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临死之时给了他那条人链的名单,可是要找到这些人恐怕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假如这些人换过身后有些特异能力,提前发觉闻风而逃的话,人海茫茫,就更不好找了。

再假如,肉身已死,意识却依靠巫力而存在的崔猛用一些不可思议的手段让这些人死亡或者去害人,伤害面可就广了,所以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彻底消灭崔猛。只是,这老人狠得下心吗?

看着他怀疑的眼神,老人落泪了,“当年我想救他,如今――他这样生不如死,我会陪着他的。”

“但是,要如何解决呢?”

“我会用传承之法暂时压制住他,让他昏睡。你要在这段时间里找到当年杀了我们村十一个男人的真凶,就算不能把猛儿的身体还给他,至少要有个交待,化解他的怨气,然后一切就完结了。”老人说。

即使老人不这样求他,燕风也是会想办法查出当年那件凶案的真相的。那不仅是一件神秘、诡异的凶杀案,还伤害了那么多条人命,最重要的是,它是现在这件事的源头。一切都是在二十年前的那晚开始的。

凶手是人、是鬼、还是妖怪?为什么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他为什么要杀了这无辜的十一个人?他用的是什么办法?还有,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流干了血,而现场不见一滴?血被用来做了什么?

可是他没有线索,除了崔猛告诉过他的,那个凶手的脚上纹着两个兽头。

大概是有巫术的人都比较容易明白别人的心中所想,燕风还未说出自己的疑问,老人就说道:“我们父子心灵相通,早在二十年前,我就看见了猛儿脑子里的那个人!”他表情和语气都淡淡的,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情,而不是他的儿子被杀的情景,可见这么多年的折磨,他早就看得开了。或许在他心中,这一切都要归于天意,没什么好抱怨的。

“您还记得吗?”燕风问。

老人没说话,只是从身上背的一个麻布口袋中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燕风,“头几年,山里来了个画画的娃子,我把心里想的说给他听,请他画了一幅画出来。他画得真的像呢,差不多和猛子脑子里的想的一模一样。”

燕风接过信封,打开一看,确实是两个凶猛的兽头,画得栩栩如生,不过初看上去,却像两只不同品种的狗。

“还有,那个人是我们白族人。”老人抛出一个重大线索。

“白族?您是怎么知道的?”燕风万分讶异,又有点兴奋。

“当时他说了一句话让猛儿听到了。说的正是我们白族的土话。我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从小教过猛儿,他听的懂的。”

燕风回忆起崔猛所讲的事,他确实说过当时听到凶手讲了一句话,说起这事的时候,他大概直接翻译过来了,所以也就没有特意说明。

这样他就有了两个线索,尽管微小而模糊,可却是唯一的了。而且在这种局势下,无论多困难他也要破了这个案子不可,不然生者会遇难,死者会不安,不只为了乌拉,还有他的职责所在。

“您能困住崔猛多久?”燕风看了一下老人,感觉他异常孱弱,似乎说句话都要耗费极大的精力,有点怀疑她能否做到。

老人笑了笑,“我的力量已经不如以前,但我想老天不让我死,就是为了让我在今天偿还犯下的错误。一百天,我想我可以坚持一百天,你一定要在百日之期解决这件事,否则我们父子的罪孽会还不清的。求求你,就算不为了我们,也为了当年枉死的乡亲,还有那些不知哪天就被我家猛子害了的人。”

一百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若是没有紧要的事情能够悠悠然过上三个来月,但若是破一桩几十年前的诡异大案,时间真的很紧。

不过,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不能放弃。

第四十九章 一团乱麻(上)

燕风郑重的答应,虽然他明白办一件案子有多么大学耗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悬案需要几年、十几年才能侦破,有的成了死案,像这种发生在二十年前、警方没有介入过、线索又少的可怜的案子有可能是根本破不了的,可是对于他而言,哪怕有一分希望的案子,他也不会放弃。他要找到那个罪魁祸首。

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里的善后工作,要想办法掩盖过这件事,因为这里没有正常意义上的凶手,只有老人、尸体和一个吓坏了的女人。

