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着他们的面,把红景天的扳指套在大拇指上,下了第一个命令,“把中间的这堵墙给我推了。”

几个年轻的徽商大概早就想这么做,齐齐地上前推墙。金不换和幺九也去帮忙。

而后我对众人说,“我需要一个书记。”

那边的墙“轰”地一声塌下去一半,金不换被飞起的尘土呛得咳了好几声。云顾言接触到我的眼神,轻轻地点了点头,我继续说,“这个人选就是金不换。”

满院的注目“刷”地一下集中在金不换身上,金不换估计没有听到我的上上句话,只当我在叫他,连忙跑过来,“怎么了?”

我大声地说,“从现在开始,你是徽商商团的书记,跟在我的身边,从旁协助我。另外,我会举荐你加入九州商会。”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肥胖的身躯忽然向下一软,瘫在一旁。人群中,发出一两声抑制不住的嘲笑,但又很快消弭下去。他们兴许也知道自己不该笑。今日力挽狂澜的徽商,只金不换一人耳。

“现在只是刚刚开始。但既然我们同属于一条船,利益休戚相关,我便会想办法带领徽商创造更多的财富。今日夜已深,你们暂且各自散了吧。”

众人行礼,陆续地退出去。

我看向角落那间屋子上的大锁,重重地吐了一口气。红大爷,虽然不知你缘何选中了毫不起眼的我,但时至今日,我已与徽商系在一起,荣辱与共。

商道二十二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是新官上任三顿饭。

第一顿饭是和孟知行吃的,他例行公事地强调了一下官商合作的重要性,还有对以后徽商行事的构想。其篇幅冗长,我听得昏昏欲睡,最后试探性地问了一下他与某公子出游的事情,终于成功打消了他继续打官腔的念头。

第二顿饭是和洪景来一起吃的。他大病初愈,话并不是很多,只是让云顾言陪我去红景天名下的那些产业通通走一遍,于是五家酒楼,八家绸缎庄,四家钱庄,六家当铺,总共花了我五天的时间。

其后,洪景来因为京商商团出了一些事,不得不提前离开徽州。那天我去送他,他站在残阳底下,好像瞬间老了几十岁。我记得他只说了一句话,“记住,你越弱小,敌人就越强大。”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

我把红景天的产业大半都转到了曾一味名下,毕竟红景天没有留下什么血脉,唯一与他有关的就是曾一味。而且我出任徽商大行首,有更多的大事要忙,这些生意恐怕无暇分顾。曾一味当然推脱不要,说他一个厨子,哪里能打理什么生意。我当即把幺九指给了他,幺九激动地说,“只要我跟老曾成亲了,这些财产就分我一半吗?”

众人默默地把他丢弃在水云间,觉得他还是当一个跑堂比较实在。

第三顿饭,参加的人只有靳陶和云顾言。虽说我接任商会掌户的文书还没有正式从京城总会那边发过来,但好歹以后大家都是同僚了,增进增进感情也实属必要。席间三人各有心思,难免都喝高了一些,具体做过什么事情,大家都不记得了。只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衣衫凌乱,共躺一床。

我估摸着这件事情肯定是传进了念临风耳朵里,因为其后我就听说靳陶因“公”被调去玉门关一带,少说也得呆上十天半个月。那是个苦寒之地,五日才得一次休沐。我跟云顾言交谈间说起此事,表达了对靳陶无限的同情。云顾言拍了拍胸口说,“夫人,你知道吗?这个时候我无比庆幸自己是个女的。”

言下之意,大家心知肚明。

徽商明里暗里对我都不是很服气,这点从每天晨议时那稀稀拉拉,萎靡不振的状况就可以看出来。云顾言和金不换都要求我杀鸡儆猴,处理一两个老顽固给他们看看。但我体恤徽商因徽州疫情而元气大伤,实在不宜在此刻让他们雪上加霜,所以迟迟未有动作。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皇帝寿诞在即,全国的商团都对宫里要采购的那批物资虎视眈眈。为了此事,我们得同其它商团一样,借九州商会一年一度的祭典,进京一趟。

徽州的疫情在对症下药的情况下,得到了显著的控制。原来滞留于徽州城中的外乡人,纷纷举道回乡。但与此相应的,徽州城中的鸡鸣狗盗之事与日俱增,甚至已经严重地威胁了徽商的日常经营。

但不知何故,商会中的徽商无一人向我详细禀告此事。甚至在我主动问起时,也都是一副知之不深的表情。金不换很生气,想要当面斥责他们,被我阻止。等那些徽商都退出去,金不换摔了账本,怒气腾腾,“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把大行首当做大行首!”

