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明薇从不和他客气,枕在他腿上睡觉,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明薇仿佛是有感而发地说了句:“唉,你现在对我那么好,可是迟早有一天,你会对别人对我更好。”

顾朗拍了拍她的手背:“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什么,说不定是你先撇下我逍遥快活去了。”

她居然也没否认,反而理直气壮地点点头:“你是男生,你就吃点亏,等我找到归宿了你再找吧,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顾朗啼笑皆非:“说你什么好呢,嗯?”

明薇闭上眼睛没回答,像是睡着了。顾朗替她把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拨开,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天在黑夜里的那个吻。

那时他情难自禁,若不是当时突然一声尖叫,他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无论他怎么想,最好都不要想下去了。

但是就像明薇所希望的那样,他会看着她找到归宿,幸福快乐,他才能转身放手。

不过,在有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她接过去之前,他会一直在,一直一直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大概会有点长,之后的展开你们肯定猜不到哟~

第41章 情钟情种09

夜渐渐深了。

仇英子走到了洞口,外面不知从何时起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她怅然地望着雨帘,只觉得今生恍然如梦,眨眼就过去了。

“英子。”叶老头走到了她身边,负手陪她看雨,“你有心事。”

仇英子淡淡一笑:“总是瞒不过你,叶沛,这个地方,你有没有觉得似曾相识?”

“唔,三十年了,这里却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外面却早已是沧海桑田了。”叶老头叹了口气。

仇英子迟疑道:“不,我的意思是,这里离我当年出事的地方很近了,你看到那棵树没有?”她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茂盛的树木,“这种植物只有在原始森林深处才会有,生长缓慢,叶片如婴儿手掌,叶片红绿相间,十分特别,我只有在上一次出意外的时候见到过,永远不曾忘记。”

叶老头道:“你是忘不了这棵特别的树,还是忘不了那个救你的人?”

仇英子沉默了片刻,还是承认:“是,我忘不了他。”

“你一直没有接受我,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吗?”叶老头问。

“是。”仇英子的回答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我忘不了他,所以接受不了别人。”

叶老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已经老了,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冲动、意气用事,有些话当年不曾说出口,现在就更不愿意说了。

有的时候行动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仇英子并非迟钝的人,她没有做声,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友谊维持到今日,叶老头并不想在晚年与她形同陌路。

仇英子用歉然的目光看着他,她知道他的心意,但不能回应,还年轻的时候,她曾经明确地表示过让他不必费心,然而他却说“无论你是否接受,至少让我陪在你的身边”,他做到了,一晃三十年就眨眼过去了。

她不必再说什么,因为他全明白,他也不用再开口,她全都知道。

第二天,依旧是翻山越岭,他们已经到达了森林的深处,这是人迹罕至之地,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少人来到过这片丛林深处,它保持着最初最天然的模样。

而人类在其中,实在是太渺小了。

野人母子一直不远不近在前面带路,顾朗和明薇做出过好几种猜测:“是要把我们带去他们的老巢?”

“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帮忙。”

他们做了种种猜测,但是始终无果,那个女野人不远不近带领着他们,直到下午时分,她才在一个山洞前停下了脚步。

众人一进洞,叶老头就停下了脚步:“这个山洞有点古怪。”

顾朗点头:“没有蝙蝠,没有虫,太干净了。”

在原始森林里有那么一个干净的山洞,实在是太突兀太古怪了,因为长途跋涉而疲惫的神经再一次紧绷起来。

顾朗看向那个女野人,她却只是对着他们指了一指山洞深处,就飞快窜上一棵树不见了,那速度之快,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大家在山洞门口面面相觑了一会儿,顾朗先道:“看来已经到了。”

“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事到临头,就差临门一脚,谁也不会退缩,大家扭亮了电筒,鱼贯而入,出人预料的,山洞并不深,而且非常干燥,笔直走进去,稍微拐了个弯,就到了底,像是一个大肚瓶,走过狭长的甬道,就是宽阔的一片区域,中央只长了一棵巨大的古树。

这棵树约有几人合抱粗细,枝繁叶茂,是难得一见的古树,但是从品种来说,并不罕见,很难相信那个女野人跋山涉水,只为了把他们带到这样一棵树前。

“看树上。”仇英子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天呐,这是什么植物,我没有见过,我从来没有见过!”

