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陌凉抬起头来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出了门去,还小心地带上门,颜安歌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迅速了换了衣服,穿了一个大体恤,下面一条牛仔马裤,把自己过得严严实实,确定那俩人不会再挑刺了,这才出了房间门。

两个大人分别坐在两边两个单独的沙发里,苏陌凉坐在中间一条长的沙发上,颜安歌的脚步微顿,在苏陌凉的旁边坐了下来。

“你们俩个准备怎么办?”问话的是苏妈妈,颜安歌还没习惯这么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愣了一下,随口问道:“什么怎么办?”

颜妈妈又差点开始抹眼泪,“我的闺女,你差点就…”

差点就怎么了?她什么都没做啊!颜安歌的脸色黑了黑,有这么当人家妈的么?颜安歌沉默地坐着。

“安安妈啊,实在是我不好,没管教好儿子,这样吧,既然我家儿子也看光了你的闺女,我也得给你个交代是不?”

颜安歌看见自家妈妈连连点头。

“这样吧,安安这姑娘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还是挺喜欢她的,你看我们家陌凉怎么样。”

“挺好的。”

颜安歌心下有不好的预感,正要插口说话,却被苏陌凉抓住了手,她狐疑地看过去,见苏陌凉垂着眼,不说话,她心想他现在是不是也有什么打算,于是又住了口。

“既然这样,那我们挑个日子吧,把俩个孩子定下来,也免得左邻右舍的说些闲话,我看呐,下个月初一日子还不错,不如先把酒摆了?两个人也算是定了下来。”

“妈…”颜安歌不乐意了,想说话,就听见旁边苏陌凉十分认真十分老实地点头做保证,“阿姨放心,我一定会对安安好的。”乐得颜妈妈连连点头。

被算计了!

就说苏陌凉怎么会这么老实!可是…颜安歌有些疑惑地望着他,这厮不是最讨厌被别人算计么?这次怎么会那么乖那么听话?

后来,苏陌凉说,只要是自己家人,那就算不得别人,如此义正言辞的话,听得颜安歌目瞪口呆。

俩个人的事,到这个时候才彻底定了下来,颜安歌反对无效,少数服从多数,结果,就在订婚的前几天,颜安歌收拾行囊自己跑到了丽江旅游,颜妈妈万分焦急,苏陌凉只淡淡笑了笑,“没事,妈,我会把她追回来的。”

苏陌凉走之前留了一张DVD,说是那天肯定赶不回来了,那些街坊邻居亲朋好友要看,把这个给他们就好。

颜安歌自然是没想到自己被他摆了一道,此刻,正优哉游哉地在去云南昆明的火车上呢,唔,先去大理好了,再去丽江,完了要不要去香格里拉呢?唔,上次自己赚的钱还没用,犒赏犒赏自己呗?正掰着指头算计,却冷不防地打了个喷嚏,某女揉了揉自己小鼻子,睡着的时候还在想,终于摆脱了苏陌凉那小子了。

睡到半夜,她忽然间醒了,不知道做了什么梦,脸色有些惊慌,赶紧坐起身来,脑袋却撞到了头顶的床上。她买的是硬卧,中间那一层,要低着脑袋才能坐直了身体,她疼得龇牙咧嘴的,捂着头揉了揉,好疼。

这下,睡意也没有了,颜安歌从床上爬下来,在走道的那个小位置上坐了下来。

火车在轰隆隆的开,此刻已经将近凌晨了,所有的旅客都已经睡着了,也有没有睡觉的旅客拿着手机玩,在漆黑的夜里发出微弱的荧光。颜安歌轻轻撩起窗户遮光的白布,把视线方向窗外,外面黑影憧憧,有树木的枝桠飞速倒退,颜安歌看了半响,颇觉得没意思,渐渐发起呆来。

手机在火车上没有信号,此刻,是谁也找不到她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要逃避,或许是潜意识的,表面上可以嬉笑怒骂,但是内心里的恐惧感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大概是觉得自己没有以往的那么信任他了。

他肯定也意识到这一点,走之前看见苏陌凉眼角带着点点的不安,他肯定也是在怕。但是,每个都在赌一个万一。

颜安歌深深呼出一口气,将胸中浊气尽数吐尽,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四点多了,旁边有经过的人,她让了一让,结果那人却在她旁边不远处的另外一张凳子坐下。

她看了他一眼,那人也看了她一眼,颜安歌坐了一会儿,正要爬回床上玩会儿手机,却听到那人悄声说,“你是去哪里的?”

