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葆丝也不知道要跟汤姆谈什么,她发现其实自从他们在医院重逢后并没有多少聊天的机会。停留在她印象里的汤姆是一个雪中送炭的、慷慨的、帮助她的童年好友,搬到这里以后他常常几个月不在家,回来也只是留下用一顿午餐或晚餐,然后给她放下钱就走了。像这样充满火药味的场面是没有过的。

——或许有过,在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葆丝突然不安起来,从决定嫁给汤姆之后一直压抑的不安又出现了。

她清了清喉咙,尽量温柔的说:“汤姆,我们已经结婚了,你不觉得我们应该有些改变吗?”

“如果你还想把房子改一下的话,可以。”他敷衍的伸手比划了一下。

葆丝奇怪的摇头,迟疑的说:“……不,房子这样很好。”房子是两年前他们搬进来时才重新修整过的,一切都还跟新的一样。

“哦,那你想干什么?”他看她,似乎在等她说出一个跟换家具摆设差不多的事。他的表情看起来是他并不关心她要说什么。

葆丝以前也发现了,他对家里的事漠不关心,结婚前她认为那并非坏事——只要他的家用钱给得足够多,那这个家里要干什么都由她作主不是很好吗?这里就像她一个人的房子。

——可她发现当她也变成这个房子的一部分时就觉得不那么好了。

她变得急躁了,快速的说:“汤姆,我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现在是一个家庭了,你不觉得你的态度有些问题吗?”她不知所措的比划了一下,“我们应该……跟以前不一样,更亲密些?”

她不知道怎么说,她已经发现问题了,可她不知道怎么办。

——她觉得有很重要的事被她忽略了。

可她很快知道自己说错了,因为汤姆露出了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轻浮的、不屑的微笑。

“刚才,我们正要变得更亲密……”他这样说,然后他看了眼钟表,夸张的说:“可是时间不够了,亲爱的。”他站起来走过来迅速的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我是在工作的中途抽空回来看看你的,现在我要走了。”

他没有再给葆丝说话的机会,她只能紧跟在他身后追出大门,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葆丝走出去,夜风微凉,她裹紧晨衣努力向外看,却怎么也找不到他是从哪条路离开的。她在外面站到全身都凉透了才无奈的回去。

她来到厨房,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慢慢的喝着。

她不得不考虑一件事:如果汤姆不像她所认为的那样在意这这桩婚姻,她要怎么做呢?

第 23 章

葆丝开始跟邻居一起去农场干活,她学会了剪羊毛、挤牛奶,她学会了拌鸡食、猪食,学会了怎么给马配草料,一天添几次,她学会了怎么相马,怎么给牛、马接生。

她跟村里的农妇一起到教堂里去帮忙,她向神父打听教会学校的事,问他们那边缺不缺教师或工人。

神父非常感谢她愿意帮忙,然后问她:“亲爱的葆丝,你这样做跟你的家人商量了吗?你的丈夫汤姆他知道吗?”

葆丝说:“尊敬的神父,我想这样的善事,汤姆一定会支持我的,所以我就先来您这里问一问,如果您能允许,我会跟汤姆商量一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她是打算悄悄的做这件事,最好能从神父这里拿到一封推荐信,或者更多的打听教会学校的事,为以后做准备。

自从那天晚上汤姆回来之后,她开始考虑日后的生活。如果汤姆不像她一样看重这个家庭,那她能从这个婚姻中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呢?

——或许婚姻能让人变得清醒。

她之前对汤姆和这个婚姻都太理想化了。她必须想明白自己到底接下来要怎么办。

——离婚吗?

离开这里,重新开始生活?再找一个人结婚?

