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点了点头,随即淡淡的答道:“他是累了,让他睡吧。”

小鹿坐在浴缸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连着好几天都没洗澡了。大热的天,又是每天不分昼夜的奔波忙碌,他一身一身的出汗,那汗渗透军装再被晒干,军装后背上一片一片的泛白,都结了盐霜。

除此之外,他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也有伤,都是皮肉伤,先前毫无知觉,如今坐在水里泡久了,才感到了丝丝缕缕的痛意。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他忽然笑了一下,因为看自己的手很滑稽——齐腕一道界线,界线两边黑白分明。右手的食指指甲缺了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缺的,看在眼里,才知道了疼。

拿起香皂涂抹了脑袋,他又想起来自己昨天差一点就对着这个脑袋开了枪。幸好没死,否则就成笑话了——老子是情死,儿子也是情死,全是为了男人,何其可笑,何其可耻!

洗净了满头满身的香皂泡沫之后,小鹿起身穿了薄薄的睡衣。出了浴室进了卧室,他走到大床边坐下来。望着窗外沉默片刻,他不知道应该想什么,于是就什么也不想了。

抬起腿躺上床,他向下一躺,闭了眼睛便是天旋地转。

小鹿一觉睡到了中午。

在朦朦胧胧要醒没醒的时候,他听自己身边有隐约的响动,仿佛是有人在喝水翻报纸,声音轻柔。摸索着向前伸出一只手,他下意识的想:“若龙怎么醒得这么早?”

下一秒,他猛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笑。连滚带爬的挣扎着坐起了身,他望着面前的程廷礼,记得自己已经锁过了卧室房门。

程廷礼依旧裹着一袭睡袍,靠着个大枕头半躺半坐。抬头对着小鹿一笑,他顺势将手中的一份报纸放到了床头矮柜上:“醒了?”

小鹿愣怔怔的看着他,也开了口:“干爹。”

程廷礼抬手对他一招:“过来!”

小鹿傻了似的看着他,没有动,于是程廷礼伸出手,毫不客气的一把将他扯到了自己身边。动作不客气,言语却是温柔的,温暖如同初夏的风:“小东西,你瞧你为了何若龙,都把自己作践成什么样子了?干爹看在眼里,真是又生气、又心疼。”

然后他用手指一点小鹿的胸膛:“可是,你的心也是够狠的了。不管怎么说,干爹也是从小把你养到了大,你为了个外人,敢对着干爹开炮。你就不怕那炮弹无眼,把干爹炸死了?”

小鹿听到这里,想说自己不知道他也到了前线,但是转念一想,又感觉这辩解没意思,反都反了,输都输了,还说什么?

程廷礼见他垂着头不出声,便一转口风,语气从温柔转为了严厉:“还记得你我之间的约定吗?”

小鹿这回点了点头,猜他也该谈到这里了。

程廷礼看他回应得痛快,立刻紧逼一步追问道:“愿赌服输,你输了,服不服?”

小鹿又一点头——本来是死也不能服的,从小到大,怕的就是这一桩事。然而事到如今,他心里那股子争强好胜的锐气忽然全散了,一条性命随人处置,仿佛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况且,他的确是和程廷礼立了约,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迟缓的抬起头正视了程廷礼,他哑着嗓子出了声:“现在吗?”

程廷礼听了这话,没听明白,疑惑的对着他一笑:“什么?”

小鹿睁着大眼睛,瞳孔里没有光,直勾勾的看着人,同时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你要现在和我睡觉吗?”

程廷礼微笑着凝视了他,片刻过后,一摇头:“不,你是我的心肝小宝贝儿,好容易把你抢到了手,我怎么能这么草率的就……”

探身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他把余下半句话压成了暧昧的低音:“吃了你?”

小鹿一动不动,脸上也没有表情,只说:“我希望是在夜里,不要开灯。”

程廷礼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为什么?”

小鹿答道:“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身体。”

程廷礼笑了:“何若龙也没见过吗?”