一般而言,一件刑事案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侦察,如果还没有头绪或者重大发现的话,大部分的警力就会被抽调走,只留下少部分人继续跟进,如果过一阵子后再找不到线索,这案子就会慢慢的成为悬案,除非犯罪嫌疑人再度犯罪,或者从其他案件中找到牵连的内容,否则就很难侦破了。

并不是警方不努力,实在是各种犯罪每天不停的发生,警方的工作量大,不可能一直盯着一件案子不放,不管是多严重恶性的案子也是一样。

这件错位尸身的案子就是这样,虽然看来是连环罪案,最后的犯罪嫌疑人也锁定在了容怡的身上,但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失踪后,线索就中断了,凶手就再没有出现,类似案件也再没有发生,于是它被当作疑案来处理,只把容怡划为了一级通缉犯。

容怡,也就是崔猛,确实是杀了人的,所以把所有合理及不合理的线索归结到他的身上,以他的失踪来善后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在事实上,也确实是他,如同一个开关一样,把另一个不明真相的罪恶倾泄了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那一桩罪恶是为什么而犯下的?罪恶的源头是什么?犯罪的人是谁?

燕风是从市区抽调来协助调查的,按理是应该立刻回到市局的,可是他提出了诸多借口,再加上古龙上下使力,他还是留在景县公安局做最后的侦察工作,以便寻找到容怡,彻底侦破案件,为期三个月。

警力少了,可是工作却更加繁重,因为这桩二十年前的集体砍头案线索更少、时间更久,好歹错位尸身案还有尸体,这一桩除了一幅纹身画和知道那人说的是白族话外就没有其他线索了。

但燕风还是凭借这点有限的线索调查了下去,他一直以为那幅纹身画儿上画的是两只狗,但是找到动物专家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只苍狼和一只呼伦贝尔草地牧羊犬,这都是蒙古所特有的动物,或者说是猛兽,苍狼的可怕就不用说了,这种牧羊犬不仅比藏獒凶猛,还善于奔跑,短途冲刺、长途奔袭,样样精通。

古代的少数民族人崇尚自然,认为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就是神灵,所以喜欢用凶猛的动物做为本族的图腾,不过他们一般只崇拜一种动物,这样以两种动物为图腾的还不多见。

还有一点,假设这个凶手是蒙古人的话,为什么他要赤着脚?为什么会说白族话?

为此燕风联络了他和古龙在大学时的同学乌力吉杰尔嘎拉,他们一直昵称他为“无力气”,他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呼伦贝尔工作,燕风想让他帮助调查一下,当地的民俗中有没有以苍狼和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图腾而纹在身上的。

几天后,“无力气”发来邮件说,蒙古民族以苍狼为图腾的很多,那几乎是草原的象征,但以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纹身的非常少见,两种图腾就更为罕有。在正式记载中并没有出现过,但他曾经和一位民间讲故事的老艺人谈过,据说在草原的英雄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只蒙古贵族军,在草原上战无不胜,后来还被派去攻打南方之地。

这只贵族军除了本身勇武无比外,还认为自己的军功有一半要归结于一直随军行动的凶犬,他们视这种忠诚而勇猛的动物为兄弟,喜欢把狗的图形纹在自己的脚踝上,表示兄弟不分离,除非脚的主人倒在了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我怎么听说,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的时候带的是藏獒?”古龙觉得那些民间艺人的说法不牢靠,毕竟一代传一代很多年了,而且艺术嘛,总有夸张和虚构的成分。

“你只能相信,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唯一的线索就是最真实的线索。再说,我查了一下历史,蒙古确实曾经在十二世纪入侵过南诏,也就是古代的大理,现在的云南。当时有蒙古军留下,世代居住了下来。而云南号称百族之乡,白族自然也在其中。联想一下,这个人有蒙古人的图腾纹身,他会说白族的话。这是巧合吗?还是他就是来自云南,来自那个世代留在那里的蒙人家族?”燕风的双腿架在桌子上,双手放在脑后,闭目说道。

这些日子他太累了,几乎不分昼夜、马不停蹄的工作,只为了在百日之内找到答案,让崔猛安息,让其他头身相异的人得救。那些人如此痛苦的活着,他不想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们留。

另一方面,他也是故意让自己累,这样就不会想起乌拉,还有玲珑。他对玲珑已经动了心,虽然还不确定是不是真正的爱情,但他心里有她。可是乌拉死了,就死在自己的怀里,他要拿什么面对自己的良心?他又要拿什么面对玲珑的温柔和纯真?

