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傲侧着耳朵仔细的听着,远处的声音被呼呼地夜风吹散。

“嗷…唔…”

孟真静心听了听,好像是狼叫!她迅速关上车灯,然后把车子收进庄园里。

“来,雷傲,咱们去看看。”

把车子收好,孟真拉着雷傲悄悄的朝狼嚎的地方开进。别说小浪好奇草原狼,她也好奇。前进了一段路程,她们终于找到了狼群。

这里是草原的深处,草长的非常茂盛,有的都长到快一米高,孟真和雷傲小心的躲在草丛里,看前面的战斗。没错,前面正进行着一场战斗,两只藏獒对阵十几只野狼。

总听人说藏獒有多勇猛,可以和野狼PK,但那也只是传说呀,谁也没有亲眼看过,至少孟真没有见过。如今,这样的场景终于碰到了,孟真紧张的抱着跃跃欲试的雷傲,悄声的观战。

“雷傲,我还以为你的个头已经是最大的,没想到还有比你大的呀!”

孟真趴在雷傲的耳边说道,雷傲是纯种的狮头藏獒,身长一米左右,体重约一百二十斤,再加上毛长,看起来像头狮子,比一般的藏獒都要壮实。可是和眼前的藏獒比起来还是小了一点。

参战的两只藏獒,据她目测两只应该都是铁包金,一只身长在一米二左右,另一只比雷傲略大一圈,远远地看不到它们的眼睛,不过看狼群的态度可以推测这两只狗非常凶悍。

“嗷唔~~~”

狼是一种非常凶残也非常聪明的动物,擅长团队作业,只见它们分成两队,把原来靠在一起并肩作战的藏獒隔离开,分头围而攻之。

“嗷!”

藏獒非常勇猛,面对数量远远多过它的野狼也毫不惧色,庞大的身躯在狼群里穿梭,夜风里有了雪的味道。只见个头大的那只藏獒,锋利的牙齿在夜色里闪着寒光,一口咬住扑上来的野狼的喉咙,然后用力一甩,被咬穿喉咙的狼倒地毙命。不过,其他偷袭的狼也成功的咬上它的后面、腿上,饶是它的毛长皮厚也敌不过狼的牙齿,顿时鲜血流了出来。

“嗷!”主人!

雷傲眼睛里开始充血,它骨子里的野性被空气里散发的血腥点燃。

“好吧,注意安全!”

孟真放开抱着它的手,雷傲想和野狼对战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天既然遇到,那就让它也过过瘾吧。

她的话音刚落,雷傲嗖的一声跃入战场,向着围攻同类的野狼扑去。

幸福是什么 第六十一章 都带走

有了雷傲的加入,战斗的场面开始有了一面倒的趋势,活着的野狼也越来越少,雷傲一开始并没有找到感觉,直到它咬死第一只草原狼之后,它的精神才有了根本的改变,就像出鞘的利剑终于沾上了鲜血,锋利中充满煞气。

孟真静静地看着,她敏感的发现了雷傲的变化,有人说城市的生活磨平了藏獒的野性,被利益趋势的商人对藏獒进行各种各样的有目的繁殖,使城市里的藏獒有名无实、有形无实。她一直以为雷傲生活在庄园里,在充满灵气的地方长大,应该是比较正统的獒犬。可是今天一看,她发现自己错了,只有在严酷的环境下长大的藏獒,它的血管里的血才充满野性,保留着犬类最原始的特质,才敢于和野兽拼搏。

雷傲的体型在一般藏獒中算是大的,但是它的行动并没有比刚才这两只受伤的獒犬敏捷,初次和真正的野狼交锋,它的身上先见了红,受伤后的雷傲似乎被激发出了骨子深处的野性,面对野狼的凶残,它愤怒了,然后开始积极地进攻。

“嗷!”

战斗进行了十几分钟,野狼被三只藏獒消灭了,空旷的草地上横七竖八的是十几头野狼的尸体,雷傲的后腿上鲜血流了下来。战胜后的雷傲非常兴奋,它吼叫着和两个同类交流,孟真忙从草地里冲出来。

“雷傲,你没事吧?!”

