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回答得很镇定,右手停在键盘上始终没有挪开,他面具下的嘴角弯了弯。我看得出他内心的不屑和自信。

我拉拉表姐问,她什么来头?好大的口气。

表姐捂着我的嘴,在我耳边说,她爸爸是景安大学的董事。

男生站起来,看了女生一眼,再低头看了一眼钢琴说,可惜了这架古钢琴。想弹也弹不成了。

会场的负责人说,以铭,你快送亦心回家。这里我处理。

男生倔强地摇头,他说,哥,我是不会送她回家的,这里全场的女生,除了她,随便哪一个,我都愿意送她回家。

女生的脸也僵住了,安以铭,有你的。我倒要看看全场哪个女生敢让你送回家。

安以铭的眼神向台下环视了一周,所有的女生很自觉地倒退了一步,我拿着还没吃完的甜甜圈,一脸淡然地看着眼前那个戴着骑士面具的安以铭。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我才醒悟过来。

他说,你好,我叫安以铭,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

表姐过来拉着我裙摆说,小欧,别找麻烦。

我边嚼着甜甜圈边含混不清地说,对不起,我不敢啊。并且…我摊开手,上面全是抓甜甜圈留下的油渍。

台上的漂亮女生拍拍手说,没想到我们的校草也会被丑女拒绝。

我一听火了,谁是丑女?

女生说,你看看你的身材,不用摘面具我就知道你是丑女了。

我这人就是经不起激,我把剩下的甜甜圈塞进嘴里,不顾手里的油渍,一把拉起安以铭的手就朝外走去,周围的唏嘘声不绝于耳,我转头说,安校草,请多指教。

隔着面具,我依然看到安以铭的眼睛闪亮而狡黠地笑了下,他一把拉开礼堂的门,迎面而来的风将我的红色长裙吹起。

他说,小可爱,我们跑起来吧,把这些虚伪的人全丢弃。

那天晚上,我随他跑了三条街,青茗街、安仪街和红娘巷,这些全是景安最着名的情人缘定三生的地方。

我不知道安以铭是故意的还是巧合,我感到我全身的脂肪都在燃烧,我手心里的汗和他手心里的汗全都混杂在一起,黏黏的却又很温暖,我只看到他嘴角的弧度,是那样好看,月亮在我们的头顶,仿佛和我们一起奔腾。

我第一次跑了这么久的路,第一次觉得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也是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身姿窈窕的美女。

后来我扭坏了一只高跟鞋,银白色珠片也掉了下来,我提着断跟的鞋靠在画廊的石柱上休息。

画廊的橱窗里映出我肥胖的身体,我所有的自卑在这一刻都涌了上来,我突然站起身。

我说,我要走了。

他走近我说,你不打算摘下面具让我看完再走吗?

我突然想起今天出门前在镜子里看到的满脸横肉的自己,我摇头说,算了,怕你失望。

我从小看恐怖片长大的。他伸手要来摘我的面具。

我吓得把鞋子丢过去,慌张地说了句再见就一瘸一拐地跑到马路边拦了辆车跳了上去。

我转头去看安以铭,他捡起我的鞋子追在车后头,那场景后来回想起来感觉真不赖。

但是我知道,除了今晚,我再也不会和这个全城轰动的人物扯上任何关系了。

3{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我把面具、裙子和少了一只的高跟鞋全锁进柜子的暗格里。

没想到的是,一周之后,在学校的宣传栏上贴出一张海报般大小的寻人启事。

那是一个画得非常漂亮的海报,海报上画着一只银色的高跟鞋,标题写着: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内容:女,体重约一百六十斤。身高一米六○,喜欢吃甜甜圈、蓝莓蛋糕。丢下过一只鞋。如果你是我要寻找的人,请取下海报拨打电话××××--我是安。

我站在海报前端,心里一惊,他怎么能目侧我的身高体重丝毫不差?

