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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来的时候,就真的看见任远了。她心里一慌,手上用了力气,尤薇薇扫了她一眼,给了她相同的力量,以示安慰。

“恭喜恭喜!”尤薇薇说着松开手,去拿放在手包里的红包,梅小清的手一下就空了,停顿之间伴娘过来递喜糖。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接过来,用余光偷偷地扫了任远一眼,他站在姚伟的身边,穿着烟灰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解到第二颗纽扣,既正式又透着慵懒之气,他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是很柔和的线条,她很少看到他这样的笑容,竟然有些失神。

姚伟过来招呼她们:“怎么不带家属过来?”

“出差。”

“有事。”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梅小清有些心虚地红了脸,好在姚伟根本就没有觉察出来:“任远,你带她们进去。”又说:“先拜托一声,一会儿可千万别磨折我!”参加过几场同学的婚礼,闹到最后都有些不像话了,让新郎喝加了各种调料的酒,让新郎背着新娘绕全场跑…难怪姚伟从一开始就打招呼了。

“任远。”

听到这一声,梅小清吓了一跳,以为是自己把心里的名字喊了出来,然后才明白过来,是尤薇薇。

“回国多久了?”

原本任远走在她们前面的,听到尤薇薇问,放慢了脚步,跟她们并排着走台阶,大堂宽阔、金碧辉煌,精致的水晶吊灯,旋转楼梯的大理石扶手上绕满了粉纱气球,有常青的橡皮树、天门冬、大戟、巴西木等室内观景植物,又平添几分温馨。梅小清的手在那些粉纱之间缓缓地滑过去,在每一个台阶与台阶之间让自己的呼吸调整到均匀。

“休假,快一个月了,下个月20号走。”任远静静地回答。

梅小清突然想起一件事,措然抬头,而另外的两个人也立刻抬起头来望着她,她心里一慌,提了提垮包:“刚才,我忘记给红包了。”

“那你去吧,我自己去找位置,是同学那桌吧,没问题。”尤薇薇又对任远说:“你也不用管我了。”

只是说着,她已经抢先一步朝前走去,留下两个站在台阶上的人。她的手轻轻地蜷了一下,沉默地转过身。

“那天,还没有谢谢你。”梅小清在两个人的空白中,硬生生地说了句话出来。

任远看了她一眼,虽然她根本就没有注视他,但她感觉到了,她不由地朝另一边别过面孔去,有些躲闪。在大堂的前台上,摆着很好看的插花,串串粉色的九重葛,中间是几株紫玉碎红的鹤望兰,点缀的是不知名的椭圆形的大片叶子,显得很大气又特别。在候客区的一角,窗户里散进来晕黄色烟雾一样的光泽,弥漫着静好。

“手臂已经好了吗?”任远并没有说不用谢,或者不客气。

她的心里暖了一下,没想到他还会记得,感激地说:“已经没事了。”

他没有再继续说话,而她也不确定在他没有回答后,是不是不想再交谈下去。对于她和任远来说,谈话的模式永远是一问一答,如果没有再问,也就结束了对话。不像是尤薇薇,也不像是别人,他们可以大堆大堆的讲话,你只要在中间像过渡样说一句,他们又可以大堆大堆的讲话,就像是小时候玩的滚环,溜熟地可以滑上很远的距离。

梅小清把红包递给姚伟后,一个人折回。垂着眼上台阶的时候,先注意到一双漂亮的细高跟鞋,丝亮的金色带子绕在脚踝上,脚背上有同色的小花朵,不过如果这双鞋穿到别人那里你就不会觉得这样惊艳了,俏皮可爱的脚趾,小小圆润、贝壳一样透明的足甲,纤细的脚踝,削葱样的肌理——把一双脚也可以照顾得如此安妥的女子,一定是美的。抬起头来的时候,她正好跟她擦身而过,深蓝色连衣裙掠过去,空气中有淡淡清香,那是一种迷离的香水味,卷曲的头发松松地绾在脑后,白天鹅一样的颈项,腰身被西瓜红的漆皮腰带束着,即使只是个背影,也亮出很自傲的身材,还有那种散发着知性、女人味的气息。

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她有这么美,她一定会让自己多任性一些,会在那个时候,在很早的十年前就走到任远的面前大大方方地说,把你的笔记本借给我抄一下。

