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站在一旁,见一向欺压自己的大掌柜的都被锦瑟给问住了,讨了个大大的没脸,心里都要乐翻了。听见锦瑟一吩咐,立刻答应着下去拿笔墨纸砚去了。

等蟋蟀回来将纸张在桌子上铺好,又拿了一块青玉镇纸压在纸上,锦瑟方拿了那支还算地道的中号狼毫舔了舔墨,随手在纸上写了一张正规的借据,然后再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锦瑟。

她从小跟着祖父生活,老头子是地道的华夏大家族出身,锦瑟四岁起便要求她写大字,每天都要写两个小时,十来年下来锦瑟的簪花小楷虽然称不上闺阁名家,但拿出去也绝对不丢人。

写完后,锦瑟将那一张纸拿起来吹了吹,递给孙富贵,说道:“好了,拿去吧。银票拿来。”

孙富贵看着那张白纸上娟秀清奇的楷书还有末尾处那个别有特色的签名,一时间把刚才锦瑟的无礼跋扈全都忘掉,惊讶的叹道:“原来姑娘写的如此一手好字啊!,妙,真是妙极了!”

锦瑟很意外这个孙富贵的表现,不过她对自己的这手字想来有信心,之前曾有不少老头子为了讨得她的一幅字而不惜代价。

甚至曾经有个海外的老华侨为了得到锦瑟书写的《红楼梦》中林黛玉的那首《问菊》不惜拿他收藏了多年的一只唐朝官窑出的一只古董花瓶来换。

所以,如今孙富贵对着锦瑟的一张借据垂涎三尺,也只能说明这个家伙还算是懂点字画。

锦瑟把借据拍在孙富贵的手上,从他另一只手里拿过那两张百两的银票,笑道:“孙大掌柜的,你可以下去忙了。”

“嗯,姑娘坐,”孙富贵拿着那张借据如同捧着一幅古董字画一样转身骂人:“蟋蟀,你这混小子还不去给姑娘沏茶去?愣在这里作甚?”

“是,是…姑娘还没用午饭呢,小的还是告诉厨房给姑娘做点吃的吧。”

“那还不快去?”

“是,这就去,这就去…”

锦瑟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啰嗦的家伙一起消失,不禁笑着摇摇头,抬手将那两张银票叠了叠放进自己的袖子里,叹道:“唉!这算是姐穿越以来的第一桶金不?”二百两银子折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啊?在这里又能做些什么事情呢?

第14章 往死里整!

瑞锦阁的掌柜的来的真的很快,锦瑟这里一盘羊肉馅儿的水饺还没吃完,他便慌慌张张的来了,身后还跟着小栗子,小栗子的怀里还是抱着那个包袱,不过看上去比之前大了些。

“哟,锦瑟姑娘,我们来的不巧了,打搅了您用饭。”掌柜的再不是之前的样子,见了锦瑟忙陪着笑脸说话,就差作揖请安了。

锦瑟笑了笑,把手中的筷子往盘子旁边一扔,抬手找纸巾,却发现这里不是现代,没有纸巾可用。不过蟋蟀很狗腿的递上了一块新的白色棉布手巾,锦瑟接过来随手擦了擦嘴角便丢到一边。方对瑞锦阁的掌柜的笑道:“掌柜的您贵姓,你看刚才咱们说了那么多话,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瑞锦阁的掌柜的忙笑道:“我姓董,姑娘可以叫我老董。”

锦瑟笑了笑,点头叫了一声:“嗯,老董。”

董掌柜差点被被气得岔了气。他说让锦瑟叫他老董,那是自谦的意思,他再低声下气的至少也是个掌柜的,就算锦瑟是主顾,到底还是个小丫头,老董是她能叫的么?但凡懂事点的人,都会谦虚一声,叫他一声董掌柜。可这小丫头还真是蹬鼻子上脸,开口就叫自己‘老董’,董掌柜从心里恨恨的骂了数十遍老董老董的…老董是你大爷!

但不管心里怎么生气,董掌柜的脸上依然带着笑,没办法,刚才小栗子回去把大少爷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跟他详细的说了,连大少爷说话的语气神态都说的非常详细。大少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位大少爷要把在瑞锦阁的生意都拿走,那可是一笔极为可观的银子啊!这若是让瑞锦阁的东家给知道了,董掌柜的饭碗都能丢了。

于是他只得点了点头,上前去应道:“唉,姑娘有何吩咐。”

锦瑟一脸茫然的看着董掌柜,说道:“没什么吩咐呀?我一个小丫头家能有什么事儿吩咐您呢。呵呵。”

董掌柜的心里那个气啊!恨不得上前去把这个干巴巴黑瘦瘦的死丫头给一撕两半扔出去喂狗。这死丫头什么东西啊,居然还跟自己卖起关子来了!若是不看在大少爷每年给瑞锦阁几千两银子的利润上…哼!老子非把你生吞活剥了不可!