所以他不得不逃避。他欠了乌拉的,没欠过人情的不了解,那是最大的心理压力。

那天在石洞的事结束,他送崔猛的父亲上了山顶。原来老人一直孤单的住在山顶的一个石洞内,因为两阶山可怕的传说太多,平时根本没有人上到山顶,所以也没有人发现老人的秘密。

乌拉和张宝强的尸体也埋在了山顶上,古语说的好,人死如灯灭,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哪!何况崔父希望减轻儿子的罪孽,希望可以用白族特有的方式,以她残存的力量为这些枉死的人超度。

玲珑是在燕风之后从两阶山回来的,就是她这样的决定让他心疼。在他们生死一线的时候,他的感情曾经爆发,可随后他又不得不拒绝了。玲珑是人如其名的聪明女子,似乎很明白他的心意,没有多问一句话,只说要安置好老人的生活,并给女人村联络好手工制品的外销事情才回来。

看她悄悄远离自己,想到她一个人呆在这个山村,燕风心疼着、相信着,而当她一天前出现,他又没出息的不敢相见,因为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第五十章 一团乱麻(下)

“那就能确定凶手是来自云南的白族地区了?”古龙的话让燕风停止走神,把心思又集中在案子上。

“可能性非常大。”燕风继续保持着闭目养神的样子,“我们来分析一下,首先是动机,凶手说:或者这第十一个人是中和体,是要把身体带走的。崔猛是第十一个人,他要拿崔猛中合什么?他选择了女人村的男人们做为猎物,是早就盯上他们了,还是偶然遇到,动了杀机?”

“我觉得像偶然的行为。”古龙说:“你想啊,农民晒谷子虽然也有一定的节气,不过也要看日子,会根据天气情况,提前或者错后几天,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再说,被砍头的人一辈子没出过大山,你说过,那里民风淳朴,如果有冲突和矛盾顶多就是站在田梗上对骂几句,不可能杀人。如果不是乡邻的人行凶,又何来的谋划呢?你要知道,在二十年前,在那样闭塞的地方,如果出现一个外乡人转悠,是相当引人注目的,不可能没人知道。”

“好吧,我们假设被害人是被偶然选中的。那又是什么刺激了凶手行凶呢?”

“你说当时是满月,我可听说月夜容易引发人犯罪,据说是什么磁场的关系。不会是狼人吧?”古龙最近陪儿子看动画片,突然想起这个来,“那手法,干净利落,瞬间杀人,一滴血也没流,简直不是人干的。”

燕风睁开眼睛望了古龙一眼,正巧古龙也望过来,两人对视一眼,一起摇摇头。

巫术、秘术是利用自然界的力量对人和物进行的控制,虽然神秘,但他们还能相信一些,可是对于鬼怪,他们是不信的。

“是人做的,问题是什么人能有那么大的力量,也是怀有秘术的人吗?”燕风问。他也只能和古龙讨论了,因为这件事牵扯太多,目前只有他和古龙两个人知道真正的内情。

“别忘了死者的血全被吸光了,容――崔猛不是说,感觉有一个像嘴又不是嘴的软软的东西套在他的脖子上吗?这样一说,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如果有那么大的嘴咬在我脖子上,实在太恶心了。也许是一个人带着什么据说已经灭绝的野兽,半路上野兽饿了,于是随机吸了十一个人的血,外加拿崔猛的身子做了饭后小点。”

“滚,陪你儿子看狼人和恐龙去吧,别在这儿折磨我!”

