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检讨方式就是更加绵密的热吻和爱抚,直到两人都倒在沙发上,吴未才气喘吁吁说道:“你不用吃她的醋,我和谢安琪认识在你之前,如果有任何可能,都不会等到今天。”

林琳得到他近乎承诺的话语,心情放松,又为自己莫名的小心眼有些愧疚,忍不住赧然一笑,她此时面若桃花般绯红,配上这含羞带怯的一笑,看得吴未瞬间就痴了,魂飞九天之外。

等到回魂的时候,吴未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将林琳抱至楼下自己卧室里的大床上。

因为经常打扫,吴未的房间尽管很少住,却仍旧干净整洁,深蓝色的被褥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那么温暖诱人,让人忍不住用肌肤去试探它的舒适度。

林琳闻着熟悉的馨香气味,感受着吴未温暖有力的双手,痴迷地看着他动作优美地一件件除掉衣物,他的,还有她的。

到了只着内衣的时候,吴未的双手开始颤抖,摸索着林琳背后的小扣,却无论如何都解不开,急得满头大汗,这时细弱的纤手慢慢探了过来,帮了他一把,也解救了自己几乎被扯破的内衣,伴随者轻声娇斥:“笨!”

这一声清斥对吴未来说无异于天籁,不再忐忑,不再试探,不再犹疑,极度幸福的感觉袭来,带他去寻找极度的快乐。

林琳的肌肤极其细腻,吴未的手留连着忍不住一再地抚摸,又感觉触手之处尽是一片柔滑,柔滑地不像真的,就用嘴唇再去验证,直到验证完每一分每一寸,才不得不感慨造物的神奇,男人和女人,竟然如此的不同。

片刻之后,不止吴未大汗淋漓,林琳鼻尖也冒出细汗,娇喘微微,两人都没有用香水的习惯,有的只是健康年轻男性松木般的清香气息,混合着少女的幽幽体香蒸腾在空气中,合成了一股奇特的催情剂,让人意乱情迷,所有的理智和现实都抛到脑后,恢复最本能最原始的状态。

这个时刻,没有穷人富人,没有达官显贵和升斗小民,没有饱学之士和市井文盲,有的只是男人和女人。麦色的,强壮的男性身体,和雪白细腻玲珑有致的少女酮体,合舞出人类最真最美的一副画面,让人沉湎其中,如痴如醉,忘记了烦恼,忽略了疼痛,有的只是快乐的巅峰和极致。

不知过了多久,林琳从悠长的美梦中醒来,抬眼便看见吴未疏朗的面孔,此刻双目紧闭睡得正香,一双铁臂还缠绕在自己腰上,令人难堪的是两人都未着存缕。

慢慢平复紧张和羞怯的情绪后,林琳试探着欲将吴未的手臂移开坐起来,不料刚有动作,腰上的双臂一紧又把她拉进被窝。

“你没有睡着呀,那干吗装睡?”带着微微的怒意,林琳斥责道:“快放开我。”

“不放,我也没有装睡,我只是在回味,刚才的感觉太妙了。”吴未耍赖道。

又羞又怒地看着他的脸,果然是一脸陶醉的贱样,林琳忍不住恶向胆边生,伸手扯住两腮,蹂躏他的俊脸:“你就赖皮吧!”

吴未不但不反抗,还呜呜乱叫:“好舒服的脸部马杀鸡,你再揉下去,我又忍不住啦!”

林琳拿他没办法,只得停下来哀求道:“快点放开我吧,我得赶紧回房,要是明早妈妈叫我起床发现我不在怎么办?”

