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岸之鱼 作者:连谏

第一章:泅渡在城市的花朵第二章:寂静花开第三章:像尘埃一样相遇第四章:谁是谁的谎言?第五章:躲在隔岸痛着你的爱第六章:谁用伤害寂寞了我的疼?第七章:谎言千遍第八章:爱情的另一种姿势第九章:天涯咫尺第十章:梦里远乡第十一章:万水千山第十二章:用逃跑的姿势爱你第十三章:比爱情更疼第十四章:红尘滚滚第十五章:亲爱,请给我一个丢弃的理由第十六章:请闭上说爱的嘴巴请上床第十七章:我不想拿走你加在咖啡里的糖第十八章:有些爱情像呼吸第十九章:伤痕第二十章:梦里他乡都是客第二十一章:我们都是走在爱情棋盘上的末路走卒

第一章泅渡在城市的花朵

1留在这个城市的夏天,依旧是清晰的,潮湿的闷热,阳光算不上安好,朦胧在天空里,天空下面的人,懒洋洋行走,像极了这个城市的特点,慵懒而散漫。在这些慵懒的人群中,我是个布裙软鞋的女子,一直喜欢着长发不肯剪掉,迷恋它们在阳光下闪烁着的细细温柔光泽,有白皙的皮肤,落寞的神情,眼神里有藏也藏不住的锐利,渴望遇到一个男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的绵软了眼神,这样的男人迟迟的不肯出现,于是,我的青春只能熬着漫长漫长的寂寞。有过浅浅的两次男女交往,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得上是爱情,我和第一个男人神交已久,第一次约会他在桌子下面碰我的腿,他灼灼燃烧着的眼神告诉我,爱情就是男人和女人上床,如同口干的人需要喝水,我们这般聪明的人,前面的过程可以忽略掉的,我想我不能适应像动物一样从身体开始,何况在他面前,我的性知识简直就是一张白纸,或者用他的眼神来看,我就是一个白痴。认识第二个男人时,他有干净单纯的眼神,喜欢我写出来的每一行文字,虽然它们简单而幼稚,他的身体很高,站在他的身边,我能找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像小鸟依人,他喜欢捏着某本杂志问我多少钱一行诗歌,我告诉他从1元5角到3元不等,他眨着眼睛不说话,我问他在想什么,他笑笑说:以后,你可以不工作在家写诗歌卖啊。我想了想,就笑,在他感觉写一首诗歌就像母鸡下蛋,可以定点到一天几首甚至不停地写下去,他不会知道诗歌是一种激情性的东西,而且如果诗歌是一种庄稼,那么现在杂志上的版面适合这种庄稼生长的园地已经越来越少了,他不会知道,谁说我是诗人,在我感觉是一种最恶毒的嘲讽。

如果他这些比我的文字还要幼稚的想法还能让我原谅,而我最最不喜欢的是,我说你穿这件衣服不好看这件衣服就会被他彻底抛弃,如果我说这个头型不适合你,第二天他的头发就会变成我描述的样子。我是个眼神锐利骨子里温柔的女子,天性喜欢被男人臣服,而不是我去臣服男人,他不具有一种能够臣服我的骨子里的霸道,所以,分分合合到最后我只能放弃,在最的一刻,他眼泪横流着问我为什么不爱他的样子,让我彻底放弃了在以后岁月里会偶尔想起他的打算。

这是我的两次恋爱,第一次,我们神交已久,见了两面,第二次,我们交往很久,被熟悉放弃,我不知道是他们放弃了我还是我放弃了他们,结果却是一致的,任他们在时光的长河里,纷纷成为过去。

我知道男人是虚荣的,需要崇拜的,不喜欢看到睡在身边的女子,张开眼来便是千帆悦尽的剔透,我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一旦遇到一个能够让我身心伏地的男子,我会藏起眼神里所有的犀利爱他崇拜他,做他一生一世的小女人,为他洗衣烧菜生孩子,而且幸福无比。 2 1997年的夏天,我们的国家有一件喜事,香港回归了,而我,大学毕业了,像当年固执地一定要来这座城市读大学一样,毕业后,我固执地留下来。