那人穿了一件嫩黄色的运动短袖,下面一条七分的运动长裤,随身还背了一个小包包,皮肤黝黑,衣服底下隐约可见健壮的身躯,看起来,是个很喜欢运动的男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想起杜泽了。

大概是颜安歌沉默了太久的时间,男生笑了笑,也不在说话,很久之后,颜安歌才笑了笑,“我去昆明。”

那人挑眉,点了点头,“我也是在昆明下车。”

完了之后俩人又是沉默。到了这刻,她的手机才渐渐开始有了信号,随时微弱的两格,但是却足够短信的接收,有一条短信是一点发过来的,上面只有四个字,“路上小心。”

小心什么?颜安歌扯了扯嘴角,将手机放好。

那个男生眼睛一直盯着她,颜安歌这下才开始警觉起来,正想爬回床上接着睡觉,就听见那个男生说,“你也是逃出来的吧?”

嗯?

“我爸爸让我学我不喜欢学的东西,然后我就逃出来了,听说丽江的风景不错,是个很值得去的城市,所以,我打算去看看。”

颜安歌笑了笑,不答话,那个男生也很健谈,摊了摊手,“看你的状态,就跟我一样,你的眼底有些好奇和新鲜,肯定是第一次过去云南,可是却没有那么兴奋,甚至还有些沉重,像是不是特意去旅游的。”

男生的声音很低,在这寂寞的夜里,有个人能说说话的感觉还不错,她渐渐放松了下来,只是却还保持着警觉。

“你爸让你学什么?”

“唔,管理,可是我喜欢画画。”

“你多大了?”

那个男生望过来,打量了她一下,“肯定比你大。”

颜安歌很不屑地发了“切”地一声。

下了车,一股陌生的感觉扑面而来,颜安歌并不打算在昆明逗留,打算摸到汽车站,去搭到大理的汽车的,于是,搭车的时候又遇上了之前的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见颜安歌要上一辆小巴,赶紧拉住了她,告诉她这些车都很能宰客的,问了她去哪里,然后拉着她上了公交。

男生笑了笑,“我叫李剑,我也要去汽车站,我去大理,既然你也是要去,我们组队吧。”

组队?

颜安歌沉吟片刻,又怀疑地看了看李剑,半响才点了点头,“好。”

苏陌凉是在丽江的一个小酒吧里找到她的。

好不容易将手上的东西交代完毕,自己就搭了最近一班飞机到了昆明,云南的火车都是慢车,从昆明晃到丽江都要十几个小时,那个时候,他心里的焦急让他恨不得顷刻间插了双翅膀就飞过去。

等他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手里正端着一杯酒不停地摇晃,这里的布置没有都市里的混乱****,反倒是专门为游客而设置的,很有些丽江古城的小情调,她的对面坐着一个眉飞色舞的男生,她有些郁郁寡欢的样子,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看向对面的人。

苏陌凉看的有些心惊胆战,一个女生,不熟悉地形,不熟悉环境,就自己跑到云南,万一出了什么事了,怎么办?

在酒吧里跟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生喝酒,万一这个男人不是好人,酒杯里被下了药怎么办?

苏陌凉叹了口气,发现一扯上她,他的青筋就一抽一抽地疼。

他不是没有顾虑的,只是他执着地认为,只要结了婚,一切都好起来,谁知…

现在,他很想知道她的想法。

站在酒吧的门口,深深呼吸这里清凉的空气,指尖微动,一条短信就发了出去。有来来往往的女生经过,看到外面站立的一个卓尔不凡的男生,正想贴过去,待又看清男生的满脸冰霜时候,又犹豫了。

没过多久,从里面就出来了另外一个男生,如果说之前的那个男生如同坚韧不拔的白杨的话,那么,刚出来的这个男生就如同海边阳光沙滩上的椰树,一个沉默,一个阳光向上。

李剑嬉皮笑脸地揽上苏陌凉的腰,“怎么,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打算怎么感谢我?”

苏陌凉的脸色有些不好,但是李剑却不怕,听到他的说话,苏陌凉淡淡扫了他一眼,“你不是正打算离家出走的么?这趟丽江,算是我请。”

“小子,最近发财了呀?不如,再借点钱给兄弟花花。”一副无赖的腔调,话虽这么说,可是这个男生的身上却无一丝匪气,反而浑身散发出一种家教良好的感觉。

苏陌凉偏过头看他,“怎么,她没认出你来?”