“大办。”吴未答得斩钉截铁。

“你说什么?”林琳越来越着急,忍不住低吼。

“婚礼呀,当然要大办了,不过你家那边亲人不多,可以考虑稍微减少一些流程。”吴未答得理所当然。

林琳瞠目结舌:“谁说要嫁给你了?”忽然又想到自己那次鲁莽的求婚,马上改口道:“那次不算,我已经收回了!”激动的心情让她半坐起来面对着吴未嚷嚷,忽然看到吴未的眼神也变得激动,以为他要反驳,马上严以待阵准备措辞,不过当她注意到吴未眼光落向哪里时,顿时变得更加激动:“流氓!”赶紧钻进被窝把自己裹得紧紧的。

吴未隔着被子压在上面威胁道:“你要是打算始乱终弃的话,我就大声把伯母叫醒,让她老人家看看咱们生米煮成熟饭的样子,求她给我作主。”

林琳表面上不为所动:“你敢!我不信你能干出这么丢人的事儿。”说完后又觉得不妥,这个时候可不能激他,于是放软了语气说道:“我们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就是真要结婚也不用急着非现在不可呀。”

吴未歪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也是,时间太仓促,就是领证都太赶,这么着吧,回去先订婚好不好?”

千哄万哄,林琳终于脱身离开回到自己房间,被窝里凉凉的,她躺在里面毫无睡意,内心更是波涛汹涌百味陈杂。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可以让任何未婚少女彻夜难免,她不是不可以拒绝,一旦明确表示,吴未绝对会尊重她的意愿。可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他的怀里,任由他为所欲为,她竟然是满怀期待的,一丝反抗的念头也无。被他修长健壮的身体覆盖着,那种重量和压力让她感觉踏实,那种充实感和被需要的感觉更是让人欲罢不能,一切结束之后,她为自己的想法和表现感到羞愧,奇怪的是却没有任何悔意。

但是谈到婚姻,林琳每次想到这个问题就有些头疼,就算吴未没有做高官的叔叔,凭吴家财团在省内的势力,理想伴侣也远非她这么个矿工的女儿。还有那个谢安琪,在丁逸的满月酒宴上由一个明显身份不俗的长者带着,公主般地顾盼自如,和吴未、吴晶晶等几名青年男女谈笑风生的画面,如果在古代,便可称之为:“贵族青年夜宴图”。

林琳看着那一切,愈来愈有局外人的感觉,说她自卑也好,现实也好,总之她感到自己跟他们的生活格格不入。

这其中,丁逸是个例外,两人的友谊不会因为身家背景的原因受到影响,而对吴晶晶来说,她只是个家庭老师,是个姐姐般的人物。但是这些不同于男女之情,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林琳,一对男女若是产生了感情,唯有结婚才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婚姻这种事务虽然源于男女之情,却又远远不止于此,那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人若是组成了家庭,开始的时候由于新鲜感未褪,有事彼此都能包涵,时间长了,碰撞就会产生,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愈演愈烈,最后注定以悲剧收尾。林琳自认为是理智大过感情的人,既是悲剧,何须让它开演?

也因此她第一次主动约吴未,目的就是将那荒唐的婚约解除,避免因一时的软弱而将她和吴未都带进万劫不复的地步,谁想到婚约是解除了,在吴未的主控下两人却变成名正言顺的情侣。那天吴未抱着她久久不肯放手,在她耳边轻语:“我只是我叔叔的侄子,不是儿子,要联姻也轮不到我,你放心。”

他让她放心,可她怎么能放心,如果不是条件悬殊,何至于赵学农几句暧昧的话就引起误会,谢安琪又安敢那么放肆地侮辱她和她的母亲,人必自辱而人辱之,如果不是和吴未在一起,如果换成任何一个和她门户相当的男生,她哪里输给任何人?

那天赵学农出言挑拨,她内心深处竟是有几分期待的,如果吴未因此误会了,如果谢安琪把他抢走了,倒也一了百了,天!她果然是个凉薄的人,自私邪恶又凉薄。

可偏偏事与愿违,吴未没有误会,显然也不打算就此从了谢安琪,还用那样温柔的态度待她,让她更加感到自己的邪恶。邪恶的人内心阴暗,对光明的吸引力却无法抗拒,面对丁逸如是,面对吴未也是一样。如果她告诉吴未,她只是迷恋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的人,他的吻,他的身体,可绝对不打算嫁给他,他可还会这么热情?