我总是一相情愿地相信,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会遇到一个人,他生长在我寂寞的心里,从一棵幼苗,在想象中茁壮长大,黑暗的夜里,他的细枝末节,像呼啦啦起舞的叶子,纷纷扰扰,在我的心里舞蹈。

依稀记得,七岁的喜郎时被父亲接到这座城市的,但我知道的仅此而已,除了他居住在这座城市我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细致消息,在我的想象,他就像隐藏在这座城市一隅的叶子,与我一样,静静地等待和我相遇。

大学四年,他没有出现过,毕业一年后,他依旧模糊着,我没有刻意去寻找,我信奉:所有的相遇,都是缘分。一直坚信,在某个街头的风里,我们蓦然相遇,然后相对无语,眼泪轻巧地就袭击了我们的心灵。

这是我期待的场景,过于故事化,但,我是个耽于幻想的女子,这一生,我否认不了。

在杂志社的日子还算轻松,传统文学,不需要像时尚生活杂志一样追求新意,小说散文诗歌排下来,就是一年,作者轮来换去少见新鲜面孔,有国家拨款充着,从上到下,大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日子就是舒爽了,偶尔,给某个想出名想到疯狂的企业家写篇报道唱唱赞歌,收点赞助费,给众编辑私下发发奖金,每个人的心情都会接连一段日子很开朗。杂志社管理松散,只要愿意,每个人都可以兼上一份职,头知道,但管不了,睁只眼闭只眼,在这里是最好的管理方式,杂志社的每个编辑,各有路数,谁都不好惹,所以,杂志社只有周一上午和发薪的日子人数最多。

无聊时,偶尔有几个人,聚集在办公室,除了眉飞色舞地讲黄段子,基本没别的嗜好,或者,社里某人最近好象套上某某妞啦,此妞的身材,从皮肤到乳房到臀部以及做爱姿势,在每个人嘴巴里,形象极至,如同他们也亲自和该妞上过床。

陆续的,头的一些艳闻也知晓了一些,只要是女的,就喜欢,不过最多摸摸手,亲亲嘴巴而已,老人家心脏不好,他极懂得怎样爱护身体,担心死在女人的身上,糟蹋了他自以为清净无比的身家声名。

知道这些后,我便会想起头那些温暖的笑,藏在明亮的小眼镜底下,霍霍地闪烁着一些灼人的光芒。实在想象不出,一个貌似儒雅的老年男人,该以怎样的嘴脸对女人下手。

周一下午,杂志社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内线电话响,我接起来,头叫我过去一下。

我的心,提了一下,听说他的典故后,我很少跟他说话,见面点头问好,就闪过而去,不想招惹一些是非在身,我没有其他编辑们的路子,招惹不起他,更不想尝试穿小鞋的滋味,从他两条眉毛拥挤在一起的距离,我断定,头是个心气狭隘的男人。

杂志社的楼,虽然有些年头了,却是气派依旧,高高的窿顶,古老的长条木地板,结实的木头门窗,弥漫着当年的奢华。

敲门时,我的心已经定下来,忽然想起《笑熬江湖》的一句话:心魔才是魔。别人还没把自己怎么样呢,自己倒先吓唬起自己来了。

头说进来,推开门,下午的阳光直直地扑过来,晃眼,我伸手遮了一下,头拖过一把椅子:万禧,跟你商量个事?

我笑笑:有事,请领导尽管吩咐就是了。在大学里我早已学会,对男人最好的规避,就是给他拍高帽,赶鸭子上架一样把他赶到高尚的架子上去,他顺杆爬的时候很受用,但想下来,未必就那么容易了,因为,谁都想做别人眼里的圣人,只要他高高兴兴地把圣人的面孔戴上去,想摘下来,怕就没那么容易了,自毁形象的事,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男人不会干。

头的大体意思是,现在杂志社经费入不敷出,办公设施都很久没有更换了,笔会更甭提了,没经费。然后话题一转:所以要辛苦你一下了,金楚公司你知道吧?