李剑扯了扯嘴角,“当初她正眼都不瞧我一眼,再加上哥哥我现在变化这么多,好几年没见,她怎么又会认得出我?只不过是似曾相识罢了。”

“我先进去了,这次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下次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苏陌凉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里面,李剑看了半响,笑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苏陌凉轻易不欠人人情,这次得了他一个人情,算是赚了,转过身,摇摇晃晃地走开。

这个颜安歌啊,可真是一没心没肺的东西。不过也是,她的朋友这么多,同学也不见得一一可以认得全,自然也不见得能记得住自己当初和她也曾有过同窗之谊,要不是苏陌凉…

前段时间在街上遇见苏陌凉,他也不过是向他吐槽几句,却被他抓住了点,他早知道她会离开,却还任她离开,这俩人,还真是一对欢喜冤家。李剑的身子顿了顿,自己才不要这么早就陷进去,早点玩几年才是正确的道路。

这厢,见颜安歌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时不时地抬起头来望一下门口的人,有其他男人的目光放在她的身上,她却丝毫不觉,看见她这样,他就来气。

到底要他怎样做才好。

苏陌凉在她面前坐下,夺过她手里的杯子,沿着杯壁看了看,见她并没有喝过,这才放了心,这丫头,看似任性调皮,却比谁都明白。一个人出门在外,却也还知道小心行事。

见杯子被夺走,知道是李剑回来,抬起头,冲着他笑了笑,那抹笑容还未展开,就看见苏陌凉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正冲着自己微笑。

她揉了揉眼,以为是自己太想他出现了幻觉,然后又揉了揉眼,这才发现这一切都不是梦。

她看见苏陌凉抬了抬自己的手,看了看上面的时间,“唔,你还可以再玩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你需要回去休息了。”

颜安歌沉默,不说话。

好半响,在嘈杂的音乐里,她听见苏陌凉有些底气不足的声音,“还没想明白?”

她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

“你还有什么没有告诉我的么?”她问。

苏陌凉似乎是叹了口气,可是在这里,却看不大真切,他牵着她的手,将她从里面带了出来,外面相比于里面,要显得静谧很多,俩人穿街而过,沿着路一直慢慢走,踏过青石板的街道,也路过斑驳的古旧的老木房子,颜安歌不知道要走到哪里,手心传来他灼热的温度,那温度撩拨着她的心弦,一下一下的。

不知道这条路要走到何方,只要跟着他,她都可以走的义无反顾。

两人并没有走多久,这条路就到了头,苏陌凉的步子停住了,苏陌凉转过身,迟疑地开口:“其实,那个时候,我…”

颜安歌捂住了他的嘴,上次金邵华的话无疑在她的心里埋下了一个炸弹,她很想知道,很想知道所有的东西,彻彻底底,她不想两个人之间存在隐瞒,也不想两个人的感情之间染上瑕疵,如果不是因为两边家庭的逼婚,或许就没有今天这一出,她们的动静,才让她彻底慌了,她不知道这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苏陌凉的眼睛亮亮地看着她,嘴里有热气滑过她的手,颜安歌讪讪地收回手,“你是想让我回去跟你结婚的么?”

苏陌凉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可是,你都还没求婚的。”有些委屈的声音传了出来。

对面人的眼睛骤然爆发出神采,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要耀眼,他的指尖微微颤抖,嘴角却轻轻咧开,最后越咧越大,越咧越大…

“对了,还有王楠楠的事儿…”

苏陌凉单脚跪在地上,有薄薄的凉风吹过两人,他的眼神充满了虔诚,轻执起她的手,薄唇轻吐:“以天未媒,以地为凭,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可愿意?”

