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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米,一定很想知道我在哪里吧!要知道,我是爱你的!”这种方法我练习一会儿,做到非常熟练了。

果然,罗米的声音都变了调了,他发疯似的在电话里喊道:“薄绪,我来了,我马上就来!”

我告诉他,不许带人来,因为薄绪不想见其他人,我还以为他会询问我的身份,实际上我多虑了,其实他压根记不起我来,只是说了声“我马上就来”,就挂断了。

等我回到办公室,罗米已经请假了。

他不会再回来了,那是一个荒凉的郊外瓜棚,在那里等着他的不是漂亮的美女,而是死神的镰刀。

一个小时以后,我躲在瓜棚的角落,看见罗米从外面冲进来,发疯似的喊着薄绪的名字。

我没有动手,因为我必须看清楚他是否真的是一个人,当确定以后,用瓜棚里的叉子——一种用一人多长的木棍在前段固定住一个三叉戟似的铁叉,用来驱赶鸟类或者小偷,也可以在附近的河边捕鱼。

可能是看瓜人荒废在这里的吧。

我将叉子朝着罗米的后背捅了过去,用了我所有的力气,罗米到死也没转过头来,因为钢叉太大了,他无法转过来,后背的衣服马上被血染红了,他闷声哼了一下,接着双膝跪下,低下头。

这一下肯定插穿了肺部,因为我听到还未断气的他不停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一个破了洞的旧鼓风机,每一次压缩肺叶,都将一股股血雾喷出来。

我也大口喘着粗气,当血腥味渐渐消散,我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罗米死了,我完成了薄绪的任务。接着我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一直等到天黑,看着跪在地上的罗米,我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脸。

天黑后,我借着模糊不清的月色,将他埋在荒废的瓜地里,然后飞快地赶回家,去看我的电视台朋友帮我录下的今天下午的节目。

我把我能看到的电视节目都看了一遍,哪怕是那些让人恶心的广告,也捺着性子看下去,一直看到头晕为止。

我完成了杀死罗米的任务了,于是又想起了那盘带子。

因为薄绪告诉我,杀死罗米,才可以继续看那带子。

果然,她睁着漂亮的大眼睛望着我。

“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完成的,对么?”薄绪满是期待地对着我说。

嗯嗯,是的,我在心底喊道,拼命地点着头,我发现自己真的疯了,为了这个女人疯了。

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自己这么喜欢她呢?

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别人为我介绍过很多女孩,但我一点也没有动心的感觉,我只是在恐惧吧,我害怕真人,害怕那些活生生的女孩子,虽然她们清纯漂亮,但是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都会恐惧,因为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我觉得自己非常的不真实,没有活力,仿佛是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我爱上了那些电视电影上的人,还有书和漫画,他们嘲笑我,说我是喜欢二维世界的女人的怪物。

我真的是怪物么?

无所谓,我有薄绪就够了。

“再去杀了郎维平。”

郎维平,社内资深编辑,曾经是社里最热门的副总编人选,不过还是让李副上了,虽然很多人为他抱屈抱怨抱不平,但是他却一笑了之,依旧作者本职工作,本来对李副不满想借机挑事的人,见当事人都无所谓,也只好作罢,不过在背后却嘲笑他软骨头没骨气之类的。

这样一个人,也要杀掉?

不过我没有疑惑,因为他也喜欢薄绪,为了薄绪他甚至差点辞职,但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光凭这个,我也会杀了他。

我杀了他,比罗米困难,因为正相反,郎维平是一个生活非常有规律的人,如果他有什么异动,是很容易被注意的。

上次罗米的失踪,警察调查过了,但是没有任何线索,事情不了了之了,但是不代表就是安全的。

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如何去杀一个生活得如同机器人一样的家伙,而无法杀掉他,我就见不到薄绪了。

而那卷录像带,我还没有看完。

我是一个遵守约定的人,既然薄绪是这样说的,我一定会再杀掉郎维平之后,再接着看下去。

可是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去杀死他,就在我万般苦恼时,奇迹发生了,郎维平在每天准时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死了,肇事者居然怕他没死,还来回轧了几下,然后飙车而去,听上去颇为冷血,其实也不算新闻。在司机之中经常流传,出了车祸不要怕,掏出口袋把钱拿,不怕撞死,就怕撞不死,所以某些人狠下心来,将受害者来回轧死,倒也不稀奇了。