小鹿摇了摇头:“没见过。”

程廷礼闭了眼睛,慵懒的从鼻子里哼出了回答:“洞房花烛夜,当然是在夜里。小鹿,不要急,我会给我们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你是与众不同的,你是我的天字第一号。”

说完这话,他侧过脸,在小鹿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声音响亮,带着喜气。

下午小鹿在屋子里走走坐坐,又站在窗前向外望。卧室位于顶层三楼,居高临下,可以看出老远。这院子草坪碧绿花木整齐,风格类似程廷礼在天津的所有公馆。几名副官站在院子里嬉戏打闹,都年轻,都漂亮,军装上衣脱了,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没心没肺的,只是笑和闹。

小鹿望着他们,心想自己以后也要和他们一样了,穿几件好衣服,说几句好听话,像一只鸟或者一只狗一样,逗着人开心,等着人疼。

他看不起这些人,直到现在了,也还是看不起。

可是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茫茫然的,也不知道。

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只知道自己今年是二十二岁。二十二岁的青年,所知所能都是那样的有限,仅有的热情与勇气,也被远方那人消耗尽了。

与此同时,程廷礼在楼下的小客厅里,正在悠游自在的翻黄历。最近的良辰吉日真是多,他简直不能决定该选哪一个。

第一百零一章

程廷礼坐在小客厅里,手里拿着一封译好的电文。一双洁净清秀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动一阵歇一阵的为他按摩。

电报是程世腾从南京发过来的,全权代表做惯了,他现在已经是非常的会办事。当然,大事他是办不了,不过见几个大人物,说几句场面话,还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要老子把道路给他划清楚了,他这个儿子可以走得一步不错。

这一趟他替父亲去向南京政府表忠心,表了个淋漓尽致。一切事务都被他办得顺顺利利周周全全,按照当下这个情形来看,他很快就可以凯旋而归了。

然而程廷礼只喜欢他的成功,并不喜欢他的凯旋。把电文轻飘飘的往前方茶几上一掷,他向后仰靠过去,闭目养神沉默了片刻。

肩膀上的两只手像是成了精,力道不轻不重的拿捏着他,驱走了他关关节节中所有的不适。懒洋洋的枕了沙发靠背,他忽然问道:“小裴呢?”

身后有声音轻轻柔柔的笑道:“军座,小裴在天津呢!”

程廷礼轻描淡写的下了命令:“让他过来。”

随即他又问:“小鹿今天是谁陪着呢?”

那声音立刻作了回答:“是李国明。他爱说话儿,正好自己也愿意去。”

程廷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嗯,好。”

声音再一次响起来,这回是响在了他的耳边,气息温暖动人:“军座今晚儿还是不要人伺候吗?”

程廷礼抬起双脚架上茶几,意味深长的笑了:“不要,这两天养精蓄锐,明晚打场硬仗!”

那声音附和着他,低低的也笑:“不让鹿少爷做点儿准备?要不然到时候……”

程廷礼抬起手,拍了拍肩上的年轻脸蛋:“准备?洞房花烛,吃的就是一口新鲜,还要什么准备?”

年轻脸蛋立刻会意,亲昵的和他贴了贴脸:“军座,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小鹿不是很明白程廷礼那“洞房花烛”的意思,但不管是个什么意思,归根结底,都不过是要“睡觉”。

那觉应该怎么睡,他尽管没经验,然而很清楚,至于其中的滋味,依着他的想象,也无非是分为两层,一层是羞耻,另一层是疼痛。

在日本留学时,他隔三差五的就要在医院对着医生脱一次裤子,起初他不习惯,每次脱裤子都羞耻得像是死了一回,可后来次数多了,也就不甚在乎,仿佛医生不是人,起码不是凡人。所以他想,“羞耻”二字,自己应该是能够忍受和克服的。

至于疼痛,更是不在话下,他不怕疼。

李国明像是怕他寻死一般,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进卧室看他一眼,没话找话的和他说笑,顺带着给他送一天三顿饭。这天晚上,他端着个大托盘又走进来了,像个乖宝宝似的,进门便打招呼:“鹿少爷,开饭啦!”

