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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长长叹息了一声,慢慢地插剑人鞘。

  他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李寻欢道:“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道:“我承认败了!”

  他黯然一笑,缓缓接着道:“这句话我本来以为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了,心里反觉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

  他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

  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了枫林。

  李寻欢目送他远去,又弯下腰不停地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穿林而来,竟是那说书老人的孙女儿。

  她连那双动人的大眼睛里都带着笑意,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笑了笑。

  辫子姑娘道:“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他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

  她娇笑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听姑娘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抿嘴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

  李寻欢道:“哦?”

  辫子姑娘娇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却可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她用那双勾魂摄魄的大眼睛瞟着他,连李寻欢都已觉得有些受不了,他从未想到这小姑娘竟如此“可怕”。

  幸好辫子姑娘已接着道:“昔年‘水母’阴姬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但‘侠盗’楚留香的胆子却比天还大,竟直闯神水宫,独斗阴姬,两人由地上打到水里,再由水里打到半空,‘水母’阴姬的武功虽无敌,到最后还是被楚留香打败了!”

  她又娇笑着问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不敢再多话,点头笑道:“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道:“这些战役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来,却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姑娘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辫子姑娘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的死命,但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但他却心甘情愿地认败服输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

  辫子姑娘道:“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辫子姑娘眼珠子一转,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道:“风卷流云。”

  辫子姑娘道:“第二招呢?”

  李寻欢道:“流星追月。”

  辫子姑娘道:“他由第一招‘风卷流风’,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

  第三十三回 惊人之语

  辫子姑娘道:“这是你错过杀他的第一次机会,你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辫子姑娘冷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他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辫子姑娘的大眼睛瞅着他,道:“你既然没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辫子姑娘突又嫣然一笑,抿着嘴道:“你少捧我,我还没有你肩膀那么高,怎么能算是高人?”

  李寻欢果然已忍不住咳嗽起来。

  辫子姑娘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道:“姑娘……”

  辫子姑娘嘟起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总是叫我姑娘?”

  李寻欢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子很有趣。

  辫子姑娘板着脸道:“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李寻欢道:“在下李……”

  辫子姑娘道:“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孙小红格格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一百年也比不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我知道喝酒的人都有这毛病,却想不到你也有同病。”

  孙小红道:“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板起了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孙小红大眼睛里发出了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但她的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道:“那么……我既已占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住了笑,道:“既是如此,请随我来。”

  孙小红道:“请!”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

  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候,李寻欢带着孙小红来了,孙驼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

  这两人会成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也觉得很好笑,他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会和这位小姑娘交上朋友的。

  这位小姑娘说起话来就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女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