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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只朝那边淡淡一瞥,便把目光转回来,“怎么失忆的?”

“连这我也记不起来,据说是车祸。”

“你一点也不沮丧。”

江紫末笑了笑,“我就是随遇而安。”

琳琅认同地点头,“也是因为这性格,当年才不管不顾地爱上纪准扬。”

紫末沉默了一会儿,又局促地微笑,“说说你吧!这几年你怎么样?”

“你结婚不久,我去了上海,”琳琅停了一停,“反正我爸的生意差不多已经转移到那边,我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然后,我与家里介绍的男人结婚,目前还没有孩子。”

“你结婚了?”江紫末兴奋地问,“你老公呢?”

“在上海,这次我来,是为了处理这里闲置的房产。”

江紫末有些感伤,“房产都要处理,就是说以后都不大会来了吧?”

琳琅不语,算是默认。半晌,她抬起头,看着门边走来的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向他挥了挥手。

“是我约的人,”她说,然后从皮包里掏出纸笔来,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有空联系我。”

江紫末原本还有很多话要说,又不好误她的事,也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写给她,“改天到家里来玩,一定要来。”

周琳琅捏着纸条点头。她是一定会去的,一定要亲眼见到那个人是不是真如当初说的那样——

求仁得仁,只求守着江紫末,是谓幸福。

他真的幸福么?

江紫末回到原来的位置,林艾馨正好提出回家,并邀请江美韵一同去。紫末与琳琅打过招呼,便跟随她们离开。

而此时的家里,童自辉正陪父亲聊着枯燥乏味的经济话题,与其说是聊,不如说是听课。童仕昭在家里俨然是独裁者,他对儿子的设计师职业很是不屑,认为男人就该坐镇一方,运筹帷幄,自辉没能从政,是他一生的遗憾。

他一直后悔当年让自辉去了国外,脱离了他的掌控,跟外国人学得傻里傻气,胸无丘壑,心无城府。他有时甚至想,自辉出国,就是为了把他这个当爹的脸面丢得更远一点。

因此,他聊严肃的话题时,自辉若是略抒己见,他便气哼哼地打断,“你懂个什么?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手下管了几十号人,这些人现在都是头面人物。当年你爷爷没有任何背景,我下乡插队,白天劳动,晚上点着煤油灯学习。回城从一个小工人干起——”

自辉低头看了看表,“童童放学了。爸,我回来再陪您聊天。”

说着捞起椅背上的外衣,几步跨出书房。童仕昭意犹未尽地盯着儿子的背影,气哼哼地自言自语:“才说个开头呢,现在的孩子这么早就下课,谁规定的?蠢材!这社会是越来越没希望了!”

站起来,背着手在屋里踱了几圈,小惠正好从门口经过,他忙指着她喊:“小惠啊,你来陪爷爷说说话。”

“可我还要做饭呢?”小惠说完,又怕老爷子生气,于是说道,“您要不来厨房吧,我给您把摇椅搬过去,我边干活,边听您说话。”

童仕昭闻言用手背挥赶她,“厨房?国家大事能在厨房那种地方说的?”

“哦——”小惠傻傻地应一声,“那我去做饭了。”

“去去去!”

他气哼哼地又背起手,在书柜边走了个来回,不住地出言批评,“都是些什么垃圾书,《第五号屠宰场》,《猫的摇篮》——连本韩非子都找不到,读这些书的人有什么出息?”细看,他顿住脚步,还真从书架上找到一本崭新的《韩非子》,取出来看,扉页有一个紫色的印章,圈着两个清晰的字:赠品。

内页的纸张簇簇新,边缘已经发黄,一看就是被束之高阁已久。

他翻了两页,以前背得滚瓜烂熟,再看也没有兴趣,气哼哼的又放回原处。顺手取出旁边的小册子,却不是书,而是病历本,里面夹着杂乱的单据与检验单。

他逐一看着,神情骤然一凛,目光也愈来愈冰冷,连夹住纸张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

又重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他“啪”地合上册子,放回原处。再无心找个人来陪他聊天,沉思着在屋里踱了一圈又圈。

chapter 26

不觉已过了半小时,传来开门的声音,老人小孩闹嚷嚷地涌进屋来,只听到老伴儿的古怪笑声。

“童童,奶奶给你买了好多衣服,你喜不喜欢奶奶呀?”

