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盈门》作者:意千重

文案:

笃信好人好报,却被逼到尽头;逼到尽头,她终于顿悟,对待恶人,善心永远多余。

就算是顶着“克父克母,命运多舛”的大帽,就算是娘死爹厌没人要,就算是身后还有拖油瓶妹妹要照料,就算是婚事“非常”不如意,那又如何啊?幸福,需要拼搏捍卫!

声明:做人就当记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咬人哦,啊呜——

第1章 初雪(一)

大丰熙佑五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刚立了冬,一场大雪就从天而降,纷纷扬扬的,持续了整整两天两夜。

天色将黑,蔡明菲手里提着一把早已经缺了口的破柴刀,小心地沿着一个陡坡来回打量计算,待到确定一切无误后,她方沿着山路走上去,立在白雪皑皑的山顶上,眯着眼睛望着山下小小的吴家村。灰不溜秋的吴家村在白银一般灿烂的雪色里犹如一块雪白绸布上的脏污,显得突兀而刺眼。

农家人日子过得艰难,一针一线,一栗一薪都来之不易,更不要说那需要自家女子花许多精力纳鞋做袜,辛辛苦苦换几个铜子,走上十来里路才能打回的灯油。所以即便天色已晚,也没有哪家哪户舍得点燃油灯,包括村东头的富户吴贤声家里也还是黑漆漆的一片。

蔡明菲把目光投向村东头,那里有一座小小的院子孤零零地耸立在一个缓坡之上,与村中其他人家相隔开来,显得颇有几分与众不同。那里便是她暂时的家,也是在这个风雪初停的日子,一大早就毫无同情心地将她赶来砍柴的人家。

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开始着急了吧?但还不会就急着来寻她。且等着,她受的罪,有朝一日,她要叫他们双倍奉还。蔡明菲冷冷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冻得硬邦邦,只见菜不见粮食的菜团子来喂进嘴里,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菜团子被冻得干硬,她太过用力,一口雪白整齐的小米牙有些不堪重负,牙根处顿时沁出血来,一嘴的血腥味。

看来水果蔬菜吃得太少,缺乏维生素。她摇了摇头,将菜团子放在一块结了厚冰的石头上,用柴刀的刀背使劲砸了几下,菜团子顿时四分五裂。做人要惜福,即便东西不好,吃了总比不吃的好,这还是早上出门时芳儿偷偷塞给她的。她笑眯眯地把这唯一可以果腹的东西吃了下去,虽然刚入胃的时候冷得她打了个寒颤,但很快就给这具小小的身子添了一丝暖意。

时间又过了约半个时辰,村里头星星点点地亮起了灯火,一个火把从吴家的院子里出来,顺着路停在了一家人的门前。终于去找人了?蔡明菲活动了一下手脚,耐心地等待着。一阵冷风起来,鹅毛大雪又飞了下来,终于,她看见一串火龙从吴贤声家的小院里出来,往她这个方向来了。

她迅速往山下走,借着雪光,走到先前的那个陡坡处,举起手里的柴刀,犹豫了一下,暗想,煮了整整一个小时,不会再有破伤风菌了吧?

算了,就算是有,那也是命,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这种日子反正她也过不下去,不如一搏。于是不假思索地朝着自己的后脑勺砍了下去,一阵剧烈的疼痛让她呲牙皱眉。得益于长时间的劈柴锻炼,她的动作干净利落,力度恰到好处,不过刚好将头皮砍破而已,没有伤着骨头。她一手捂住伤处,一手将柴刀往旁边一扔,抱着头,动作娴熟地顺着陡坡滚了下去。

蔡明菲孤零零地躺在坡底的雪地里,睁大眼睛看着天上越来越大的雪,一阵阵彻骨的寒意透过她薄薄的棉袄钻进骨头里,冷得她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跳起来放弃。但她知道她不能放弃,她筹划了许久,吃了那许久的苦头,无数次的从坡上往下滚,力争将那个动作做到完美极致,为的不就是今日?于是她咬紧了牙,尽量蜷缩起身体取暖,静静等待吴家派来寻她的人。

她并不怕那些人找不到她,因为她忍饥挨饿,受尽责难养出来的小土狗灰灰永远都不可能找不到她。等待的时间总是过得很慢,就如同她刚进入这具幼小的身体,成天躺在那张霉味呛鼻的破床上养病的时候一样。

