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

叶随风看那两只狗难舍难分的样子,忍不住说道:“你看它们两个,好像已经进入热恋期,分不开了。以后怎么办,要是一只回你家一只回我家的话,估计它们都会难舍难分的。它们才刚恋爱,就这么残忍的把它们分开,是不是不太好?”

“那怎么办?”总不能把二号也送给叶妈妈吧。虽然叶妈妈人不错,可是二号在她家这么多年了,也有感情了,妈妈一定会舍不得的。

“不如这样好了。”叶随风提议道,“你从家里抱二号出来,我问我妈要了四号,然后,我们一起过,住在同一屋檐下。这样,它们就可以相亲相爱,永远都不分开了。你觉得这个提议么样?”

44、求婚

“不是,我只是在想,真的有点太快了。”

“一点儿也不快。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们两个工作都很稳定,也不缺钱,也早过了法定结婚年龄了,甚至,我们两家的小狗都已经喜结连理了。我实在想不出,我们两个还有什么理由,再拖下去呢,?”

姚锦之觉得叶随风在耍赖,哭笑不得道: “可是,我们总得互相了解一下对方吧。”

“难道我们还不够了解对方吗?我的事情,你想知道的,我全都告诉你了。包括我被初恋女友甩了,我父母离婚的事情,你不都知道了吗,?我连那么丢脸的事情都告诉你了,怎么可能还允许你去嫁给别人呢,?难道要眼看着你,把我的糗事,再告诉另外一个男人吗?姚锦之,你想都别想!”

“可是,我的事情,你不是还不知道吗?”

“那有什么关系,都是些过去的不愉快的事情,知道了也没用,不如不知道的好。知道了还得跟着生气。”

“你怎么知道,那就是些不好的事情呢?”姚锦之总是觉得,昨天自己酒醉后,一定说了什么。这是她做为女人的直觉,没有道理可言。

“如果是好事情,你会不想说吗?你别忘了,我也有过同样糟糕的经历,我当然知道,不好的事情还是少提为妙。明明没什么都过去了,非要再摆出来说上一说,搞得自己和听的人都不愉快,何必呢?”

“那你还把以前的事情告诉我?”

“这不是你问的吗?”叶随风满脸无奈, “姚老师,我发现你很难搞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你到底想怎么样,给个痛快话吧。”

“我,我不想怎么样。”姚锦之被叶随风堵得有些说不出话来了。想想好像是自己过分了,别人把心事都说了,她却没说,她还反过来怪别人多嘴了。这个叶随风,现在看看,其实也有点自虐倾向,自己对他明明挺差的,他怎么就会喜欢上她了呢?

“既然不想怎么样,就乖乖的当我的女朋友吧。至少对我好一点,让我感觉,我并不是个自虐狂,对着一个待自己不怎么样的女人,还这么前仆后继死而后已的。”

姚锦之已经习惯了,叶随风这种随时随地会说出自己心事的作风了。好像和他在一起久了之后,很多事情就都习惯了。在不知不觉中,她对叶随风这个人,也已经渐渐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他做事的态度,他为人处事的原则,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她。

她好像也没什么理由不嫁给他吧。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唯一一个愿意让自己对他坦露心事的人。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吧。她没有信心去说服自己,离开叶随风,她可以找到一个更加了解自己的人。

不会再有了吧,这应该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叶随风抬手看了看表,突然起身,冲那两只狗吹了记口哨,两个小家伙居然很听话地就跑了回来。小狐狸腿短,跑的有点慢,赖皮就一直跟在它旁边,充当保护者。叶随风不得不承认,它家小狐狸只有当受的命了。哪怕同样是雄性,在气场上,也是差很多的。

姚锦之看着两个小家伙跑到面前,疑惑道:“怎么了,要回去了吗?”现在才不过下午三点,约会不要结束了吗?不知怎么的,她竟有点舍不得了。

“得先去买点菜,准备晚饭了。”

“晚饭?你准备自己做吗?”

