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愿把自己埋了(3)

“我钓你啊?鱼早就跑了…”樊疏桐收好鱼竿,也陪着坐下。

“你真的想钓我?”常英立即瞪大眼睛,“不用你放饵,我立马上钩!”

樊疏桐朗声大笑,指着她:“臭丫头,越来越不学好,你是毒贩闻风丧胆的女警官,我就算不是毒贩,也不敢钓你吧?”

“当然,谁让我没长张朝夕那样的脸蛋儿呢。”常英低下头,依然在笑,目光却明显在躲闪。

这么多年了,她也就是偶尔开开这样的玩笑。按理她早就死心了,可是常常又觉得不甘心。不甘心也没有办法,因为她始终走不进他的心。

一提朝夕,樊疏桐就收起了笑容:“好些日子没看到她了,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常英说:“我刚路过花店,朝夕又跟连波吵架了,一个人在花店里哭呢。”朝夕现在没有上班,自己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跟连波的关系也是时好时坏,经常吵架,有时候还动手,搞得别别扭扭,樊疏桐一点办法都没有。

“怎么又吵架了呢?”樊疏桐很恼火,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搞的,没结婚时心心念念地想着对方,结了婚又要死要活地吵架。真不知道他们当初为什么结婚!樊疏桐一想起这事就很烦,他们若过得好,他多少能欣慰些,他当初选择退出就是希望他们过得好,早知道是这样,他干吗要退出。

常英见他脸色变坏,忙说:“两口子过日子嘛,哪有不吵架的,结婚可不是恋爱,柴米油盐的事烦着呢。”

“你又没结过婚,你怎么知道?”樊疏桐侧脸看着常英,还是觉得很好奇,“对了,英子,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今天来找我到底为啥事?不会就为了告诉我,他们两口子又吵架了吧?”

常英猛拍一下头:“瞧我这记性!我来就是问你些事的,说公也是公,说私也是私,希望你能提供些情况。”

樊疏桐摸着下巴,上下打量常英:“什么事你尽管问,只要我帮得上忙。”他心里却在想,希望不是跟老雕有关,听说最近老雕被盯上了。其实老雕数年前就金盆洗手,但他的摊子还在,手下的人接的舵,结果一时不慎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果然,樊疏桐猜中了,常英正是来打听老雕的事!她话倒是说得很委婉:“是这样,最近聿市的毒品市场很嚣张,我们也掌握了一些线索,毒品的来源是码头那边,目标基本锁定,这个人外号叫刀疤,听说以前跟你在一起做过事,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但我们怀疑他还不是最大的头目,他的背后一定有更大的背景,否则不会突破我们的重重防线,把毒品弄到聿市来。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和他以前一起共事的时候,幕后老板是个叫刁平的人,你认识他吗?”

樊疏桐老老实实点头:“知道,我们都叫他老雕。”

“没错,他就是老雕,在江湖上很有点势力,以前我们就盯过他,后来不知怎么销声匿迹了,当时又没有确切的证据,这事就不了了之,现在他手下的人又冒出头了,我们怀疑…”

“不可能!”樊疏桐打断常英,“老雕几年前就退出江湖了,好像是身体不大好,把摊子交给了他的手下,他不可能再回来的。”

“你有他的消息吗?”

“没有。”

“你确定?”

“…”樊疏桐顿觉诧异,盯着常英,脸色一下就阴沉下来:“英子,你这是在审犯人吗?”

常英忙笑着摆头:“没有没有,就是随便问问,你不要想太多,我们知道你现在从事的是合法生意,案子跟你没有关系…”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4)

“我们?”樊疏桐抓住了关键的字眼,“这么说,你们也摸过我的底?你们怀疑我跟老雕还有牵连?没错,我以前是在他手下做过事,但是早在几年前我就离开了,我离开不久,老雕也退出了,我们早就断了一切联络,当时就讲好了的,谁也不要联系谁,就当从来不认识彼此,你现在问我是啥意思啊?”

常英耐心解释:“你误会了,士林…”

“我没误会!英子,我虽然脑子开过两次颅,但我还不至于是傻子,你来这的目的就是把我也当作嫌犯之一了,至少你知道我过去做的生意不怎么见得了光,但你们没有证据,所以你还是很‘客气’地来找我谈,是这样的吧?”