那个时候,她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前世的事情。她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幸福的公主,也会是幸福的小女人。可惜,世间的事永远都是那么冷酷,站得越高,摔得越惨。一夜之间,她什么都没有了,如果说遭遇爱人和好友的双重背叛,老父惨死,老母病重,世界坍塌的时候,她还存着一丝人性本善的理念,奋力拼搏的话,那后来被劫匪一刀致命的时候,她就已经完全放弃了从前的坚持。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蔡明菲喃喃地吐出一句,低低的笑了,她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得比别人都要好,改变命运就在今日。从此以后,她永远不会流泪,她要让对不起她的人流泪,善心对于恶人来说,永远都是多余的。

远处传来狗吠声和嘈杂的人声,她放心地晕了过去。这具身体再死了亲生母亲,再不讨人喜欢,再讨人厌弃,也还是蔡家嫡出的三小姐,小小的吴家哪里敢让她死在雪野里?更何况,蔡家新上马的夫人正需要这样一件事来打压那气焰滔天的二姨太太。而新夫人派来看她的人最迟不过明早就要到了。

早在十多天前,蔡家大公子得知了这个消息,就偷偷让人告知了她这个消息,来人一再交代她,让她好好珍惜这个机会,行止得当,也许能就此回去也不一定。明菲暗想,就凭这十多天的准备,哪里能打动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多亏她谋划已久,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

吴家今早还让她上山砍柴,是不知道这件事吧。看来新夫人和二姨娘斗得很厉害,新夫人特意隐瞒了二姨娘,要抓个现行。她怎能不满足一下新夫人的心愿呢?

一切丝丝入扣,恰到好处。

蔡明菲醒来后听见的第一句话,就是吴贤声的老婆汪氏,带着些哽咽,还有些微的无奈,絮絮叨叨地说:“余妈妈,真的是没有法子,三小姐实在是太顽皮了,这么大的雪天,非闹着要去山上套野鸡,不让她去,竟然就翻了墙去。”

“唉……”一声做作的长叹,汪氏哭了起来:“说起来都是我的错,怪我没有照顾好她,有负先夫人的重托。她要是醒不来,就让我抵命吧。”

一条略带威严的女中音道:“三小姐若是醒不来,你是该与她抵命。莫要以为我们才来就什么都不知道,分明就是你让她去打柴,她才会摔下来的。吴家奶奶,你虽然是我们府上的亲戚,但也要知道,这虐待寄居的官家小姐致伤致死,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就算是我们老爷夫人心存慈念,恐怕也容不得有人如此轻慢他们的嫡亲女儿。你也太过胆大包天了!”

咦,不用她告状,来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明菲从睫毛缝里偷偷往外瞟。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穿着靓蓝绸缎镶白兔毛皮边棉裙袄,头上插着一股金簪,耳边挂着金耳环,白白净净的妇人坐在她床边的椅子上,一双利眼冷冷地瞪着立在一旁的汪氏。她的身后,还侍立着两个十五六岁,穿粗绸衣服,眉清目秀的丫鬟,看着汪氏的表情都是忿忿然的。

平时一脸尖刻相的汪氏此时抖抖索索地站在屋子正中,焦虑不安地绞着手帕,一张脸哭得满是泪水,眼睛就像落入陷阱的兔子惊慌乱转,迟差要给那妇人跪下去:“不关妾身的事啊,您要替妾身在夫人面前伸冤啊!”哪里还有平时的主婆的威风?

蓝衣妇人冷哼了一声:“你先下去,不要吵着我家小姐。有什么事,等她醒过来以后再说。”明明她是客人,偏偏她才像主人。

虽然这个妇人眼生得很,但明菲还是根据她的打扮和神情,还有身边那两个丫头,猜出了这应该就是她父亲的新继室,陈氏身边得力的婆子,奉了陈氏的命,来看她的。

呵呵,既然这婆子这般厉害,一来就查出了她摔伤的真相,还这样不留情地骂汪氏,她便承情暂时不醒来了,让汪氏好生吃点苦头再说。

身上已经换了轻柔的白绸亵衣,脚底下躺着热乎乎的汤婆子,明菲再悄悄按了按身下柔软温暖干燥的被褥,惬意地闭上了眼睛。这不是她原来那间又冷又黑又潮湿的房间,这应该是汪氏大女儿的房间,这一跤摔得值,如果不出所料,以后她都不用回到她那件阴暗潮湿狭小的房间了。