叶随风指着姚锦之的鼻尖,笑道:“不是我做,是你做。我负责出钱买材料,你负责做。然后,我们两个加上它们两个,负责把菜全吃光。"

“可是,为什么不去餐厅吃?”

“很多餐厅不让带宠物进去,有点麻烦。而且,我也想尝试一下,我未来老婆大人的手艺。

只吃过你做的早餐,还远远不够。”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即便不是老婆,女朋友给男朋友做顿饭,也是应该的。只是,她很关心一个问题:“去哪里做,你家还是我家?”

“我家。”叶随风突然凑近了,声音轻柔地在姚锦之耳边道,“如果你还想做点别的,我也不介意。”

45、一家人

姚锦之觉得,自己就跟吃了迷魂药似的,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就已经抱着那两只小狗,上了叶随风的“贼船”了。

她本来有想过,把叶随风带回自己家,至少妈妈还在,可以把她挡一挡。她实在有点害怕和叶随风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怎么想都觉得有点危险。

可是,叶随风却只是轻描淡写了说了句:“难道,你不怕你妈在旁边八卦的你连饭都吃不下吗?”就只是这么一句话,就让姚锦之打消了带叶随风回家的念头了。

自从上次他来她家吃早饭,被邻居们撞见后,这些天,总有人向姚妈妈打听姚锦之的对象问题。大家对于老姑娘的出嫁事宜,总是显得格外有兴趣。

姚妈妈本来不知道叶随风来过家里吃早饭,她完全沉浸在前夫的阴影里,有些无法自拔。结果一听邻居们这么说,不愉快的事情立马被扔到了后脑勺,又跟以前一样,整天缠着自家女儿打听消息。

姚锦之被搞得不厌其烦,这两天一直生括在水深火热中。她敢肯定,如果今天自己把叶随风带回家的话,明天老妈就会催着她去领证了。这种压迫感,叶随风一个人释放出来的就够她受的了,要是两面夹击的话,她不敢保证,自已是不是真的会一时头脑发热,就给答应了。

于是,她最终只能屈服,答应去叶随风家做晚饭。同时寄希望于这个家伙能有最后的理智,不要吃过饭后直接进入儿童不宜的运动。

虽然她觉得,要这个花蝴蝶在这方面克制,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隋。

叶随风在前面开车,透过后视镜看坐在后排的姚锦之搂着两只狗发呆,不由觉得好笑。他直接把车开到了一家大型超市的门口,嘱咐姚锦之在车里等他,自己进去买晚餐的食材。

关上车门前,他还特意叮嘱了—旬:“乖乖的,别想着跑。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你不见了,我就直接去你家,把你强吻我的事情,都告诉你妈。”

真狠!姚锦之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脸上还是赔着笑容,乖乖地坐在车里逗狗,顺便等叶随风回来。赖皮看上去和小狐狸,还真是难舍难分,总是凑在一起咬来咬去的,看的姚锦之都不由地羡慕起来了。

两只公狗,尚且可以这么旁若无人的亲热,自己和叶随风,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就不能痛痛快快地表现出来吗?姚锦之还真是有点痛恨自己,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或许再这么矜持下去,这世上仅剩的一个适合她的男人,也要跑了。

叶随风买完东西回来时,发现姚锦之的神色好像有点不太一样了,比起刚才,她似乎放松了许多。他平时就是靠观察人心吃饭的,虽然车里灯光不足,他还是轻易的就看了出来,姚锦之的心开始松动了。在自己这么近乎死缠烂打不择手段坑蒙拐骗的伎俩下,这个心冰封的比泰坦尼克号撞上的那座冰山还要坚硬的女人,也终于开始慢慢的融化了。

