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这一转,到惹了一身的麻烦!

“管,不管,管,不管…”路西蹲在地上,看着滚了一地的琉璃珠子,再看看田家庄的半壁残垣,烈火焚烧的污迹,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终于站起身.将地上珠子收了.伸手把藏在酒缸里无论管不管这档子事儿,总要把这丫头送回家里去吧!她也不想从这个目击者的口中打听什么,反正这个吓傻了的孩子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幸好她曾听金玉娘说过,这丫头是陈州南大街豆腐西施罗双双的女儿,否则还真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路西虽然不喜欢管闲事,可是看着拖着鼻涕,可怜兮兮的小丫头,也不忍心就这么丢下手不理。

于是,路西就这般不情不怨地踏进了陈州府!

陈州府很大,可是同样也很荒凉,间或有几个骨瘦如柴的男人走在大街上,也是有气无力奄奄一息的样子,旁边的茶馆酒肆到多还开门,只是里面客人寥寥,也没有店小二招呼生意。家家门户紧闭,不时有抬着席子卷着尸体的人出城!

路西领着小女孩儿,在街上转了半日,不但没有找到南大街在哪里,竟然连个能问路的人也没找着。——那些一看就快要死了的人,当然没有心情也没有力气去给路西指路了。

她走得脚都有些发软,终于忍不住瞪了那丫头一眼:“你家到底在哪儿?”当然,路西也不过是问问,这孩子从被她拎出酒缸的那一刻起,除了哭,就不会别的了,如今也许是哭得哑了嗓子,一直一言不发,无论路西问些什么都沉默以对,弄得路西恨不得用上刑讯逼供的手段,幸好这时候蹲在木墩上的江小商及时出现,让我们的路大小姐没有变成虐待幼女的变态!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路西能够感觉到这家伙一闪而逝的恶意,却并未出手教训他,不能不说,这实在是江小商的幸运!

第三卷 第三章 初次接触

州遭了灾荒,一般人家都过不得了,年轻力壮的外出饭吃,那些走不动的老少妇孺,也就只好勒紧库带熬日子,实在熬不过去,就只能半张草席卷尸骨,落得凄凉下场。

南大街豆腐房的罗双双,早年死了丈夫,家里除了一个刚刚到四岁的丫头之外,就只有瘫痪在床的婆婆,平常的日子里,她靠着磨豆腐的手艺,勉强还能过活,可是如今这样的世道,孤儿寡母若无人相助,那恐怕就是死路一条了,幸好这个罗双双未嫁的时候,与那田解元的夫人——金玉娘乃是闺中密友,今年陈州灾荒,金玉娘也知道罗双双的日子难过,便主动帮衬了些米面,还把她的小女儿接到田家去养,让罗双双能够专心照顾婆婆,这样,才给了这一家人的活路。

“双双啊,妞妞昨天是不是就应该回来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罗双双的夫家姓蔡,这蔡老婆子虽然不能识文断字,但是向来斯文讲理,因为怜惜媳妇成亲年余便要守寡,所以对罗双双是极疼爱的,只是这次数日见不到孙女,难免就有些心气难平。

罗双双叹了口气,从翁里舀出些米来,打算切些野菜煮粥,她一边点火烧炉子,一边也忍不住向着门口看去,虽然把女儿交给朋友照顾,理应放心,但是当娘的哪一个不记挂孩子,这一连数日见不着面,总是心里空荡荡的没有着落,就在她打算过一会儿便去田府看看的时候,就见自家姑娘一路踉跄着从街上跑了回来。

“妞妞,这是怎么了?”罗双双看到女儿身上肮脏的尘土,手腕胳膊上到处都是擦伤。吓了一大跳,连忙奔过去抱住女儿,上下仔细检查了,见只是一些皮外伤,才暂且放下心。抱着孩子回屋里去,只是心下终是忍不住忐忑,不知道田家出了什么事儿,竟让自己的女儿独自跑回家。

七宝茶楼

这是地处南大街的老字号茶楼.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地历史了,如今的掌柜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总是穿一身麻布衣服,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偶尔拨弄几声二胡,不过大多数时候也仅是坐着。

自从陈州灾荒。他这所七宝茶楼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开张,不过今天却来了客人,一楼正东,坐着的那一伙,以掌柜地眼力,也不太好确定身份。说他们是行商的,可是首座的那位脸色暗黑,却仪表堂堂的老爷,自有一种威仪。实在不像是商人行径,可若说他们是当官的,那也太寒酸了些!

