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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和杀亲案件不同。”大宝说,“杀亲案件都有预谋杀人和案后伪装。这起案件,两个人都在现场,要不是消防队及时赶到,刘晨彬也得没命。所以,这应该就是简单的相约自杀案件。”

“你可不要小看相约自杀案件。”我说,“也未必那么容易。”

“刘晨彬若一心求死,他一旦清醒,肯定就会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大宝说,“所以未必有你想的那么困难。”

我摇摇头,说:“相约自杀造成一死一伤的情况很常见,但是伤的那个如实供述的又有几个?我经历过的相约自杀案件中,有两个是具有代表性的。第一,曾经有个现场,一死一伤。女的颈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男的颈部大创口,但是没伤到大血管,没死。这个案件看起来,就是男女相约自杀的案件。后来经过勘查,我们发现女的颈部创口很深,但女的手上却没有血,所以判断是男的割女的颈部导致女的死亡。最关键的是,我们通过现场的血迹分析,认为男的在割完女的颈部以后,自己走到了大衣柜的镜子旁边,对着镜子割自己的脖子。镜子上有少量喷溅血迹,地面上有大量滴落血迹,都是男的的血。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这个男的要对着镜子割自己?刎颈没必要对着镜子吧?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男的为了定好下刀位置,不割破自己的大血管,只在颈部前侧留下大创口,让自己不至于死亡。后来这个案子经过审讯,男的交代了他杀死妻子,然后自己制造成一个相约自杀的现场想瞒天过海。这个案子代表了一类用相约自杀来掩盖杀人事实的案例。”

“我的天哪。”陈诗羽说,“这自己割自己,还照着镜子,想想就毛骨悚然。”

“你也有毛骨悚然的时候?”林涛笑着说。

我接着说:“第二,还有这么个案件。看起来也是两人相约自杀。男的先用绳子勒死了女的,然后自己上吊,结果还没死就被人发现了,救了下来。后来男的恢复正常了,就对他进行了审讯。这个男的很爽快地承认了他们两人是相约自杀。但是,他坚决否认是自己勒死了那个女的,坚称那个女的是自己勒死了自己,然后他选择上吊。听起来天衣无缝。好在后来经过DNA检验,确定勒死女的的绳子上,只有男的的DNA,才确定了男的是杀人凶手。这个案子代表了另一类相约自杀,就是两个人原本是打算一起死的,但是伤者既然没死,思想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就开始后悔了,就又不想死了。但是不想死的前提就是,他得逃脱法律的制裁啊,所以想通过狡辩来推脱自己的罪责,说对方是自杀的。”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我们得搞清楚他们的相约自杀是什么性质的。”林涛举一反三。

“是的。”我点头说,“这个案子中,如果起火爆炸的瞬间,两个人都活着,而且是占士梅点火引爆的话,则刘晨彬不需要负杀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刘晨彬点火引爆,即便是两个人相约自杀,刘晨彬也要承担自己杀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可能会从轻判罚。若是另外一种情况,即刘展彬先杀了占士梅,再点火自杀,那这起案件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故意杀人,畏罪自杀未遂,妥妥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刘晨彬不会醒来招供?点爆煤气,求死之心很坚定啊。”大宝仍然坚持他的观点。

“刚才我们去医院,你们也看到了。”我说,“刘晨彬分明是在装昏迷。为什么要装昏迷?显然是在思考。既然在思考,说明他求死之心已经不坚定了,他可能在考虑对策。”

“也就是说,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搞清楚占士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大宝说:“这对法医来说,是小菜一碟啊。”

“这道菜,可还真不是小菜。”我说,“第一,尸体焚毁程度极其严重,我们常常利用气道内有无烟灰炭未来判断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这个方法是用不了了,因为整个脖子都烧没了。第二,即便是死后焚尸,还得判断她的死因,如果刘晨彬说她是自杀的呢?”

“还有,谁是点火的人,这一点有没有希望确定?”林涛问。

我说:“有希望,但是很难。”

说完,我转头对负责火灾调查的消防军官说:“起火点能确定吗?”

