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宋清流说,“此等小事,本来不用劳动郡马大驾。但洪大爷生性随意,柳御史也忙着审办曲氏母子,下官得寻一个证人,免得到时又被无耻之徒诬陷。”

念临风的语调清淡,与方才判若两人,“吉祥街一案以证据不足告终了,宋大人无须耿耿于怀。”

“是,是。说来,姑苏城虽然繁华,但比之附近的金陵,扬州等大城,还是相去甚远。还望郡马的九州商会能够多多提携,下官代城中百姓和商贾,先谢过郡马的大恩。”

“宋大人言重了。现如今九州商会的众人已经不把我这个行首看在眼里。前几日京中的班首改任,都未通知我出席。”他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自嘲,却没有任何失势的不甘心。这人心中明明有着充分的计较和打算,非要把自己撇得干净。不过班首改任?难怪看不见方重。

我看完文书,又递给云顾言。她指着文书上所标示的数量,摇了摇头,我会意,对宋清流说,“宋大人,我们无法提供如此数量的布匹。您也知道,百蝶穿花这门技艺,无法大规模的生产,每绣出一匹,便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珍品。您若不把这文书上的数量减去五分之四,我们无法签名。”

宋清流快步走过来,“什么…你!你昨日并未言明!”

“现在言明也不晚。”我把文书递回去,严肃地说,“苏绣不单单是货品。她的价值,是金银无法衡量的。我们是要把最好的东西送到宫中去,要让天底下最尊贵的人看到我们姑苏的绝技,但却不能为了送进宫,而贬低了苏绣的价值。这一点我坚持。”

宋清流气得把文书塞进怀里,“哼,不识抬举。你以为姑苏城就你们一家绸缎庄吗?多少人排着队等!”

“大人明鉴,小的无意冒犯。”

宋清流拂袖而去。念临风看了我一眼,勾了勾嘴角,也随宋清流出去了。

方掌柜和小伙计面面相觑,还是方掌柜先反应过来,“天哪,夫人,那是贡锦的生意,您这样就给推了?!”小伙计不敢说话,却也是垮了一张脸。云顾言斟酌了一下说,“如今绸缎庄的生意只是勉强足够维持,我们急需拓宽财路,否则很快就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关门大吉。夫人此举是不是欠妥?这样的结果,先前的努力岂非白费?”

我笑着看她,“你以为我是在自断财路?”

她见我仍笑,显然很意外,“难道夫人有别的打算?”

“稍安勿躁。”

桃花三十六

我拒绝宋清流的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姑苏城,很多人在背地里面骂我傻,诸如贾富之流,还特意上门来冷嘲热讽。

“林晚,我以前真是错看了你。”贾富摸了摸金戒指,慢条斯理地说,“方重当了九州商会的西班首后,江别鹤的势力只怕会更大。你还生生把贡锦这样大的生意给推出去了!你就不怕江别鹤也拿出百蝶穿花来?”

我信心满满,“他拿不出来。”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但愿如此。如今姑苏的半壁江山都已经是他们的了,你我皆举步维艰,千万别逞一时意气。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同样的,做买卖也不会只赚不赔。”

我原先只当他是来看我笑话的,没想到竟有几分劝解的意思。以前我们为了一品香的地,争得你死我活,现如今为了共同的敌人,便有了相同的立场。人生何其千回百转。

我欠身道,“贾爷的话,林晚受教了。”

贾富嗯了一声,慢慢站起身,大概是双脚坐得有些发麻,还伸手让身边的随从扶了一把。他走出去,和进来的云顾言打了个照面。云顾言朝他微点了下头,就向我这边走过来,“夫人快回家看看吧。出事了。”

我一惊,“何事?”

