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我们只是觉得好玩,可慢慢地,胡同里的小伙伴有人搬走了,有人转学了,本来放学排路队一起回家的同学少了好几个。我们常去的吴大小姐家的院子被拆了,那棵西府海棠树被砍掉,葡萄架子被拆散,石桌和藤椅都没了踪影。然后是将军爷爷家,梯子被拆迁的人搬走了,院子里浇花用的大水缸被砸成几瓣散落在地上,房子的墙都被推倒,砖土被拉走了,只剩下我们熟悉的铺着地板革的地面。我们还去那里玩过,每个人站在屋子一角,玩老师学生的游戏。在秋风瑟瑟的时候,“报告”“请进”的声音飘荡在北京上空,随着落叶,落满一地回忆。

再然后辛原哥他们家也要搬走了,我还不懂怎么回事,跟着小船哥一起到他们家道别。辛原哥给我们四个一人买了一根炭烧奶的冰棍吃,我们坐在他的钢丝床上,看着他收拾自己的东西。

秦川手不老实,拿着辛原哥的东西翻来翻去地看,在床头那边,放着一摞黑色的塑料薄片,秦川拎起来问:“辛原哥,这是什么?”

“是磁盘。”

“磁盘是什么?”秦川依然不明所以。

“是计算机存储数据的东西。”

“怎么存储呢?”小船哥接过话。

“就是把电脑里的数据资料拷贝到这里面来。”

“拷贝是什么?”秦茜茫然地继续问。

辛原哥笑了笑,答:“就是复制。从电脑复制到这里面来。”

“它装得下吗?”我惊奇地看着那个磁盘。

“当然,它能存储很多数据。”

“它好厉害呀!”我感叹。

“它只是个存储工具,没有计算机厉害。”辛原哥指了指身后的电脑。

“计算机怎么厉害呢?能算数吗?”

“可不只算数,计算机能编写程序,通过这些程序我们就可以传输信息,资料、图片,以后甚至是声音、动画都可以通过计算机搭载的Internet网络进行传输,甚至远在美国的人们都能和我们互相联系。神吗?告诉你们,早晚有一天,计算机能改变世界。”

辛原哥说起这些,眼睛闪闪发光,而我们大眼瞪小眼,谁也没弄明白计算机到底是做什么的,只觉得那黑色的磁盘和那个看上去像是电视的机器很神秘,连接着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世界。而我们不知道,那时的辛原哥真的如他所说,已经在用电脑改变他的世界了。

辛原哥搬走后,院子里就开始躁动起来,但我们几个丝毫感觉不到,因为我们躁动得更厉害。那年区里组织了少年儿童文化艺术节,灯花小学要排演儿童剧《白雪公主》,小船哥模样清秀,又是大队委,自然而然被选定演王子,而秦茜虽然功课不行,但是全校女生里数她最漂亮,于是就被选定演公主。秦川也因为个子猛长,被安排出演大树甲,只有我一点份儿都没有,连七个小矮人都轮不上。

其实我自认为自己还是挺会表演的,平时我们胡同的女孩经常凑在一起玩过家家似的游戏。播《新白娘子传奇》的时候,我们都把妈妈的丝巾拿出来,绑在身上做裙子、做披风,我还特别设计了一种古装发型,把纱巾绑在头发上再用发卡固定住,在当时也算我们胡同的FashionQueen了。我们学着电视剧里白娘子和小青的手势,两只手先在胸前转几圈,然后用手指点在两边太阳穴上,再假装向外发射咒语,比起秦川每次只会跟人对打发出类似“底设”这样的大招声音,显然我的扮相更有模有样。不过很可惜,我们学校的老师们没有发现这一点。校长和大队辅导员来班里选小演员的时候,尽管我手背后坐得直直的,下巴颏扬得高高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他们还是扫都没扫一眼,就从我座位边走过去了。