因为灾荒的原因,茶楼的生意不好,茶水比往日尚便宜少许。可是那位老爷打扮的人,却只要一壶几纹钱地散茶。另外四个家丁,都是自备的茶水。唯有那一文士打扮,看来学识出众的中年男子,要了一壶雨前龙井。

因为这一行人的特殊,掌柜的就忍不住多注意了几眼,不过只是片刻,他的视线就被另外地人吸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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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跟着江小商,见他果然把妞妞送到了豆腐房门前,这才放下心,舒了口气,寻了个看起来还象样的茶楼,打算歇上一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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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和身边的文士低声谈论的黑脸老爷,乍见到站在门前地路西,不由得吃了一惊!随即又笑道:“这是哪里来的贵人,只是这般招摇,恐怕要惹祸的!”

那文士闻言看去,眼睛也亮了一亮:“这一身打扮却是尊贵至极,莫非是京里哪家的千金出来游玩?不过身边竟没跟着从人,也太大意了,等一下还是让张龙他们护送一程,以免出事!”

四个鲁莽护卫,也跟着点头,都觉得这样一个高贵小姐孤身一人,实在是危险得很。

他们在那里操无谓之心,七宝的掌柜已经亲自迎着路西坐到了临窗地雅座里。

这些商人们哪一个不是火眼金睛,一见路西的一身打扮,便知道她绝非常人,伺候起来是小心翼翼,殷勤却决不罗嗦,等到亲自洗了茶杯,泡上一杯上好的茶,见路西再无吩咐,这掌柜才必恭必敬地退了下去。

只是此时地路西,却着实没有喝茶的心思,她一进来就看见了东面那一桌客人,一开始尚不以为意,可是稍微一琢磨,立即便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这样的形状,这个时候还跑到陈州来的,除了赫赫有名的包青天一行,还会有谁?想到此处,路西不由得就有些懊恼,早知道会遇见他们,路西决不会穿得这么扎眼,现在,恐怕想不引起注意也难了,但是此时在离开,更显得不自然,也只好将就着坐下,心里希望包公已被陈州这一摊子的乱状弄得头昏眼花,再也顾不得其它。

也许是路西真的受到上天的眷顾,包公虽然对她的身份存有疑虑,却没想追究,毕竟一个千金小姐无论是出外游玩还是离家出走,只要事主不报案,那都是人家的家事,外人决没有插手的道理,所以当路西喝完一杯茶,连点心也没吃就站起来离去的时候,包拯也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路西刚刚和掌柜寒暄几句,付了茶钱,七宝茶楼半掩着的那扇木门忽然碎裂,一个青色的人影直直地冲路西撞了过来。

路西大惊,连忙用手一撑,只觉得那股力道之强劲可以说是平生仅见,路西被撞得飞了起来,重重地砸到后面的墙壁上!

“啊!”

随着一声惊呼,路西立即感到压在自己身体上的重物被扯了起来,窒息的感觉消失了,只是一颗心却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虽然因为身上的衣服设置了法阵,路西没有受伤,但是依然气血翻涌,冷汗淋漓,真是可怕!她的功夫拿到现代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可是在这个陌生的时代,貌似随便出来一个人都有着不俗的武功,看来这次真是有些吃亏啊!

“姑娘,姑娘,你有没有事儿?公孙先生,怎么样了?”

“气血有些不畅,不过没有大碍,我开副平神定气的药。服用了就没事了。”

路西正在发呆,就觉得自己的身子被人七手八脚地扶起来,放到椅子上面,才回过神,只见一个身穿着蓝色镶白边长袍的年轻武生,正一脸歉意地站在她面前,拱手行礼。“展昭莽撞,请姑娘恕罪!”

路西勉强点点头,侧头向旁边的地面上看去,就见砸到自己的那个罪魁祸首竟然是个熟人,就是她随便抓住的壮丁——江小商。

第三卷 第四章 安乐侯

确定路西没有大碍,包拯才皱眉问道:“展护卫,这是何人?”