“喜欢!”

稚嫩的童声清脆悦耳,童仕昭扯了扯衣摆,恢复平常那严肃古板的神情,慢悠悠地踱了出去。

亲家来了,他没向往常一样上前问候,傲慢地点个头,算是见过了。又瞥了眼紫末,脸立刻沉下来,目光里甚至带着嫌恶。

江紫末对上那目光,以为是看错了,忙上前问:“爸爸一整天都在家里吗?”

童仕昭冷哼了一声,背在后的手甩了一甩,便在沙发坐下。

这很不礼貌,不但是江美韵面有怒色,童自辉母子也悻悻的,为他突如其来的冷漠感到不解。林艾馨走上前道:“老头儿,你没看到亲家来了吗?”

“我看到了!”童仕昭抬了抬眼,气哼哼地回一句。

“那你——”林艾馨可急坏了,老头儿这么不懂礼貌,真是丢了她的脸面。便伸出手来拽他,要他站起来招呼亲家。

童仕昭甩开她,似乎意识到这样做确乎不好,才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指了指沙发,“请坐吧!”

“您是叫谁坐呢?”江美韵怒气冲天地问。

不识抬举,爱坐不坐!童仕昭想着,也不再去招呼,自己又坐下了。

林艾馨气得不轻,不只她,屋子里的人无一不对他投去恼怒的目光。江紫末又窘又恼,心里怨恨公公行事举止太过分,又因不想让自辉为难,亲妈受了冷落,却不敢吭声。

自辉对父亲尤其失望,平日在家里总对他和母亲刻薄也就罢了,如今面对着外人也这般不可理喻的态度,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从先前的震怒中回过神来,童仕昭见这僵局,其实心中已有悔意,他这样的人,应当是要不动声色的。然而,一想到这对母女的欺瞒,他的心又有所憎恶。可恨的还有他的儿子——儿子,居然心向外人,糊涂!

无论如何,仍是先将他们对付过去,确凿以后,再对他们发难也不迟。

他心里斟酌着,摆出一副笑脸,起身乐呵呵对江美韵道:“亲家,你不能怪我没招呼你,实在是自辉不懂事,翅膀硬了也就嫌弃我们这些老人。这不,下午好难得同他说说话,他的态度可是厌烦得很。我在气头上,也没顾到礼貌周全,你就不要跟我计较了。”

他突兀地转变态度,所有人均是一愣,但大家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场面不至于难堪下去。

江美韵笑着说:“原来是这么回事,说什么计较,只要不是我得罪了你,紫末不孝顺,我就安心了。”

童仕昭心里冷哼着,回头再跟你扯皮。表面仍笑着敷衍:“不怪就好,不怪就好。”

一家子放松下来,围桌而坐。只有童童心里还有点阴影,相较于爷爷奶奶,他更爱经常可以见到的、并宠溺他的外婆。爷爷给了外婆难堪,他幼小的心灵里便纠结了一个疙瘩,同情外婆,对爷爷不满,甚至觉得爷爷变了个人,像是书里狰狞可怖的妖怪。

这仅仅是源于小孩子天生的敏感,过不了多久,这种恐惧就会消褪。

但童童并不是一般小孩子,面对害怕的事物他不会退缩。他为外婆不平,心理的天平就暂时倾向外婆那一头,便乖巧地依偎在外婆怀里,似是给她安慰。

“童童,到爷爷这里来。”童仕昭说。

江美韵见孩子不情愿,便推了推童童说:“去吧,外婆要去厨房帮忙。”