“姑娘这不是看上了我们瑞锦阁的几件衣裳么,刚刚呢,是我虑事不周,一时糊涂,收了姑娘五两银子的看钱。这不,我给姑娘拿回来了。我再给姑娘陪个不是。你看…姑娘是不是跟大少爷说说,咱们一直跟大少爷合作,这都几年的交情了,也从没出过什么差错。姑娘,您说大少爷也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儿而抹了我们这几年的辛苦吧?”

锦瑟笑了笑,问道:“哦?你说你这几年很辛苦,难道我们大少爷给你的生意你不赚钱?”

董掌柜的一怔,又在心里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你说自己嘴贱吧?没事儿说什么辛苦?于是他摇摇头,笑道:“不不——在下不是那个意思。”

锦瑟笑的风轻云淡,瞥了一眼蟋蟀,蟋蟀也是个有眼力见儿的,忙执了茶壶上前去给锦瑟倒了一杯茶。锦瑟端过茶水来轻轻地喝了半口,方慢慢的问道:“那老董你是什么意思呢?”

董掌柜的忙收拾一下心里的怒气,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镇静下来,并且暗暗地告诫自己,不要废话,一次性把这小丫头搞定,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于是他狠了狠心,说道:“在下的意思很简单。姑娘看上了这四身衣裳,在下就折个半价卖给你。虽然不赚钱,但我们只想赚姑娘嘴里的一个好。求姑娘在大少爷跟前美言几句,以后叶家的生意还交给我们瑞锦阁吧。”

锦瑟笑道:“折半价?呵呵…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样一来你老董得往里赔不少银子呢。”

董掌柜的忙摆手笑道:“不多不多,只要姑娘高兴,能替我们在大少爷跟前美言几句,这点银子实在不算什么。”

锦瑟故作惊讶的看了蟋蟀一眼,蟋蟀便在一旁笑着插嘴:“的确,比起咱们这几家店铺还有杏春园的姑娘们每年在瑞锦阁定的衣裳来说,这百八十两银子还真算不上什么。”

锦瑟微笑着点头,心里有了数。

董掌柜的忙道:“蟋蟀小哥儿莫要取笑我们了。干我们这一行也很是不容易啊。”

锦瑟轻声咳嗽了一下打断了董掌柜的话,又笑着问道:“哎呦,老董啊,恕我年轻不知事情的深浅,有件事儿我很是好奇呢。”

董掌柜的忙赔笑道:“姑娘有什么事儿尽管问,只要在下知道的,必然知无不言。”

锦瑟又轻声的叹了口气,说道:“你说干你们这一行的不容易,可我就不明白了。刚你说这衣裳折半价给我,也还不算赔多少钱…你说你们都半价了还不赔钱,这生意得有多少的利啊?啧啧…也不知道你一年要赚我们大少爷多少银子,我们大少爷可真是仁慈,从来都不跟你讲讲价的哦?”

此言一出,董掌柜的去撞墙跳楼的心都有了。

这死丫头到底是什么来路啊?她这是往死里整自己啊?她这番话若是让那个大少爷听见了,会是什么后果?凭着那一位的身份背景,让自己把这些年赚的银子全吐出来也不是不可能啊!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早知道就该查查黄历,关门歇业。

就算是关门歇业个三五天的,也比碰到这么个难缠的小女人强了百倍。

董掌柜的叹了口气,抬手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上前躬身叹道:“姑娘,你莫不是要绝了在下的活路么?姑娘,求求你口下留情,我瑞锦阁上上下下五十多口子人都会对您感恩戴德的。”

锦瑟忙摆了摆手,笑道:“哟,您可别这么说,我不过是大少爷用六两银子赌帐换来的小丫头,而且我昨儿才来的,对你们之间的事情也不清楚。你是听了什么话误会了我吧?”

第15章 滴水不漏!

董掌柜的听了这话,立刻从心里重新判断这个锦瑟丫头在叶家大少爷心目中的地位。

六两银子的赌帐抵来的?

谎言。肯定是他妈的骗人的鬼话!