葆丝很快就把这个选择给扔到脑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会马上想到这个主意很可笑。

汤姆虽然表现的个性有些问题,可是如果她现在离开汤姆,短时间内她会陷入没有地方可住也没有钱可用的窘境。

另外,她也不可能马上就找到另一个男人结婚。她很清楚自己并不是那种对男人很有办法的女人。

而且跟汤姆结婚也没有那么坏,他一定还是有优点的。

她说服自己先冷静下来,然后再继续思考:如果把汤姆个性上的问题给放到一边,先来看看他能给这个家庭来带什么的话,那他的优点就变得明显了。

汤姆很能赚钱。她能过上像现在这样的生活都是托了他的福,虽然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哪怕日后他们有了孩子,汤姆现在给的钱也足够用了。他每次回来都给她一万块,住在村里根本没有多少要花钱的地方,结果她现在攒下来的钱都足够在伦敦那样的大城市里买一幢相当不错的房子了。

葆丝叹了口气,如果她还年轻,或许她会有热情和冲动,为了向往的更美好的婚姻生活而奋斗?

她无奈笑了下,扶着额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窗外是一片秋景的花园。这里的一草一木,包括窗帘和桌巾,地上铺的地毯,沙发上的沙发巾,厨房的银餐具,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喜欢的。

这里就是她的家。

她已经习惯在这里的生活了,也不想再回去当女仆了,她几乎很难想像自己再去起早贪黑的工作,永远没有休息的时候,只要主人一声召唤,她就是再累也要立刻赶去。

——汤姆是不够好,可是只要她对他没有期待的话,只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让她住在这里保持现在这种生活的人,那也很好不是吗?

她仰躺在沙发上,默默的想。其实生活就是这么简单,她已经过了两辈子了,吃够了苦,受够了罪,她想要的就是一个能平静生活的地方。她不想再拼命的去追求什么了,如果她能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到老,到死,那她就太幸福了。

——而且,她还可以有孩子,一个或几个。

想到孩子让葆丝的心变得温暖起来,她喜欢孩子。或许汤姆不够好,可是只要有了孩子,有没有男人什么的就不重要了。她会把孩子养大,看着他们从牙牙学语到变成大人,看着他们结婚生孩子,那她的人生就已经圆满了。

——汤姆变得更加不起眼了。

她抱住沙发上的抱枕,就像已经闻到了孩子身上的太阳味,那小小软软的身体,可爱极了。

好吧,汤姆没有什么大毛病,除了看起来对家庭没有足够的责任感,可是只要他永远这么慷慨,那也没什么不好。

葆丝决定先不考虑离婚。她也知道自己最近变得有些懒了,开始给自己找些事做。总之,现在做出决定为时尚早,如果汤姆不再变得更糟,那这个婚姻还有继续下去的价值。如果不,她也会准备好后路。

葆丝从神父那里借了一些课本来看,一些大城市里的教会学校她进不去,可一些偏远地方的教会学校却对老师没有太多的要求。而且如果当了老师,基本上就能吃住在学校了。

她偷偷藏起了一部分的钱。汤姆没有管她是怎么花家里的钱的,她没有把钱存起来,一是因为这村子里只有邮局,二是因为一旦存进银行,钱的进出就有数了。她把钱全都放在了家里,用一个旧饼干盒装起来,而另一部分偷偷放在她的旧皮包的夹层里,旧大衣里也有一些,就像是忘了拿出来一样。

她也开始买一些看起来很贵其实并不值多少钱的东西,她觉得这样做挺聪明的。这样如果汤姆觉得家里的钱少了,看到这些东西也不会怀疑的。

等汤姆再次回来的时候,她没有再拒绝他。

他送了她一瓶香水,用高级的细腰水晶瓶子装着,像树荫一样的深浓的绿色。他在她的耳边亲吻着:“把它滴到你的浴缸里,让热水带着它的香气染在你的身上。”

——她多少还是有一点紧张的。

她顺从的拿着香水走进浴室,像他所说的那样滴了两滴在热水里。

洗过澡后她回到卧室,他已经在床上了。她迎着他的目光走过去,慢慢的眼前的人跟小时候的汤姆重合了。

——兴奋、克制、鄙视、轻蔑、傲慢。

然后一眨眼的功夫,他又变成了那个在医院里帮助她的温柔的、体贴的汤姆。可是在床上时有时却显得粗暴。

葆丝渐渐能分清哪个才是真正的汤姆。他根本没变,还是那个小时候的人。

她捧起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狠狠的咬在他的嘴上。他背上的肌肉绷紧了,手紧紧握着拳头抵在枕边。

——她觉得他想使用暴力了。

以前他会用蛇去恐吓人,现在他想怎么做呢?在他已经学会用礼貌和温柔来包裹自己,学会像一个绅士那样说些对女士暧昧的又不着边际的话。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教训她呢?