不过不管如何,非常高兴的是不管如何,郎维平死了,我的任务不算完成,但也不算失败吧。其实我也想过这个点子,可惜的是驾驶学校的老师看见我就想看到鬼一样,再也不愿意让我去考了,按照他们的原话说,就算是做教练的,他们也想多活几年。

因为对于长期活在二维世界里的我来说,充其量只是玩极品飞车系列多而已。而在那个游戏了,撞多少次行人和障碍物都无所谓,重新玩就是了。

我已经买了一台放像机,去的时候苦求了老板很久,因为他告诉我已经没有存货,而我则认为他在坐地起价,因为我明明记得他的店里还是有几台的,这种东西不可能一下子卖掉,而当时的我也没办法拒绝,于是高价买下了他自己用的一台。

我记得老板的眼神很怪,拿着钱想看疯子一样看着我。无所谓了,对这种态度我已经免疫了。

回到家继续播放录像带,但是却发现带子卡住了,无论我怎么拍打、调试,都没有用,我愤怒了,因为我觉得受了欺骗,老板一定卖了个假的放像机给我。

这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我无奈的走过去打开了门,却看到了一个不陌生但又喊不出姓名的人。

“你是......”

“送外卖。”他戴着运动帽,手里拿着一个披萨盒子。

“可是我没有叫外卖啊。”我疑惑的看着那个盒子,印象里根本没有叫过外卖。

“你是叫方轩吧,在xx报社里工作么?”他再次问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很紧张,我看到他的喉结在上下滚动。

“是的。”

“那就没错了,拿去吧,有人为你付过钱了。”他将披萨盒子递给我。

我接过来,既然是免费的,也就不客气了,说不定是某个同事见我许久没在食堂用餐为我叫的吧。我家离报社很近,因为独身一人,所以经常是在社里食堂用午饭。

我关上门,还来不及给小费,那人就跑了。

披萨很好吃,我拿起一块慢慢咀嚼起来,可惜的是录像带依然无法播放,我决定把它拿出来,只好再次去麻烦我同学了。

可是当我穿好大衣,拿起袋子准备开门的时候,腹内一阵绞痛,接着我觉得手脚开始麻木起来,不住的颤抖让我的小腿无法支撑下来,头重重地砸在了金属门把上。

我捂着腹部,呼吸开始困难起来,身体像火烫一样烧了起来,我看到自己的手掌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红点,胳膊上也是。

我知道,是自己的皮下微血管破裂了。准确的说,我中毒了。

是那块披萨么?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杀我?

眼睛开始灼热起来,实力也模糊了,我想喊,可是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像被堵住了似的。

是不是罗米死前也是这样想的?

我想起来了,那个送外卖的,就是那个被人看到由薄绪带到公寓的大学生,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大男孩而已。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录像带,忽然想到,是不是还有别人收到过这些录像带?

罗米,在社里最爱跟副总叫板,仗着自己是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叔叔是市秘书长,经常让李副下不了台。

而我,一个闷葫芦,虽然看上去不懂人情世故,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可是我和薄绪走得很近,我知道她的确和李副在偷情,虽然薄绪和很多男人都在一起,但那不是自愿的。

如果她勾引那么多男人的话,谁会注意她偷偷摸摸地和社里的副总编在一起呢?我早该知道,薄绪刚调来的时候看着李副总编的眼神。

李副总编在薄绪的大学做过客座教授的,他们应该早就认识吧。

也许,薄绪放荡自己,也是他的暗示或者强迫?掩饰自己的行径,那些来闹事的女人,不肯出声的男人,都是被李副总编压下去了。

是他让薄绪自杀的吧,薄绪说过,会为了爱人去杀人,当然也包括自杀么?

在临死前也帮着他,或许罗米也收到了录像带了吧,或许罗米和我的名字也在他的那张盘里。

那个大学生会怎样呢?

我抓着录像带,呼吸越来越急促,肺部被压缩的厉害。

我仿佛看到,薄绪的脸从电视机里慢慢浮现出来,如同从水面里升起的一般,她微笑着,柔软如蚌肉的丰满嘴唇上下张合着:

“你会为了你所爱的人去杀人么?”