军官摇摇头,说:“房间里,燃烧情况均匀,所有可以燃烧的东西都燃烧殆尽了,没办法判断,除非…”

“除非什么?”林涛追问道。

军官指了指地面上一尺多厚的灰烬,说:“地面应该是木地板,只是被燃烧的各种灰烬覆盖了,如果把灰烬全部铲除,再清扫干净,我们可以根据木地板的焚毁程度来判断确切的起火点。

我拍拍手,说:“正合我意!我也需要把所有的灰烬都铲走。”

“铲走干吗?”林涛问。

我笑了笑,说:“线索都在这些灰烬里。这个房间大概是个正方形,我们把这个房间用塑料绳子像九官格那样,隔成二十五等份,然后用英文字母标记每个区域。把每个区域的灰烬,装进标有相应英文字母的蛇皮袋里,这样就不会乱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二十五个蛇皮袋的灰烬,我们要一袋一袋筛出来?”林涛有过筛灰的经验,所以我一安排,他就知道我的意图。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说,“林涛、小羽毛,你们组织人员即刻开工吧。我们马上赶赴殡仪馆,对尸体进行检验。”

“又让我干体力活。”林涛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休闲装,说,“这衣服又得废了。”

在林涛他们拿到铁锹、铁铲、蛇皮袋和筛子等工具的时候,我们已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提取了在厨房碗橱里放着的几碟剩菜,准备出发去殡仪馆了。

走到楼下,我拉住火灾调查部门的军官,问道:“这种液化气爆炸,冲击波真的没有什么威力吗?”

军官笑了笑,说:“液化气罐都是完好的,爆炸也就是空气中充斥了液化气而发生的。”

说完,军官用手握成一个漏斗状,掏出打火机,按住按钮,使打火机的气体充斥到手中的漏斗空间内,然后点着了火。只听噗的一声,军官的手掌内闪过一丝火苗,然后熄灭了。

“看到没有,和这个的原理是一样的。”军官说,“气体充满了一个封闭的空间,一经点燃,就会爆炸,但没有爆炸投射物,充满的程度也有限,所以冲击波并不是很厉害。”

“也就是说,这样的冲击波不会把人震晕,或者震死,对吗?”我说。

军官点了点头。

“那燃烧会厉害吗?”我说,“我的意思是说,爆炸的那一瞬间,会不会整个屋内都有很高的温度?”

“温度也不会高。”军官说,“我都敢在自己的手上实验。这个爆炸也就是一瞬间地过了下火而已。但是,那些易燃物,比如床垫啊、窗帘啊,过了这一下火,就有可能烧起来。”

我点了点头,说:“我心里有数了,谢谢!”

3

殡仪馆解剖室的解剖台上,摆着一具烧焦后七零八落的尸体。

说是“七零八落”一点儿也不夸张:尸体的头部和躯干部因为颈部的缺失而大部分分离,只剩下两侧颈部和项部被烤熟的肌肉连接,还不至于身首异处。尸体的四肢已经被燃烧殆尽,从现场找到的一些较为坚硬的骨骼碎片,被散放在尸体躯干部的周围。整个尸体都是高度碳化的状态,连颅骨都已经爆裂,露出被烤熟的蜡黄色脑组织。

尸体前侧的胸腹壁组织都已经缺失了,肺脏、心脏等实质性脏器,虽然都暴露于体外,虽然都受热挛缩,但还没有被完全焚毁。

“之前,需要进行的重点工作,我都已经说过了。”我说,“分头干活吧。”

我负责对尸体最重点部位,也就是呼吸道和肺脏进行检查。因为尸体的胸廓已经完全被烧开了,所以肺脏暴露在外。好在肺脏并没有直接过火而被烧毁,只是水分过度缺失而挛缩成两个拳头大小。与肺脏相连的食道、气管仅在平胸骨上端的位置就截止了,以上部位完全缺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剩余的气管、食道连同肺脏一起取下,然后观察了尸体仅存的颈部两侧肌肉和项部肌肉,发现并没有出血损伤的迹象。

稳妥起见,我准备掰开死者的下颌骨,观察其口腔内的情况。死者的颅骨都被烧得严重发白,下颌骨也不例外,阴森森地挂在颅骨的下方。我用力掰了一下,发现下颌骨早已被烧得很脆,没有办法,只能破坏了下颌骨,露出已经被烧白的舌头。我扯出死者的舌头,从舌根处切断,发现舌根部位没有一点儿被烟熏过的痕迹。

残余的食道根部黏附了一片西红柿皮,还有一点儿碎鸡蛋末,可以看出这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和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剩菜相符。食道和气管的残余部分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切开位于肺内的细支气管,也未见到炭末,只有一些粉红色的泡沫在不断从断端涌出。

