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买。”

算下来,方若华一口气花了四万八千多人民币。

亏大了。

方若华抬起手,轻轻一挥,玉色的符纸倾泻而出,汹涌地飞到半空中,狂风骤起。

一时间老百姓们都被风吹得睁不开眼,高台上冲虚老道身子一踉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沾了他一身,他先还没反应过来,略有些迷惘,随即只觉脑子一阵迷糊,登时警醒,心里一跳,惨叫一声抱着头扑下高台,连滚带爬地呼喊:“解药,佟成,给我解药…”

佟成脸色骤变,瞬间冲过来捂住他的嘴巴,把人按住,但其实,已经没有人有心思注意他们。

便是看台上太上皇和皇帝,都不自觉坐直了身体。

随着狂风席卷,无数玉色的符纸升空,铺天盖地,构成一个巨大的阴阳八卦,在半空旋转闪烁。

皇帝愕然:“难道她还真会求雨?”

康亲王眨了眨眼,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抬头向高台上看去。

方若华也庄重,但却显得很轻松,并没有像冲虚一般又蹦又跳。

她略略举起手,朗声道:“云至。”

话音未落,天色忽然转黑,太阳不知何时躲入云后,乌云密布,天地昏沉。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又道:“雨来!”

随即淅淅沥沥的小雨落下,太上皇猛地起身,伸出手去,冰凉的雨珠落在他的指尖上,登时笑道:“好,好!”

底下无数百姓欢呼雀跃。

方若华估摸着差不多,便从台上下去,这雨也不可能下得太久。

毕竟是低级的符咒,从周围湖泊河流汲水,作用有限,时间长了,说不定还要影响以后的降雨量,那便得不偿失。

当然,只要这雨水一落,对方若华来说已经足够。

太上皇都来了兴致,很客气地把方若华叫到身边,口称仙师,显见是有几分期望。

方若华却是不卑不亢,一脸淡然地摇头:“民女修为还远不够,可不曾有呼风唤雨的本事。”

说着,她便捧出那本半伪造的百科全书,由太监呈送给皇帝看。

“只是从先人的典籍里,找到些求雨的符咒,圣人忽要民女求雨,民女便取了个巧,还望圣人不要怪罪。”

太上皇一愣,心里有些意外,不过对方若华这等有一说一,并不夸大自己的说法,他到觉得更可信。

这位曾经的皇帝,心绪也是相当复杂,他既想世间确有真仙人,能助他长生,但多年来的帝王教育,他也多疑,并不怎么信底下那些道士之类。

多年来,他也不过是抱着千金买马骨的心思,对道人们多有优容罢了。

太上皇伸手接过那本大百科,翻开一看,却只觉眼前闪过一抹金光,仿佛有一些文字凭空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人间之主,当修帝王之道,此乃小道,凡人中之人杰或可修成。

太上皇怔然无语,侧头把书卷递给身边的太监总管看:“可有看到什么?”

老公公年过六十,却是耳不聋眼不花,仔细一看,揉了揉眼睛,一脸惊愕道:“呃,老圣人,虽则老奴也认识几个字,可这五经概论,老奴却是没读过的,您要是问老奴今春流行什么戏本子,老奴到能跟您说道说道。”

他伺候上皇四十年有余,是铁杆亲信,上皇对他自然是极为信任,闻言就摇了摇头,略有些怅惘,却还是一笑:“看来你是个庸人。”

老公公讪讪应道:“庸就庸了,反正不耽误伺候老圣人。”

上面几句对答,太上皇又把皇帝叫来,说了两句话,皇帝一眼看过去,惊愕道:“怎是一片空白?”

太上皇登时蹙眉摇头,心想,大约这孩子还不能为人间之主,不过也不妨事,有他在,便帮衬个一两年便是了。

此时风雨越来越大。

上皇叹了口气,细细问了问方若华,书上都记录了些什么。

方若华认认真真,很像回事地答了一些,反正俱是百家学科。

上皇点了点头,没再多问,就将百科全书赐回,面上露出温和的笑容,颇为客气地道:“看来你这孩子是有些仙缘,好好修行,莫要怠惰。”

方若华连忙应了。

上皇想了想又道:“听闻你最近炼制了些丹药,太后很是喜欢,嗯,若是需要什么药材,朕的库房里还有些,你直接告诉郭大胖,让他送去与你。”

身边的老公公忙答应一声:“王妃娘娘有事尽管吩咐。”

说完,太上皇便招呼一声,和皇帝一起离开,御驾走远,底下人才松了口气。

“呼!”

