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樊疏桐懒得理他。

“走吧,为免你崩溃我带你找乐子去。”唐三屁股都没坐热,又起身,“还叫了两个朋友,就在楼下大堂,别让人家等久了。”

“我不去,我要睡觉。”

“没妞怎么睡觉啊,我带你找你妞去!”

“我今晚不要妞!”

“性取向改变了?”唐三嘴巴里没几句好话。

“你丫才变了呢,我累了,想休息!”樊疏桐确实没有玩的兴致,不肯动身。可是唐三才不管他愿不愿意,连拉带拽地拖他出门,樊疏桐知道今晚要不出去,唐三这蚂蟥是不会撒手的,只好换了衣服跟着出门。

一楼酒店大堂气派辉煌,果然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男男女女莺莺燕燕穿梭不停,唐三引着樊疏桐往休息区的茶轩走。那里闲闲地坐了好几个人,大约都是三更半夜不睡觉的夜猫子,个个人模狗样的,除了蔡四平是认得的,其他人樊疏桐都觉着很眼生,有一个人正坐在角落里低着头打电话,看不到脸。应该也不认识。

“来来来,介绍下,这位就是我给你们说的聿市头号祸害樊疏桐,将门虎子,将门虎子啊,他爹…”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1)

“你他妈哪这么多废话?”樊疏桐眼睛横过去。他一向不喜欢别人提他爹,特别是在这种公共场合。

唐三知道犯了他的忌,赶紧打住,讪笑道:“你本来就是将门虎子嘛,我又没说错,来来来,给你介绍下…”他扯着樊疏桐,指着沙发上的一干狐朋狗友说,“这位是康盛文,这位是赵学兵,这位是林染秋,都是我死党,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

“幸会。”“幸会。”樊疏桐很有风度地跟那些公子哥一一握手,虽然他很不待见唐三这厮的纨绔作风,但在场面上他素来得体,握到林染秋的时候,林染秋笑着说:“久仰大名,很早就听老三谈起你,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别听他扯,我的名声都是他败坏的。”

樊疏桐又横了唐三一眼。

唐三哈哈大笑。

最后轮到坐在最角落里的一位男子,穿了件黑色薄呢大衣,眉眼深邃,嘴角微微勾着,透着隐约的笑意。

一直不见他吭声,显得很低调的样子。

可是即便他没有说话,却自有一种奇特的气场,抑或是内敛的光芒,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樊疏桐没有跟他握手,只是冲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因为在他抬起头的刹那,樊疏桐认出来了,他们见过。

唐三指着他说:“这位,我就要隆重介绍了,士林,前几天你们在聿市高尔夫球场见过面的,阮少阮丘雄,跟你一样都是*祸害,你是聿市头号祸害,他是京城头号祸害…”

“滚!”阮丘雄就差没一脚踹过去。

旁边的林染秋接过话:“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嫩崽’,因为他是我外公最小的儿子,我外公快五十岁才生他。”

“哈哈哈…”

夜静极,这座城市的人们应该都已经进入梦乡了,醒着的往往是一些落寞无所归依的灵魂。这样的夜色虽然寂寥,但也安全,潜伏在心底的恶魔终于可以出来透透气了,否则潜伏太久,怕一不留神那恶魔就会破胸而出,将自己或者他人撕得粉碎。朝夕从林家应酬回来,洗完澡就一直面对着卧室的窗户站着,目光久久地凝视着游动在对面楼群墙上的光影和窗外窸窸窣窣的树叶,一动不动。仿佛灵魂出了窍,站着的只是她的躯壳。又仿佛是陷入一个黑不见底的梦魇,十分钟,三十分钟,她动不了,脑子很清明就是动不了,她祈求谁能来拍拍她叫醒她。

活着有多么不易,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能完好无恙地活到现在,算不算一个奇迹?经历了那样的万劫不复,经历了那样的九死一生,她还能像此刻这样,貌似悠闲地捧杯牛奶,站在温暖的卧室内听着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是不是太幸福?