胡同里有好几个孩子参演了《白雪公主》,这对大家来说是一件顶顶好玩的事。而且这很光荣,按老师的话说,他们是有任务的人,“任务”对那时的我们来说是个伟大的词汇。于是除了在学校里老师带着他们一起排练,回到家里他们还会约好吃完晚饭在西大院集合,继续排练。我本来最喜爱的初秋傍晚,那些皮筋、沙包、毽子、蟋蟀、知了猴、拔根、糖炒栗子、油炒面,统统变成了我根本无法参与的儿童剧。

可我又舍不得不跟着,虽然只能眼巴巴地坐在一旁的小马扎上看他们说和平时完全不同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话,但是我还是愿意去,起码当看见小船哥救起秦茜的时候,我还能幻想下那个公主是我。

也许是因为我太虔诚,机会真的来了。

第二十一节

那天大家照旧聚在西大院里,准备的工作都已经做好,小船哥像总导演一样,正在跟秦茜叮嘱着什么,只要他说了开始,就可以排练了。我和几个比我小很多的流着清鼻涕的孩子百无聊赖地坐在一边,我给他们用狗尾巴草折小兔子,秦川不时过来捣两下乱。

小船哥说得差不多了,秦茜一边点头一边往后退,让出了整个场地,招呼着大家准备。就在这个时候,姚阿姨走了过来,喊着秦茜和秦川:“先别玩了,家去有事儿。”秦川百般不乐意,姚阿姨叫了几遍,干脆过来拉他,秦茜也没辙,只好跟小船哥说:“要不你们等我会儿?”

“筱舟你们玩吧,他们今儿晚上就不出来了。”姚阿姨彻底断了他们的念头,秦川更不乐意了,可被他妈拉得紧,只好跟着往家走。

到这会儿我都还没觉得有我什么事,光顾着看秦川的衰样幸灾乐祸,可秦茜却在临走之前突然说了一句:“那乔乔今晚替我演吧,词记得吗?”

我就像被许愿的流星砸中了脑袋,一下子愣在了那儿。

“没问题,乔乔天天看,一定能记得。”小船哥笑着替我答应了下来。

我连忙点点头,急着向别人证明我都记得。大家没什么意见,各就各位准备开始,我熟练地演着那位已经在我心里排练过无数次的公主角色,被后母毒害,被七个小矮人救起,然后安静地等着,等着遇见我的王子殿下。

终于,王子被小矮人们带到了公主面前。西大院没有话剧道具里的花床,我只是象征性地坐在花坛的中间,闭着眼睛,闻着身边月季花的香气,等着小船哥走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

小船哥已经无数次地拉起秦茜的手了,那个时候我并不懂什么是嫉妒,只是看到他们手拉手站在一起的样子,会有点小小的难过。总算有一天,终于轮到了我,直到现在我都能回忆起当时满满的期待,以至于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能够拉住小船哥的手成了我最大的愿望,而仿佛从那天开始,一切又都注定难以企及。

“看,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看,她的脸颊像苹果一样红!看,她的头发像乌黑的木头一样!她就是白雪公主!”

小船哥一步步走向我,他离我越来越近了,我能感觉到他已经弯下了腰,向我笑眯眯地伸出了手,我有些迫不及待要睁开眼了,因为我已经看过了无数次,这个时候小船哥的笑容,最好看了。

“筱舟!”

我听见何叔叔的声音。

“筱舟!”

小船哥停了下来。

“回家吧!”