二十八《应有香如故》菊子 ˇ二十八ˇ 

车下了高速之后直奔林琳大姨家,老远就看见几个熟悉的身影在楼下聚集着不时朝路口张望,走近一看,嗬,母亲在本市的几个亲戚基本都聚齐了。

车刚刚停稳,就有人上来开车门,拿行礼,七嘴八舌地问候,闹哄哄一派热闹景象。

林母也是喜气洋洋,一一回答大家的问题:

“对,林琳硕士毕业了,到外国人开的银行工作。”

“就是太辛苦,刚工作就要去香港半年。”

“工资呀,我也不大清楚,不过人家大银行,不会亏待我们琳琳的。”

“是喽,我身体好多了,多亏吴未这孩子帮忙,是是,就是吴老板的儿子。”

“他叔叔呀,挺好的呀,我跟你们一样,也只在电视上见过。人家忙得很,哪有空理我这个老太婆。”

林琳一直冷眼旁观,直到母亲偷偷捅她才不得不简短地回应一些问话。看看人群里独缺大舅,那个上次撒泼耍赖的大舅妈却是在上蹿下跳地忙活着,忍不住开口道:“大舅妈,您跟吴未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就不用这么客套吧。”

捧着刚刚到手的长白山野山参礼盒,大舅妈放下也不是,拿着也不是,一脸尴尬地站在原地。其余的几人也停止了动作,顿时有些冷场,吴未见状赶紧说:“林琳跟我说大家都很实在,自己人不用客套,可我想毕竟是第一次登门,又都是至亲,还是略微表示一下吧,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说完笑着继续给其他人派发礼物,大家才又热闹了起来。

接着三人被大家簇拥着上楼喝茶,跟大家聊了一会儿,茶杯见底,吴未阻止续水的表嫂,带着歉意说道:“时候不早,恐怕我家里那边已经等急了,我要先回家看看,咱们以后有的是机会再聚,不急于一时。”

大姨父赶紧点头笑道:“那是那是,你还没回家就先到这里,可别让吴老板他们对林琳有意见才好,本来想留你吃饭,现在也不敢了。”回头又招呼林琳:“琳丫头,赶紧去送送人家。”

告别了正跟姐妹叙旧的林母,吴未由林琳陪着来到楼下,一直面带微笑,林琳瞥了他一眼道:“得意了?免费看了场变脸好戏?”

吴未略微敛住笑意:“你是说大舅妈?其实大家都不容易,我刚才还听她跟你姨抱怨说儿子娶媳妇人家索要彩礼太多,你大舅积劳成疾,现在还在家躺着休息,有空去看看他吧。”

林琳神色动了动,不过还是嘴硬道:“他说不定是觉得没脸见我妈,现在在家装病呢。”

吴未听到这话,忽然停住脚步,让跟着他下楼的林琳险些趴在他身上,吴未伸臂一搂,稳住她脚步后正色说道:“你有没有发现,刚才你妈妈在人群里其实很高兴,在北京这么久了,你几时见她笑得这么开心?”

想到妈妈说的“血浓于水”,林琳低头不语,自己学业工作繁忙,母亲在北京又没有别的可以说话的人,难免孤独寂寞,自父亲去世后是不经常露出那种喜悦的表情,难道真的是自己钻牛角尖,不够宽容?

“人年纪大了就会喜欢热闹,你的舅舅阿姨再不是,也是她的亲兄弟姐妹,大家一母同胞,一起长大,有些感情,甚至连你都无法替代。”

吴未说完这些话之后,发现林琳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向他,张口便问:“干吗这么看着我,你该不会又吃醋了吧?”