古龙笑了笑,“我是轻松一下,你绷得太紧了,不利于发挥脑动力,把这当成神话故事听也不错啊。”

燕风没心思和他开玩笑,接着说:“我倒是想过,这情形有点像采血,只不过方式太野蛮了。我们假设他需要大量血液,于是他弄了一个类似于吸尘器的玩意,下面是采血袋,这样就可以采集血液了。不过还是不通,人的头可不是那么好砍的,那需要一定的强度和力度,再说现场可没有一滴血。问题是他要这么多的人血干什么?别说他是为了吸血,十一个男人全身的血量是很多的。”

“他想喝人血,不一定一次喝完,可能把血存起来,因为他有秘术,所以就有秘密的需要,这是最直接的说法,也是一种可能。”古龙耸耸肩,提出最简单的解释,“这件事难就难在当时村民连案也没报,找了几个神公神婆就解决了这事,所以我们没有线索。”

燕风点点头,不过虽然那些村民没有常识,当场被吓得慌了,没发现凶手遗留的线索是可能的,可是现场也肯定没有出现大片血迹,否则不可能不被发现。

那么血到哪里去了?一是当场被吸了,这看来不太可能,二是被储存了起来。但是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血液储存必须在真空状态,还必须要很快冷冻起来。他调查过,二十年前,这个小地方甚至连家像样的医院也没有,小卫生所里没有储血库。大点的血液中心或者冷库要在百里以外,经过枯燥的查阅当年的档案记录,没有人租用过冷库,血液中心也没有大宗的血液出入情况。

假设这个凶手是开着冷冻车来采血是不可能的,因为当地人一定会注意到。在两阶山那个闭塞的地方,二十年前有辆车都会被人围观,更别说冷冻车那么显眼的车子,尽管经过了二十年,也肯定会记忆犹新。

他认真调查过,可以基本否定这个可能。

难道,凶手是一夜之间到了更远的地方吧?每个男人的血都被吸得一滴不剩,那是很大的血量,他怎么弄得走?凶手是一个人吗?

“不过说起他行凶的手法――”古龙意味深长的瞄了一眼胡子拉碴的燕风,“昨天玲珑回来后和我说了一点线索,她在女人村的时候,帮我们调查了一下。真是个有心的好女孩子,是吧?”

燕风的心一跳,故意忽略了最后一句话,问:“她打听出了什么?”

“在她反复的询问和启发下,那十一个男人之一的老婆,记起他男人被砍断的脖子上有一些冰渣。当时可是秋老虎的天气,不可能有冰渣的。”

燕风坐了起来,玲珑搜集的线索太有用了。也亏了是她,换成别人,女人村的村民未必肯说。

理论上,如果在砍头的一瞬间,用极寒的东西封住血管,那么血液当然可以不溅出来,之后如果一个一个地收集血液,也自然可以从容不迫的都吸走。甚至,如果瞬间低温,血液也可以冷冻起来,等以后找到储存的地方再保存也可以。

在这段时间,凶手可以走到任何一个地方,这样他们破案的难度就更大了,因为他不可能把全国的冷库都调查一遍,那是不可能的,时间方面也不允许。

只是,瞬间速冻是需要极高级的设备的,凶手是什么人,怎么能弄到?如果是他凭借人力做到的,那么他的秘术也太强大了!

“线索越来越多了,可还是连不上。”想来想去,古龙有些消极,慢慢地一条条摆出来。

“首先,我们假设他是生活在云南白族地区的古蒙古后裔。”

“其次,他有预谋的得到大量的血液,但选择的被害人是偶然的。看来也不是为了吸血,至少不是当场吸掉。”

“再次,他用的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非常规杀人法和储存方法,杀人时甚至村民们都没有看到,现场也没有血液留下。”

“最后,他的动机我们完全猜测不到。你看,就那么多,我们要在百日内抓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

第五十一章 新法医还是女的(上)

“至少我们知道这个海在洱海。”燕风站起身来,“而且他有可能重新犯罪,虽然机率很小,也不是没有可能。这是一团乱麻,可是总有找到线头的时候。”

燕风有预感,这桩二十年前的沉案可能会浮出水面。他没有什么根据,就是一种感觉,是多年刑侦工作培养出来的,类似于第六感或者动物才会有的敏锐嗅觉,就像危险一接近,汗毛就会竖起来一样。

所以虽然这看来是一桩无头案件,但他比古龙更有信心找到真凶,还这么多受害的人一个公道。只是当他埋头苦干的时候,景县公安局来了新的法医官。

古龙是老好人的性子,来了新人,作为局长的他自然亲自领着法医官在这个小、但却人情味浓厚的局里转来转去,认识新同事。

“老燕,这是我们新的法医林羽菲。”古龙进来的时候,燕风正认真研究一堆资料。这些资料都是以两阶山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冷库的记录,还有在二十年前的那几个晚上,有多少冷藏车经过了附近公路的检查站的记录。当年凶手背着冰箱赶路的机会不大,当然像卖冰棍儿的老太太一样,拿个木箱,用棉被盖起来以保持冷藏的可能性也不大。

