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上一章:第 18 章
  •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下一章:第 20 章

赵明月看着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来,美丽的色彩将她的脸庞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跃说:“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赵明月看着他:“给我买吗?”

“嗯,送你的。我好像还没有送过你什么东西呢。”沈旭跃想起于有清送给赵明月的那支钢笔就觉得胸闷,自己作为她的正牌对象,却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赵明月一边用手摸着挂在架子上的丝巾,一边说:“你送过啊,那盒珍珠膏。”

沈旭跃愣了一下:“那个不是用过就没有了吗?”

“那也算啊。”赵明月抿嘴笑,用完了盒子她还留着呢,现在都还带着,买来的散装雪花膏就装在那个盒子里,她挑了一条橙色的纱巾,“这个好看吗?”

沈旭跃点头:“我以为你会要那个。”他指着一条桃色的纱巾。

赵明朗笑了起来:“这个感觉比较温暖。”桃色太少女了,她实在用不来。

“那就橙色的吧,橙色好看,衬你的皮肤。”沈旭跃拿着那条纱巾,挤到柜台前去付款。赵明月的皮肤是很白的,虽然夏天的时候常常在太阳地里晒会变黑,但是只要经过一个冬天,她的皮肤就会白回来。

这个年代,男女朋友送纱巾和手绢几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男方送女方纱巾,女方回赠一条手绢,便是定情信物了。一条纱巾,一块二毛钱,点缀出心爱女人的靓丽和娇艳,这是这个年代男人的浪漫了。

赵明月自然明白这纱巾的意义,沈旭跃问:“系起来吗?”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眼中的期待,点点头:“好。”她将纱巾折好,在胸前扎了一个蝴蝶结,“好看吗?”

沈旭跃看着她,笑得露出了白牙齿:“好看。”

赵明月也笑了,拉拉他的衣袖:“你过来这边。”他们到了卖手帕的柜台,赵明月选了一块格子手帕,“你喜欢这个颜色吗?”

沈旭跃说:“我已经有手帕了。”

赵明月看着他:“你的是你的,我送的是我的。”

沈旭跃终于明白过来:“好。你挑的我都喜欢。”

赵明月给他挑了一块手帕,付了五毛钱。沈旭跃郑重其事地将手绢收起来,放在裤子口袋里:“旁边有一个电影院,我们去看电影去吧。”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咱们还是随便走走吧,不看电影了。”要是每个周末两个人都出来这么逛,又要吃饭又要买东西看电影,沈旭跃的负担就太重了,所以还是节约一点。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自然知道她的想法:“那好吧。我们出去走走。”

两人出了百货商场,迎面而来几个穿着时髦的女性,一路说说笑笑地过来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侧过身让她们先过。其中一个抬起头,看见他们,喜出望外:“旭跃,你回北京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两人抬头一看,不是吴婕是谁。沈旭跃的脸上笑容淡淡的:“是啊。才回来,不知道你也回北京来了。”吴婕回城的时候,去的是其父亲工作所在的城市,并不是北京。

吴婕高兴地说:“我回北京来准备高考。你呢,是怎么回来的?”她看着沈旭跃旁边的赵明月,只觉得有点面熟,却叫不出名字,“这位是?”

沈旭跃说:“我去年参加高考,考到北京来上大学。这个是我对象,她也在北京念书。”

吴婕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对象?”说到后来声音也拔高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沈旭跃说:“去年开始处的。她叫赵明月,明月,这个是我一个伯父的女儿,叫吴婕,她以前也在我们同一个县插队呢。”

赵明月当然认识吴婕,她想到过,可能会在北京遇到吴婕,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她礼貌地朝吴婕点点头,伸出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吴婕的手却没有伸出来,她两手都抓住了单肩皮挎包的带子,指节都发白了,咬着唇看着赵明月:“你也在金南地区插队,我怎么不认识啊?”

赵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跃,沈旭跃说:“她就是金南本地人,家就在月亮湾。”

吴婕眼里的妒火几乎要冒出来,似要将赵明月的脸都烧出两个窟窿来,她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呵呵,原来如此。好啊,很好。”说完招呼也不打,直接扭头走掉了,看样子气得不轻。

赵明月看着吴婕的背影,有些担忧地看着沈旭跃:“她是不是生气了?”北京还真够小的,出来逛个街都能遇到吴婕。吴婕疯狂迷恋沈旭跃,这是她上辈子就知道的事,如今被她撞见了,她不会做出什么很偏激的事来吧。

沈旭跃叹了口气:“没事,不管她。我们走吧。”