是个好现象。叶随风暗自给自己一个鼓励,愉快地坐上车,继续开车。开着开着,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是的,自己什么时侯,变的这么患得患失了,居然这么不遗余力地追求一个女人。要是让他以前那些女朋友知道的话,一定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的。

姚锦之一路上都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让自己不要把情况想的太糟糕了,只是去吃个饭而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叶随风也不就真是个禽兽了,如果自己不愿意,他也不会硬来。毕竟,强奸是犯法的。

如果叶随风知道,姚锦之心里都快把他上升为强奸犯了,一定会满头黑线大汗不止的。

两个人各怀鬼胎,开了半个小时的车,总算是停了下来。姚锦之觉得,自己好像每次一到这里,都会惊讶似的。因为今天,她又惊的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叶随风停好车,下来来替她开门,顺便把赖皮和小狐狸抱出来,然后捅了捅姚锦之,示意她下车。姚锦之站在那幢楼前,好气又好笑:“你到底在玩什么啊,不是说去你家吗?”

“这里就是我家啊,我和我妈的家,怎么,你不高兴吗?是怕我妈当电灯泡?如果这样的话,我倒也不介意带你去找另外的一个家。我保证,在那里家里,什么不该出现的人,都不会有,你要去吗?”

“不用了,就这里好了。”

搞了半天,原来是来见未来婆婆了,姚锦之这下子,倒比之前更紧张了。虽然叶妈妈人很好,也不是第一次见了,但以前情况不同。以前她是以病人的身份来这里的,今天却那么一点丑媳妇见公婆的味道。

尤其是,自从知道了叶随风的父亲是叶兢之后,她就觉得有点别扭。虽然叶妈妈现在不是叶太太了,但以前毕竟当过很多年。叶兢能爬到今天这个位子,肯定是从年轻时就一路顶着干部的光环上来的。

像叶妈妈这样当过干部夫人的人物,姚锦之总觉得有点难相处。这样的人,和普通小老百姓的想法是不同的,她甚至觉得,如果叶随风也从政的话,那么他和自己,是永远也不会有交集的。

官家子弟和平民百姓,永远是活在两个世界里的。

叶随风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推了推姚锦之,说道:“怎么了,想什么这么出神?不用担心,我妈现在不在家,你趁这个时间好好准备一下,等她回来的时候,端出那么几菜一汤的。什么话都不用说了,你这个媳妇,她就算认定了。”

“谁说我要嫁给你了?我有必要讨好你妈吗?”姚锦之抬脚想踢他,想想还是算了。

“那就当是谢谢她,免费替你把脚给看好了。”

这个理由倒还说的过去,姚锦之默默地接受了,跟着叶随风上楼。期间她曾几次想要帮她拎东西,都被拒绝了,只能看紧两只正在热恋中的小狗,跟在后头。

叶随风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叶妈妈出去给人看病,还没回来呢。他一进屋,先把大包小包地递给保姆,然后就开始给叶妈妈打电话,催促她早点回来。叶妈妈本来还真打算在外面解决晚饭问题了,听得宝贝儿子来了,自然高兴,满口答应跟朋友说完话就赶回来。

姚锦之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保姆在旁边总想帮忙,她却觉得没必要,直接让她出去了。保姆没事情可干,只能去其他房间打扫卫生。

她刚一出去,叶随风就闪了进来,直接从后面抱住了姚锦之,轻笑道:“怎么,不用保姆帮忙,真准备一个人独立完成今天的晚餐?”

“是又怎么样,你以为,这难得倒我吗?”怎么说,她也是从小过苦日子长大的,那时候父亲忙着赌钱,母亲忙着赚钱,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全是她做的,早就养成习惯了。不过,今天这顿饭是给叶随风的妈妈吃了,倒让她平添了几分压力。

叶随风的两只手,就这么自然地搂着她,搞得她有点不好意思,择菜的时候,手都有点微微发抖。于是,她只能没话找话道:“你妈是不是开了你那辆白色的大车出去见朋友了?”