后脑勺传来一阵火烧火燎的疼痛,但很快就被她喜悦的心情忽略不计。明菲沉沉睡了过去,管她们怎么吵,怎么闹呢,反正她一时是舒服了许多,接下来还有好多事要做。

明菲这一觉睡得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假若不是被人弄醒了吃药,她还可以再睡上个一整天。没办法,这具身体太虚弱,吃的苦头太多了。

余妈妈亲自喂明菲吃的药,明菲楚楚可怜地看着她,乖巧地吃了药,又小心翼翼地向她道谢。在余妈妈为她擦拭唇角的药汁时,还特意将她那双粗糙的手拉了余妈妈白嫩的手,感激地笑了笑。

这个笑容,她对着水盆练了好多次,真挚而娇弱,天真无邪,让人一看就不忍心。

果然余妈妈被她的笑容晃得一愣,随即怜惜地摸了摸她的头:“可怜的小姐,小小年纪就遭这么大的罪。”

明菲趁机天真地看着她:“是爹爹让你们来瞧我的吗?”

第2章 初雪(二)

余妈妈的眼睛闪了闪,慢声细气地道:“夫人让奴婢给小姐带了过年穿用的衣物来。”

明菲不明白地眨了眨眼睛,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个九岁孩子的天真和懵懂:“夫人?不是二姨娘?”

余妈妈笑了笑,却不答话。她是蔡家新夫人陈氏的陪房妈妈,有些话她不好说的。

丫头娇杏拿着一条热毛巾给明菲擦脸,笑道:“二姨娘算什么?三小姐年纪小,还不知道呢,是您的母亲,陈氏夫人让奴婢们来的。夫人自进门开始,就记挂着您的事,但杂事太多,又要为您准备东西。她本是要亲自来的,但年关相近,实在没法子,只好让奴婢们替她来瞧您。给您带来整整一大车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城里最好的东西,您快些好起来,奴婢再一件一件地拿给您瞧,保证您喜欢。”

这是个伶俐的丫头。明菲心里有数,面上却迷茫了片刻,望着目光灼灼,盯着她瞧的余妈妈感激地绽放出一朵甜美的微笑:“终于有人记挂着我了。”说着两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

第二日,大约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明菲的身体好了许多,可以喝下一碗粳米粥了,吃药更是乖巧,从来不喊苦,看向余妈妈和两个丫头的眼里,满是感激和喜悦。

余婆子便想着,这个粗养的小姐比之蔡家那几位养在深闺中、庶出女儿们可爱多了,人也乖巧漂亮,虽然自小养在乡下,又在生母死后吃了许多的苦头,但人看上去还是一点都不村,和吴家几个丫头比起来明显的不同,到底出身不一样。只可惜,怎么会生在二月呢?

大丰朝南边的民俗,从来都是说,生在二月的女子,命运多舛,克父克母,是不适合养在家中的。再加上三小姐是早产,才一出生,蔡家那位已经过世了的原配夫人张氏便重病缠身,在鬼门关打了个来回,无暇理事,又有一位虎视眈眈,年轻貌美,出身良好的宠妾二房姨娘牟氏在一旁添砖加瓦,所以三小姐生下来不过三天,就被送到了这乡旮旯里的吴家村。

等到蔡夫人清醒过来,一切都成了定局,蔡老夫人和蔡老爷都反对将明菲接回,宁愿多出银子也不肯。蔡夫人无奈,只得安心将养身子,寻了个一直跟在自己身边,聪慧明理,举止有度,还识得字的妈妈去抚养明菲,又吩咐下人隔三岔五去送物送钱,嘘寒问暖,只盼能弥补一下苦命的三女儿。吴家见物资丰厚,对这位小姐倒也用心。