云顾言摇了摇头,似乎不愿意多说,“去了便知。”

我心中忐忑,迅速赶回家中。前脚刚跨入家门,家丁便迎上来禀报,方重和红袖回来了。

我快步往花厅走,花厅前的几盆月季,因为时令全都凋残了。方重坐在门口附近的那张椅子上,正望着桌上的石竹出神。我有顷刻间的恍惚,似乎眼下的日子还是从前的一个平凡的午后。多日未见他,他竟似清减了不少,双颊塌陷,肤色也变得黝黑。

我整了整衣裙,缓缓步入花厅,用嘲讽的语气说,“西班首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他抬起头来看我,眼中跳跃着光芒。那光芒竟似盖过了门外的日光,却亮不到我心里去。我急匆匆地问,“红袖呢?”

那亮光似冰凌碎裂,他的声音变得冷硬,“我让她先回房休息了。”

我拱手拜了拜,“西班首手段高超,连我最贴心的丫环都听命于你。如果哪天,你想差人要了我的命,还望看在多年的情分上,让我死得痛快些。”

他苦涩道,“林晚,你何苦这样挖苦我?”

我走到主座上坐下,客气地说,“不敢。如今你是权倾整个商界的西班首,连宋清流都要卖你几分面子,何况是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庶民?班首若没什么事,就请回去吧。”我抬手送客。

他握紧拳头,愤然站起,转身就要出去。临了又退了两步,拿僵硬的背影对着我,“红袖并不好…前几日我离开姑苏赴京,红袖上门寻不到我,便被江别鹤给…我已经训斥过江别鹤,他也答应娶红袖…这件事还是你做主吧。”

我倒抽一口冷气,猛地起身,“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红袖被江别鹤给强占了。”他说得很平静。

我听得无名怒火起,大声呵斥道,“江别鹤这个畜生!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他也做得出来?他的年纪,做红袖的爷爷都绰绰有余了!我要告他!你回去告诉他,这件事情没完!”

方重转过身来看着我,表情比门前已经凋零的花还惨败,“告?你怎么告?别说是宋清流不会审,他就算审了,吃亏的也是红袖。”

“出去!我一个字都不想跟你说!”

“江别鹤是贤王的管家!不要说是□一个丫环,就说是□了普通的管家小姐,也没有人敢把事情闹大。江别鹤既然愿意娶红袖,你就顺势推舟,不要…”

“啪!”我没等他说完,冲上前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清晰的掌痕立刻浮现在他的脸上。

我们两个都怔了一下。

“滚出去!”我伸手指着门外,“回去告诉江别鹤,想要娶红袖,除非我死了!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他锁眉看着我,用手指触了触红肿的脸颊,忽扯了下嘴角,“以我今时今日的地位,也只有你敢打我了。林晚,你要明白,我的手早就脏了。而我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全都是因为你。”

我踉跄了一步,随即大声道,“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贤王狼子野心,你却认贼作父。孙照何其无辜,你们却为了掩饰罪行,杀人放火。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人,对你仍存有情分。如今,你居然要我放过伤害红袖的禽兽?!方重,你我缘分已尽,从此恩断义绝!”我拂袖,昂首往门外走。我故意把下巴抬得很高,似乎这样才能阻止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听到他冷酷的声音,“好!我不会再来。终有一天,我会让你主动来找我,为你今天的决定忏悔!”

*

天气晴好,阳光如垂坠的金丝。似乎只要有一双巧手,就能把这金丝织成这世间最美的绫罗。

我走到红袖的房门前,踌躇许久。她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何尝不是我的过失?我嘴上说能够理解她,但却从未派人去打听过她的下落。若我一开始就主动去寻她,她是不是就不会遭了江别鹤的毒手?

四下安静,只有我的呼吸声格外清晰。

我上前敲门,门却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屋内没有点灯,窗户也都是关上的。黑漆漆的,像一个憋闷的木盒子。红袖坐在床上,穿着一套桃红色的衣裙,头发只梳成一把辫子盘在脑后。她低头看着地面,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来,嘴里依稀在念叨什么。

我走过去,慢慢蹲在她面前。她抬起迷茫的眼睛看着我,像个天真的孩子般,好像根本就不认识我。

我瞬间哽咽,欲别开目光,却无意间看见她的脖颈上有很多淤青,新旧交替。那淤青竟似一直往下蔓延,我着急地伸手要去解她的盘口查看。她却像受了极大的惊吓,尖叫着缩到了床尾,一直叨念着,“不要过来!”