我仔细擦拭手指头上的扳指,微笑道,“急什么?我们暂且看看他们如何摆平此事。”

“行首,你不生气啊?”

“跟这些人生气,白白浪费感情。罢了,你跟我去如意馆听红颜奏一曲吧。”

金不换立时傻了眼,“啊?去如意馆,就我和你?”

我起身点了点头,“不然呢?”

“可是行首,你是女子啊!行首!你等等我!”

虽说九州商会正式的公文没有下达,但我俨然已经以掌户的身份,掌握了附近这一带信子的消息。而红颜正是这些信子之一。出于会规,我不能对外挑明她的身份,但往如意馆跑的次数多了,难免就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

我是不在乎那些风评的。总归不会比在姑苏的时候更惨,只苦了金不换也白白地跟着遭秧,导致他托红娘说的好几门亲都告吹。有一次我颇为愧疚地要主动替他牵牵红线,他却豪气万千地说,“突厥未灭,何以家为!”

对于他的成语水平,究竟是神仙画画还是水平差差,我已经不想深究,但他这股子为了革命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着实叫人感动。

红颜擅弹七弦琴,一曲《汉宫秋月》幽怨悲戚,叫人潸然泪下。此曲本为汉宫宫女所做,讲述她们悲惨备受压迫的境遇,好唤起人们的同情。青楼女子亦是悲苦,零落成泥碾作尘,一生飘零不知归宿。

一曲弹罢,满堂喝彩。纱帐之后的红颜亦起身致敬。本来还欲坐下再弹一首,好似有个人影进入纱帐,急急把她叫走了。

少顷,又换了馆中另一个姑娘来拉二胡,曲调欢快,一扫先前的阴霾。

我随手招来一个跑堂,仔细询问,才知道刚才来了个大主顾,把红颜给包了。

金不换斥一声,“大胆,你可知道这是…”

我仰头见二楼的走廊,有一翩翩少年站在那儿,遥遥向我点头致意。再顾不上金不换,起身往楼上奔去。

*

屋中有袅袅的青烟,纱帐轻舞,如仙境幻梦。

女子陶醉于抚琴,一身大红的衣裳,衬托着雪肌红腮。而坐于她对面的男子,一身靛蓝的长袍,好像雨后洁净的天空。他闭眼倾听,像一个难遇的知音般,眉梢眼角都显露欣赏。

这样一副才子佳人的画面,本应该赏心悦目,可因为画中的男子名叫念临风,所以对于破门而入的我,无任何美感可言。

红颜的琴声戛然而止,抬头看到我,微微一笑,“行首怎么总喜欢破奴家的门?这是第二次了呢。”

我脸上一窘,不由分说地拉起念临风,“走。”

念临风反手握住我,轻轻地问一句,“为何?”

我怒火中烧,转过身去大吼一声,“这里是青楼,你不知道吗!”

“那你知道吗?”他定定地问我。

我的气势顿时矮了三分,“我,我来做正事。”

他松开我的手,又坐了回去,气定神闲道,“我也在办正事。”

我强忍住把鞋脱下来,狠狠拍他脑门几下的冲动,转而走到红颜面前,低声说,“能不能麻烦你出去一下,我们有些事情要解决。”

红颜抬起袖子掩嘴笑,“行首大人,这位客官出了不菲的价钱,若是旁的事,奴家不好让。但若是家务事,奴家就无话可说了。”

我咬牙切齿地说,“对,家务事。”

红颜行礼,施施然地出去了。她的反应太过镇定,一度让我怀疑她也划归到知情人那个方阵里头去了。我转过头去看念临风,他正在喝茶,比离开前略略清瘦了些。普通的情人小别重逢,不是相拥而泣,便是滚一滚床,偏偏我们重逢,却是在青楼这样意味深长的地方。

我坐到他身边,“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不知道的时候。”

我伸手勾住他的手臂,“大小狐狸都被送走了?”