可惜好景不常,六年后,蔡夫人染了时疫,一命呜呼,屋漏偏逢连夜雨,蔡老夫人也跟着病死了,所有人都说三小姐命硬,克死母亲又克死奶奶,视她为毒蛇猛兽。

张氏和蔡老夫人一死,长期被压在下面的二姨娘牟氏如愿以偿地暂时当了家,仗着自己是花轿抬进门的良妾,又有了两个儿子,妄想扶正,但蔡老爷的态度一直暧昧不明。为了报复张氏,二姨娘对这位三小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那教养妈妈寻借口远远卖掉不为其说,日常用度也越减越少,蔡老爷先前还会问一问情况,但每次听见的都是三小姐咒骂亲生父母的话,慢慢的就淡了。

从此三小姐无人问津,彻底成了乡下野丫头一枚。吴家有心赶走她,却又惧怕蔡家权势,只好勉为其难地继续苦熬,但她却是不能再过从前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必须跟着做活,厨房做饭,女红针黹,小小年纪一刻也不得闲。

某日,二姨娘心血来潮,偶尔问起这位三小姐的情况,听说还没死,不由恶从心头起,竟然就让人送了钱来给吴家,不是给三小姐的用度,而是折磨三小姐的费用。

吴家先前还以为三小姐要翻身了,很是吓了一跳,结果发现一个规律,来人若是听见三小姐笑了,胖了,转身夺了银子就走;若是听说三小姐瘦了,哭了,银子必然就会多。

吴家的婆娘自来是个聪慧的,一来二去便猜到了二姨娘的心思。于是二姨娘什么都不说,轻易便达到了目的。三小姐小小年纪,便尝尽了人世间的百般苦楚。

生病是常事,两年前那场大病更是险些连命都没了,如果不是吴家的小女儿芳儿可怜她,偷偷让人给她的亲哥,十二岁的蔡家大公子送了信,蔡家大公子去拉着蔡老爷苦苦哀求请来了大夫送了药,只怕三小姐已经不在了。

余婆子想到这里,便轻轻叹了口气。假如不是她家小姐作为续弦新进门,年纪轻,根基浅,容貌又不甚好,压制不住那如花似玉,气焰滔天,只手遮天的二姨娘,想要借力打力,戳穿二姨娘的真面目,也不会想起这可怜的孤女。

余婆子是从苦日子里打滚出来的人,见过狠的,见过比这样更惨的,但她却觉得,这个安安静静,一颗糖便可以幸福地笑半天的女孩子,似乎值得她伸手去拉一把。刚好她家的小姐,需要一个能知恩图报,好掌控的助力。

明菲很符合这个条件:首先,和其他人不同,明菲没有退路,父亲不喜欢,和姨娘有仇,虽有个亲兄,但年纪太小,连自己都还不能保存,无暇他顾,她只有全心全意依靠继母才能有一条好的出路,很好掌控;其次,明菲是嫡女,是嫡长子蔡明显的胞妹,蔡大公子虽然人小力微,但好歹是嫡长子,他心里也还是想着这个可怜的妹妹的,拉拢明菲有利于拉拢蔡大公子;最后,明菲是个有名的可怜女孩,接济她,有利于在蔡氏家族建立新夫人贤惠慈善的声望。只是可惜,她到底是二月出生的。

蔡明菲也在想自己的心事。她的这具身体,据说命不好,很小就被送出来,亲娘死了,父亲不负责任,亲兄年幼,想要回去,却是不太容易。就算是她亲手将打击二姨娘的这个机会送到新夫人手里,卖了个好,也要大费周章。

目前看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新夫人都是想拉她一把的。但古人信命,关于她命不好的这个问题一朝不能顺利得到解决,她一朝就不能堂堂正正做人。所以她很怀疑,新夫人会帮她帮到什么地步?世界上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得到,就必须付出,新夫人帮她的程度,更多的是取决于她的作用,光有诚意和听话是不够的。

想到这里,明菲抬起眼睛望向余婆子,却正好捕捉到了余婆子眼里的那一丝怜悯,她立刻决定,先将余婆子拿下!就算是暂时不能回去,今后也不会能再过这种温饱不济的日子!于是明菲的眼里就流露出一丝好奇来:“余妈妈,我的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她一定是个很温柔很善良很能干的人。”

余婆子笑了:“三小姐为何这样说?”

明菲不好意思地摩裟着胸前挂的金锁:“这还是这些年来,第一次有人送我这么好的长命平安锁。我小时候也有一个的,但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哭了几天,也没找回来。母亲要不能干,又怎会知道我受苦了?”说着又哽咽了。

余婆子道:“你的母亲的确是个很温柔很善良很能干的人,你想不想见到她呀?”