说着起身,江紫末一同去,林艾馨不愿坐享其成,也跟随其后。

童自辉去了书房,客厅就只剩下爷孙俩。童仕昭开始跟童童讲古代忠孝的典故,大都是些耳熟能详的,但这样的故事不刺激,不新奇,很难使想像力丰富的孩子听得有滋有味。

厨房里飘出油炸的香味,童童坐不住了,明亮的黑眼珠转了几圈,对童仕昭说:“爷爷,咱们来玩游戏,谁赢了,就听谁的话。”

童仕昭讲得唾沫横飞,兴头十足,被打断心里十分不悦,正欲训斥,转念又想,要能说服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要玩游戏便陪他玩,赢了再教训他,想他会心服口服。

“什么游戏?”他问。

“您把手摊开,”童童说。

童仕昭依他说的摊开手,童童随手抓了两把瓜子放到他的掌心里嘱咐:“要握紧哦。”

童仕昭一粒不漏地握紧,心里得意,这有什么难的?他一双大手连小孩的一把瓜子都握不紧么?以为是童童跟比谁握瓜子握得多握得紧的简单游戏,不是么?小孩子也只能玩出这种游戏来,不值一哂。

他等着童童的两手也去抓瓜子,却见童童举起一只手,高兴地喊道:“好了,我们来玩剪刀石头布——”

童仕昭的脸上从未出现过如此错愕的表情,不待反应,童童已经出了“布”,“耶,我赢了——不要听故事了,我要去厨房。”

他迈开小腿跑到厨房,童仕昭仍愣在一处,怎么回事?他刚刚被自己五岁的孙子耍了?

许久才回神,他气哼哼地把瓜子扔到桌上,又觉得跟五岁的小孩子生气有失长辈的身份,还唯恐给家人知道自己被孙子耍了,便一粒一粒地把瓜子捡进小篓子里。悉数捡完,桌上留有一根短短的头发,他顺手拾起来,细软的发丝在夕阳的光芒下泛着金色,应该是童童刚才掉下的。

童仕昭古板的脸仿佛一丝丝龟裂开来,掌心攥紧了那根发丝,“这孩子——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chapter 27

江紫末站在老街的路口,一目扫过密密匝匝、各种颜色的招牌,耳朵贴着听筒,重复对方的话:“南行…经过两个巷口…有一家包子铺,包子铺背后就是那家店…明白,我能找到,你工作吧。”

关掉手机,一阵冷风扫过,落叶悉悉簌簌地翻卷到脚边。她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吁了一口气,喃喃道:“如果不想被那小子念叨,我最好赶紧买到那把牙刷。”

前两天,童童的牙刷不见了。家里翻了天,原来是公公取毛巾时不小心带翻了牙刷,有弹性的橡胶底坐从大理石洗漱台的边缘弹起,落进马桶里,只好弃之不用,去超市给童童买了把新牙刷回来。那小子从此吵闹不休,非要原来的牙刷,不然就不刷牙。

全怪当爹的太宠儿子,连一把牙刷也是精挑细选,大老远买回来,牙刷柄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熊,附加一个长耳朵的懒猫底坐,一眼览尽洗漱台,最炫的就是他那把牙刷。

今早又是哄劝了他好半天,才不情不愿地把牙刷了。江紫末和自辉说好了,吃完早餐就出来买牙刷,临出门,公司又来电话,要他去参加一个会议,她只好自己来。

自辉唯恐她找不到,趁着休息的间隙,打电话教她怎么走。

迂回曲折,总算找到了那家店铺,与周遭那些昏暗杂乱的铺子不同,这家店灯火通明,玻璃货柜一尘不染,就连铺板上那些促销品的包装也是崭新的。店里卖一些可爱而古怪的小用品,吸引了不少人,也有许多老顾客无事来逛逛,看看能不能淘到新货。