“士林哥,你一定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但我可以肯定地跟你说,没有你想象的这么严重,每个公民都有协助司法机构调查的义务,我只是公事公办,如果让你觉得心里不舒服,我很抱歉。”

“哟,上这来给我做普法教育了,你不觉得很可笑吗?”樊疏桐没有动怒,他现在的修养好多了,但是语气已经很不客气,“英子,看来你还是不懂江湖的规矩,纵然我真的跟老雕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但那都属于过去,对此我从没有想要洗清,因为一个人一旦沾上污点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所以我很少为自己辩解,既然是自己做的事就理应承担责任,我不怕你们调查,如果你们查到了确切的证据,大可以把我铐上。可就算是你们把我铐上,对于老雕的事情我也不会吐露一个字,虽然我人已不在江湖,但我毕竟在江湖上混过,我就得遵守江湖上的规矩。而江湖的规矩只有一个字——‘义’,仁义的义,仗义的义,你懂吗?你是白道上的人,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你肯定是不屑这些规矩的,但这是事实,我跟你一个院里长大的,你对我多少应该有所了解,我是那种不仁不义、贪生怕死的人吗?”

“士林哥…”

“好了,你不用说了,回去吧。老雕的事你不要再来问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知道我也不会说。你给我做普法教育也好,讲道理也好,都没用,我就是一文盲,如果能被教育好,我爸当初也不会要崩了我。”

说着樊疏桐起身,拿起渔具头也不回地往自家院子走。

他踏在木板桥上的脚步声铿锵有力。

常英看着他的背影只觉想哭,眼眶顷刻间蓄满了泪,她冲着他的背影喊:“士林哥,无论你做过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看法!”

樊疏桐没有回头,只背对着她挥了挥手,示意她回去。

花店下午没什么生意,朝夕跟小美说早点关门。小美是她雇的帮手,才十九岁,古灵精怪的,一听会早点关门,立即兴奋不已,显然是跟男友有约会。小美小小年纪就交了男友,是体校长跑的,长得很魁梧,来过店里几次。朝夕每次看到小美甜甜蜜蜜地跟男友打电话,就觉得自己老了,真是老了。

“朝夕姐,晚上我要去看电影《泰坦尼克号》,听说很好看,电影院都排着队买票,你去不去看?”还不到五点,小美就迫不及待地收拾东西了。朝夕坐在一个鱼缸边发愣,像是听见了,又像是没听见:“我已经很久没看过电影了,很久了。”

记忆中好像还是大学的时候看过,之后再也没有进过影院。那时候她不大合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坐在学校的电影院看到通宵,从周星驰的无厘头,到王祖贤的鬼片,张艺谋的片子她也看,然后是各类奥斯卡电影,一路看下去,不带任何感情地去看,偶尔被感动,出了电影院被冷风一吹,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大学读了一年她就退学,其间想都没想过要重新去考自己喜欢的学校和专业,因为她发现大学是个让青春放纵灵魂腐朽的地方,她的青春本来就支离破碎,她不想把自己埋在那个毫无好感的地方。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5)

那么现在呢?

她倒是如愿把自己埋了,埋进了这段极其诡异的婚姻。

朝夕很难形容她和连波现在的关系,说是夫妻吧,经常闹得跟仇人似的(可能一开始就是仇人),说是仇人吧,他们又分明同床共枕。非常的诡异!白天哪怕吵架吵得喉咙都哑了,可是一到晚上,他照旧会从被窝里伸出手拥抱住她,该怎样还是怎样,极尽缠绵。但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又是那副百年不变的表情,匆匆忙忙地收拾公文包去上班,看都不朝她看,也不管她什么时候起床,吃不吃早餐。他果然是说到就做到了,他再也不会以从前那样的态度对她,他当时说要她想都别想,她就真的不想了。

朝夕最痛恨他的就是这点,如果真的不想理她,为什么还要和她睡一张床?如果真的厌恶这场婚姻,干吗不搬出去一个人住?他现在仕途得意,平步青云,哪里没有他睡觉的地方?可是非常奇怪,除了出差,连波很少在外面逗留,下了班就直接回家,他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他的应酬其实应该非常多的,经常不是陪这个领导到下面视察,就是接待上面来的某某领导,吃饭是避免不了的,可他很少陪领导吃饭,也不知道他是以什么理由推脱的,慢慢地,大凡有应酬都不叫他了。

是朝夕做的饭菜很好吃吗?未必。

朝夕偶尔也叫几个要好的姐妹到家吃饭,可是大家尝了她做的饭菜后,就差没当面吐出来,宝芝更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哇噻,你就是用这饭菜喂你老公的啊?”朝夕当然也知道自己做的饭菜不怎么好吃,但也不至于这么难吃吧,她没好气地说:“这饭菜怎么了?难道还毒死人不成?”