我的手就那样僵在半空中。她往日里总是神采飞扬的眼睛,像是两汪死水,再也没有一丝波澜。这几日,她在江别鹤的魔爪下,究竟过得是怎样的日子?而失了心,丢了魂,还可以变回人么?

见她一直瑟瑟发抖,我连忙说,“好,我不过去,你别怕!”

她用手紧紧地捂着领口,戒备地看着我,一直摇头。

我终是不忍再看,差了府中的丫头来看顾着,自己则回了房间。

一日之中,遭逢了太大的变故,我颇为疲累,早早地上了床。可在梦中,似乎有人一直掐着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醒来,却如何也醒不过来,只在梦境中挣扎。忽然一个激灵,终是摆脱梦魇,清醒过来。

我睡着的时候天还未全黑,如今全是黑透了,伸手不见五指。

更深露重,月光自窗户的缝隙透进来,在地上投了一道狭长的银光。我忽然觉得嗓子干哑难耐,拿过帕子捂着嘴重重地咳了两声,却像是咳出了什么东西。我心下一惊,刚要摊开来仔细看,门外有极轻的“啪”的一声,我立刻把手帕藏到了枕头底下。

房门的上的门栓被挑开,有人推开门走进来。我闭着眼睛躺着,只觉得有人摸到床头来。那味道我再熟悉不过,但是对这种不请自来,如入无人之境的行为,仍是大为不齿。

所以在感觉到床边的被褥塌陷下去的时候,迅速地从枕头底下掏了匕首□,架在他脖子上。

“某个人现在是越发能耐了!破我的门倒是娴熟得很!”

他轻轻一笑,“你现在是越发笨拙了。若真有人要害你,凭你拔匕首的速度,早就丧命了。”

我讪讪地收了匕首,他却伸手搭住我的手臂,往他怀中带。

“做什么,大半夜的。”我推搡他,他却抱得更紧,“甚是挂念你,却无法脱身。”

他这话说得无限怅然,勾起了我心中的委屈,越发不肯乖乖依了他。缠斗之时,他的手掌无意中滑过我的嘴角,随即整个身体都僵了。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他,他却迅速地擦亮了火折子,点燃了烛台。

眼睛一时适应不了光亮,我忙抬手挡着,他却把我的手臂扯下去,移近烛光来看。

“多久了?”他的声音,比这冬夜更寒。

“什么多久了?”

“不要装傻,咳血这件事情多久了!”他的手掌用力,我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原来刚刚咳出来的,竟然是血么?我淡淡道,“第一次。”

他的目光移到枕头底下,迅速地把我刚才塞进去的手帕抽了出来。上面红黑色的血迹像是一朵妖冶的海棠,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念临风仔细地看着那手帕上的血迹,竟是久久地不说话。我被这样的沉默闹得心慌,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临风?不要太难过,我有病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忽然俯身抱住我,“晚晚,上天入地,诸神杀佛,都有我陪着你,再不把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抛下。是我的错,是我听信了那些村民的话,以为你已不在人世,这才没有早早地去寻你。”

我疑惑,“什么村民的话?”

“当年我虽落下悬崖,却被崖上横生的树枝所挡,受伤昏迷,并未死。醒来已经不知是几日之后,想尽办法爬回悬崖边,回了武威城。当时匈奴人已退,临近村庄的人前来城中收尸,有人告诉我,当时所有的老弱妇孺皆被屠尽,无一幸免。我向他们形容你的体貌,有一人跟我说已经把你的尸首焚化了。如今想起来着实蹊跷,那个人那么肯定,竟像是认识你一般。”

我抓着念临风的手臂,“我醒来之后,也曾经要去打探你的消息。可是方重一口咬定你已经死了,我那时万念俱灰,也没有多想。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念临风的脸色渐渐沉下来,在房中踱了几步,“好个心机极深的小子!我曾百思不得其解,他何时竟与贤王有所瓜葛,却该是八年之前,就已经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晚晚,你可还记得当初我们决定了护送城中的老弱走燕云天道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我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那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可他被毒蛇所咬,是我们救了他!”