“启禀大人,属下遵大人嘱托,查访朝廷放赈之事,回程时遇到此人的伏击,至于到底是何原因,尚不及问明!”展昭一边回话,一边将倒在地板上生死不知的可怜刺客扶起来。

公孙策走过去,拿出一颗药丸塞进江小商的嘴中,动作很麻利,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活了,这一重大发现让路西万分惊讶,因为貌似自己老板和张美佳评论南侠展昭的时候,都会用温文尔雅,宽厚仁慈这样的词汇,而眼前这个南侠,外表看起来到的确是温文尔雅了,但是这动辄使人重伤的手段可和宽厚仁慈搭不上关系。

公孙先生果然是经验丰富的好大夫,那药丸刚刚入口,江小商就悠然转醒了,这时路西才发现,虽然江小商看来伤得很重,但是展昭下手其实极有分寸,只是让他完全失去战斗力,并非大伤。

他醒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大声叫骂,不是拼死反抗,也不是伺机逃走,而是深深地叹了口气,闷闷地道:“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什么金半仙的话了,什么我天生就是吃杀手饭的,什么我一定能够成为天下第一的名杀手,该死,我第一次接任务就落得这般下场,还想什么天下第一!”

他这话一出,公孙策就忍不住失笑,展昭的眼睛里也有了些温润的色彩,其实江小商决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他的眉毛太正,鼻梁很高。眼睛里对这个世界地好奇太浓烈,虽然不是一看上去就是正气凛然的那一类,但是若说他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绝对没有人相信,展昭轻轻地一笑。觉得这也许又是一个初出江湖的热血青年,向往刀锋饮血地浪漫豪情,想要尝试一下在他心中也许很威风的杀手行业。

但是路西却隐隐一笑,看着这少年,不由得想起自己曾经地一位对手来。那人最喜欢的杀人方法,就是穿着身纯良的学生服,摆出一副可爱羞涩男女老幼通杀的模样,悄无声息地接近目标,让目标在毫无知觉中丧失生命,所以,在***里他外号无常,既指他的性情变幻无常,通常也指他索命地手段就好像是地狱黑无常一般。只是不知道眼前这位。是真的不知世事,还是高明狡猾的绝顶杀手,不过有一点到是可以肯定的——“朋友。刚才你可没现在表现出来的这么差,怎么。如此短暂的时间武功就下降了一大截?”

路西低着头。聚声如线,直达江小商的耳朵里面。

江小商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打算通过这位南侠展大人接近包拯,要知道作为一个立志成为优秀杀手的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几手绝活,而他所仰仗的就是一等一地轻功,和随意移穴的密法,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张骗死人不偿命地脸皮,最后纵使刺杀不成,至少逃跑还是有把握的,这个计划本来天衣无缝,可惜最重要地条件就是要人毫无防备之心,现在,怕是难以成行了,不过他也不担心这个陌生女子拆穿自己,一来只要自己不莽撞出手,她便没有证据,二来,那人既然选择暗中传声,想必是不想招惹麻烦地。

包拯和公孙策耳语了几句,道:“展护卫,你一路辛苦了,先将犯人下于府衙大牢,待知府李大人问名原委,再做定夺。”

“是。”

“对了,姑娘,你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可要本府着人送你回去?”

“小女子路西,多谢大人关爱,不过小女子家离陈州不远,就不劳烦大人了,就此告辞!”路西说完,立即头也不回地转身出去,速度之迅捷简直有如落荒而逃了,开玩笑,若和这个世界第一的麻烦人物扯上关系,她地日子恐怕就很难过下去了,叶岚要的是民生纪录,可不是包大人铁面无私的破案英姿。

“姑娘?”包拯怔了怔,和公孙策二人面面相觑,随即失笑。

公孙策摇头道:“看来,大人还真是不招女孩子喜欢,这姑娘匆忙的样子,到像是害怕大人吃了她一般。”

包拯苦笑连连,示意张龙赵虎二人跟上路西,王朝马汉则押解着江小商去府衙。他显然是对路西一人上路不太安心,所谓防患于未然,如果能在案件没发生的时候加以制止,总比事后查案要好得多了。

“展护卫,你在想什么?可是有什么忧虑?”公孙策见展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道。

“大人!”展昭迟疑了一下道,“属下自至陈州以来,虽然时日不久,却发现陈州民生凋敝,百姓受灾荒之苦甚重,可是却迟迟不见安乐侯庞昱开仓放赈,只怕…只怕再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引起民变!”