另外两只狗伤势也很严重,其中一只的后腿严重受伤,几乎都站不起来,但是看到孟真的出现,三角眼中满是凶光,咆哮着向孟真扑来。

“嗷!”

雷傲大吼一声,把同类喝住。也许是刚才的战斗友谊,也许是两只狗受伤严重,它们没有再冲向孟真。

孟真小心的抱住雷傲,它厚实的皮毛被鲜血侵染,后腿有点发抖的站着,在靠近尾部的地方有个深可见骨的伤口股股的冒着血。

孟真见状忙跑回庄园的山上摘了一捧红果,小浪睡得迷迷糊糊的,他揉着惺忪的睡眼,看姑姑急匆匆的跑进木屋,拿起急救箱又跑了出去,“姑姑,姑姑…”

结果,孟真像没有听到一样,又在庄园里消失。

“来,雷傲,我先给你止血。”

说着,她把红果捏碎,红色的汁液涂在它受伤的腿上和颈子上,一个红果不够,她足足用了五个才把雷傲的伤口止住血。

“嗷!”我没事了,主人救救它们吧。

灼热的伤口在红果的药效下,不再流血,雷傲感觉被野狼咬中的部位一阵清爽,疼痛感也开始减轻。它看到两个同类摇摇欲坠的样子,知道它们的伤势比自己严重,便出声向孟真请求道。

孟真也看到了这两只藏獒的伤势,她给雷傲包扎好伤口后,拎着急救箱慢慢的靠近两只受伤的獒犬。

两只狗靠在一起,它们的伤势非常严重,颈子上、后背和腿上都不断的留着血,即使它们眼中的红光甚是吓人,不过,因为流血过多,它们已经无力站起来。

孟真小心的拿着红果凑过来,用心去平复它们的狂躁。雷傲说过,她的身上有灵气,普通人感觉不到,可是触觉灵敏的动物可以感受到。只要她的心平静下来,身上的灵气会更旺。

果然,两只狗看到孟真的靠近呲牙咧嘴的作势要咬她,但是慢慢的感觉到眼前这个女人身上散发着一种柔和的气息,无害且祥和。

孟真先给体型较小的这只狗疗伤,它的最大伤口在颈子上,被野狼撕开的皮毛翻开着,露出鲜红的肉。她轻抚藏獒的头部和受伤的颈部,极力安抚它,然后捏破红果,把汁液倒在伤口上。缓缓的,伤口的血慢慢的止住,接着孟真又从急救箱里拿出纱布,仔细的包扎好。

处理完它的伤势,孟真有靠近体型最大的那只狗身边。显然,这只藏獒要比刚才那只凶猛一些,它露着锋利的牙齿,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叫声,似乎在警告孟真要老实些。

雷傲缓慢的走到孟真身边,然后蹲坐下来,目光严肃的看着自己的同类,似乎在宣告:这个人是它的主人,也是救你们的人,不要伤害她。

大藏獒也感受到孟真的灵气,眼中的狂野慢慢平静下来,它的伤势最重,腿、背都是翻着红肉的伤口,孟真用了十几个红果才勉强把血止住。

“雷傲,要不把它们收进庄园,里面更适合养伤呢。你也进去吧,外面的温度太低了。”

孟真忙活了半天,总算是把三只藏獒的伤口包扎好,现在是深夜,草原的凉风呼呼的刮着,穿着厚运动服的她也打了个寒战。

“嗷!”好吧。雷傲点点头,它的确是有点累了。

可是,另外两只狗并不怎么配合,它们的伤势得到控制后,便开始挣扎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朝草原腹地走去。

“雷傲,它们是野生的藏獒吗,再往里就是无人区了呀!”

獒友们说过,现在很少有野生的藏獒,藏区的藏獒也是人家牧民家里饲养的,那种纯野生的几乎都没有了。可是看这两只狗,伤好了应该往回走呀,孟真白天过来的时候还路过一家牧民呢。牧民也告诉她,再向里行进就是无人区,荒草丛生,野狼和野兽非常多。

“嗷~~”雷傲朝两只狗招呼了一声,似乎在询问什么。

“嗷!唔!”