她会更多的一些试探,更多的一些接近。

如果,更美,更可爱,成绩更好。

但,这只能是一种永远不会发生的,如果。

在看到那个女子走在任远的身边时,她的心里微微地一笑。是那种“难怪如此”的心情,如果对手是她的话,她又怎么会赢呢?不,没有嫉妒,她早已知天命。

同学都被刻意地安排在一起,尤薇薇在她的身边留了座位,梅小清坐下的时候,正好听到罗君亦说:“他现在已经是华凌高中的校长,请了任远和林一,还有教育局的人。”

“他肯定就是炫耀啦,有那么出色的学生。”成洁笑着说。

梅小清就明白过来了,说的是高中时候的班主任,那个在她记忆里一直不舒服的人,仕途却是一路的看好。

“任远的女朋友很漂亮。”陈淳突然插进来。

“是呀!在比利时念书,年纪比我们都小。”罗君亦继续地说:“是在北京的时候,李晓娟介绍认识的。”

“莫琦?”梅小清轻声地问。

“什么?”罗君亦怀里两岁大的儿子抬手抓茶杯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她一边问着一边慌忙地拿纸巾擦着儿子的手,坐旁边的林一也拿过纸巾帮忙。他们是高中班上唯一成的一对,那时候也是彼此暗恋,到大学后捅破了那层纸,真正的在一起。这么多年也是班上羡慕的一对——初恋就能在一起,这不仅仅是个神话,还是个传奇。

后来,只有女生的同学聚会上,罗君亦也有抱怨过,婆婆一直都不太看得上我,觉得我太不矜持,当初是我主动追的林一,其实我不过是给他写了信,他回信的时候先向我表白的,就怎么成了我主动?

原来,不管怎样的情深,先开口的那一方,心里都会有小小的劣势,生怕被看轻了去。于是,耿耿于怀。

那么,她的不说呢?是不是也有一些原由,是薄薄脆脆的自尊心?

其实,梅小清很想再问一句,任远的女朋友,是不是莫琦?是不是她在北京时听过的那个名字。

她和任远的唯一一张合影,也是在那次的北京之行。八达岭长城。

杨家真说:“你们也拍张合影吧!”

那一段长城很陡,坡斜斜的,石阶很高,大约被太多人走过了,有些地方石头都被磨得光亮,还有些石头上有小小的缺口,越是向上,风越是大,是从身后灌来的风,头发朝前拂着,帖到脸上是乱蓬蓬的模样,她不断地弄着头发,然后听到了杨家真的话。

其实这是很自然不过的一句话,她和杨家真也拍了合影,和任远拍一张也没有什么突兀的。

背景有很多的人,她站在长城边上,而任远站在她的身后,他们靠得那么近。在她的心里,有很多的萤火虫,层层叠叠,又好像在夏季墨黑色的天际上缀满了星星,其实只是觉得这光景很美,这是记忆里让她幸福的片刻。

他站在她的身后。在照片上,身影重叠,是向下拍的,他们微微地扬头注视着镜头,那时的她,有怎样的颤栗和欢喜?她贪恋着这片明媚,贪恋着空气中那些清淡的、自然的、柠檬般的气息。

相片只有她有。因为杨家真把所有的照片都只冲洗了一张。她还记得那相机,不过是普通的傻瓜相机,用胶卷,能够拍三十几张来,如果运气好的话一卷能够拍到三十六张,不像现在人人都用数码相机,海量的照片只是存在电脑里。梅小清还是喜欢那种纸质的感觉,喜欢握在手里的归属感,那是怎么也不会丢失的。其实傻瓜相机拍出来的效果也是清晰的,照片里的她带着浅浅的笑意,头发有些凌乱,但没有遮挡住脸,身后任远是很静默的表情——没有表情,其实就是他一贯的表情。

返回的车上,车里满满的都是疲倦,杨家真也困乏地睡了,他们走了很远的距离,一个烽火台又一个烽火台,其实都是一样,但好像走更多的烽火台才算是有意义。堵车了,不知道前面出了什么事故,但没有人问,也许都知道就算是问了也没有用,能走的时候自然就走了。

对于梅小清来说,如果能够一直堵下去,把他们困在这逼仄的车厢里,也会愿意。他们相处了一整天,这堵车多出来的时间就好像是抽到的幸运奖,她还可以和他多相处一天,今天没有听到莫琦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在她心里杵着,但至少她可以假装,假装那是无足轻重的事。