以仇英子在植物学里的地位,她都没有见过的植物,恐怕也不会有其他人见过,而引起她惊呼的植物,实在是太令人惊奇了。

那大概是藤类植物,攀附在那棵巨大的古树上,藤蔓和叶片都是瑰丽的金黄色,乍然一看像是黄金铸造的,但是它分明就是植物。

它还结了一枚果实,像是葫芦大小,悬挂在正中央,像是一块琥珀,里面有一抹黑影,不知什么东西被凝固在其中。

有阳光自山洞顶端的口子照射下来,更是照得它流光溢彩,璀璨生辉,这样的奇景一生也难见一回,因此所有人都仰起头欣赏这样景致,大家都没有说话。

朱院长还在喃喃:“这是罕见的发现,一种全新的植物种类…”他还在嘀嘀咕咕说着话,但仇英子却已经不能自已,走上前去,像是要抚摸那枚果实。

那实在是太美了,任何金银珠宝到了这枚果实前也要黯然失色,它是活着的,它流淌的那种黄金般的光泽是流动的美,无法捕捉言说,阳光在它的色泽前竟然也黯然失色。

仇英子颤巍巍地伸出了双手,就在那一刹那,那枚果实突然从下端开裂,有一样东西从果实内落了下来,仇英子伸手去接,就接到了那一枚种子,青色的种子,颗粒饱满,呈现狭长的橄榄形。

而就在果实成熟开裂的一刹那,那黄金般的藤蔓突然枯萎,变成一蓬杂草萎落在地,像是它的存在只是为了那一枚果实的成熟,一旦结果,它就毫不留恋枯萎了。

朱院长大为心痛,想去把藤蔓收集起来,但是它挂得太高,他够不到,极为尴尬。

反倒是仇英子,愣愣地看着手心里那枚青色的种子出神。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因此也没有人去和她争夺什么,倒是顾朗拿了个小瓶子过来:“收起来吧,等回去再做研究也不迟。”

仇英子如梦初醒。

朱院长提醒她:“这次的发现是我们团队,是我们学校的成果。”

仇英子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但是希望你们能够允许我带走它。”

顾朗很客气:“仇主任是专家,自然由你研究。”仇英子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将种子装入瓶中,小心地塞到了怀里。

只有明薇还很纳闷:“她千里迢迢把我们找来,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它结果?”

“这么难得的植物,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顾朗道,“你看这树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它却好像是从很早的时候就攀附在此了,这么说来,指不定是和西王母的蟠桃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呢,你能亲眼见证,不知是多少缘分。”

明薇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就算是为了这个,也不虚此行了。”

众人在洞内逗留许久,却没有其他发现,之后又花费了些许时间离开森林,回到了文明社会,这一段旅程自然辛苦,但是与文章内容无关,就此一笔带过。

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吗?不不,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开始,之所以大费周章描绘了仇英子得到这枚种子的过程,自然是因为后面发生了其他事情的缘故,否则便没有了记叙的必要。

从野外考察回来后的一段时间,这段经历都被学生们津津乐道,而据闻仇英子回来之后更是闭关在实验室内做研究,已经有好多天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过了几个月之后吧,那时已经入冬,明薇要去叶老头那里处理一些事情,但是一问才知道,叶老头居然好几天没有来上课了。

饶是明薇也知道,叶老头一生未娶,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工作,就算是生病他都不会轻易休息,可是现在无缘无故缺席几天,实在反常。

明薇心里对于叶老头的印象十分不错,如果不是他“深明大义”,她可就要痛苦地在学校里念书了,更何况上一次去野外考察的时候,也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所以她决定翘课去叶老头家里看看,免得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出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住在和平大学的附属大院里,里头居住着的都是退休的教授和其家属,明薇轻而易举就问到了叶老头的地址。