大宝负责对尸体的内脏进行逐一清理。死者的内脏几乎都因为水分的缺失而挛缩,心脏只有儿童的一个拳头那么大,脾脏缩成了包子大小,肝脏也因为受热变得干燥而脆,只有肾脏的位置较深,才基本保持了原状。内脏切开,都可以看到大量缺失水分后形成的颗粒状血,那是血液失水、红细胞堆积而成的物质。

因为颅骨的崩裂,解剖头部的工作,连开颅锯都省下了。大宝费劲地把脑组织从崩裂的颅骨大洞中慢慢掏了出来。因为水分缺失,脑组织都成了黏糊糊的面团状,掏出死者的大脑后,大宝的手套上也都粘满了脑组织。

“我去换个手套。”大宝说。看起来,他非常讨厌这种黏糊糊的东西。

死者的肠道都已经被焚毁了,好在我们在尸体的一肚子灰烬中,找到了她的胃。此时的胃已经受热变成了一个苹果大小,胃壁增厚不少。我们费劲地把烧熟了的胃剖开,发现胃内还有十几克残余的食糜。我把食糜舀了出来,在水里漂洗。很快,我们就看到了成形的西红柿片、鸡蛋末、米饭和青菜。

和厨房的剩菜完全吻合。

尸体的前侧烧毁严重,后侧却保存完好,甚至枕部的残余头皮上还黏附了几撮毛发(毛发是最容易受热烧毁的)。

“这几根毛发也能说明问题啊。”我对大宝说。

大宝意识到了我的想法,说:“明白,死者在遇火的时候,丝毫没有动弹过。所以这几撮压在枕下的毛发得以保存。”

尸体检验结束,我已经对案件胸有成竹。这些检验所见,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如果现场勘查部门能够支持我们的论断,则本案铁板钉钉,刘晨彬想抵赖也没有用了。

顾不上吃午饭,我和大宝赶去现场支援林涛他们。

我们尸检这么久的时间内,林涛他们只把现场的灰烬全部分区域铲进蛇皮袋装了出来。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做了这么久,此时的林涛和陈诗羽已经成了“黑人”,脸上沾满了烟灰炭末,像是刚从矿洞里出来的一样。

“你们都结束了?”林涛用他的休闲装袖口擦了额头上的汗,立即在额头上形成了一条黑黑的印记。

“你这是…”我指着他的袖口说。

林涛摆摆手,说:“反正也废了!无所谓了!对了,总队什么时候能给我们配个工作服?”

我笑了笑,说:“有什么发现吗?”

“能有什么发现?”林涛说,“就是铲灰啊。不过这个小羽毛还真是厉害,我铲了七袋,她居然铲了九袋。”

“这有啥,你去我们公安大学试试。”陈诗羽说。

林涛反驳道:“我们刑警学院不比你们差好吗。”

“起火点找到了吗?”我打断了他俩的“打情骂俏”。

“地板扫出来了,可以明显看到起火点在席梦思床垫和窗户之间。”林涛指着地面上一块被烧毁缺损的木地板说,“这个位置,经我们核实,极有可能是液化罐所在的位置。”

“液化气罐,”我摸着下巴说,“也就是说,起火的时候液化气罐仍在往外喷气。”

“一点儿不错。”林涛说,“我们分析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先是把液化气罐从厨房搬到了卧室,放在席梦思床的旁边,把出气口对准了席梦思床,然后放气。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房间里有了一定含量的液化气,此时点燃,会造成爆炸、冲击波。火焰瞬间点燃了仍在往外喷气的液化气罐,所以席梦思床和床上的尸体烧毁得最严重。”

“也就是说,虽然起火点在床边,但点火的位置不一定在床边。”我说,“在房间里充斥了液化气的情况下,在任何位置点火,都会导致一样的结果。”

林涛点了点头,说:“是这样的,点火点,恐怕不好确定了。”

“未必。”我神秘一笑,说,“去吃碗面条,然后继续。”

“筛灰?”林涛问。

我点了点头。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我们勘查组都在对蛇皮袋里的灰烬逐一进行筛取,筛去一些小颗粒的灰烬,留下一些较大的物体,然后观察这些物体来自哪里。这是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勘查的一种手段。烧毁到这种程度的现场,只要能点燃的,几乎都已经化作小颗粒的灰烬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易烧毁的金属物件,这些物件中,就可能找到一些关键的线索。