明菲眼睛一亮:“想呀!但是……”她垂下眼睛,边偷看余婆子,边低声道:“他们都骂我,说我命不好,怕碍着母亲,我还是不去了吧……”

余婆子皱起了眉头,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想把明菲接回去很简单,可一旦牵扯到这个问题,就不简单了。而且,她自己也有些畏惧,害怕明菲会牵连到她家的小姐,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就大为不妙了。

却听明菲在那里喃喃地道:“妈妈,我有件事一直不明白。”

小孩子的问题总是很多的,余婆子心不在焉地道:“什么事?”

明菲望着帐顶道:“他们说我的命不好,可村子里的人都说,自从我来了这里以后,吴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和他们形容的那些扫把星完全不一样嘛。还有,我今年秋天的时候,曾经端水给一位路过的道长,道长明明说我是个有福气的,以后会享福的,对了,他还说我是什么明珠蒙尘,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是什么意思啊?”

余婆子听了有些惊讶,根据她打听来的情况,三小姐虽曾经有个识字的教养妈妈领了六年,但当时到底年幼,又是养在乡下,终日和一群乡人打交道,就算识字,大概也认不全几个。明菲刚才说的那些话,不像是一个小孩子能编造出来的,莫非是真的?又或者,是有人教她?但除了至亲,谁又会管这种闲事?可三小姐的至亲,又有谁会管她?

又听明菲突然笑起来:“我知道了,道长说我要享福,是真的,可不是,我现在有了母亲,就真的开始享福了。是不是,余妈妈?”

余婆子也跟着明菲笑:“对,三小姐是个玲珑心肝,以后会跟着夫人享福的。”也许,这孩子过早吃了苦头,比较早慧?

明菲道:“玲珑心肝?是说我聪明懂事吗?”

余婆子点头:“是。”说着起身:“时候不早了,三小姐好好休息一下,奴婢去看你的晚饭好了没有。”又吩咐娇杏好生伺候。

“有劳妈妈了。”明菲笑嘻嘻地目送余婆子出去,转脸就收了笑容,摩裟着胸前纯金打造的小小长命平安锁,淡淡地想,虽然小,但好歹也是纯金的呢,如果将来实在不行了,逃出去也能换点银子用。

第3章 初雪(三)

门“吱呀”一声轻响,探进一个比明菲大不了多少的小脑袋来。是一个穿花袄的小姑娘,头发又黄又稀,勉强在两边用红头绳扎了两条小辫,皮肤倒是白净,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紧张地偷看着守在床边的娇杏,轻轻刨了门板两下,低声喊:“菲菲……”她话音刚落,一只灰不溜丢的土狗就从门缝里挤了进去,呜咽着直直往床边走去。

那狗儿走到娇杏身边,好奇地伸长脖子去嗅了嗅,娇杏吓得一声叫起来:“哪里来的野狗?快撵出去!”

狗儿没见过穿得这么讲究的人,也没听过这样尖利的叫声,吓得“呜儿”的一声,缩到了明菲床边,夹起尾巴,胆战心惊地看着娇杏。

明菲叹了口气,俗话说,狗仗人势,她这个主人软弱了,导致灰灰也是个胆小如鼠的,非得逼到绝处才会反击。她轻轻出声:“娇杏姐姐,你不要怕,这是我养的狗,灰灰。它很乖的,还是它带着人找到我的呢,是不是,芳儿?”

黄头发的小女孩溜进去,笑着露出缺了两颗乳牙的牙床来:“是的,灰灰是条好狗。只要你不惹它,它是不会咬你的。”

“呃,是条好狗。”娇杏干巴巴地笑着,紧张地看着那条灰不溜秋的土狗,生怕它会突然扑上来咬她一口,心想,这可怜的三小姐,府里的姨娘和庶出的小姐们养的都是波斯猫或者就是巴儿狗,她却养了这么一条丑陋的土狗,真是……

余婆子立在厨房门口,亲切地和吴家那膀大腰圆,两条浓眉,紫红脸膛,长得比男人还像男人的厨娘拉家常:“听说你们这里有个道士给人算卦看相特别灵?”