他顿了顿,嗯一声,算作回答。

我扳过他的脸,凑上去吻了他一下,“想我了吗?”心中满怀期待。

他斩钉截铁,“没有。”

“…”念家的列祖列宗又因为这个不肖子孙被我问候了一遍。

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的。念临风从来就不会扮演什么温柔亲切的邻家哥哥,从我懂事开始,念临风前面被冠以的词语就是恐怖,黑心,严格和残酷。初相逢的时候,大概还没有找到与我相处的方式,所以让我误以为他这些年修身养性,人格升华了。

这才是真正的念临风啊念临风。虽然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通俗一点就是,狗改不了吃屎!”金不换福至心灵,脱口而出,被走在前面的决明狠狠地白了一眼。

我重重地握住他的手,恨不得唤一声知音啊知音。

前面念临风转过头来,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握住金不换的手。我忽然想起远在玉门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靳陶来,慌忙松了手,假装观赏今晚的月色,“呀,月亮好圆!”

念临风的嘴角抽了下,“麻烦夫人把月亮指给我看看?”

漫天的星星都笑了。

商道二十三

念临风坚持要留下来跟我一道进京。我本来十分不乐意,但碍于九州商会大行首的压力,不得不服从。

他虽然与我同吃同住,但行踪还算保密,除了少数的几个心腹以外,没有人知道。

我正倾力准备徽商进京的事宜,忽然出了一件大事。

这件事的起因是徽商派人把到店里偷盗的流民打成了重伤,直接导致徽州城中数量众多的流民和部分徽商发生了激烈的流血冲突,最后由孟知行亲自到场才将事态暂时平息下来。孟知行派人通知我去知府衙门时,我还全然不知发生了上述事件。

府衙里头没有升堂,孟知行只是把我们都召集到偏厅问话。虽说是问话,但惹事的那几个徽商仍然是跪在地上。

我坐在太师椅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暗暗好笑世道无常。他们不敢接触我的目光,纷纷低垂着头。金不换凑到我耳边问,“大行首,怎么办?”

“静观其变。”

金不换肃穆,“对,就应该见死不救。”也许不是我咬字不清,他的潜意识和我的潜意识其实是一样的。

孟知行梨花一样的脸有明显的愠怒,手指一直不耐地敲击着桌面,最后转过头来看我,“徽商行首,你看此事本府要如何处理?”

我拱手拜了拜,“自然是要罚。”

孟知行点了点头,“人虽然不是他们直接打伤的,但打人的人却是由他们指使的。而且因为此事,徽商在百姓中的风评变得很差,恐怕对于你们此次进京一事,也很不利。本府既然为一府长官,理当除暴安良,行首你不会有意见吧?”

“当然不会有。但是知府大人,林晚尚有一言。”

孟知行抬手,“但说无妨。”

我扫了地上的几个徽商一眼,“大错既然已经铸成,现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善后。如果大人把他们关起来,非但没有人能出面解决此事,而且还会削弱我们徽商的实力。林晚有一个建议:大人不妨先把他们的刑责记着,若是三日之内,他们不能平息民怨,则大人秉公办理。若是三日之内,他们可以和平解决此事,还请大人看在他们将功赎罪的份上,高抬贵手。”

孟知行尚未表明态度,府丞忽然闯进来把他叫走,两人去了一盏茶的工夫也不见回来。我伸了伸懒腰,对身边的金不换说,“罢了,今日看来没什么结果,我们先回去吧。”

金不换还未说话,一个徽商忽然扑过来,“行首大人,救命啊!”

我被他吓了一跳,眼疾手快地闪开,他只来得及抱住一个椅子腿。金不换挡在我身前,嘲讽道,“出了事知道找行首了?当初行首问你们的时候,你们为何不说?还自作主张,把事情闹到了这般田地”

一个约摸中年的徽商大声道,“不需要求她!让女人当徽商的大行首已经够丢面子了,求女人更不是大丈夫所为!”

我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如果你有本事,这个大行首让给你当又何妨?但就凭眼下你们所做的这桩事来看,实在没有什么资格跟我讨论这个问题。若我撒手不管,你们无非是两个下场,一是锒铛入狱,二是倾家荡产。这就是你们辛苦半生,想要的结果么?”

另外的几个徽商全都垂下头,表情哀默。那个中年徽商仍是不甘心,“你就算插手又能改变什么!?”