那张照片她没有放进钱夹里,而是放进相册里,和一大堆的照片在一起,随意地丢进抽屉里。她已经不记得她后来翻过那本相册多少次,也许看相册不过是为了翻那张照片,连对自己,她也这样装着。

但还是被尤薇薇察觉出来了,她说你的电脑里为什么有那么多欧洲游,你的抽屉里为什么放着他的照片?事实上,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欧洲,她也没有专门地把那张照片放在抽屉里。尤薇薇是个侦探,她在蛛丝马迹里查出了她的自欺欺人。

其实,心里也是动容的,只有最接近的朋友才会这样了解你。

“一会儿去打牌吧!”陈淳提议说:“就在酒店的二十楼,包了棋牌室,下午大家都没有事吧?”

“我还要送儿子回去午觉,你们玩。”罗君亦说。

“恐怕我也不行,下午还有事。”成洁说,又说:“不过我打个电话,看能不能把事情推掉,难得老同学聚在一起。”

“行,陈淳你就等着输钱好了,反正你是有钱人。”尤薇薇笑着说。

“什么有钱人呀?现在完全就是一负资产,房贷都要压垮了。我还不好跟我老婆说姚伟的婚礼是在总府皇冠。她要知道是五星级酒店肯定又要心里不平衡了,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想我们结婚的时候,连迎亲车都没有,就是亲朋好友坐一起吃顿饭,哎呀,现在结婚成本高呀!”陈淳不无抱怨:“你们听那首筷子兄弟的《老男孩》吗?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这歌词是心声呀!转眼都快三十岁了,真快!”

陈淳的话让一桌的人都有些感慨。

“越来越老了。”

“都有肚子了,现在就开始发福。”

“林一,你们孩子都两岁了。”

“我都有白头发了。”

“发现怎么周围的同事年纪一个比一个小,不服老还真不行。”

“同学里结婚的都占半数以上了,逛逛校友录尽看到结婚照呀,宝宝照呀,大家就像比着似的。”

“毕业这么多年我还老梦见高考,梦见答不出来,然后惊醒过来。那时候的压力大呀,分分分,就是学生的命根,成天都扎在书本里,觉得那就是最累的一件事,现在才知道,生活才是最累人的。”罗君亦感触地说。

其实做梦梦见高考,梅小清也是。全是数学题,一道又一道,跟闪电似地劈在她梦里,醒来总是浑身一身冷汗。高考就跟独木桥似的,大家拼得你死我活。又是在重点中学,念的紧箍咒就更是多了。不像现在的学生,扩招,再扩招,就算读书不行,也会条条道路通罗马。但在那个年代,高考就是改变命运的唯一出路。

其实梅小清也想考一个好大学,她也每天下晚自习后看书到很晚,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背英语,但收效甚微。不知道是脑袋就那么差劲,还是学习方法的问题,又或者在花了时间的时候其实根本就没有用心。

学校有早自习,有晚自习。最冷的天也是不见亮就出门,最热的天也是要等九点后才能下晚自习。抽屉里永远都有蜡烛,即使是停电了也要点着蜡烛学习。

那时候梅小清很盼着晚自习的时候停电,整个教室点着一盏又一盏的蜡烛,昏黄的光线,带着一些蜡烛特有的气息,教室里变得比以往更活跃些,窃窃私语的声音嗡嗡的,人影攒动,还可以走动一下,这个时间,课堂纪律是被打乱的。

而烛光下的任远,也在晕黄里显得温暖一些。梅小清静静地观察着他,摊开的作业本,胳膊撑着头,另一只手里不停地旋转着笔,就好像在思考一道数学题,其实目光的落点是那个青碧的少年——心事缓缓。

邀请新人上台了,还没有看到司仪,就先听到了他昂扬的声音,来宾们开始鼓掌。梅小清背对着礼台,转过身手趴在椅子上,但她的目光却一直随着任远,这样很好,没有人怀疑她。

短而平整的头发,俊朗的眉和眼,挺拔的轮廓,如果这是一张照片,那所有的背景都被处理成了虚晃的模糊,焦距只对准了他。

应该是很热闹的吧,不断地掌声,哄笑声…那么多的百合,那么多粉色的气球,参加过那么多场婚礼,却是第一次和任远在同一场婚礼里相遇。

他侧过身,和身边的女子说话的时候,梅小清转过身来。不想再看了,就算再看也是摆在橱窗里的。

“下午再玩会儿?”尤薇薇凑到面前说。

“我又不会打牌。”

“全当陪我…你还好吧?”虽然没有说明,但梅小清知道她的意思。

“她真的很漂亮呀!”梅小清由衷地说。

“那确实。”尤薇薇当然知道那个“她”指的谁:“他眼光真不是一般的高。”

梅小清有些怨恨地瞪了她一眼,就算是事实,能不能不要说出来,这太打击她了!

