的。其实他们早就是未婚夫妻,只差没有领证。然而结婚就像是两个人在赛跑,虽然同时起步,可是很难同时抵达终点。期间,一方中途退场也有可能,还有的跑到一半摔了一跤便赖着不起来,让另一半拉他扶他等他,毕竟一生那么漫长,要多大的耐心和什么样的毅力才可以坚持到底啊?!也有终于跑到尾的,可是已经气喘吁吁、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回头看着一圈圈的跑道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跑,跑到终点又有什么意义。很少人可以领奖,可以自己为自己庆祝、骄傲,并以为圆满。瑞秋是刚刚起步就喊累,跑到隔壁跑道上去了;而自己,则已经站在另一条起跑线上,牵住了无颜的手。他和无颜,有机会跑到终点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嫂已经退了出去。而无颜,也终于喝够了水,放下手中的杯子,屏息地站在令正身后,也在打量着那幅照片。

她知道这就是外公和外婆了,也就是钟自明和小翠。即使只是黑白照片,而且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六十年,画中女子的眼神依然妙曼,仿佛可以穿透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一直望到今天,望进人的心里去。那可真是一双妙目,拥有这样美丽眼睛的人,才不枉了叫做美女。

这美女和钟自明曾经一同站在婚姻的起跑线上,披了婚纱,拍了照片,生了女儿,却又爱上了武生二郎。于是她跑着跑着就跑离了原跑道,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谁也找不到她。钟自明没有了伴侣,却仍然一个人坚持着要把后面的路跑完——他一直没有再婚,仍然戴着他们的结婚钻戒,自从在红地毯上起跑后就没有停止。也许他就要到终点了,会有奖品等他拿吗?自己好想和令正牵手奔跑,一同起步,比翼双飞,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是她却只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后她就要独自跑开去,把他一个人孤单单地丢在跑道上。叫她怎么忍心?如果可以握住他的手,再不松开,直到终点,就算让她死一千次一万次,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们同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四目交投,泫然以对。无颜看着令正,忽然很正色地说:“令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有一天我再次失踪,你一定,要好好地爱自己。”

令正心中一震,只觉得被重物撞击那样的疼痛,他不明白无颜为什么会在这难得的重逢时刻说出这样的话来,几乎有些交待遗言的意味。这时候他才发觉,这次见面后,无颜和以前好像有些不同了。不只是她眼睛看得见那么简单,她的言语态度都改变了许多,仿佛经历了很多事,几乎是生死那样的大事。

他看着无颜站在那张古老的结婚照下面,又一次有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这重逢、这场景、这对白,都是这样地恍惚,像一个梦、一场魇。他忍不住上前握住无颜的手,凭着这真实的握手来确定这真实的重逢。

“无颜,我们不会再分开的。”

“令正,我是说,如果我离开……”

“我不会让你再离开我的。”他猛地抱住她,用嘴唇堵住她未说完的话。

他们拥吻在一起,唇紧紧地贴着,吻得那样深切,那样绵密,连天地也为之色变。她在他的怀中发着抖,她抖得越激烈,他吻得越热烈,他不会再放开她的,不会再离开她的,他想他会和她在一起,他们将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一生一世。这一次,他说什么都不会再让自己错过她了。

在这个晚上,他们彼此再也没有说过一句多余的话,可是他们的心却是相通的,想到了一处去。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刻,和另一个人完全心领神会,息息相通,也就够了。

第九章 倒数第二十四天:愧曾为人师表

钟氏花园的主建筑是两层楼:一楼是客厅和下人房,二楼是主人卧室和客房,共六个房间,环抱着形成一个大半圆,收口处是楼梯。其中,左起第一间是无颜的闺房——紧邻着外公的书房,然后是外公和外婆的主卧室,然后是外婆自己的小房间,然后是爸爸和妈妈回国时住的房间,最右边是客房——以前住着瑞秋,今夜则住着令正。

无颜有些激动,她和令正竟然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呢。当她确定令正已经睡熟,便擎了一盏灯,开始一间一间地打量起这座自小在这里生活的小楼来,并很用心地将每间屋子的摆设都记在心中,好等下向二郎汇报。