宝芝扑哧一笑:“告诉你,朝夕,如果我是你老公,我宁愿吃毒药也不吃这样的饭菜,毒药吃一次就挂了,不会再吃了,可你这饭菜是天天要吃的啊,我真是服了你老公,居然能忍受这种非人类的食物。”

说着大家一起哄笑。

朝夕面红耳赤,她开始还以为姐妹们是故意笑话她的,后来她到别人家做过几次客,尝了别人做的饭菜后,她就再也不邀请客人到家里来吃饭了。因为确实很难吃。宝芝一点也没夸张,的确是非人类的食物。

所以每天看着连波一脸平静地吃她做的饭菜,朝夕几乎有些同情他了,有一次还跟他提议,“要不请个保姆吧,帮忙做下饭菜。”连波当时瞥她一眼,依然是百年不变的表情:“我不喜欢家里住个陌生人。”

“那就请个钟点工,不住家的。”

“那我娶你干什么?”意思是,连饭都不做了,他还要她这个妻子干什么。朝夕只觉这人太奇怪了,试探他:“你,不觉得我做的饭菜难吃?”

他当时眼皮都没抬,夹了块烧得焦黑的茄子放嘴里:“习惯了。”

三个字:习惯了。

朝夕现在觉得,她好像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无休无止地吵架、冷战,然后继续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当然,两个人也有“好”的时候,但最好也不过是她跟他发火,不慎把自己弄伤,最后他来给她包扎伤口;抑或是她生病的时候,半夜发烧,外面下着雪,他会送她去医院打点滴,在观察室陪她一夜,结果自己也冻得发烧。除此外,朝夕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他们还怎么“好”过,有时候实在过不下去了,她也试过放他自由,有一次跟他说:“算了,我不想跟你过了,你走吧,或者我走,咱们两不亏欠了,散伙!”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6)

连波反唇相讥:“怎么这么快就过不下去了?当初不是你咬牙切齿地要跟我结婚的吗?后悔了?告诉你,门都没有!过不下去也要过,你认命吧!”

于是朝夕再也不提散伙的话,因为确实是她自找的,过不下去也要过。结婚两年,同床共枕,朝夕发现她对连波越来越不了解,她根本没法把他跟过去那个斯文和气与世无争的连波联系在一起,虽然性情上大体没有变,他还是文人气十足,一样喜欢古诗词喜欢书法,待人也还是彬彬有礼,见着邻居会主动打招呼笑脸相迎的,可朝夕觉得他骨子里变了,看人看事不似从前那般美好天真,他原来是个固执的理想主义者,但他现在变得非常现实。比如他现在的工作,自两年前他考上公务员,先是在政协办公室当主任,后调入市委宣传部,不久又调入市委机关,直接跟市长书记等头头们打交道,朝夕没有在官场上混过,但她大体知道官场是个什么地方,连波短短两年就混得风生水起,说得上是平步青云,凭的是什么?当然,他是有才气有能力,但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他就能在官场游刃有余?

朝夕一向对官场上的人没好感,以前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她跟着林染秋见识过不少官场上的大小人物,个个势利奸诈得很,跟这些人打交道必须把自己变得更势利更奸诈才行,否则就只能被人踩被人踢。连波两年就从一个普通的公务员爬到了市委机关,他即便没有变得势利奸诈,肯定比以前要狠多了,官场上没有谁可以平步青云,除非是踩在别人的肩膀上。

