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嘻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又卖了她,后来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青梅竹马的女人;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笑脸也挂了下来,难以置信的望着我。

“第三次,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了挑眉,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娼。你还想请我喝酒么?”

沉吟了半晌,他冒了句:“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奸笑了好几声,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开心一些。

“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我笑道。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我道。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寻爱上弦月 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是摆上了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嘻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么?”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采花宝典》。”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的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名,而现听霍无影的话,寓意着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他被口中的酒给呛住,怪叫起来:“咳咳咳……你该不是除了只知道他叫夜寻欢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是的,现在想来,我对那个男人真的是一无所知,而对于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竟然也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真是可笑至极。

呵呵呵!猛灌一口杯中酒,不由地自嘲起来,以笑默认。

霍无影那双盯着我看的勾魂眼一时间没了焦距,貌似在想什么深奥又令他困扰的问题,若有所思之后,但见他又莫明其妙的笑了起来:“要不要抛弃他,换作跟我走?”

“哈哈哈,跟你走?为什么我要跟你走?”我听后莫明的狂笑了几声,又灌了一杯。

“这世上少有几个男人能比过我的。”他自负道。

“你不要太自负哦,早晚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依我洛半仙的金口,你会死的很惨。”我笑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毫不介意,又道:“那就换我跟你走!你要去白虎国做什么?”

“你们采花宫的男人是不是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还是地球上的女人全跑到火星上了?”我揶揄道。

他苦笑道:“为什么你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我抚了抚微烫的脸颊,单手撑着脸,打了个酒嗝,笑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他猛灌一口酒,微微眯了眯那双诱人的勾魂眼,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笑眼盈盈道:“嗯哼!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不要回去?你确实很让人着迷,绝色的容颜,泼辣的性子,风趣的言语,损人还不着痕迹,啧啧啧,迷到我也不想回去了……”

说着他便立起身,脸就往我这凑过来,我用酒盅抵住他欲要亲过来的唇,皱眉道:“请不要太随便。” 他接过杯盅,喝尽杯中酒,压低了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盅惑我:“曾经只是年少轻狂,其实我并不是个随便的人,至少不曾对女人动过心,但……你却不一样,令人怦然心动,让人情不自禁。”

“哈哈哈――”这真是有史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因为跟我表白的人是一个采花贼,轻抹眼角笑流出的泪,我道:“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讲的,叫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说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我相信你随便起来便不是人。哈哈哈――”

他无奈地望着我干笑,而眼前他的人影也有点模糊,我知道我到极限了,我笑眯眯地趴在桌上玩转着酒盅。

“明天去花神湖泛舟?”他道。

“不去,我要早点回家。”

“只多待一天而已,况且这时节来到临山县不去花神湖泛舟着实可惜。”他叹息道。

“呵呵。”

“我们单独租一艘画舫?”他又道。

“不要,回家。”

“事后我带你回去。”他道。

“呵呵。”

我眯着眼,朦胧间看着霍无影的手已经抚上我的肩,他的整张脸也往我面前凑了过来,尚未贴近我,又依稀看见他被人猛地拉开,那人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 那人的头发是银色的,只听他凶道:“此事我跟你没完。”

嗯?是他?哼哼!他不是应该软玉在怀么?

接着他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因为我真的很困,好想睡。

任由他抱起我,往屋外走去,窝在他怀里,真的好舒服。

意识朦胧间,我透过眯着眼微露的缝隙中,隐约瞧见了一只蝴蝶,而且还是只银色的蝴蝶,怎么是在他的右眼角下?再努力地睁了睁眼,我又看到了我的寻,他的眉间还有颗血痣。寻的脸上怎么会多了只蝴蝶和一颗血痣?

我软软地叫了声:“上官……”

寻轻应了一声,将我抱的更紧。

我的手刚抚上他的脸,却又无力地垂下了,眼皮真的好重哦……

寻爱上弦月 决裂

次日清晨,我在宿醉性的头痛中艰难地睁开了双眼。

呃?什么时候睡在床上了?吼!头真的很痛,我发誓我以后滴酒不沾。

貌似床边还坐着个人,我揉揉惺松睡眼,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一晚上都不见鬼影的男人。

“醒了?”他扶我坐起身,喂我吃了一颗药丸。

“又什么东西?老往我嘴里塞。”我刚想吐出来,感觉那药已化入口中,想用手抠,抠出来的却全是口水,而且还臭臭的。

恶!还没漱口,外加昨日的酒气,我要被呛晕了。

他叹了口气,拿下我的手,道:“不要再抠了,这药是帮你醒酒的,能减轻你的头痛,入口即化。”

“海王金樽?”原来是解酒的。

他疑惑道:“海王金尊?什么东西?佛像?”

“鸡同鸭讲!”我轻嗤。

他不以为然,轻哼了一声,双手便在我太阳穴上轻轻按摩起来。

嗯!好舒服……

闭上眼睛安然享受……

忽然,只听他声音里带着一丝责怪的意味,道:“洛,以后不要随便和不相干的人喝酒!”

倏地,我眼开双眼,一巴掌挥开他的双手,冷笑了几声,嗤道:“笑话!我和谁喝酒关你什么事?你是我什么人?表哥?”

他那张原本很阴郁的脸在听到我那声表哥后,反而轻笑开来,还说了一句让人浑身鸡皮疙瘩直起的肉麻话:“唔!好妹妹,那快让表哥看看手指现下还肿不肿?”

说着,他便抓起我的右手仔细的查看。

嗯?他知道我的手指是红肿的?!

又见他从怀中摸出一个药盒,打开在我手指上轻轻抹了抹,好闻的清香味幽幽入鼻。他低着头,看似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我听:“昨夜已经搽过一次,今日再搽两次,明日保准还和以前一样,又白又嫩。”

又白又嫩?切!

“多谢夜大侠厚爱,哦,不对,应该是殷大侠才对。咱粗人一个,皮粗肉厚,用不惯这种精贵的药膏,你还是收好留着自己慢慢用吧。”我想抽回手,却被他死紧的攥住,无耐之余,我只有低着头不看他。

他的手捏住我的下巴往上轻抬,逼着我与他对视,他轻笑:“还在生气?”

切!我气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