尤薇薇笑起来,正想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她皱了皱眉,怕影响到别人很快接起来,手捂住话筒,低声地说:“参加婚礼…同学的…晚上再说吧…不用煲汤了,也许不回去吃饭…挂了!”

梅小清扫了她一眼:“林锡?”

“恩。”尤薇薇把玩着手里的手机,这时掌声又响起来,她们同时看了台上一眼,是倒香槟的环节,层层叠叠的玻璃杯堆成了金字塔形,梅小清有些担心会垮掉,但这想法应该很多余吧,又转过身。

“林锡人挺好的。”梅小清说。工作稳定,性格阳光,人长得也不错,何况对尤薇薇那是叫忠心耿耿,都求婚求了三次了,尤薇薇就是没有被感动——她不相信婚姻。总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觉得男人在婚后就会变。这跟她成长经历不无关系,父母的离异让她觉得婚姻就是不快乐的,还不如恋爱的好,不合适了分手,一个人过也挺不错。

“我还觉得刘政琅不错呢,你也没有好好把握!”尤薇薇又刺她。梅小清的心里黯然了一下,相比起来,她才是最胆小的那个,她连迈出一步的勇气也没有。她把自己锁死了。有时候看美剧,就觉得里面的爱情发生得太快了,只是一眼,一个搭讪,就可以开始一个故事。

但现实里,永远都有这样一种女生,心里再喜欢,也是隐忍。不是等着自己在漫长的爱恋里磨折了所有的热情,就是等着对方能察觉出自己的心意然后告白。

梅小清呢?时光荏苒,她心里的感情却始终在朝圣的路上,而她和他开始的机会,却是更加地渺茫。

“对了,前几天我有见过刘政琅。”尤薇薇迟疑一下说:“他还问起你的情况…说是又分手了。”

“他还好吗?”提到刘政琅,梅小清心里依然有过一丝惆怅。

“不如你自己去问?”

“再说吧。”梅小清轻声地说。

第一次见刘政琅,是在表妹的婚礼上。看到梅小清去外面接电话时,他跟了过去,然后很文艺地搭讪:“请问这串钥匙是不是你丢的?”

梅小清摇头,说不是。刘政琅又说:“要不你把电话留给我,回头你想起来这钥匙是你的,我再还给你。”

梅小清的表情从诧异就到了忍俊不禁。

没有给她迟疑的时间,刘政琅不由分说地拿了她手机往他手机上拨号。

后来,便常常地请梅小清吃饭、看电影、听话剧、散步…梅小清对刘政琅并没有太多排斥,倒也慢慢试着相处了下来。那时候的刘政琅总是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喜欢吃火锅,喜欢听乡村音乐,喜欢看剧情片,门牌号有相同的一个数字,手机号有相同的尾数,生日只隔着一个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很零碎的事也可以成为理由。

刘政琅的追求直接而强势,但并不让人觉得唐突。那种恰到好处的体贴和浪漫也让梅小清觉得心动。那时,她也想,若是这样相处下去也许就走到婚姻里吧。他们从来不会吵架,甚至连争执都没有,好像没有什么好值得争吵的。去哪里吃饭,她都可以。看什么电影,她都没关系。他忙的时候,她不会电话紧逼,他跟朋友聚会的时候,她也不会查来查去…他骄傲地把她带到朋友面前:“谁的女友都没有我的女友懂事。”

但夏燕说那根本就不是恋爱。恋爱是敏感、是占有欲、是心情会因为对方而起起伏伏,是一天到晚地想要粘在一起,是会在被忽略被冷淡的时候气得抓狂…

那种心情,梅小清在面对刘政琅的时候却是从未有过。她只觉得他很好,体贴、幽默、浪漫,会在她出差到外地时突然地抱着一把玫瑰出现,会在她加班的时候送来热腾腾的晚餐,会在她的生日时为她办一个Party,也会在过马路时妥帖地牵过她的手。但她的心却是静的,就算一连几日都没有联系,也不会感觉到不安。