卧室靠墙摆了一张桌子,小鹿走到桌边坐下,看着盘中内容愣了愣——说是晚饭,然而没有饭,只有一碗汤,清得连片菜叶都没有。而李国明从白手帕卷里抽出汤匙放进汤中,亲亲热热的笑道:“鹿少爷,快尝尝吧,这汤可滋补了。”

小鹿以为这也许是一种食疗,所以没有多问,闷声不响的喝了那一大碗热汤。

当晚,程廷礼过来和他闲聊了几句,没做什么逾矩的举动,也没说什么逾矩的话。小鹿平平静静的上床睡了,翌日清晨起了来,李国明端进早餐,居然又是清汤。

小鹿没食欲,对于吃喝也没有兴趣,所以依然不问,直到中午第三次见了汤。

他隐隐约约的有了知觉,终于开口问李国明道:“怎么总是给我喝汤?”

李国明像个小娘们儿要说体己话似的,对着他挤眉弄眼的低语:”汤汤水水,喝进肚子直接就尿出去了,不走后路,干净嘛!”

然后迎着小鹿那一双直愣愣的大眼睛,他抿嘴一笑,像是要替小鹿不好意思了:“还不明白?今晚儿您要有好事儿了!”

小鹿迟钝的垂下了睫毛。一只手抬起来扶住了墙壁,他对着李国明一挥另一只手,做了个驱赶的动作。李国明很识相的后退一步,脸上依然笑眯眯的:“那我先走啦,您别忘了喝汤,不喝该凉了。”

小鹿没理他,单是扶着墙垂下了头,心中恍恍惚惚的,却是又想起了何若龙——只想了一刹那,一刹那过后,他就立刻逼着自己收了念头。

然后转身回到床上,他仰卧下来,扭头往窗外看。

对于这一场洞房花烛夜,小鹿总觉得自己是能忍受、能克服的,直到傍晚时分,卧室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程廷礼在几名副官的簇拥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

他裹着一袭睡袍,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拿着一张套着软纸封套的唱片,对着小鹿笑问:“要不要听音乐?”

小鹿回头看了屋角一眼,屋角的玻璃柜子上摆着一座喇叭锃亮的留声机,因为没唱片,所以他一直不曾动过它。

程廷礼没有等到他的回答,也不需要他的回答。将唱片递给身边的副官,他自顾自的缓步走到小鹿面前。单手一抬小鹿的下巴,他微微俯身,在那紧闭的薄嘴唇上轻吻了一下。

随即直起身,他低头对着小鹿笑道:“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小鹿扭头看了看屋中的青年副官们,这些人一个个都是长裤衬衫的清凉打扮,衬衫袖子整整齐齐的挽到肘际,仿佛全依了统一的标准。除此之外,他们的手里也都不空闲,有拿毛巾的,有拿瓶罐的,还有人捧了一只很大的洋酒瓶子。另有一人自动的走到床边,将一卷雪白的床单展开来铺到了床上。

小鹿知道自己今晚要陪程廷礼睡觉,可是万没想到程廷礼睡一个人,居然要摆如此之大的阵仗。身后的窗帘被人拉拢了,电灯没有开,因为门外又有青年端进了一座辉煌的红烛台。

程廷礼绕到小鹿身后,张开双臂拥抱了他:“你是家里的人,我总没法再用花汽车把你接进门,又不好大张旗鼓的为了这件事情摆酒席。但是再怎么简单,花烛总要点上几对,等过了今夜,往后我再慢慢的补给你。”

小鹿想象中的“睡觉”和眼前这幅情景发生了大冲突。在程廷礼的怀抱中转过了身,他惶惑而又紧张的注视了对方:“干爹……”

程廷礼低声笑道:“小宝贝儿,说实话,你是不是第一次?”