主卧室很大很舒服,但是外公平时并不住在这里,而是在书房搭张床,工作晚了就睡在那儿;外婆的小房间是长年上锁,连打扫都是外公自己来做,从不假他人之手;倒是无颜父母的房间,虽然长年空着,保姆却时时进出,打扫整理。整幢房子整洁、清冷、富丽堂皇,可是没有人气,宛同鬼屋,或者,一座活死人墓。

无颜忍不住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她是个鬼,这里可不就是鬼屋了?客厅里老式的挂钟忽然“克郎郎”响了一阵,“当——当——当——”敲了十二下。无颜想,原来这一天已经过完了,现在她应该是二十四岁了。

她静悄悄地下了楼,走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熄了灯,在黑暗中定了一定,然后才轻车熟路地走下楼。无颜径自飘过甬道,打开钟家花园的大门,站在门口等待老鬼前来。

今晚的月色不错,照着门口枝叶繁茂的大榕树,有雾气在树冠处隐隐绰绰地升腾环绕。无颜身轻如燕,随风微微摇荡,但她努力定一定神,稳稳站立。

“二郎前辈……”她轻声呼唤,“你在哪儿?我看不见你。”

“可我看得见你。”二郎应声现身,从大榕树上跳下来,兴冲冲地问,“你终于进去了?你看见小翠的房间了吗?”

“还没有……”无颜有些愧疚,“房门上着锁,有陈嫂和令正在,我总不能劈了门进去吧,那样太令人起疑了。”

“那么,支走他们。”

“我会想办法的,但是,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无颜请求,“我才刚回来,还不大会‘重新做人’。”

老鬼并不理会无颜的幽默,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激动又惆怅地说:“我又去城隍庙戏楼了,可是现在整个豫园都变成了市场,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店铺,也有唱戏的,可是和以前大不一样,唱的人字不正腔不圆,听的人又只顾喝酒划拳,都没点儿诚意。还有卖蟹肉汤包的,我看了一看,闻了一闻,皮儿擀得老厚,味儿也不香,竟大不成话。卖的旗袍也不像样子,剪裁得一塌糊涂,身材再好的大家闺秀穿上去,也都变了苏州小大姐了。唉,什么都不一样了,什么都改变了……”

他徘徊在豫园的上空,园子里正演着一出《节义鸳鸯冢娇红记》,那个半路出家的小旦虽然唱得不咋的,但是因为词句正合了自己的心意,二郎也就听出些滋味来,渐渐出神……

“今日生离和死别,恰正似花不重开月永缺。我不能够与你,我不能够与你做的片晌夫妻,刚博得个三生话说。一声声,肠寸绝。一言言,愁万叠。是这等苦离恶别,要相逢则除梦中来也……”

二郎在那唱腔里飘来荡去,想着自己粉墨登场的往事,想着那些抛掷上台的打赏和络绎不绝的掌声……那是他人生的极盛时期,那时的观众有多么贴心如意啊。想着想着自己的脸在那旋律中慢慢浮起——吊睛、勒发,头戴黑素软罗帽,足穿黑薄底靴,一身黑缎素侉衣簇新崭亮,前胸和腋下密密地缀着三排英雄结——那是给雍王府唱堂会时赏的象牙扣——黑白分明,愈衬得他面如满月、眼若星辰。

京剧脸谱大概是世界上最奇怪的美色。因为那些油彩勾勒其实是相当粗糙而夸张的,然而观众心领神会,自动自觉地掌握了欣赏那夸张之美的技巧,见识到人物的美而忽略所有的不合理。

他们对他的身段招式喝彩不绝,手下替他打着拍子,嘴里替他数着旋子,摇头晃脑,如醉如痴。于是,他的拳脚也就打得愈发威猛有力,每一次“出手”都抛接得很准,每一个“亮相”都恰得其时,手、眼、身、步、法,唱、念、做、打、翻,一根哨棒,舞得虎虎生风。

戏剧,其实是戏子与看客共同完成的一场歌舞秀。

“那么长的夜,都用来唱戏吗?”无颜好奇地问,打断了二郎的沉思。

二郎摇头道:“不,也有时歇了戏,或者停档,就用来游乐——逛夜市、看灯、宵夜,或者去赌场碰运气。”

“那么多节目?”无颜笑,越发好奇,“那么白天做什么?”