就那样温吞地相处了两年的时间,直到刘政琅说分手。

是在后来明白了,她的感情只能那么多,给了一个人后,就没有办法再给别人了。

第五章 无法抵达的爱,悲伤地蜕变成了喜欢

新郎新娘一桌一桌地过来敬酒,伴郎和伴娘在左右。远远地看着任远过来,她有些紧张,看了尤薇薇一眼,她正在剥虾。

走近的时候,姚伟正巧站在梅小清身边,一桌人都举着杯子站起来,任远在姚伟的旁边。

“新娘这么漂亮,姚伟你是怎么追到的呀?”姜艳起哄着说。

娇小玲珑的新娘脸微微地红了,羞涩一笑:“其实是我追的他。”

“说来听听”,众人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

新娘深深地望了姚伟一眼,微笑着叙述起来:“认识姚伟是大二,我抱着一本书穿过操场的时候,感觉到我的发丝突然被扯了一下,蓦然抬头的时候看到姚伟朝我挥手,别动!但,我的心,就微微地动了。姚伟的鱼钩勾住了我的头发。我总觉得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为什么不是早一秒也不是晚一秒呢?是我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然后撞到了他的鱼钩。”

“大二的每个星期四的下午,我都会和好朋友夏千去学校的操场参加钓鱼社的活动,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们都是重复一个动作,怎么把鱼线抛得又稳又远。那个时候,我和夏千隔着一段的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其实我的目光是落在不远处的姚伟身上。有时,姚伟会走到我的身边来,帮我纠正手的动作,或者帮我调整鱼竿。他的个子高,瘦,穿淡色的衬衫,我的心便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然后悄悄挪一步脚,让脚下的两个影子贴得更紧些。那时候,我知道姚伟在一家书店里打工,所以我总是去那里买书,而且挑了他快下班的时间去,这个时间他正好要回学校,所以我们可以一人骑一辆单车穿行在微温的黄昏里。有时候我会稍微慢一点,会看风把他的衬衣吹得鼓起来,很有感觉。”

“我去跟姚伟说钓鱼社应该有自己的社服,姚伟点点头,挺不错的。我终于有了和姚伟的合影,我很喜欢他,喜欢到了会把他的声音录下来,夜里一遍一遍地听,喜欢到了用所有的钱买一根让他喜欢的鱼竿,喜欢到了每天给他送自己亲手做的饼干,看着他咬一口的时候,心就腾开出花朵来。后来,我终于告诉他了…”

听着新娘细细地叙述,梅小清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意。原来不是所有的暗恋都只能是“暗藏”的心事,还可以这样主动,这样的积极。但也许她的性格永远都是这样优柔寡断,这样停驻不前,然后真的自暴自弃。

“怎么不喝酒?”看着梅小清杯里的饮料,姚伟不满地说:“今天哥们结婚,兄弟姐妹都必须要喝酒,还要一醉方休!”

梅小清平日里也不是滴酒不沾,这个时候拒绝倒显得做作了,干脆仰头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尽,准备找白酒的时候,任远接过了她的杯子,国窖1573,52度的白酒。她看着他倒了小半杯,接过来的时候,手指与手指不经意地触碰,有火花在心里滋了一下。

姚伟是谁都不放过,又逼着林一把饮料倒掉,换白酒。

“一会儿还要开车,真不能喝。”林一笑着推辞。

“你的酒量我又不是不知道,以前没少喝多了,结婚了倒转向了。哈哈,那时候下了晚自习,找地方吃烧烤喝酒,然后跟我说…”姚伟卖着关子。

林一打着哈哈,扫了罗君亦一眼:“是要爆隐私?那我也有的说。”

“什么隐私,说来听听?”姜艳感兴趣地问。

“真要说?”林一促狭地看了新娘一样,再看看姚伟。

“早就交代了!也没啥事…还是得喝酒!”姚伟转移着话题:“谁不曾年轻过呀,都是些陈年往事了,不提也罢。”

“对了,周传祥今天有事来不了,说是下次补上喝酒的事。”杨大磊笑着说。

“哈哈,说起他来,我总是想起高中时候关于他最经典的一件事。”林一停顿了一下,然后慢悠悠地说:“有天夜里,我们都还在寝室里看书,一会儿听到这小子迷迷糊糊地说梦话,王娟,我喜欢你。太搞笑了,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暗恋王娟,把他弄醒后问他梦到什么,打死都不承认!”

