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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宋清徽脸上也添了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委婉的道:“可是又拿回去的话,我自己不太会烧,知青点其他同志也不拿手,都白白浪费了。”

宋清徽这么客气的拎着上这么一大块五花肉,除了因为不想两手空空惹叶小妹“白眼”以外,也确实跟他说的一样,放在自己手里是浪费好东西,他跟叶小妹的口味有点像,比起腌制品更爱吃新鲜的,还不如顺便带过来让叶婶一块烧了,至少一次吃个痛快。

但是王翠芬不知道他的心思,看小宋把一个不会持家的小伙子塑造得活灵活现,加上模样俊秀、气质清雅,队长媳妇顿时母爱大发,立刻道:“那我帮你一起烧了,到时候带回知青点,你一个人也能吃两天。”

宋清徽顿了一下,想想还是没说什么,他觉得叶婶想法是很美好,只是等红烧肉一出锅,恐怕叶小妹一个人就能包圆了。

他才不信世上会有红烧肉能从叶小妹的餐桌上活下来╮(╯3╰)╭

小宋认可了自己的建议,王翠芬也觉得这样处理特别好,这才接过肉,热情的引着他进院子,“来得正好,他们兄妹几个在弄什么烤猪脚,小宋也过去玩吧。”

宋清徽配合地作期待状,跟王翠芬一起进了院子,就看到三个专注又和谐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但还是商业的吹捧了一下,“闻起来很香呢。”

王翠芬笑,“烧肉能不香吗。”

这也是她任由小妹折腾的原因,在她看来,猪脚皮的油烧出来,只要别烧焦,怎样都不会太难吃。

叶舒华虽然很专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是很敏锐的,立刻回头问:“宋大哥,你怎么来了?”

宋清徽本想接话,一抬头看过,却不由自主的噗嗤一笑。

叶小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蹭上一块黑灰,面积不大,也没有特别脏,反而衬得脸更加白皙秀气,至少在宋清徽眼里,这样的叶小妹依然有几分可爱。

但因为叶小妹“小邋遢”的模样,跟她往常白白嫩嫩又娇气的模样相去甚远,宋清徽才没忍住笑出声的。

叶舒华对此一无所觉,在她眼里自己何时何地都是美貌如花的,长得好看就算在家抠脚都能抠出仙气呢,当然不认为宋清徽是在嘲笑她的形象,难道他看不起他们的“叶氏烤猪蹄小铺”?

这么想着,叶舒华皱起了眉,准备扔个凶狠的眼神让宋大哥自己体会,却被旁边的叶二哥打断了,叶二哥转过头就看到小花猫的妹妹,忙伸手过去帮她擦,“小妹怎么烤个猪脚也能把灰抹脸上……”

声音渐渐消失,因为叶二哥帮小妹“擦完脸”,刚收回手,就看到她脸上两道整齐的灰,小黑点变成猫胡子,这下真成小花猫了。

叶二哥突然心虚的不敢说话。

宋清徽差点被这对沙雕兄妹逗得昏古七了,努力憋着才没有不至于放声大笑。

王翠芬这时拎着肉从兄妹三人跟前掠过,注意到叶·邋遢鬼·小妹,顿时无语。

当着客人的面也不好不给小妹面子,王翠芬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快步回厨房亲自拧了毛巾过来,亲自给叶小妹擦干净脸和手。

叶舒华没看到自己的花猫形象,所以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还挺享受老母亲难得的服务,因为上辈子没享受过。所以笑嘻嘻闭着眼任由洗脸巾在脸上摩擦。

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好像也挺沉重的,叶小妹感觉脸都被她娘搓红了_(:3J∠)_

王翠芬忙活完,正准备拿着洗脸巾回厨房,就看到小闺女傻呼呼的笑脸,没忍住嗔了她一眼,“脏成这样也不害臊,你还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吗?”

目睹整个过程的叶大嫂和叶二嫂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撇了撇嘴。小姑子把自己当三岁小孩,还不是婆婆宠成这样的,都到了嫁人生孩子的年纪了,竟然还给小姑子擦脸。

想她们在娘家当姑娘时,哪有这福气啊,别说让娘给洗脸了,小小年纪还要给弟弟妹妹洗澡洗脸,她们说啥了?

同样是女人,林红梅和宋秀秀总是跟小姑子过不去,多少也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味。

如果能开群聊,宋清徽这个应该默默跟上队形。他也认为叶小妹是被娇宠出来的。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第41章 (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叶舒华还是很开心,也很欢迎宋大哥的,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

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这还能算避嫌吗?

宋清徽么得办法,只好“手动避嫌”,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或是家庭背景,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娘,太好了,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猪肉自然也不差!”

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竟然还有烤肉。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

就在这时,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想得还真美,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我给他做碗红烧肉,还得带回知青点的。”

“什么?”叶舒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

宋清徽之前没反驳,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叶婶太见外了。”

“婶子可不见外,小宋也别见外啊,就当自己家一样,好好玩别拘束。”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

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

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她却误以为这肉是“示爱信物”,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

但是最令她失望的,还是烤肉泡汤了;照她娘的说法,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也没有他们的份了,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只好化悲痛为动力,专心致志的烤猪蹄,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

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简直丰盛得像过年!

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朝她娘哼哼唧唧,“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这又是啥?”

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这是啥?这是咱家自己的肉,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你个榆木脑袋!”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小宋,你的肉我也烧好了,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这样不落灰、干净卫生,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

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潜力”,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

——此时此刻,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宋清徽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叶婶这样客气热情,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吃剩下的我再带走,不要刻意给我留。”

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

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筷子一戳就碎,你带回去还怎么吃?不成不成。”

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小宋,你叶婶说得对,快别客气了,上来吧。”

见叶队长都这么说,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

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小脸垮了一下,刚好被宋清徽瞧见,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

拿来的肉还要带走,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

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可曾有半点高兴?