大少爷是什么人?别说六两银子赌帐抵来的小丫头,就是六十两,六百两的赌帐抵来的女人,也都被他送去了杏春园接客去了。

这位爷吃喝嫖赌抽五毒只缺一毒,那就是不嫖。

一个不好女色的大少爷会为了一个这样不入流的黄毛丫头用二百两银子去买衣裳,那就足以说明这个丫头在大少爷的心里绝非常人可比。

董掌柜明白自己这次吹亏就吃在没搞清楚这个叫锦瑟的臭丫头的身份,原本以为她只是个粗使的,所以当时并没把她放在眼里。如今自己眼见着就要丢掉一个金主,这是多么可怕的代价啊!所以他绝不会再相信什么小丫头,什么几两银子的赌帐这样的鬼话。

“姑娘在大少爷身边时什么人,在下不敢过问。只是如今姑娘一句话就能要了在下的命,在下是很清楚的。所以还请姑娘格外开恩,给在下一条活路。千万别让大少爷把在我们瑞锦阁的生意转走。姑娘这几身衣裳在下分文不取,送给姑娘就是了。”

锦瑟目的达到,也不好再得寸进尺下去,于是展颜一笑,跟蟋蟀说道:“蟋蟀,你说我得欠了董掌柜的多大的人情啊!”

蟋蟀是个猴儿精的家伙,听锦瑟这样说,他赶忙笑道:“姐姐这样说,董掌柜的可就放心了。”

董掌柜的一听这话,赶忙笑道:“是啊是啊,多谢锦瑟姑娘照顾我们——小栗子!还不把衣裳给姑娘打开看看?”

小栗子忙答应一声,把怀里的包袱递上去。蟋蟀上前接过来交给锦瑟。

锦瑟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微微笑道:“行了,就放这儿吧。回头大少爷和曾先生说完了话儿,我自会跟大少爷说这事儿。董掌柜的,你店里生意也忙,我就不留你喝茶了。改天闲了,我另摆了酒菜请你。”

董掌柜的哪里敢应这样的话,忙拱手笑道:“改天闲了,在下备了酒菜请大少爷和姑娘到舍下去坐坐,再叫贱内给姑娘绣几条精致的帕子用。”

“那就多谢董掌柜的。蟋蟀,你替我送送董掌柜的。”

锦瑟此时还不知道,这个董掌柜的老婆的针线活在这县城里那是一绝,她绣的一条帕子便值十几两银子。只因出身风尘,所以只跟了董掌柜的一个商人罢了。

正如董掌柜的和蟋蟀等人所想,叶逸风从来都不是一个大方的人。

他是含着金汤匙出声的侯门少爷不假,但十四岁那年却被父亲送到这座远离京城两千余里的梁州县来,说的好听了是修身养性,督建祖茔,说的不好听了就是赶回老家来眼不见心不烦。

在京城,叶家也是显赫之族。镇南侯叶敬淳祖上三代公侯,虽未世袭爵位,但代代均有战功。叶敬淳更是本朝少有的骁勇之将,十年前的平南之战,以少胜多,带领五千精兵大破蛮夷数万人,评定西南边疆,有功于社稷。是以,世袭的爵位由二品平南将军,直接晋升为二等爵镇南侯,把叶家家族推上空前的鼎盛。

不过也就是他封侯的那一年,庶子叶逸风因行为不端,不务正业,打伤族中子弟而被叶敬淳一怒之下送到老家去督造祖茔,这一呆就是十年。

叶逸风从少不更事的十四岁的孩子,长成今天玉树临风的二十四岁的公子,十年时间所经历的事情足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然有一点凡事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虽然手上有上万的银钱,却从来不乱花乱用。他不是一个大方的人,说白了,他就是个既小气,又刁蛮且不受父亲看重的纨绔子弟。

所以,今日他张口叫自己名下的君再来酒馆的掌柜的拿二百两银子给一个被他从赌坊里赢来的小丫头买衣裳的时候,蟋蟀被惊翻了,掌柜的孙富贵也被震傻了,连瑞锦阁的董掌柜的也无可奈何了。

可这几个人谁也不知道他此番不过是故意的试探而已。

外边锦瑟从一开始的一言一行,每说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笑一颦都被雅间里的叶逸风看的清清楚楚。直到董掌柜的和蟋蟀小栗子先后下楼,叶逸风那张冷峻的脸上才露出了和煦的笑容。