包拯的眉头紧蹙,这次圣上派他南下督赈,就是担心安乐侯年纪太轻,不能很好的完成圣上之命,只是现实情况恐怕比一开始预料的更加糟糕,如今似乎已经不是失职的问题了。只是庞昱称病,始终避而不见,他身份尊贵,身边更是跟了许多身手高强的侍卫,若动强的话,也不那么容易…

“展护卫,你如今还是化装进城,我则摆名车马,咱们双管齐下,定要在事情无法收拾之前查清陈州底细。”

路西一出门,便察觉到那两个侍卫的跟踪保护,只是他们明显没有恶意,路西也就不理会他们,径自在城里兜来绕去,过店即入,逢庙必拜,把初出家门的大小姐姿态摆了个十足十,却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包拯一直想见到安乐侯,始终不能如愿,路西不想惹麻烦,麻烦却自找上门!

她在脂粉店里买了只绣工还好的荷包,又拣了些做工精巧的珠钗,这东西路西虽不怎么佩带,但是带回现代去,可也能算是不错的古董,张美佳小姐应该会很高兴的,只是刚离开店门,就被一个锦衣少年拦个正着,路西皱眉,只见那少年也就十七八岁模样,在路西眼里实实仍是孩子,可是看那骄横跋扈又故作潇洒的样子,却是半点儿孩子气也不带的!

路西因为后面跟着公差,不想和他计较,转身绕开去,那少年却又举步挡在眼前——“姑娘,不知道仙乡何处,可曾许配人家啊?”

第三卷 第五章 方笙

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脸,她记得自己的确还算清秀,于保养得当,脸上的疤痕大多消散了,只是额头上不显眼的地方还残留些浅淡的痕迹,可是,就是她再有信心,也不可能觉得自己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难道古代人的审美眼光和现代人不同?

眼前这个疑似安乐侯庞的少年贵公子,虽然是个纨绔,但是只看外表的话,绝对是仪表堂堂,俊美非凡,再加上华丽的服饰,前呼后拥的气派,想吸引一些千金小姐,绝色美人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学那痞子混混,做这般没品的事情?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见到自己这般打扮,尚摸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竟然就敢这样贸然招惹?这十多年来,他究竟是怎么在京城权贵场上混大的?难道自己认错了人,这不是安乐侯?

路西胡思乱想的时候,庞一摇扇子,轻轻地挑起了路西的下巴,笑眯眯地道:“姑娘,本侯怜惜你孤身寂寞,不如一起去喝上一杯。”他说着话,手已经不规矩地摸到了路西的腰身上。

路西低头看了他的手一眼,心想,自己腰上缠着软剑呢,难道这人就没有感觉到扎手?

路西侧了侧身,向后面看了一眼,心道开封府的官差也太不负责任,到了现在这种时候竟然还不现身,她却不知道张龙赵虎这两位虽然外表看起来是莽汉,但是跟了包拯那么多年,多少也是有些本事的,如今包拯正愁抓不到安乐侯的把柄,这次突发事件如果算计得当,说不定就可以先把这位小侯爷带去见包拯了。他们又怎么肯这么快出头!

到是庞身边跟的都不是傻瓜,一个一直立在庞身后的小厮见自家主子动作越来越大,连忙扯了他一下低声道:“小侯爷,看这女人的衣着打扮,不像是个普通人。而且她身后是跟了人地。”说着,这小厮向张龙赵虎二人所在的方位看了一眼,才接着道,“如今包黑子尚在陈州,我看…”

“怕什么!”庞不在意地摆摆手,“不是有你在吗?少爷我都闷了好几天,难道包黑子不走,少爷我就不能找乐子了!”

那小厮打扮的人无奈地皱了皱眉。退下去不再说话,只是后退的时候双手做了个姿势,然后那开封府的四大门神之二,就如泥人一般僵直不动了。显然隐秘跟着庞小侯地人要比明面的高明得多。也幸好他摸不到路西的身份来历,不敢过于得罪,没有下杀手。只是制住了他们的穴道,否则四大门神说不得要少上两个了。

听到这里,路西微微一笑,她就说嘛。堂堂小侯爷身边怎么可能没有本事人,看来自己这次真要去见识一下赫赫有名的软红堂到底是如何的活色生香,美人如玉了!不过也好,她正想打探金玉娘的消息!

于是路西便乖乖地被庞拥着向前面走去,虽然庞的手脚不规矩。换了这个时代地女人定然认为是被轻薄了,严重一点,自命节妇的。就是就此悬梁也并非无可能,但是路西却并不怎么在乎,以前当兵的时候,路西尤其擅长近战,和男人交手向没顾忌,必要的话张口咬人也不是没有,现在不过被人搂搂腰罢了,又什么好介意,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庞这个人实在有够金玉其外,在路西眼里又是个孩子,即使与他亲近些也不会让人作呕!