沈旭跃推着车,两人沿着马路边上慢慢走,一边走一边聊天,但是气氛远没有刚开始时那么轻松了,两人的心情都有些被吴婕影响。沈旭跃还是尽量说些高兴的事来调动气氛,赵明月便装作很轻松地配合他,慢慢地,才终于将吴婕抛到脑后去了。

热恋期的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走累了就在路边歇会儿,或者骑上自行车踩一段。就这样一路走回了赵明月的学校,赵明月说:“在我们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去吧。”

沈旭跃点点头:“好啊,你们学校的伙食比我们学校的好。”

这大概是真话,毕竟师范院校的补贴比其他类学校的补贴要多一些,所以伙食也比较好一点。但是所谓好一点,也就是能够保证每顿有一个荤菜,这年头,物资匮乏,有很多时候,往往是有钱都买不到东西。

赵明月说:“那我回宿舍拿饭盒,你等着我啊。”

赵明月一回去,就被大家拉住了:“哇,小赵,你这纱巾是你对象送的吧,真漂亮。人走啦?”

赵明月说:“还没有,要去咱们食堂吃饭,你们也去吗?”

“去啊,是不是你对象请我们吃饭啊?”李春梅开玩笑地问。

赵明月想起上次沈旭跃允诺大家的事,咳了一声:“那行吧,请大家吃食堂行不?”

高东方笑着说:“你看,小赵就会替他对象省钱,真是个贤内助。行,食堂就食堂。走吧,姐妹们。”

唐卫华说:“可惜小钱今天回家去了,还没来,这段免费饭是吃不上了。”

赵明月说:“下次我们单独请她好了。我先去跟他说一声啊,你们后面来。”她赶紧先跑到下面知会沈旭跃去了,沈旭跃说:“现在就请吗,去外面吧。”

赵明月抿嘴乐:“我跟大家说了,请她们去食堂吃,花不了多少钱。让她们自己去点菜,我们给出饭票就好了。”

沈旭跃笑起来:“行,这方法好。”

舍友们都到了,看着郎才女貌的两个人,都有些艳羡地偷笑,沈旭跃大大方方地说:“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只能请大家吃食堂,以后等宽裕些了,再请大家下馆子。请多多包涵。”

唐卫华说:“行,我们都先记着,到时候要记得请我们下馆子啊。”

因为不算太熟悉,大家还有点拘谨,也没有可劲儿点菜,每人都只要了一荤一素,花费还不到三毛钱,四个人加起来才花了一块多钱,确实不算贵。

打了饭,大家就坐在食堂的饭桌上吃饭,一桌人说说笑笑,倒也融洽。毛剑兰说:“我听说清华园原来是皇家园林,风景特别美,什么时候我们去你那参观,沈同学给我们当导游吗?”

“当然可以。”沈旭跃满口应承下来,他们学校是理工科院校,男多女少,宿舍里还有不少人都单身呢,听说沈旭跃有个师大的女友,便动了心思,说师大女生多,可以和师大一起交流学习,顺便多认识一些人。这意思,是想要搞联谊找对象了。沈旭跃当然不会反对,但是说不能操之过急,得慢慢来。

高东方也说:“我听说清华是挺漂亮的,等过阵子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去,就更漂亮了。”

“好,等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参观清华。”赵明月也没有好好去参观过呢。

沈旭跃突然想起个事:“对了,下周六我们学校有迎新晚会,如果各位同学感兴趣,到时候可以和明月一起来我们学校观看文艺表演啊。”到时候他就可以安排自己宿舍的同学来接待她们了。

“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我们都要去看看。”这年头娱乐活动太少了,除了看电影,再有就是每个公社一年会举行一回文艺汇演,这是他们所知道的第一次大学生文艺汇演,不知道会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所以大家都很期待。

他们五女一男在食堂里吃饭,自然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其中就有上食堂来吃饭的王兴凯,他看见班上的女同学都在食堂吃饭,赵明月也在,原本想过去看看的,再仔细一看,赵明月和唐卫华中间还坐着一个陌生男的。那男的是谁?王兴凯没有贸然过去,只是坐在另外一边悄悄打量。

那桌上的人气氛似乎很融洽,赵明月笑得尤其开心,还有些娇羞,时不时还抬头去看一看她左手边的男人,难道这男的和赵明月很熟?他最近一直在悄悄观察赵明月,也主动试探过两回,但是赵明月的态度都淡淡的。难道赵明月已经有对象了?

这边大家吃完饭,都去水槽边洗饭盒。沈旭跃拿过赵明月的饭盒一起洗了,然后一起往宿舍那边走去。王兴凯这顿饭吃得三心二意的,看见李春梅落了单,便叫住她:“诶,李春梅。”

李春梅回头看见他,有些不高兴地瘪了瘪嘴:“小资——你找我干嘛?”