想到上次被吴未说“吃醋”后发生的事情,林琳脸上一红,抬头正看见他一脸坏笑,知道被耍了,于是绷起脸道:“好了,吴大少爷,恕不远送。”转身就要回去,手被轻轻拉住:“准备准备,择日家长会晤。”

大姨家住房并不宽裕,不过还是为林琳和母亲单独腾出了一间房,躺在床上的时候,林琳向母亲讲了吴未要双方家长见面的想法,并注明:“要是不想去,我就以您身体不适为理由推了。”

想不到母亲立刻坐起来说道:“为什么不去?我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这么大的事情就是爬也要爬过去,何况我最近身体已经好多了。”说完开始翻动床边的行礼箱:“我穿什么衣服合适呢?自从你爸爸去世后我都没买过颜色鲜艳点儿的衣服,这可怎么办才好。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现在才告诉我!”

看着本来打算入睡的母亲马上下床忙碌起来,林琳有些纳闷:“您不觉得就这么见面很尴尬吗?我是怕您见了他们觉得不自在。”

林母停住手上的动作,喝斥女儿:“什么不自在,男女亲家见面,女方家长是要高半分的,他们家再有权有势,不也看上了我女儿?我和你爸爸,在过去那就是泰山泰水,是要被女婿敬着的。”说完之后,又自言自语:“不行,明天我得跟你姨出去买件像样点儿的衣服,这第一次见面,怎么着也不能显得太寒酸。”

看着母亲激动地忙碌着,林琳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忍不住鼻尖泛酸,借翻东西扭头避开母亲的视线范围,轻声道:“去吧,多拿些钱,顺便给大姨也买一件,虽说是亲戚,也不好白吃白住。”

到了约定的日子,一早吴未就开车来到楼下等候,林琳扶着母亲下楼,一路上林母不停地问女儿:“我这件衣服是不是小了点儿?现在比前两年胖了不少,衣服都要买大一号的了。”

还没等林琳回答,又问:“你帮我看看头发是不是乱了?要不要再梳梳?”

林琳已经被问得有气无力,提起精神答道:“没有,衣服正合适,头发染得又黑又亮,现在看起来跟我像姐妹!”说完之后当即被母亲拍打了一下:“臭丫头,跟谁学的这么贫嘴。”脸上却乐出了花儿。

地点定在吴家下属酒店的豪华包间里,吴未率先进门通报,等到林琳扶着母亲进去,发现里面一对中年男女早已经站起来迎接,男的器宇轩昂,面目和吴未隐约相似,女的身材苗条皮肤细腻,面像很年轻,只有笑起来时眉梢眼角的绉纹,才透露一点她年龄的信息。

林琳知道这必是吴未父母无疑,当下先端端正正地打了个招呼,两人面目和蔼地招呼她们落座,吴母拿出封好的红包递给林琳:“初次见面,咱们还是遵从一下俗套吧。”

林琳不着痕迹地看向吴未,发现他正咧着嘴笑得开心,仿佛红包是给他的一样,于是道了谢之后也就收下了。

接下来让林琳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母亲不知从哪里居然也变出了一个红包来,乐呵呵地递给吴未,吴未嘴里说着:“不用了吧,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手里却老实不客气地收下了,并且赶紧塞进胸口口袋,生怕别人抢走一样。

大家虽同在一个城市,但生活圈子不同,因此互相问候了基本情况之后,话题慢慢地就开始往吴未和林琳小时候的事情上转移。

吴母笑道:“琳琳一看就是不用家长操心的孩子,又乖又懂事,学习还那么好。吴未可差远了,我和他爸爸工作忙,没空管他,他就跟一帮小子混得不着家,经常保姆做好了饭却到处找不着人,好容易找着了,发现他正在外头跟人家抢玉米面贴饼子,把人家孩子气得哇哇乱叫,害得他奶奶端了饺子,拿了奶糖去人家家里陪礼道歉,家里什么吃的没有呀,非要出去跟人抢,你说这孩子怪不怪?”

