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做什么,下次不许这样。”方真抱出小豆,他停了一下,这孩子又发育了,才半年,他就以异常的成长速度成长着。

小豆站在地板上,伸着胳膊,方真帮他擦干身体,穿好准备好的衣裤,接着他满意地打量着他。

“很漂亮。”粉嫩嫩的小海军衣服,漂亮的小皮鞋,此刻的小豆就如橱窗里的模特娃娃一般,事实上,看上去实在也没区别,一样的没表情、没动作、呆呆的。那只手里还紧紧抓着那只水鸭子。

“太可怕了啊。啊啊啊啊!”包四海趴在巨大的悬崖上,痛苦地哀嚎着,他的声音送出了很远,回应他的只有回声。

“距离崖底,还有二百米,你松手,就死无葬身之地。”鱼悦笑眯眯地单手抓着一块凸起的岩石,身体悬挂着开着玩笑。

“哥,太可怕了,呜呜…我要下去,不然上去也可以啊…”包四海一边哭泣,一边以乌龟的速度向下爬。

这里是常青林最危险的悬崖峭壁,鱼悦和包四海就悬挂在这里。现在是吴岚的夏季初,趁着假期的休息日,鱼悦突然带着包四海来到这里。

悬崖上的湿润的苔藓,带着刺的小草给包四海带来无数的痛苦,他一边认命地攀爬着,一边哭泣着小声唠叨:“我可怜的手,我要成为大乐圣的手。”鱼悦没理他的抱怨,他只是紧紧地跟随着他,每次在他有危险的时候,他会适当地出来拉一把。

从清晨五点,一直到晚上九点,当包四海脚踏实地后,他发誓,这辈子他都要崇拜那些徒手攀登运动员,真是太不容易了!他趴在地面上,一动也不想动。

鱼悦从随身打包的行李里拿出砍刀,开始准备宿营地,包四海需要休息,今天看样子是无法活动了。

包四海赖在一棵树干上,他背靠着巨大的树干,看着鱼悦熟练无比地清理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搭帐篷,燃烧篝火,架炊具,甚至他在短短不到一小时之内打到一只肥美的野兔。包四海就坐在那里,看着他在自己面前,拿着石头敲死兔子,拨内脏,剥兔子皮,接着他烤了一只肥美的,香气四溢的烤山兔出来。

“想吃呢,就自己站起来。”鱼悦大大地咬了一口肥美的兔子,一些油脂从他嘴角流了出来。

包四海腿部打着哆嗦,扶着大树,眼睛紧紧地盯着那只兔子,美味的兔子,好吃的兔子,慢慢地晃了过去。

晚餐过后,可怜的包四海又受到了一次惊吓,这一次很有出息,没昏过去,就是哭了。他撒尿的时候,一只巨大的带毛的野兽从他附近快速地跑了过去,虽然鱼悦一再说那只是普通的山猫,可包四海一口咬定,那是一只可怕的豹子,牙齿都有一米长。

接着他躲避在帐篷里,再也不肯出去了,鱼悦收拾完篝火,端着肉汤走进帐篷递给包四海。

包四海一边喝,一边唠叨:“哥,我们来这里做什么啊,这么可怕。”

鱼悦没有回答,只是耐心地帮他做腿部按摩放松,包四海放下手里的器皿,靠在枕头上,好像做梦一样唠叨着:“哥,我不做大乐圣了。”

鱼悦笑了下:“为什么?”

包四海翻身:“我问过了,大乐圣,大部分都超过七十多岁了,我现在才十六,未来,我有好多事情要做,我没有恋爱过,还没有见过这个世界上的许多好东西,好多好吃的没吃过。所以,我要一边享受人生,一边慢慢地熬到七十岁再考虑大乐圣的事情…哥,你不会说我没出息吧?”