回到家后我睡不好觉,我不知道安以铭寻找我是为了什么?是他的好奇心?还是要报复我用高跟鞋砸他?或许我差点砸花了他漂亮的小脸蛋。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将各种可能都想了一遍,最不可能的就是他单纯地要还给我高跟鞋。

因此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一定是想让我赔他的医疗费或者找鞋子砸回我。我绝对不能让他的奸计得逞,我必须减肥到他认不出。

我决定减肥,虽然这个想法太一厢情愿,可是至少唤醒了我作为一个胖子的“羞耻心”。

我自己给自己进行一系列魔鬼式训练,我再也没有路过贴“寻人启事”海报的地方。

偶尔会从思佳的骆奇那里听到他们的事迹,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两家人。

周亦心的爸爸是景安大学的校董,他们从中学到大学都一直在一起,她绝对不容任何女生接近安以铭半步,如此云云。

骆奇是安以铭从小的好朋友,为了避开安以铭,我从不参加骆奇组织的活动。

安以铭所有的画展我都会去看,他画田园、山川、小镇,还出了一系列卖得很畅销的手绘漫画。

思佳嘲笑我开始文艺了。

她这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又怎么会知道一个胖妞的悲哀呢。

我努力学习,发奋向上,我看很多画,我保存了一只完好的银色高跟鞋却天天穿球鞋去学校。

我去了曾经贴“寻人启事”海报的宣传栏,那里只留下零星的碎片。

那上面后来被人贴过无数张海报,撕了贴贴了撕,各种内容,谁也不会记得有一张海报,画过大大的银白色高跟鞋,标题叫:归还灰姑娘的水晶鞋。

4{我总是习惯在心里和他道再见}

大学的生活,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好,最美好的就是第一个月的庆典晚会下来,就接到了三个男生的告白。

不过是唱了一首英文歌,穿了白色的长裙,戴了香槟色的耳环。彼时已经有纤细的腰,细尖的脸,涂紫色的眼影。

大学是一个恋爱的时代,三个表白的男生里,我唯独记住的,就是张蒙。

他说,你穿高跟鞋的样子真漂亮,我喜欢你的脚。

他是三个人里唯一说喜欢我的脚的人,他的手指细长而白净,眼睛温润而柔软。

我突然对他产生了依赖感,我挽着他的胳膊说,走,我们去喝酒。

在酒吧里,我看到了周亦心,她郁郁寡欢地坐在角落,这么多年了,她张扬的样子始终不减分毫,美丽而出众。围绕在她周围的男生很多,她喊了一句滚。所有人都散了去。

张蒙在旁边问我,喝什么?

我说,黑啤酒不加冰。

他说,给我一打黑啤酒。

我笑着戳他脑袋,我说看不出来你酒量还真好呢。

音乐响起的时候周亦心在台上跳舞,我端着啤酒看她,我说,张蒙,你上去跳舞。

张蒙听话地就去了。他的舞跳得真好,姿势优美有力道,和刚才跟我表白时羞涩的男生很不一样。

舞跳完周亦心的脸上有了小小的笑容,她说,你跳得真好,我请你喝酒吧。

张蒙羞涩地笑了,我以前是跳国标舞的,只是后来觉得累就不练了。

他们说话间就走到了我的跟前,他指指我说,这是我女朋友夏米欧。

我心想他的胆子可真大,我还没同意做他女朋友他就这样介绍我。

可是我不会让他下不来台,我很配合地搂住张蒙的胳膊甜蜜地笑,用很细致的声音对周亦心微笑着打招呼,你好,周美女。

周亦心愣了一下,你怎么认识我?

