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竟这么风里雨里走了过来,阿笙靠着门口,却觉得听他讲课,叫他一声“陆老师”已是前生过往。

风雨里,阶梯教室外面,有男子从教学楼走出来,撑伞看着站在门口的女子,触电般的静立多时,就那么看了她一会儿,女子敏感,似是察觉有人在看她,回头望去,时间仿佛停止了。

阿笙眸子是平静无波的,男子苦笑了一下,或许她已经忘了他是谁。

同样是大学校园,只不过曾经是法学院。男子那时还是少年模样,喝醉了,守在阿笙教室外面,伸手拦住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你。”

那时年轻,为爱可以不成熟,可以冲动和莽撞,但长大了,开始学习思量,为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反思,说话不再那么“赶尽杀绝”,为别人,也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这世上人人都想当强者,但没有人是真正的强者。要明白这个道理,彻底顿悟,必须披荆斩棘,历经沧桑,要不然也只是虚懂。

雨天,果真是伤感,当年不过少年少女模样,如今都快奔三了楮。

“顾笙…”男子声音很低,近似呢喃,但却若有似无的飘进了阿笙的耳畔。

阿笙撑伞离开阶梯教室,离开两秒,台上讲课男子不经意的看向阶梯教室门口,那里空无一人。

他竟出现了幻听,刚才似乎有人在叫“顾笙”…淳淳善诱好几日,她都不曾过来,今天又怎会来呢?

雨幕中,阿笙慢慢走到男子面前,眼眸被雨水浸润,光华灼灼。

“好久不见。”阿笙声音平和。

陈钧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惊喜道:“你还认得我?”

“不会忘。”阿笙扬了嘴角,缓缓念道:“陈钧。”

短短两个字,却一下子点亮了陈钧潜伏已久的热情,原本暗淡的眼睛也在瞬间亮了起来,喜悦过后,眼眶却有些湿了,他说:“谢谢。”

这声谢谢有些突然,也有些莫名,阿笙没有问,陈钧也没有答。

谢谢她还记得他。

陈钧要请阿笙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喝茶,阿笙看了看时间,记挂着丈夫出来后没有外套穿,陈钧似是看出了端倪,对她说:“陆先生讲课要到12点,还有四十多分钟,我们不走远,就在外面坐坐,总不能一直守在这里吧?”

陈钧还是很和善的,阿笙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撑伞并排离开,陈钧讲起自己的事,阿笙这才知道在学校碰到陈钧并不是偶然,他现在回学校任教,说刚才看到她,只看背影,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茶餐厅环境很好,陈钧稳重了许多,通过点茶能够看得出来,岁月凸显了这个男人身上很多美好的品质。

有很多话,以前不敢说,不能说,也没机会说,但现在陈钧却开了口,兴许是释然了许多,他问阿笙:“如果是以前,我如果约你出来喝茶,你会出来吗?”

“估计不会。”阿笙这个回答还是很老实的,但多少有些伤人。

答案在陈钧的意料之内,所以并未怎么失落,反而笑了一下,“那你现在为什么会同意和我一起出来喝茶?”

“我和你都长大了,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陌生人要好。”这话可以说很温情,也可以说很无情,温情在“朋友”,无情在“陌生人”,可这就是顾笙,话里藏话,对待亲人温软求和,对待他人永远犀利直白。但纵使话语再冷,却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她是一个心思良善的人。

陈钧帮阿笙倒了茶,轻声叹道:“你离开T市多年,虽然他们都说你辜负了陆子初,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

阿笙不语,只因她知道,陈钧必定是有话要说的。

“我一度为你不值,也曾想过,顾笙07年离开后,为什么一直不回国呢?有朋友说,顾笙可能…”接下来的话有些隐晦,陈钧说不出口。

阿笙却是一点也不介意,笑着帮他说完了:“离开人世了?”