听说过。

恩,金楚的老总阮石,要我们出人帮他写一本关于创业经历的书,20万字,赞助我们十万元,万禧,我想了半天,咱们社里的人,你也是知道的,个个忙着给自己赚钱,可以去的人,只有你了。

头这样说的时候,表情有一点悲天悯人的样子,反正在杂志社呆着也是耗时光,还不如去企业看看呢。遂说了好。

头的脸,马上就如下午的阳光,那好一片,忽然拍拍我的手说:我就知道万禧会答应的。我惊了一下,飞快抽出手,脸上掠过一抹灼人的绯红,而头完全是上司对下属的信任举止,我说不出什么,只好赶快找个借口出来,出了门,在心里呸了两声,然后安慰自己:就当革命同志握了一下手。后来,每每遇到此类事情,我就会对自己说:就他妈的全当跟革命同志握了握手。这类事情,不能表明自己的厌恶,一旦做出自己明了却不接受的样子,只能得罪他,在没找到新的谋生饭碗前,还是别这样开罪领导自找小鞋穿得好,干脆一味装傻到底,愣是风情不解的模样活活憋气死你,反正他总在假装圣人,希望你洞穿了他的心思自愿上钩。

我没那么傻。 3 周三,我去金楚公司,对所有想以金钱买来文字让自己的出名的主,我向来是不抱任何好印象的,活脱像一江湖游医,医术不怎样,却偏偏要自掏腰包做面锦旗送给自己壮门面,这是我见阮石之前的主观印象。

金楚公司在城郊,乘了半天的公交车,从市西到市东,绵绵延延从老城区到新城区,从古老的奢华到现代的简约,电车里飘溢着夏天的汗酸搀杂着质地杂乱的脂粉气息,我扭过头冲着窗外,夏天的风习习掠过来,我没有厌弃这种气息的理由,因为,我和他们一样,在这个城市里庸常地生活。

街边的法国梧桐的阔大枝叶,不时扫过窗子,宛如顽皮的孩子向房顶扔石子,倾听石子和瓦片相互击打的清脆声,消遣寂寞的童年而已,那时,我们不知道一辈子有多么漫长,总以为,还有许多这样的时光可以用开挥霍,却是在一转眼之间,我们,就被成长积压进了生活。我总一相情愿地相信一块石子,一棵树,一株小草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思想,只是,它们对这个世界的表达方式和人类不同,于是人类就以为他们除了生长不具备生命的内涵,这是人的自以为是的自负,我更愿意相信它们像人一样窒息着寂寞。

在潮湿的夏天,我乘着公交车,去郊区为某个未曾谋面的男人,唱赞歌,我生活没有钱连馒头都吃不上的经济年代,甭说面包了,所以,我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生活所有的安排。

下车,穿过一条尘土飞扬的郊区马路,便到了金楚公司。

身着藏蓝色保安服的门卫拦下我,我掏出工作证,说:跟阮总联系好了。

他将信将疑,我知道现在企业,像防贼一样防着记者们,记者突兀地来,大约没什么好事,需要表彰的,早早的电话就通报了,没通报的,不是暴光就是来拉赞助的。

我不想为难他,说:你给阮总打个电话吧,说杂志社的万禧。

来之前,当着我的面,头已经跟那个叫阮石的老总打过电话。

保安还是打了电话,放下电话后,很是客气地一伸手臂,示意我可以进去了。

正是上午十点左右的样子,阮石为了表示对我的欢迎,已经到了一楼大厅,远远地伸出手,烟灰色的短袖衬衣,银灰色的领带,身材高大而利落。

握手,说了久仰之类的客套话,跟着阮石到他在三楼的办公室。

落坐,一个肤色微黑的女子,忽闪忽闪的睫毛上,点缀着浅褐色的眼影时隐时没,沉稳的眼神,透着怯怯的懦弱防备,在我和阮石之间游弋。

阮石微笑道:万小姐,要咖啡还是茶水?