大家都停了下来,我不得不睁开了眼。

小船哥已经从花坛上走了下去,走到何叔叔身旁,他们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小船哥就跟着何叔叔走了。

我忘记他是怎么跟我告别的了,也不记得大家是怎样一哄而散,我只记得过了好久,都还是我一个人坐在花坛中央,旁边还有月季花的香气,可我却哭了起来。我演的分明不是白雪公主,而是灰姑娘,比她还可怜的是,我还没遇见王子,午夜钟声就敲响,魔法就消失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就是觉得,我再也拉不到小船哥的手了。

小孩子的预感,真的很灵。

第二十二节

我是回家以后才明白为什么小船哥、秦茜、秦川都被叫回去了——他们都要搬走了。

奶奶家的院子是私房,当年爷爷被划成右派,房子才分出来,分别住进了辛、何两家。秦川他们家原本就在胡同里住,因为人口众多特别困难,又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所以又占了我们家的两间房。爷爷去世之后被平反,这些年奶奶总是跑北京市落实政策办公室,想要解决我们家的房子问题。那个简称“市落办”的地方说,只要能解决这三家人的住房,原本被占用的房子就能退给我们家。这次危旧房拆迁,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奶奶这些天已经分别跟几家人商量好,他们要从我们的小院里搬出去了。

刚知道的那天,我哭得歇斯底里,但是院子里四处都乱哄哄的,没人理我这个小丫头,我妈干脆把我推出了院门,让我少闹哄。

我站在门口抽抽搭搭的,姚阿姨进进出出打包她裁缝店里的东西,抽空塞给我一块大大泡泡糖,秦奶奶怕她媳妇扔了她那些破烂,自己扎包袱皮,见到我也只是像平常那样逗一句:“小妞子又掉金豆啦?”何叔叔和李阿姨抬走了一架钢丝床,要处理给胡同口收废品的,嫌我在门口碍事,我只好讪讪地回到了屋里。

人生这场筵席聚聚散散,怎么也不是我哭两鼻子就能改变的。

北京入了深秋,小船哥他们家先搬走了。临走之前,小船哥把他的小人书都认真地封在一个纸盒子里送给了我。我们并肩坐在院子里的小马扎上,我哭着问他能不能不走,他笑着摇了摇头。

“小船哥,你们要搬到什么地方去?”

“太阳宫。”

“那儿是太阳的家?”就像相信红领巾是战士的鲜血染成的一样,我也相信太阳宫里住着一个太阳。

“大概是吧。”

“离我很远吗?”

“挺远的。”小船哥低头看了看手腕上星球大战的电子表,“乔乔,我走啦。”

“你等等,我问你个问题。”我急忙拉住他,小船哥温柔地望着我,等着我的问题,可我哪儿有什么可问的,我只是想再和他多待一会儿。

“《水浒传》里浪里白条是谁?”我憋红了脸问。

“张顺。”

“那燕青呢?”

“是浪子。”

“还有还有!《家有仙妻》的陈天贵叫什么来着?”

“澎恰恰。”

“哦对,那电脑娃娃呢?”

“是维基呀!乔乔,你…”

我不等他说完,忙打断他,“那夏令时呢,那一小时跑到哪儿去了?”

小船哥从兜里掏出一支圆珠笔,拉起我的手腕,认认真真地在上面画了一块手表,指针指着九点钟的方向。

“等你长大就找到它了。乔乔,我真的要走啦。”

“小船哥,那我怎么能找到你呢?”我小心翼翼地举着手腕,生怕把它蹭掉了。

“我会回来看你的。”

“你一定记得呀!我等着你!”我央求着。

“好!”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去找你。”

“好。”小船哥抹掉我的眼泪,笑了。

我童年里最重要的少年就这么离开了我。我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们,从院子里,转到胡同小口,最后站在西大院高高的花坛上,亦步亦趋地望着小船哥的背影,只要他回头,我就使劲朝他挥手。

从那天开始,我一下子懂得了别离,懂得人与人从相识的那一天起,就要预备说再见了。只不过我还小,所以在算计着怎样找回夏令时丢失掉的那一个小时,算计着长大,算计着在一起,算计着永远在一起。