“白天用来睡觉。”

无颜莞尔。

二郎低下头,不胜惋惜:“那时候只恨良宵苦短,白天却不甚怜惜。到了如今,想看看阳光,却已经不能了。”

戏子与鬼,都只属于黑夜。

爱情也是一样。要背着光、背着人,甚至背井离乡。二郎与小翠的爱情盛开在北京,北京的夜里,两个人去跳舞场欢乐终宵。小翠的舞步真是美,他的也不差,他们两个,是舞池里的风景,一对绝配。

二郎悠然神往,上海已经模样大变了,北京呢?那些舞池的灯光可还依然明媚?餐厅的美酒可还香醇如故?那时节,他与小翠形影不离,夜夜笙歌,通宵达旦,有时一起去看戏,有时又陪他去上戏,有时小翠甚至还会去后台,亲手为他上头。那时候后台本来是不许女子去的,但是他不管,仗着自己是台柱子,独断独行,硬是把小翠带进了梳头间,由着她拈红弄粉。

她不喜欢沾染油彩,但是喜欢看,画脸的活儿是别人做的,她只坐在一边笑眯眯等着,直到最后,等他的头发梳上去,勒好,她才款款地走过来,替他带上冠子、翎毛,扶正了,看一看,退几步,再看一看,满意了,就将他轻轻一推,说:“去吧。”那轻笑浅嗔的模样,到现在还深深地刻在他脑海里,历久弥新。

那个时候,他们活得要多么张扬就有多么张扬,率性、奢侈,有今天没明天的,但是真正开心。

二郎很想再去北京一次,凭吊他与小翠的蜜月时光。但是按照无颜的行程,要到后天她才可以去北京。那一年,她大学四年级,去北京实习,还堆过一个雪人,她得去把那雪孩子的魂一起带走。

“你明天去哪里?”老鬼问无颜。

“我教书的盲哑学校。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得去把自己的脚印找回来。”无颜答,接着反问,“你呢?”

“不知道,或许还是苏州河吧。”老鬼无限怅惘,悲凉地叹息,“在上海,除了这几个地方,我也没别的去处。”

这是无颜生平最重要的第二个脚印了。

她的学生——她人生在世仅有的意义。她曾经教导他们什么是毅力与自信,然而她又用自己的轻生来摧毁了这信念——幸亏他们不知道,而只当作一场意外的车祸。

正放暑假,整个校园空荡荡的。无颜回到学校的时候,仍能看到教室后面黑板报上盲哑孩子们稚嫩的图画和标语:钟老师,我们想念你!

对他们,她真有点儿无颜相见了。自杀,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她怎么对得起这些爱她的孩子?她看看空空的教室,仿佛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讲台上响起——“也许,我们生来就是上帝的弃儿,因为他给予我们的,不如其他人那么多。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加倍地爱自己。如果我们自己不能够鼓励自己、扶持自己,谁又会来帮助我们呢?”

然而,她却放弃了自己,将自己置身于车轮之下,化为一朵少女云。

“无颜,你在想什么?”令正怜惜地看着无颜,她是这样地苍白憔悴,仿佛刚刚经过一场良久奔波。他并没有想到其他,只以为是长途飞行的疲惫还未平复,体贴地劝慰,“是不是舍不得这里?如果你喜欢教书,又为什么要离开呢?不如向校长说一声,我想他一定会答应你复课的。”

“我不会再回来了。”无颜哽咽。只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裂开般的疼,那是她的心——良心,还有爱心。她辜负了她的学生,承担不起他们对她的敬爱与信任,也承担不起他们的思念。她不会再回来了,收集好这里的脚印,她也就走过了自己的二十四岁。明天,她将回到大学里去,并要在那里找回四年的足迹。

哦,她的大学时代,她的暗恋生涯。

“我后悔自己未能给予他们更多。如果人们能够预先知道自己的错,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吗?”无颜凄然地问,“令正,你知道死亡是怎样的吗?你怕不怕死?”

“谁能不怕呢?”令正莫名其妙地回答,“怎么想起问这个?”

“回答我,你是怎样看待死亡的?”