第十夜完

第十一夜换骨

卢卡斯渐渐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使劲摇晃了一下沉重的脑袋,努力撑起眼皮分辨着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四面雪白的墙壁,和紧锁的青色铁门,他分明记得刚才自己还在国家医学院学术典礼上发表自己关于治疗软骨病的可替代性金属的新论文,本打算回家的,怎么却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教授,看来您醒过来了,请原谅我手下如此粗鲁的做法。”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卢卡斯连忙站了起来,原来在后面的墙上有台激光扫描显示器,一个面容清瘦但眼神犀利的男人叨着雪茄望着他,教授觉得这个人好生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

“既然您已经醒了,就来我的会客厅见面吧。”说完,图像传送结束,铁门也打开了,两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走了进来,做了个请的动作,卢卡斯知道这个时候叫喊和反抗纯属多余,只好跟着他们一起走。

穿过狭长昏暗的走廊,和几乎走不完的路口台阶,又乘坐轨道穿梭机,教授感觉自己仿佛在进行着一次漫长的旅行,终于,三个人来到一扇高大的红色木门前。

门上的自动识别系统打开了,两个保镖没有动的意思,卢卡斯只好一个人进去了。

里面相当宽敞,几乎等于自己的一个半实验室大小,要知道,卢卡斯的实验室可是全加州最大的,即使塞满仪器,也可以容纳四十人同时授课,而面前的房间,只有他和对面的那个人。

在一张老式的东方竹制茶桌前,这个充满绅士风度的男人正在倒茶。

“教授受惊了,以这种方式请你,实在是出于无奈啊。”他笑着站了起来,将一杯茶递给卢卡斯,卢卡斯没有说话,只是上下打量着来者——三十多岁,中等身材,偏瘦,浓密的棕色头发以及扁而紧闭的嘴唇,还有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终于,他看到那男人左手上的一块显著的被药物烫伤的疤痕的时候,教授喊了出来:

“你是利恩!”

“没错,算起来,我们还是同一个老师教导出来的,我勉强可以算你的学长了。”利恩笑了笑,可卢卡斯却笑不出来,更何况,自己已经将近五十了,而对方明明应该比他大,却显得如此年轻,难道流传的那种叫H的毒品真的可以有使人返老还童的作用?那样的话,还要医生和药物干什么?

“我知道你有许多疑问,包括我们共同的导师——全世界最权威的骨科大夫莫西也一样,二十年前,我就开始研究关于骨骼生长速度的药物,最后我终于得出了成果,一种叫H的药物可以使我的细胞分裂速度变得迟缓,从而减缓衰老。我靠这种药物赚了大钱,可是同时我没有想到这东西居然可以破坏人体的骨胶原,因为我自己也经常吸食H,我全身所有关节都变得如同玻璃一样脆弱,要再多的钱,我也只能永远躺在病床上过下半辈子。”利恩淡淡的说道,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情。

“后来呢?”卢卡斯忍不住问道。

“国家药监局开始追查这件事,不过这种药物带了的快乐大于副作用,终于,我和他们达成了交易,我决定改良它,可是我的身体不允许,在万般无奈的时候,我从各种渠道探听到我的老师莫西博士刚刚在实验室研究出一种新型的治疗骨骼疏松的装置——一种合成金属,一种完全柔软和坚固韧性都不逊于人体自身骨胶原的金属,于是,我只好央求他帮我做这个手术,而我也只能央求他,因为只有他才行。”

卢卡斯低头不语,因为到目前为止,他压根不知道老师制作过这种装置,而自己早上的论文发言,却也正是关于骨胶原老化脱落的对策问题。

利恩瞥了一眼卢卡斯,继续说道:“后来的事情你可能知道了,我去实验室找他,你也在,但他像疯子一样拒绝了我,推搡的时候,我的手被药物灼伤了。”

“为什么?”卢卡斯问。

“为什么?因为他最宝贵的瞎子儿子也吸食了H,而且由于缺乏高昂的养护费用,终于全身骨骼破裂插进了血管而死,而莫西也正是在悲恸中才开始关注骨胶原的研究,所以,他恨我入骨,哼哼,真的是恨到骨头了。”利恩一直不动神色的脸孔终于开始扭曲起来。