王兴凯看了一眼赵明月和沈旭跃的背影:“刚跟你们一起吃饭的那男的是谁啊?”

李春梅笑起来:“他呀,如你所见,我们宿舍老幺赵明月的对象。清华的高材生,长得帅吧?”

王兴凯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真的假的?”他都还没主动出击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辫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转过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儿。把个王兴凯郁闷地一脚踢在柱子上,结果用力过猛,脚上的大头皮鞋居然张嘴了:“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鞋啊,伪劣产品!”

赵明月将沈旭跃送到师大校门口,沈旭跃说:“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来接你。”

赵明月说:“要不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吧,你不是要上台表演,不做准备工作吗?会不会来不及?”现在实行的还是单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课的。

沈旭跃说:“没事,我周六下午两节课都休息,有时间的。我那个节目平时就练好了,不需要特别准备的。”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沈旭跃话是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动,只是看着赵明月,赵明月只好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他一眼,他还是那个维持姿势目送着自己。赵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她转过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只是这种短暂的分别,也会觉得依依难舍呢。

她加快了脚步,走到拐弯处,再回头看时,沈旭跃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他伸出手跟自己摆了摆,然后踩上踏板,骑上车潇洒地离开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脸,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这真是短暂而又快乐的一天,多么美妙难忘!

第44章 情书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今晚上请你看电影。”

赵明月瞥了一眼,在纸上回:“不去,我要学习。”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别人都在学习,她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回来才行。他们这一批同学跟别人不一样,那十年间损失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所以学习都特别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样,拼命地吸收着各种知识。赵明月已经将《红楼梦》看完,目前正在研读《三国演义》,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读《史记》之类的古籍还有点吃力,所以先从半文半白的小说开始补起。

王兴凯又将纸条推了过来:“偶尔休息一下没关系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赵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对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兴凯大受打击,但还是摸摸鼻头,又回了一句:“和同学看一场电影也没什么啊。”

赵明月说:“不了,我没时间。再说我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麻烦你和毛剑兰将位子换回来吧,你影响我学习了,谢谢。”

王兴凯大受打击,没有再回纸条,过了一会儿,毛剑兰换了回来,赵明月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才干嘛跟他换位子啊?”

毛剑兰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让他死心啊。”

赵明月:“…”年纪不大,话最少的毛剑兰,看样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个人。

周二的时候,班长宣布了一件事:“班委会决定,这个星期天我们去参观天安门和故宫,费用从班费里扣除。不去的同学来报个名。”

赵明月心说,这才刚去了,又要去吗,那还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体活动,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点浪费时间和金钱。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吧,就当跟班上同学联络感情了。

下了课,赵明月收拾好书包就往图书馆去,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辈子没能好好读书,这辈子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不管怎么样,多看书,总是不会错的。

图书馆里最火爆的阅览室就是期刊阅览室,这是最新资讯的源头,每个人都如同饥渴的婴儿一样,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报纸、新杂志,必定就是最抢手的,去晚了,阅览室连书牌都没有了。

赵明月对最新的期刊倒是兴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抢书牌,过期期刊和图书室都不错,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过期期刊阅览室里翻看一本历史期刊,毛剑兰过来了,找到她:“小赵,你的信。”

赵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吗?”这么快家里就回信来了,这好像也没几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发现并不是老家寄来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还是清华大学的。

赵明月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来,第一眼就看落款,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写来的。他怎么会给自己写信,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吗?赵明月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还好没人注意。她展开信纸,快速地阅读一遍,发现满纸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处,用英文写的“Yours 旭跃”。赵明月心头豁然开朗,这是一封情书。

紧张的心情化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跃还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赵明月决定再从头到尾好好读一遍,毛剑兰拿了一本杂志过来:“谁给你写的信啊?”

赵明月赶紧将信折起来,压在书下,摇头:“一个朋友。”

毛剑兰看她笑得神采都飞扬起来了,眼珠子一转:“我看是本埠的邮戳,该不会是清华那位同学写来的吧。八成是了,你们还真会搞浪漫,就这么点远的地方,居然还要写信,不浪费邮票钱吗?”毛剑兰笑盈盈的。

赵明月心说,自己脸上难道这么藏不住事了吗,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了:“好吧,就是他写的。”