“说实话,我还没有好好想过呢。”令正笑了笑,斟酌着词句,“死亡,就是结束,是生命的终局,是一切归零,是什么都没有。”

“不对。死亡不是什么都没有,死亡并不只是结束,也是新生。生命的尽头是死亡,而死亡的尽头则是生命,这就是万事万物生生不息的道理。”

“你是在说轮回吗?”令正有了一点儿兴趣,不禁同无颜争论起来,“我认为,每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轮回之说是不存在的。这个人就是这个人,这一世就是这一世,所谓轮回、转世、投胎,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为了给今世的人一个来世的希望,是小说家和道德家们合伙编造出来的。”

“可是,如果生死不能够轮回,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那么它们就同时失去了各自的意义。没有生命,何来死亡?没有死亡,生命又何为呢?如果这世上不存在‘生命’与‘死亡’这两个相反又相联的概念,那么便连整个世界也都成了空的。”

“但是如果生死可以轮回,那么它们在轮回之前应该是一种什么状态呢?是一个人刚死就又变成了另一个生命呢,还是要重新修炼三百年,就像‘白蛇产子’一样?”

“生与死的联系,是灵魂。”无颜注视着令正,再次问,“你……相信灵魂吗?”

“灵魂?”令正愈发惊讶了,死亡,灵魂,无颜为什么这样热衷于讨论这些不存在的理论?他又想起无颜倒在车轮下时说过的那句话:“我恨这无用的躯壳,如果她不能靠近你……所以,我愿意用我的灵魂继续爱你。”这句话就像一道符咒般纠缠了他许多日子,又像一道谜语令他眩惑:用灵魂来相爱,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无颜,你相信灵魂吗?”令正反问,“你认为灵魂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你的主观意识所期待看到的样子,或者说是你自己所相信的样子。”无颜煞有介事地回答,“如果人们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那么,他们就不妨看到什么便相信什么。”

这句话实在像绕口令,要想一想才能听明白。令正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还记得我们昨天在地铁站见面时,那个跳轨自杀的女孩子吗?那么她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她的死亡又意味着什么?”

她的死亡,意味着我的重生。无颜在心里说,可是苦于不能表白,如果令正知道她就是借着那女孩的阳气还生的,该有多么恐慌呀。她只能使用暗示:“有些人生存便是为了死亡,所以才会选择自杀;也有些人死亡却是意味着生命,他们积极地筹划重生。”

“重生?”令正笑起来,“如果一个人可以任意选择重生,那不就成了不死神仙?生命可以无止境地延续,如果是这样,又哪里会有死亡存在呢?又何谈死亡的意义?”

“令正,生命的质量是不可以用时间的长短来界定的,如果一个人每天生活在死亡的恐惧里,那么生命的意义便成了死亡本身,他活着,便只是为了等死;而如果一个人的情感可以凌驾于生命之上,忽略死亡、超越死亡,那才是真正地享受生命。不论,她的生命是二十五天,还是只有一星期。”

她有一点儿所答非所问,但是令正已经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了,死亡的探索令他觉得沉闷且压抑。他还不到而立之年,前面有大把的时间、大好的前途,他的生命可远不止二十五天,甚至不止二十五年,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而且,无论是生命还是死亡,都是太严肃太严重的问题,轻率的讨论只会使它们显得肤浅,他既然不能思考它们,便宁可对它们表示沉默。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尊重。

无颜看出了令正的心思,她无奈地叹口气,放弃这个话题,说:“令正,可不可以带我去你家看看?我想‘亲眼’看看你住的地方。”她把“亲眼”两个字咬得很重。只回来二十五天,只能“看见”二十五天,她可不想浪费了,她不仅要去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捡拾旧时脚印,她还要到那些她曾经渴望而不曾去过的地方搜集新的回忆。

令正仿佛读出了无颜的心思,他向她明朗地微笑道:“不仅仅是我住的地方,我还会带你去很多地方,让你看尽人间美景。”

这一天,几乎是场精心安排的上海之旅。他们去南京路逛百货,也去法国城听音乐;去东方明珠看灯,也去福佑路旧货街淘宝;去了令正的房子,也去淮海路和常德路寻找江青和张爱玲的故居……他们用双脚连结起历史和现在、故事和真实,他们在那些老房子老弄堂间回顾着不相干的上海名流的往事,却弄不清发生在身边的悬疑。

令正的屋子里已经看不到瑞秋的痕迹,客厅没有茶几,卧室没有妆镜,甚至没有窗帘……整个家,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家徒四壁。

“怎么会是这样的?”无颜愕然,“家具呢?怎么你的书都堆在地上?难道没有书柜吗?厨房里连张桌子也没有,你在哪里吃饭呢?你有多久没开伙了?到处都是泡面盒子、脏衣服,你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吗?洗衣机在哪里?我帮你把脏衣服洗了好不好?”