鱼悦笑着摇摇头:“不会,很好的理想。”

包四海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他听着耳朵边悬崖过道的山风,突然从沉重的爬山的疲惫里找出巨大的舒适感,慢慢地,他闭上了眼睛,发出响亮的鼾声。

鱼悦走出帐篷,坐在篝火边,这样的安静,也是他一直想追求的东西。最近发生了好多事情,现在,他又来到了这里,然后伴随着山风,他要享受下这片刻的宁静。

当太阳再次爬升,崖底迎接来了短暂的日照时间,鱼悦依旧背着沉重的行李,手里拉着胆子已经大了许多的包四海,他们慢慢地向着崖底深处走着,实验兽的粪便已经被土壤吸收,那个洞口巨大的藤蔓结实地缠绕着。

鱼悦松开包四海的手,从屁股后的口袋拿出酒壶,慢慢地倾倒了一些下去。

包四海纳闷地看着鱼悦,接着他们又走了一会,来到牙木面前。包四海并不认识牙木,他好奇地坐在一边看着鱼悦小心地采集着那根植物的躯干。

“四海。”

“恩?”

“你喜欢什么乐器?”

“乐器?”

“就是医器。”

“哦。医器啊,我喜欢风笛。”

“风笛啊?为什么?你怎么会喜欢风笛呢?”

“风笛最轻啊,大哥。你想啊,万众瞩目下,乐医赶到现场英雄救美,可是却拿出一面巨大难看的鼓,像个雷公一样敲击,一点也不英俊潇洒。要说,铃铛吧,又太娘,弹琴吧,我看到田大哥练习的时候,十个指头能练出血,太疼了,所以我喜欢风笛,又不重,又好带,随便一拿就出来了。多好。”

鱼悦啼笑皆非地听着包四海的解释,果然是包四海的视角,怎么简单怎么来,怎么轻松怎么走。鱼悦指下面前的牙木说:“这种树木叫牙木,它的生长期缓慢,一年只能成长一厘米。”

包四海站起来,一副崇拜的样子:“那么,这么大,它们不成了树妖了。”

鱼悦笑了下:“牙木是比黄金还贵重的植物(包四海突然回身找砍刀)。也是做医器最昂贵的材料。所以,我带你来这里,如果今后我有任何不测,那么这些木头属于你了,你要好好爱惜它,尊重它的生命。”

包四海不懂为什么鱼悦会有不测,但是,他不爱听这话,他放下砍刀:“哥,你乱说什么呢,弟弟我虽然是个笨蛋,但是,你这样的人,我保证你能比这牙木活得还久,相信我,真的。”

鱼悦笑笑,拍拍包四海的头,接着兄弟俩开始小心翼翼地采集牙木,再没有交谈。

第101章 早报和萧克羌的休闲生活

鱼悦喜欢看早报,当然晚报也是喜欢的,每天清晨,他会去家门口的信箱里拿早报。虽然花椒一再说,她会放到鱼悦的餐桌上,可是鱼悦还是喜欢穿着皮拖鞋,踩踩清晨的路面,听下外面的嘈杂。他在逐渐地熟悉着陌生又亲切的白水城。白水有白水的美,最起码它是一个充满冒险的都市,用外地人的话形容,白水遍地亚塔,只要你肯弯腰。

鱼悦坐在餐桌前,家里的成员都先后来到这里,在这个女性极为稀少的家庭里,到处充满男人的味道:家具的颜色,吃的食品,早晨电视机里的体育新闻,甚至还有大清早餐桌上的烟味。

花椒围着餐桌愉快地转着,今天的土豆饼看样子被吃了不少。花椒是位坚决支持粗粮的偏执人物,她认为每天不吃一点粗粮人绝对活不过五十岁,虽然她没明白地告诉主人们这些事情,但是她巧妙地使用了她权利,控制了这家人的餐桌。