陈钧听她这么一说,倒是笑了:“听到这样的传闻,我还跟那人打了一架,我觉得平时开什么玩笑都可以,怎么能平白无故诅咒一个人呢?”

阿笙心生触动,温声道:“陈钧,你为我做的,我感激,但何必?”她,从

tang来都不是他的。

“是啊,何必?2011年,也跟今天你看到的一样,陆子初受邀给大学生讲课,我请现场一位朋友当着所有人的面询问陆子初,是否还记得顾笙?”

阿笙看着陈钧,愣住了。

“…是你?”这件事陆子初跟她提过,2月份T大求婚,他也曾说过,阿笙只以为是昔日校友,却不曾想确实是校友,不过熟知度又深厚了一些,竟是陈钧。

陈钧倒是很坦然:“是我,我朋友问完,陆子初好半天不说话,我当时也在现场,竟觉得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痛快。”

阿笙坐着好一会没说话,音乐声传递入耳,叹口气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大庭广众之下,陆子初被人质问是否还记得她,那个人该有多难过…

陈钧低头看着茶水:“他那时候绯闻很多,身边围绕的女人每一年都层出不穷,早已没人记得顾笙是谁。大家遗忘了你,但我一直觉得陆子初不该遗忘你。我是气不过,但那天演讲人潮散去,在安全通道里,我看见陆子初一个人坐在楼梯间泪流满面,我忽然意识到了,我错了。”

“…”就跟这雨水一样,落在阿笙心里,浸湿了心情。她难过,是因为那个人在难过。原来有些喜悲真的是共通的,他们可以为同样的事情欢笑,同样也可以因为一件事暗自揪心伤神。

陈钧自嘲道:“跟你说这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坏?”

想了想,阿笙说:“没你上学那时候坏。”

陈钧笑道:“其实那时候也不是坏,就是喜欢你,以为缠着你时间久了,你就会感动跟我在一起,却没想到我越是这样,你越是厌烦。”

阿笙笑容淡淡:“虽不厌烦,但确实给我造成了困扰。”

“我欠你一声道歉。”陈钧说这话表情很认真。

“因为年轻,所以允许犯错。”

她说的那么宽容平静,陈钧看着她,目光复杂:“顾笙,其实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你的。”

“…该放下了。”阿笙只能这么说了。

陈钧摆摆手:“早已放下了,很多男人心里都会有一个梦,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成为了永恒,我把这份喜欢转变成了祝福和欣赏,相信不管历经多少年,提起顾笙,我都会觉得那是我在T大最美好的回忆。”

陈钧说过往相处是回忆,阿笙却觉得汗颜,大学期间,陈钧追求她,她言语太狠,现在想来,当初为什么不温软一些呢?但那时候彼此年幼,纵使温软相待,又怎会让陈钧死心?

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在做着各自年龄段的事,事后觉得不成熟,但对当时的他们来说,却已然是最成熟的表现了。

成长,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每个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11点50分,阿笙正打算起身离开时,茶餐厅竟走进来一群人,阿笙起先不在意,倒是坐在她对面的陈钧,直对门口,所以在看到进来的人群时,表情微愕:“陆子初。”

听到这个名字,阿笙难免心里一咯噔,回头看去,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

“不是说12点下课吗?”

“今天提前了。”

阿笙只能说她出师不利,有些倒霉。

用餐,良辰美景

这家茶餐厅内部装修高档,若说图方便,校方邀请陆子初就近解决午餐,还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若说她家陆先生是心机男,先前千方百计诱导她来学校,故意拿些花束回来刺激她,有意看她吃醋,但今天…确实是碰巧遇到。

阿笙没忽略掉陆子初的眼神,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先是皱眉,但很快眉头舒展,眸光落在她对面的陈钧身上,面部表情不变,但态度却是一如既往的冷淡疏离。

阿笙正在犹豫该不该起身时,毕竟他身旁环绕着好几位校领导,但陈钧已经站起了身糌。

起身吧!她再坐一会儿,反正又没做什么亏心事,比起他在外“暧昧”连篇的报道,她和陈钧也仅仅是喝茶说话而已。

不回头,身后却响起了陈钧和校领导的寒暄声。

“陆先生,您还记得我是谁吗?”