她看到他的视线停在床头的那根小手杖上。

——他想用那个来打她吗?

她喘了两下笑道:“汤姆,你会用它吗?”

他的眼睛陡然睁大了,身下用力动了两下后停下来,不快的问她:“……你说什么?”

葆丝闭上眼睛平复一下呼吸,两条腿更用力的缠住他的腰说:“快一点,你快让我睡着了。”

——不能说快乐,毕竟他们刚开始,

结束后,他这次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去洗了个澡,然后煮了咖啡端进屋里来,还给她倒了一杯。

葆丝累极了,她闻到咖啡的香气挣扎的睁开眼睛奇怪的看了一眼,说:“……你煮的?”不等他回答又说,“上帝保佑,你没有把我的厨房弄坏。”说完她就睡着了。

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汤姆留了多久,等第二天她醒来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她的衣服还在昨天晚上脱下的地方,可属于汤姆的痕迹却一点儿都找不着了。

——汤姆,你到底在隐瞒什么?

第 24 章

丝芮大妈已经在戈德尔克山谷住了四十年了,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的妈妈都出生在这里,然后现在她又嫁了回来,这对她来说就像回老家,从她第一次踏上这里的土地,她就爱上了这里。

住在戈德尔克山谷里的人很少到外面去,当然外面的人也很少来这里。一百多年来都是如此,所以当葆丝和她的丈夫搬到这里来之后,哦,她真是高兴坏了!

葆丝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她不像从大城市来的姑娘那样对这里的生活抱怨连连。她很能干活,丝芮大妈就看到过她挽着袖子蹲在地上用手去掏厨房下水道里的污泥。

而她的丈夫,那个叫汤姆的家伙,丝芮要说她可不喜欢他这样的男孩子,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像他这样的男孩子总是喜欢喋喋不休的说着大话,可是轮到他们干活的时候什么都不肯干。

他从来没有帮葆丝整理过花园,或者修剪一下院子里的杂草,或者在妻子洗衣服的时候帮她抬一下晾衣杆。

她对葆丝说:“你不能这样对男人,他们会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葆丝总是笑着说:“他有工作。”

工作,工作。男人有干不完的工作,而女人所要做的就是不能让他们把工作摆在你的前面!

可是葆丝不明白这个,她还太年轻。

不过丝芮大妈能理解为什么葆丝这么喜欢汤姆,甚至不肯在他面前抱怨一下。要知道,她的丈夫可是戈德尔克山谷里最英俊的男人了!

丝芮大妈只见过汤姆一次,而且是不小心看到的。那天晚上她在酒馆喝酒,时间太晚了,当她走过葆丝家的时候,看到有个年轻的男人站在厨房里,简直像王子一样!

她几乎要以为自己喝得太多做梦呢!

他黑色的头发就像天鹅绒一样柔软,在金色的灯火下闪着迷人的光泽!他的鼻梁高挺,下巴的弧线优美,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似乎有些不悦。

丝芮大妈没敢多看,她捂着烧红的脸颊回到了家,直到躺到床上也没搞清楚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因为葆丝那个漂亮的丈夫。

第二天,她就提着自己做的果酱和蛋糕跑去找葆丝了,结果这小姑娘居然睡到了十一点才起来!

哦,多么美好的青春!

丝芮大妈终于坐到葆丝家的客厅里的时候,马上等不及的问她昨天晚上是不是汤姆回来了?

葆丝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惊讶极了,她说:“您简直像个女巫!你是怎么知道的呢?他是昨天晚上回来了,可是一早又走了,不然您也可以见到他了。”

丝芮大妈做了个鬼脸,笑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只要看到你的小脸,谁都会知道汤姆回来了!”

