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女朋友,就我自己。”

“好吧,来之前跟我联系。”

放下电话,沈年查自己的记事本看日期安排,他已经博士毕业了,正在哈佛的附属医院当实习医生,放个大假回中国一趟还是有时间的。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被外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他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像外公说得那样,红墙碧瓦,到处都诉说着历史和故旧。

甚至,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期待,会不会在那里见到她?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中国那么大,有十几亿人口,就算是雁京,也有两千万人,茫茫人海,怎么可能自己会和她不期而遇。

一个月后,雁京近郊陈家庄园的草坪上,沈年穿梭在来往的宾客中,作为婚礼伴郎之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很显眼,颀长的身材和潇洒的风度,让他很快成为在场的未婚女性的打听对象。

“请问——”

“请问——”

女孩们为了找他搭讪,不得不找出一个个可笑的理由,而他作为伴郎,帮主人家解决宾客遇到的各种麻烦又是义务,因此他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一遍遍带领她们去找明明近在咫尺,她们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洗手间,包办了原本应该由服务生来解答的一切。

就在他忙得应接不暇、头昏脑涨的时候,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个美人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婚礼现场忽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无论男女,都在那一刻把目光分给她。

尽管还有很多事要忙,沈年的目光却也不由自主的追随着那个身影几秒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背影,每一分都浑然天成,露背礼服恰到好处的展示出后背上的蝴蝶骨,看起来性感无比,摇曳轻盈的步态,足以成为各种礼仪课的典范。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她偶尔的一回头,却让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张脸,真的是她吗?轮廓很像,细看又不像,两年前的那张脸清纯妩媚,却远没有现在这样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抓住婚礼的另一个伴郎时墨言,沈年故作随意下颌一抬,“那是谁?要去接待一下吗?”

时墨言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哦,那个是我女朋友绫夏她堂哥的未婚妻,不用特别去接待她,她和陈家人很熟。”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的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声音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的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的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些微有些失望,只得礼貌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一点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的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的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给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的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踯躅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的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也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勾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勾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的把勾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她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的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了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的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浅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吃吃的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就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的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的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共舞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的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的嘟囔着。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而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的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作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事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事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再去骚扰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都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一人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的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

“我有点累了,不想跳。”丁骏很想把脚上的尖头高跟鞋脱下来,让脚放松一下。就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有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手。

易思琦看到沈年过来,兴奋地要把手伸出去,却见他在丁骏面前停下,美丽的脸上讪讪地泛起失望和不满,可惜沈年太过专注丁骏的反应,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

“丁小姐,能请你共舞吗?”沈年的手礼貌地伸向丁骏。众目睽睽之下,丁骏自然是不好回绝,只得把手放到他手里,站了起来。

步入舞池,丁骏俏脸上的表情也未见轻松,沈年心想,她大概是在怪自己故意挑衅。然而,他并不介怀,反而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兴奋不已。

她实在是太柔软太香甜了,净白如玉的香肩自领口微露,他的手臂搂着她纤细到不盈一握的柳腰,几乎能隔着轻软的缎子感觉到她如丝光滑的肌肤,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在舞会这样的暧昧的场合,荷尔蒙把男女间的一切都会无限放大加深,令他沉醉不已。

清迈那个叫Flora的女孩,清纯如水、美丽却不刺眼,而眼前这位丁骏,真真是人如其名,明艳不可方物却又高贵险峻。同一张脸,气质却完全不同。

脑海中的画面更纷乱了,到最后他几乎想不了别的,只有清迈的情景不断再现,那些原始的悸动、惊喜悲欢的情绪,他记得她所有的样子,借着共舞的机会,在她身上一一把记忆和现实重叠。

沈年的呼吸几乎干涩到凝滞,他不能自拔又情不自禁,带着迷恋和万般猜测打量着她,哪怕她的视线始终落在别处,他也停止不了对她的探寻。

两人一直无话,沉浸在一个没有人能打扰的宁静小世界里,不知不觉就跳了两支曲子,随着舞步推进,丁骏能感觉到,沈年把她占据在怀抱里越搂越紧,仿佛借此力量传递一种信息。

沈年知道,如果再不说话,舞曲声一停,他就不得不放她离去,于是抓紧了机会:“很高兴还能有机会跟你跳舞,恕我冒昧,你真的美极了。”心里想说的是,她微抿的红唇,实在太诱人。

许是听过太多类似的赞美,丁骏并没有给予什么特别的回应,淡淡道了句谢。

沈年略微有些错愕,他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哪里不得体,竟会换得她这样的表情,在美国的社交场合,美貌的女士得到男士衷心的赞美只会觉得骄傲。

如此冷淡,这支舞跳得未免乏味,到最后,沈年有点意兴阑珊,舞曲一结束,他就礼貌地松开手,转身走向另一边。

等他忍不住回头去看,却见丁骏的身边已经多了个护花人,她的未婚夫亲昵地搂着她的腰,几乎要把脸贴到她脸上。

霎时,就像当初在清迈的酒店里得知她提前离开时那样,心里明白,再见面遥遥无期,心里依然有着难以形容的不舍。

“不舒服吗?”易初阳关切的问。

“头有点疼。”丁骏想借故离开。

婚宴还没结束,易初阳就陪着丁骏先走了。

宾利轿车上,易初阳接电话,丁骏坐在一旁,并不关心他说些什么,默默地想着心事。

易初阳挂断了电话,见丁骏发愣,主动握住她的手:“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好啊,你安排。”丁骏极少反驳未婚夫的意见。