“可是你现在不是好好的么?”卢卡斯又问。

“当时我很丧气,可是没多久莫西居然告诉我,他愿意对我实施手术,但前提是要终止H的制作和销售,我答应了他,手术很成功——不过那只是我当时的看法,我根本不知道那个臭老头在我身体里埋下了让我痛苦不堪的地狱种子!等我发觉的时候,老头却早就自杀了。”利恩恶狠狠地说。卢卡斯心头一惊,难怪老师失踪一段时间后突然去世了。

“地狱种子?”卢卡斯喃喃自语道。利恩放下茶杯,看了看时间,忽然猛地将自己的衣服脱光,赤裸着上身站在卢卡斯面前,卢卡斯非常奇怪,正要问他为什么,谁知道眼前出现了非常令他作呕和畏惧的一幕。

利恩消瘦的身体忽然产生了变化,先是双手的肘关节,忽然像刺一样凸了出来,接着所有的指头都噼噼啪啪的响起来,全部折断了,肌肉和皮肤如同拧干的毛巾一样褶皱起来,伴随着骨头咔咔作响,胸椎骨也凸了起来,利恩痛苦得大叫起来。卢卡斯很希望闭上眼睛,但他做不到,只能看着利恩全身的关节都错位起来。

这种怪异的画面维持不了几分钟,但对卢卡斯来说简直是一个世纪一样,随后,利恩的身体又恢复了正常,他的脸色苍白,虚弱不堪。他小心地穿好衣物,重新坐在卢卡斯面前。

“看到了吧,这就是你我的老师的杰作,他居然可以将一种可持续变形的记忆金属安置在我的全身各个关节内,这些该死的金属如同上好发条的闹钟,每天时间一到,就开始自动反转收缩,而我,就仿佛身处地狱受刑一样,什么样子,你刚才也看到了吧。”利恩气喘吁吁的说。

“这些都是你咎由自取!”卢卡斯对H的危害早有所闻,冷冷地说。

“学弟,不要这副和老师一样的嘴脸,难怪她经常说你是他最得意的关门弟子,不过我相信你看过下面的东西,就不会用这种强硬的口气同我说话了。”利恩仿佛很有自信,拿起旁边的遥控器按了一下。

投影仪器出现的画面让卢卡斯始料不及,上面居然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的画面,两个人正在家里焦急地等待他回家,桌子上的饭菜看来也早就凉了,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很长时间没和家人联络了。

“怎样?我可以让你们一家人都过得非常平安快乐,当然,你必须帮我或者说帮你的导师做完没完成的手术,给我一个真正完整的身体,这样我才有精力去完善H,让它发扬光大。”说到这里,利恩忍不住高声笑了起来。原来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可是我只是对骨胶原处于研究试验阶段。”卢卡斯为难地说。

“没关系,我这里有莫西所有的研究数据和需要的装置,这些理论成果都是未曾发布的,设想一下,你大可以靠这个名扬世界,而我也相信你靠着这些也可以完全复原莫西未完成的工作,再者,手术成功的话,你会得到一大笔钱。”利恩语气坚定地说,“另外,我还要警告一下你,教授你和那臭老头不同,你温柔的妻子和女儿时刻处于我的监视之下,如果术后我有任何不适的反应——你要知道,我毕竟也曾是一名医生,我会用解剖尸体的方法把你的精神彻底摧垮,我不会杀你,只会让你的下半辈子在内疚和痛苦中度过。好好想想吧,一边是富有幸福的生活,一边是黑暗的地狱。”利恩的话犹如手术刀般锋利地割在卢卡斯的心上,他脸上的肌肉不停的跳动着。

“你是个魔鬼。”卢卡斯痛苦地哀号起来。

“那你就是浮士德。”利恩再次微笑起来。他知道,卢卡斯别无选择。

卢卡斯拼命整理着自己老师的文档和数据,一面联系妻子说自己临时被召去做一个重要手术,通信器里妻子不安的祝福让他很温暖,而利恩也不停地催促着他。

卢卡斯没日没夜地工作,他一边流着泪整理着自己的恩师的遗稿,一边努力完善自己的理论,当他整理这些物品时,却发现一个相当细小的盒子,大概只有戒指盒一般大小。卢卡斯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个由金属网状支架固定的小金属珠子,相当小,大概只有绿豆的一半大。盒子的背面还写着:“给我最爱的学生”。利恩把莫西所有留下来的东西一股脑全给了卢卡斯,自然没有注意这个小东西。