告诉她地址的大爷还免费提供了一个八卦,他说叶老头就是现代版的金岳霖,苦守仇英子多年,她不结婚,好,他也不结婚,她住在这里,他搬到隔壁,几十年下来,风雨无阻。

“老叶这个人倔啊,十年前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他全拒绝了,我们说啊,这人老了,总要人做个伴吧,他也不肯松口,早些年他和英子家都订报纸订牛奶,他每天早晨在门口的巷子里拿了牛奶报纸送到她家门口去,风雨无阻啊。”

还有人给补充:“仇教授有一次研究一个课题,好几天没出门,老叶急得和什么似的,冲下来去拍她家的门,生怕她出了点什么意外。”

“仇教授生日那天,他还买了水果请我们吃,比谁都记得牢,我看仇教授自己都不记得了。”

“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无怨无悔的,真是少见喔,我们问老叶,他就说‘这样也没关系,等到我和英子都老了,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可以晒晒太阳,说说话’。”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孩子,也不结婚,真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老了还图些什么呢,不就图有人做个伴吗?”

明薇听着听着,觉得有点震撼,没有想到看似严肃无聊的叶老头竟然是这样一个痴情种,几十年的时光守候一个女人,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却也没有别人。

这其中,必定是会有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吧。

明薇敲响了叶老头家里的门,她等了约有三分钟,始终没有听见有人来开门,她一时情急,生怕叶老头出了事,直接用万能钥匙开了锁,谁知道一进去,竟然冲鼻一股酒味。

她吓了一跳:“叶老师?”

房间里昏暗一片,她眯着眼走进去拉开窗帘,阳光照入室内,她看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翻倒的酒瓶子,叶老头手里拿了瓶二锅头,躺在沙发里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身上传来一股恶臭。

她掩鼻开了窗,去拍叶老头:“叶老师,你还好吧,啧,怎么醉成这样?”

明薇对于叶老头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严谨自制上,他并不像是一个会酗酒的人,可见是遭受了什么非同凡响的打击,以至于堕落至此。

“叶老师?”明薇关切地俯□,“你怎么啦?”

叶老头睁开眼,一时片刻竟然认不出她是谁,只是嘴里喊着:“英子,英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酒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沾湿了衣襟,他双目通红,神志不清,可是依旧叫着仇英子的名字。

明薇看在眼里,不由替他觉得有几分心酸,便道:“你等等,我去叫仇老师来看你。”

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解铃还须系铃人。

究竟他和仇英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叶老头突然这样萎靡不振,借酒消愁愁更愁?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的不错,仇英子与叶老头是有那么一段,而且他们之间其实和明薇与顾朗这对有着某种奇妙的相似

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预示,他们如果没有在一起,可能就会变成这样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感情戏,【往事只能回味】是端倪,【情钟,情种】是松动,下一个故事是暧昧试探,再下一个故事就告白了…唉,剧透多不好玩啊,为啥大家都不和我一起享受这个试探暧昧的过程呢╮(╯▽╰)╭

第42章 情钟情种10

明薇走到了隔壁楼的仇英子家里,她礼貌地敲了敲门,原以为还要等上些许时日,没有想到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明薇还以为会见到仇英子,谁知一照面,发觉对方是个英俊至极的年轻人,那人的俊美程度世间罕见,最叫她震撼的却是他那一双眼睛。

那双眼眸里盛着万种情意,绵绵温柔,让她蓦地被他这般温柔凝视,突然鼻酸,想要流下眼泪来,对他说尽心中一切苦恼。

“你好。”偏生他的声音也是那样动听缱绻,像是羽毛轻挠心脏,明薇在那一刹那还以为自己是爱上了他。

好在仇英子的声音救了她:“是谁来了?”