葆丝不安的摸了下她的脸,丝芮大妈大笑起来,她很想知道更多的事,可是葆丝的嘴总是闭得很紧,她很少说关于自己的事,或者汤姆的事,更别提他们两个在房里做了什么了。而村里的那些年轻的小姑娘,巴不得把自己跟男人约会的事告诉所有的人,包括男人们几点去接她们,送了什么样的礼物,他们去哪里吃了晚餐,然后又做了什么。虽然总是要人问很多遍才会羞红了脸说出来,可是她们总是想要说出来的,如果别人不问,她们可是要急死了呢。

她边喝茶边说话,不想太快告辞。从客厅的沙发上的抱枕说到了葆丝勾的茶巾花样,从客厅的摆设布置说到了怎么擦地板才能光亮如新,从配茶的牛奶说到了自己家做的果酱,从葆丝的头发说到了她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最后看着葆丝的脸说:“你的脸色真好看,这是用了什么?”

葆丝笑着说什么也没用。

丝芮摆手说:“这我可不信。汤姆在外面挣钱,一定给你带了不少好东西!”说起这个她可真有些嫉妒了,她常常到葆丝家里来,知道她每天什么也不干。她不用喂鸡,不用到农场做工赚钱。她每天穿着漂亮的裙子坐在家里,早上想什么时候起来就什么时候起来,她每天都喝下午茶,不用担心方糖的价格,她的面包不等吃完就会买新的,柜子里总是放着各种各样的饼干,从来不用担心价钱,她只吃好东西。

这都是因为她嫁了一个会赚钱的丈夫。

她觉得葆丝是不想告诉她,这可真小气!

葆丝只好去把汤姆送给她的香水拿出来,说:“只有这个。”

丝芮大妈看见这漂亮的细腰水晶瓶子真是爱不释手!她打开闻了闻说:“这是什么?”

“香水。”

她立刻倒在手心里闻了闻,虽然也没闻出什么香气来,可是她就是觉得这一定是很贵重的香水!

“这可真是太好了!我猜那城里的伯爵夫人什么的也是用它吧?”

她拿着就舍不得放下了,一直坐到她的小女儿来找她才不得不告辞回去,离走前,她十分不舍的对葆丝说:“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就一点。”她握着水晶瓶子,脸涨得通红,可她是真的喜欢这样的好东西,她这辈子都没见过呢。

葆丝愣了一下,放下茶杯说:“当然,当然,你等一会儿。”她到厨房里找到了一个小空瓶子,拿出来当着丝芮大妈的面给她倒了一半。

丝芮大妈高高兴兴的走了,留下葆比拿着空了一半的香水发愁。如果是一般的东西她说不定就送给她了,可这是汤姆送的,她总觉得有些不安,要是让他发现的话可怎么办?

她拿着它走进厨房,接了一杯凉水,小心翼翼的倒进香水瓶子里,颜色没有变淡,这可真是太好了!她摇了摇,看,又变成一瓶了。她放心的把它放回梳妆台。

一年后,葆丝怀孕了。

第 25 章

汤姆知道的时候孩子已经有七个月了,他这次离开的时间长了点,等他再次回到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时,同样还是深夜,葆丝却还没睡,她正在床上揉水肿的双腿,他推开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汤姆,在他还不算长的人生中,第一次呆住了。这甚至比他当年发现自己是个巫师更令他感到惊讶。

“你回来了?”葆丝只看了他一眼就继续揉自己的腿,她有那么大的一个肚子,这可真是个费劲的活。而汤姆先生,哦,他总是在半夜回家,不知道是不是他坐的火车总是这个时间进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她已经习惯了。如果半夜有人进门,那么不是她的丈夫就是小偷。

而汤姆在回过神以后,举着他的魔杖——葆丝眼中的小木棍,小心翼翼的走过来,用了更多的时间打量她和她的肚子。

——他怀疑这是一个阴谋。

所以他用魔杖指着葆丝的肚子严厉的问:“这是什么?”