我说,恐怕全景安大学没有人不认识你,校董的女儿。

周亦心笑,说,你们真幸福啊。

我在张蒙的胳膊里笑得更灿烂了。我相信周亦心和安以铭相处得并不好,否则周亦心的脸上不会有那么多的羡慕和孤单。

从酒吧出来后我们在门口等车回学校,十分钟后,一辆豪华的奔驰停在我们面前,安以铭的脑袋从车里探了出来。我抓着张蒙的手,突然就出了很多汗。

安以铭下车,给周亦心挂了一件披肩。

我注视着他,这个和我有过一次奔跑经历的男生就在我的面前,五年前他要摘下我的面具,我用鞋子砸了他,五年前他贴了找寻我的告示而不得结果,五年前我还是那个连最大号衣服都挤不进去的肥胖女生。

他现在一定认不得我了吧。他一定猜不到他当年寻找的那个一百六十斤的女生已经瘦掉了半个人。

周亦心向他介绍我们,这是张蒙,刚才在酒吧和我拼舞,这是他女朋友夏米欧。

我点头看他,他也看我。张蒙和安以铭握手,他说,安以铭,好久不见。听说你的寻找灰姑娘的水晶鞋系列卖得很红。

那架势,分明是认识的两个人。

安以铭嘴角浮出一丝笑容,他说,张蒙,听说你从法国回来了却一直没机会见面。

周亦心问,你们原来认识。

安以铭说,你也见过他的,八年前在我家的聚会上,他妈妈领他来,他还打碎了你送给我的水晶球。

周亦心说,我想起来了,那时候他又黑又丑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白这么帅了?

他们三个人开始回忆当初,我特烦闷地站在一旁吹冷风,我真不知道看上去那么憨傻的张蒙原来是留学回来的。

安以铭突然把目光转向我,他细细地看我,然后问,我曾经在哪儿见过你?

我的心跳加速,他难道真的认出我了吗?他看我的目光更加仔细,这让我特别不自在。

突然他说,我想起来了,是骆奇女朋友的生日会,在我家的船上举办的活动。

张蒙疑惑地看我,骆奇是?

我心里突然松了口气,我说,骆奇是我好友思佳的男朋友。

他们上车后车窗快要拉起来的瞬间,我说,再见。

我在心里又默加了一句,安以铭,再见。

我总是习惯在心里和他道再见。

三年前的生日晚会上,我也是这样和他道再见。而那一天,肯定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

思佳的生日会我到得最晚,却化了一个连五官也辨认不出来的超级大浓妆,用的还是表姐的化妆品,我生怕被安以铭认出来。

思佳和骆奇看到我惊讶得连切蛋糕的心情都没有了,我才知道我这个妆有多离谱,多吓人。

我拿着一块蛋糕坐在船尾,把蛋糕捣得乱七八糟。船开到了海中央,突然刮起了巨大的台风,我刚站起身,一个趔趄,就摔倒了,然后整个人就掉进河里,扑腾了几下,就不省人事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思佳在一旁抱着我哭,她说,夏米欧你怎么可以在我生日的时候发生这么恐怖的事情,要不是安以铭跳下去救你,我看你就没命了,早知道这么容易让风刮走,你一开始就不应该减肥…周围的人都被思佳惊人的语言能力震撼了。

我从湿答答的头发缝隙中看到安以铭全身湿透地从上而下看着我,他问,你没事了吧?声音有些异样。

我只是微微地低着头,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我对张蒙说,从某个角度上看,安以铭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虽然我从未正式地和他道过谢。

张蒙点头,那下次看到他的时候再和他说好了,就像我摔碎了周亦心送给安以铭的水晶球,我却一直没和她道过歉。下次我们一起补。

张蒙真是个傻孩子,凡事都想得那样简单。

5{安以铭,你让我哭一哭,只要哭一哭,我很快就会好的}

接下去的时间,我一直没见到安以铭和周亦心。

景安大学那么大,我和安以铭念的系隔了几千米的距离,再加上我的刻意回避,想遇见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

我和张蒙,骆奇和思佳组成了四人组,一有空闲就一起外出,看电影、吃饭、打网球、爬山,骆奇对思佳细心体贴,张蒙对我也关怀备至,天气晴朗的时候我还是保持在安河边行走的习惯,赤脚踩在安河边的鹅卵石小路上。