想不到吴未还有这等光辉事迹,在座的几人都乐了,吴未看自己八百年前的笑料都被翻出来,也不害臊,反而振振有辞道:“这说明我有远见,饺子奶糖吃多了,会血压高血糖高,玉米面却是粗粮,健康食品,我赚到了。”又是一片笑声,气氛活跃了很多。

林母自落座后双手就放在面前桌上,显得颇为紧张,直到这时才开口道:“他那是精米白面吃多了,林琳小时候要是赶上一顿饺子呀,高兴地就像过年一样,也是我和她爸爸没本事,才让孩子受苦,不过她自小就懂事,有了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先拿给我们,也从来不跟别的孩子争。”

林琳被说的有些害羞,偷偷扯母亲衣角,低声埋怨:“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呀。”

吴父接口道:“你母亲说的是事实,这不算夸,自古蓬门多孝子,从来纨裤少伟男,现在的林琳可不是那些精米白面养大的孩子所能比的了。听说晶晶也多亏琳琳辅导才提高了成绩,真是不错。”

吴母也笑:“是呀,本来大家都觉得她考不上大学,打算高中一毕业就送出国,谁想居然还上了重点,弟妹高兴得不得了,还感谢吴未保荐,现在想想,他哪里是为晶晶,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林琳发现话题总是围绕着自己,越来越不自在,可又不敢随便开口,正犹豫着,吴未发了话:“妈,您回去想怎么挤兑我都行,现在可别把人家姑娘吓着了,要是吓跑了你得负责。”

听了儿子得话,吴母哭笑不得:“我算是明白了,养儿子是最不划算了,算了,我也别说了,省得落你埋怨。”

嘴里虽然抱怨,吴母在临别的时候却拉住林琳,递给她一个绒面盒子:“看你这孩子,只顾学习了吧,连件首饰都不带。这个坠子是吴家的旧物,几次抄家清算都留了下来,应该还不算俗,你就随身带着,漂洋过海的保个平安。”

林琳接过来一看,细细的链子上,是个一元硬币般大小的吊坠,吊坠通体碧绿,隐见湖水般的光泽流动,她大学时曾给国际珠宝展览会做过翻译,学过一些翡翠玉石的鉴赏知识,光从外形上来看就知道这个吊坠必定很昂贵,下意识地就要推辞。

吴未在一旁看她们交接礼物,看得颇为不奈,伸手接过坠子帮林琳戴上,然后嚷嚷道:“好了,老妈,我的呢?我也要远行,你不也得给个护身符啥的?”

他不说这话还好,话音刚落,只见吴母的眼泪也扑扑簌簌落下,把众人都吓上一跳,赶紧过来询问情况。吴母接过林琳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想要开口,却泣不成声。

吴未揽住她肩膀轻拍,柔声安慰:“好了,好了,我不要了还不行吗?我知道您那点私房钱攒的不容易,下次打麻将故意输给您好不好?”

吴母险些因他的话岔了气,当下暂缓哭泣,照他胸口猛捶一拳:“你个没良心的兔崽子!”

捶过之后还是伤心:“你说你去哪里不好?干吗非要去X省?那里天天都有枪杀案袭警案报道,我现在就给老二打电话,让他收回命令!只要不去那里,你就是明天办婚礼我都给你准备齐全。”

吴母说完就要掏手机,被吴未用手拦住:“妈,我已经做出决定了,再说就算是叔叔,也不能朝令夕改,您这么做不是让他为难吗?您放心,我很惜命的,就算您不相信我为了您和爸爸会保重自己,难道您觉得我会舍得丢下林琳?”