曾洪寿自然也一直在旁边看着,此时见叶逸风笑了,方举杯笑道:“曾谋给大少爷道喜了。恭喜大少爷得贵女相助,大少爷封侯拜相叱咤风云必不远矣!今日在下先敬大少爷一杯,他日落魄之时还望大少爷看在今日此事之上,能够看顾一二。”

叶逸风也举起酒杯,淡然一笑:“先生说哪里话。我不过是被父亲赶出来的不孝之子罢了,说什么封侯拜相叱咤风云,如今所求,也不过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先生于我是有大恩的,先生有什么需要,只管开口便是,‘看顾’之词,从此后无须提及。”

曾洪寿笑了笑,不再多说。

二人酒杯相碰,‘叮’的一声脆响,然后各自饮下。

锦瑟吃饱喝足,拎着那个湘色缎子的包袱下楼去,却瞧见孙富贵从柜台里拨着算盘,便上前笑道:“孙掌柜的,可否给我找个空闲的屋子,我想把这身脏兮兮的衣裳换下来。嗯…还少一双鞋袜,我懒得走了,你找个女人替我走一趟吧,银子么,我这里有。”说着,锦瑟便把那张二百两的银票拿出来拍在孙富贵面前:“把这个兑了现银。”

孙富贵已然领教了这位姑奶奶的厉害,忙笑道:“不用兑银子,在下这就叫婆娘去给姑娘买双鞋子来。姑娘穿的鞋子虽要好,但也用不了一吊钱。”说着,他便回头招呼他女人出来,叫她领着锦瑟去后面屋子里换衣裳。

孙家女人也很能干,她先请锦瑟在椅子上坐下,又拿了一段纳鞋底的麻绳来在锦瑟的脚上比量了一下子,记住了尺寸绾了个疙瘩,叫了一个婆子进来吩咐道:“你去瑞锦阁给锦瑟姑娘买两双绣鞋来,跟董掌柜的说,记在我们家的账上就是了。”

锦瑟心里暗笑,说什么记账,偏生又去瑞锦阁。那个老董先还收了自己五两银子当看钱,这会子恐怕要还回来了。叶逸风手下的人果然个个儿都是滴水不漏的。

第16章 口是心非!

晚间,叶逸风从外边回来,一进自己在君再来酒馆的房间,便看见一个穿着浅绿色衣衫的少女庸懒的躺在床上,长长的衣衫从床边上垂下来,柔软的丝质面料上浅浅的暗纹做竹叶纹,用同色的丝线绣成,却因为针法和角度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光影,影影绰绰的图案因着光影的微妙变化而显现出来,更显质地绝佳。

这丫头,眼光还真是高。挑选的衣服不管是样式颜色还是质地,都是一流的好。

这样一个精灵的女孩儿怎么会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赌徒的女儿?

叶逸风越发相信了曾洪寿的话:此女贵不可言,若大少爷能得她相助,必事半功倍,成就一番事业,名扬天下富甲一方皆不在话下,若大少爷与她缘分深的话,可建不世之功。

“这么早就睡了么?”叶逸风说着,人已经走到了床前挨着她坐下来,抬手握住她脑后的一把青丝,让那如水的黑发从他的指缝里慢慢的滑落下去。

锦瑟原本不想睡的,孙富贵的女人给她送来鞋子,她试穿了一下觉得还算合适。只是这样的衣服鞋袜穿在身上脚上,她却十分的不习惯。所以又脱掉后只穿着束衣便躺去了床上,想着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一些事情,便渐渐地睡着了。

叶逸风抓住她的头发时她才醒过来,感觉到他坐在自己身后,她忙往里躲了一下坐起来,睁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叶逸风,定了定心神,确定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方懒懒的开口:“大少爷回来了?”

叶逸风看着她这副慵懒可爱的样子跟刚睡醒的小猫咪一样,心底不由得涌起一丝柔情,淡淡的笑了笑,说道:“没事儿就睡觉?白天睡多了晚上还睡得着么?”

锦瑟扁了扁嘴巴:“不睡觉还能作什么呢?我想要出去走走,又怕走丢了再也回不来。再说了,没有您的吩咐,他们也不放我出去啊。”

叶逸风点点头,说道:“这回你倒是听话。天黑了,跟少爷我出去一趟吧?”