卢卡斯看着那盒子,并不明白有什么作用,但想起死去的老师,还是将这个小金属珠子作为护身符,放进了自己挂着的项链里。

当他终于感觉到自己可以一试的时候,对利恩的手术立即进行,当他打开利恩的身体的时候,找到了那些可变记忆金属的装置,正当他打算替换的时候,他无意触碰到了那东西,他感觉到有些异样。

真个手术由卢卡斯一人执行,所有的助手包括仪器的使用和器械的传递都是机械手臂完成的,这也是现在流行的手术方式,人多会给主治大夫带来烦躁,而完全的机械化又无法比拟真正人类的技术,就如同会下围棋的计算机至今仍然无法被研制出来一样。

卢卡斯将机械骨头拿了下来,他依稀记得莫西教授传授过他一些盲文——因为他的盲人儿子只听他的话,卢卡斯一直很同情自己的导师,但同时又被莫西非常乐观和执著于自己职业的道德精神所感动。

卢卡斯,我知道如果有人可以做完这个手术并触摸这行字的话,就只有你了,这是我身为医生唯一的一次对患者的报复,这个学生无疑是个魔鬼,而魔鬼就应该生活在地狱里,所以希望你无论怎样,也不要将他从我设计的潘多拉之盒里面放出来。

你的老师莫西。

卢卡斯将那些文字摸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回想起导师以前的教诲——要先医治别人的身体,必须先能医治自己的灵魂,如果自己违背了当初从医的初衷和诺言,治好利恩,岂不是让他去害更多的人么?

可是如果放弃,别说自己,就是妻女也逃不了,卢卡斯在手术台上面临着两难。

他必须作出选择。

手术灯照射在闪闪发亮的记忆金属上,卢卡斯看到上面居然还有一个圆形的凹槽。

三个小时后,手术结束,卢卡斯终于舒了一口气,走出了手术室,按照约定,他必须等利恩基本康复才能离开。

数周以后,利恩再次把他叫过来。这次利恩的精神相当的好。

“很感谢你,我的教授。”利恩笑道。

“不用,你现在应该不会再发生那种痛苦了吧?”卢卡斯轻松地问。

“当然,我经过了检查,没有再出现记忆金属的弯曲和扭折了,你可以回去了。”利恩转动着自己的脖子,“不过仿佛还有点后遗症呢,总是觉得有些不利索。”

“那是金属骨胶原的不适感,等技术完善后我会替你重新再做一次手术。”卢卡斯说。

在那帮人高马大的保镖的陪同下,卢卡斯终于走出了利恩的住所。

半年后,卢卡斯在国际骨骼研究会上发布了这一研究成果,并号召大家一起联合起来抵制新的毒品H的泛滥,并设立了一个基金,专门用来支持那些迷途的吸食H的少年的康复手术,最后他满含热泪的对大家说:

“我要感谢我的老师莫西博士,他几乎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那些被魔鬼诱惑而迷途的人,当然,使用合成金属制作的骨胶原替代品有着显而易见的副作用,那就是如果继续吸食H,骨骼会逐渐反过来钙化,最后将会同被美杜莎的眼睛注释过的人一样,变成一块石头,而最可怕的是,他还不会死去,而是全身瘫痪,无法说话,甚至呼吸都要靠仪器进行,永远痛苦地活下去。”卢卡斯的话让下面的人倒吸了口凉气,不过很快则是满堂的热泪和掌声。在如潮水般的掌声中,卢卡斯走下了讲台,朝自己家走去。

而远离会所的一所装潢奢华的豪宅里,一个如同石头人般的病人则痛苦地躺在华丽的床铺上,周围站满了手下和茫然无措的医生。

利恩仿佛生活在一个漆黑的棺材里,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当然,他也不会知道,莫西教授在设计记忆金属的时候还有一个状态,那就是完全固定,而这样一来,所有的骨头就会如同坚硬的钢铁一般了,卢卡斯做的,只是将摩西死前给他的衔接点重新接回去罢了。