二十九《应有香如故》菊子 ˇ二十九ˇ 

初到香港,除了上学外从未出过远门的林琳颇不适应。气候、食物都还好说,即便是不会讲粤语,至少还有英语可以用来交流,而且随着和内地往来的增多,香港会讲普通话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都不是难题,格格不入的只是生活方式。

林琳发现本地的年轻人,不管有多高的学历,业务能力多强,在思想上都没有同条件的内地人成熟。他们无论男生女生,似乎都对各类大牌明星球星如数家珍,及其关注别人的穿衣打扮,对名牌服饰和收藏爱好执着地近乎疯狂——和她同等资历的培训生,居然敢花掉近一个月薪水去买一个在她看来像菜篮子一样的所谓的名牌包包,然后每天拮据度日。

他们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从不直接回家或宿舍,都要去各类娱乐场所消遣。而在林琳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应酬,业余时间是要用来看书做家务或陪母亲聊天的,现在母亲不在身边,她所做的事情就是上网研究各种业界的资料,学习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分割也从未间断,一旦停止她就不知该把时间花在哪里。

在酒吧里喝着昂贵的饮料,闻着污浊的空气,耳朵还要饱受噪音污染,她看不出哪里得到了“放松”,曾被强拉进去一次,她如坐针毡,觉得一分钟都难以忍受,从此再不涉足类似场合,也因此显得颇不合群。

林琳的几件套装都是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添置的,其余几个女孩子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牌子,最后只得夸道:“衬得Lin的身材那么好,肯定很贵啦。”林琳心道北京郊区密云县服装厂生产的,你们听说过才有鬼!不过在拿到薪水之后还是赶紧添置了几件像样的衣物,现在不比当初,如果天天穿同样的衣服,人家就算不说你寒酸,也会认为你夜不归宿。

尽管不太合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也从来都不会乏人问津,上午的课程结束后,来自新加坡的安迪问她:“一起吃午饭?他们说隔壁那家茶餐厅不如西边那条街的好吃,介不介意多走几步路?”因为课堂上和平时的交往中林琳都是讲英语,他也就习惯性的用英语发问。

反正都是类似的食物,林琳吃不出有什么不同,不过初来乍到她还不习惯拒绝别人的邀请,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安迪似乎对她感到很好奇,等着上菜的功夫还不忘发问:“你是在英国长大?还是在那里读的书?你的英音很标准。”

林琳略感好笑地摇摇头:“我从出生到来这里之前,从来没去过英国。”这句话用的是标准纽约腔,看着安迪一愣,她笑了一下后继续低头吃饭。

林琳曾经因为发音不准被同学嘲笑,那是因为她的启蒙老师就是那么读。上大学后咨询发达了,她就找来各种资料苦练发音,本身模仿能力强,加上后来做翻译的锻炼,本科毕业的时候,基本上已经能见英国人说英音,见美国人说美音,有一次演英文短剧,她模仿印度人发音,把英国的外教逗得捧腹大笑,连声称赞:“天才,天才!”

谢绝安迪为她付账的好意,林琳给他一半的餐费,在这个地方,如果双方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还是分清楚一点的好。

林琳的室友苏,是个典型的香港女孩子,父母都已经移民加拿大,她则因为工作而独自来港,因为在港的房产都已经变卖,才不得不和林琳一样住宿舍。

说到这里的女孩子爱玩,苏绝对是个中翘楚。每天林琳都要看书到12点左右,却从来没有等到她回来过。有几次甚至是睡醒一觉出去上厕所的时候,才看到她烂醉如泥地摊在客厅的沙发或地板上。好在林琳力气够大,能半抱半拉地把她送回房安置在床上,有时还能听见含糊不清的梦呓:“别拦着我,再给我一杯。”或英语或粤语,有一次甚至还冒出了法文。

然而无论头天晚上如何,第二天一觉醒来,冲个澡之后,她都能神采奕奕地继续工作学习,就是经常会发出这样的叫声:“谁昨天偷打我了,怎么腿上紫了一块儿?”又或是:“我新买的项链哪儿去了?”最离奇的还有:“我包里的保险套怎么少了一个?这个也有人偷?”