在筛了近三个小时后,筛灰工作在林祷的一声欢呼中结束了。

林涛在一个标注为“H”的蛇皮袋的灰烬里,找到了一个打火机的防风帽。

“打火机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点火的位置。”林涛说,“这个H号蛇皮袋对应的房间位置,是房间的窗户边,也就是伤者被发现时所蹲着的位置。”

我重新走到现场,模拟了当时刘晨彬蹲着的位置,说:“如果是处于这种状态点火,起火后,因为起火点是床边,所以刘晨彬是背部稍左侧对着火源。这和他身上的烧伤形态及位置,完全吻合。”

“而打火机的防风帽也是在这里发现的。”大宝嘿嘿一笑,说,“很能说明问题啊。”

第二天一到专案组,我们就迫不及待地询问刘晨彬的情况。

按理说,经过一天的恢复,加之并没有实质性的体内损伤,刘晨彬应该恢复神志了。可是,侦查员的介绍却和此推断大相径庭。

“刘晨彬仍然处于昏迷状态。”侦查员说。

“什么也不能做?”我问。

“能吃点儿稀饭。”侦查员说,“我的勺子递到嘴边,他就张嘴了。”

“那还叫昏迷状态?”

“谁说不是呢?我觉得他就是在回避问题。”侦查员说,“真郁闷,我都没喂过我儿子吃饭,倒是天天喂他吃饭。”

“医生有论断吗?”

“他的主治医生找来个精神科的医生,那个精神科医生说,刘晨彬现在是什么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侦查员说。

会场沉默了。

“没关系。”我笑了笑,说,“即便是零口供,也一样可以确定刘晨彬杀人的犯罪事实。”

“哦?有证据吗?”侦查员问。

我摇摇头,说:“因为是被水冲刷过的火场,直接的物证怕是没法找到,但是现在我们掌握的一切情况,足以构建起整个证据链。”

“愿闻其详。”分管局长插话道。

我清了清嗓子,说:“我觉得,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死者占士梅的死因是什么。要说到这个问题,首先得搞清楚占士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

被焚尸。”

“这个很简单吧。”侦查员说,“我听过那个什么张举烧猪①的故事,古时候就能解决这问题了。”

①张举烧猪的故事,在“法医秦明”系列第三季《第十一根手指》中曾有介绍,张举通过烧猪的实验,验证了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的分辨方法。一般来说,法医主要是通过死者呼吸道内是否存在“热呼吸道综合征”以及烟灰炭末来判断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现代科技还可以通过死者心血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检验来予以分辨。

“虽然这个尸体的焚毁程度严重,但是我觉得还是可以明确死者占士梅是死后焚尸的。”我说,“主要有这几个依据:第一,残留的食管和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内,甚至口腔内,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这个就和刚才那位同志说的一样,张举烧猪的例子就是如此。”

“可是,不能仅仅依据此现象来下结论。”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对。有些火灾中,尤其是有爆炸、爆燃的案件中,可能死者的呼吸道突然受热,喉头立即水肿,堵塞了呼吸道,也不会吸入烟灰炭末。这就会造成死后焚尸的假象。此案中,因为死者的喉头部位已经全部烧毁,无从查证是否存在喉头水肿,所以仅仅靠这一条,还不能定死结论。”

“那还有别的依据吗?”侦查员问。

我肯定地说:“第二,从尸体的焚毁情况看,尤其是死者枕部还有毛发的情况看,死者从起火到最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体位变化。这也证实,起火的时候,她已经死亡了。”

“那如果是昏迷了呢?”

“这也确实不能排除。”我说,“所以,最关键的一点,是最后一点,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

“烧成这样了,还能推断死亡时间?”