第十一夜完

第十二夜祛病井

长乐又生病了。和以前一样,病的没来由,来势汹汹,一家人都没了主意。请郎中的请郎中,拜神的拜神,有说请中医的,也有说去乡镇医务所打针的,一大家子人乱闯一锅粥。这也难怪,长乐家三代单传,长乐这条小命被看得比全家人都重要。可是他却不太争气,天生病秧子,隔三差五地生病,还专门生些个没来由的病。就好像去年的痢疾就生得莫名其妙。要知道长乐那时候正待在家里,所有吃的喝的都是家里精心准备的,照奶奶的话来说,莫要说蟑螂老鼠什么脏了长乐的饭菜,就是一粒灰尘怕也掉不进长乐的嘴巴里,当然,这话有些夸张,不过诸如此类的病总是让长乐的家人非常烦恼。

这次他又全身颤抖嘴唇发白,一会儿喊冷一会儿喊热,很明显是打摆子了,但他待在老宅里饿不到冻不着的,怎么就打上了摆子了?真让大家费解。

“我听说东头刘家老四前些日子好像正闹打摆子,是不是他传到我家长乐的?”父亲瓮声瓮气地拍着大腿,好像刘家老四干的坏事被他逮个正着似的。

“不会吧,刘家老四生病后就没离开过家门口,再说了,他从来都没见过长乐,怎么传的?你个猪脑子,就知道随口乱讲咧!”祖父将手里的龙头红木拐杖朝地上捣蒜似的杵着,气得浑身发抖。

“那怎么办,这次病来得不善,我看长乐都开始说胡话了。”母亲站在长乐父亲身后,一边用手背抹着泪,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一家人一下子没了声音,请来的大夫开了几服药,但是喝下去没有太大反应,长乐的身子像一根烧红的铁棍似的,退烧的办法用了一箩筐就是没有效果,祖父终于忍不住了。

“赶快给我去找马瞎子!”

一家人听到这一句,就好像被雷打了一下,也和长乐似的全身抖个不停。大家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地看着长乐的祖父。

“还愣着干嘛?我也知道马瞎子不是什么好货,但不找他怎么办?长乐怕是撑不过几天了!听我说,赶快带着钱,打坛上好的白酒送给他,记得带上现金,他那只眼睛只看得到钱,看不到其他东西!”祖父说得太快,一时间岔了气,咳嗽个不停,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抖动开来,好像随时会散架。长乐的父亲这才“哦”了一声,仿佛得了圣旨的太监,从母亲那里拿了钱,一溜小跑朝马瞎子的家去了。

马瞎子,村里的名人。

你可以骂他,揍他,但是你一定会有求于他。

这就是马瞎子,全村老少爷们最不待见的人,但有时离不开的人。马瞎子五短身材,好像手脚都凭空被人偷了一截似的,活像一个没算好四肢比例就偷工减料做出来的泥娃娃,偏偏身体又胖,加上一个偌大的没毛脑袋,光秃秃地扛在肩膀上——他几乎看不到脖子,或者说脖子胖得与脑袋练成了一体。马瞎子嗜酒如命,当年日本人进村,全村人都被抓去帮鬼子修堡垒运粮食,他倒好,因为没有酒喝憋得难受,居然胆大包天去偷日本人的清酒,喝完了还嫌人家酒难喝,结果被日本人抓住,还好那个翻译官算是村子里的本家弟兄。村里人为了救他,赔了老鼻子钱和一大坛子绍兴女儿红给日本人,那小队长也是个酒鬼才放了马瞎子。不过饶是如此,马瞎子也被皮鞭打瞎了一只眼睛,另外一只视力也极差,所以马瞎子的外号就穿了起来。

后来,马瞎子就成了村子里的闲散人员,东头跑西头窜,游手好闲,但是大家都供着他养着他,当神仙似的,这里面的缘由只有村子里的人才知道。

因为马瞎子有一项祖传的本领,那就是治病。这也是当年日本人想活埋他的时候全村人拼命保住他的原因。

其实马瞎子到现在连黄连和甘草还分不清楚,但是他确确实实会治病,而且手到病除,所以说马瞎子虽然招人烦招人厌,但是因为有这样的绝技傍身,倒成了全村人的宝贝疙瘩——这样形容似乎不太合适,或者说是夜壶更准确些。