“是,她说我那车不错,性能比她的好,让我再买辆新的,把这辆给她算了。”

“你不是本来就打算给她吗?”

“是,我是有这打算,不过还没和她提。现在好了,车给她了,我就可以买新的了。你喜欢什么样的,改天我们一起去挑。”

姚锦之觉得脸颊热热的,叶随风越来越过分了,说话之间已经开始咬她的耳垂了,这么亲密的动作,搞得她简直都没办法好好做饭了。

“我,我没什么喜好。再说了,那是你是车,和我没关系。”

“你再敢说没关系这种扫兴的话,我现在就把你剥光了,就地正法。”

姚锦之回头瞪了他一眼,用手肘捅了捅他:“胡说八道,你要是敢乱来,别怪我手里的菜刀不长眼。”

“怎么,准备谋杀亲夫,想要守寡吗?”

“谁说你是我亲夫了,又有谁说我要守寡了。我一刀剁了你,转头就找别人结婚去,从此就把你扔到后脑勺,再也想不起来了。”

叶随风呵呵笑着,手开始不老实的在姚锦之的身上摸来摸去。不过,他很有分寸,只是隔着衣服摸,这种若有若无的挑逗恰到好处。姚锦之毕竟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了,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对男人她是知道的,这种温柔又暖昧的举动,她并不排斥,反而有些喜欢。

一直以来,她都有些太压抑自己了,和前面几任男朋友交往时,总像是在应付,别说这么亲密的举动的,就是连接个吻,都会犹豫半天。那些男的也没叶随风这么大胆,试了几次无果后,转身就跑了。

或许,像她这种铁树型的女人,只有叶随风,才能让她开花吧。

46、敲边鼓

叶妈妈从外面赶回来的时候,叶随风还在厨房里粘着姚锦之不放。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么喜欢和姚锦之在一起。从第一次见面起,好像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女人是属于他的,可以任意调戏玩笑,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有资格这么对待她。

有人说,人和人是有磁场感应的,如果磁场不对的话,硬把两人凑在一起也是没有用的。而如果两人真有磁场的话,即便中间经历种种被折或者一直没有机会相见,总有一天,也一定会遇上的。

像他和姚锦之,大概就属于后者吧。所以,他们两个才会坚持到三十好几都没结婚,就像是特意为对方留着似的。只不过一个守身如玉,一个游戏人间罢了。

而今天,叶随风又更加认识到,其实,不光人与人之间有磁场,居然连狗与狗之间都有。当叶妈妈推门进来,看到自家的小狐狸和一只不认识的狗凑在一起亲热时,就忍不住惊呼起来:“哎呀,怎么又来一只狗啊?”

姚锦之一听叶妈妈的声音,吓得推了叶随风一把。他笑着放开她,走到厨房门口,冲妈妈解释道:“锦之家的狗,今天特意带出来陪四号玩的。”

“四号?”叶妈妈一面脱外套,一面问道。

“是啊,赖皮四号,从今天起,就是它的名字了。”叶随风走过来,一把将小狐狸从地上揪起来,晃了两下,又给扔回了地上。

“谁给取的名字,真有意思。”

“跟着锦之家的狗叫的,它叫赖皮二号。”叶随风说着话,轻轻蹭了蹭赖皮。赖皮好像还有点怕生,本来客厅里没人,就它和小狐狸的时候,还玩的挺开的。现在一见到人,特别是见到叶妈妈这个陌生人,它又害怕了起来,甩了甩尾巴,嗅着姚锦之的气味,溜进了厨房。

姚锦之正在那里煎鱼,一见到赖皮绕着自己的腿走,就忍不住抬脚赶它:“行了行了,你赶紧出去,去找你家小狐狸玩吧,别来找我了。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你喜欢同性啊。你跑进来干什么?是不是来人了害怕了?我说你这么胆小,以后还怎么做攻啊。”

赖皮像是听懂了她的话,抬起头呜咽了一声,转身又跑了出去,重新粘上了小狐狸,就像是为了证明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攻的地位不可动摇一般,尽管还有些怕生,却依旧坚定地面对生人不逃跑。

叶妈妈看这两只狗玩的高兴,也没说什么,把儿子拉到自己身边,小声问道:“儿子啊,你怎么样,这次是定下来了吗?”