大屏幕上不少水友刚才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好可怕。”

“三妹,你就不怕么?总觉得那个太上皇阴森森的,好像随时一张嘴就能要人命的样子。”

“…不就是个一看便是肾虚的要命的老头子,怕个什么。”

也有嘴硬的。

但大部分水友都说这场戏特别过瘾,也说看方若华对答如流,不卑不亢,潇洒自如,看得心里有点痒痒。

“也是,咱们三妹是什么人,真到了古代,太上皇啊,皇帝啊,能吓唬得了别人,可吓不住咱们三妹。”

方若华:“…”

她其实,还是被吓了一下。

到不是怕死,但她既然不打算造反,在这样一个家天下,皇帝一言能灭族的时代,总归还是要顾忌一二。

好在上面那两位,无论是上皇还是皇帝都是正常人,都有所求,而她,又实在不是什么危险人物,只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从今以后,受到拉拢的可能还是更大一些。

世事无常,她也看不透人心,只能说大面上过得去,不出错就行了。

康亲王送她回王府的路上,一路都神色有异,不过最终也没多说什么。

到是方若华提醒了对方两句:“虽则我是赶鸭子上架,又不肯丢人现眼,便成了今日的结果,但到底你的王妃还是会回来的,还请王爷早作打算。”

康亲王沉吟片刻,叹道:“没办法,既当初做出决定,就要承担结果。”

他顿了顿,又笑了,“想想也无妨,大家都是聪明人,聪明人都懂得什么叫看破不说破,种灵虽向来懒散,不爱在京城的圈子里走动,但也有不少人认得她,目前为止,不是也没人出来说话?”

所以种灵回来,有人察觉到康亲王妃换了一个人,大家也只会很聪明地记在心里,并不会摆出来让人难堪。

康亲王很自信,他相信自己能为他的王妃遮风挡雨,到是对方若华有几分歉疚。

接下来的日子到也还平静,来套近乎,来求丹药的人多了不少。

方若华的名声也是被传扬得多少带出一点神仙色彩。

不过,京城自称有仙缘,修炼有成的高人很多,她混迹其中,也不见得就当真那么显眼。

先不提别人,便是无尘道长,也是成名几十年的高人。

又数日过去,方若华的道观建造得差不多,只差装潢时,种灵终于回了京城。

第八百四十七章 种灵 (两章合一)

那日,方若华正拿自己做得小马车逗弄康亲王家的那个小妞妞。

她手上的能力值,本来就有八点以上,算是超高,毕竟开了挂的,这些年下来,虽没有特意练过,却也是年年增长,如今差不多十点加了。

小马车上了弦,自己咔嚓咔嚓能满屋子跑上两圈半。

一开始小妞妞挺害怕,一看到马车跑起来,登时就把脑袋往方若华怀里钻,后来渐渐不怕了,看到马车停下,就手脚并用飞蹿过去捡。

不是方若华想给康亲王带孩子,事实上,这是个麻烦事,能不沾手最好。

可实在是康亲王这人有时候着实精通说服技巧,再加上孩子确实亲近她。

方若华自己觉得生孩子是件大恐怖的事,可是玩人家洗白白,香喷喷的宝宝,她到是挺喜欢。

在现代社会,三岁的孩子已经和小大人差不多,上了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交朋友,固然还天真无邪,却已经形似一个小社会。

但是眼下,这小娃娃身体孱弱,处处入入的总有乳母抱着,还在吃奶,辅食吃的都很少,瘦瘦小小,站都站不太稳,路也不大会走,连说话都不灵便,只能说会说一点。

这孩子养得娇弱,模样却很漂亮,方若华有着大半的怜惜,见她喜欢和自己玩,也不算大事,心里有数,便哄孩子玩了。

小妞妞磕磕绊绊地追着马车跑,方若华给自己煮了一碗果茶,刚喝了两口,大屏幕就开始震动。

她把目光转移过去,只见水友们发出一连串彩色的字幕——“前方高能预警!”