鱼悦看着报纸,白水城的报纸总是如此丰富,这在小店是没有的。鱼悦最喜欢看社会版,他认为社会版能令他更加了解这个世界。就如今天一般,社会版和娱乐版有许多不错的新闻《吴岚新执政党政策出现偏差》《XXX全球上映,白水城将会有豪华首映式》《白水郊区施工,突然挖出无名古尸》《六月最豪华概念车上市》《著名女星嫁入豪门,玉女与六十五岁乐医的浪漫情史》《我是奉家私生子》《乐医年薪大比拼》《最受欢迎的乐医钻石单身汉》活脱脱的人生百态,鱼悦看得十分过瘾。

“我们今天有社会活动,老师会带我们去访问一家汽车制造厂,我们全程参观汽车的生产过程。”包四海抬起头对大家说。

鱼悦放下报纸:“挺好的经历。”

包四海一脸不耐烦:“社会学校,总是做一些没用的,要是在乐医学校就好了,会简单得多。”

奉游儿突然插话:“别跟我提乐医学校,想起来就吐,我们都很羡慕社会学校,那么快乐,说实话,除了学习,我热爱社会学校的一切。”

田葛鄙视:“来我家蹭饭的人,没权利插嘴。”

花椒心疼地看着前主人,一脸爱莫能助。

奉游儿压根自动屏蔽田葛的讥讽,他大是感兴趣地问包四海:“四海,你们学校有许多社团吧。”

包四海咽下嘴里的食物:“有,很多,球类社团,科学社团,新闻社团,都很有趣。”

萧克羌难得地开口了,通常他是沉默的:“你参加什么了?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对政治社团是很有兴趣的,可是我上的也是乐医专门学校。”

一家人神色古怪地看着萧克羌,说实话,他的兴趣倒是真的很萧克羌。被一家人看得古怪的萧克羌左右看下自己问:“怎么了?我有什么奇怪的吗?”

“年龄不到三十岁,没谈过恋爱,只穿黑色衣服,自以为气质高雅,其实就是个老古董,说话慢条斯理,一句话垫铺半天,你哪里不奇怪了?”包四海突然加了句。

“哈哈!”一家人除了萧克羌哄堂大笑,可不就是。

“哥哥们不要笑,你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全部都是脱离社会的老古董。”包四海现在胆子越来越大了。

“那要你这么说,咱们家就没个好人了?”刘君很自然地用了家这个字眼,他没发现,别人也觉得颇为自然且合适。

“不会啊,榔头哥就很有人味,和外面的人一样,也好相处,最起码知道怎么交谈,你们太稳了。”包四海擦擦嘴巴,站起来,花椒走过去递毛巾、漱口水。

恩,这孩子一番话倒是正中大家的软肋,说实话,乐医是社会之外的人,大家不否认。

“四海,你加了什么社团。”榔头对这个最感兴趣,如果是球类的话,他找些他喜欢的运动资料和他一起看。

“女子拉拉队的后勤。”包四海骄傲地指下自己的鼻子。

“哈?为什么?”奉游儿觉得很难理解。

“我为队员拍照,出去卖钱,得到利益均分,这个利润是很大的,你不懂。”包四海看土老帽的眼神看着奉游儿,是啊,这家里除了他几乎没人有这样的商业头脑。

“这孩子,未来做商人比做乐医强吧?”奉游儿叹服。

萧克羌拉开衣柜,乌黑黑的颜色扑面而来,往常他是没有感觉的,可今天他突然觉得这样的颜色异常压抑。萧克羌翻弄了两下,关闭起柜子,他转身跑到田葛的房间跟田葛借了一件淡蓝色衬衣,也不算借,就是打开柜子,当着田葛的面拿了就走。而田葛也没理他,他继续擦着自己的医器,样子就像个虔诚的清教徒。

蓝衬衣,黑色帆布裤子,萧克羌甚至从很久不动的饰品盒里找到一条银链子戴上。他拿着摩丝焗了一会头发,又转回浴室清洗了,接着他站在镜子前看了自己二十多分钟。从前,父亲总是夸奖他,英俊、有才、有能力,下属总是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要不是今天四海提醒,萧克羌几乎忘记了,自己不到三十岁,自己,还没真正爱过一次。他冲镜子里的人微笑了下,镜子里的那个年轻人,脸色苍白一脸苦笑。他伸出手习惯性地去抓他的医器箱子,又缓缓地抽回手,现在,暂时他不需要它了。

萧克羌拿着钱包,慢慢下楼,花椒微笑着问他:“要帮您备车吗?”