厨娘回道:“嗯,姓宋,就在三里外的朱家湾白风观里,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还棒着呢,闲了总爱出来逛。那身体比三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还要壮实,人家都喊他老神仙。”

余婆子好奇地问:“那你见过吗?”

厨娘吃吃笑起来:“当然见过,他每年都要来家里挂功德的。你们家的三小姐也见过,老道长挺厚道的,还给了三小姐一道平安符,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好姑娘,哄得三小姐笑了几天。”

余婆子暗想,看来是真有这么一件事,得抽空去拜访一下这位老道士。大丰朝中信奉道教的不少,特别是宫里的那些主子们更是信道。假如这位老道士真的那么厉害,他说的话便能有些份量。于是把在厨房角落里给明菲熬药的另一个丫头娇桃喊过来:“你去和吴家奶奶说,我们要去白风观进香,问她什么时候方便?最好是明日一大早就去。”

娇桃闻言,吩咐了厨娘两句,放下手中的蒲扇去了。

娇杏眼尖,从窗缝里看到余婆子端着粳米粥和三四样小菜走过来,连忙跑出去接她:“娇桃这死丫头跑到哪里去了?竟然让妈妈做这样的事情。妈妈不要娇惯她,省得她蹬鼻子上脸,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余婆子道:“是我让她去做点事。大家都是下人,都是侍候主子的人,什么活干不得?厨房里还熬着药,你去看着,三小姐这里有我伺候。”

娇杏碰了个软钉子,脸红了红,却不敢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乖顺地道:“妈妈放心,我一定将三小姐的药熬好。”

余婆子笑眯眯地道:“你做事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娇杏不是跟她一起从陈家来的,而是原来蔡老夫人身边的,因当时蔡老夫人去世时,她二人还小,就没放出去,一直放在后院,二姨娘当家的时候,她两个没少过窝囊日子。陈夫人进门后方将她二人提了出来用,这机会好不容易得来,娇杏自然珍惜,少不得事事都存了要和娇桃争一争的意思在里面。

娇杏直觉余婆子不是很喜欢自己,心思转了几十转,嘴唇动了动,到底什么都没说,静悄悄地往厨房去了。余婆子瞟了她的背影一眼,四平八稳地走进明菲的房间里。

明菲躺在床上,支棱着耳朵把二人的对话一五一十地听进了耳朵里,就连芳儿拉着她和她说悄悄话,她也没听进多少去。芳儿是汪氏的小女儿,自来得宠,从不知愁为何物,一派的天真,翻着明菲那些绫罗绸缎的衣服鞋袜,小银镯子各式绒花,羡慕得不行。

余婆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床边,身上散发着好大一股骚味儿,芳儿则在试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双薄底子,大红缎面,绣着蝙蝠的鞋,是陈氏进门前亲手做的,蔡家几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儿长在乡下,年龄又小,没那么多讲究,家里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奴仆很少,不过一个厨娘,一个粗使婆子,几个长工而已。汪氏这两日也没时间管她,自是玩闹得一裤腿的泥灰,白色的袜子还有些脏,她也不管,大剌剌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里塞。

余婆子闻不得屋里那股狗骚味,心里也不舒服,面上却不做出来,笑眯眯地将饭菜放好了,和芳儿打了个招呼,又问明菲:“这鞋子漂亮吧?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做的。”

她重重地咬了“你母亲”三个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再看芳儿,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站在那里左右打量着脚上的绣花鞋,眉开眼笑地说:“真是舒服。城里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余婆子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说。明菲紧急开动脑筋,芳儿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她不能伤了芳儿的心,又不能让余婆子认为她对继母送的东西不够重视,那么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处理了。

明菲开口道:“妈妈,我记得我哥哥也给我带了两双鞋来,有一双绿缎面绣桃花的不错,很适合芳儿,我想把它送给芳儿,烦恼你拿给她试试?”她和芳儿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大小,脚型也差不多。

余婆子一愣,随即应道:“好,只是天气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饭又再说?”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来给芳儿看看可喜欢?”