“后来他们谈了,大学里有过一段,又分手了。挺可惜的。不过王娟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很多的人喜欢,陈淳,听说你也暗恋她?”

陈淳赶紧撇清:“不是她。”

众人抓到他语句里的漏洞:“那是谁?说,反正都过这么多年了,也没关系了。”

“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班上肯定很多人知道。是苏羽。”陈淳挠了挠头:“你们这帮人,到底在爆谁的隐私?话说高中时候最受欢迎的应该是任远吧,在座的女生是不是都暗恋过他?”

其实只是随意地扯开话题,但梅小清的心里咯噔一下,就好像问一个醉酒的人你喝醉了没有,他肯定就会说没醉一样。梅小清突然地说:“我没有!”语气又快又急,辩解得很突兀,然后她看到了任远的目光,懊恼得几乎要把舌头吞下去。他的目光冷冷的,就好像说:你真无聊。又好像说:神经,谁在意。

她满脑子浑浊混乱,阳光仿佛被连根拔起,黑暗从四面八方涌来。一句抬举任远的话,谁也不在意,这样的否定是想要竭力地撇清关系吗?是想要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吗?还是想要在任远的面前维护自己一向清冷的样子?

空气怔怔地,好在尤薇薇及时地转移着话题:“我也自爆个隐私吧,陈淳,其实那时候我暗恋你来着。”

众人大笑起来,起哄着:“那还不喝杯交杯酒,为未了的情缘。”

尤薇薇也不推辞,大大方方地走到陈淳的面前,在喧闹里和陈淳手绕过手地喝了交杯酒。气氛一下活络起来,就连开始说不喝酒的林一也跟姚伟连喝了三杯,又被其他人连灌着。梅小清和大家一起喝了手上那杯烈酒,从喉咙处咽下去的时候,辛辣把胸腔默默地撕开。她缓缓起身,她需要一个地方,安静的地方让自己浑浊的思维静下来。她对自己太失望了,她无比讨厌现在的自己,无比憎恶现在的自己。

她甚至想把自己的脸揭下来,看看最真实的自己,是怎样一副模样。

走出宴会大厅,走到安全通道,推开门,坐到台阶上的时候,觉得胸口犹如白雪覆盖一样,冷得刺骨。不是十八岁的梅小清,不是二十一岁的梅小清,是二十八岁的梅小清,为什么年纪在长,在面对任远的事上,永远都是这样横七竖八地呢?

她想起一个读者的来信,她问她常常给周围人带来尴尬,要如何调节情绪?她对那个姑娘说,想要调节情绪,就去超市捏捏方便面。纯粹是插科打诨的回答,但现在,现在的她,很想要这样做!

真的假的,谁又在意呢?就算她什么也不说,也当是对任远的一种表白。

喜欢你的。

喜欢了很久。

喜欢得很辛苦。

喜欢到了不知道怎么放弃,是一种惯性,是一种潜滋暗长的感觉。

其实也有做些事的。

在无人的教室里,为任远整理抽屉,便是一件。他的抽屉有着男生一惯的凌乱,书角一页一页地卷着角边,折出很多痕迹。大书放在小书上。作业本穿插在里面,还有课外书、钢笔、字典、文具盒、碎纸张…

尤薇薇站在教室的门口帮她把风,她知道她这个愚蠢的行为,也由了她。原来好朋友就是一边劝着你别做傻事,又一边纵容着你,原谅着你。

如果有同学从走廊里走来,尤薇薇就会很大声地跟他(她)打招呼,梅小清便迅速地合上抽屉,然后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情绪带着小小的雀跃和欢喜,会吓他一跳的吧,会猜来猜去是谁做的呢?不过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他是不会猜到是她的。

他用的是浅蓝色的墨水,字迹清秀苍劲,在书本上,在作业本里,到处都是,每一行的字迹都平整干净,她会把书本端起来,深深地嗅一下,把那种书页清爽的气息吸进肺里去——那是离心脏最近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