阿笙听到这话,只静静的喝茶,陆子初记性很好,这个叫陈钧的男人,曾经疯狂的追过她,他怎么会不知道陈钧是谁楮?

果然,陆先生平静道:“陈钧吧?”

语声在人前还算平和,至少没有冷到哪里去?他只会在没人时,似笑非笑的看着顾笙:“又在招蜂引蝶了?”

“好巧,我刚才在商学院看到顾…”陈钧意识到阿笙现如今身份变了,很快就改了口:“前不久,陆太太去学校找你,外面还下着雨,所以我邀她过来喝茶等您。”

阿笙叹了一口气,陈钧这么说话,明显是在帮她跟陆子初解释,但问题的关键是,不解释还好,陆子初最见不得除了他以外的男人维护她,这人占有欲不是一般的重。

好在这里是公众场合,他就算不高兴,也不会表现在面上去,再说陈钧这么一番话出口,校方也吃了一惊。

“陆太太也在?”有人笑道:“正好,中午一起吃饭,陆太太人呢?”

若说法学院大多老师都认识阿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那么对于商学院领导,阿笙对他们不熟,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对方这么一说,阿笙哪能继续坐着,装聋也不是这么个聋法儿,先在座上回头,似是后知后觉发现了陆子初等人,这是她刹那间想好的巧遇桥段,却没想到回头间就对上了陆子初的视线,那人单手插在裤袋里,另外一手拿着一串车钥匙把玩着,见她目光望过来,嘴角扬了一下。

阿笙心中恶寒,他每次这么笑,都不会有好事。

再说,既然看到了妻子,在不在一起吃饭是一回事,陆子初总要过来说句话,只是他这么走过来,身后几位校领导也走了过来。

几个人,场面还真是…

阿笙站起身,再不站起来,自己都觉得有些失礼了。

陆子初在她身旁站定,垂眸大概扫了眼桌上的点心和茶水,后眼神看着阿笙,问道:“什么时候来的?”

“11点左右。”阿笙对几位领导点了下头,当然没忘记带着微笑,也算是打招呼了。

陆子初伸出了手:“来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你在讲课。”伸手握上他的手,真是凉,不似她的手,好歹温热。

刚有这样的想法,那人也真是会享受,将她的手拉到身后,倒像是环住了他的腰身,而他更是搂着她,半圈在怀里,亲密的往前走:“既然来了,一起吃饭。”

目睹陆先生和阿笙私下相处的,看到这一幕并不会多想,但对他相知不深的人,若是被人见了,多是会受惊,以为看错了。

几位校领导明显受了惊,就连早有心理预期的陈钧也是隐隐不自然。推辞有事,说中午就不在一起吃饭了。

“能有什么事,既然都认识,一起聚聚,人多也热闹。”校方又怎会知道陈钧和阿笙那点芝麻小事,还以为他们都认识,这么开口,陈钧骑虎难下,为难极了。

“一起吧!”话是陆子初说的,却搂着阿笙往包间方向走。

陈钧没办法,只得苦笑着跟几人一起进了包间,其实他对陆子初有点怵。

阿笙在陆子初身边坐下,只可惜坐了没几秒,却又马上站了起来,引得一屋子的人都看向她。

陆子初问:“怎么?”

“有东西落在座位上了,你等我一下。”之前给陆子初拿的外套…还真是丢三落四。

阿笙拿着袋子进屋,菜单在“跑”了一圈之后,回归到了陆子初的手里,有人说:“还是您点吧!”