“三妹注意,康王府的正牌王妃即将上线!”

刷了一会儿屏,方若华才发现,因为她把摄像头放出去拍京城的市井人家,竟拍到了种灵进京城的画面。

“…这人是种灵吧?反正她自称种灵,瞧瞧,可是高调地包了整个酒楼,真豪气,不愧是正牌子的女主。”

“那么说正文要开始了?里怎么记载的?哦,女主与康亲王相处三年,便觉生命无味,宛如一潭死水,再也不能在康王府的后院待下去,恳求皇帝许她与康王和离,否则便要去水月庵出家为尼。”

“康王为她求情,皇帝为她周旋,后来女主阴差阳错,嫁了丧妻的林如海,故事正文开始。”

“…三妹,你可做好了退位让贤的准备?”

方若华失笑:“早再等这一日。”

她已经准备得非常齐全,自己的行囊都收拾妥当,前些日子托太后娘娘的福,卖出去些焕颜丹,赚了一千多两金子,另有若干药材。

后来太上皇又垄断了她一批强身健体的丹药。

方若华说得很清楚,再好的丹药也只能滋补身体,说长生那不大可能,但太上皇还是要了不少去。

有上面的两尊大佛给做广告,方若华在勋贵中不缺少客户。

现在的问题是,她没把药放出去太多,还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即便是没敞开了供应,方若华最近赚钱不少,这笔钱暂时存去钱庄。

目前,她大部分东西已经让人搬到已经建造好的道观里去。

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睿亲王妃,和其他女眷送的小礼物,也都打包收拾好,一趟就能运送走。

道观暂时还不能住人,装修好了也要晾一晾才成。方若华便找人在附近的客栈赁了一个院子。

院子清幽的很,暂时住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方若华招手叫了杏儿:“去,跟前面说一声,王爷若是得闲,让他过来一趟。”

康亲王刚从宫里回家,跟皇帝哥哥比武来着,出了一身臭汗,正准备洗澡,小厮就过来报,说是王妃有请,那边又有人来送信。

送信过来的是种家的人——种灵回来了。

康亲王愣了下,慢慢坐下来喝了点水,心想,回来了也好。

这件事,终归还是要有个了结。

但是,一回去见到方若华,转头看到已经收拾好的行囊,显然方姑娘也得到了消息,登时也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何苦这么快?京城最近还是不太平。”

康亲王叹气,“采花大盗捉了这么长时间,前几日又有一家女眷遇害,另一家差一点遇害,那些个酒囊饭袋,真让人生气。”

“不如再等一等,京城杂事了了,你再搬出去也不迟,何况,华清观不是还没收拾好?”

方若华轻笑:“无妨,还是早做了断,早点安心。”

她顿了顿,又道:“有缘分做夫妻,那是几世修来的,无论你和种大小姐之间有什么问题,总要先跟我这个外人撕扯清楚,你们再去解决内部矛盾。”

康亲王:“…”

他终究还自认为是个君子,见方若华是心意已决,便亲自出面与种将军交涉,带着方若华把她母亲接出来,让她母亲自立一户。

整件事办得十分顺利,也悄无声息,谁都想不到,一夜之间康亲王府的王妃便换了一个人。

种灵人没到,好好的亲王府就为她空了出来。

但是女主角种灵,却好似有些近乡情怯。

半月酒楼就在朱雀大街上,临近内城,街面颇为繁华,生意自然也好。

种灵一进门,丢下一袋金叶子要包酒楼,店小二也没慌乱,其他客人们更是半点磕绊都不打,麻利地走人。

京城贵胄多,那些贵人们的花样多得很,在京城做买卖,都得心明眼亮。

他们开酒楼的还好,那些开赌坊的,开青楼的,等等等等,比较刺激的娱乐项目,人人心中有一本帐,一眼打量过去,就能把来客的身份摸个不离十,哪一位要好好供着,不能出差错,哪一个是可以随便宰的大肥羊,众人心里门清,这要是错了,可是要人命的大事。