萧克羌摇头:“不用,我坐公车。”

就这样,萧克羌在家人的注视下,走出大门。其他人没他那么大的福气和时间,除了假日,大家都很忙。田葛必须这几个月把未来几年的规定工作做完,所以他是这个家最忙的;刘君和罗宽要陪着田葛;榔头陪鱼悦;每个人都很忙,但是似乎最应该忙的那位奉游儿大少爷,却吃着这家的零食坐在客厅追肥皂剧。他都住了三天了,还有继续住下去的意思。

“先生,等一下。”花椒喊住萧克羌,往他手心放了很大一把零钱。

萧克羌奇怪地看着花椒,花椒的脸红扑扑的:“出去后,大部分公共设施,是要花钱的,您没带徽章,没带医器,所以带一些零钱吧。”

那把零钱在萧克羌的裤子口袋里叮当作响,萧克羌觉得很是新鲜,他站在公车站排队,身后陌生的老太太叫他帮忙提一个巨大无比的南瓜,那个南瓜用网兜套着,嘞得萧克羌的手很疼。在以前他对自己的手,一直保护得很好,他这双手,现在价值八百万华塔,每年萧克羌为自己的手出很大一笔保险金。

一个基门塔的价值,萧克羌坐了四十分钟的汽车,他觉得真的便宜得意想不到。下车后,在车站附近的自动售卖器那边,他又花了两个基门塔买了一听很凉的饮料,萧克羌一边喝一边告诉自己,这就是生活。

事实上,萧克羌关于对生活的认识,很快就被颠覆了,上午九点不到的白水城,没有闲逛者,没有同龄人。萧克羌下车的那个区域,是白水城最大的办公区,除了早间发放食物宣传单的宣传员,几乎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从一条街,走到到另外一条街,萧克羌的手里存了很厚的一叠子宣传册子,甚至到后来,有人主动从他手里去接册子。

“啊,海鲜豪华套餐呢,新开的店子?小哥,看你面子,我们去吃,要给我们八折哦。”两位精干靓丽的上班族女郎冲萧克羌开着玩笑。萧克羌一脸苦笑地点头,自己竟然和派传单的宣传员如此相像吗?他扭头看下不远处,大票的身穿蓝衬衣、牛仔裤的人们派着传单。

田葛郁闷地打开衣柜,他奇怪地抓抓头发唠叨了句:“萧克羌那个家伙,为什么拿我的打工纪念服?”

是啊,这家人,田葛是唯一挨过苦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一直为了妹妹和学习四处打工,那件衣服,以前他穿了很久,他留下它是为了鼓励自己,纪念自己受苦的日子。

萧克羌终于找到不尴尬的方式了,他走到一位同样穿着的工作人员面前,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大概是因为他气质吓人吧,他抢劫了人家一半的传单,站在办公区的楼下派发着。

“你很奇怪哦。”那位小哥搭话。

萧克羌看下他:“哪里奇怪?”

“没有你这样找工作的,最起码,也要问问我吧!当然,我也确实需要帮手的。”这人友善地笑下,挺和善。

萧克羌的传单派发得很快,他站在街口不动,大票的女性上班族主动去他手里拿传单,还奉送甜美笑容一个,抄写着电话的带香味的小卡片一叠。那位小哥,叫彬彬,他和他老爸在这里开了一家茶餐厅。