毛剑兰摇头感叹:“热恋中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然后低下头去翻书去了。

赵明月只觉得毛剑兰这话有点耳熟,便将信又偷偷地拿出来,展开,逐字逐句从头看起,信的开头是:“敬爱的赵明月同志:见信如唔!刚才舍友读诗曰‘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心中突生灵犀,可不就是说的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虽然才刚刚分别,便已分外思念,仿佛你的笑容,还在触手可及的彼端。古人的言辞言简意赅,意蕴无穷,我决定自今日起,研读《诗经》,每隔一段时间,便向你汇报我的学习进度,希望能得到你的监督…”

赵明月将手挡在额间,以掩饰住脸上挥之不去的甜蜜和笑容,沈旭跃也太会搞浪漫了吧。其实不是沈旭跃会搞浪漫,而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会搞浪漫。

赵明月去图书馆翻找了许久,终于翻出一本《诗经》来,沈旭跃在那头学习,她也应该去了解一些才行啊。

赵明月当即便写了回信,两个人一来一回,然后差不多就到周末了,周末再见个面,这就是热恋中人的恋爱方式。赵明月很喜欢这种状态,有什么想法,都诉诸于笔端。可以说学习,也可以谈理想,还可以说生活,唯独感情是遮遮掩掩的,不过可以通过读诗来抒发,比如沈旭跃在信中写“今日读到《诗经邶风击鼓》句‘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约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爱情婚姻状态,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如此”。

赵明月想起平时同沈旭跃见面时,他极少说这类煽情的话,总是一本正经在聊学习、生活、时事、过去、未来,没想到内心里会是这样一个情感细腻且丰富的人。赵明月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感动,她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总算是没有错过这样的沈旭跃。

星期六下午,赵明月上完课回到宿舍,发现沈旭跃已经在宿舍门口等着了。赵明月赶紧跑上去:“旭跃,你来多久啦?”

沈旭跃看看她,然后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几个同学:“现在出发吧,去我们那边吃晚饭。”

“好,等我们把书放回去。”

一群女生回到宿舍,还得梳洗打扮一下。赵明月将头发扎起来,然后用一块手帕系起来,李春梅说:“呀,小赵这样扎起来好看。”

赵明月说:“你们要不也这样弄?”

李春梅摇头:“我不行,我的头发又多又乱,扎了不好看。”

高东方说:“来,小赵,我试试,你帮我弄一下。”

赵明月帮高东方将头发也照自己这样扎起来:“二姐的头发刚编过辫子,有点卷卷的,像烫过的头发,这样也是另外一种风格,也挺好看是不是?”高东方是宿舍的老二,故称二姐,唐卫华就是大姐了。

大家都围过来看了一下:“嗯,不错。比两个麻花辫好看多了。”

“好看,我都想留长发了。”钱斯盛笑着说,全宿舍就她一个人理了个短发,因为她喜欢打排球,说短发运动比较方便。

高东方有些羞涩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会不会太乱了?有点影响做事吧。”

“这都晚上了,又不用干别的事了,没事,就这样吧。大家都收拾好了吗?出发啦。”赵明月拍拍手,将书包背上,出了门。

沈旭跃在外面等了大概一刻钟,那群女孩才出来,他看见赵明月的发型,跟平时不大一样,头发束在脑后,看起来特别温婉娴静,不由得盯着多瞅了几眼。

李春梅推了赵明月一下:“赶紧过去。”

赵明月低头笑了一下,走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月的头花,嘴角弯弯的,回头冲大家伙说:“走吧,我们坐公交车去。”

赵明月突然想起一个事:“晚上不会太晚吧,到时候没车了怎么办?”

沈旭跃说:“不会太晚,9点半也还有公交车呢。要是实在太晚了,我们会想办法把你们送回来的。不会超过你们的熄灯时间。”学校的熄灯时间是10点半。

几个姐妹跟在沈旭跃和赵明月身后,看他们小两口并排在前头走着,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那种甜蜜的气场让大家都感受到了,几个姐妹都吃吃地笑。赵明月听到大家的笑声,觉得不好意思,便停下来,和大家一起走,让沈旭跃一个人走。大家又推推搡搡,把她推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回头朝大家报以感激的微笑。

到了清华,沈旭跃领着大家去食堂吃晚饭,吃了饭后,带大家参观了一下。大家都觉得自己学校已经很大了,但是到了清华,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清华的校园要比师大的面积大上数倍,没有一整天时间是逛不完了,现在只能大致看一下。

沈旭跃领着大家到了大礼堂,此时礼堂内已经非常热闹了,喇叭里响着运动员进行曲,观看表演的师生们都已经陆续在就坐了。沈旭跃叫来了自己的舍友,跟大家说:“一会儿我有一个节目要表演,没有时间陪大家,让我的同学陪你们看表演。”说着将大家都介绍了一遍,自己就离开了。