兴许是畅销品,江紫末很快找到了那把牙刷和底坐,摆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

有了这次的经验,她一口气买了十把,结帐出门,才长舒一口气,找这家店费了那么大功夫,买它却是没费半点周折,她还担心会有停产断货的情况发生,家里那个小祖宗指不定怎么跟她闹别扭呢。

她慢慢在街上走着,此时家里只有公婆,不想太早回去。这几天以来,不知道公公怎么回事,对她总是冷言冷语。虽然还不至于训斥,但她明显感觉到公公对她的嫌恶。只要她在客厅,公公就会马上起身,去书房或者卧室。

相信自辉和婆婆都察觉到了,只是公公明里没什么表示,他们也只当是多心。可紫末却很清楚,公公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刚来时还是会把她当自家人,看不顺眼的地方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公公当她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左思右想,她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难道是她失忆的事被发现了?

想着,她停住脚步,大冷天的,她额头竟然渗出汗,如果真发现了,也难怪他是这种态度,一个闯了大祸的儿媳,还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脸色吗?

她急于找人商量,掏出手机,突然又想到自辉在开会,此时拨电话给他,一定会增加他的困扰。

站在街头,她慌乱地左右四顾,目光不禁停在墙壁的那个箭头上——

260号咖啡馆。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她赶忙地低下头,没看见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往前急走几步。然后,就见街头那个鸵鸟身影又停住,倒退回来,盯着那箭头犹豫不决。

明知那个地方有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她如果够理智,就应该像刚才那样,低头经过,就像从未记起那个地方。

但是,她仍回来了,双腿牵引着她,循着箭头所指的方向,不听由大脑发出的指令。

靳世铭早就看到了她,隔着一道玻璃门,等着她进来,五分钟过去了,她仍然站在原处发呆。

还以为她失落了记忆,便不会再来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失忆前的时光也许都不会再有。他已然放弃了希望,再也不会若从前一般,咖啡厅的客人都散去后,惟独他们俩在灯下对坐着小酌。

如果有个人经常有个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为了倾诉千篇一律的悲伤,也不是为了追求一刻醉生梦死的迷乱。仅仅是默默地饮酒,不声不响,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进口里,总有一天她会牵起你内心深处的怜惜,那种怜惜会如同缠绕在乔木上的金丝藤,日积月累地蔓延滋长,直到你已认不清自己的原来面目,目光永远只触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缠绕他心的金丝藤。

即使他终有一天敢贸然坐在她对面,事先并没有得到她的邀请和许可,甚至是被那种不近人情的疏离目光所注视,他仍然坐了下来。

知道她有家庭,她很在乎儿子和丈夫,因为她最开始来这里,总是跟他说起人生最不能承受的悲伤——生离死别。

后来,她开始提起丈夫和儿子,说的话他全听不懂,她说:“他总说我不肯摆脱过去,其实何尝不是他心魔太重,他不敢相信我会从过去的悲痛中走出来。即使某天我说爱上他,他也未必信。可是,现在我真的想爱他,因为只有爱他,我才能过上平静恬淡的生活。我也知道这很难做到,他也是不肯再拉我一把。”

出事前最后一次来,她流泪了,丧魂落魄的脸让他心悸。她说:“我这一生,生离死别都经历了,跟最爱的人死别;跟最亲的丈夫儿子生离——我再不可能见得到他们。”

她离开,没要他送,不久以后,得到她车祸失忆的消息。

终于如愿以偿,上次来,她把所有的伤心都忘记了。此后,他想,她大概不会再来这里。

因为这是她伤心时才会来的地方。

他并不在意,她能获得幸福便好。

敛起思绪,推开门,这么久她再来,他的心情已然不若从前那般激动得难以抑制了,平静地走到她面前,平静地微笑。

“你来了。”

江紫末眯了眯眼,仿佛是想了一下才记起他是谁,也微笑,“顺路经过。”

“进来坐吧,今天可以免你的单。”

“嗯。”

他带她到靠窗的老位置,江紫末看着窗外,迟疑了一下,“今天坐外面吧。”

他讶异,“这么冷的天!”