“给你,喝吧,不扣你薪水,往常我要派到中午呢。”彬彬递给萧克羌一瓶玻璃瓶装的那种廉价的饮品。

“谢谢。”萧克羌接过瓶子,却没有喝,这种饮料,瓶子回收不断重新用,他接受不了。

“你是第一次来白水城吧?以前做什么的?”彬彬问萧克羌。

“恩…做音乐。”萧克羌不善于撒谎。

“哦,音乐老师吗?多高尚,为什么不干了呢?听我的,回去吧,白水城太难混了,房子涨价,失业率上涨,知道现在白领的薪金是多少吗?”彬彬这个人挺健谈。

“多少?”萧克羌挺捧场。

“五个卡逊谈,还是好集团,好企业。以前,最少拿十五个的,现在新政党不关心经济,更加关心农业。”彬彬还知道的很多。

“你,知道的挺多啊。”萧克羌也为那些企业职员的收入遗憾,要知道,他随便出个任务,上了,治疗人员超过一百的话,每次最少一万华塔,那样的任务,他一天能做两次。

“小看我,我大学生的,研究社会经济。这个社会经济是奇妙的东西…”彬彬的嘴巴一张一合的,萧克羌看着不远处几乎耸立到云层的摩天大厦,每个大厦里都有无数的人为可怜的五个卡逊从早操劳到晚。

“给你,哎,干吗不拿,你该得的!虽然五十个小鸡(基门塔民间的叫法)少了些,可是你去打听下啊,整个大街的派发员都是这个价格。”彬彬有些着急,因为萧克羌不接钱。

“不是,那么谢谢了。”萧克羌接过钱,认真地道谢。

“你这样的,去实验下广告公司啊,或者模特公司啊,要不,许多学校也是要音乐教师的…等下。”彬彬说完,跑到一边的报纸贩卖机,买了一份《都市求职》放到萧克羌的手里。

也许萧克羌遇到了好人,也许不是,但是无论如何,萧克羌胳肢窝下夹着那份都市求职,迎着炽热的空调风,他觉得,恩,很真实,很颓废,很生活!

第102章 也许有也许没有

“哥,你在开玩笑?”包四海一脸悲愤地举着手里那根风笛,他面前萧克羌抱着一把新的牙木制作的新型的钰彁(弦鸣乐器)。这把钰彁是根据萧克羌的身体特点制造的,虽然现在萧克羌对乐医工作没兴趣,但是,追求医器的脾性是无法改变的。

“不重,好带,轻轻一拿就出来。”鱼悦实话实说。

“他的那么大,我的这么小。”包四海快气哭了。

“我当年还花了全部家产买了呢,知足吧,鱼先生的医器花钱都买不到的。而且你的身体现在的条件,气鸣医器的确适合你。”

这是,早餐上的一个小插曲,萧克羌得到了礼物,包四海也得到了,虽然他很悲愤地接受。包四海坐在椅子上气哼哼地喝汤:“你们还笑,你们会后悔的,真的,要是哪一天我被人暗害了,我保证,你们一定会后悔的。”

“你这个贼眉鼠眼的样子,谁会暗害你,你不害人就不错了。”榔头讥讽。

说实话,榔头现在这样说四海就冤枉他了,现在咱们四海,个子长高两厘米,皮肤也是细白的,凹下去的五官圆润后,虽然不属于很漂亮的人,但是也属于很可爱的孩子啊。

“哼,每天我上学,总有个疯女人拿着一把剪子跟着我,昨天还差点刺伤我,吓死我了。”包四海气呼呼地说。

现在,他终于成功地把大家的眼光吸引住了,一家人很关切地看着他,这叫他很感动,于是连连摆手:“没事,没事啊。后来有辆车,下来很多人,把她带走了。”

那群人还是不放心,问这,问那。鱼悦却停下手里的餐具,一言不发地看着蹭饭的奉游儿,奉游儿抿下嘴巴,冲他点点头:“昨天,好像是阿姨,跑出来了。”

鱼悦不发一言地缓缓上楼,留下一桌子刹那安静的人。

云倾童到底疯了没有,她说自己疯了,她大叫着:“我疯了,我疯了!”