“嗯,您看怎么样,这个儿媳妇满意吗?”

“挺满意。”叶妈妈笑得很欢,“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很满意了。跟你以前交往的那些都不一样,看着很乖,是个过日子的人。不像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女人,妆化的太浓,一看就让人喜欢不起来。”

“我好像也没带她们回来见过您吧,您这都是从哪里知道的?”

叶妈妈头一昂,一脸得意:“这你别管,反正我有办法知道。我是你妈,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当然得关心你的动态了。我本来还以为,你准备单身一辈子。后来见你把锦之带回来,我就知道,我抱孙子有希望了。”

叶随风失笑:“现在说抱孙子还有点为时过早,她连我的求婚都没答应呢。妈,一会儿在饭桌上,你可得好好帮我敲敲边鼓,帮着推波助谰呵。”

“行了,我知道了,真是没想到,你也有搞不定的时候。我还以为,这世界上,就没有你追不到手的姑娘呢。真是难得啊,你也会有要求人的时候。”

“妈,你就不要笑话我了。你不是说了嘛,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这样的女人,我还从来没有交往过,我也没经验啊。要不,我先去交往几个试试手?”

叶妈妈笑着打了儿子一下,骂道:“别胡说八道,让锦之听到了,说不定直接掉头就走了,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姚锦之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他们母子凑在一起说笑,面面很温馨。她一直以为,叶随风是那种对感情很淡漠的人。这世上,就没有他在意的人和事,他就是一个生性凉薄的人。

现在看来,原本并非如此,至少他还是很像个乖儿子的样子,在母亲面前微笑的样子也比平时逢场作戏来得亲切。

姚锦之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叶随风脸上挂的那种职业性的微笑,想想真是来气,就像是在那里窥探着别人,一副剖析人心的姿态。看上去,还是现在的他比较可爱,甚至有点傻气儿。

姚锦之在看叶随风,而叶妈妈则在看她。她见她系了条围裙,一脸家庭主妇的样子,心里就不由的高兴。她找媳妇儿不求别的,求的就是贤惠体贴。以前还没离婚的时候,总和那些官太太们在一起,当时的叶妈妈,对儿媳妇还真有点挑剔。

总想着要找门当户对的,至少也得是个干部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不仅得长得漂亮,还得有才华。这么些年过去了,她年纪大了,心性也平了,儿子迟迟不结婚,把她的耐心也磨光了。

她总在想,自己到了入土的那一天,不知能不能看到儿子结婚。所以,她对儿媳妇的要求,已经几乎为零了。只要儿子喜欢,她都没意见,更何况,这个儿媳妇,她还打从心眼里感到喜欢。

叶随风见姚锦之呆愣在那里,忍不住走过去,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嘿,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啊?”姚锦之愣了愣,赶紧堆起笑容未,“我想跟阿姨打个招呼,真是不好意思,跑您家借用厨房来了。”

“没关系,借去吧,我这个儿子你要是喜欢,也可以借去。不,送给你都成。”叶妈妈真不愧是个好妈妈,还没到饭桌上,就已经开始替儿子敲边鼓了。叶随风很满意妈妈的表现,暗暗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姚锦之不好意思地笑笑的,扯着叶随风的衣袖,说道:“我还真有点活儿想找他做。阿姨,我先让他帮我切点肉,—会儿再还给您。”

“没问题,没问题。”叶妈妈笑着冲他们两人挥挥手。

姚锦之拉着叶随风闪进了厨房,长长地松了口气:“吓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