当着副官们的面,小鹿不想害羞,可是一张脸不由自主的涨红了。目光闪烁着避开了程廷礼的眼睛,他姿态僵硬的一点头。

程廷礼无声而又开怀的笑了。抬手握住小鹿的肩膀,他柔声又道:“别怕,无论男女,第一次总是要疼的,忍忍就过去了。干爹向你保证,一定就只让你疼这一次。”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有点稳不住神了。

他不肯承认自己是怕了。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深呼吸,他挣开程廷礼的双手,退了一步说道:“让他们出去,你要做就做吧!”

程廷礼向前跟进了一步:“傻孩子,他们不过是小猫小狗一样的东西,你怕他们干什么?”

这个时候,留声机忽然开动了,铜喇叭里流出悠悠的西洋乐。而一名副官端着两杯洋酒走过来,抿着嘴低声笑道:“军座,酒来了。”

程廷礼接过一杯,笑问小鹿:“我们要不要先喝一点交杯酒?”

小鹿扭过头环顾了四周,越看越感觉这空气不对,一颗心在胸中跳得东奔西突:“不,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随即把酒杯递还给了副官。对着大床方向一伸手,他彬彬有礼的说道:“宝贝儿,请吧。”

小鹿提起一口气,声音高了:“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收回手,低下头一扯睡袍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大敞四开。一双眼睛盯着小鹿,他张开双臂,立刻就有副官上前,为他脱掉了睡袍。

睡袍一除,他赤裸上身,通体只剩了一条柔软的丝绸长裤。从年龄而论,他是老了,但他不服老。他已经微微的有了一点肚子,可是还未发福到臃肿的程度,烛光之中,他手臂肩膀的线条依然清晰利落,残留着年轻时代的影子。在靡靡的音乐声中,他接过酒杯仰起头,又喝了一大口。

紧接着快步走到小鹿面前,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对方,对着大床便是一扔。小鹿惊叫着刚落下去,床边一沉,是他抬腿也迈上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

小鹿以为自己不能怕,但是事到临头,他不但怕了,而且是越来越怕。

程廷礼把手伸向他的上衣时,他还能忍,光膀子是没什么的,他自认为上半身没有异常,不怕人看。咬紧牙关跪坐在床上,他的手臂都僵硬了,让程廷礼须得亲自把他冰冷的双手从衣袖中拽出来。

随手把上衣扔到一旁,程廷礼开始笑眯眯的审视小鹿。片刻过后,他起身挪到了小鹿面前坐下,用手背一蹭对方硬成了珠子的粉红乳头,同时以感慨的语气叹道:“原来已经长得这么好了。”

副官们无声的退到了暗处,红烛光芒只照耀床上的两个人。小鹿知道暗中有许多双眼睛正在注视着自己——他没料到程廷礼竟然会有这种癖好!

忽然转身爬向床边,他想要去把蜡烛吹灭。可是未等他真正下床,一条胳膊环住他的细腰向后一勒,生生的又把他勒回了大床。随即他仰面朝天的被摁住了,一只大手扯住他的裤腰,不由分说的便是向下一拉。

像是活活的落入了刀山火海中一般,小鹿在程廷礼动手的这一瞬间,忽然爆发出一声惊恐的嘶吼。裤腰向下滑了两寸,随即又被他向上拽回了一寸。手脚在程廷礼身下狂乱的踢打了,他脑子里只剩了一个念头,就是要留住裤子遮羞。

程廷礼也是有力气的,然而一时竟是制不住疯子一般的小鹿。气喘吁吁的攥住了小鹿两只手腕,他头也不回的下了命令:“来人,把他给我摁住!”