朝夕真是对连波刮目相看了。但很快她意识到,连波的家世背景在他的仕途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朝夕好几次看他陪樊世荣去出席各种各样的场合,就凭樊世荣的养子身份,多的是人买连波的账,或者是自动让道。樊世荣的身份太显赫,即便现在已经退下,余威犹在。连波对此欣然接受,不是变得现实是什么?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男人总要有自己的事业,丈夫升官发达,她这个做妻子的又不会吃亏。自从连波进了市委,经常有人登门拜访,送礼的人络绎不绝,有时候早上打开门,门口就堆着各色礼盒,连名都没留。连波这点倒还好,从来不收礼,多大的礼都不收,也交待朝夕不要收,如果有送到门口的礼品,他都会要秘书过来拿走,他自己碰都不碰。连波对金钱的淡漠还是一如从前,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也很低,如果不是为了避免被人打扰,他也不会换房子。

连波年前在市中心买了套商品房,小气得很,才两居室,原来他们住的那套还是三居室呢。他并非没有钱,他匈牙利的那个叔叔给他留了大笔遗产,十几家连锁饭店的产权都归了他,每年的分红都不得了,但连波因对经商不感兴趣,继承遗产后将饭店生意委托给了何夕年帮忙打理,这中间好像还是樊疏桐牵的线,因为何夕年的家族就有经营酒店生意(在海外),何先生以控股的形式并购了连波叔叔的连锁饭店,连波仍然是最大股东,却并不参与经营,只享受分红。这些事情连波从未跟朝夕商量过,谈都很少谈,朝夕也懒得问,免得让他以为她惦记着他的钱。可是他明明很有钱,连套宽敞的房子都舍不得买,也不晓得他心里怎么想的。

事实上,可能连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朝夕倒是在书房看到过几次连锁饭店的收益报表,何夕年家族企业总部设在加拿大多伦多,每个月都有报表从多伦多寄过来,密密麻麻的数字和英文,朝夕估摸着连波可能看着头晕,因为她看了也觉得晕,一数那些零就晕。在连波眼里可能那些零只是代表数字,跟他丝毫关系都没有,那是叔叔留下来的,他不过是代为管理。所以他从来不去查自己的账户,他想都没想过让这些数字改变自己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安分守己地拿工资生活,在他看来没什么不好,钱财太多只会让自己受累。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7)

从这点来讲连波无疑是个常人难以理解的怪人,他唯一做过一件大手笔的事就是捐了五十万给老杨的学校,让他们建了新校舍还添置了很多新设施,据说那所学校已经成为青州的重点小学,落成典礼的时候那边政府曾邀连波过去揭幕,被连波婉拒,他实在是低调得可以了,这点倒颇像以低调著称的何夕年,不显山露水,却自有做人的准则。

再说房子的事,从买房到装修,连波没有征求过朝夕的任何意见,朝夕也懒得问,他的事她从来不过问。一直到房子装修好了,连波才通知她收拾自己的东西,第二天搬家。可是等搬进去朝夕才发现,房子里就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做了书房,她里里外外转个遍都没有找到自己睡的地方,于是质问连波:“我的房间呢,你让我睡哪?”

连波当时在沙发上看报纸,眼皮都没抬:“又不是没有床。”

朝夕这才明白他的险恶用心,他故意选了套两居室,目的就是不让她单独睡,而在原来那套房子里朝夕就有自己的卧室,两个人经常为睡在哪边吵架。因为结婚之初两人曾有过协商,每周约定时间同房,这还是连波提出来的。哪知规矩是他定的,他自己却经常不遵守,总是随着性子来,不到约定时间也爬到朝夕的床上去睡。即便如此,有自己的房间总归多份私密,吵了架还可以关进自己房间生闷气,现在好了,就一间卧室,她悲伤的时候连躲着掉眼泪的地方都没有了。他真是居心叵测!

朝夕当时气急了,嚷嚷道:“我要回原来的地方住!”

连波跷着腿,一边端着杯子喝茶,一边看报纸:“那房子已经卖了。”

“那,那我睡沙发!”朝夕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连波还是不朝她看,闲闲地翻着报纸,云淡风轻:“你睡地板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

现在朝夕回忆起他当时的表情,仍是气结得不行。这一整天她眼泪都没干,更是恨他恨得牙根直痒。昨晚两人又吵架了,起因是林染秋来聿市出差,朝夕当然要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连波起先并不想一同前去,结果一听说是林染秋来了,马上换好衣服陪朝夕出门,吃饭的时候他表现得还是不错的,跟林染秋有说有笑,礼貌周全,看不出任何不妥的地方。可是一回到家他就醋意大发,指责朝夕跟林染秋不清不白,朝夕气坏了,她不过是很久没有见到林染秋,聊得忘形了些,说笑间拍了拍林染秋的肩膀而已,没想到连波看在眼里,回家就找她“算账”…