葆丝愣了一秒,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丈夫是如此的缺乏常识。

“你以为这是什么?南瓜吗?这当然是孩子!”她说,不是很有心情哄他。要是在平常,或许她会微笑着跟他开上两句玩笑,可是在他们结婚快两年之后,她的丈夫还问那是什么,她实在有点生气了。

“你怎么可能会有孩子!我上一次回来是五个月之前!”汤姆先生自从重逢后第一次在葆丝面前毫无形象的咆哮了,上一次他这样干是因为葆丝肚子饿想说动他把蛇叫出来剥皮烤烤吃,他愤怒的拒绝了,并两天没出现在他们约好的地方。

“所以他现在七个月了!!”葆丝用力的吼了回去,她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他。

汤姆努力喘气,慢慢平静了下来,然后就像困在动物院里的熊一样绕着床疾步转圈,从这头走到那头,再走回来。

葆丝没有管他,她努力揉着小腿,手臂酸痛还出了一身汗,她撑着腰坐直靠在床头,对他说:“你帮我揉一揉。”

“什么?”汤姆猛得停下来,一时不能理解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的脑子现在很乱。

“揉我的小腿,直到它放松。”葆丝指着自己那两条像萝卜一样粗的小腿严厉的说,汤姆下意识的把手放了上去:“为什么这么硬?”他说。

“因为它抽筋了。”葆丝微笑着解释。

“为什么?”汤姆的眉毛紧紧皱起,严肃的就像面对着一个很大的难题。

“缺钙?”葆丝记得很久以前看过的资料中这样说。

“什么?什么东西?”汤姆对这个陌生的词很不安,他不喜欢他不知道的东西。

“一种微量元素。”

“那是什么?”汤姆问,他更想问什么叫‘微量元素’。

葆丝决定换一个话题:“其实我也不能确定。”所以我们停止这个话题吧。

“好吧。”他同意了,他也不愿意继续这个连他也不知道的话题,他接着说:“那么为什么你缺少那个东西会腿抽筋?”

“……因为那个东西被孩子吸收了。”葆丝捡了一个相对浅显易懂的方式向他说明。

“你是说……”他瞬间把手收了回来,葆丝看着他握紧小木棍警惕的盯着她的肚子,“你是说他……他从你的肚子里拿走了这种东西,然后你就生病了?”

他看起来好像认为孩子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葆丝迟疑了一下,他的形容方式让她不安。

“你为什么会知道?”他突然问,葆丝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钙或微量元素,她甚至还知道这是孩子抢走的,她是怎么知道的?

葆丝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她沉默了,茫然的看着他。

——难道,这个孩子会是个巫师吗?

汤姆不确定了。他更紧的握住他手里的魔杖,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至今不知道巫师的魔力来源何处,他相信那是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他们和麻瓜区分开。可是巫师也会生下哑炮,麻瓜也会生下巫师,那么怎么知道孩子是不是有魔力呢?

——或许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不平凡的。

他盯着葆丝的肚子,在一分钟之前他在想怎么让它消失,现在他却犹豫了。他不会让一个麻瓜女人生下他的孩子,那就代表着斯莱特林的血脉变得加稀薄了。

可是,或许,他的孩子会是一个奇迹。

虽然他是由一个麻瓜女人生下来的,可是他仍然拥有巫师的魔力,他仍然是一个巫师!

汤姆的眼睛突然亮得出奇!

葆丝惊讶的看着他,她不记得是不是见过这样的汤姆,这样的——野心勃勃。

他平静下来了,他坐在她的床边,看着她的肚子问她:“孩子什么时候出生?”

“还有三个月。”她说。

“我会等到孩子出生。”他这样说,然后真的,留到了孩子出生的那天。

1950年12月11日,早上六点,葆丝生下了一个男孩。

他刚生下来时有六磅重,当汤姆看到他时,他正被包裹在白色的襁褓中。他有着黑色的卷发,正紧紧闭着眼睛靠着葆丝。

她给他掖了掖被子角,奇怪的看着汤姆,从刚才起他就一直盯着孩子看,就像期待着他做出什么惊人之举一样。

“他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