路西听庞说着赞叹自己美貌或者倾吐爱慕之情的疯话,不经意间却发现一个极扎眼地男人!

在前方四五十米处的街道当中,有一大约二十余岁的少年正端坐在轮椅里面看书,他低着头,路西只能见到他尖瘦的下巴,还有一头被风吹得有些散乱,却润华如瀑布地长发!至于为什么说他扎眼,那只能说,他是那种你见了,就很清楚,这绝对不是如今被灾荒消磨了风尚,洗去了繁华的陈州能够养出来的人物,就如路西,在这样的陈州城里,她自己其实也是个扎眼的人!

两个青衣健壮地汉子,缓缓地推着轮椅在陈州寂静的大街上徐徐而过,在他和路西擦身的一瞬间,一股书香气扑面面而来!

大约是注意到路西地心思所在,庞的脸上一怒,冷笑道:“不知道是哪家的瘸狗不拴紧,竟然随便放出来,庞夏…”他剩下的话还没说出口,那个青衣小厮却一把拿捏住了他的穴道,让他出不了声,脚下也不自觉快了几步,待见到那坐轮椅的少年没有搭理他们,仍是不紧不慢地消失在大街尽头,才松了口气,放下手来!

庞脱了禁锢,立即甩手给了青衣小厮一巴掌,怒骂道:“该死,反了你啊,竟然敢对我动手!”

“请小侯爷息怒!”青衣小厮一动不动地受了庞的怒火,“启禀侯爷,刚才那人乃是四川唐门的表少爷方笙,他母亲生前是老太君最喜欢的女儿…”

“什么李生,王生,一个江湖匪类,本侯爷还怕了他不成?”

“小侯爷息怒,如今我们出门在外,虽然不必害怕这些江湖人物,不过,没有必要的话,还是不宜招惹的好!更何况,这方笙乃是八贤王的义子,我们总要看八王府的面子。”青衣小厮依然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既没有因为庞的折辱而愤恨,也真真切切地叙述了自己的意见。

“真***扫兴!”庞闷闷地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却并没有再发脾气,转身又对着路西调笑起来,到是让我们路大小姐对于他这绝佳的变脸之术和万事不萦于怀的狂傲性子有些佩服。

路西一边应付庞,一边想着那个唐门方笙,从一开始,她对这个人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不经意间,路西的眼前晃过那个狡猾的杀手江小商的影子,瞬间惊觉,对,就是江小商,这人身上有一种和江小商一样的味道!只是这个念头一起,连路西自己都不太相信!他们两个完全就是两种人,方笙出生于武林世家,身为八贤王义子,看起来严肃冷傲,浑身贵族气。而江小商落拓江湖,玩世不恭,而且还是杀手!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扯上关系!

第三卷 第六章 诡异的出师考验

哼,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混蛋,要不是看在他是的面上,我定要他见识见识地狱到底是什么模样!”

方笙不以为意地一扬头,淡淡道:“洗砚,侍书,前面就是府衙了,走快一些。”

“是,公子爷。”这两个粗壮汉子竟然叫这么文气的名字,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是清秀小童的时候叫洗砚,侍书,当他们长成八尺昂扬的汉子之后,也还是洗砚,侍书,总不能因为不再相称就去改名字吧!

那叫洗砚的眼睛一转,笑道:“公子爷,你说,三公子不会真的想杀了包大人吧,咱们先生可和包大人是莫逆之交!”

方笙没说话,到是侍书苦笑道:“先生给三公子的出师考验是在三个月之内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还有什么方法比杀死名满天下,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更快成名?”

“其实,三公子这个任务虽然麻烦了些,但也还不算最离谱,我听说,当年二公子出师的时候,咱们先生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让天下三大美人——明海燕,许柏,胭脂红公开对公子疯狂示爱,这三位美人,明海燕是海王的掌上明珠,十三岁就遍游东海,说起水战,能及上她的人可不多,许柏是王丞相的义女,从来养在闺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驰名天下的才女,而胭脂红是江南翠羽楼的头牌姑娘,所谓国舅爷一掷千金,胭脂红棒打贤王,说得就是她,当年国舅爷捧千金求取胭脂红,而且许诺八台大轿。明媒正娶,她是理都不理,八贤王不忍舅舅愁苦,亲去翠羽楼说项,一句话说得不动听。便让那位主儿乱棒打下了楼去。你说,这样各自不同,却同样心高气傲的美人,怎么可能对一个男人公开示爱,还要在一个月内,先生这不是折腾人吗?…说来也怪,一向温文尔雅,知礼守礼的二公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当年三大美人追着一不知名的陌生青年。从东京到边城疯狂示爱地场面,至今都是天下最难解的谜题之一。

两个人苦思不解,也只好轻轻放了过去,洗砚忽然看了自家公子爷一眼,笑问道:“二公子和三公子的出师考验都这么有意思,想必公子爷的也很有趣吧。不知道公子爷的题目是什么?”