大藏獒也回了一声,脚步坚定的往前走。

“嗷!”主人,咱们跟过去吧,前面好像还有野狼。

孟真闻言,先把十几只死透的野狼丢进庄园里,然后跟着雷傲身边,在茫茫夜色中行进着。

走了将近半个小时,两只藏獒来到一个大的土山坡,后面是一个挺大的山洞,山洞边守着两只半大的獒犬,它们听到声音后迅速的站起来,戒备的看着入侵者。

“嗷…唔…”

大藏獒低吼一声,两只半大的狗见“家长”回来了,忙屁颠屁颠的凑过来,不断地大藏獒身上闻着嗅着亲热着。

“雷傲,这里是它们的窝?!”

孟真悄悄的探过头,洞口里黑漆漆的,她用手机的光看了看,里面有三四个小身影蠕动着,貌似是小獒犬。

“嗷!”好像是。

孟真从庄园里摸出几块羊肉丢给四只藏獒,两只半大的狗看大藏獒先开动,便摇着尾巴也开心的吃起来。她小心的从洞里摸出一只小狗,小狗两个月大小的样子,眼睛刚刚睁开,水汪汪的非常可爱。

“唉,还是不要带走人家了,藏獒是属于这里的,如果带进市区,总有一天会磨平它们的野性的。”

孟真经过刚才的战斗,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藏獒,心里有了异样的想法,她开始想得太自私了,总想着给雷傲找个伴,却没有想过人家愿不愿意离开生活的地方。

“雷傲,咱们走吧!”

轻叹一口气,孟真把小狗放回洞里,不管这几只藏獒是野生的也好,牧民豢养的也罢,她不能就这么把狗带走。

“嗷!”好吧。雷傲无所谓,它像一个终于参加过战斗的战士,过了瘾,见了血,也就满足了。它不是野生的藏獒,它要忠实它的主人,所以,这个地方不属于它。

孟真带着雷傲悄悄的离开,回到庄园里,小浪正对着十几匹死狼。

“姑姑,这是雷傲咬死的?”

小男孩见孟真进来,忙兴奋的说。

“不是,是野生的藏獒。”

孟真又查看了一下雷傲的伤势,恩,纱布没有渗血,应该没有问题。她拉过床垫,铺上薄被子,今天太累了,开了一天的车,又替三只狗疗伤,眼皮只打架。

“哦,那咬死野狼的藏獒呢,受伤了吗?”

他的小手轻抚雷傲的伤口,担心的问道。

“恩,不过我都包扎好了,小浪,咱们先睡吧,明天就回家。”

“姑姑,我们不找藏獒了吗?”

“不找了,它们是属于这里的,我们没有权利带走!”

“哦…”

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孟真把车子开出庄园,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准备折回县城。既然想通了,她也不准备在大草原停留,毕竟家里还有一堆事呢。

“嗷!”

雷傲出了庄园,先小范围的在车子周围跑了一圈,跃上土坡的时候,发现昨天那四只藏獒悄声的靠过来,嘴里各叼着一只小獒犬。

“怎么啦?”

孟真拿着毛巾正擦脸,听到雷傲的叫声,忙跑过来,“这是,你们是来送行的,还是…”

怎么四只狗都来了,还拖家带口的。

“嗷唔!”大藏獒把嘴里的小狗放在地上,低低的吼了一声。

“雷傲,它说什么?”

“嗷!”它们要跟我们一起走。

“真的?!”孟真没想到她已经放弃寻找藏獒了,结果人家自己跑来报恩,而且还不止一只,加上小狗,足足有八只藏獒。

“嗷唔!”大藏獒叼起小狗,来到孟真身边,把小狗放在孟真脚边,用大脑袋蹭着孟真的裤脚。

“呃,看来是真的。”孟真开心的抱起小狗,揉揉它毛茸茸的小脑袋,任由小狗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嘿嘿,都带走!”

幸福是什么 第六十二章 又见狐狸精

六月的泉城,天气渐热,街上的行人很多都已经穿上了夏衣,马路两边花坛里也开着五颜六色的鲜花。

“妈,这里的空气还蛮清新的呀!”

