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突然开了,朝两边缓慢滑动,门里的人,似是知道外头站了“客人”。

几个年轻姑娘,长得一摸一样,也穿着一摸一样的鲜红旗袍,热情地朝我与九厥笑着,脸声音都一样:“客人来了,这边请!婚礼马上开始了哦!”

刚一进去,大门立即徐徐关上。两道厚厚的石块碰撞在一起的声音,足以让你我的心下沉几寸。

引路姑娘们的身姿,个个都轻盈无比,穿行在两旁都是花朵的廊道里,边走边发出咯咯的笑声。精美的壁灯每隔两米就有一盏,水蓝色的灯罩,雕刻着轮盘与羽毛,从灯下浸楚的光亮,不是灯泡,而是一支支白色的蜡烛。

旗袍姑娘们不是在走,是在地面上滑行,或者说飘荡,那些穿着红色高跟鞋,纤细美丽的小脚,微微踮起,脚跟始终未曾着地。

走了快五分钟,他们停在一扇高高的,巴洛克风格的大门前。

“贵宾来啦!”他们分成两排,替我们推开了门,尖起嗓子喊。

实在抱歉,我怎么听这句“贵宾来啦!”怎么像吊唁时喊的“有客到!”

九厥那乌鸦嘴说的倒也不错,我完全不像来参加一场婚礼,而是葬礼。

 大门里,灯火辉煌,白的的地上,所有家具都是红色的,红桌子红椅子红花瓶,连酒瓶酒杯都是半透明的红色玻璃。大厅正对面那半月形的show台上,一支乐队正在演奏,大提琴与中国笛,中西合璧,热闹非凡,乐者们无一例外穿着红色的礼服,抱着红色的乐器。

我的视线,几乎湮没在一片血色里。

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红色,是血色。

无数比我们早到的“贵宾”们,在大厅中央翩翩起舞,男男女女,年长年轻,个个盛装打扮,光芒四射。

所有人都很投入,很高兴,每张脸上都笑容灿烂,舞步曼妙。没有谁多看我跟九厥一眼,大家完全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

大厅两旁长长的餐台上,摆满了五光十色,丰盛到奢侈的食物与酒水,长着一模一样脸孔的年轻侍者们,穿着红色小西背,系着红色领结,熟练而殷勤地往客人们的碗里添加食物。

每扇窗户上都贴着“囍”字,每一笔,都跟这个不中不西,不新不古,不人不妖的鬼地方格格不入。靠西的墙壁上,又一个几乎与墙面一样大的屏幕,里头是大厅里全部景象的现场直播。那些飞扬的裙角,飘荡的乐曲与笑声,在镜头的不断转换中交织成奇怪的组合体。

我的目光落到屏幕左下方,却是暗暗一惊。

与show台紧邻的地方,立着一个足有两人高的转轮,一半金色,一半黑色,中心是一柄箭状的指针。转轮的中心,一块类似水晶质地的斑斓晶体,流动着奇妙的彩光,一环一环地闪耀出来,往整个大厅扩散。转轮正下方,摆着一座做工精致的天秤,秤盘与秤座上,刻着奇特的象形文字。以我对金子天生的敏感度判断,这天秤绝对是用足金打造的,而且从它的构造与装饰来看,这天秤历史悠久,不是刚做出来的摆设。

“好浓的妖气…”九厥看着转轮里的发光体,不太舒服地咳嗽几声,低声一笑,“这是我见识过的,最不像婚礼的婚礼。”

“妖气…”我自然是闻不到的,只朝那些宾客们努努嘴,“他们应该都不是人类吧。”

九厥摇头:“他们恰恰都是人类。”他又看看那些侍者,还有是不是从大厅里穿过的旗袍姑娘们,道:“这些才不是呢,笨树妖。”

“我当然知道这些不是。没有人类会脚跟不着地地飘着走路。”我白他一眼,旋即我为自己说的话愣了愣——非人类,且脚跟不着地…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传闻。再看那高耸着的转轮与天秤,它们完全没有身为“装饰物”的美感,只透着一种严苛到残酷的公平与巨大的压力,站在它们面前,不自觉便会将自己推上等待一场裁决的,无形的审判台。

多么明显又奇怪的感觉。

在这个大厅里,纵使华丽陈设处处可见,耀人眼目,有许多都比这两件东西的外表瑰丽十倍,可稍微有些眼里的人,应该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转轮,天秤…脚跟不着地的姑娘…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但是,可能么?他不是一直作为“另一个世界”的人而存在的么?

我下意识攥紧了九厥的手臂,正要对他开口时,却冷不丁在人群中发现了两个熟的不能再熟的身影——胖子跟瘦子,端着一大盘绝对超载的食物,边吃边笑,当又美女从身边走过,瘦子的眼神还是像万能胶一样粘过去。

两个死鬼在这里干什么?不知道这是龙潭虎穴么!