幸福…

真是感伤的字眼,正如此歌。这首歌是她的最爱,每晚必听,都听了三年了。轻轻的旋律在流淌,慢慢地撩拨郁积在心的忧伤,慢慢地泪湿眼眶。床头亮着盏台灯,幽幽地照着她的身影,孤伶伶的,屋子里沉寂得怕人。

朝夕听着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像是怀里揣了颗炸弹,几乎可以听到时间在倒数。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天她总有种异样的焦虑感,似激动又似惶恐,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甚至能听到某个人熟悉的脚步声,忽近忽远,仿佛就在身边。近了,终于近了,她都能听到他的脚步声了。那么,她还等什么?

晚上回来的路上,她就跟林染秋请好了假,说是要出门一趟,去G省看个朋友。林染秋满口就应承了,虽然最近公司因为有个艺术展很忙,事情扎堆,但朝夕很少请假,难得开一次口,林染秋自然不会有异议。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2)

“朝夕,真的…没有可能吗?我是说…”林染秋把车停在朝夕楼下的时候,看着朝夕欲言又止。

他的样子颇有几分不甘,毕竟在一起三年,他希冀了三年,一直以为有机会的,不想尘埃落定是这样的结果。

朝夕低头沉吟良久,缓缓抬起头,看着他说:“染秋,很抱歉,我不适合你,因为我们内心的距离太远,没有可能的,否则不会在一起三年没有结果。我也努力过,可是…我的生命中掺杂了太多别的东西,没办法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或者接受一份爱,至少目前没有可能。我不想耽误你,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女孩都可以找得到。”

“可是朝夕,我喜欢你,这你知道的。”

朝夕嘴角浮起一抹微笑:“爱情是两个人两颗心的事。”这话是她以前在某本书上看到过的。可能是路灯的光过于冷,让她唇畔的那抹微笑显得模糊而凄惶,她拍拍林染秋的肩膀,“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嘛,你还是我的老板呢,仍然还是在一起。”

林染秋苦笑着摇头:“朝夕你知不知道你好残忍,每天是在一起,却又不能…唉,看得到葡萄摘不到,这滋味很难受的,你一点都不懂。”

“什么葡萄,你当你是狐狸啊?”

“男人怎么会是狐狸,女人才是,比如你这样的。”

“…”

朝夕斜睨着他,半晌无语。

“怎,怎么了?”林染秋以为她生气了,“开玩笑的,你这么纯怎么是狐狸呢,对不起,对不起…”

朝夕一句话也没说,默默下了车。都到楼梯口了,她突然又回过头,灯影下显得她的身子格外单薄,小小的一个人儿,立在那里,仿佛一尊冰冷的雕像。她直直地看着林染秋,黑黝黝的一双大眼深不见底,她说:“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

她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说完径直上楼。

朝夕并不知道,林染秋看似潇洒豁达,其实受刺激很大,看着朝夕以那样冷漠的表情转身上楼,他只觉自己的心被狠狠刺痛了。他自认是一个放得下的人,因为什么都不缺,所以对什么都不太在乎,无论是名利还是女人他从不强求,每次看到有朋友因为失恋而痛苦不堪时,他就觉得是件很好笑的事情。可是今天晚上,他知道自己受伤了,而且是伤得体无完肤。他驾着车在北三环上风驰电掣,脑子里晕晕乎乎,感觉自己几乎就要失控。

三年的希冀,一场空。

最痛苦莫过于,当失去时他才察觉他对她不是单纯的喜欢。是他自己忽略了,三年亲密相处,他真的忽略了,以为只是喜欢。

如果不是唐三给他打电话,邀他去酒吧HAPPY,他保不准会出车祸。唐三他们是从老头子那里拜完寿后,找不到他的人才给他打电话的。林染秋二话没说调转车头就往建国路那家国际酒店开了,尚存的理智让他还有些许的害怕,怕这么飙下去真出车祸。唐三和一干狐朋狗友都在酒店等他,说是给他介绍新朋友。新朋友叫樊疏桐,林染秋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不多话,但是又很有气场,跟阮丘雄倒是颇有几分相像。可是林染秋完全不在状态,一个人胡言乱语,像喝醉了酒似的,要么就是傻兮兮地独自发笑,搞得唐三以为他神经错乱。

“你丫没受刺激吧?老傻笑个啥…”唐三作势要摸他的额头。

林染秋避开他的爪子,只是笑:“我失恋了,行不?”