其实朝夕一直当林染秋是哥们,在他面前她很放得开,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两人一起创业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说笑嬉闹,吃泡面,熬通宵的时光。朝夕觉得很奇怪,上班的时候心生厌倦,真的没班上了她又觉得很无趣,闲得发慌。婚后她也试着出去找过工作,凭借她的容貌和资质,找工作倒是没遇到太大的困难,可是每次总是遇到居心不良的老板,工作没几天就对她动手动脚。有一次下雨,连波驾车去接她下班,亲眼见到朝夕的上司对她举止不雅,执意要送她回家。连波当时冲下车,差点跟那个老板打起来,拽着朝夕就走,回到家就跟她大吵一架,从此坚决不同意她上班。

可是一个人在家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朝夕每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很怕自己疯掉,就自己开了家花店打发时间。连波这次倒是没有反对,因为是自己当老板,不用担心被人骚扰。花店开起来后,朝夕发现她竟然很喜欢,不说赚钱如何,每天面对那些花花草草,她就会觉得心情愉悦。而且花店所在的这条街本身是条精品街,当地人管这条街叫女人街,因为沿街开了很多精品店,都是卖衣服、化妆品、首饰,以及各*孩子们喜欢的小玩意,朝夕因此认识了很多年轻女孩子,生意不忙的时候,她就挨家去串门儿,分享各种八卦,还有零食。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8)

每天也有人到她的店里来串门,隔壁的宝芝和沐沐来得最勤。宝芝开的是玩具店,卖的是毛茸茸的维尼小熊,生意非常红火,朝夕也很喜欢小熊,宝芝没少送她,她都给摆在了店里头,堆在花花朵朵里给店内平添了很多温馨。沐沐的店是卖服装的,每到了新货就拿到朝夕这来比划,问朝夕喜不喜欢。朝夕穿衣一向朴素,对那种很潮很前卫的衣服不大感冒,不是露肩就是露腿的,要么就是肚脐都露出来了。朝夕从来不敢穿那种衣服,不单单是不喜欢,连波盯得很紧也是一方面,有时候衣服稍微穿得紧了点或者短了点,他就会旁敲侧击地提醒她,注意自己的身份。意思是,她现在结婚了,穿衣打扮不能太招摇,朝夕为此没少跟他怄气。

连波的古怪可见一斑,朝夕原来不觉得,现在跟他生活在一起,越来越觉得他很怪,比如穿衣,出门在外他倒是穿得很正式,西装革履,有款有型,一回了家就赶紧脱掉西装换上便装,好像穿西装对他来说跟受刑似的。特别是穿鞋子,只要不上班,连波在家一直都是穿着布鞋,是那种手工纳的布鞋,市面上应该没有买的,谁给他纳的呢?朝夕一直不解,但也没有问起过,因为不关她的事。

下午小美走后,宝芝又到她店里来串门。宝芝跟她混得很熟了,一看她的脸色就猜到了*分:“又跟老公吵架了?”

朝夕不吭声,算是默认了。

但经不住宝芝的循循善诱,最后她还是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原以为宝芝会帮她说两句公道话,不想宝芝瞪大眼睛,将她上下打量个遍:“嗳,朝夕,我怎么觉得你老公很在乎你呢?”

“在乎我?你从哪看出他在乎我了?”朝夕一听这话就来气。

宝芝说:“不,不,朝夕,别说我旁观者清哦,我真觉得你老公很在乎你。别的不说,他能忍受你那么难吃的饭菜,而且从不抱怨,这就很难得了。再讲你说的昨天晚上的事,我觉得那是你老公在吃醋呢,一个男人在乎一个女人的时候才吃醋,否则你就是跟别的男人抱成一团,他也会无所谓的。”

朝夕哼了声,不屑道:“那是你的看法吧,他对我怎么样,他自己心里有数!”