我笑了一下:还是纯净水吧。

阮石摆摆手:茉莉,这位是杂志社来给我们公司写报道的万禧小姐,你有时间带万小姐熟悉一下企业状况。

然后,转过头对我:万小姐,如果我不在,有事不明白可以问茉莉,她负责办公室事务。

茉莉边答应着边出去了,走的时候合上了门,屋子一下子寂静下来,空调微微地嗡响。

偌大的房间里的两个人,像被丢落在角落里的老鼠,有一些空阔的拘谨。

阮石的手,在桌子上不自然地搓了搓:万小姐平时喜欢读什么书?

说不上来,很杂,抓到什么读什么。

我说的是真的,夜阑里,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上,看着看着,寂寥就远了。

我喜欢《红楼梦》曹雪芹是个博学的而了不起的人物,从诗歌到艺术到美食,没有涉猎不到的。

我笑了笑:就是,曹雪芹当年几乎是饿死的,现在却好,有多少人在研究红楼梦,他在每天喝着一瓢粥写《红楼梦》时,或许做梦都没想到,他忍饥挨饿写出的这部书会在几百年后被多少人仰仗着吃饭。

阮石哈哈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爽朗而生动,大班椅危险地向后张了张。

他朗然而笑时,还是很帅气的一个男子,正向四十逼近的年龄,是男人魅力四射的黄金时段。

或许,就他刚才这个佻达的举止,也曾俘获过不少女孩子的眼球,现在的女孩子喜欢绅士,尽管眼下流行的绅士,都是用钞票伪装出来的,但是,钱在很多时候,是最最让人无话可说的一种东西,它像一个万能的魔镜,无限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

门轻轻地响起来,阮石说了请进。

茉莉进来,走过身边时,放下一瓶纯净水,以及淡淡的清香掠过鼻翼,这种香气,我曾在采访一位阔太太时嗅到过,因为喜欢这种香,我去专卖店时,很是留意了一下它的价格,两千多元,坚持啃一个月的面包买一瓶香水的事,我做不出来。

我忽然想起了茉莉最初进来时游弋的目光,轻轻笑了一下。

阮石捕捉到了微微挂在我嘴角的笑意,问我:万小姐,笑什么?

我收回笑容,略略尴尬地说: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

说来听听。

以后吧,我们先开始工作。

阮石带我看专门安排给我的写字间,十几平米,干净雅致,阳光从百叶窗里钻进来,生生的就有了一些暧昧气息。阮石指着电脑台上的笔记本电脑说:满意吗?

我坐下,试了试电脑椅的高度,电脑桌的一侧,摆着一只磨沙玻璃花瓶,细碎的裂痕纵横交错,像一些故事的纹理,纠葛在一起,分不清彼此,一只倔强的郁金香,独独地立在瓶口,这是我一直喜欢的花朵,花开花落始终如一,从不张扬。

我仰头,对阮石说:谢谢。

万小姐不必客气了,你写文章时妙笔多多生花就是了。

说着,阮石忽然推起椅子,走到窗前,旋起百叶窗:敲字敲累了,你可以从这里看看外面的风光。

百叶窗外,浩淼的海水,远远的起伏,一侧的山,是葱翠的。

一个上午,慢慢顺着指间流走,茉莉过来找阮石,说有人找。阮石边往外走边说:中午一起吃饭。很是霸道的口气,不容回绝地随茉莉回办公室去了。

4

我打开电脑,手感不错,胡乱敲了一些不成体统的文字,倍觉无聊,我不是个害怕寂寞的人,但我依旧不习惯在陌生人的目光里转来转去,这让我感觉不够从容。

关上电脑,我溜达到走廊里,铺设着地毯,是漫长的柔软,人走在上面,无声无息,像夜行的猫。相隔不远的门,是关闭着的,偶尔有人进出,大都匆匆低头而过。

阮石的办公室在最里面,我的是第二间。

正看着,就见阮石从和几个人边说边走地过来,敲敲一扇门,把茉莉叫出来,大约是吩咐茉莉陪他们到某处吃饭之类的话,茉莉扫了我一眼:阮总,你呢?