一个十七八的小女孩,穿着一身西瓜红色的短袖运动套装,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慢跑鞋,斜挎着一个小辣椒的草包。这是她第一次来妈妈工作的地方,以前总是听妈妈说这里空气好、蔬菜鲜,水塘里的鱼也好吃,可惜她一直忙着备战高考,这两天总算是考完了,好好睡了几天后,便跟着妈妈一起来到位于城西区的周家庄。

“呵呵,这里才刚到站,等进了庄子,里面的空气更好。温度也比市区的低,凉凉的风里满是青草和花的香味儿!”

谢阿姨拉着女儿的手,高兴地解说着。前几天女儿高考,韩大姐特意放了她一周的假,现在女儿终于考完了,她也要2销假上工了。正好女儿也闲着,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乱和同学去疯玩儿,就把她也带来。

“不过,这里也太偏了吧,就只有一条公交线,班次还这么少!”

孙萌被母亲拉着好容易从人群中挤下车,这路公交车班次少,车里的人就特别多,而且很多人还大包小袋子装满山货和水果,弄得车里空间更挤。

“恩,就是这点不好。不过,以后小孟的度假山庄开业后就好多了,她们会提供旅游专线。我问过孟大哥,听说这个旅游专线每天都去二环那里接人呢,这样我再来上班,可以坐车到二环,然后搭旅游专线过来呢!”

谢阿姨对现在的雇主非常满意,工资高,而且主家也和气,毛病还少,比那些暴发户、孤僻老人好照顾多了。原先是她在山下的家里帮忙做家务,后来小想想被亲爹妈带走后,老陈也下山和她做伴。可惜,韩大姐觉得小正百日后不需要月嫂,家里的家务又不多,就把老陈辞了。

“真的?!还有度假山庄呀,是不是电视里说的出了事故的那个游乐场?!”

孙萌假日的时候也和同学去南部山区的农家乐玩过,西边儿的农村没有怎么来过。不过,这一年来城西区可是出了不少新闻,又是孟府菜,又是白鹭的,最近听说还出了事故。

“对,就是那个度假村。不过,现在这个度假村被小孟买过来了,正重新装修呢,听说下个月就能开业了,到时候你可以跟我来转转。”

母女俩边说边走到周家庄,庄口的门头房也都装修一新并已经投入使用。当然,除了孟真的工作室、王志行的物流、郑健的专卖店,其他的都是一些散户,丁支书按照和孟真商量的办法,把路边摆摊的小贩请进了门头房,十几个摊子撤进来倒也把剩下的门头房都沾满了。

“梦幻庄园网络销售部?!妈,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梦幻庄园网店的实体店吗?”

托老妈的福,自从老妈来这里当保姆后,她们家的水果和蔬菜都没有花过钱。

来她家玩的同学吃过后,也直夸味道好。后来听老妈说网上也有卖的,她上网一查,果然嗳,人家都做到皇冠店,而且这些水果零售价贵的要死,害得她都舍不得吃了。

“对呀,以前叫工作室,现在小孟成立公司啦,就把这个工作室划为公司的网络销售部。里面的客服都是大学生,年龄也不大,没事的话你也可以去看看,跟人家学学,你不是吵吵着要去打工吗,如果能学会在网上卖东西,我到可以问问小孟,能不能安排你暑期在她这儿打工…”

“打工!?好呀,呵呵,妈,我同学有去超市打工的,听她那意思想自己把学费挣出来呢…”

“挣学费,哎哟,一个月千八百的,还挣学费?你能把大一的生活费挣出来我就知足啦!”