黑暗中立刻传出了回应声音。青年们本是见惯了这种事情的,见惯了,也伺候惯了,但今晚不同往日,或许是因为床上新人是格外的美和烈,他们早在暗中待命之时,便和程廷礼一起亢奋了。

摩拳擦掌的走上前来围了大床,他们单膝跪到床上,从四面八方伸出了手。两个人分别制住了小鹿的两条胳膊两只手;另有两双手扯住小鹿的裤腰向下脱去。凉意瞬间从腰向下蔓延开来,小鹿宛如被人活扒了皮一般,崩溃似的发出了哀嚎:“不要……放了我……放了我……”

没有人放他,裤子被扒掉了,两条赤裸的长腿也被人硬掰开了。他那不得见人的器官,终于彻彻底底的袒露在了程廷礼面前。它是柔软萎靡的,颜色浅淡的,只有小少年的尺寸,团团的缩在稀疏耻毛之中。伸手覆到上面揉了几揉,程廷礼笑了,发现其实这个东西也有点意思,虽然没有反应,但毕竟是一副通着血脉的器官。

揉过几揉之后,他的拇指顺势向下陷入了股间。眼睛盯着那藏在阴影中的秘处,他开口说道:“抬高一点儿。”

扳着小鹿双腿的两双手立刻加了力气,另有一双手伸过来,很有眼色的将个枕头掖到了小鹿的腰下。小鹿的身体被彻底对折了,双腿也被打开到了极致。

拇指抵住入口,用力的向内顶了顶,在小鹿断断续续的哀鸣声中,程廷礼满意的收回了手:“好孩子,真给干爹留着呢。”

然后他欠身脱了裤子,同时也不知是在对身边的谁说话:“严丝合缝,小孩儿也没这么紧的。”

一刹那间,小鹿在极度惊恐之中忽然清醒了一瞬。而在这短暂的一瞬间里,他听见有人凑趣似的笑道:“那您今夜可得费劲儿了,要不先给鹿少爷抹上点儿?抹好了再玩儿,您进去得容易,鹿少爷也能少遭点儿罪。”

小鹿听到这里,认出来了——这是李国明的声音。

挣扎着抬头向下看,他看见李国明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白瓷瓶子,瓶子拧开了,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然而程廷礼一摇头:“怎么着?你认为老子没本事开了他?”

话音落下,他啐了口唾沫抹到小鹿股间。随即俯身压了下去,他对着小鹿痴痴的凝视了片刻,末了低声笑道:“宝贝儿,忍着点儿,我来了。”

对于床笫之事,程廷礼有着无数的把戏和花样,可是今天对着小鹿,他只蛮干。

坚硬缓慢的一点一点向内推进,他同时紧盯着小鹿的脸,看这孩子先是咬牙后是惨叫,惨叫过后,因为疼得没了力气,所以声音低落,转为呻吟。疼成这样了,那张小脸蛋也不走形,该怎么漂亮,还怎么漂亮。

握着小鹿的肩膀,程廷礼终于深入到了极致。心满意足的长吁了一口气,他随即发现小鹿已经成了昏昏沉沉的模样。低头把舌头伸进了小鹿口中尝了尝,他随即开始小心翼翼的动作——不敢由着性子大动,因为小鹿下面一定是伤得不轻,空气中都有了血腥味道。

程廷礼太激动了,不过三下两下,便在小鹿的身体内缴了械。

事毕之后,他缓缓的直起了身。低下头慢慢的抽身而出,他从小鹿的肠子里带出了一股鲜血。

立刻有副官拿着温暖的湿毛巾凑过来,轻轻巧巧的擦拭了他那副同样血淋淋的家伙。然后搀着他下了大床,他张开双臂,由人伺候着披了睡袍。扭头就着副官手里的小瓷碗,他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参汤,然后回头去看床上的小鹿。

小鹿紧闭着双眼,头脸胸膛渗出了一层薄汗。副官们已经放开了他的手脚,他躺在一滩血上,不时的会抽搐一下,抽搐的时候,会含糊的发出呻吟,是痛苦极了的模样。

李国明端着一杯酒,想要喂他喝一口,然而他已经失了知觉,酒杯触碰着他的嘴唇,酒水却是喂不进去。程廷礼走过来一把夺过酒杯,喝了一口之后俯身扶起小鹿,嘴对嘴的把酒硬渡进了他的口中。