“这就不对啊,按你说的,你老公一不赌博,二不到外面寻花问柳,下了班就准时回家,这样的男人现在太稀罕了好不好。”宝芝平素是最爱八卦的,这会儿端着杯奶茶,分析得头头是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朝夕,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就说对面那个阿红,结婚不到半年老公就在外面牵小姑娘,我都看到过好几回,你老公不是这样的人吧?长得又帅,又在政府部门工作,多的是女人往他身上贴,可他不还是规规矩矩守着你嘛…”

朝夕不吭声了,因为她找不到话来辩驳。如果按宝芝的说法,连波确实是很检点,没有不良嗜好,按时归家,可是日子怎么就这么难捱呢?

宝芝又八卦了一阵就回自己店里忙了,朝夕心情不佳,一看天色已晚,就准备关店回家。刚收拾好店面准备走,突然门帘一响,走进来一个穿西装的男子,年约三十四五,店外已经暮色沉沉了,各色霓虹闪闪烁烁,那男子从那流光溢彩的背景中走进来,就像是披着一身霞光,室内顿觉熠熠生辉起来。朝夕只觉愕然,这男人好生面熟,可是又想不起在哪见过,但见他眉目柔和,举止儒雅,非常礼貌地问她:“你好,请问还有白玫瑰吗?”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9)

朝夕展颜一笑:“有啊,请问先生您要多少?”

“来一打,要最新鲜的。”

“好的,没问题,请稍等。”朝夕熟练地从花丛中挑出一打白玫瑰,然后细心地用玻璃纸打包,她一直面带微笑,“这玫瑰是今天中午刚刚送到的,先生要是晚来一会儿就买不到了,店都要关门了。”

“哦,是吗,那我很幸运。”那人非常感激的样子,“我刚下飞机,也是很担心,怕买不到花了。”

“送给女朋友的吧?”

“是。”

“您女朋友真幸福!”朝夕包花的手艺可是出了名的,大凡店里有熟客来,都点名要她包,只见她素白的一双手蝴蝶似的轻盈灵巧,柔美的指尖在花带间来回穿梭,很快就将花包好,淡紫色的玻璃纸配着粉色的蝴蝶结,非常漂亮,她顺手抽了两枝洁白的马蹄莲插进去,“这两枝花送您,希望您女朋友喜欢。”

“谢谢!”那人接过花爱不释手。

朝夕又道:“马蹄莲代表了纯洁和永恒,祝福你们的爱情永远幸福。”

那人愣愣地看着朝夕,忽然很感动,声音都几乎哽咽:“谢谢你,我也相信我和我女朋友的爱情会永恒。”说完掏出钱夹,抽出一张钞票给朝夕:“真的非常谢谢你!”

朝夕拿过钞票一看,顿时有些愕然,是张美元,她尴尬地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先生,我们店里暂时不收外币,您看这…”

“很抱歉,我刚从国外回来,身上没有人民币,那…那怎么办呢?”那人放下花窘迫不已,上下摸着口袋。

朝夕索性好人做到底,笑道:“那这花我送给您吧,就为了您的这份心,一下飞机就给女朋友送花,真是很难得。”

“这,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呢?花有价,情无价!”朝夕笑起来的样子非常美,明眸皓齿,不由得让那人久久注目。朝夕将花重又递给他,把那张美元也塞到他手里,“您要是还记得小店,以后多多光临也是一样的。”

“谢谢!”

“不客气。”

刚关上店门,樊疏桐驾着车来了。他的那辆进口吉普车在聿市很罕见,停哪都是一片艳羡的目光,人就更不用说了,很随便的装束穿他身上就是跟别人不一样,这会儿他穿了件皮夹克,配着条牛仔裤,头上戴着顶鸭舌帽,然后还架了副墨镜,往他那辆锃亮的豪车边一靠,很有汤姆克鲁斯的范儿。因为他经常来看朝夕,街上的女人们都认得他,私底下管他叫“阿汤哥”,每次一来,就有人跟朝夕报信,“朝夕,你的阿汤哥来啦!”朝夕有时候瞅着他也觉得像,从前不觉得他长得有多好看,但是现在她觉得他还真是有点帅,可能是放下了芥蒂,不帅也会顺眼多了。

“上车啊,还愣着干什么。”樊疏桐嘴上叼了根烟,拍拍车门,示意朝夕上车。朝夕猜他可能知道了她和连波吵架的事,因为白天碰到了常英,她当时说是要去找樊疏桐问些事,朝夕当时正一个人在店里掉眼泪呢,常英肯定会把这事告诉他的。果然,一上车他就不耐烦地问:“怎么老是吵啊,就不能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