芳儿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含了笑:“余妈妈,我只是觉得这鞋做得很好,很喜欢,所以才想试试。”能背着家里大人偷偷托人去给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会笨到哪里去?怎会不明白余婆子的意思?这里面,她关键是看明菲的态度。

余婆子笑着递过一双翠绿色缎面,绣了桃花,用金线捻了花蕊的鞋给明菲看:“三小姐说的是这双?”这鞋做得精致,金线捻的花蕊,坠着米粒大小的两三颗珍珠,价值不菲,可以说,这是明菲来了这里后,见到的最精致的鞋子。

明菲点头:“就是这双。余妈妈,不瞒您,当初如果没有芳儿给家里送信,我说不定已经不在了,所以,芳儿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前她没好东西时是没法子,现在有了,送点贵重的,也是应该的。

余婆子闻言,认真地看了芳儿一眼,表情严肃起来,对着芳儿福了一福:“多谢芳儿小姐的援手之恩。”

她的这个举动让明菲和芳儿都有些诧异。明菲没有想到,这位新夫人的陪嫁妈妈居然会这样重视她,或者说,表面上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她突然有种预感,就凭这位余婆子的这些作为,她那位姓陈的继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来的?听说今年才有十八岁,年纪轻轻给将近四十的蔡老爷当继室,想来在家里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儿脸上飞了红,接过余婆子手里的鞋,试也不试,低声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一点点事情……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踪。

余婆子这才弯腰将那双大红蝙蝠绣花鞋收起来,弄干净后用白布仔细包起放在箱笼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饭。

灰灰自来是和明菲分享惯了的,闻到饭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口水长流。明菲手里夹着一块肉,想扔给灰灰,又担心余婆子因此嫌她没规矩,犹豫片刻,觉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决定等会儿再说。

余婆子是个人精,把明菲的神态都看在眼里,心说,真是个小孩子。也不点破,笑眯眯地给明菲夹了一筷子黄花菜,道:“这条狗就是带人找到小姐的那条?”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说不定会冻得少了一个脚趾或是手指什么的。”

余婆子暗想,到底是个孩子,那么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时找到你,你岂会是少个手指脚趾那么简单?说不定年都过不去呢。嘴里却道:“那是因为小姐有福啊,就连一条小狗,也知恩图报。那宋道士不是也说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不就应了那句话?您先吃,等会奴婢再让厨房给这狗一顿好吃的。”

“谢谢妈妈。”明菲开开心心地端起碗吃饭,和聪明人打交道,真的是很省心。她才提了个头,片刻的功夫,人家就已经知道那道士姓宋了。余婆子这种老人精,深谙内宅相处之道,最不会得罪人,最圆滑的就是她了,真该和她好好学学。

余婆子在一旁认真观察着明菲吃饭的动作。明菲吃饭,动作优雅,不紧不慢,细嚼慢咽,咀嚼时总是闭紧了嘴,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本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却博得余婆子暗里首肯,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就算是养在这乡下,没有人管教,仍然不错,有培养前途。

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第4章 改命(一)

明菲沉默地用饭,心里默默计算,忽听余婆子道:“奴婢明日想去白风观为小姐上香祈福,希望小姐早些痊愈,平安多福。”

明菲想了想,道:“谢过妈妈。我箱子里有昨日您带来的三十两银子,我伤重不能行,就请您取了去,替我在祖师爷面前替父母亲,还有我哥哥祈福吧,保佑他们平安喜乐。”

余婆子有些意外,这钱是昨日她才带来给三小姐的,是三小姐身边所有的钱,对于蔡家来说不算什么,但却够普通的五口之家过上两三年了。三小姐如此大方,是不知道这银钱的作用,还是真的想念亲人?不过,怎么就独独忘了她死去的亲娘?

却见明菲难过的放了碗筷,垂着头,红了鼻头道:“还有,请妈妈替我点一盏长明灯……我早就想做,却没有能力……”将哭未哭的,反而更让人心疼。

余婆子心里一跳,小小年纪,却如此周到,如果不是生的时候不好,倒是个好的。叹了口气,道:“既然是小姐的一片心意,奴婢便取了十两银子去,除去其他开销,足够一盏长明灯燃一年了,待到明年小姐身体大好,可亲自去。其他的钱,您还是自己收着吧,身边有点钱,总是好的。”

趁着余婆子收了碗筷出去,明菲从枕下摸出一道红布包着的黄符来摩裟了半天。若是不能成功,这三十两银子留在这里又有什么意思?