听了这话,那似乎万事不关心地方笙,左边眉毛跳了三跳,右边眉毛跳了三跳。一张脸忽青忽黑,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吓得两个侍从乖乖缩头哈腰,再也不敢说话了。只是心里的好奇心难免更重,不知道先生出了什么题目,竟然把自家冷酷的主子气成这般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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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跟着庞到了软红堂.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座园子.《红楼梦》里。元春评大观园时说:“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赐大观名。”路西觉得,这软红堂好像也差不了太多了,更加让人瞩目的是,这里,环肥燕瘦,各类美女数不胜数,虽然大多带着愁容,但是哀戚之色更是韵味不同,路西再一次摸了摸脸,这家伙审美眼光不错啊,那么说自己也是能够上了档次的美女?她却不知道,其实女人能够吸引男人的不光是容貌,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如气质,才气,品位,地位,等等,路西或许不算倾城,但她一身华而不俗的装饰衬托出来地就是绝对不同于一般的贵女,能够吸引庞并不出奇。

路西一路行来,细细将路途记清楚,只是始终没有看到金玉娘的人,心里隐隐不安,她是知道古代这些女子对名节的看重的,万一要是金玉娘想不开,寻了短见…

“这里怎么样?”庞笑眯眯地望着路西,“我还有一座宅子,正在起着,两个月之内就能完工了,到时候领姑娘再去看看,那个宅子壮丽些,和软红堂韵味不同啊!这里空着的房间还有很多,姑娘不如挑一间住下,不是我自吹,就是京里面那些王公地名园,也不一定比得起这软红堂里的偏门小院。”

路西看了他一眼,实在没扮演过这种角色,不知道现在应该抽她一巴掌,还是顺势答应下来,最后也就照着自己的心意道:“能参观参观吗?”

“当然,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想怎么参观就怎么参观,我让人准备酒菜,让你尝尝我府上厨子的手艺。”庞以前强迫人惯了,可能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方地主儿,有些得意忘形,脸上透着股子沾沾自喜,到是他身边的那个跟班庞厦,看路西的眼神带着戒惧,毕竟咱们路西小姐实在不会演戏,除了自高自大的庞小侯爷没有自知之明,其他的人肯定不相信路西是真地被庞小侯的个人魅力吸引,甘愿被金屋藏娇。

路西可不管那么多,这些人里虽然高手不少.比自己强的也有几个.但是她想跑地话,用一张地遁符就行.绝对没人能拦得住.于是就当真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找了起来,庞只是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着,间或介绍一番,到没有多余的动作.把贵公子的架子端得方方正正.

路西转了两圈,还是没看见金玉娘,正想着是不是在仔细找一次,就看见一个军队里斥候打扮的少年匆匆进来,凑到庞厦耳朵边上嘀咕了几句,她隐约能听见,那人大概的意思是展昭大闹庞的行辕,救走了金玉娘。路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得暗自点头,这展昭无论怎么说真真不是浪得虚名,自己辛苦半天,连金玉娘的一根毫毛也没找着,人家和自己分手的时候还不知道金玉娘这档子事儿,如今已经把人救了回去,这就是差距啊,可不光是武功高低的问题!的好戏有点儿可惜,要是能拍下来拿回去让叶岚瞧瞧就好了,也让他了解一些中国的国粹!后来又一想,其实看武侠片也一样,现代那些电脑特技可比真功夫华丽得多!只是既然金玉娘得救了,开封府的人也插手了这事儿,貌似自己完全可以脱身,没必要在兜***下去。

第三卷 第七章 免死金牌

后,路西拣了‘睡园’暂住,当然不是为了园中那簇的妖娆多姿和菊花的光彩烂漫,只因为这个位置是整个软红堂防守最薄弱的所在,只要她跳过青石院墙,就能够远走高飞了。

路西决定,今天入夜就离开软红堂,在确定金玉娘安好之后,马上回家去,拼着吃一个月的营养餐也决不再出门,专心等着包青天办完事情,离开陈州!如果想见识见识南侠展昭那般大侠客的英姿,也要挑选适当的时机,作为路人甲远远看戏就是,绝对不去做那戏中人!