“是,我曾想让他死,因为我们的路线一旦被追赶的匈奴人知道,只有死路一条。可是你不让,让我留了他一条命。”

我更加震惊,“你的意思是,那个小乞丐出卖了我们?你的意思是,那个小乞丐就是方重?!”

“难道你不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的巧合吗?”

我的世界,一时间天崩地裂。

作者有话要说:我了个去!重了!果然太匆忙整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下一章星期一更改,SORRY

桃花三十七

也许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方重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他与念临风的对立,从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我如何也没有想到,那个让所有老弱妇孺惨死于屠刀,让我和念临风相隔八年的罪魁祸首,居然一直就在我的身边。

当年,念临风挑选燕云天道,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匈奴人对那一带的地形并不熟悉,万不可能在我们还没过独木桥的时候就追了上来。唯一的可能是有人泄露了我们的行踪,而那一路上,只有遇见那一个被蛇咬伤的小乞丐。

我仍想为方重找理由,“可是,我们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念临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许是见我对他动了杀机,因此怀恨在心。他身世漂零,尝尽人间冷暖,心思本就比一般人深沉…罢了。”他走过来,执了我的双手,“你身上的病,多半就是因为伤心郁结而加重的,不要再多想。”

我把脸靠在他的手背上,轻轻点了点头。

“红袖可回来了?你身边没有个人照顾怎么好。我把白蔻派来给你?”他的手指滑过我的脸颊,低头印了个吻在我的眼上。

他不提红袖还好,一提红袖,我就满腔的怒火,“江别鹤那个禽兽!他把红袖给污了,还说要娶红袖!这几天,红袖不知过得是怎样的日子,整个人都变得痴痴傻傻的了!”

“竟有这种事?”他摇了摇头,“或许不是真的痴傻,只是很多事情不敢去面对。”说着,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帕上,声音有一丝飘渺,“有的时候,我亦不希望自己是个大夫。因为空有医术,却回天乏术的感觉,其实并不好受。”

我伸手揽着他的脖子,笑道,“等这里的事情都结束了,我们便寻一处好山好水的地方,好好的过几年。虽然没办法为你生育孩子,但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不,两个,让他们将来也有个伴。”

念临风点头,“都听你的。”

我的手冻得冰凉,故意伸进他的领口。他的体温是炙热的,好像能驱散这夜里的阴寒。他“嘶”了一声,按住我的手,要拉出来,“晚晚,你怎么还是这么顽皮?”

“谁让你冬暖夏凉的。”

他不语,由着我把他当暖炉,吃他的豆腐。我才在疑惑,他今天怎么这么温顺,下一刻就被他压在了床上。他的眼中有火,手则扯开了我的领口,我听到布帛撕裂的声音。

我觉察出不对,捧着他的脸,“临风?你怎么了?”

他用力地把我的衣服剥到肩上,从我的脖颈开始吻起,一直蔓延到我的胸前。我的呼吸困难,手指陷入他的头发,“你…到底…怎么了?”