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仿佛被治愈了一般,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

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

两斤重的猪蹄,烤好切碎,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其实吃一块尝个鲜,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

宋清徽也差不多,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也习惯捧着碗吃,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就直接搁在桌上,要吃了就低头。

平时也就算,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碗口都要比脸大了。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

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毕竟他多夹走一块,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那他还是忍一忍,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到底少了些味道,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

这样一来,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

调料是过于简单,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她已经别无所求了,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乖乖的继续啃猪蹄。

这一刻,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

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认怂认得毫不含糊,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这谁顶得住啊?

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他也拿这没心没肺,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

回过神来,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上赶着当妈?

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这顿饭到底吃完了,起身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

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宋清徽颇感心虚,连忙告辞。

第42章 (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

年猪杀完了,心心念念的烤猪蹄也吃过了,叶舒华又一次被关在家里怜惜新学会的缝补技能。

被她戳得不能再烂的破布头,已经正式退休了,王翠芬这次显得十分激进,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叶舒华摸了摸,觉得有点眼熟,不由好奇问:“娘,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叶舒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嫂子的,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王翠芬同志翻了个白眼,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何止见过,你还穿过呢。”

“这是我的衣服?”叶舒华傻眼了,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穿过的。

叶舒华简直难以相信,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玩泥巴,她已经缠着奶奶要穿公主裙戴皇冠了,对美的执着让几个月才有空见她一次的妈妈都记住了,在奶奶去世后,她妈特意给她找了个心灵手巧的阿姨,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等到叶舒华在大学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就更加一发不可收了,她成了连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那一类精致居居女孩,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钦慕目光让叶舒华充满了偶像包袱,渐渐的,“在家可以抠脚,出门一定要无懈可击”就成了她的宗旨。

叶舒华承认,她刚穿越那会儿确实对自己的形象有些疏忽,毕竟民以食为天,当时饭都吃不饱,满脑子都琢磨着如何多吃几口饭去了,一时没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也情有可原。

但现在注意到了,叶舒华就无法接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每天就穿着这些“大妈爆款”的衣服招摇过市的现实了——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

叶小妹怀疑人生中。

王翠芬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倒是不以为意的道:“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哪个敢把好好的衣服拿给你祸害?”

叶舒华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打算,问出衣服是谁的,然后以自己学艺不精为由把这个份工作推辞了,可这玩意儿竟然是她自己的,那之前准备好的话就全被堵住了。

而且叶舒华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她嫌弃的看了看手里这让人一言难尽的短袖,实在忍不住道:“娘,这衣服也太丑了点吧,我明年能买新的吗?”

王翠芬都快被她的异想天开逗笑了,“你还想要新衣裳?”

正因为王翠芬不怒反笑,让叶舒华以为这事还有搞头,便不怕死的点了点头,“是挺想的……”

事实上产生误会的,不单是傻呼呼的叶小妹,林红梅和宋秀秀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

她们自然觉得小姑子的想法太过可笑,嫌弃现在的衣服丑就想做新衣裳,她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啊?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都穿不上两次新衣裳!

像她们家不算太穷,父母也疼她们,定亲后舍得给她们买块布做两身衣裳,她们这才平生第一次穿上新衣裳离开娘家。但这个年月,有的是家里揭不开锅的,嫁人都没新衣裳做,找亲朋好友借身体面的衣裳穿着,结完婚再给人还回去,人家的日子不也好好过着吗?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林红梅和宋秀秀对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便更多了几分不满。如果她们没猜错,小姑子这件衣裳都是近两年新做的,估计婆婆那会儿看家里娶媳妇嫁闺女,都要买布做衣裳,顺便也给小姑子做了一身,小姑子这么大的姑娘自己也不知道珍惜料子,才穿多久就磨破了!

恐怕她也不是嫌衣服难看,这么好的衣裳谁嫌弃?小姑子肯定因为破了旧了,如今要打补丁了,这就不乐意,缠着她娘要新衣裳。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以为婆婆会厉声训斥,她虽然偏疼小姑子,但也最是节俭持家的人,不可能纵容小闺女这臭毛病,没想到婆婆竟然还有些心情冲她笑,似乎并不生气的样子。

妯娌俩这不就着急了!她们太清楚小姑子那张嘴多会哄人了,把严肃的公公和她们的男人都哄得服服帖帖,婆婆可是这丫头的亲娘,能不心疼自己的闺女吗?

小姑子做梦归做梦,婆婆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给她做新衣裳,那她们的大宝二宝长大穿啥?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要反驳,不想王翠芬比她们反应快多了,一秒变后妈脸地冲叶小妹道:“想也给我憋着。”

王翠芬确实偏心,对于自家小妹异想天开的念头非但没生气,甚至还有些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以为这丫头满脑子只有吃的,一点作为大姑娘的自觉都没有呢。如今还知道要好看的新衣裳,不错,脑子还没有彻底坏掉。

心里没气,王翠芬现在变脸当然不是真冲着叶小妹来的,而是做给两个摆脸色的儿媳妇看的,顺便才向整天净知道做白日梦的小妹表明下态度,“新衣裳是别做梦了,你要是缝得好,明年也能穿得好看一点,如果缝不好……”

说到这里,王翠芬故意停顿了一下。

叶小妹果然仰着脸看她,王翠芬冷这时笑道:“那你就穿破烂吧。”

那个比穿大妈爆款招摇过市还要可怕吧!

叶舒华果然被威胁住了,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开始进行缝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