既然做了打算,路西便沉住气,和庞一同吃了晚饭,看了一出戏曲,才说乏了,回房见去休息,至于那位明里暗里的暗示想同床共枕,她自然是当作完全没察觉,忽悠了过去,虽然张家那位小姐曾劝她找个男人尝试一下云雨情的滋味儿,她虽然算不上意动,其实还真有些好奇,只是就算要找男人,至少也要身体够健壮吧,否则以路西不惯于和人身体接触的性子,万一睡着之后,三拳两脚闹出人命,岂不是很晦气,她可不是‘黑寡妇’,没有杀自己男人的兴趣,至于外貌,只要看得顺眼就行,到不至于非要什么大帅哥儿!

——————————————

展昭硬闯安乐侯的行辕,到不是像路西猜测的那般,为的是金玉娘,而是因为张龙赵虎回包拯那儿之后,说出了他二人的遭遇,又说路西被掠走之事(貌似人家路西是自愿的。),因为担心路西遇难,所以展昭才去探了安乐侯的行辕,一开始也只是打算暗查。只是因为遇见了正闹着上吊自杀的金玉娘,才暴露了行迹,暗查变成硬闯了。

虽然没找到路西,但是找到了金玉娘到是个意外之喜。

“展护卫辛苦了。”包拯示意展昭坐下来,才对着金玉娘道。“金玉娘,你且起来回话。”

“谢大人。”金玉娘站起身,“妾身夫家姓田,…”她如此这般,平平实实把自己的遭遇叙述了一遍,虽然语气淡然,但是其中地血泪苦楚依然让人动容!

“岂有此理!”包拯一怒之下,猛地站起身来。厉声道,“圣上派他到陈州赈灾,乃是恩宠,他却不思鞠躬尽瘁,报效朝廷,反而将赈灾之款挪为私用。如此行径,真是猪狗不如!我若不将他绳之以法,这口龙头铡还要来何用!”

“大人容禀。”金玉娘待包拯怒火稍熄,跪下来哭道。“奴家的丈夫,如今还在庞手里,请大人尽快救回夫君吧,否则,否则…”

展昭皱眉道:“大人。那安乐侯在陈州近郊正在兴建新的宅第,田相公想必也在那里,而且。属下还查明,安乐侯为了修建自己的府邸,在陈州随意抓捕壮丁,使得陈州灾民更是叫苦连天,若不能尽快将他逮捕,恐怕受害者更众!”

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地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的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的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地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的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地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地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却不止武功高绝,而且达学宏才,于民生朝政甚有研究,只是后来,因为一次救驾,中了敌人暗算,虽然被御医勉强保住了性命,身体却一直极差,一年中到有七八个月是要缠绵病榻的,可惜一代能臣,虽有富国安民之策,却不能施展,过了没多久,他便辞官归隐,不知所踪了,临去之前,先帝曾赐予免死金牌一面,许诺他李门中人,只要所犯不是叛国大罪,皆可赦免!”

第三卷 第八章 雨中

晨的空气有着清新迷人的芳香,路西黎明时分离开的以,街上只有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四处游荡,整个空间静得有些压抑。

本来晴好的天,一转眼间,便落下了雨,冰凉的雨水驱除了空气中的干燥气息,路西一伸手,一把绣着碎兰花的折叠伞便出现在她的手中,本来只是细雨,可是不过片刻,雨却变做了倾盆,不过路西手里的这把雨伞不同寻常,虽然暴雨狂风,但是路西的衣角,依然是干干爽爽,只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陈州水乡本是大的城镇,街道很宽,足以让四辆四轮马车并行,方笙由洗砚推着,侍书手中掌灯,在街道的左边徐徐而行,他此刻没有看书,只是闭目养神,江小商走在他们后五米左右,靠着街道的右方,这两伙人乍看起来完全不搭调,就像是不认识一般,只是他们的步速去出奇的相似。

天上忽然落下了雨,让这两只队伍慌乱起来,确切的说,慌乱的只有侍书和洗砚,方笙和江小商到是有志一同地抬头看天,似乎对这微微细雨很感兴趣。

洗砚很快地找出蓑衣,给自家公子披上,侍书则看了眼完全没有动作的江小商,皱了皱眉,低声道:“公子爷,三公子的身体一向不好,恐怕经不起这雨!”