第二日一大早,天气放晴,余婆子吩咐娇桃和娇杏二人好生伺候三小姐,她自己让汪氏领着,带了汪家唯一的一个粗使婆子,让蔡家的车夫老七赶了车,踏着正在融化的雪,慢悠悠地往朱家湾的白风观去了。

汪氏先夸了蔡家的马车好,马儿好,车夫好,又拼命讨好余婆子,一心想要多打探点消息。但她还是不敢把二姨娘让做的事情说出来的,只是委婉地不停说明菲的坏话,什么不听话了,刁蛮任性了,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了,等等。谁知道二姨娘以后会不会重新翻身呢?所以,谁都没有错,错的就是不懂事的明菲和没见识的她。

余婆子但笑不语,也不搭腔,也不发表意见。弄得个汪氏提心吊胆,不知所措。一边隐隐怪责二姨娘,新夫人要派人来看明菲,这么大的事也不提前让人来通知一声,让她被抓了个措手不及;一边又在担心,二姨娘是不是倒了霉?已经把事情都推到她身上了?她趁夜派出去送信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汪氏偷眼觑着余婆子,越发觉得她脸上的笑容高深莫测。

余婆子则想,三小姐这件事,还不到出手的时候,得先回去和自家小姐商量好,再从侧面打探一下蔡老爷的意思,然后再一次性地把问题解决好。几十年的内宅生活中,她从来只信奉一个真理,要么不动手,要么就把对手一次掐死,不留任何后患,不给任何翻身的机会。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是真理啊。

汪氏挤出一个干瘪瘪的笑:“余妈妈,这白风观的签特别灵,您老要不要求一签?”

余婆子道:“是么?特别灵?也不知道和水城里的清风观比起来如何?”

清风观是这方圆几百里香火最旺的道观,官家富户们的内眷最爱去的地方。别的不说,就说那香火钱,就多得无底无数,观里更是养着从老到小两百多号道姑。

余婆子这是间接地打击自己呢,汪氏暗啐了一口,什么东西,在她面前摆什么谱?还真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不过就是人家身旁的一条老狗而已。脸上却笑吟吟地道:“妈妈呀,这小地方的道观虽然比不得那清风观,但也有它灵的地方。别的且不说,这问吉问凶最是灵验,特别是宋道士看相卜卦,乃是一绝。”

余婆子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而问起明菲平时在家里都做些什么。女红针黹如何?为人处世如何?

汪氏这下子可找到说的了,叽叽嘎嘎地说,明菲的女红针黹是她手把手亲自教的,她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手巧,这十里八乡,做针线活她可是出了名的。又趁机把她教明菲厨艺,让明菲下厨房的事也说了,她反反复复地说,她在明菲身上下了多少功夫,只是小孩子不领情,难免对她有所怨言。又感叹,好人真是难做,特别是她这种夹在中间的人更是难做,深不得浅不得,真是煎熬人。又拉起余婆子的手,亲热地说,就和姐姐一样的,服侍人的活都不好干。

汪氏说这些有的没的,有两个目的,一个是间接告诉余婆子,就算是她有什么不是,也不是她的本意。另一个是防着明菲将她做的恶捅出来,先给余婆子上点眼药,起个先入为主的作用。

“奶奶抬爱,但奴婢不能越矩,怎敢和奶奶互称姐妹?我们夫人知道了,一定要骂奴婢不懂规矩,让奴婢吃家法的。”余婆子笑着抽出手,虽然自称奴婢,并没有恭敬的意思在里面。汪氏这样的人,她见得很多,更知道汪氏的话不能信,深知如果她此时对汪氏恭敬了,汪氏立刻就会翻了天,所以用不着给汪氏脸。

汪氏心头暗恨,却又无可奈何。心里想的好几种讨好拉拢余婆子的法子都被她挥到了脑后,一门心思地把这仇记到了明菲的身上。那丫头早不摔晚不摔,偏偏要等到这个时候摔,这几日余婆子整日地守着她,不让自己靠近,就连饮食药材都是她三人亲自经手,想必也是那不识好歹的丫头在背后说了她的坏话。

二人各怀心思,慢悠悠地到了朱家湾的白风观。

白风观并不大,不过就是占了半亩地的一个小院子。但是修整得很整洁,雪白的墙,青灰色的瓦,门口两棵百年老柏树,苍劲挺翠,让人看了心里不由生出几分清爽之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