锦瑟警惕的打量了叶逸风一眼:衣服换过了,月白色长衫换成了雨过天晴色的夹袍,一头乌发整齐的束起在头顶,青玉发簪别成一个独髻,真正的鬓若刀裁,朦胧的暮色里,那张俊俏白皙的脸竟然带着几分邪魅的妖气,有几分玩世不恭的神情从那双狭长斜飞的桃花眼里荡漾着,怎么看都是个彻底的纨绔子弟。

这样的叶逸风让锦瑟有一种同类的感觉。就像是盟友,或者说是前世的好朋友,在他的身上,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种生长在富贵窝却揣着颗叛逆心的味道。于是她笑了,小腰一扭,身子往前一倾,低声问道:“少爷,天都黑了,您还要出去?莫不是去青楼吃花酒么?”

叶逸风脸上的微笑登时僵住,眉头微微皱起,不悦的问道:“你小小年纪,哪儿听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混账话?”

锦瑟忒儿的一声笑了,坐直了身子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毫不在乎的说道:“这有什么呀?”

叶逸风显然不高兴了,沉声说道:“把衣服穿好,赶紧的下来。再胡说今晚不让你吃饭了。”

锦瑟一听这话,不敢怠慢,赶紧的从床上爬下来,去衣服架子上拿过那件浅绿色的长襦穿在身上,把胸前对襟处的暗钩扣上,又整了整衣领和衣袖,再穿上那双墨绿色绣喜上眉梢的平底绣花鞋,身子轻轻一转,裙角上便如一朵展开的绿芙蓉,飘逸如风,有暗香盈袖。

古代的日子真的很不好过,没有汽车,没有电,没有夜生活。一到了晚上,便十分的无聊。

幸好还有个叶逸风。

跟着他出了君再来客栈的大门,二人便顺着大街一直走。走了没多远叶逸风便停住了脚步扭头往一旁的铺子门口的灯笼上看过去,锦瑟也赶忙站住,顺着叶逸风的目光看过去,却见那四个灯笼上各有一个大字,四个字凑在一起便是‘桃源福地’四个字。

“哟,这名字倒真是好。”锦瑟不禁微微一笑,说道:“一看就是温柔乡啊。大少爷还说不是去青楼。”

叶逸风抬手在锦瑟的脑门上敲了一下,生气的说道:“你再好好看看。这儿怎么会是青楼呢?不知道就别瞎说。”

锦瑟抬手摸了摸被弹得生疼的额头,不悦的嘟囔道:“青楼妓院也不一定把那俩字儿贴在脸上啊。不是还有暗娼一说么…”

正在进门的叶逸风哭笑不得的回头瞪了她一眼,低声威胁:“不想饿肚子的话,就把嘴巴闭上。”

“…”锦瑟识趣的闭上嘴巴,跟在叶逸风的身后进了这家名曰‘桃源福地’的馆子。

进去之后锦瑟才知道,这原来是一家新开的酒馆,应该不只是酒馆,还有客房什么的。算是一家综合性的客栈。而且应该是刚开业,迎面的柜台后面还挂着一副匾额,上面四个大字‘世外仙源’。柜台上一盆仙客来开的正艳,红红的花瓣恰如振翅欲飞的蝴蝶。家具装饰全都是新的,屋子里还带着一股清漆的味道。

进门便有一个妩媚的女子迎了上来,大概三十多岁的年纪,打扮的有些妩媚,但却不妖气。风尘气味中还带着几分清雅。见了叶逸风便立刻展开了七分笑靥,深深一福,笑道:“奴家给叶公子请安了。”

锦瑟见了这女人,心里不由得冷笑:还说不是青楼妓院,老鸨都出来了。男人果然都是些口是心非的动物。

叶逸风对那女人倒是客气,点头问道:“他们都来了么?”

那女人忙回道:“杜公子已经来了,在楼上吃茶听曲儿呢。蓝公子和欧阳公子还没有来。叶公子请。”说着,她扭着柔软的腰身闪到一边,福身做了个请的姿势,又趁机偷偷地瞄了一眼叶逸风身后的锦瑟。眼神中闪过几分诧异,不过瞬间便回复了平静。

锦瑟也忍不住多看了那女人一眼,便匆匆的跟着叶逸风上楼。

第17章 大嫂

楼上更是清雅,这种季节,居然有盛开的茶花摆在花架子上,红艳艳的装点着古香古色的家居,令人耳目一新。锦瑟见了十分的欢喜,便快步走过去细细的观赏。

谁知刚凑到那一盆红白相间的花露珍跟前时,便听见有人疑惑的问道:“咦?这是谁家的姑娘,大哥,你什么时候转了性了?”