夜幕低垂,有来自玉龙雪山的低婉的风,有温柔多情的弱柳轻轻摇曳,远处有繁华的喧嚣也有静谧的小河流水,潺潺而动,她屏住呼吸,深怕惊扰了这片安宁。

苏陌凉抬起头,目光真诚,定定地看着她,她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不要自拔。

所谓的柔软好时光,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两个月后,在《仙侣》上,有一场极为盛大的婚礼。那是一场让所有玩家都牢记于心的盛宴。

婚礼当天,十里红毯,八抬大轿,大红轿帘上,有细细的黄色赤金花纹繁复,轿沿四角有黄色的丝穗,下方各系着片片玉碟,随着轿子的晃动,发出清脆声响,前后骏马良驹罗列有致,天空之下,云朵之上,有粉色的艳丽的桃花瓣翩翩而落,沾了轿身,粘了人衣,那些花瓣带着光芒,细细碎碎地,像是阳光下湖面的粼粼波光,不觉得刺眼,却让人觉得熨帖舒适。

轿子前面的白马上,一身着红色华丽喜服的俊朗侠士,手上玩着一只笛子,放在嘴边轻轻吹奏,悦耳和煦的笛声渐渐绕开,绕着路边的小花小草,随风而动,摇曳生姿,河岸边的垂柳,亦是摇晃个不停,笛声间歇,众人才从这极具震撼性的场面中回神。

如此盛大的婚礼,在游戏中甚少出现,画面的精致,笛声的悦耳,伴随着粉色花瓣,光芒细碎,世间万物为其祝福,撼人心魂。

本以为《神天》里面的婚礼最为精致,却不想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仙侣》比之,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众人皆以为这就罢了,那就错了。

吉时已到,新娘从轿中而出,就成群结队的喜鹊排成队,衔来大红的连心绳,一端交予新郎手上,一端递予新娘,俩人同去月老庙,由月老执婚。

颜安歌坐在屏幕前,脸颊绯红,眼神左摇右晃不敢聚焦于屏幕之上,某只腹黑狼嘴角噙着微笑,只定定地瞧着那绯红少女。

暖香在旁,谁还有心思去注意那屏幕上?

那白皙的皮肤之下,有红色快要蔓延而出,似可以滴出血来,精致的耳垂让某人喉结上下一动,眼神越发地深邃起来。

“你看我做什么?”某女嗔怒,眼波流转,霎时好看,却苦了那只狼,挠心挠肺却求之不得。

可是,既然想动,何不顺心而为。

一只有力的手臂揽过那不盈一握的腰身,嘴唇倾覆上那片红润的柔软,唔,好甜。

春光无限好,外面有喜鹊将脑袋偷偷藏进翅膀,似是羞红了脸。

番外 恨不相逢未嫁时

有些人,就算是芸芸大众中再普通不过的人,心动了,她身上就会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能轻易地勾起你所有泛滥的情潮,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动人的词都不能够去描绘她。

——关于金绍华

其实我所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席慕容

(一)

我几乎是在同学的羡慕下到了美国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我也一直以为我的生活会这样一直安安静静地过下去,学成归来,然后回国,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娶一个漂亮贤惠的老婆,就此过完这一生。

或许是因为前面的十几年的日子太过心想事成,上帝看不下去了,于是,在我二十岁那年,我遇见了安娜。

一次醉酒醒来,身边躺着一个曼妙的女子,我已经不是青涩的什么都不懂的少年,在美国,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男欢,女爱,各自获得各自想要的东西,我很自然地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旁边的那个女人轻轻动了动,也醒了。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是中国人,这一点让我觉得很讶异,她会一口流利美式英语,但是她的中文却很生涩,我听见她用足够蹩脚的中文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

从那天之后,我的生活中就多了这样一个女人,我每天在学校里都会遇见她,她告诉我,她的爸爸,在这所学校里有投资,所以,也是因为她的关系,我成了学校里风靡一时的人,她本身就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跟她在一起,会有各种来自世界各地的黑人或者白人兄弟冲着她响亮地吹口哨,她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待遇,而同时也让我的自信心大涨。

她带着我出入各色的酒吧,开着绚丽拉风的跑车带着逛遍整个纽约,我们一起去了曼哈顿第五大道逛街,去了中央公园帝国大厦,她带着我看遍了很多我之前从未想过去的地方,带我见那她帮白人闺蜜,后来,我们顺其自然地相恋了。

所谓相恋,不过只是她身上正好有吸引我的东西,而我身上有着浓浓的中国味道,由于她对中国男人的偏爱,她选择了我。

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我开始爱上了这种生活,荒诞,光怪陆离,这些都深深吸引着我,很快地,我们结婚了。