明薇勉强定了定神,看向玄关,仇英子穿了一件黑色的真丝长裙款款走来,她明明已经五十余岁,但是此时此刻,她皮肤紧绷,双目似寒星,唇边含着笑容,说是三十岁都有人信。

是什么力量令她重回青春?明薇瞪大眼睛看着她,却不敢看向那个神秘男子,生怕他一个眼神就让她心防崩溃,仇英子微微笑:“呵,是你。”

“仇教授。”明薇道,“我是来找你的。”

“请进来喝杯茶。”仇英子优雅地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

那名男子进厨房斟出一杯香茗来,明薇虽然爱喝酒不爱喝茶,但是对茶却也略懂一二,知道他这杯茶泡的功夫实在不赖。

她还是克制着自己的目光没有去看他,但是他却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他站在仇英子身边,手搭着她的肩膀,姿态亲密。

明薇就觉得脑袋嗡一下,目瞪口呆:“我,叶老师他,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语无伦次,但是仇英子却很镇定,她先是叹了口气,喃喃自语:“是我不好,白白耽误他那么多年…”她这么说着,抬起头来看了那个男子一眼,他立即温柔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爱怜道:“不是你的错。”

我的天!明薇张口结舌,仇英子与这名神秘男士显然是热恋中的爱侣。

可是仇英子已经五十有余,这名男子至多不会超过三十岁,这算什么,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吗?

“叶老师他、他,”明薇情急,却怎么都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仇英子颔首:“我明白,我会去与他说清楚,多谢你。”

明薇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任何借口留下来,她只能说:“那我走了。”那位神秘男子起身送她离开,两人在门口礼貌地话别,明薇听见隔壁有谁家的老人在放歌:“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

这样哀怨缠绵的调子,她久久怔住,不由心酸,他的眼神那么温柔缠绵,醉人心扉,明薇再也没有见过第二个人的眼神能有这样勾人的作用。

她长长叹了口气,欲言又止,他却凝视着她,温柔地开了口:“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她说,然后看他轻轻掩上了门。

明薇走出大楼,站在外面的院子里深呼吸,可是千头万绪之中,只有他那一双眼睛清晰无比,简直一眼万年,再难忘记。

见鬼了。明薇恨不得马上一个电话拨到唐黎处:你确定世界上真的没有一见钟情的巫术吗?

如若没有,她莫非是真的对他一见钟情?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还是名花有主的男人。

明薇站在原地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回去找顾朗聊聊人生。

顾朗上完课已经回了家里,在书房里看书,她进门他头也没抬,直到明薇用一种飘忽的语气问他:“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信啊。”顾朗说着抬起头来,“怎么了?”

明薇蹙着眉,幽幽道:“以前我碰见吸引人的男人,虽然会多看两眼,也不至于情不自禁。”

这话说得这样严重,让顾朗马上就被吸引了注意力:“发生了什么事?”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番话吗,那样的人,我今天遇见了。”她开了瓶酒,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几口下去,才能和他说话,顾朗看见她那一双明眸里尽是困惑与惆怅,“当时他如果叫我和他走,我义无反顾。”

顾朗倒吸口冷气,心惊肉跳:“有这种事情?”

明薇很肯定地点点头:“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头晕目眩,不知今夕是何年,我从未想过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果能与他相恋,死而无憾。”

他欲言又止,不知说什么才好。

明薇又喝了好几口酒,一瓶陈年佳酿居然被她一口气喝了个干净,也幸亏有它,她终于找回了些许理智,先摇了摇头:“可惜,我去迟一步,人家有主了。”

顾朗一听这话,觉得三魂七魄归位,浑身一松:“谁?”

“仇英子。”

顾朗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毫不怀疑明薇的眼光,她能够看上的男人,必定是极其出色的,譬如唐黎之流,然而能叫她情不自禁的,他简直难以想象,这般人才所爱上的女人,肯定也是极为难得的,可是怎么会是仇英子?

仇英子哪怕年轻三十岁,也不过是个有气质的美女,比起明薇来远逊多矣。

明薇走过来伸出手,顾朗紧紧握着她的双手,她长长舒了口气:“真可怕,那样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爱上他,我觉得我被迷惑,我失去了自己。”

顾朗一时没有理解她话中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