随景深难得地来到后院,他在等着医生的诊断,随伯禄坐在一边多少有些哀叹的意味,他看上去更加的老了,头发完全的白去,老年斑延伸了出来。

“老爷,十四少回来了。”还是那位老仆,他带着惊喜的语气冲进来。

随伯禄眼睛一亮立刻站了起来,随景深也觉得分外的意外,他有些不敢相信地问:“十四?知之?”

“是,十四少,正往这边来呢。”老仆指着身后。

榔头和鱼悦坐在家中的小型花园车上,随家实在是太大了,从大门到后园,步行需要很久。

“哇…去…哇去…真是,太,太他妈的大了,厉害,你还真是大少爷,正宗的大少爷。”榔头站起来四下看着,这一路上,无数的人冲这辆花园车行礼,这些人穿得很古典,这叫榔头有了一些穿越时空的感觉。

鱼悦没说话,脑袋很乱,但是,无论如何,他该回来看一下,从进门开始,他就有些动摇,这一路上,越向里,心情越难受。这里还是老样子,依旧那么沉闷、古旧。味道依旧像他小时候一般,到处泛着腐朽的味道。

“知之,你回来了?”随景深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慢慢从花园车上下来的儿子。

“来…看看,早上四海才告诉我,所以就来了。”鱼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随伯禄从一边走过来,表情沉重:“你妈,你妈一直情绪不太好,这段时间,更加的不好。”

鱼悦点点头,看下不远处站在院门口的随知暖,她一脸冷笑地看着他,她笑容里鱼悦竟然能看到一些略微带了报复的快意,还有一些…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疲惫。

鱼悦慢慢跟着随伯禄他们来到那个熟悉的后院,院里那座假山还在那里,小院里的几只老鹤依旧在小池子里啄来啄去,见到生人,并不害怕。鱼悦熟悉这里,他所有有关痛苦的记忆大都来自这里,有时候他总是这样提醒自己,过去了,只是小时候,父母生了你,就不错了。不该恨的,不该的,都过去了。

老鹤叫了几声,挣扎着想飞,由于翅膀被精心地修剪过,所以它只能飞到假山上,那个形象没有什么优雅可言,最多像了扑腾上藤架的公鸡。鱼悦呆呆地看着那几只老鹤,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回来了?”鱼悦回头,却吓了一跳,差点没认出来。她是如此地苍老,如此地憔悴,她的面色甚至还不如带着羞愧神情躲在随伯禄身后的随家老太太。

“我…来看看您。”鱼悦看着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回来做什么呢?我的知意没有了,我的孩子丢了,我的心肝没了,他们说我疯了,其实我觉得疯了好,要是我没疯,我怎么看到你这么生气呢?”云倾童有些颠三倒四。

鱼悦没有说话,他看着她。小时候,她曾经是唯一能给他温暖的人,虽然后来他发现,那只是为了堵众人的口。他知道,自己是个垃圾,是个累赘,是这个女人的污点,全世界,也许她最恨的就是自己,可是她就是没办法说,因为他是她的亲生子。

“我早告诉知意了,你就是个灾星,你就是个瘟疫,你浑身都是污秽,他就是不听我的。”云倾童伸手抿下鬓角的乱发,很显然没有成功,因为有更多的乱发掉落了下来。

鱼悦想过成千上万次他们母子相会的场景,但是他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出来,鱼悦看着她,她是他的妈妈,于是,他说:“我知道,在我聋了的时候,您并不避讳我,您每天都带着微笑的表情告诉我,去死,去下地狱,您喊我恶魔,喊我灾星,我都能听到。”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互相看着着,眼睛里流露着巨大的震惊,无论如何,他们最多俯视他,而那个女人,是这个孩子亲生的妈妈不是吗?