这些资料浩如烟海,警力又不足,燕风只得带着两个新近入局的菜鸟刑警一点一点排查。这是个笨办法,但在目前线索有限的情况下也只能先做这份水磨的功夫。他在做着最基础、最枯燥的工作,也在等自己的预感变成现实的一天。

“别搅和我,滚一边去。”他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

两名小刑警一个咳嗽了一声,一个轻踢了一下燕风的椅子,然后看了看他们讪笑着的局长。局里每个人都知道刑侦之王燕风和局长是好朋友,两人之间没大没小的,可是当着新来的法医,总得给局长点面子啊!

静得奇怪的气氛引起了燕风的注意,他疑惑地抬起头,终于看到了两个人正站在门口,一个是故作威严的古龙,另一个是个身材高挑的美女。

他一愣,向古龙递了个眼色。古龙狠狠瞪了他一眼,才要重新介绍,林羽菲却突然绕过他,直接向燕风走来。

“林羽菲,我是新来的法医,而且有心理医生的资格证书。”林医生伸出白嫩修长的手。

燕风有点尴尬,搔搔头,然后伸出手,哪想到林医生却把手收回了。

“你不安而且意外,是没想到我是女人呢?还是不知道怎么应对这场面?”林医生微笑道:“你挠头了,这是下意识的肢体反应。但是我很高兴见到你,希望我们以后共事愉快。”她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清秀,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大而活泼,无框眼镜衬得她整张脸都秀气斯文,不过说话却有点直率过头。

燕风的声音在喉咙里转了两转,还没有发出声响,林医生的兴趣就转移到燕风身边的两个弟弟警员身上了,和蔼可亲的不得了。

她态度大方爽朗,突然让燕风想起了当时的容怡。法医中明明男人的比例高啊,为什么来景县的都是女人?而且她竟然也是有心理医生资格证书,难道法医现在流行兼修心理学了吗?上下打量一下,林医生的容貌和身材间并无强烈的对比,显然身体和脑袋都是属于女性,不是两段的。

他看了一眼古龙,后者眨了眨眼睛,意思是要他安心,林法医正常得很,他被容怡害得要得神经病了!

两人眼神交流了一会儿,就见林医生调戏完两个菜鸟刑警后,走过来对燕风说:“燕警官好像对人有戒心,不过没关系,慢慢就会了解了。”她意味深长的看着燕风,闹得燕风有点摸不到头脑,不确定她是什么意思,差点又伸手挠头,幸亏生生控制住了。

林医生瞄了一下燕风因为控制挠头的举动而握在一起的手,轻轻一笑,转身离开了,古龙踢了燕风一脚,急忙跟了出去。

这个女人太聪明、太独立,会给男人压力,不是一般男人能驾驭得了的,只有比她还聪明优秀的男人才能得到她真心的尊重。燕风判断着,但回头一看那两名小刑警似乎还很高兴,毕竟被美女调戏不是一件难过的事情。

接下来的几天就在平静和枯燥中度过,因为燕风差不多吃住在局里,所以和林医生碰面的机会很多。才几天燕风就发现,林医生已经和全局的人打成一片,对男人一律调戏,对女人一律友好,在老人面前一律扮小甜甜,她不像个严肃认真的法医,倒有些游戏风尘的精灵味道。大概因为她人长得漂亮,性格中又有些仗义的成分,短短的时间就赢得了全局人的心。

“你在观察我?”茶水间遇到的时候,林医生突然问。

燕风熬夜熬得反应迟钝,手中用开水刚泡的茶差点洒了出来,“林医生哪里的话,我――我保证没有。”

“那就不正常了,我是新来的人,你应该有好奇心,这是你们这一行的职业病,特别是当你们感觉不到某人的底细的时候,不是都会本能的研究一下吗?”林医生走近了一步,离燕风的距离有点近,神情暧昧的眨眨眼,“怎么样,让我来帮你查案子吧?”