一口之后,再喂一口,恋恋不舍的在小鹿嘴上咂出一声响,程廷礼飘飘欲仙,只感觉此时此刻无比美妙,几乎就是妙不可言。

程廷礼喂了小鹿一杯烈酒,然后拦腰抱起小鹿走向浴室,他要亲自给小鹿洗澡。

两只袖子高高的挽起来,他洗出了一缸淡红的血水,水中泡着个人事不省的小鹿。小鹿始终是昏迷着的,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酒。

最后他将水淋淋的小鹿用浴巾裹着抱回了卧室。卧室内已经开了电灯,照得边边角角都是通亮。床上的床单已经换过了,他把小鹿往床上一放,然后突发奇想,又仔细看了看对方的手和脚。

手和脚都很眼熟,有着鹿副官的式样。

程廷礼到了这个时候,只感觉老天对自己是太厚爱,恨不能望天跪下磕几个头——没了一个,又来一个,除了自己,谁还能有这样的运气?

正当此时,房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在他身边说道:“军座,大少爷刚来了电报,说是这回不坐火车了,要搭乘南京方面的军用飞机回来。”

程廷礼心不在焉的一点头:“什么时候到家?”

“看飞机的情况,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程廷礼笑了一下——回来就回来吧,反正这第一口好肉,已经是被老子先吃了。

小鹿一直是睡,直到午夜时分才睁了眼。

他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想要动,然而刚一运力就疼得颤了气息——下身仿佛是被生生的撕开了,也没有什么清楚的感觉,反正就只是疼,扒了皮一样的疼。

一只手落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很温柔的轻轻抚摸:“醒了?”

他扭过头,在床头壁灯的昏暗灯光之中,看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低声说道:“你在程家过了这么多年,还没和干爹同床共枕的睡过觉。”

小鹿想了想,发现的确是如此。

忍着疼痛定了定神,他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让那么多人看我?”

程廷礼对着他微微一笑:“傻孩子,他们不过是一群奴才,你当他们是人,他们就是;你当们他不是人,他们就不是。咱们乐咱们的,管他们干什么?”

小鹿面无表情的望着他:“我不乐,我很疼。”

程廷礼小小心心的一搂他的细腰:“以后不会再疼了,我保证。”

小鹿转过脸,望向了大床另一边。

睡不着,疼得睡不着,先前他也疼,是心里隐隐的疼,现在心不疼了,改成身上疼。

疼,却不说,因为无人可说。说出来了,旁人也是当成笑话听。好比他晚上被程廷礼蹂躏得死去活来,然而放在程廷礼口中,那不过是一场乐。

第一百零三章

程世腾这一趟去南京,因为是身负重任,所以程廷礼专门给他开了一趟专列。可专列虽然豪华舒适,但毕竟是在地上跑的,没有出奇之处。所以程世腾在听闻有北上的军用飞机可以搭乘之时,便起了玩心,决定抛弃专列、改乘飞机。本来打算趁机再去上海玩上几天的,如今为了赶这一趟飞机,他也不玩了。

他是下午上的飞机,上飞机的时候兴高采烈,随员之中有一位葛参谋长,五十多岁,属于军中元老,敢以长辈的口吻评论大少爷:“嗬!咱这大公子还像小孩儿似的!”

程世腾的确是高兴,并且飞机比火车毕竟是快出许多,他也真是着急回家。在他启程南下之时,他那老子就已经把军队陆续的往西调了,据他看来,显然就是要去对付小鹿和何若龙的。事到如今,也过去了好些天,那仗到底打没打,到底打出了个什么结果,他预测不出,一想起来就忍不住要着急。

程世腾满怀期待的等着上天,哪知飞机在跑道上还没跑出多远,马达轰鸣声就把他震成了七荤八素。随行人中大部分是军人,枪林弹雨都不怕的,马达再响也权当是开了炮,但程世腾没有这个体质,他那脑子脆弱得很,禁不住震荡与颠簸。

及至飞机真要起飞了,他顺着惯性向后一仰,耳中“嗡”的一声,一瞬间竟是又失聪又失明,等他缓过这一口气,目能视耳能听了,脑子里也乱得要开锅了。

这个时候,他再想反悔落地改乘专列,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