对,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变得无比宝贵,当你用完他以后就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去。不用心点儿你几乎在马瞎子的胖脸上找不到五官,尤其是剩下的那只眼睛,看见漂亮女人、绍兴老酒或者数得哗哗响的票子虽会徒然一下撑大,但充其量也只是从绿豆到黄豆的改变;他的嘴巴上总是带着一层像薄膜似的肥油,在阳光下五颜六色的,张嘴说话必须离他一米多远,否则嘴里的酒臭味混合着他最喜欢的大蒜炒蛋味可以活活把人熏晕。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马瞎子家里,谁知道他那间“风大点门倒、雨大些墙糊”的破房子居然还上着一把发亮的崭新铜锁,长乐的父亲急得快跳起来了,穿着圆头黑底布鞋的脚狠狠地朝黄泥地上跺了两下,嘴巴里不干不净地操起马瞎子的爹娘姥姥。不过骂归骂,事情还是要办的,长乐的父亲冷静下来后一想,如果马瞎子不是窝在家里睡觉的话,那一定就在村西口刘寡妇开的酒店里喝酒啃猪头肉了。

刘寡妇三十五六,早些年她男人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成了炮灰——绝对不是开玩笑,是真正的炮灰,打辽沈战役的时候她男人没听过打仗这么大动静,人都吓懵了,抄起步枪乱跑,一不留神一颗炮弹飞过来,正好打中,打得断胳膊断腿都找不着。刘寡妇后来知道了,哭了两个钟头,不远千里跑到战场上,在那里抓了两把黑泥算作丈夫的骨灰,挖了个坟埋了起来。每逢清明冬至、鬼节什么的都去给他烧纸。她还带着个几岁大的孩子,村子里的人念她孤儿寡母,人又善良,于是凑钱给她开了个小酒店,没想到她居然和马瞎子好了。

至于为什么和马瞎子混在一起,听说马瞎子帮刘寡妇治好了她心肝宝贝儿子的顽疾。刘寡妇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生下来就是一摊软泥似的,迈不动腿,大夫郎中请了无数,就是没有用。后来马瞎子使了本事,那小子居然站了起来,现在能跑能跳,比村子里最凶的黑狗还欢实,也就是这件事让马瞎子更加神奇起来,也就让周围四里八乡的杏林高手自叹不如。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刘寡妇的店里,果然,马瞎子向一堆麦垛似的压在长板凳上,左手把着女儿红,右手拿着油汪汪的猪头肉,吃的好不自在。刘寡妇则摸着肚子踱着小方步,在店前为他蒸猪头肉,时不时地还用手捂着嘴鼻,想必是对那猪头肉的香味直犯恶心吧。

“马瞎子!吃够了,喝够了么?”长乐的父亲对着马瞎子大喊一声。马瞎子仿佛没听到,过了半天才转过头,瞪着那只仅存的小眼睛,用手背抹了抹嘴上的油渍。

“我道是谁,原来是李家少爷。”

“马瞎子,别的不多说过了,三十年的女儿红,你收下。”长乐的父亲很豪爽的将怀里捧了半天的酒坛子砰地一声放在木桌上。马瞎子懒洋洋地拨了坛子盖,顿时小店里酒香飞扬,马瞎子的小眼睛一下子大了起来,挤着猪鼻子深深地嗅了两下,连忙将碗里的残酒泼了出去,手忙脚乱地招呼长乐的父亲为他倒酒。那酒果然是晶莹透亮,黄澄澄的琥珀色,倒出来像溶化了的麦芽糖,纯净可爱。马瞎子端起来尝了一口,果然是甜、酸、苦、辛、鲜、涩六味俱全,马瞎子连喊了三个“好”字,这才和颜悦色地看着长乐的父亲。

“我说李大少爷,这种上好的女儿红全村只有你家才有,你不会平白无故送给我,怕是有事相求吧?”

“马瞎子果然精明,那脑子装的倒不光是酒糟泡着的肥油。”长乐的父亲取笑了一句,刘寡妇在后厨也忍不住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