“我来替你们求一个生的机会。”我自信地笑道,“但是请别误会,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你们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价值。徽商这么多,少了你们几个真是无伤大雅。我只是要向你证明,洪大爷的眼光没错。”

*

豪言壮语放出去了,接下来就是要想办法解决。我近来处事,习惯逼自己。先下一个能做到或者不能做到的定论,而后破釜沉舟地朝着想要的结果去努力。但光我一个人,肯定对付不了孟知行。人家是官,我只是商。我在他面前说话没有丝毫的分量。我所能求的生路,只有一个人能给。

人有的时候就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比如在见到念临风本人以前,我非常笃定自己能够说动老情人。但这份优越感,在正式会面之后,马上演变成了一场悲剧。悲剧的原因在于,某个人听了我的诉求之后,完全无动于衷。

“你听我说”

“刚才不是已经说完了?”他把清香的白菜夹进我的碗里,抬头对白蔻说,“茄子炒的太油了点。”

白蔻应了一声是,退到一旁。我索性抓住他的手,言辞恳切,“孟知行肯定怕你,最差你就牺牲一下色相,没理由他看得上靳陶看不上你。而且现在靳陶被你弄去了遥远的玉门关,根本管不到徽州的事。”

念临风说,“这是重点吗?晚晚,你要为徽商求的生路就是让你男人去牺牲色相?难道不是应该你自食其力,然后让他们心服口服么?”

“临风,要物尽其用啊。我要是有色相早就牺牲了不是?”

念临风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专注地吃饭,再不理我。

期间,决明把一沓文书送进来,念临风边吃边看。我偷偷瞄了一眼,大概是各路信子收集的情报,其中每一份都加了红色的六芒星印泥。我正吞着一只鱼,念临风忽然问,“晚晚,江别鹤是不是和苏商一起回去了?”

我想他这问的真是废话,但还是乖乖地点了点头。

“这人野心倒是不小,就是不知他背地里头干的这些勾当,西大班首知不知道。”念临风说话一向很和气,很少有挖苦人的时候。我头一次听到他用这么讽刺的语气说起一个人,对象还是方重,看来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不是一笔一划能够了结的。我之所以说这里头有爱和情,是想起多年前救下当时还是个小乞丐的方重之后,念临风说了一句话,“那孩子的眼睛很有灵气,若不是境遇凄惨,将来能堪大才。”

当年的念临风要是知道方重以后的大才是这么堪的,估计绝不会听我一言,放他一条生路。我后来细想了想,觉得他也不是听了我的话才放了方重,而是他本身就不忍,他的不忍远远大于我劝解的作用。

这样想着,我又觉得自己真是活得一点价值都没有。

念临风用完饭,决明和白蔻双双来收拾碗筷。我又想起徽商一事,尾随他去了书房。念临风对我的了解,远远超过生养我的亲爹,所以我的每一个动作背后深藏的目的,他了若指掌。就在我要再次开口的时候,他先说道,“徽商一事,莫要再提,我不会帮忙。”

我据理力争,“就算你出手帮忙,也绝不是偏袒。说白了,这件事若是得以解决,获利最大的是百姓。”

他细长的手指夹着一本书,头也不抬地问,“请问你是徽商大行首,还是我?”

“我。”我低了低头。

“再请问这百姓是不是徽州的百姓?”

“是。”我更低了低头。

“那这就是你的责任,请回房自己慢慢地想办法。”他把椅子挪了挪,拿背对着我,一点余地都不留。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鼻子酸酸的,忽然发狠道,“你除了让我自己想办法,还会说什么?每次出了事,不是把我一个人丢下,就是让一些不相干的人陪在我身边。这样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做到,我为什么非要你不可?念临风,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过去那八年,我也挺过来,最多当你已经死了!”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跑出去,直直地撞了白蔻的肩,推开欲拦住我的决明。

院子里的木门被我狠狠地一脚踹开,脚尖钻心地疼,我却也顾不得了。夜色茫茫,像一口憋闷的大口袋,我脚下踩着的青石板,因为年代久远,发出一声声闷响。我寻到一个桥洞,毫不犹豫地钻进去,抱着膝盖闷声大哭。从多年前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开始,就从来不再指望他会守候在我身边,但当我习惯了另一个人的守候时,他又突兀地出现,打破了我维系长达八年的平衡,然后告诉我,我必须要一个人去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些天来,红景天的死,徽商的压力,都像千斤重担一样压在我心头,我咬着牙不说,但并不是不累,不是不委屈,不是不疼。

如果是方重,一定不会让我这么累,一定会为我分担,让我轻轻松松地活着,像在姑苏城的时候一样。

四下安静,蛙叫虫鸣夹杂着夏夜暖暖的风,缓缓地擦过耳畔。水中月亮的倒影,像是一面面铜镜子一样投射在桥洞里头,照亮了泥泞中的夏花。那些白色的不知名的小花,团团簇簇地开放着,绚烂无双。