“我才不相信你大小姐会洗衣服。”令正取笑道。到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也许瑞秋的走是有寓意的,她在临走之前洗净了自己所有的痕迹,就是因为预知今天无颜的到来。当无颜终于睁开眼睛、站在令正和瑞秋共同生活过的房子里时,无颜,却看不到瑞秋这个人的存在。她看到的,只有令正,只有她愿意看到的一切。这一切,难道不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令正有些唏嘘,语气却十分轻松:“我怎么说都好过你吧,至少还会自己煮泡面。你呢?知不知道煮面是先烧开水还是先下面?”

无颜想一想,忍不住笑了,“我还真的不知道呢。我都没有吃过泡面。”她将一包泡面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到鼻子下深深地嗅,皱眉说,“好重的味精和防腐剂味道,这也有人吃吗?”

令正“哈哈”大笑道:“我猜,你大概也不会烧开水吧。”他引着无颜到厨房去,手把手教她怎样开天然气阀门,怎样打火、怎样烧水、怎样沏茶……他有一种感觉:无颜,好像在重活一次。

电话铃响起来,是公司员工打到家里来找他,令正这才想起,昨天他离开家是打算去上班的,结果却在地铁站里遇到了失踪已久的无颜。从重逢的那一刻到现在,这几十个小时里,他只顾陪着无颜赶场一样从东到西,竟然把工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无颜把自己亲手沏的第一杯茶端给令正时,她真的很想哭、很想哭。如果可能,她多么想为令正沏一辈子茶,煮一辈子饭,哪怕只是吃泡面也好啊。

不,不能再得陇望蜀了,如果总是不满足不甘心,总是在得到一点儿的时候还要渴望更多,那么她就一分钟都不会开心。生命的质量不可以长短来计量,生命的尽头是死亡,可是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死亡,而在于超越、在于享受、在于全身心地体味,感恩,感谢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外婆说,生命虚弱如蛛丝。但是爱使它变得强韧了,无颜不能期待什么会比这一刻更好,她已经看见令正了,而且和他在一起,重新体会生命,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呢?

令正一手持话筒,一手接茶杯,百忙中还不忘了对无颜点头致谢。无颜对他绽开一个无保留的笑容,走到对面坐下,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一边手托下巴,痴迷地看着令正通电话的样子——男人在工作的时候,是多么迷人啊。

她听到他在说:“这一个星期我都要请假,不是很要紧的事不必打电话给我……也许会更久一些,我会打电话回公司……那件事稍迟一点儿我会处理,不过准备工作已经做妥,只等时机成熟……数据已经存档,你可以自己打开电脑文件……”然后是一大堆术语。她听不懂,可是她很喜欢听,只要是他说的,便都是天籁纶音,无限美妙。

她着迷地望着他,他的眼睛是这样地黑亮,嘴唇如此丰润,下巴光滑,有淡淡的胡须痕迹,她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幅画,仿佛看电影,每个细节都是精心捕捉的镜头特写,这样令她怦然心动。

终于,他放下电话,转过身,对她微笑道:“你笑得好奇怪——在想什么?”

“你的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无颜耸耸肩,“像是另一个裴令正在说话。”

“你站在讲台上和学生们说话,和平时是一样的吗?”

无颜想一想,肯定地回答:“是一样的。”

“那我就是比较虚伪的那种人。”令正笑,“无颜,你知道吗?人们在工作的时候,不仅要有能力,还需要一种姿态,可以帮助别人更正确地认识到你的能力,这就是包装。”

“声音的包装?”