种灵面生,却是一口官话京腔,穿的不起眼,鞋子却不是一般人家能穿的,众人一眼便看出这大约是贵胄家的千金,别管她要做什么,躲远点便是。

一楼的客人走了个干净,种灵坐在二楼,吃着熟悉的京味佳肴,却只觉得舌根发苦,心里乱糟糟一片。

她回来了。

可她要去哪儿?

她是种灵,种家的大小姐,是爹爹的爱女。

可是世人皆知种家的小姐嫁给了康亲王,已经是康亲王妃,她大模大样地回种家,当真好吗?

那她要去找深哥哥?

刚才在路边,还有人提到康亲王妃登台祈雨的壮举,不知多少人要供她的长生牌位。

种灵自己是不信这些,虽然她进了庙门,也拜一拜菩萨。

但…就算有高人,也不可能是在种家生活了十六年的那个方若华。

可如今人人都说她…很厉害。

深哥哥会不会也觉得她很厉害。

种灵想不起方若华长什么模样,但她其实知道,自家后院有这么一个人。

下人们不会和她一个小姐,说些有的没的东西,但她奶娘是娘亲留下的老人,有时候,会和她说一些家里的琐事,就提起过意外出生的那个孩子。

那时候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只听奶娘说不必在意,那就是个玩意,奴仆,连庶出的姐妹都不算,爹爹连自己的姓氏都不肯给她。

她听奶娘的话,也的确没怎么在意过,后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家都像自己家一样,爹爹后院里只有娘亲一个人,不让任何人爬到娘亲头上,连个妾也没有。

那些人家,庶出的子女都挺多的,看起来虽然没大碍,却很是有点烦人。

至少她的手帕交们都不喜欢。

种灵因为这个,也觉得方若华不怎么顺眼,好在她向来很少出现在自己眼前,眼不见心不乱,想必以后也打不到交道,不会有交集,渐渐就能淡忘了。

“谁能有前后眼,谁又能想得到,还会有今天?”

一想起来就烦,她实在有些不乐意直接去康亲王府,她去做什么?难道要自己去和那个假的说,用不着你了,麻烦你让一让位置?

她可做不来。

真要纠缠不休,岂不难看的很?

“哎,真讨厌。”

种灵有些生气,深哥哥怎么这个样子,让人做了替身,那有自己的责任,对方做了也就做了,可替身不安安静静的,还…

她忍不住去想,深哥哥是不是和那个人相处得久了,便生了感情。

她很熟悉深哥哥,知道他虽然是王爷,也不是没见过女人,却是心底柔软,很善良的一个人,对身边的朋友都很关照,也很细心体贴。

那人便是替身,做了康亲王妃,深哥哥也一定对她很好。

“可有时候,滥发好心,挺让人讨厌。”

少女眉头轻蹙,心事重重,可是她长得好,饱满的脸颊,健康的皮肤,自然而然也吸引人的目光。

店小二都忍不住劝了两句:“小姐还是别在外头徘徊,最近京里闹采花大盗,先时说是抓到了,后来又说不是,众说纷纭,沸沸扬扬,女孩子家,需得小心,能别出门就不要出门。”

“采花大盗?”

种灵冷笑,“就算他是另一个王兆明,撞到我头上,算他倒霉!”