他把我翻过身,亲吻我的背,还把我系在脖子和腰上的肚兜的红绳咬掉。喘息间,听闻他说,“陆羽庭今夜忽然请我到房中喝酒,说有要事相商…”他的声音暗哑,手伸到我胸前,用力揉捏那一方丰盈,“我疑心酒菜有异,不敢下肚…没想到她还在房中点了迷情的香…晚晚,我差一点就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我想要转头看他,他却扯下了我的亵裤,手指试着探了进来。我咬着被子,才没有尖叫出声,可身体仿佛已经脱离我的控制。

“晚晚,我刚才…一直试图把那些药都逼出来…可是失败了…”他把我抱坐起来,我的背靠在他灼热的怀里,自己的身体也跟着发烫。他贴在我耳边说,“对不起,一会儿若是弄痛了你,你尽管怪我…我已经不能自已…”

说完,他的手指退出去,把我往下一按,便与他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我侧回头,亲吻他的嘴唇,“最初的那几次,你哪回不弄痛我…”

他有些剧烈地进出着,手也在我的身上四处点火。我们很快就冲到了巅峰,但一次,显然不能满足他已经失控的□。我在疲累中昏睡过去,耳畔响着他最后的一声低吼。

每次,他若在我的身边,我便睡得特别地安稳。大概是从小就爱爬他床,睡在他身边的缘故。念伯伯曾经取笑还很小的我,说我注定是念家的媳妇。

迷迷糊糊中,身下似乎有一种清凉的感觉,缓解了疼痛和酸胀。

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看见念临风坐在床尾,身边亮着微弱的光。他正专注地给我涂药。我大窘,“临风?!”

他应了一声,“还是弄醒你了?”

我要并拢双腿,他却用手按着,“别乱动,药还未上完。否则明天你会痛死。”

我伸手捂着脸,“可是…”

“可是什么?第一次的时候,便都看遍了。”他的手指肆无忌惮地落在我最私密的地方,他的手所触及之处,便有一种冰凉沁肤的感觉,着实是比先前好受多了。

“什么?”我猛地扬起上半身,惊诧地看着他,“你!”

他倒毫不掩饰,“年少无知。”

我气结。

当年是我灌了他很多酒,才让他破戒的。在我们两个都还没意识到的情况下,他已经冲破了我身体里的那道防线。我痛得大哭,分明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却一个劲地埋怨他,好像都是他的错。他哭笑不得,只能笨拙地放慢速度,可是初经人事的少年,哪来的什么技巧?

草草了事之后,他便像小时候一样拍着我的背,哄我入睡。那天夜里我便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看着自己,甚至是最私密的地方。那个时候还有少女的羞耻心,只当是一个淫梦,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念临风!”我咬牙切齿地看着他,“你这个老色鬼!”

他忽然俯□来,半开玩笑地说,“我是老色鬼,不过罪魁祸首可是你,晚晚。”

“无赖!”

他微笑,把头埋进我的脖颈里,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耳根,“今天才知道?”我倒抽一口冷气,“别…别来了吧?”

他伏在我身上闷笑,笑完了之后,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放心吧小白兔,老虎今天吃饱了。还得留着以后慢慢吃,反正你跑不了。”

我傻笑,心里却丝丝地甜。虽然我们是见不得光的情人,但他所能给予我的,是那个能够和他光明正大站在一起的女人,永远都别想奢望的。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抱着他,低声喊,“相公。”

他愣了一下,随即无限温柔地回应,“是,娘子。”

*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窗户外面传来决明的声音。我犹在梦中,听不清他们的对话,只是感觉到念临风用一只手捂住了我的耳朵。

谈话声很快就停了下来,念临风随即起身下了床。

我实在太累,睁不开眼睛,只是一瞬,便又掉进了另一个梦境里。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砰砰砰”地敲门,我浑身酸疼,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听到门外李慕辰的声音,“娘!你快起来,出事啦!”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披上衣服,匆匆下床。

刚打开门,李慕辰就冲了进来,急得跳脚,“娘,来了一帮人,还有一个老头,说要提亲!人现在等在花厅里,娘快去看看吧?”

我心中已经有数,“走!去看看。”

李慕辰和我一起走到花厅,见到里外都摆了很多的东西,一律用红绸绑着。江别鹤坐在花厅中,我府中的下人都有些畏惧地站在门外。好个鸠占鹊巢,他把这里当成了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