“没关系,一会儿太阳就会出来。”

两人来到庭院里,阴风凄凄,没半个人影。这鬼天气,哪里像是会出太阳的?靳世铭暗想,也只好坐下来,陪着受冷。

服务员都不大情愿走出有暖气的室内,磨磨蹭蹭的,见老板也坐下来了,才不敢怠工,抱起菜单,匆匆来到花园。

“热金桔茶,谢谢!”江紫末递回菜单。

靳世铭见她在桌子底下搓着两手,还以为她真不怕冷呢。

“还是坐里面吧。”

“不了。”她逞强道。也不知道为何,天这么冷,她却极有坐在外面的冲动。

一点完单,服务员“蹭”地奔回室内,回头看着可怜的老板,大冷天的还陪着在外面坐,不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是怕招呼不周,房东一不高兴就要挟着涨租金。只有她们这些老员工才知道,这么多年,老板每天守在店里,只为着那个客人不期然的一次光临。

chapter 28

靳世铭的眼眸里闪着莫名的光,什么样的人?有她的地方,温度永远在零度以下;五官明明很普通,聚拢到一张脸上却是光华霁月的惊艳;不知道是哪来的一股气质,永远都那么优雅沉敛;对所有的人和事都淡淡然,目光永远是游离于世外,偏偏又能从她的眼底深处读到她内心的执念。

就是这样的人吧?他说:“你——所有的淡然与冷漠,皆是由于你内心很深的执念吧。”

很深的执念啊?

江紫末苦笑,真是一点也没错。

凡人内心大约都有一个执念,或许是财,或许是权,或者是爱,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可以不顾一切。那些执念过深的人,是宁可毁了自己,也不会放弃内心那个执念的。

这么说来,她所记不全的那几年,大约因为放不下执念,把最亲近的人伤害得很深吧?

从她记起关于准扬的片断以来,她便知道,他们是同一类人——对爱的执念极深。

皆因执念,准扬将死仍不能放弃她;皆因执念,她后来无法爱上自辉。

然而自辉,却是个内心真正平和的人,随遇而安,能包容所有人和事。

若是准扬和自辉对调,自辉定是明白了生死由命,寻一处安静之地独善其身,绝不会来强求她;而她若嫁给准扬,婚后准扬定是半点也不能忍受她留恋过去,想必他们会相互折磨至死吧。

偏偏她就是这样的幸运,在适合的时机爱上准扬,又在适合的时机嫁给自辉,更是在适合的时机失忆——

如今,她才有机会客观地看待他们三人。

“我想一个人待会儿,行吗?”江紫末低声对靳世名说。

靳世铭点头,现在是连静静地陪她也不允许了。黯然起身,一声不吭地走回咖啡馆内。

只剩下她一个人,四下顾盼,确实是原来那个荒芜的庭园。斑驳的南墙修缉过,刷上白色的石灰粉,杂草与花均被拔除,地面植了草皮,坑洼不平之处都填平了,单单余下那株粗壮的老槐树,筑了高高的水泥花坛,外围嵌着鹅卵石,似乎是为了防止小情侣们一冲动便要在它树杆上刻字。树下置了一架秋千,青藤缠绕在粗黑的钢索上,使得那架秋千雅致而富情趣。

路径旁的冬青相隔数年依旧葱笼,北面简陋的工棚不见了,绿茵的草皮延伸过去,其间点缀着几丛三色堇,这个季节,花朵已凋零。

她微皱眉,真是什么都变了呢?

可是,她仿佛透过空无的情景又看到了那个工棚的原样,连那长桌、油漆、焊接器都还静静地摆放在原处。一个削瘦的身影走进里面,拿过一个未成型的跑车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