开始的时候,林琳每天都心惊肉跳,后来时间长了发现苏除了爱玩之外人还不错,业务能力也强,并且从来没有带乱七八糟的人回宿舍过,也就见怪不怪了,夜里还养成了起夜的习惯,顺便把不知躺在什么地方的苏弄回到床上。

最好玩的是,苏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是基督教徒,每周日去教堂做礼拜,然后晚上继续醉生梦死。林琳不知道基督教的教义教规如何,但相信哪一个宗教也不会鼓励教徒纵欲,因此暗地里她戏称苏为“间歇教徒”。

跟苏同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人,厨房客厅卫生间基本相当于林琳独享,有空的时候,她就可以自己动手做些顺口的饭菜,跟吴未通电话的时候也不用顾忌有旁人在场。

可以说她的培训生活是规律而平静的,但很快这种平静就被来港开会的丁逸打破,还有因之而出现的纪天恒。

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在这钢筋水泥林立的异乡,看到丁逸那么明艳熟悉的笑脸,林琳顿时觉得空气都温暖起来。

纪天恒也今非夕比,已经长成身长玉立的少年,自告奋勇为两位女士拎包打杂。林琳看着他就想起那段逝去的青葱岁月,忍不住对丁逸感慨:“岁月催人老,天恒都这么大了,我们想装年轻都不可能。你有夫有子自然不怕老,我却到现在都一事无成。”

丁逸闻言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这么乐意当黄脸婆吗?我还羡慕你无拘无束呢。再说你都工作了,虽说是培训,但结束后马上就能学以致用,我这书还不知读到啥时候呢。整日里实验室待着,眼见要跟社会脱节。”

说来说去,不过又是“围城”效应,都盯着别人有的拼命羡慕,对自己拥有的不屑一顾。二人都是聪慧之人,对视一笑既已明了,当下不再感慨,抓紧时间安排这难得的相聚。

像两个小女孩般拉着手疯玩疯逛,饿了就吃,累了就找地方歇,两人将烦恼俗事都暂且抛到脑后。

一天过去,纪天恒提着二人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嚷嚷:“我做牛做马这么长时间,有没有打赏?”林琳感到十分过意不去:“真是难为你了,好容易有个休息日还要陪我们两个老女人,说吧,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纪天恒对她说话的口气相当不满:“我又不是小孩子,一块糖一个玩具就打发了。”

对他故作老成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不过林琳还是克制住没有笑出来,郑重点点头:“好的,我道歉,天恒是大人了。那么作为一个大人,你想让我们怎么谢你呢?”

纪天恒还没有回答,丁逸抢先开口:“谢什么呀,我老妈给他带的那堆东西,差点让安检人员把我当二道贩子,我还没说啥呢,小屁孩跑个腿就不乐意了,去,一边去!”一把将纪天恒推了个趔趄,丁逸挽着林琳的胳膊道:“今晚我住你那里,咱们促膝长谈。”装作没有听见纪天恒嘴里嘟囔着的“恶霸,蛮女”之类的词汇。

一起将买的东西送回酒店,然后在纪天恒的陪同下来到林琳宿舍楼下,丁逸就打发他回学校,无奈纪天恒不甘于自己被用完就丢的命运,拼死做最后的抗争:“现在还不算太晚,我们去喝点东西,或者吃宵夜好不好?”

丁逸又是率先反对:“我们作息正常,谁跟你一样夜猫子呀,这么晚吃东西不胖死才怪。”说完后塞给纪天恒几张钞票:“想吃什么自己买点吧,然后打个车早点回去。”

纪天恒对她不屑一顾:“你自己还不是个学生?说不定还没我钱多,少摆阔了!”他大学拿的奖学金,还跟同学合作办网站,收入不下于普通白领,况且丁逸知道舅舅舅妈也万万不会少了零花钱给他,因此也不客气,老实收回自己的辛苦钱:“不要算了。”又冲纪天恒走开的背影大声补充道:“我明天要开会,不用你陪,你就在学校好好待着吧!”