她突然提出这个问题,让燕风不知道怎么回答,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查一件悬案,也知道这案子和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有关,但进入核心内容的只有他和古龙,外加几个上层领导而已。这件事的结局不知道会是什么,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别那样怀疑的看我,这样你的帅脸就不可爱了。”林医生道,“虽然我二叔是你们的顶头上司,可他的职业纪律非常好,我什么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看出你毫无头绪,我想我可以帮忙。而且,我也是有职业纪律的人,不会多嘴多舌。”

原来她是林头儿的侄女!燕风略瞄了一下林医生的脸,这才发现叔侄二人的眼睛长得非常像,大而有神,不过她可比她二叔漂亮多了。

第五十二章 新法医还是女的(下)

“谢谢林医生,不过目前没什么重要线索,也没有尸体或者需要鉴证的证物,以后再麻烦你。”

“我知道现在没有尸体可供解剖,可是你想没想过罪犯的心理痕迹呢?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科学,能帮助你缩小调查的范围、锁定嫌疑人的目标。怎么样?让我加入吧?”

她的提议让燕风有点动心,如果只是帮助分析凶手的心理轨迹的话,她还不至于进入核心机密,但嘴里却说:“这事我做不得主,得请示一下林头儿和我们的古大局长,要领导批示才行啊。”

“得了,我从小在警察局长大的,有什么程序是我不知道的。这件案子根本就是你专门负责的,没有重大情况不必请示,还骗我!我回去整理一下手头的工作,等你电话。”她豪气地拍拍燕风的肩膀,连水杯也忘记拿,差不多算是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一瞬间,当时容怡的脸浮上了燕风的脑海,不过他马上把这影子甩掉了,林羽菲看来是百分之百的女人,不过性格有点男孩子气罢了。再说,容怡的身世成谜,是个小山村的孤寡老人收养的孩子,老人一去世,就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了,也没人知道他原来是一个男头女身的人。林羽菲就不同了,那可是林头儿的亲侄女,没有可怀疑的。

回去和古龙一商量,他完全没有意见,所以燕风立即打电话给林医生,免得她等得心急,又做出那种即像调戏他,又像研究他的举动,他现在心理脆弱,受不了这个,特别是知道玲珑和他呆在一个镇子里。

玲珑住在古龙家,燕风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忙碌成了他最好的借口。

“你们要知道,在有预谋的犯罪里,很少有罪犯是不具备一点刑侦知识的,他们往往有准备,甚至有反侦察的手段,留下的线索越少,证明他准备越充分。”研究完燕风和古龙总结出的线索,林羽菲道:“你们调查的这个凶手的心理特征很明显:从智力上看,他处在高等水平,可能读书不多,但智商很高,这从他话很少,而且手法从容不迫上看的出来。还有,他的善后完美无缺,表明他是一个很成熟的人,有耐心和计划。”

“和我们想的一样,他是有预谋的犯罪。他需要血液,不过他选的取血人可能是随机的。”古龙点了点头,“羽毛,你觉得这是一个人作案还是团伙犯罪?”羽毛是局里的人给林羽菲起的昵称。

林羽菲想了想道:“这不像是结伙作案,因为太血腥和诡异,参与行动的人越多,风险就越大,可以判定是一个人。”

“他需要大量的人体血液。因为当场全喝掉不太可能,所以会储存起来,留到以后自己喝或者用于别的用途。我倒是听过外国邪教有用处女的血来保持年青的,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修炼?长生?做科学实验?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他再没有犯案呢?”燕风把他的ZIPPO打火机在手中倒来倒去,他不抽烟,不过这是个礼物,他想问题时喜欢摸着它。

“说起凶手的动机,要看他本人是哪一类型的人。你最好祈祷他是出于强烈的报复心,甚至是性变态,至少他们容易理解,心理驱动是有轨迹的,但如果他是个混乱的精神病患者,你就麻烦了。不要以为精神病患者总是混乱的,他们可能某一方面极其聪明。”

燕风想了想,“我感觉这个人在筹划什么,他的行为并非无缘无故。因为这之后,再没有出过类似的案件,他这么做可能是有明确的目的。我总觉得那十一个被害人一定有什么共同的特征才被他盯上的。也许他们遇到这恶魔是偶然的,但他们一定符合了凶手的某些条件。”