店小二见她腰里配着长剑,心里猜测,这是个有功夫傍身的,也就不再多言,好好奉上茶水点心便退了去。

种灵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从楼上看去,目光落到一人身上,登时亮了亮,高声呼喊:“云飞哥哥,云飞哥哥。快来,我请你喝酒。”

声音未落,楼下好几个人跟着抬头。

老百姓们或许没怎么听过云飞的名号,但是,江湖人却少有人不知道这位快剑云飞的。

尤其是贺家老爷子贺路发英雄帖,号召武林同道讨伐他的事,更是让他名声响亮得很,虽然是坏名声。

如今贺路与云飞,相约惊秀山庄决斗,虽说双方都没有给出确切的消息,可江湖上还是风起云涌,少年英杰也好,早就闯出偌大名号的人物也罢,都想凑一凑热闹。

云飞一手剑法,在江湖上数一数二,已经有两年未曾一败,便是当年云中一剑,华山吴峰,也说自己远不及他,在他面前,有不敢出剑之感。

至于贺路贺老英雄,弈剑堂老堂主,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一代风云人物,他当初从劈柴,扫地等寻常事中体悟到剑法,自创二十三路贺家剑,创建弈剑堂,三十年来罕有对手,这些年差不多算是退隐状态,在家含饴弄孙,但是剑法从未放下,众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现在江湖前辈,与江湖新秀对决,人们不好奇才怪。

如今云飞露面,登时招来目光无数。

云飞本人却好似并没有感觉到旁人的注视,慢吞吞地走在京城的青石板路上,头也不抬。

他个子不高不矮,身体看着瘦,但仔细看,却让人觉得匀称,就是没有一处多余,也没有一处有缺,再看他这张脸,所有人都静了静。

“我终于想明白,为什么云飞挑战旁人,一定要戴面具了。”

面对这么一张脸,这么一个男人,哪怕是身经百战的杀人豪杰,也要走神。

两人对决,一人走神,岂非不公平?

京城里容貌好的公子哥多得是,那些世代书香,富贵锦绣养出来的贵公子,显少有长得不好的,但是,想挑出一人比眼前这位还俊秀,恐怕是件难事。

所以,这人哪怕不搭理酒楼上娇俏的少女,众人也没有觉得不平。

他要是谁喊都答应?那岂不要累死了。

种灵却有些懊丧,可显然也是见识多了,只是趴在栏杆上鼓着脸生气。

“姑娘,云飞不喝,他怕手抖,我却不怕,你肯不肯请我喝一杯水酒?”

种灵顺着声音看去,有些意外,可看见说话那人,心里却不觉得讨厌,也不觉得对方轻佻。

这人长得自然是比不上云飞,气度却丝毫不差…脸也很好看。

种灵还没说话,对方已经轻盈地拾级而上,到了二楼,寻了个位置坐下。

“姑娘有礼,在下洛风,不知道能不能讨一杯水酒喝?”

种灵:“…给他上酒。”

说起来,在这样寂寞的日子里,有个不讨厌的人陪着喝酒,感觉其实也还不坏。

第八百四十八章 采花贼 (两章合一)

洛风实在是很会说话,尤其会和女孩子说话,总是能让女人如沐春风,又不会觉得对方失礼。

种灵有点任性娇气,这会儿竟也收敛了脾气,托着下巴对一个陌生男人倾吐愁绪。

“你说,我这么回去,会不会让深哥哥看不起我?他还喜欢我吗?他会不会去喜欢现在他身边那个人了?”

洛风轻笑:“世间的女孩子都是珍宝,身为珍宝,只要好好地等待别人为你们焦虑,为你们忧伤便好了,完全不必自己去寻找忧愁。”

种灵:“…你这人可真…有趣,你也有喜欢的女孩子?”

“好像遇见一个。”

洛风笑起来,“可惜,不光不能去喜欢,连想一想也不行。”

“为什么?”

种灵心下不由好奇,“你看起来很好,为什么不能喜欢,也不能想?”

洛风一笑:“不能说,唔,我能做的,只有喝酒,可惜,我酒量好,千杯不醉。”

种灵鼓了鼓脸,叹了口气:“你这人真不错,自己失恋难过,还想着安慰我。”

她不傻,还是看得出来,眼前这位很秀气,很有气质的江湖少侠,似乎看出她有点不痛快,特意来开解她的。

洛风弯了下眼睛,轻笑:“那姑娘可有被我开解道?”

“还行。”

种灵深吸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去挑战这一个大关卡,勇往直前,先冲再说。呜,我要闯不过去,你帮我打她,帮我打架!”

洛风登时笑了:“祝你好运…还是靠你自己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