我还有其他事,你负责把我的朋友们陪好。

说完,阮石匆匆回写字间,如同真的有事。

茉莉带着客人下楼,阮石拉开一个门缝,诡秘地冲我招手:终于把他们给打发走了,一会我们去吃饭。

你不是有事吗?

懒得陪他们的借口,我们走。

跟在阮石身后,他轻捷的脚步弹跳在楼梯上,轻盈如飞,像终于听到下课铃声的孩子。

一路上,阮石开着车载音乐,车子里的空气,寂静安宁里,阮石忽然回过头:万小姐,你的鞋子很有特点。

我看了看隐藏在长裙底下的脚丫子,套在几跟细若无物的皮带带里,很像赤着脚,脚趾上粉色的豆蔻,隐隐地闪烁。

万小姐,你脚趾上的豆蔻,像早晨的露珠。

我呵呵笑了一下,忽然感觉找不到话说,没命地在脑袋里找词汇:我喜欢简约的东西。

还喜欢长裙弋地是不是?

我笑了一下,算做回答,一直,我喜欢套着弋地的长裙婉约在街上,像极了一些流动的故事。

去了春和楼,阮石拉开椅子:万小姐,喜欢吃什么就叫什么,别为我省钱。

怕是我没那么善良吧?

我要了一个荷兰豆,把菜谱递给阮石,他瞪我:一个荷兰豆就把你给打发了?

我减肥。

阮石说:不成不成,难道你要飞?

我干嘛要飞?

阮石用手指夸张地比画了一下:腰都细得我用两根手指就捏过来了,还减肥?想跟着风吹跑啊。

阮石噼里啪啦叫了一堆菜,只吃了很少一点,大多数时间是在聊天,我也大体上知道了这次采访,并不是阮石主动要求的,主编曾经跟他是邻居,偶尔遇上了,说起彼此,主编打过几次电话,委婉表示,可不可以给他公司写本报告文学,由他出点赞助费,碍于多年的情面加上阮石也曾是文学爱好者,便答应了。

说完,阮石问:你是不是感觉我特虚荣?

没见你之前是这样的。

现在没这样的感觉了?

我嚼着荷兰豆冲他笑,一直喜欢荷兰豆青涩的苦香以及清脆的口感。

回去的路上,阮石说:这种感觉才叫吃饭。

怎么讲?

以往都是陪别人吃饭,那哪叫吃饭,简直就是谋杀脑细胞,大家相互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成交怎样成交得自己有利润。

做生意的大约都这样吧。

我做够生意了,一天到晚的尔谀我诈,累脑袋,真想清净一下。

有多少人,正挣了命一样地拼,要的就是像你现在这样。

我曾经也是挣了命一样地拼过,结果都是给人看的,苦是自己吞了。

回公司,阮石去停车,我抬头看写字间的窗子,却在众多的窗子间看见茉莉,正撩着遮阳窗帘望着我,神情若有若无的痴痴。我冲她笑了一下,她也勉强一笑,飞快放下了窗帘。

直觉从没骗过我,她和阮石,是暧昧的,现在,我正是她的假想敌。

阮石这般优厚的家世,正是成熟男人魅力渐次升腾的男人,哪一个身边不是美女如云?艳遇对于他来说,再简单不过,如在路边顺手捻来一粒石子。

我只想好好完成主编的任务,其他事,不想招惹,所以,我不想过多接触阮石。

我坐在电脑椅上,玩游戏。

阮石忽然推开门:万小姐,上下班,搭我的车怎么样?

算了,我哪敢让阮总做我的车夫。

下午,茉莉给我抱来一堆公司资料,大多是其他媒体对金楚公司的报道,一张张,修剪得很整齐,装在透明文件夹里,其精细程度一看就是女子打理的。

大体翻了一下,茉莉身上的香一直在身边飘,固执地在空气里缠绕,我一直在翻,想茉莉该明白我正在看资料,然后离开,我不习惯被女人虎视眈眈地审视着,让自己像一只在探照灯下逃跑的老鼠。

茉莉固执在身边,我总不能不停的翻来翻去,只好合上文件夹,对她笑笑说:茉莉小姐,这是我见过的最仔细的资料。

茉莉瞅了瞅资料,十根手指拧来拧去:万小姐,您估计这本书要多少时间写完?