方笙神色之间隐隐带了点忧虑,口中却说道:“他自己不着紧自己的身体,要别人操什么心!”语气淡漠冰冷,听得洗砚台两个苦笑连连,他们家公子爷和三公子从来就没有对付过,除非先生交代下任务,否则决不说话。决不共同行动,明明都是自家兄弟,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把关系搞得这般冷淡的。

江小商是爱着雨的,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是。他却有着极为浪漫的一颗玲珑剔透心,他爱雨,爱风,爱山,爱水,爱琴、棋、诗、书、画!所以,能够冒着雨,顶着黎明时分的半边红霞。走在陈州水乡大街上,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很特别地享受,但是,也是要命的享受!

方笙他们三兄弟,老大方笙不必说。不良于行,老二林宵,一双眼睛,瞎如蝙蝠。老三江小商,是唯一一个外表正常的,只是他的情况,也最为严峻,江母怀孕期间。曾被仇人刑囚迫害,不但被灌过数次毒药,而且最终熬刑而死。死后,才诞下江小商这个本不应该存活于世的婴儿。

江小商这样地遗腹子,他的命运可想而知,年幼的时候,几乎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有可能夺去他的生命,要不是遇见了李远齐,被当成易碎的宝贝一般精心照顾,江小商绝对不可能活到现在,后来年纪渐长,又整日习武练功,身体好了许多,但是,老天似乎偏偏喜欢折磨这个年轻人,江小商十六岁时,患上了肺痨,痨病,在那个时代,完全可以称为绝症的,所幸也许是苦难受多了,江小商天性乐观,这病症并未对他的生活造成太大地影响,只是,李远齐却再也不许他在雨中赏月,更是限制了他饮酒的次数,这对于一个最好诗酒风流的人来说,实在难过!如今趁着这个机会,江小商笑逐颜开,他不是不想避雨哦,只是没带雨具而已,想来,师傅大人,没理由怪罪他的。但是好梦没做多久,顷刻而落的瓢泼大雨却打消了他的悠闲自在。

江小商只是喜欢漫步细雨中,可没有让自己变成落汤鸡地嗜好,更不想前面那位高傲的公子哥儿,对自家师傅说,你的小徒弟因为淋了暴雨而死于非命。

急转而下的情况让方笙地

紧地蹙了起来,他立即扯下自己身上的蓑衣,一转轮小商身边,为他披上,只是小小的蓑衣显然不能抵挡住风雨的侵袭,江小商的头脸被冰冷地雨水打过,凉得透骨,只是他自己,却觉得燥热起来。

方笙和江小商迟疑地站在雨中,看着满街破败的房屋,紧闭的大门,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避雨,此时虽然暴雨倾盆,太阳却偏偏照常探出头来,在朝霞地映照下,江小商的双颊,灿烂如桃花。

路西走到这里时,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几乎能称为落难美人图的画面。

她看着江小商,忽然觉得,这人现在这副样子,到和病体娇弱的林妹妹有些相像,她记得,和张家小姐一起读红楼梦的时候,那里面的林妹妹,也是双颊红如桃花的,不由得一笑。只是又想到,林妹妹之所以有那样的姿色,是因为生及肺病,最后还香销玉陨,便收起了笑意,手微微转动,一只古色古香的木头箱子便出现在她的手中,路西提着箱子,举步走到那两兄弟面前。

“咦?我们还真是有缘啊,大美人,又见面了,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江小商,请问小姐芳名?”一看见路西,江小商夸张地叫了起来,只是中气不足,没什么气势。

路西不理会他,先收起伞,然后走到路边,将手中的木箱放下,然后用手轻轻点了点箱子上面的琉璃扣子。

“喀嚓!”

似乎有什么机关被碰到了,手提木箱缓慢地,极有规律地延展开来,很快形成了一座小小的房屋,房屋虽然不大,但是门,窗,甚至烟,都是齐全的。

江小商看得目瞪口呆,就连方笙都忍不住摸了摸眼睛,显然对于这鬼斧神工一般的技艺心服不已。

“快进来,一会儿进水了。”路西当先打开门走进去,方笙和江小商互望了一眼,终于也跟了进去,一进门,江小商这一伙人的惊讶更甚,这间屋子外表看了不大,可是空间却不小,他们加上路西一共有五个人,却半点不显拥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