锦瑟忙转头看时,却见叶逸风跟前站了一个宝蓝色府锻长衫的男子。面对他的调侃和疑问,叶逸风只是淡然一笑,说道:“我的随身侍婢,小名儿锦瑟。”

“锦瑟?”蓝衣男子看着山茶花旁边的锦瑟,挤眉弄眼的笑了笑,一连的妖媚邪气,笑道:“看上去不过是个平常的小丫头,不过——大哥,你之前怎么没跟兄弟说过你喜欢这样的?兄弟若是知道,早就给你弄一群回来了。”

叶逸风抬手拍拍他的肩膀,微微蹙眉:“玉昭,别恼了。进去说。”

蓝衣公子名叫杜玉昭,叶逸风的结拜弟兄。父亲在湖广一带出任过八年总督,后调任海宁,然在湖广一带根基颇深,杜玉昭乃次子,不愿意继承家业,父亲拿了十万两银子给他创业,遂和叶逸风结拜为异姓兄弟,二人在生意上互相扶持,感情颇深。比叶逸风小一岁,排行老二。

这家桃源福地乃是叶逸风三个结义兄弟合伙开的生意,里面囊括了酒,茶,棋三道,分别在一楼二楼和三楼,是给当地行走的富贵子弟准备的风花雪月之场所。刚刚收拾完毕还没开业,今日叶逸风带着锦瑟过来是要和几个兄弟一起商议一下这里的事情。

进了二楼的一处题着‘春雪滴露’为匾额的雅间内,里面早有两个妆容精致,身材窈窕的美丽女子服侍在内,见叶逸风和杜玉昭进来,忙上前行了个万福,并娇声道:“公子纳福。”

锦瑟随后跟进来,不觉眼前一亮,心道:真是窈窕淑女啊!这才是地道的古装美人,一举一动都带着古典之美,好看,俊啊!

叶逸风并不理会那两个女子,却转身看着锦瑟,见她看着两个侍女那一脸色迷迷的样子,不禁皱起眉来不满的说道:“看什么呢,还不过来?”

锦瑟忙收回目光,低眉顺眼的走到叶逸风身后站定。

杜玉昭见状,又嬉皮笑脸的调笑道:“锦瑟姑娘芳龄几何呀?看上去好像很小呢,有十一二岁?啧啧,大哥,不是我说你,平日里你都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兄弟还以为你根本不好女色这一口儿呢。想不到你猛然来这么一下,我们还真是有点承受不住。我说大哥,像这样的青涩小姑娘,你也好意思下手?”

叶逸风皱眉瞪着杜玉昭,嘴角忽然一弯,便展开一个诡异的微笑:“玉昭啊,你大哥我下不下得了手,用不着你操心。你只要管好你怀里的女人就行了。”

杜玉昭忽然打了个寒噤,忙摆手说道:“大哥大哥,兄弟错了,兄弟刚什么也没说。这两天花穗儿刚不闹了,你可别再给我添乱了。”

锦瑟眼看着那个邪气的杜玉昭三言两语被叶逸风收拾的服服帖帖,心里忍不住又对叶逸风多了几分警戒,这样一个人,应该不是那么好惹的。自己要像脱身,还是需要细细的打算。

正想着,便听见门外有人朗声一笑,说道:“大哥二哥早就来了?兄弟我来晚了。”随着说话声,有一只帅哥推门而入。

锦瑟只觉得眼前一亮,这一只却是比前面两个都阳光的一个少年郎。

一身华贵的紫色贡缎长衫,腰间玉佩香囊佩戴齐全,头上白玉发簪别着乌黑的发髻,鬓若刀裁,鼻若悬胆,锦瑟看见这少年后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娃不去演贾宝玉真是糟蹋了这一副好相貌了。

杜玉昭一转刚才的焦虑,转头对着那少年灿烂的笑:“老四,快来。二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锦瑟姑娘,大哥的贴身侍婢。”

“呃…”漂亮的少年立刻把目光锁定在锦瑟的身上,红润的薄唇微微的张开,满脸的不可思议把锦瑟从头到脚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方走到叶逸风身边,挨着他坐下来后,凑近叶逸风的近前,低声问道:“哥,你没受刺激吧?就算是想要女人了,也没必要整这么一个回来给兄弟们添堵吧?”

杜玉昭听了这话,秀气的长眉一挑,眼神中闪过几丝幸灾乐祸。

果然,锦瑟还没来得及从心里诅咒这个杜玉昭坏心眼儿,叶逸风便一巴掌拍在漂亮少年的脑门上,并低声呵斥道:“再胡说八道一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