陆子初点餐,一向很快,出于礼貌,简单询问他人意见,若是不反对,很快就敲定下来,阿笙在他身旁落座时,他一边交代侍者菜名,一边把面前的茶水放在了阿笙面前,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但动作自然,若不是私底下时常这么做,又怎会这般熟稔成习惯。

点完餐,陆子初和几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来趁着别人交谈时,跟阿笙说着悄悄话:“下雨天,出来做什么?”

“给你送外套。”阿笙把袋子从扶手上拿过来,

tang直接放在了腿上,从里面拿出一件男士外套:“气温下降好几度,在屋内还好,但外面真的冷。”

那是一件黑色中厚开襟衫,是她之前给他买的,陆先生穿衣适合黑白两色,黑色穿上去英气逼人,隐隐清冷。

陆子初眼中的神采光辉浮动,桌下的手指握着阿笙,拇指温存摩擦着,若不是有人在这里,倒是很想把妻子紧紧抱在怀里。

再厚的衣服,也不及阿笙怀抱温暖。

“不是说我不冷吗?”声音是很轻柔的。

她伸出另外一只手包着他手背,“手都是凉的。”

陆子初笑了,那语气倒像是身份倒置,变成了他是孩子,而她身为长者,有着操不完的心思。

穿着吧,别说是外套了,就算她拿的是棉袄,冲着这份心思,他也会穿在身上。

阿笙帮他整理衣服的时候,周遭人却都是百感交集,有人觉得不好意思,有人笑眯眯的看着,倒像是在看一幅画,或是有关于自己家庭生活的温暖小片段。

在那些被忽略的家庭生活里,千篇一律的日常琐碎,早已消磨了最初的美好和感动。但这样的场景却觉得很熟悉,妻子担心丈夫在外受冻感冒,临出门反复唠叨会变天,不是叮嘱拿伞,就是叮嘱多穿外套;也曾照顾完孩子之后,又忙着帮丈夫整理衣服…

这些都是每个人经历过的,今天一大早临出门还在经历着,这些事在自己看来平淡的连白开水也不如,但换成别人,感觉却全都不一样了。

兴许是这两人都是气质出众的人,所以才会觉得,就算是小举动也是极美好的,心里竟有着说不出的艳羡。

每个人都在渴望着新鲜,却遗忘了这样的新鲜其实自己早已拥有。

陈钧在一旁默默看着,都说顾笙清冷,殊不知心里却有着一把火,只可惜那把火是为陆子初燃烧的。

T大学霸也好,律师界黑马也罢,其实一直以来,都不及她在陆子初身边要来的开心。如果有一天顾笙在律师界销声匿迹,只为陆子初洗手作羹汤,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天中午,阿笙外出去了一趟洗手间,再后校领导结账,却被告知“陆太太把账结了”。

那边校领导过意不去,后悔没有早点过去结账;这边陆子初在无人走廊,动情的吻着阿笙的唇,很温柔。

“做得好。”

“反正花得也是你的钱。”怕他在这种地方乱来,拉着他往外走。

陆子初笑,这个傻丫头,他的钱不也是她的钱吗?她若败家倒也好了,至少该享受的都享受的,但阿笙简单惯了,似乎守着一个家,一个他,便能安然余生。

饭后,暴雨早已停了,一行人往学校走,陆子初牵着阿笙走在人群后面,后来陈钧在原地等他们,似是有话要说。

陆子初抬眸望过去:“你的追求者还真是长情。”

阿笙笑,这话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陈钧说他7月7日结婚,如果阿笙有时间,希望她能够参加。

“不尴尬吗?”这话是陆子初说的,嗓音有着窒冷下的平和。

顾笙对她家先生只能沉吟叹息,倒是陈钧恭谨道:“我和您太太是朋友。”

“是么?”陆子初看向妻子,语气冷漫,但嘴角却有着笑意。

“嗯。”

那天有人不明白,为什么陆子初、顾笙和陈钧会笑的那么洒脱释然。

生活,温软稀释了年幼时的固执和偏执,于是留下的就都是平淡安和。

***

PS:明天有时间的话,新文暂开坑,名字估计叫《唐门新娘,女财阀的危险婚姻》。

他们都说:你太太很危险【6000】

T大邀请陆子初商学院开讲,第三天结束,已有女生送上了各种小礼物,虽不名贵但重在用心,鲜花自然少不了。

花香扑鼻,已有老师帮其开道,有女生胆子大,跟着“大部队”行走,语气很急:“陆先生,我很钦佩您,但凡有关于您和陆氏的新闻,我都剪辑下来制成了纪念册,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您能跟我合张影吗?”