“上回我跟一个朋友去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环境和菜品都不错,想不想去尝尝?”易初阳提议。

这回,丁骏没附和他意见,而是道:“去吃泰国菜吧,很久没吃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怀念泰国菜的味道,清迈街头的某个小店,她曾和一个人对坐,分享那里最最出名的咖喱蟹和酸辣鱼。

然而,眼前这个人也是无可挑剔,家境优越、受过良好教育、个人能力也出类拔萃,沉稳且没有陋习的青年才俊,简直可以说是雁京每一个大家闺秀的标配老公,两人不仅门当户对,他还对她呵护备至。

易初阳并没有察觉她神思游离,继续道:“好,吃完了还可以顺道去看看我奶奶,老人家想你了,老跟我说起你。”丁骏嗯一声,易家上下对她都不错,奶奶尤其疼她。

次日,易家客厅里,丁骏陪着长辈说话,消磨到黄昏的时候才起身要走。

易初阳原本要送她,衣袖被母亲贺秀桢扯住,他立刻会意,把丁骏送上车之后,嘱咐司机送她回家,自己却返回了易家小楼。

母子俩独处的时候,气氛就变了很多,很多不能在丁骏面前说的话,贺秀桢从不吝啬口水,在儿子跟前不厌其烦的一说再说。

“你跟小骏什么时候领证,都处了一年了,还不领证想拖到什么时候,迟则生变。”贺秀桢认定了丁骏这个准儿媳。

事实上,一早便看上丁骏、想把她领回家当儿媳妇的正是贺秀桢。

“不急。”易初阳稳坐钓鱼台,并不因为母亲的焦虑而动摇内心的想法。在这方面,他和已故的父亲一样颇有大将之风。

“怎么能不急呢,只要一天不领证,她就不是你的人,初阳,你难道一点也不体谅,我忍辱负重,留在易家老宅讨好你那个脾气古怪、自以为是的奶奶,这些年图谋的是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

虽说是母子,贺秀桢并不真正了解儿子的想法,她只知道,像丁骏这么好条件的儿媳、丁家这么有权势的人家,就该早早跟他们把婚事定了,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

更何况,丁骏的美貌在他们的圈子里也非常出名,贺秀桢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自己出类拔萃的儿子。

易初阳见母亲有点生气的神色,只得好言相劝,“我跟小骏的事我有分寸,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太成熟,再等等也不迟。”

当初丁骏一回国,他就卯足了劲去追,到如今已经水到渠成,他有足够的把握,丁骏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贺秀桢还在唠里唠叨,“我怎么能不急呢,你爸爸去得早,这是我们母子在易家翻盘的唯一机会,你叔叔婶婶那几张尖酸刻薄的势利老脸我看了三十年,早就已经忍无可忍。”

易初阳知道母亲好强,也了解她身为易家长媳却得不到应有尊重的苦楚,劝慰道:“妈,您再忍耐一两年,等我和小骏结婚,就把您从这里接出去住。”

贺秀桢叹息一声:“儿子,妈就靠你了,你可别让妈失望。”易初阳点了点头,心情却是无比沉重。

易家早些年在雁京的工商界赫赫有名,家族生意一直可以追朔到明清两朝,到了易初阳的父辈,易家更是如日中天。

父亲因病去世的时候,易初阳还在国外上大学,家族生意自然而然由他两个叔叔把持,易初阳虽然深得奶奶易老太太的疼爱,也继承了父亲的股份,却始终被排斥在易氏集团的核心层之外,长房在家族的势力便衰微了。

对这个局面,贺秀桢自然心生不满,总想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然而,凭她一己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

尽管她精明能干,但吃亏在出身太低,当初她只是易初阳父亲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怀了身孕并且确定是儿子之后,易家人才勉强接受她,同意她进门。

在易家,贺秀桢唯一的庇护就是丈夫,丈夫猝然离世,儿子就是她的靠山。因此当易初阳回国以后,她不断怂恿儿子夺回集团的控制权。

“你跟那个在投行工作的女人分手了吗?”贺秀桢见儿子心事重重,忽然又想起这个严重的问题。

☆、未婚夫

易初阳看了母亲一眼,淡然道:“我的事自己会处理,不必您费心。”

“赶快处理掉,不然的话,迟早给小骏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你可想而知。”贺秀桢对那个和自己儿子纠缠不清的女人深恶痛绝。

“妈,怎么您从来都没问过,我到底喜不喜欢小骏。”易初阳没有回应母亲的质问,反而质问她一句。

贺秀桢哼了一声,却又用一种慈和的目光看着儿子,“我不问,是因为那根本不重要,宁娶大家奴,不要小家女,你奶奶这句原话,我听了几十年。易家上下,除了你爸爸,谁把我放在眼里过。”

易初阳道:“您也可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贺秀桢见儿子神色间有了一丝与自己同仇敌忾的愤怒,忙顺势而道:“所以啊,为了妈妈和你自己都能扬眉吐气,儿子,你要争气啊。”

“我知道。”易初阳应了一声之后,转身而去。

离开易家,易初阳去了某个环境清幽的高档小区,有个女人已经在这里等候他多时。

魏倩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有意没有去门口迎他,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看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