“不仅仅是声音,还有很多,比如手势,再如穿西装打领带也是其中一种。”

无颜笑了,说:“你穿西装很好看。”

令正也笑了,答道:“无颜,眼睛看到的一切,并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所以,不必太为你以前的看不见觉得遗憾,有可能你‘看’到的比任何人更多……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

接下来,他们去看了一场真正的电影,是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这并不是无颜第一次进电影院,却是第一次真正地“看”电影。以往,都是靠听的,关键画面,则由瑞秋小声地讲解给她。

她看得惊心动魄,走出电影院很久,心神还沉浸在影片的情节中。天已经黑下来,十字路口有人在化纸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絮絮叨叨哭得很伤心,无颜听在耳里,只觉得那声音很熟悉。

令正拉一拉无颜,示意她走快几步离开那里,然而听力非凡的她已经想起了这个男人是谁——正是地铁站卧轨自杀的那女孩子的情人——又一个悔不当初的失意者。她忍不住走过去,对那人轻轻地打个招呼,说:“嗨。”男人抬头,神情哀恸,形容狼狈,他的伤心决不是装出来的。无颜叹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不要只是化纸,女孩子都是喜欢花的。”无颜温和地说,“送她玫瑰,不要送康乃馨。”

“你是谁?”男人惊讶,“你知道些什么?”

“昨天我刚好经过地铁站。”无颜简单地解释,“我看到你们两个吵架,也看到她……跳下去。”

“她没有死呀。”男人惊惶地说,“她说过做鬼都不会放过我。从昨天到现在,我一闭上眼就看见她,房间里的门明明关好了,可是会自己打开,她从地铁站跟着我一起回家了。我今早起来,发现厨房里煮了粥,一直在煮,如果我再不醒,一定会死于煤气中毒;还有刚才,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床单被整理过了,叠床单的方式,和她以前做的一模一样。我知道是她,她不会放过我的,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男人哭泣起来,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他口口声声喊着“闹鬼”,却不知道,此刻站在面前与他对话的,便是一只鬼。

无颜看着那男人,心情十分复杂,她是借了那女孩的阳气才得以还魂的,她的身体里,有那女子的不息的灵思。她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死者对这男人又爱又恨的纠缠。不论怎么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令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如果忘不了她,就从现在做起,对她好一点儿吧,好好地安慰她,叫她安息。”

“可是,她已经死了呀。”男人说,接着又自我否定,“不……不是,她没死,她还在,说不定这会儿就在旁边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不会放过我的,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一直在跟着我,不论我怎么做,她都不会原谅我了。”

“她会的。”无颜安慰他,“其实鬼魂并不可怕。通常人在临死之前最后的意识,就是鬼魂的意识。许多人死得很突然,死的时候意识非常强烈,死后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仍然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那样重新回来。所以要想让鬼魂离去,除非帮助他们解开死前的心愿,让他们的意念得到安慰,而后安息……你想想看,她死之前,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

“是同我结婚。”男人哭出来,“她一直要我带她回乡下登记结婚,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我没有想到,她真的会去死……”

“那么,给她一个婚礼。”

“什么?”

“冥婚。你明白吗?”无颜耐心地解释,“把你和她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纸上,像活人结婚那样举行一场婚礼,然后把纸烧掉,这样,她就可以瞑目了,不会再来找你了。”

“真的?”

“我向你保证。”无颜说,接着又叮嘱一句,“别忘了买玫瑰花。”

她那么年轻,年轻得本不足以令人相信她会有关于死亡与灵魂的经验,但是她的态度是这样真诚严肃,又不由得人不相信她。不仅是那男人,就连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令正,都有点儿肃然起敬。

他们走开的时候,令正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束盛开的玫瑰花,是刚才向路边卖花女孩子买来的。

“有心不算迟。”令正笑,“你别生我气,要被提醒了才知道买花。”

无颜将花束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嗅一下,原来这就是玫瑰,她闻过它的香味,却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模样,真的很美。“我曾经被玫瑰刺伤过。”她轻轻地说,“我一直想,这样尖锐的一种花,却有那么多人喜欢,它一定很美,美得让人宁可被刺伤都要拥有它。它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他们来到外滩,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徜徉在绿荫路上。令正问无颜:“为什么你好像对灵魂学特别精通似的?我和你做了那么多年同学,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研究这些。”

“不是我,是我外公比较精通罢了。”无颜随口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