画在手腕上的表到底还是消失了,可惜没人告诉我,失去的时间不能找回,只能怀念;同样,人们只能在一起,而不能永远。

第二十三节

小船哥走了之后,马上就轮到了秦川和秦茜。

我没有为秦川他们的离去而哭鼻子,但是仍然会觉得失落。秦川走之前也拎了一兜子小玩意来找我,他在我的小床上抖开,叮叮咚咚铺满了一片,好多东西都瞧着眼熟。

“这个,是你去年攒的香味橡皮,你课间去跳皮筋的时候我给拿走了,喏,香蕉的那个我用了,还剩橘子和草莓的,还给你吧。”

“哦。”我想说谢谢,却怎么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还有这个,《戏说乾隆》的贴画,程淮秀的我留着啦,四爷的还给你吧,再送你两张喜儿和贾六的。”

“我说怎么哪儿都找不到了!原来被你偷走了!”我愤愤地把贴画揣在了怀里,“还有那些展护卫的呢!”

“抄班长作业,送给她了。”秦川大言不惭地说。

“秦始皇!”我尖着嗓子叫起来,“这些全都是我的!你赶紧搬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我一边嚷一边把秦川往外推,秦川挣扎着不走,我干脆插上了门。

秦川在门外把玻璃窗敲得咣咣响,大声喊:“我真走了啊!走了可就再也不回来了!”

“快走吧!千万别回来!越远越好!”

“行!谢乔!”秦川愤愤地走开,还嘟囔着,“那些是你的,可镭射卡都是我自己的呢!”

我翻开床上的小玩意,发现里面还真有那么几张林志颖的镭射卡,我最喜欢的明星就是林志颖,那时候只要大人给了我一块钱的钢镚儿,我都攒着到胡同小口儿的小卖部里的明星卡片机去摇明星卡,摇出谁来不一定,一般都是普通的硬质卡,只有运气特好的时候才能摇出闪亮的镭射卡,要是再摇到林志颖那张,我就要高兴半天。

这几张镭射卡成功地挽救了我和秦川差点绝交的友谊,但还是不能改变他要搬离这里的命运。

秦川和秦茜搬走的那个下午,我们仨一起跑到了小学顶楼。北京已经入了深秋,着上了特有的昏黄与灰色。秦茜说要好好陪我玩,我想玩什么都可以,秦川也出奇地恭顺,一句都没跟我抬杠。可是跟他抢着玩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他真的让着我了,我倒觉得没意思了。后来我们就一起跳大绳,秦川和秦茜一人站在一边抡绳儿,我在中间,听着他们喊:“小熊小熊你转一下圈儿,小熊小熊你摸一下地,小熊小熊你滚出去!”

我一下下跳着转着,天边的大雁擦着昏黄的云彩排成人字向南飞去,远处胡同里灰色的平房连成了一片,谁家院里的柿子熟了,沉甸甸挂了一树,那棵我们常爬的大枣树也深沉地伸展开了枝桠,时不时有风吹过,窸窸窣窣地掉许多叶子,我们院子里升起了炊烟,奶奶可能在烧饭了,院门开着,戴小白帽的秦奶奶出来倒土,她要喊一嗓子川子,我们在小学楼顶都能听见。

这就是我记忆里童年时代落幕的样子了,北京城在我们脚下沉沉浮浮,最终消失幻化成了别的模样,可就像对要远行的秦川一样,我到最后都忘记了跟它说一声再见。

第二章萌芽

【我们渐渐不同,悄悄萌发着重要的变化,变成彼此不熟悉的样子,却又更加地想相互接近。】

第一节

我念中学的时候,似乎是最好的时候。

20世纪90年代的北京,空气里都飘着一丝繁华的甜味。只要歌星出了磁带,就会立刻红火起来,四大天王、王菲、张国荣、梅艳芳,不光是他们,内地的很多歌手也都有一两首唱遍大街小巷的歌,《朝花夕拾》《同桌的你》《小芳》《纤夫的爱》在街边破了音的大喇叭里一遍遍地放。只要是新拍的电影电视剧就都好看,成龙的动作片、周星驰的喜剧片,还有数不尽的爱情片,国产电视剧甚至能拍到100集。一家家个体经营的小商铺小饭馆毗邻而立,大家都有了些小钱,都还吃得起买得起,有钱的未见得多有钱,穷的也未见得多穷,到处呈现出一种足够轻快的繁华。北京就像一个初长大的姑娘,蓬勃而娇艳,她欣喜地发现自己身上的各种美,至于会衰老这样的事,根本连想都不会想。