哦对,今天是“裟椤”的婚礼,他们俩的老板娘结婚,他们的出现理所当然。

他俩好像也发现了我,屁颠屁颠迎上来,欢乐地说:“老板娘也邀请暮小姐来了呀?太好了!可算见着个熟人了!”

对于他们两个,但凡是美女,都是熟人,这个我很了解。只是,你们真是死到临头还不知道!

瘦子看了看我身边的九厥,又奇怪的问:“你是九厥大叔吧?为什么不进去找老板娘呢?莫非你怕冷落了新欢…”他指着我,暧昧地笑。

我一把打落瘦子猥琐的爪子,愤愤道:“你为什么不马上滚回你的不停?!”

“哇,干嘛突然这么悍妇,你以前不是个很斯文的小妞么…”瘦子委屈地揉着被打红的爪子。

这时,婚礼进行曲突然奏响,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几大束玫瑰色的灯光,齐齐打向一直缺少着主角的Show台。

灯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掌声揪起了我的心,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落在那扇从Show台左侧缓缓打开的大门上。

此刻我才意识到,婚纱的确是女人这辈子最漂亮的衣裳。

我呆呆地站在这里,看着另一个“我”,被那个曾在我身边停留了千百年的男人,温柔地牵了手,款款而出。

白色的婚纱,没有任何繁复的修饰,简单别致,唯一奢侈的,只有腰间那细细的一束镶钻腰链,恰恰好地衬出夺目又不嚣张的贵气。婚纱下那个婀娜的身体,娇羞地挨近身边的男人,比他略略落后小半步,一种完全听从他带引的姿态。她的表现,让人从心里认定,哪怕前头是悬崖万丈,只要是这个男人牵了她的手,她也会义无反顾地跳下去。

因为信任,因为依赖。

这种心思,装不出来。

可,那女人是暮啊,难道她已经高深到可以“内外兼修”,连情绪都可以以假乱真?

还是…她与敖炽真的发生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

对于这一点,我狐疑,又有些针扎般的疼。

他的身躯,依然挺拔健硕,宽阔的肩膀总让人想到一座最坚固的山脉,还是习惯略略仰着头,眼神永远都看在比别人更高的地方。强势与傲气,他从不掩饰。那张一直让我怀疑是鬼斧神工才能雕成的脸庞,俊逸未改,与时间隔绝,看不到风霜,更没有沧桑。

唯一改变的,是热度。

站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我依旧感同身受地发觉,他没有了当年的热度。

是,我记忆中的那条孽龙,是我世界里的第二个太阳,这个比喻虽然不够优美,但我觉得最恰当。他的身上,真的具备了天际那一轮骄阳所拥有的全部元素,炽热,光明,乃至暴烈。

热度,是敖炽独有的标记。

在我们朝夕相伴的岁月里,我甚至不需要张开眼睛,就能从那一片扑面而来,而实际上除了我之外别人都没有发觉的“热浪”里,知道他正在朝我靠近。

从前我不明白,只当自己太过讨厌这个家伙,所以身体有了“过敏”反应。

后来,我才懂得,原来这就叫默契。

我丢失了二十年的人,现在就在我的面前,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他们比肩而立,他们深情对视,他们朝彼此绽放笑容。

他向来宾们致词,欢迎所有人的到来,见证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高调大气,又斯文礼貌,情绪熟练老到,像事前排练过无数次,只等着天衣无缝的亮相人前。

我不肯承认那个男人是他,我这么害怕他对别人山盟海誓。

千年树妖,自命不凡,以为千帆过尽,可以笑看红尘,爱恨喜乐,不过是弹指便消的尘烟,俗人们无聊的消遣。

可是,看到敖炽牵起了别人的手,我才明白,构筑了那么多年的“自信”,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我终究还是个被感情羁绊了理智的,跟任何人都没有不同的,“俗气”的女人。

亮闪闪的戒指,握在了他修长的指间。

“我等你戴这枚戒指,已经等了无数个世纪。”

我听到他略带暗哑的声音,我看到暮,那个假扮成我的女人,羞怯的伸出了手指。

难道你真的分辨不出面前这个根本不是你要的那个裟椤么!

宾客们的掌声更热烈了,欢呼声掩盖了一切,连胖子跟瘦子都冲到台前去瞎起哄了。

铛!

敖炽手中,即将戴上“新娘”手指的钻戒,被一把银光闪闪的汤匙击落在地,咕噜噜地滚下了台,失去了踪迹

全场顿寂,继而哗然,众人纷纷回头,看是谁如此煞风景,居然以汤匙为暗器,破坏一场正在进行的美事。

有一段时间我很热衷玩飞镖,还兴起去参加过世界大奖赛,进了三甲。不过成绩与法力无关。我尊重体育精神,务必公平真实。虽然很久不玩,水准有所下降,但用一把汤匙打落一枚戒指,不难。