谢阿姨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安慰不少,女儿虽然年龄不大,可是难得的懂事儿,平时也经常帮自己做家务,没有像电视里说的什么九零后都是非主流,她家的萌萌就乖着呢。

“妈…”

两个人一路谈笑着进了主街道。

韩春艳正在院子里陪老家来的亲戚聊天,郑健结婚的时候,特意回老家送了喜讯。虽然,当年郑健爸爸生病的时候,和大姑子她们因为借钱的事情有了间隙,不过,她们也算是郑健的正儿八经的亲戚,总不能孩子结婚也不给她们报信儿吧,如果真这么做了,郑健和郑家的关系就彻底断了。

让外人知道了,也会说她这个当妈的故意不让孩子和奶奶家亲近,还会让一些人得了便宜还卖乖。

婚礼结束后,大部分的亲戚都赶回去了,只有郑健的大姑和二叔退了休,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好容易来泉城一遍,就想在这里好好玩玩儿,他们白天去市区游玩,晚上回来吃饭睡觉,折腾了一个多礼拜,把市区的几大名胜景点逛了遍,又买了不少纪念品,总算说明天要走了。

韩春艳和孟庆亮上了年纪,家里的保姆又请了假,小儿子还小,再加上管这两家子人吃吃喝喝的,着实累了一把。听他们说要走,心里都大大的舒了口气。

“唉,春艳,还是你有福呀,你看郑健也结了婚,小正又这么听话,明年孙子一抱,还有谁比你过得好?!”

郑大姑喝着茶,看韩春艳保养得溜光水滑的,心里非常羡慕。弟弟生病那会儿,她都老成啥样了呀,这才几年呀,怎么越活越年轻?!

“呵呵,大姐,都是老孟照顾的好。再加上孟真孝顺,郑健也跟着学出息了…”

韩春艳提起两个孩子也是满脸的自豪,不比不知道,老家的亲戚在这里呆了几天,把老家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说了不少,别说是继女了,就是亲生的儿子闺女,长大后不养老的也多得是。别的人她不知道,但是就身边的人,怎么比她都是过得最顺心。

“可不是,他们这些小辈们,算起来也就是郑健有了出息。我在他养鸡场看了看,好家伙,一天就能收好几百斤鸡蛋呀,一斤山鸡蛋少说也能卖上八块钱一斤吧,这一天就收入好几千呀,比厂里的主人挣得都多!”

郑二叔也感叹着,当时侄子来农村的时候还被邻居笑话,说人家都是从农村奔县城,他们家好不容易在县城站住了脚,郑健又奔了农村。唉,现在一看才知道,这年头当郑健这样的农民比在县城苦哈哈领死工资强太多了。

“也不能这么算,还有成本呢,再说,养鸡场也不是郑健一个人的,里面还有小柱子的一伴儿!”

孟庆亮抱着儿子正逗他玩儿,听郑二叔这么说,赶紧解释道。这位郑二叔是个老实人,可是他媳妇儿就有点那个。

“对呀,呵呵,大姐,你们车票买好了么?”

韩春艳也赶紧接过话茬,孟真的大姑都想让儿女来投奔孟真,郑二叔要是回去一“宣传”,传到孟大姑耳朵里还指不定成了什么呢。

“…”

孟真此刻也正往回赶着,草原之行,出乎意料的顺利,她出草原的时候,路过那个牧民家,顺便把庄园里的死狼和人家换了新鲜的牛羊肉。

走出那曲,汽车开进拉萨,她也没有多做停留,把车子和藏獒收好,订了机票,便带着小浪坐飞机回了泉城。

因为担心家里和公司的情况,她几乎是归心似箭。小浪对路上看见的朝拜者非常好奇,但是也没有任性的要求去寺里拜拜,他们已经出来十多天了,如果不是带着他去四川,估计姑姑早就到家了。所以,他听话的跟着姑姑上了飞机。

经过三个小时的飞机,在西安转机后,飞机在遥墙机场降落。孟真拉着小浪来到机场大厅,背包里装着一些纪念品--她出于某种原因不敢去拉萨的寺里拜佛,但是当地极富民族特色的小东西还是买了不少,怎么说也是来过西藏了嘛。

“姑姑,终于到家了!”

“恩,待会咱们把车子开出来,然后直接回家!”

这次离家的时间不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的想家。突然,有个蓝色的身影从她身边蹿了过去,险些把她撞到。

“哎,你怎么回事呀,姑姑,没事吧?!”

那个人撞了孟真也没有回头,仍是匆匆忙忙的跑了进去。小浪看孟真差点跌坐在地上,那个人却连声抱歉都没有,非常气愤。

“没事,小浪,算了,他可能是赶飞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