张蒙提着我的鞋子,在我快要每次假装摔倒的时候将我抱住,我靠在他的怀里,有时候会掉下眼泪来。

我知道我对张蒙,顶多只算得上喜欢,喜欢依赖人的感觉,喜欢靠在他的怀里把疲惫的心放进去。

我看过好几次安以铭的画展,他已经是景安城里颇有名望的画画新人,他有自己的陈列室,有忠实的支持者,他每个主题画我都会去看。

每次我总是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想念那个夜晚他嘴角边的笑容。

我戴着墨镜,穿红色裙子,白色球鞋,用纱巾把自己包裹成印度人的样子,我想这样,即使他遇到我,也不认得我。

可是我从未在他的画展上见过他,每次只要一听到他来的广播,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我不过是大千世界最微小的分子,安以铭身边的周亦心才是和他最相配的那个人,就比如我一直钟爱的小脚,在那天临阵脱逃的途中被铁丝刮了一道很重的口子,伤口好了,疤却始终没有淡化。

几个春夏秋冬过去了,我再也没穿过高跟鞋,唯独在那个新生晚会的表演中,穿了弹钢琴同学的高跟鞋,然后,遇见了张蒙。

张蒙陪我从大一一直走到了大四。我以为我和他会这样一直走下去,带着我对安以铭的思念,我们可以这样安稳地走下去。

大四那年,所有人都在找工作,忙论文,申请研究生。

我没问安以铭的去向,我在超市申请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卖咖啡,按小时给钱。公司规定一定要穿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我在超市打工的第一个星期,穿了一双黑色的短跟鞋去上班,刚好四厘米,有点挤脚。

张蒙天天来接我回学校,给我煮木耳莲子汤带来,来得早的时候还会帮忙。还真奇怪,他往那一站,总是有很多女生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接着就买了大份大份的咖啡。领班和我开玩笑,你男朋友这么帅,你可要小心点,别让人抢走了。

我喝着莲子汤责怪他,我说又没有提成拿,你比我还卖得起劲干吗?

他站在旁边傻愣愣地笑,洁白的牙齿在灯下像璀璨的星星。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爱我的,即使在他妈妈阻止我们往来之后,我对这份爱的相信都没有递减分毫。

是的,张蒙的妈妈,是一个尖锐又刻薄的商人,她和我说,她儿子前程似锦,她说他很快要去法国读经济学的研究生。她说,她儿子不会为了一个平凡的女生放弃扩大家族的生意。

那天晚上他妈妈和我说了很多话,回家的路上我穿着卖咖啡没有换下的红色衣服,褶子裙,把鞋子拎在手上慢慢走,脚走红了走破了都没有停下来。

我突然想起我高中校园的那面宣传栏,我飞奔而去。我在翻校门的途中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你应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给了他两个字的解释,怀旧。

保安恼了,他说你再不说实话我就把你送公安局去,前阵子学校计算机房正好丢了一批电脑,说不定和你有关系。

我翻翻白眼说,我都毕业快四年了,你还和当初我读高中的时候一样思想丰富。

正当我和保安争执不下的时候,安以铭骑着一辆名贵的“IGUANADISC”自行车停在我们吵闹的门外。

安以铭,他和我那些留不住的青春一样风风火火地就把我带走了,连解释的时间都不给。

安以铭把我载到了青茗街,可是掏了半天的口袋才发现什么都没带,他说,你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八点多,景安青茗街的街口,往前走一百米就能转到安仪街,再右行八十米就是红娘巷。

那是我十六岁第一次和安以铭奔跑过的三条街,是景安缘定三生的街道。可是这个传说真不灵,我和安以铭在六年半的时间都是以一个说过话的陌生人在相处。这让我再也不相信美好的姻缘传说。

二十分钟后,我看到安以铭满头大汗地朝我跑来,他手上拎着一个DG的鞋盒,那是景安最贵的鞋店,最便宜的鞋子都要以四位数计算。

打开鞋盒后看到的是一双短跟的金色鞋子,上面嵌了密密的白水晶,一定价格不菲。

他说快穿上。我发现他的自行车不见了,我记得那辆自行车,骆奇也有一辆,我和张蒙曾经陪他去买过,夏季新款,大概要五千。是用来飙车用的。

我问你的自行车呢?

他说,卖了。

我大呼,你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