“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他最大的动机,应该不是出于贪婪或者变态,因为他的手法这么有条不紊,这么面面俱到。你不是说,当时的目击证人听到他说了一句话――或者这第十一个人是中和体,是要把身体带走的。他说这话之前还猜测了一会儿。所以我感觉可能是一个游戏,或者凶手执着于什么。另外你要知道,杀人犯无论是出于什么动机,很多会在现场留下胜利的痕迹,那是一种心理炫耀感,但根据村民们所讲的现场情况来看,他几乎像没有存在过,这证明他不愿意使事情复杂化,只想一个人悄悄的做这件事,所以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个秘密,埋藏很久的秘密。”

“一个神秘的凶手,用神秘的方法取走了人血,这些被害人假设是特定的,为的是一个埋藏很久的秘密――”古龙总结道:“虽然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可是还不能确定要朝哪一方面下手。以前是大海捞针,现在是大海捞磨成针的铁杵。”

“古局长就是会泼人冷水,要知道细致的描绘是必须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凶手会再度犯罪,如果我们限定好一个范围,下回他一露出马脚就能捉住他,好多陈年积案就是这么破获的。幸运总是光临有准备的人哪!”林羽菲说。

古龙连忙陪笑道:“对对,羽毛说的对,我是心急,一定会有用的。”

“我再提供点有用的,你可别兴奋得昏倒。”林羽菲对着古龙夹了一下眼睛,模样调皮又夸张,但语气却正经而严肃,“这个人是个三十到四十岁的高大男人、独居、衣着考究、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可能是长发、指甲修剪得干净、有诗人气质,外表引人注目。”

“你从哪里判断出来的?”古龙有点奇怪,又有点不相信。

“第一,他杀那么多人,体力应该是成年人,他那么冷静,必然也不太年青,所以我判断出他的年纪。第二,他如此神秘,不可能生活在人群之中,所以他是独居,而且给我很孤独的感觉。第三,说他衣着考究,指甲修剪得干净,是因为目击者对他双脚的描述,目击者说他的脚又大又漂亮,脚大的话,个子应该不会太矮,脚都如此干净漂亮,手会很脏,指甲很长吗?而且这样的人,对衣服的要求也高。第四,你们说是什么族的后裔,而他的脚上有纹身,证明他重视传统,那个族的人不是留长发吗?他当然也可能是长发。第五,他为了神秘的事而进行神秘的行为,身上必有诗人的气质。最后,他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这不用我解释了吧。他杀人后,连尸体都摆放好了,一个人,一个头,整整齐齐,不能说这行为是善良吧?”

第五十三章 车祸(上)

虽然案情没有重大突破,但和林羽菲谈过后,那个凶手的样子却慢慢地浮现在燕风的脑海里。他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在胸臆间徘徊,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对凶手的动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也明白那个人不是能轻易制服的。

如果真如林羽菲的猜测,凶手所执着的是什么千百年的秘密呢?他又要怎么做呢?

不过目前契机还没有出现,他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做他的消磨功夫,只是他的小队中,除了两个菜鸟刑警外,又多了个漂亮的女法医。景县这个地方的治安还真是好得很,几乎没有什么恶性案件发生,整个县城大概只有燕风忙得昏天黑地。

没有恶性案件就不需要验尸或者验伤,于是林羽菲跑来帮燕风的忙。对此燕风并不反对,多个人手总是好的,况且由于她的加入,那两个小刑警的效率也高了起来,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虽然这个表面斯文,性格却洒脱不羁的林医生经常调戏他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距离百日之期越来越近了,尽管燕风提醒自己要耐心,也觉察到凶手可能要出现,但仍然心乱如麻,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侦破案件的焦虑,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玲珑的那一丝牵挂、想念和渴望。特别是当他疲惫以极的时候,总会想起她的开朗、她的可爱、她温暖柔软的身体。

玲珑来景县好久了,虽然他从不提她的名子,但古龙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说玲珑打算在景县住一阵子;说他打算给玲珑找个工作;说景县的生活节奏更适合玲珑那种不好斗的性子;说他的儿子现在每天晚上缠着玲珑讲故事;说她这样能够赢得小孩子和小狗喜欢的人是真正的好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