她爸爸是真正的华人,因为他的事业而一直留在了美国,可是她的爸爸太忙,疏于对她的管教,所以,才让她的生活变得这样…迷乱,她任性,也骄傲,她光芒毕露,她敢于勇敢地展现自己,她坚持要嫁给我,纵使她的爸爸并不喜欢我,当然,如此有钱有漂亮又有个性的女人,我自然不会拒绝。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我想象得那般完美,她因为我,开始疯狂地练习中文,她本来就很聪明,加上她的刻苦,到最后她讲的中文竟然比我还要地道。

我们本来就不是俩个甘于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她依旧跟着她的闺蜜出去各种闲逛,在这之间,我已经学会了各种调情的手段,因为我的这副容貌,文质彬彬,跟欧美粗犷的男人大不相同,所以我在女人圈里算是混的如鱼得水。

后来,这些事情不知道怎么让安娜知道了,凡是我出现的地方,必有她的出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以前被我欣赏的小任性被统统放大,她开始蛮不讲理,开始变得疯狂,每当她发现我跟其他女人调情的时候,她都恨不得将那个女人吃掉。

我问她这是怎么了,这完全不是她的风格,她本应该是洒脱是不羁的,她有足够的资本让她继续过这种日子,可是她却说,她爱上我了。

她爱上我了,所以她讨厌,讨厌有其他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眼底,我说:“亲爱的,我们不是不说爱么?”

我开始讨厌这样的生活,于是变得比她还要荒诞不羁,而她却慢慢地收敛起来,不再在外面胡混,乖乖地呆在家里,可是,对于对我的监视,已经到了愈演愈烈的地步了。

我无法忍受。

我们开始频繁地争吵,频繁地争执,她开始变得偏激,变成一个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女人,没有当初一点的可爱,犹如一个泼妇,我算是明白了,一个在爱情中迷失了自己的女人,是真的毫无一点可爱感可言。

后来,母亲的离世让我赶回了中国。

我没有父亲,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走了,我只有一个母亲,却也在这一年离开,我并不觉得有多悲伤,虽然我跟我的母亲一直都是相依为命,但是,她从小对我从来都是不理不睬,爸爸留下的钱,让她整日地赌博,然后找男人,我从小就知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改变命运,于是,我很顺利地上了大学,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获得了去国外进修的机会,还申请到了奖学金。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回国,至少可以让我在安娜那种无时不刻不在的监视下喘一口气,但是,我真的没想过,我会遇上她,从此万劫不复。

张爱玲在《半身缘》里,说过有一段话,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等你,无论你在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时候,反正总有那么一个人。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我,但是我想,我是真的遇上了那个她了。

那一天,我其实只是想去医院感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对我母亲生前的照料,顺便再看顾一下自己的小感冒,说来也笑话,在这个自己成长的国度里,我居然有那么段时间的,水土不服。

朋友还没过来,我正靠在走廊的一边跟着一个小护士调情。而她就那么冒冒失失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其实细细想起来,她那会儿脸都还没长开呢,远远没有现在的这个样子好看,穿的很臃肿,脸色焦急,这明明不是最美好的相遇,可是她身上的那种朝气,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却驻扎进了我的心底。

她不同于以往我所认识的那些女人,她的气质很干净,很舒服,能让你放下所有的戒备和心机,她是浮华喧嚣背后的一缕安静,是现代都市的一抹空灵,这样想着,难免觉得矫情,可是,她真的,真的吸引到我了。

有些人,就算是芸芸大众中再普通不过的人,心动了,她身上就会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能轻易地勾起你所有泛滥的情潮,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动人的词都不能够去描绘她。

后来的几次的遇见,我开始有意地接近她,不为别的其他,也紧紧只是贪恋她身上的那抹温暖味道,她的倔强,她的可爱,她的调皮,偶尔流露出来的不羁和坚强,我知道,她是最特别的。

明明知道自己是个有妻室的人却还是忍不住要去接近她,而我这些年积累下来的学识和美国那段日子里积累起来的经验,也深深地吸引着她,终究还是小姑娘啊,当她问起来我的时候,我告诉他我是21岁的留学生,没有女朋友,于是她就信了。

那句“我是有妻子的人”始终在嘴边盘旋可是却怎么都吐不出口,相比于家里那个被爱困住的女人,这个女孩子,是我见过最纯净,最通透的女生了,犹如水晶。

那一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她每个周一到周五都有晚自习,周末稍微有些时间,她一放假,我就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到处溜达,我们一起在露天广场吃着一块五一根的冰淇淋,趁着华灯初上的那一刹那,音乐喷泉会开启,我们两个就站在那里傻傻地对着喷泉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