“能的。”我昂起头说,“很幸运,死者的胃居然还在,而且还很完整,从胃内容物看,即便有受热的情况,但还有十几克被烤干的食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受热.她的胃里至少应该还有几十毫升的食糜。根据常规理论,胃六小时排空,我们可以判断死者的死亡,距离她的末次进餐时间为五小时之内。

“可是,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末次进餐啊。”侦查员说。

我指了指投影幕布上的现场照片,说:“不需要知道她末餐的具体时间。我们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碗橱里有剩菜,显然不是夜宵,而是正餐。假如这是晚餐,正常晚餐是晚上6点钟左右用,那么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晚上11点之前。如果那是中午饭,那死亡时间就更早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爆炸以后才起火,而爆炸发生在深夜1点42分。”林涛说,“所以至少在爆炸的两个半小时前,死者就已经死亡了。”

“可是如果晚餐是9点钟呢,那怎么办?”侦查员问。

“谁家晚餐9点钟开始?”我说,“小概率事件,咱不考虑,更何况,还要结合之前的两点论述。”

“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家吃饭也都是在正常时间。”—名侦查员支持我的论断。

“死后焚尸,那么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呢?”侦查员问。

“这个就是关键问题了。”我说,“按理说,尸体焚毁严重,死因不太好下结论,但这具尸体还是有条件明确死因的。我们知道,人体的非正常死亡,常见的只有六大类,外伤、窒息、中毒、疾病、电击和高低温。经过昨晚的毒物检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占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伤和窒息两大类里面。经过尸体检验,死者的内脏内都有淤血的迹象,而不是缺血的迹象,各个大的脏器都是完好无损的,脑组织虽然外溢,但是颜色均匀,没有出血的痕迹。所以,我认为死者不存在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征象。那么,就只剩下窒息了。而且,我们是有尸体征象来支持死者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的。”

“心血不凝和内脏淤血吗?”大宝说。

“不仅如此。”我说,“死者的食道内有食物的反流,这有可能是窒息所致。再者,就是气管里充斥了大量的泡沫,这种现象多见于溺死、窒息、中毒和电击。结合案情,更支持死者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

“机械性窒息也有好多种吧?”林涛问。

我点头,说:“机械性窒息主要有几种方式:勒死、缢死、溺死、闷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根据现场情况和调查情况,溺死、闷死、哽死、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么就只剩下勒死、缢死、捂死和扼死这四种可能。”

“我明白了。”大宝茅塞顿开,“我们检查颈部两侧肌肉和项部肌肉没有出血!那么就说明,不存在勒死和缢死的可能。”

“对。”我说,“勒死和缢死是用绳索,颈部一圈或大半圈都会有损伤,而扼死和捂死只会在颈部前侧、口鼻附近留下损伤。”

“好吧,我知道你们明确了死因。但问题来了,为什么就一定是刘晨彬干的呢?”侦查员说,“我们现在需要确定刘晨彬的犯罪事实。因为他即便日后开口,也肯定会说是相约自杀,说占士梅是自杀的。”

“只有可能是他干的。”我胸有成竹,“首先,捂死和扼死,是唯一两种不可能自己对自己实施成功的死亡方式,只可能是他杀。其次,案发现场是封闭现场,没有外人能够进入作案。那么,不是他干的,还能是谁干的?”

“从伤者的损伤看,我们也推断了案件发生过程。”林涛展示了他做的现场还原的动画,说,“刘晨彬就是背对液化气罐,然后点燃了打火机,打火机防风帽的掉落位置,也印证了这一点。”

“虽然没有物证,但是被你们这么一捋思路,确实豁然开朗啊。”侦查员哈哈大笑,“等刘晨彬伤势稳定,我们立即对他展开讯问。只不过,在此之前,我还得喂他几天饭。”

4

虽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没有拿下来,但是案件已经证据确凿、真相大白,从专案组出来,我们顿时感到一身轻松。

大宝挂念宝嫂,也盼望奇迹的发生,就先行离开了。而我们几个人,还没有轻松到天黑,就接到了龙番市局的紧急电话。

平行案的案犯,又出来作案了。

再也没有比这个更糟的消息了。作为刑警,最担心的就是久侦不破的案件案犯重新出来作案,这会给刑警们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

“这么久的调查工作都没有进展吗?”我问刚刚分别又重新集结的胡科长。

胡科长摇摇头,说:“一直在调查两个地域之间的联系方式,网络翻查了一遍,所有可能出现的敏感词都搜了,排查出来的海量信息都排除了;两个区域之间的交通也都细细排查了,但似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我们实在想不出,这两个平行作案的凶手,究竟是怎么联系的。”

“难道是飞鸽传书吗?”林涛挠挠脑袋说。

“总不能把天上的鸽子都给打下来吧。”我说,“光查联系方式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寻找其他破案的手段。”

“我记得,你们之前有过破案成功的经验。”胡科长说,“超过四起连环作案,用那个什么犯罪地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