认识这么多年,两人从没有躺在一张床上聊过天,都显得有些兴奋。号称不是夜猫子的丁逸直至深夜还是一丝睡意也无,缠着林琳问道:“这么说,你和吴未的事情算是定下来了?什么时候摆酒?”

面对着丁逸闪闪发光的眼睛,林琳回答地有些踟躇:“我也不知道,他在X省要待上一年,一年之后情况如何,我不敢确定。”

林琳的反应和回答让丁逸极不满意,忍不住坐起来嚷道:“这不是一个准新娘应该具备的态度呀,吴未这个人呀,我认识他也有十年了,十年来我就没听说过他喜欢过别的女孩,这一年又算得了什么?除非…”

丁逸丹凤眼微微一挑,挑的林琳心弦一颤,也坐起来看着她道:“除非什么?”

“除非变心的是你,你还有别的预备人选,会在这一年内乘虚而入!”丁逸目光灼灼,说得斩钉截铁。

林琳失笑摇头:“不会的,因为,近年来我也不曾喜欢别人。”

因为要陪导师开会,第二天一大早丁逸就出了门。林琳则因为是休息日的缘故在床上多赖了一会儿。

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吹风机“嗡嗡”的声音,林琳知道应该是苏起床了,今天是她雷打不动去教堂的时间。于是也起来穿衣,打算去厨房准备些早饭。

刚刚打开卧室房门,就听见苏激动的声音:“Lin,你终于起床了,快来看看,这个小帅哥是不是在等你?他不停地向咱们这个窗口看,可我从来没有染指过这么嫩的草,应该不是找我。”

顺着苏的手指,林琳从窗户向外看去,只见楼下花圃旁坐着个少年,正是纪天恒。

急急忙忙下楼,林琳老远就喊道:“天恒,你怎么来了?昨天落了东西?”

纪天恒听见后抬头,正看到一身淡蓝休闲服的林琳迎着朝霞向他走来,苗条的身影被初升的阳光镀上一层光辉,隐隐似在梦中,此时她脂粉未施,皮肤却晶莹剔透,眉目如画灵动无比,整个人流光溢彩般地美丽。

早晨的阳光虽不甚强烈,还是刺激地几乎让纪天恒流下泪来,眯起眼睛低头收拾了自己的情绪,跳下花坛的台阶,来到林琳面前笑道:“昨天回去我才想起,连你的联系方式都没留,就趁自己还记得这个地方时赶了过来。”

林琳想不到他居然是为了这个理由一大早等在这里,把手机号码给他后忍不住轻轻埋怨他的孩子气:“打个电话问你姐姐不就行了,何必还要跑一趟?”

纪天恒摸着脑袋嘿嘿笑道:“是哦。”不过马上又改口:“算了吧,那个恶婆娘,还是躲着点儿好。”

林琳被他气得哭笑不得,忍不住学丁逸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你哦!”接着转身带路:“走吧,既然来了,上楼吃个早饭。”

半天不见响动,走了好几步后林琳回头,发现纪天恒摸着脑门愣愣地站在原地,看到林琳疑惑的目光才如梦初醒般裂嘴笑道:“哦,早饭,好呀,我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吃着久违的家乡口味的早餐,纪天恒一脸感动:“林琳你好厉害,这个汤比老字号那家做的都好喝。”

苏已经出门,林琳一边收拾着屋子一边回头笑道:“那是你太久没吃了,人都是觉得小时候吃惯的东西最美味。苏尝过一次就再不肯吃。”

纪天恒三下五除二把桌子上的食物扫光,抹着嘴道:“那是她没有品味。林琳,你今天有空吗?”

昨天出去跑了一天,林琳本来打算今天在家看书,不过听到纪天恒满怀期待的问话还是问道:“怎么,有事吗?”

纪天恒垮着一张脸,委屈道:“来香港这么久,都没碰见个熟人,好多景点至今都没去过,你能带我出去玩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