我的少年时代就搭上了这座城最美的节拍。小升初的时候,我没能像班里那些班干部一样保送到最好的市重点学校,也不像其他大部分同学被“大拨轰”到一般中学。读书与教育是我们家最看重的事,我爸我妈一起请我的班主任老师吃了顿萃华楼,班主任便推荐我上了我们区的区重点——灯花中学。

这次我没能和我爸继续成为校友,他上的可是市重点。为此家里人都再三激励我,要好好念书,争取和爸爸再上同一所大学,反正在我们家里没有比读书更重要的事了。灯花中学离家很近,骑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我还住在灯花胡同,本来说好的拆迁又搁置下来,据说因为我们胡同在市中心,又有古建,很可能就保护起来不拆了。这事让我懊恼了很久,觉得小船哥、辛原哥还有秦茜、秦川他们都被白白撵走了。可我奶奶就不这么想,把房子要回来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我小叔不但在院里结了婚,还生了小妹妹,家里照常热闹闹的。可我不喜欢这种热闹,再热闹也没有我的小伙伴们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样大杂院的日子,不过我每跟奶奶提起,我奶奶就让我哪儿凉快哪儿歇着去。

还有一件事我也没想到——我的的确确是失去了小船哥,可秦川这家伙却没走远。他就在我旁边最差的四二一中学念书,上学放学总能打上照面。他们学校的学生和我们学校大不相同,从来不好好穿校服,个个流里流气的,梳着分头插着兜,走在路上横冲直撞的,有的甚至还戴墨镜抽烟。我们学校的学生都怕他们,常有他们学校的人成帮成伙儿地聚在我们校门口,听说就有学生被他们劫过钱,所以只要见到四二一中的学生,我都要绕着走。

有那么几次,我在校门口还见到过秦川,他和一帮常在那里的小痞子勾肩搭背混在一起,一副逍遥自得的样子。我骑着车从秦川面前经过,他嬉笑着一边打闹一边嚼泡泡糖吹起个大泡泡。我看见了他但没搭理他,他也没理我,就好像我们从来没认识过似的。擦肩而过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是遗憾不再亲切,还是庆幸没和他一样,不过那感觉转瞬即逝,我有了新的生活,那里面以后也许都不会再有秦川了。

第二节

初一那一年懵懵懂懂地就过去了,想来想去,似乎最大的事就是我当上了从小到大最大的官——学习委员,但又因为期末考试考了第12名没进前十而被抹下去了。我为这事狠狠哭了一鼻子,并从此发誓,再也不当班干部了。当然,那时的我还是天真地赌气,根本想不到我在未来的两年里会有个什么样的名声,而这名声注定我永远会跟班干部绝缘。

上初中和上小学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男生和女生不再混在一起胡玩了,男生玩男生的,女生玩女生的,除了交交作业、考考试,两拨人基本无交集,要是有凑到一起玩得好的,那不用说,肯定是谁对谁有意思了。

“有意思”是我们的悄悄话,“情窦初开”这样的词用在我们身上都嫌早,那点意思顶多算是给青春期开了个头,不过这也足够我们蠢蠢欲动了。我们班和“有意思”最相关的人是刘雯雯,因为我们班好几个男生都对她“有意思”。刘雯雯长得好看,虽然我觉得她比不上秦茜,但是其他同学又没见过秦茜,就当她这样的算是最漂亮的了。她比我们发育得都早,过了初一就有一米六几了,在人群中像根青葱似的,特别扎眼。而我那时候还没蹿个,也就一米五几,要是走在刘雯雯旁边,就跟个灰头土脸的小蘑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