“我没有错啊,我什么都没做错,我为随家生了孩子,我的知意很争气啊,知道吗?那个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每个人都羡慕我,嫉妒我,恭喜我,知意就是我的太阳,后来有了你(云倾童的语气转换得很可怕),当时我在坐月子,鉴定完后,所有的人都走了,我的丈夫再也不进我的门,我的婆婆对我冷嘲热讽,妯娌们看着我幸灾乐祸,我做错什么了?知道吗?当时我抱着你嚎啕大哭。我整整哭了一天一夜,随家却没半个人来安慰我。我只是生了一个没才能的孩子,却像掘了老随家祖坟一样…”

随景深越听脸色越黑:“倾童,你生病了,进屋吧。”他在努力压抑自己,在这个孩子面前,他不想再做任何令他不愉的事情。

“叫她说吧,能够发泄也是好的。”鱼悦这样说。榔头实在看不下去了,想走过来,拉着鱼悦离开,鱼悦却一脸平静地摇头。

云倾童露着笑意,畅快万分的样子,她甚至用优雅的姿态坐在了院子的仿古椅子上,这倒不是做作,她原本就是这样生活的:“原本我也是爱你的,真的,也许你不相信,可是,我生你,养你,看看你给我带来了什么?简直没一件好事情,有时候,我真想掐死你。”

“您掐过了,经常,那个时候,虽然还小,可是,还是有记忆的,后来哥哥发现了,就去哪都带着我,害怕你伤害我。每次您掐完,哥哥都哭着和我道歉。虽然我不懂为什么哥哥要道歉,但是我挺高兴的,真的,每次您掐完,哥哥都会陪我很久。”鱼悦像闲聊一样坐到她身边陪她聊天。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你知道吗?”云倾童四下看着万分紧张,她到处找着什么,她先是在花园里翻腾,接着跑进屋子,不久,她竟然拿着一把剪刀跑出来,周围的人有些紧张,随景深想去夺那把剪子,鱼悦却冲他们笑了下:“没事,她不会做什么的。”

果然是那样的,云倾童跑到鱼悦面前很认真地叫着,就像个慈母:“吱吱啊,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知意是妈妈的一切,妈妈不能失去知意,随家不能没有知意,吱吱啊,一会进去了,不管别人说什么,你要点头,记得吗?要点头!”她一边嘱咐,一边要再次,再一次地去剪鱼悦的头发。当她伸出手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

“孩子?你的红痣呢?你那个漂亮的记号呢?你出生的时候,他们还说呢,多好看的孩子啊,还带了记号呢,怎么也丢不了,走到哪里也能找到。”她很认真地看着鱼悦问。

“是啊,哪里去了呢?其实,真的…丢了呢。”鱼悦叹息了下,站起来,伸出手,慢慢地从她手里拿过剪刀。

“您别着急,知意没丢。”他拉着她的手慢慢向屋里走。

“真的?”

“我看到他了,没丢。”

“又骗我的,都骗我…”

云倾童嚎啕大哭,鱼悦伸出手,拿出手帕,慢慢帮她擦眼泪:“真的,没骗您,我去帮您找,找到了,我就告诉他,他有个全世界最爱、最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为了他,都急死了,所以,您不要难过,我保证,一定好好地带他回来,他还小,只是赌气了,就没回来,也许是迷路了呢?安心,您在这里等着,别伤害自己,也…不要去伤害别人的孩子,因为别人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很爱他的,所以,您安心等着,我去帮您找。”

云倾童跟着鱼悦慢慢进了屋子,过了很久,鱼悦一脸平静地走了出来,随伯禄他们都走到他的面前,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些事情,那些年每天都在发生,他们不是也在装不知道吗?面对这个人,大家无言以对。

“她睡着了,以后尽量别刺激她,对她好点,她…挺不易的。”鱼悦看着自己的父亲。

“只是…对不住你。”随景深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鱼悦笑了下,这一刻从心里,他倒是真的放下了:“也没什么对得住,对不住了。我现在也有家,也要为家人做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

“那么,告辞了,各位多保重。”鱼悦冲这一家子人,点点头,转身离开。他想,也许找到那个人,他会送他回来,亲自送,这里有人因为他已经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