“哟,这多新鲜啊,我们林少还能失恋?”旁边的赵学兵挤兑他。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3)

“我怎么不能失恋?”林染秋反问,突然就有些不能自已了,灯光很暗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声音明显发颤,“我跟她在一起三年了,我一直以为我只是喜欢她,结果到今天晚上才知道,其实我爱她,否则不会三年了还像个傻子似的等待机会…她跟我摊牌的时候,我这心哪…”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真他妈的疼,从来没这么疼过,真的,没这么疼过。”

一屋的人瞅着他,都当是看稀奇了。

林染秋素来豁达,懒懒散散,好好的政界不混偏要玩艺术,他好像对什么都不太认真似的,也会失恋?

“就是今晚你带去忽悠老头子的那个女孩?”唐三试探着问。

阮丘雄倒是兀自笑了起来:“这么快就失恋了,啧啧啧…”

“兄弟,来,喝酒。”康盛文斟了杯酒给他,一本正经地跟他碰杯,“向你死去的爱情表示沉痛哀悼,请节哀。”

“我都这样了,你还刺激我?”林染秋一脚踢过去,样子真是可怜极了。他越可怜众人越觉着可乐,唐三拍着胸脯说:“今晚包在我身上,兄弟我给你安排节目,包你明早一觉春梦起来,啥事都没有。说吧,你喜欢什么样的…”

“你丫什么时候改行拉皮条了?”林染秋讥讽他。

众人一阵哄笑。

樊疏桐是新加入的,一直只是默默喝酒,不参与他们的闹腾。偶尔跟坐旁边的阮丘雄搭下话,阮丘雄笑着跟他碰了下杯,问他:“你失恋过吗?”

樊疏桐眉头微微挑起,深遂的眸中看不清稍纵即逝的是何种神情,唇角浮出淡淡的笑意,反问:“你觉得我失恋过吗?”

阮丘雄端详着他,点点头:“应该有。”

“何以见得?”

“感觉。”

两人相视一笑,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

“爱情…”阮丘雄转动着高脚杯,看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像是自语,“是我们这种人最奢侈的东西,没那么容易得到的。”说着忽然又抬起头,想了想,“不过今晚见到一个女孩子,倒是蛮有感觉,我一下就被击倒了。”

“是吗?”樊疏桐表现出了几分兴趣。

阮丘雄笑着点点头,把目光投向旁边失魂落魄被唐三他们围着灌酒的林染秋,眼中焕发出异样的神采:“所以听到我外甥失恋的消息,我真是很高兴,我已经看到丘比特朝我举着箭了,今晚我会失眠。”说着向樊疏桐举起酒杯,“来,为爱情干杯!”

如果,如果樊疏桐当时多问一句,那女孩是什么样的,叫什么名字,也许后来的很多事情都会改变。可是他没有问,他素来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习惯,而且他心里也有事,喝了几杯酒后就回酒店了,因为傍晚的时候他接到连波的电话,说要来趟北京,一早的班机,他得去接机。算算兄弟俩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平常电话也打得少,一听说连波要来北京,樊疏桐很兴奋,回酒店勉强睡了两三个钟头天已经大亮,他不要阿斌开车,亲自驾车直奔机场。

虽然严重睡眠不足,但樊疏桐觉得大脑皮层一直处于高度亢奋状态,非常凑巧的是,刚接了连波出来,在停车场居然碰见了昨晚失恋大醉的林染秋,估计还没醒酒,走路都在摇晃。“哟,你这样还敢开车出来啊?”虽然是刚认识,樊疏桐还是认出了林染秋,瞅着他乐。

林染秋正准备开车门,见到樊疏桐,也认出来了:“哟,这么巧,你怎么在这?接人还是送人?”