秩序有些混乱,陆子初彼时已经出了阶梯教室,漆黑的眸落在某处,唇角开始有了笑意,那女孩犹不死心:“陆先生,能合张影吗?嶂”

很难得,一贯淡漠示人的陆先生,此刻竟然笑了,虽然浅淡,但毕竟是很吸引人的:“抱歉,在外我不单独和女人合影。”

女生愣了,周围的人也愣了。

仔细想来,陆子初在外确实不曾单独和女人合过影,那些看似暧昧的绯闻男女照,多是狗仔偷~拍,他肯站在镜头前,单独和女人合照的经历几乎为零。

当然只是几乎。

“您和您太太就曾…...”这话是另外一个女生问出口的,但很快就意识到了身份的特别,因为…

陆子初嘴角微扬:“你也说了,那是我太太。冯”

他在外谨言慎行,依然会被媒体大肆渲染暗结新欢,若是出于各种善心和人拍照,指不定会生出怎样的事端来?没和阿笙重逢之前,媒体怎么写都无所谓,但婚后,对自己言行负责,也是对婚姻负责。

有女生不死心:“陆先生,请您收下我的花。”

一束漂亮的百合花,不合影,花总能收下吧?但陆子初对周遭鲜花视而不见,朝众人做了止步手势,走下台阶,朝树下一女子走去。

众人顺着他的背影望过去,竟是顾笙,站在树下,衣着素净,离远看,只觉得那头长发漆黑浓密的很。

陆子初身后有人起哄喧闹不止,“顾笙”之类的话语不断被人念出,听到了并不多加理会,在学校阿笙其实比他还要出名。

被那么多双眸子看着,阿笙神情倒也如常,现在的学生比他们那时候勇敢多了,一直以为送花多是女人送给男人,不曾想一群女生送花给陆子初,画面看上去倒也和谐。

陆子初看着她,上前牵着她的手:“无聊吗?”

“不会,你讲课的时候,我去见了几个老师,有很多话可以聊。”语气开始有了停顿,阿笙问:“有人送你花,你为什么不收?”

“手里拿满了鲜花,还怎么牵着你走路?”紧了紧她的手,陆先生眼睛里却是遮掩不住的笑意。

雨停了,但风还有些凉,因为是夏初,所以吹在脸上清凉之余,还是很舒服的。

许久之后,阿笙说:“刚才看到那么多人簇拥着你走出来,小女孩手里捧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玫瑰,有百合,有薰衣草,有向日葵,唯独没有狗尾巴草。”

陆子初脸上的笑挂不住了,怪异的看了妻子一眼,她这是在借机讽刺他“好人缘”吧?

“我以为有人会送你狗尾巴草。”说这话时,阿笙眼里有着莫名的光辉。

“…”陆子初应该问妻子,为什么偏偏是狗尾巴草,这个名字…怎么说呢?还是不问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听话。

大学校道上,学生路过,看到两人,多是会回首观望,目光追缠,陆子初从来都不会在乎这些,阿笙兴许是跟他在一起久了,倒也开始习惯了。

浅浅聊着天,阿笙另外一只手伸进了外套口袋里,问他:“你知道狗尾巴草的花语是什么吗?”

“什么?”

阿笙缓缓道:“狗尾巴草象征着不被人了解的爱,可纵使不了解,依然可以为那个人默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