实地采访加上写,最少要三个月吧。我静静地看着她,逐渐明了她的心思,在于她,我最好是在一夜之间把这本书写出来,撤出阮石的视线范围,爱情总让女人有患得患失感,让她们变的多疑而敏感。

就如我一相情愿等待出现的喜郎,我不想给她太多失望: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实地采访结束后,我想回家写,更清净一些。

她笑了笑,慢悠悠出去了,米色的套装闪过门口,走廊里的光线,逼仄着弥漫上一丝失望,我盯着电脑屏幕上来回反复的屏幕保护程序发呆。

即使茉莉和阮石是暧昧的,但她拿捏不住阮石,当一个女子对一个男人把握到了肆无忌惮时,她在假想敌面前,不会是这样迂回的状态。

5

给阮石写字的日子,我是自由的,可以随便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只要完成那二十万字就可以了,这是我喜欢的生活状态,自由散漫,闲极无聊时,知道自己还应该做点什么。

偶尔在街上转啊转的,那个闪烁在梦里的场景,一直没有出现过,偶尔,我会感觉到自己的可笑,一个七岁时就离开的孩子,他泪里满面地从车窗钻出半个身子,说:阿禧,等我长大了回来娶你。这算得上什么承诺?也许,它已被那个成长着的男孩子,丢在了岁月的流逝中。或许,那时的他还不曾明白,娶你。这两个字的生活含义。

我开始陆续在电脑上敲打阮石的生平,很悠扬的状态,阮石偶尔会到我的写字间来,盯着我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一语不发。

当我发现他在身边,就无法继续下去,手指慢慢迟钝下来,感觉屏幕上的那些文字组合,与现实中的他,是怎样的都不能吻合。

在文字里,他像神,而不是一个人,而我知道,在生活中,他仅仅是个人而已,我越来越发现,自己不是在写报告文学,而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炮制一个神话里的完美人物。

而阮石,自始至终一语不发,只在我的手指停顿下来后,笑笑,给我递上一杯水,或点上一支香烟,抽一口,递过来。

我是个有洁痞的女子,但是,我没介意他过抽过一口的香烟。

我会默默地抽,默默地盯着屏幕上的文字,发呆。

后来,我乘公交车回家时,看见阮石的别克车,缓缓地跟在公交车后面,走走停停。

我下车后,阮石的车子跟在一侧,知道停下脚步的后果,所以,我从未停下过,内心有一丝暖,洋溢在这个城市的夏天里。

我想要的爱情,是静静的泊在一个人的掌心里,享受心灵的安逸,而阮石,前尘后世太多的阮石,除了伤,笃定不能给予我其他,不要也罢。

6

我的实地采访基本结束,主编比阮石更关心书的写作进度,书的进度关系着赞助到位的速度。

那天,我收拾了一下资料,对阮石说:我的实地采访结束,我还是喜欢回家写字,那种感觉更安逸。

阮石盯着我,一直盯着,我没有躲开目光,躲避是迎合的另一种缄默方式,我不想给他这样的感觉。

阮石却是直直地逼过来:是为了避开我?

我做爽朗状:这是我的写字习惯而已。

然后我看自己的脚趾,已不再穿可以露出豆蔻的鞋子,我要严密地藏起自己。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说话,空气有点干燥,秋天已经浅浅地来了。

末了,阮石推门出去,径直走到我的写字间,然后我听见稀哩哗啦的声音,阮石抱着笔记本电脑,冲到楼下,打开车门,塞进去,然后,周而复始,上来抱资料,它们堆满了后排车座,他忙啊忙的,却不肯让任何人插手帮忙。

汗水淋淋的阮石站在面前:这一次,你要让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