“我接人。”樊疏桐因为见到连波心情大好,指了指旁边腼腆的秀才,“这是我弟弟连波,刚接到的。你呢?”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4)

林染秋神智倒像是清醒的,就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眼底布满血丝,也难怪,昨晚大家闹到凌晨五点散场,他都不知道怎么摸回家的。他很热情地跟连波握手,“幸会,我跟疏桐才认识,没想到又多了一个朋友。”一边又跟樊疏桐说,“我是送人,一大早就爬起来了,送个朋友去G省…”

“G省?”连波很意外,终于搭话了,“我就是从G省那边过来的呢。”

“哦哟,那真是巧。”

“是啊,很巧。”

樊疏桐接到连波,直接将他安排住进他下榻的酒店,兄弟俩太久没见面,有很多话要说,樊疏桐执意要跟他睡一个房间,反正豪华套间有两间卧室。

安顿完后,樊疏桐带连波到酒店二楼餐厅喝早茶。

作为接待外宾的国际大酒店,餐厅自然是铺天盖地的华丽,这让从偏僻的边陲小镇过来的连波很不适应,大气不敢出,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樊疏桐一边点餐一边打量畏畏缩缩的连波,心里很不好受,默默叹着气。

连波还是老样子,就是黑了些,估计跟海边的紫外线有关系,他穿着非常朴素,半旧的一件咖啡色夹克配衬衣,牛仔裤洗得发白,脚上居然穿了双千层底的黑布鞋,樊疏桐不服他都不行了。樊疏桐注意到他的领口和袖口都磨得毛毛的,却还是干干净净。这倒是符合这位秀才一贯的作风,朴素整洁,清清爽爽,即便是跟一身名牌的樊疏桐比起来寒酸得不像样子,但看上去还是很舒服,标准的教师模样。

在樊疏桐的感觉里,连波一直就是个清教徒形象,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他显然跟这喧嚣浮华灯红酒绿的现实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连波的眼眸还是清澈明亮,不含一点杂质,干净得让人自惭形秽,比如樊疏桐自己。

一个人,活在这乱糟糟的世上,何以让自己保持得如此干净。

樊疏桐觉得连波是个谜。

他自己就没办法了,十八岁就学会了跟女人上床,吃喝玩乐无所不为,什么龌龊的人龌龊的事他都见过,甚至还干过。现在他每天早晚要洗两个澡,对饮食起居的洁净要求苛刻得有些变态,而且是越来越变态,早上就因为发现枕头上有两根头发丝,他把做清洁的服务生骂得要跳楼,可是有什么用,他还是觉得自己污浊不堪,他总是能从自己身上闻到一股腐朽的味道,从灵魂到心,整个的腐朽了。

而且最让他不可理喻的是,连波还是处子身,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见到陌生女性还会脸红,就像刚才,女侍应生过来给他沏茶时,他紧张得说话都磕巴。樊疏桐在旁边看着直摇头,真怀疑这小子是不是男人,即便不找女人,想也应该想吧,不然怎么能算男人?每次跟寇海说到这事,樊疏桐就忧心不已,其实他很清楚,连波不接触女人不是因为他真的不想女人,而是他心里没办法装下别人,就跟樊疏桐的洁癖一样,连波是根深蒂固的完美主义者,他容忍不了爱和性的分离。

“有时候我都想帮他去睡女人,看着就急,都这么大的人了。”樊疏桐有一次跟寇海谈到连波,口不择言。

寇海当时笑得快背过去,挤兑他:“你啊你,你就是睡一百个女人也代替不了连波啊,你睡的还是你睡的,算不到连波的头上去。”

“所以我才着急!”

黑皮出了个馊主意:“不如下点药把连波办了。”

樊疏桐当时扑过去就要掐死他。

这会儿,樊疏桐看着窘迫的连波,颇有点恨铁不成钢,连个姿色平庸得扔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女侍应都让他脸红,真不知道他将来怎么找媳妇,樊疏桐连连叹气:“我说秀才啊,你真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不找女人?”

连波很斯文地一笑:“你不也没结婚嘛。”

“我是玩厌了不想结婚,而且也不想拖累别人。”樊疏桐夹起一块点心放盘中,指了指头。

“还是痛吗?”

“是啊,早晚会痛死过去的。”

“一般什么时候痛呢?”

连波以为找到了话题,打破砂锅问到底。他真不该问。

樊疏桐缓缓抬起头,嘴角上扬,仿佛是想笑,却像牵动了什么伤口,眸底闪过难言的痛楚。“想朝夕的时候。”他这么说。

连波哑然,愣愣地看着他…

樊疏桐夹了个灌汤包到连波的碗里,神色倒是淡然:“吃吧,别冷了。”

“还是没有消息吗?”连波问。

“没有,一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