这边的女同学看着这架势,大概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看样子是想搞男女生联谊呢。几个姐妹似笑非笑地看着赵明月,赵明月摆摆手:“我也不知道啊。”

不过男生们都很拘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女同学们便觉得稍稍松了口气。大家落座不久,便有主持人上去报幕,先是学校领导致欢迎辞,然后进入晚会时间。第一个节目是一个集体舞蹈,带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叫做《不爱红装爱武装》,高东方在赵明月耳边说:“怎么清华的同学还这么老套啊,应该有点新时代的气息才对吧。”

赵明月也憋不住笑:“我也不知道啊。”

一个男生在旁边听见她们的对话,略显尴尬地说:“这个舞蹈是师姐们去年排的舞蹈,这一次说是时间太仓促,没来得及排新舞蹈,这才定了这个节目。”

第二个节目是个大合唱,唱的是《黄河大合唱》,这个歌曲气势恢宏,而且又是合唱,非常有感染力,赵明月也还是头一回听合唱,那声音如波浪一般从前往后袭来,感觉非常有气势。第三个节目是大家都熟悉的《我的祖国》独唱,先前那个合唱团伴奏,唱歌的是个娇小的女学生,但是歌声却极其优美,而且中气十足,真的非常好听。这个年代,能看到这样高质量的现场表演,是非常难得的,大家都沉浸在了音乐当中。

第四个节目是一个吉他弹唱,弹吉他的是个个子不高的男生,抱着一把黄色的木吉他,他一上场,整个礼堂都轰动起来了,学生们纷纷鼓起掌来。沈旭跃的一个同学介绍说:“这是我们学校的情歌王子,吉他高手。”

赵明月觉得分外新奇,现在居然有人会弹吉他,还会唱情歌。不过今天他唱的不是情歌,弹唱的是自己谱曲填词的歌曲,叫《青春》,旋律也说不上多美,但是歌词却写出了众多人的心声,而且那个男生的声音确实非常好听,非常富有磁性,具有感染力,连毛剑兰都觉得特别好听。

再接下来就是一段插科打诨的京剧,京剧之后是一场话剧,著名话剧《雷雨》的节选,钱斯盛推着赵明月:“小赵,这个就是话剧,以后咱们戏剧社就会排这样的戏。”

赵明月看着台上的人,因为物资匮乏,道具服装都很简陋陈旧,不知道是哪一年留下来的,演员虽然是业余的,但也还是表现得可圈可点,至少把大家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了,真不错。

话剧结束之后,主持人上台来报幕:“下面有请环境与工程系的新生沈旭跃同学为大家表演手风琴独奏。”

几个姐妹都推赵明月:“小赵、小赵,快看,你那位来了。”

沈旭跃上台了,赵明月发现他换了一件衣服,不知道借的谁的大衣穿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往台上一站,器宇轩昂,他朝台下扫了一圈,看着赵明月所在的位置,鞠了一躬,然后开始弹奏。赵明月一听,就愣了,居然是《红莓花儿开》,台下几乎所有人都愣了。

虽然WG已经结束了,但是苏联歌曲在这个年代还没有解禁,至少在公众场合还是没有解禁的,沈旭跃胆子可真够大的,他居然在迎新晚会上唱这个。赵明月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沈旭跃已经开始演唱了:“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台下所有的人都被这优美的旋律和美丽的歌声打动了,如痴如醉地随着沈旭跃的琴声和歌声摇摆着,等到一曲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居然没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不合时宜的。

接下来的节目赵明月没有心思去欣赏了,她一直引颈等待着沈旭跃的到来,过了不多久,沈旭跃从后面转了过来,找到赵明月这儿,挤在她身边坐下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摸鼻子,发现鼻头上居然有了汗珠,她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你怎么敢唱这个歌?”

“怎么啦,不好听吗?”沈旭跃笑着说。

赵明月摇头:“不是啊,你们学校老师允许吗?”

沈旭跃说:“当然,团委会老师知道的啊,我都彩排过了,没问题的。”

赵明月松了口气:“我还担心你明天要被领导找去谈话呢。”

“放心吧,我要是没把握,肯定不会冒险唱的。这是大学校园,风气要开放得多,你不觉得我唱出了大家的心声?我看大家也都很喜欢啊。”沈旭跃还有点小得意。

赵明月轻吐一口气:“下次早点告诉我说,害我为你捏了把汗。”

沈旭跃在她耳边轻声说:“好,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赵明月的脸发烫,说:“喜没有多少,惊倒是不少。”

沈旭跃轻笑了起来,然后换了个话题:“你今晚头发扎得非常漂亮。”

赵明月的脸更红了:“真的吗?谢谢。”

“真的,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