视线里面忽然出现一双黑色的靴子,再上是一袭翩翩的白袍。再也没有人能把举世无双,藏在这样一件普通的袍子里头。有的人无需动作,就能够成就一场惊鸿。

我维持着本来的动作,低头看脚边的花。那脚步移过来,我也愈往后移。终于被他一手抓住,狠狠按进怀里。之所以说是狠狠,大概听到了他手指的骨节摩擦的声音,按在我背上的力道,却拿捏得刚刚好。

恍惚间,我觉得这样的场景,好像似曾相识。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没有意外,稍后还有一更

商道二十四

“你这只不听话的小兔子。”他咬着我的耳朵,叹息一声,“你是否还记的当初你儿子离家出走时,你的心情?”

我忽然记起,那时在姑苏,李慕辰因为名字的事情跟我闹别扭,也是一个浓黑的夜,我在姑苏的桥洞底下找到他,顺利地把他领回家。

“有些人跟别人讲大道理,总是一套一套的。怎么换到我面前,就只会发脾气闹别扭,甚至蛮不讲理呢?难道我曾教过你,只可以欺负夫君,只可以狠狠地欺负夫君么?”

我的眼泪鼻涕还挂在脸上,听了他的话却忍不住笑。我是幼稚,做出来的事情竟然跟李慕辰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儿一样。可这世间能让我幼稚,能让我撒娇,能让我怄气的,也就只有眼前这一人而已。

他抱着我,靠在石壁上,仰起头说,“晚晚,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当年为什么你会死。后来忽然想明白,你其实不是死于突厥人的手,而是死于我的溺爱。”

我睁大眼睛,想要反驳,他却捂住我的嘴,轻笑道,“你肯定要反驳,但先听我说完。我从你出生就与你一起,处处照顾你,时时教导你,对于你来说,我是你生命的大部分,当然对于我来说,你也是。但正因为你贵重得如同我的生命,所以当我坠下悬崖的那刻,唯一的愿望是我的晚晚能活得好好的,可你却选择了跟我一起跳下去。”

我眨了眨眼睛,想说殉情不好么,他接着说,“当然不好。因为我不肯让你见识那些风雨,不肯让你经历那些黑暗,正如过去的八年方重所做的一样,所以你变得脆弱,变得没有我或者方重,好像就不能活下去可是晚晚,我想让你活得好好的,长命百岁。就算有一天,我真的不在了,你也能靠你自己,在这个人世间,好好地活下去。如桃李之芬芳,慕星辰之璀璨,这是你对你儿子的心意,又何尝不是我对你的期望?”

我的泪水啪嗒啪嗒往下掉,落在掩住我嘴巴的那只宽大手掌上。这话实在是太煽情了,难怪当时李慕辰哭得稀里哗啦。

“我应该狠心点,这样你可能会恨我,可能可以更快地独当一面,成为一颗真正璀璨的星辰。但是我也只是个人,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看见心爱的人难过,就无法安心做任何事情。”他的嘴唇轻轻地碰了碰我的额头,把我抱得更紧,“晚晚,我愿以我肩为你担起所有的风雨,但我更愿意看到你自己长成一棵大树,不仅不会被风雨压倒,还可以庇护和帮助更多的人。这才是你真正的价值。”

我埋在他的怀里,在淡淡的药香味中,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还是个小女孩,在这个人的眼里,我永远如当初蹒跚学步时一样稚拙。但我已经不是个小女孩,我那么排斥的成长,曾经像一块磐石,重重压在我心底,此刻却已经化云成雨,真正地犹如身边的河流一样,自由地流淌在心田。

念临风起身,弯腰要拉我起来,我却扯住他的衣袖,低低地说,“可是…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刚要开口,我却伸手掩住他的嘴巴,“你…你如果像上次的那个锦囊里头一样,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他笑起来,好像晴日里的云海,然后轻轻地执了我的手,把我兜在怀里,“上次我不过写了一个‘死’字,你不就做得很好了?”

“那是运气。”我心虚地说。

他让我握着一个树枝,柔声问我,“晚晚,就你所知,商道是什么?”他在地上写了商道两个字,然后侧头等着我的答案。我说,“洪大爷教的,赚取人心。”

他点了点头,在商道二字的后面画了一个箭头,又抓着我的手写了人心二字,“那同样的,赚取人心,便是商道。”他又在人心的前面反方向画了个箭头,直指商道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